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16篇)
1.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一
向阳中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自查整改报告
尊敬的广汉市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自查,现将我校实施规范办学的做法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德阳市教育局和广汉市教育局下达的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学校全体干部教师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高度加强管理和实施,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保证
我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指导意见,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制度;实行校长、分管校长包年级,层层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教师;保证每月一次专题办公会和教工大会,及时总结通报规范办学行为的特色工作和问题。
三、对照要求,强化落实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落实意识,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向社会及家长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及信箱,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宣传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2.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植树立典型。学校将重建校园文化,坚决摒弃不符合素质教育的各类宣传口号和内容;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学校报刊以及宣传栏等进行宣传;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演讲、辩论、大讨论等活动;注意收集、保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资料图片,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
3.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及家长的宣传活动。学校将组织专题素质教育报告会和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利用学校开放日,表彰会、家长会等有利时机,发放宣传单、编印素质教育宣传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向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解读素质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争取形成全社会了解素质教育,关心支持素质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内容:
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1、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规划。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课程设置计划的规定开齐、上足、教好各类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增强教师的计划意识和课标意识。学校课表上墙,接受学生、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2、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坚持“健康第一”,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集体教育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天必须保证学生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 1
少于9小时。不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3、进一步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要按照精选精练、全收全改、面批面改和及时反馈的原则处理作业。作业总量控制在1个半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做作业为惩罚学生的手段。班主任老师负责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
4、进一步严格禁止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
5、进一步严格禁止滥订滥用教辅资料。严格按照教育局教材教辅选用目录选用教辅资料,除此之外,学校和教师不得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自行购买统一使用其它任何资料。学校要将教辅资料的选用和使用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加强监控。
6、进一步加强班级的管理。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从下届初一开始争取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㈡、规范招生行为
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的管理。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加强对义务段学籍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转学、休学等各项学籍手续。
㈢、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领会“五严”规定和“三定一规范”的要求
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各级各类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通过学习,明确各级对教育教学及入学招生的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严格”,即: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总量,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格制止义务教育阶段违法办学的行为。提高教师思想认识,增强教师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意识和自觉性。
2、加强领导,明确领导职责
为了有效落实办学行为的规范要求,学校成立规范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蒲云才校长任组长,向书金任副组长,邓勇、林才良和教研组长任组员。领导小组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做到分工合作,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3、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规范各项工作行为
(1)完善各项常规教学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①坚持常规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实行“行政听课”和“推门听课”的常查制度,校长及教导处领导坚持不懈地查堂、调研,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日常教学常规工作。
