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17篇)
1.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一
温宿县曦隆燃气开发有限公司
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报告
温宿县住建局:
根据《阿克苏地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实施方案》,温宿县曦隆燃气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兼安全副总经理陈新林任组长,安监部部长彭碧新任副组长,成员有:运营部部长陈义军、门站站长龚永强,鸿昊加气站站长曾臻、安全员张周博、麦麦江。下设办公室在安监部,负责具体工作开展实施。
一、城市燃气管网
曦隆燃气公司在温宿县城区建有中压PE天然气管道39公里,有97个小区和单位家属院已通气,有18102户各族群众使用天然气。距城区10公里红旗坡设有门站,在东大街入城口和新城区废砖厂设有调压站,每天安全的向城市输气。门站安全设施到位,有15名员工昼夜值守。东大街入城口调压站已安装了防盗网,每天24小时有人巡查。新城区调压站设有2名员工昼夜值守。鸿昊加气站有12名员工,每天有2名安全员负责值守和工作。安全设施配置齐全。我公司燃气经营规范,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设有专业部门和人员管理安全,员工培训素质有佳,有中高级职称人员15人,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隐患排查整治
到6月29日止,已查出泄漏、设备故障、安全防护等各项隐患123项,下达整改督办通知书32份(其中社会用气单位12份)。已经全部整改复查验收。
新城区稻香路至金华路新建PE200天然气管道,被水稻原种场村民建房占压50米长,在建房时已制止,但工户村民强行在管道上方修建彩钢房,我公司已将实际情况向县住建局报告,我公司也在努力告知村民拆除该房屋,所以至今该管道无法通气。
三、城市管网巡查
温宿县老城区管网巡查,实行了责任制,将城区管网分成四个片区,每个片区有一名员工每天负责安全巡查,并建立了每天巡查记录,为每名员工配置了电子巡更器,每天每个点必须巡查2-3次,每少一点巡查扣发10元工资。到6月止未发生一起人为机械开挖损坏管道泄漏行为发生。
四、入户安全检查
今年年初我公司组织了3名员工进行了入户安全检查培训,实行专人专责检查居民用户,到目前为止,已入户安全检查4200户,散发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单6200份,为居民处理各种隐患65处,并在每个小区和单位家属院安装了搪瓷金属牌(维汉语)194张,半年来居民用户未发生一起泄漏安全事故。
五、安全警示标志 根据国家规定,燃气管道上方要有明显的安全标示。我公司今年投入20000元制作警示桩和警示地贴牌,已在城市道路和小区燃气管道上补安装了500根警示桩,粘贴了2000张警示牌,为解决小区内无法安全警示标志的问题,在每个小区安装了不锈钢管道示意走向图,有效的解决了任意开挖问题。
六、监控、防雷、防静电
在6月20日前,我公司将各站场的电子监控系统更换成高清设备,并通过验收。在三月份温宿县气象局已将我公司防雷装置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合格证明书。各站场重新更换了安全警示横幅16幅。对员工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教育,提高了员工的自身安全意识,专为生产一线员工配置了安全帽和防静电工作服。
七、消防安全检查
今年加大了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查出消防井存在问题2处不出水,已责令2天整改完毕,过期无效灭火器9支,已更换到位。
八、应急预案
在三月份已修制定天然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城市管网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反恐专项预案等11项,并进行了2次实际演练,拟备在7月份进行一次城市管网爆炸事故演练,提高公司员工对城市管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2.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二
在检查过程中, 大队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的要求和方法, 重点查看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消防栓等消防产品是否具有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并根据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等与认证标准是否一致进行了现场判定。
在检查中, 针对大多数场所负责人对消防产品真假鉴别了解甚少的情况, 大队检查人员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灭火器的外观贴花、产品商标及条形码的识别, 生产日期、质量有效期的查验, 消防应急照明灯断电后能否立即投入应急照明状态等消防产品的相关知识。同时, 还随机对单位负责人及员工进行现场提问有关对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单位“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检查发现, 大部分场所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都十分重视,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基本良好, 但个别场所出现了灭火器压力不足、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足等问题。随即, 大队检查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 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 督促场所负责人当场进行整改, 不能当场整改的, 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督促整改落实。
3.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三
“QS”码、条形码与商品标签不一致
2013年4月,上海电视台接到举报,称上海多家超市、标准化菜场销售的腌腊肉制品来自地下加工点,且已经形成了一条生产、销售的网络。经过调查,有些超市、菜场销售的包装腌腊制品实际来自无食品生产资质的地下加工点,一些腌腊制品包装上的“QS”编号存在作假和过期使用的情况。如吉买盛超市控江路店销售的“勤丰腊鸡腿”,包装标识显示生产商为“上海普陀区勤丰腌腊制品厂”。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其“QS”码,该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2日,但该产品包装上标识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2日,“QS”码过期一年多。
“QS”标志就是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我国对包括肉制品在内的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才被允许生产和销售,生产的食品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QS”标志及其编号。这也是食品可追溯体系的重要基础。
除了“QS”码存在伪造和过期使用的情况,部分商品的条形码标注信息与食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信息也不一致,涉嫌伪造。商品条形码是商品流通时商品项目的代码信息,遵循唯一性原则。也就是说,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价格的商品须使用不同的商品条形码。调查发现,市场上抽查的产品中有大约20%的腌腊制品条形码信息与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不一致,存在伪造的嫌疑极大。如联华、家家乐、吉买盛等超市销售的“金贸火腿片”,包装标签显示的生产商为“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而查询条形码则显示生产商为“衢州金巨火腿食品有限公司”,且该公司识别代码已于2010年6月23日注销。
超市管理存漏洞 分段监管留缝隙
那么,这些地下加工厂生产的腌腊制品又是如何披上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流入超市进行销售的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作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然而调查发现,一些地下加工点的工作人员竟然可以私自拉着腌腊制品,在没有向超市门店出示任何单据、证明的情况下,径直走进超市,经称重并贴上超市内部条形码后,直接摆放到货架上销售。
原来,一些超市的腌腊制品采用与供应商联合销售的模式,实际上是将腌腊制品销售权租赁给供应商,有的则将柜台转租给个体经营户。所以,超市里腌腊制品柜台销售的产品并不是由超市统一配送,而是由柜台承租方自行供货,承租方也可以将产品自行称重并贴上条形码后销售。这种柜台转租的现象在一些大型超市的加盟店或联营店较为普遍。由于联销柜台的进货渠道自成体系,游离于超市统一配送物流体系之外,这就给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混入超市提供了可乘之机。超市内部的条形码信息往往只标注了产品的大类,如“腊鸡腿”、“火腿”等,而不标明每款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等关键信息,没有实行“一品一码”的要求。这种不同产品共用同一代码的方式给来自无证加工窝点的产品提供了“合法外衣”,也给超市自身产品管控造成困难。
由于采取分段监管的模式,生产和经营隶属两个部门监管,监管部门的缝隙也为不法经营者的违法经营提供了机会。不少腌腊制品的地下加工窝点就隐匿于菜市场,不法分子利用菜场摊位作为掩护,非法加工、包装腌腊制品,然后销往各个超市、批发市场。根据规定,菜市场内的摊位可以从事初级的食品加工,但销售行为仅限于市场摊位,只能自产自销。由于销售领域和生产加工领域过去分属工商和质监部门管理,像这种在销售场所进行食品分割包装的行为便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
从严查处 加强监管
针对此次调查现的问题,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专题分析、认真检查,从严查处、从严执法,经过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梳理和排摸了存在的隐患,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腌腊制品的市场秩序,并对相关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企业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悉,联华超市总部在第一时间清理了“出租”柜台,将地下加工的腌腊制品下架清场,并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对相关加盟店作出摘牌处理,并通报所有加盟店。华联吉买盛已经对条形码内控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今后所有预包装食品的超市标签上,都要求标明详细信息,实行“一品一码”的管理模式,以此杜绝商品鱼目混珠。