②坚持月检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学校每月对全校所有任课教师教学工作从计划常规、备课常规、教学常规、作业常规、辅导常规、教研常规、考核常规、总结常规等八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严格工作要求,据实对每位教师的“六认真”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和亮分考核。并与即将实施的教师绩效工作挂钩。
③实施教学工作多元化评价制度。学期结束,学校对照《向阳中学教学常规考核奖励制度》,从考勤、计划、备课、教学、作业、辅导、教研、考核、总结、获奖等十个方面,对教师工作进行全面总评,其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评职晋升重要依据。
④完善校本研究制度,要求每位教师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校本研究活动。⑤坚持培优补差工作制度。一方面,通过平时抽查、调查、月检等形式抓教师培优补差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奖励制度,对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重奖,对本班学困生期末考试有较大进步的,给予教师奖励。
(2)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整改落实。
一方面,教师要根据规范办学“五严”要求和广兴中学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在短期内整改落实。
另一方面,学校将成立教育教学行为督查小组,定期进行量化评分,评出优良中差等级。
其三,通过学生家长访谈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调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要实现“三个回归”,即教育真正回归到国家教育方针上来,回归到教育的基本规律上来,回归到国家的课程方案和办学要求上来。这就说明所谓的“新政”、“新规”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是把我们从违背方针政策、违背基本规律甚至越陷越深的泥潭中拔出来的绳索,只要我们抓紧这条绳索,我们一定会走到人民群众满意的光明大道上来。
2009年11月19日
2.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二
规范文件一出, 立即引起学校、社会、家长、老师、学生等各方面的反应, 这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我们落实到位, 它的出发点和效果将是一致的, 典型的有:今年暑期两个问题得到了至少是表面上的解决:一是江苏全省中小学暑期不再有学生集体在校补课;二是今年江苏的高考、中考成绩除考生本人知道外, 一律不准对外宣传。看似文件精神得到了贯彻落实, 但作为政策的制定者,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是否了解到学生、家长、老师、学校的真实想法?在过去的一个暑期生活中, 笔者从所见所闻中深深思考着规范办学行为之后, 所引发的相关问题, 以及它的症结根源所在, 这也是对我们教育的一些深刻反思。
一、关于各校高考、中考成绩不公开的问题
这一点对于降温高考、中考, 淡化成绩是对的, 想法是好的, 但笔者认为老百姓在选择学校时需要有一个比较, 这就要求有知道教学成绩质量的权力, 不论何时改革, 如何改革, 这都是必要的。当教育主管部门不以官方的态势公布各校高考、中考成绩时, 老百姓的选择只能是雾里看花, 一头雾水, 听任各学校自己的说法了。不给对外宣传, 但不少学校在自己校内高中、初中招生过程中都在向家长做宣传自己如何如何, 而此时的家长不知真伪, 那么这是否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大多数学校、教师、家长、学生都认为, 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消息, 公布成绩, 让群众知晓, 但要严格限制查处舆论宣传、媒体炒作报道。再者作为考评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方面, 高考、中考比重占多少, 这完全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决定。家长选择优质学校资源是没有错的, 教育的均衡发展是需要教育督导、需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和提升来实现, 作为家长和学生如果对每一所学校的教学质量都不清楚, 他如何去选择?让百姓明明白白交费, 踏踏实实上学, 这是一种责任, 也是对教学质量一般的学校的一种督促和压力, 是实现所有学校都成为优质学校,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最终达到无择校, 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就近入学的一个举措, 所以对高考、中考成绩不公布, 笔者认为有必要值得再做细致些工作, 而不是简单一句话。
二、节假日不准补课, 不上晚自习的规定更需要我们从长思考, 落实好措施最重要, 否则它将带来两个严重的不平衡
1. 城乡学生的不平衡
由节假日不补课, 学生在家自主学习, 但是城乡教育教学资源的严重不均衡对学生是不公平的。城区的高等院校、图书馆、新华书店、博物馆、网络等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的广阔天地,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更是丰富多彩。而广大农村是不具备这些资源的, 学生们除了几本教材什么都没有。其次, 城区学生居住相对集中, 交通条件便利, 居住不同社区的学生走到一起组成学习小组, 探讨交流问题方便得多, 而农村学生居住相对分散, 有的在一个村子上同一年级, 在同一学校的也不一定有第二个, 如何实现互助交流?第三, 城区学生走进老师, 返校查阅资料都很方便, 师生网络交流等, 这些学习平台在农村都是很难实现的;第四, 农民大量务工在外, 假期学生在家要么是一个人, 或者是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原本亲情教育就较缺乏的农村孩子, 现在的节假日回到家更是孤独无助, 凡此种种, 所带来的也是一种教育的不公平、竞争的不公正, 因为最终评价是一张试卷、一道分数线。
2. 贫富差距造成教育的严重不平衡
这个假期, 学校没有组织补课, 但很少有学生在家, 家长纷纷送孩子去老师家补课, 去社会办学机构补习, 一时间各种暑期补习班广告充斥大街小巷, 成为今年暑期的红火场面。学生每天忙碌于补课之中, 有的在几个老师那儿补, 每天补上2门学科左右, 补课家教的费用相对于以往学校组织是高昂的。以前学校组织集体补课, 一个暑假最多的补40天, 高中9门学科也不过收费150元左右, 艺术专业补课不超过200元 (在我们这个全省中等水平的城市) 。但眼下的家教、社会办学机构的补课是每门课每一个半小时50元左右, 仅一门课程一个暑期下来补一个月就是近500元, 而艺术专业更是达到1200元左右 (上、下午两次上课) 。可以想象, 一个高中学生9门课, 仅补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几门课, 就需要多少钱, 高额的补课支出对经济较困难的家庭是很难承受的。而想想那些农民工父母, 每月打工最多近千元、城市低保家庭、双下岗、孤残家庭等弱势群体如果连生计都难以维持, 如何另请家教给孩子补课?这种贫富不均所造成的差距在这个暑假非常明显, 有很多家长对我们说出心中的苦处, 希望学校能集体补补课, 但这是不可能的。面对这种现象, 家长、学校、学生都显得无奈, 然而它所产生的后果除了是教育差距之外, 更有因这种不公平的教育机会在学生这一未成年人群体的心理上留下可能有阴影的一面, 这不能不令我们去深度思考。
三、出现与规定如此背离的现象症结在于将高考或中考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重要指标未彻底改变
我国人口众多, 教育总体水平偏低, 人们教育观念落后, 教育结构、教育规模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其次, 近年来社会就业压力很大, 家长望子成龙心切, 一分之差, 天壤之别不是感觉而是现实。希望能上一个好大学好专业的想法也对孩子加重压力。然而高考、中考一张试卷订终生的评价方式未彻底打破, 是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由于全社会诚信机制的缺失, 所以尽管高考、中考改革加强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指标要求, 但是谁认可?有多大分量?每年的高考、中考分数线依然成为唯一的标尺, 如果连考生的民族、出生都能造假, 连高考录取通知书都能冒领的话, 那么由中小学给出的学生在校三年综合素质认定又怎能让高校录取时去加大权重指标。
在万人过独木桥的今天, 在人们还未认识到技能教育比高文凭更重要时, 一张高考、中考试卷以及一道分数线是泾渭分明最好的选择, 客观公正, 尽管它不尽合理。如此背景下, 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补课家教开小灶不是很正常吗?靠延长绝对劳动时间来提高成绩分数, 增加竞争力也就不难理解。你不补有人补, 我不补他在补, 家长、学生就是这么想的, 谁都耽误不起。要全面提高素质教育, 以上所列的种种现象就不能回避, 它导致家长的想法与我们决策者不一定一致, 而引导是很难的, 要全社会出力, 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不以高考、中考指标考评学校、老师, 但高考、中考的成绩分数却直接考核着学生能否上大学, 上好大学、上好专业。众多家长学生中无一不是如此想法, 所以学校不补, 我们自己找人补, 再穷再困难也要补, 除非放弃上大学, 放弃上好学校想法, 但这可能吗?尤其在今天。
社会现状与国情在许多方面要求我们不能主观想象, 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提高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从着眼一个民族的未来着想, 从孩子的身心健康直接出发着想, 是万众瞩目、盼望已久的事情, 为什么在规定出台之后, 会出现如此令我们啼笑皆非的问题, 这需要教育管理者深刻反思, 也是全社会值得反思的问题。何时人们观念转变?何时我们的孩子能真正享有阳光快乐的节假日生活?何时书包能真正减轻下来、近视的学生能少一些?这恐怕需要有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去建设。
四、严禁有尝家教、规范社会办学行为难度最大
长期以来, 我们对教师有偿家教早有明令的禁止规定, 但是为何愈演愈烈, 关键在于督查之难和社会家长的被动或主动需求。一个好教师, 家长、学生人人喜欢, 有人找。在自身境界还未达到更高尚之前, 在教师经济收入较低的情况下, 在社会还有因高考、中考的指挥棒而有家教的广泛需求时, 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背景下, 有偿家教的存在不足为怪。再者, 它的检查督促是很难的, 只有靠教师自身的师德水准的提高而消失, 但决非是靠硬性手段能为之。同时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有待整顿规范, 必须有相关的政策配套才行。
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教育的得失, 事关着民族的复兴、国家的强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 课业负担过重给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的严重危害, 应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 推进素质教育意见的意义所在。但我们出台每一个政策法规更应深入思考它可能带来的一些其他问题, 特别是从今天的社会实际、现实出发, 如何去落实、完善以及更好地解决由此带来的问题。笔者认为, 对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的彻底改革以转变人们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质量观至关重要, 真正改变以一张试卷、一道分数线考定终生或社会等级截然分开的传统人才选拔格局,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努力培养出新一代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上思考仅是一孔之见, 难免有不妥之处, 敬请批评指正。
摘要:笔者从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文件出台后出现的与文件精神不协调的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思考, 认为导致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在于教育评价体制没有根本改革, 尤其是高考、中考试卷一卷一分定终生的观念存在, 提出了将素质教育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的一些想法。
3.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三
关键词: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依法治教
G639.21
前言:国家推动教育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也在思考如何能够保证教育整体的水平,尤其是对于义务阶段的教育来说,只有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才能够让学生从小具有综合素养,但是当前由于小学、初中学校的数量过多,管理起来本来就有难度,而且缺少相应内容的法律法规,所以国家现在正在推进教育方面可以依法治教,从而让办学行为更加规范,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
办学行为主要就是在学校中各环节的工作,包括学校负责人员对于老师的工作、老师对于学生的工作和学校对于学生的工作,而义务阶段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就是招收生源、班级的管理、教学过程、收取费用、老师的职业素质和教科书等方面。依法治教主要就是将教育中各环节工作都进行详细规定,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
二、我国义务阶段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
明确办学行为与依法治教具体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两方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根据调查发现,我国义务阶段教育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管理工作开展得不到位,国家方面不能同时对所有学校进行管理,而且有一些区域,学校的数量不能满足学生数量,教师的能力和数量严重不足,学校负责人不重视学校方面工作,而且忽视了法律,私自收取各种费用;第二,评价工作开展的效果不高,一在国家方面对于每一个小学和初中而言,很多学校自身的能力不强而且也不愿改变,甚至一些学校根本没有相关证件,二在学校方面对于整体的教育而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三在各学科的老师对于学生方面,只认分数,非常容易使得学生自身的天真、想法被抹煞;第三,整体来说,国家没有與小学、初中办学相关的法律,导致很多学校随意进行各类别活动[1]。
三、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予以规范实现依法执教的几点思考
既然现在义务教育具体的办学行为还有很多问题,而且其中很多方面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所以重点要对相应的法律予以完备,然后做好管理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使义务阶段教育的办学行为实现规范性要求,从而推动我国整体教育都按照依法治教的要求开展,主要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一)完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小学和初中进行管理