如何健全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实现网格化、动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正是本轮上海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问题。2014年1月1日起,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全面承担起从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也表示:“我们有市、区县两级的政府管理部门,但是过去到了街镇乃至村、居委会这一层面,往往是一个空白。这次体制改革,我们把重心下沉到街镇,在街、镇、乡、工业开发区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这种体制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让食品安全的隐患发现在基层,消除在基层。”
我们有理由相信,上海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将通过此次腌腊制品的专项整治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保障上海食品安全,进一步树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如何选购
腌腊肉制品
在购买腌腊肉制品时要“四看一闻”:
看 QS 认证标志
生产企业是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无“QS”标志。
看生产日期
存放时间长,易出现氧化、现象。
看表面
要选择表面无盐霜、肉身干爽、肉质光洁结实的腌腊肉制品,表面不干爽的容易腐败变质。
看色泽
优质的腌腊肉制品肌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颜色过于鲜艳的有可能添加了过量色素,不要购买。
闻气味
4.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住建局《云浮市城镇燃气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充装运输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非法倒灌、非法运输、超期不检、废瓶在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和场所,坚决停产一批、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我区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云城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文能区府办副主任
陈瑜源区住建局局长
冯坤友市城监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邹颂升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副局长
徐志强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炎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国宁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炳余区交通局副局长
邱树森区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饶昌耀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陈宇新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志雄高峰街道常务副主任
梁伟文河口街道党工委委员
朱木元安塘街道常务副主任
杨海辉思劳镇副镇长
何国强腰古镇副镇长
梁必胜南盛镇副镇长
刘日华前锋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程满屯云浮市燃气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冯坤友任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小组:
(一)企业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4人、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类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燃气场站、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
会同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
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
(二)公共安全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人、区应急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1人、区消防大队1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非法违规储存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危害、破坏燃气管网及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设施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负责对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
依法查处经营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市场经营监督组:
组成人员:区住建局1人、区市场监管局2人、区交通2人、市公安局云城分局1人。
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未加入已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在燃气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如掺混二甲醚、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燃烧器具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加大对燃气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无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从事燃气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
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负责辖区内瓶装气的安全监管。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云城区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液化石油气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等公共场所)。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在用及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场站未落实安全设施有关规定行为,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未落实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相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瓶装气化间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燃气和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大燃气存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场所)重点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值班值守情况,确保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严格整改闭环管理。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通过采取突击检查、加强督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区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氛。
(三)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与危化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燃气使用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不到基本燃气安全要求的单位、场所,要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5.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五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县组织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研究完善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监管,重点做好打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等行为;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二)强化督促指导。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6.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六
目前,我镇燃气安全形势严峻,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经营不规范、“黑气源”、“黑气站”等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遇制和防范燃气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加快整治,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解决我镇燃气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狠抓以燃气经营站点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镇燃气经营站点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本镇燃气经营站点场所、设施,整治供应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瓶装液化气违规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施、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强化液化石油气气瓶全过程监管;全面排查居民用户、工商用户安全用气隐患;扎实做好查底数、列清单等基础性工作,扎实整改,努力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压降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本镇燃气安全有序运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XX任组长,人大副主席XX任副组长,城镇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XX派出所、XX交警中队、各村(居)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镇办,苏武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液化石油气安全
1.未经许可从事液化气经营活动的;
2.非法充装、瓶对瓶倒装液化气的;
3.充装和使用螺栓联接液化气钢瓶和达到报废年限液化气钢瓶;
4.充装和使用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液化气钢瓶的;
5.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的;
6.储存液化气钢瓶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7.流动性经营、充装和隐蔽性的经营、充装的;
8作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专业技能培训或考战不合格,无证上岗,不穿工作服的;
9.无安全事故应念预来和应急处突预案,无抢险救援物资和反恐防范器械,无定期组织演练的。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检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和宣传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对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二)应急办。
对城镇燃气行业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未达到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站点及储存场所,依法督促整改。(三)城镇办。
配合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根据《XX省燃气管理条例》,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燃气经营站点的违法违章行为。(四)市场监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燃气行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五)运管所。
负责对城镇燃气行业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六)XX派出所。
配合相关部门对城镇燃气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制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七)各村(居)委会。
配合开展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摸清本辖区内燃气经营情况,做到不瞒报漏报,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配合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发现违法充装行为(流动充装、非法倒装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3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在对经营场所、设施自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逐项、逐条对照核实,凡是能够在短期内进行整改的务必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内的燃气经营站点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和检查,督促经营站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制订出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二)联合检查督查阶段(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
由镇城镇办牵头,联合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运管所、各村(居)委会等部门,对全镇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三)整改和落实阶段(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20日)。
各燃气经营站点对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督查督办,齐抓共管,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四)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长效机制(2020年7月20日2020年12月15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相应建立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燃气经营站点保护工作和隐患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设施保护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燃气经营站点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打好以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和计划措施,切实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取得实效。(二)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舆论,采取各种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提高经营者和用户的安全意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安全氛围。(三)实施部门联动。
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在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之间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四)突出密切配合,严查严处。
各相关部门要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职责。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7.延边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篇七
为保障延边州畜产品质量安全, 严防州庆期间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 日前, 州畜牧业管理局全面启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各类场所185家, 出执法人员136人次, 查处违法案件14起。
此次专项行动, 州畜牧业管理局采取州县市联动方式, 集中力量对八县市开展“地毯式”检查, 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 (户) 和定点屠宰厂 (场) 作为主要检查对象, 并将辖区内规模养殖场 (户) 、定点屠宰厂 (场) 、饲料兽药经营场所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贮藏、运输等行为;重点检查养殖场所是否有非法添加“瘦肉精”行为;饲料兽药经营场所是否出售含有“瘦肉精”等违法添加剂的行为, 以及定点屠宰厂 (场) 检疫检测档案是否有检测出“瘦肉精”的案例。吉
(新闻来源:东北饲料信息网)
8.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八
2012年8月20日,由云南省农业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云南省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主题活动在昆明启动。活动将围绕“食品安全整治年在行动杜绝瘦肉精危害,保障放心肉供应”的主题,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副省长高峰宣布专项行动启动。此次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彻底制止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乳制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家畜养殖贩运屠宰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彻底纠正水产养殖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违法行为,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云南省农业、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密切配合从4个方面开展整治行动。一是规范农药兽药使用行为,审查、溯源、跟踪种植养殖场的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成分、生产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农药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备案制度,开展高毒农药市场检查活动和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的行为。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百县百台流动检测车项目”,重点加强对上市产品的监督抽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检打联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创造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兽药信息网)
9.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验 篇九
*街道地处衡复风貌保护区,与*三区接壤,辖区内有着重点部位多、知名人士多、离休干部多、外籍人士比例高的“三多一高”特点。同时,*街道也是一个老城区,社区内存在大量历史保护建筑和老旧房屋,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年代久远,设施老化,耐火等级低,多元化的社区现状凸显了安全街区建设的重要性。因此,*街道一直将公共安全列为街道重点工作之一。
但作为以老旧小区为主的*街道,由于历史原因,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设备缺失、电气线路老化、楼道堆物、燃气管道锈蚀等安全隐患在较大范围内仍然存在,火灾、触电、高空坠物等事故严重威胁着公众的安全。社区是城市最小单元,也是城市安全发展的基础,怎样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的、舒心的居*环境,是城市安全运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如何精准施策,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社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是*街道党政领导一直思考的重点。随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推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以“两张清单”制作为抓手,在街道安全生产白皮书基础上,跨前一步,以每个居民区(居委)为单元,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现社区安全从隐患治理向风险治理前移,为社区消除安全隐患精准制导,把社区安全工作做细做精做实。