法律方面是首先需要改变的部分。第一,国家要对现在义务阶段教育办学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详尽了解存在的问题,然后找到缘由,有针对性地进行改变;第二,在上一点基础之上,完备相应内容的法律法规,一是对现阶段与办学行为相关的规定进行完备,然后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二是在教育相应法律之中,加入办学行为规范和依法治教的内容,为这两方面工作提供正确的方向;第三,依照法律,对小学和初中进行管理,一是按照每一个区域实际和法律的要求,建立数量合适的学校,二是让所有的小学和初中,都要依照国家的规定,合理设置学科数量和每一周几节课程,保证教科书中的内容有合适的时间进行开展,三是要将品格方面的教育加入到教学中,使学生从小就可以有正确、健康的品格;第三,对于钱款方面,国家要对标准予以明确,避免有些不法人员随意增加费用[2]。
(二)对学校负责人的法律理念予以提升,将实际工作予以落实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在办学行为方面都已经达到了规范性的要求,那么就需要继续推动其符合依法治教的要求。一方面,对学校负责人员的法律理念予以提升,让他们了解国家对于办学行为具体的要求。在选拔学校负责人的时候,一定要对其基本的法律理念进行考察,因为这是一个教育管理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养,而且学校负责人在任期间,国家也要随机进行考察监督,发现办学行为有一丝不规范的问题,就要及时解决,严格处理;另一方面,保证小学和初中的负责人都有良好的法律理念,就要推动他们将实际的工作进行落实,因为办学行为的规范和依法治教,都需要时间来不断地予以完善,每一个细小事件都要注意符合法律的要求[3]。
(三)针对学生的权益予以周密保护
在制定教育方面的法律规定时,尽量从学生方面进行思考,要以维护学生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为根本,尤其在管理方面,比如一些学校对于家境困难的学生,不仅没有予以帮助,甚至还让他们受到歧视、不尊重,所以国家对于相关的问题,一定要明确地规定。
结论:总之,义务教育对于学生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国家一定要对其予以管理,制定完备的法律,推动办学行为都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从而推动我国整体的教育都实现依法治教的要求,提高整体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坤.高职院校发展之路探索——以依法治校与依法治教为背景[J].学理论,2016,01:187-188.
[2]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袁贵仁部长在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人民教育,2015,04:6-18.
4.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四
广教〔2009〕111号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规范九种办学行为
一是规范办校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切实遵循教育规律,按学校章程办学,努力办出学校特色。合理设置小学校点,学生上学原则上单程行走时间不超过1小时;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村小应予保留,以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解决农村留守学生和离校较远学生寄宿问题。不得改变公办中小学性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校园和教育教学设施、财务、招生、学业证书“五独立”。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
二是规范教师行为。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精神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学生,要关心、爱护、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得参加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得收受教育对象的钱财,不参与低级、庸俗娱乐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
三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施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科竞赛、奥数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规定的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结束前进行招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化管理,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四是规范办班行为。坚决化解大班额,小学、中学、省级以上示范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每班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56人,消除特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严禁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一般普通高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
五是规范教学行为。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小学不早于7:30,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40,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严禁学校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高三毕业班学生可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或寒冷时不得安排补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六是规范考试评价行为。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由学校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结果分析。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举行小学、初中区域性统考、联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统考五科(语、数、外、理、化),其余考试科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小学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采取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初中学业成绩采用等级评定方法。严禁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普通高中学校除高三外,原则上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或模拟考试。科任老师平时可以根据学科单元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附带销售任何资料和商品。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建立健全素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科学监测、考核评价教育质量。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辖区内学校、班级和考生的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及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等信息,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