在第三方专业力量的协同合作下,*街道平安办从各居委会下属小区或弄堂中随机抽样*个样本,通过对每个样本的居委物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地下空间、用气安全、设备设施、小区环境八个评估单元和*评估子单元开展风险评估,对每个评估单元赋予一定的标准分值,综合不符合项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风险系数,由此确定评估单元的风险值和风险等级,并通过*个样本的风险平均值综合体现该居委的整体风险。
经过*个月时间的检查与测评,平安办完成了*个居委社区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逐一形成安全风险白皮书。根据评估结果,*街道*居委中,*个居委安全风险为A级(红色),属重大风险;*个居委安全风险为B级(橙色),为较大风险;*个居委安全风险为C级(黄色),一般风险,为加强属地城市运行安全分层分色管理,提高监管成效提供了重要抓手。
《居委安全风险白皮书》的出台,在给出各居委的评估分和安全风险等级,指出各评估单元发现的问题以及安全隐患等级的同时,又给出了每个评估单元的改进建议和具体隐患的整改措施,解决了各居委“想不到、认不清、不会做”的问题,特别是风险等级是红色和橙色的居委,立即通过及时整治红色和橙色单元发现的隐患,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幅度提升居委的抗风险能力,真正成为了居委社区安全工作指南。如*路*弄-*弄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房屋有沉降倾斜,顶部有脱落现象,居委立即联合街道房办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确保了房屋安全;*路*弄*号*湖公寓大理石部分已开裂,有脱落风险,居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房屋及时进行了加固与修缮。
社区安全风险评估,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社区安全运行新机制的探索,也是对创建安全社区长效机制的思考。通过社区安全风险评估,能及时辨识和管控居委社区运行体系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解决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创建横向居委属地化行政管理,纵向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的居委社区安全运行新机制。
1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十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卫计〔2018〕49号)、《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珠高事业〔2017〕9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岁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遏制消防火灾事故发生,2018年1月起,由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全院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
医院对火灾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整治领导组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全院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
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责任制,根据实际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制定珠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全面排查,综合治理
抓好院内安全防火检查工作,做到每周例行巡检一次。在春节前后分别于1月20日、2月11日及2月22日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1处并及时整改,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召开部署会,利用中层例会等形式,发动各科室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严查消防通道出口。重点检查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及楼道等,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锁闭的,现场督促整改。二是严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检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消防设施进行专门的检测及维护保养,及时更换了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三是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利用晨会、查房等各类会议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是严查消防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了供氧设施,氧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及存放情况。重点检查门诊、板房、机房、食堂等容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部位,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检查
11.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十一
重点整治产品包括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兽药标签违规产品、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兽药标准已被废止的非法产品及非法进口兽药产品。重点整治环节包括生产环节、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生产环节重点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被通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违法违规企业, 依法严肃处理。经营环节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被通报的经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同时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立案查处。发现非法产品时启动追踪机制, 立案排查, 捣毁造假窝点。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工作, 对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 同时对兽药使用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强化指导, 执行休药期规定。
为切实做好兽药市场整治工作, 农业部要求各地细化方案, 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方案要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 正面引导。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 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 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2.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文物局《全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文物消防管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不断健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其他文博开放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木结构和砖木结构文物建筑,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和大型建筑群,还要排查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
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博物馆、纪念馆,重点排查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传统村落,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周边防火环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分区隔离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工地,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建立火灾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人员,逐项抓好整改治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报告。
(二)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分类推进。现有的消防设施,要加强维护,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火情。方案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的消防工程项目,要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消防设施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统筹计划安排,抓紧推进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等工作。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暂无消防设施且距离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文物保护单位,要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和器材。
(三)健全消防专业队伍。距离消防救援机构较远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要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各单位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
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四)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定期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建立检查巡查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组织开展重点节点检查、重点文物单位检查和年度检查,对文物、博物馆单位日常检查巡查情况进行督察。
(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到随时能够执行应急任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六)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
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各级责任
(一)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文物安全力量。
(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协调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
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能力,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三)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相关规定和文物防护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四)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分级负责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负责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将组织本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至少每季度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6(一)动员部署(2020 年 8 月底)。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细化全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全面做好全县县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对照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巩固提升(2022 年)。重点督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文物火灾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7(二)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应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三年行动期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赴各单位督导检查。
13.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十三
校园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搞好我校“百日消防安全”活动,全面推进“平安校园”的创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根据《陵水县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8月30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尹长安
副组长:朱兹文 陈聂图 梁明发
组员:德育处 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 1
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学校网站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行动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学校在校园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宣传栏。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师生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加大对室内消火栓、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学校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六、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5月至8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24日至28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6月1日至6月1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6月16日至6月30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20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7月1日至7月20日)。接受相关部门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7月21日至8月30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海南陵水思源实验学校
14.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十四
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取得的重大成效。
1、创下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效研究和解决消防问题的新纪录。
在一些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中, 铁岭市各级党委、政府先后召开有关消防工作会议200次, 作出批示50次, 全市9个县 (市) 区副县级以上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近500次, 督促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40余项, 研究解决消防问题1000余个, 创下了党委、政府半年时间内高效研究和解决消防问题的新纪录。2、火灾隐患整治效能相当于过去同期十年的总和。排查社会单位10万余家次, 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80万余项, 行政拘留700余人, 排查单位数量、整治的火灾隐患相当于过去同期10年的总和。
3、全民参与人数创下了历史之最。
全市公安、消防、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全程参与, 先后发动30万名消防志愿者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4、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
全市共发动3万余家单位自查整改火灾隐患2.4万处, 投入整改资金800余万元,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实现95%。
二、消防安全保卫行动取得重大成效的主要经验。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保证。
2、实施全民消防是夺取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关键所在。
3、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是夯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必要举措。
4、定期研判考评是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进程的动力源泉。
三、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1、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的长效机制。
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无疑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请示汇报消防工作, 建立完善了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的长效机制, 用党委的意志和政府的行为强化消防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证, 用公安机关的资源强力推进“清剿火患”战役进程。
2、要建立完善“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
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长效机制。警力不足、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群众消防意识淡薄一直是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一大难题。为此, 要建立完善了“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层层分解明晰对本部门、本系统和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 落实对公共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 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社会单位强化了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签订责任状, 细化责任人, 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发动志愿者、鼓励更多的社会群众, 激发群众参与发现和督促整治身边火灾隐患的热情, 全面加快了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
3、要建立完善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
农村、社区是火灾防范的基础, 其地域内的消防监督管理相对薄弱是长期以来制约消防事业全面可协调发展的“短板”, 也使得农村火灾多发、城镇居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较大的势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中, 这个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基层火灾防控, 实施“全警动、全民动”的战略思想, 建立完善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了社区、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新举措, 确保人人有责任, 人人都参与, 遏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基层火灾事故的发生。