七是规范教材使用行为。严格教学用书,积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一律不得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擅自违规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为方便学生作业,规范使用由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确定与教材配套的印制作业。印制作业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对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应提供免费印制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印制作业。印制作业小学仅限于3—6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初中限于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5科;高中限于文化课科目。每生每期每科不超过1套。
八是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必须经物价部门许可,并出具正式票据。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非盈利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必须的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其他收费合并“统一”收取。严格捐资助学的管理和使用,社会及个人的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入学挂钩。
九是规范学校安全工作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印发至每一个干部和教师,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促进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明确责任,分层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和分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措施到位,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落到实处。
3、对照办学行为规范要求,自查自纠,主动规范。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规范。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为自查自纠时间。
4、采取坚决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能及时整改规范的及时整改规范,一时整改规范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对县区、学校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为的,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并限期整改;对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解聘、撤职处理。
5、建立健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新要求,清理完善原有制度,建立健全新机制、新制度,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职评先、表彰奖励和学校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民办学校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均按以上要求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 行为规范 实施意见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监察局。
5.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五
“五严”规定
一、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区、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地区、学校、学生的高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考状元”。
二、严控学生在校时间与家庭作业总量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和家庭作业总量。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严格禁止组织中小学节假日补课。全省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实施
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
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和月考。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高考成绩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市、县(市、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原改制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
学校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各年级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校长室举报。
举报电话为:85412393 85571939 连云港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
“六严”规定
一是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地方、学校及个人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县区、学校、学生的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具体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控制在每天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分别不得超过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全市中小学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县区要按需求配齐配好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本县区所有中小学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特别是要加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技术类课程的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示,接受学生、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县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一般不超过3门;初中学校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统考、联考或月考。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加快高考招生社会化改革步伐,积极完善网上报名措施,逐步实行考生高考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直接发放到考生本人。各县区和学校、班级不得统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高考成绩、名次、上线率等信息。