4、要建立完善舆论先行、宣传第一的长效机制。
坚持新闻媒体舆论先行, 借助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网络、新兴媒体的优势, 大密度、高频次地刊发消防稿件;精心策划了主题明确, 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系列活动, 组织社会群体开展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既注重消防宣传工作形式的转变, 又形成了强大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5、要建立完善的源头控制、高压执法的长效机制。
消防部门要积极主动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大局, 从源头上严格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关口, 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安监、学校、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 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 执行更加严格的整治标准, 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 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限期消除, 最大限度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震慑违法的高压态势, 着力地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摘要:近年来,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连续开展了“清剿火患”、“除火患、保平安”等等一系列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 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 本文从铁岭实际出发, 客观、认真地总结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成果, 浅析思考、探讨、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1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五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巩固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在全镇农牧民“三节”期间用油、用气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严防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朗县”、“平安朗镇”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联合各村(居)、警务区、中心小学、卫生院等部门,通过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镇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朗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赵
磊
朗镇副镇长 副 组 长: 王
毅
朗镇科员
刘 草 林
朗镇科员
成员: 乔 卓 玛
朗村村主任
扎西次仁
娘村村主任 桑
珠
堆巴塘村主任 珠 次 仁
托麦村主任 洛桑益西
冲康村主任 琼
珠
巴热村主任 加
措
堆巴村主任 索朗巴珠
其次村主任 格
列
申木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462504。
四、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
(一)严格规范群众购买汽(柴)油的行为。针对辖区内群众“三节”期间使用汽(柴)油量多的问题,我镇干部要从源头把关。开买油证明时,仔细询问群众购买汽(柴)油的用途,并严格控制买汽(柴)油量,如需大量汽(柴)油,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监管。
(二)严格规范群众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行为。在群众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汽(柴)油 时,要细化整治网络,明确责任人,做到底数清、问题清、责任清,确保不漏一处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严格督办,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三)严格规范群众使用汽(柴)油的行为。对辖区单位群众的用油用气要严格监管,对所有村逐家逐户进行排查,询问是否在用油用气,在什么地方用油用气,怎么样用油用气。对有安全隐患的户,进行彻底清查,并责令其尽快消除隐患,做到见一起,查一起,绝不留下隐患。
(四)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测行为。要针对辖区内私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杜绝私存易燃易爆品的现象。对未经安监部门批准,私自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消除影响。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13年3月20日结束,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文件形式向群众公告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我镇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居)也要通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推动各村(居)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我镇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也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认真逐个排查和梳理本村(居)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决不能漏检、免检,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我镇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坚决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总结汇报(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0日)。整改结束后,我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各村(居)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抓住火灾关键环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加大整改火灾隐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依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中心,对我校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工作安排
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传达、部署阶段。认真传达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为落实检查阶段。要根据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做好总结工作,查找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报告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较多的地方要认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对遗留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直到达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各个寝室,并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秋季消防宣传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本班的具体工作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等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消防安全素质。
(3)要结合消防工作和个体情况,制订灭火预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熟悉和演练,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随时做到人员在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坚决、快速、准确地消灭火灾事故。
(4)严格报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总结。各班要严格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在本期期间各班要分别分四次向学校报告各阶段的工作情况。
2009年10月23日
登封中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7.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篇十七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 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㈠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维护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以农药经营单位、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整治单位。强化农药质量经营管理, 严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档案, 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的行为, 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和实名购药制度, 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 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销售农药的黑窝点, 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行为, 加大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规范用药行为, 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㈡“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上,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上,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上,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全面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养殖、收购贩运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加大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 确保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保持平稳, 饲料产品监测率稳中有升, 养殖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规范有序,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㈢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为重点, 以庆阳、甘南、兰州、白银、张掖、武威、临夏、定西、酒泉、天水10个主产市 (州) 奶牛养殖大县为重点区域, 严厉打击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奶贩子非法收购散奶、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恶意哄抬奶价、恶意散布谣言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 监测覆盖所有生鲜乳收购站, 检测指标覆盖卫生部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和硫氰酸纳等5项违禁添加物。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基地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检测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β-内酰胺酶、碱类物质、硫氰酸钠、黄曲霉毒素M1、铅、汞。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 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 切实落实奶畜养殖者、奶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首负责任, 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行政监管责任, 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 提高一批, 建设一批, 淘汰一批, 坚决取缔不合格收购站和车辆, 大力推进奶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 进一步提高乳制品行业的生产集中度, 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关键环节, 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查力度, 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㈣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组方, 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的违法行为, 严禁兽药经营企业擅自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及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环节用药监管, 重点加强对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保证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建立建全兽药使用记录, 完善兽药使用档案,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药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加强抗菌药物残留监测和宣传力度, 确保养殖业健康发展。
㈤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 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 严厉打击生猪定点屠宰场 (厂)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㈥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以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三品一标”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及2011年以来省部级监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为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 加大日常监管, 强化执法检查, 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积极开展2014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渔用物资打假治理行动, 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 完善记录档案, 建立执法台账, 强化宣传培训, 形成强大声势, 规范水产品养殖行为, 确保水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㈦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 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农资展销会、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 狠抓农资市场监管,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许可管理, 严格市场准入, 建立建全生产经营档案, 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制定抽查方案, 扩大抽查范围, 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 严查大案要案, 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宣传服务, 加强信息共享, 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份, 组织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3月份, 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4月份, 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总结上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成效, 全面部署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月份~5月份, 组织各市、县开展渔用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
4月份~10月份, 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
5月份~10月份, 组织开展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5月份~11月份, 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督查行动。
6月中旬,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7月份~8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12月份, 对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当地实际, 尽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已移交的市州, 要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未移交的, 要加强与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做好过渡期的监管工作, 确保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㈡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级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 有针对性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空间,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加大日常检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㈢严查大案要案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要做到有案必查, 一查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 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对涉嫌犯罪的, 要在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 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
㈣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农牧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环节的问题和线索, 要立即通报情况, 移交掌握的证据, 对于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 要迅速调查核实, 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形成合力, 齐抓共管,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㈤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农牧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加强提升转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㈥完善应急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健全各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做到反应快、定性准、处置依法、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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