五是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实验班等,已经举办的要清理取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符合“四独立”办学条件的学校要进一步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等作为录取依据,不得跨县区违规招生。
六是严格规范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社会办学机构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坚决制止有偿家教,禁止中小学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6.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中心小学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 长:顾雄飞 副组长:程焕祝
组
员:陈 忠 陈建飞 刘 凯 顾明光 姜志东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学生成绩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我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7.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七
一、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呈现一种金字塔型的结构, 即级别越高的法律数量越少,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属于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以《宪法》为根本法, 以《教育法》为教育的基本法及由相应的教育部门法、教育部门规章、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教育政府规章所组成, 也呈一种金字塔型的结构, 且各效力层次之间有一定的分工与配合。
《宪法》作为根本法, 其对于学校办学行为并未直接进行规定, 但《宪法》关于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之规定, 对学校办学行为同样具有指导作用。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由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门规章等规定的。
关于学校办学行为方面的问题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教育法律予以规定, 内容主要包括:学位的种类与授予条件、教师的作用与考核、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职业教育的体系与实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与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及其资产与财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内容。
关于学校办学行为方面较为具体的问题或制度, 则由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或教育部门规章予以规定。现行教育行政法规中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学校的卫生体育工作、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及其资产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现行教育部门规章中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主要包括幼儿园的教育与卫生保健、小学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规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等。从这些规定来看, 它们是对上述教育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进一步具体化。
二、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不足
虽然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已初步建立, 但仍有不足与需要完善之处。概括说来, 有如下几个方面。
1.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效力层次低
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虽表现为一个金字塔型的结构, 但对学校办学行为予以规范的主要是处于塔底的教育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由于这些规范过于庞杂且很多规范并无上位法可依, 同时, 由于其效力层次较低, 以致很多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形同虚设, 并未起到对学校办学行为予以指引、预测、评价等作用, 也给法院在处理相应学校办学行为纠纷时如何适用法律造成混乱。司法实践中, 法院多没有依据教育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来裁判。
2. 有些本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学校办学行为仍游离在法律之外
法律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不可能是全方位的, 只能是有条件的、部分的, 当然, 哪些办学行为应纳入法律领域, 其界限或划分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探讨。但不可否认的是, 一些本应纳入法律领域的学校办学行为若游离在法律之外, 不利于良好的学校办学秩序的建立及对学校办学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虽然学校有性质或级别的不同, 但在其办学过程中却有着一些共同的问题需要面对与处理, 这就要求法律对这些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比如, 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医疗保健问题、校园秩序管理问题、招生与考试问题等, 若依此来考察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其疏漏也随处可见。如, 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规定, 但没有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 而实际上大学校园里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亟需立法的规范;有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但自幼儿园到中小学也都有自己的保健医生等, 其工作规程则未有明确的规定;有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规定, 但未有幼儿园、中小学的校园秩序管理的规定等。另外, 除高考招生之外的招生与考试、学校资产管理等办学行为仍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随着教育行政人员的专业化, 校长或其他教育管理人员被视为一种需要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职业, 但尚未有校长或其他教育管理人员的职业规范, 而大量的学校办学行为, 尤其较为重大的办学行为正是校长或其他教育管理人员所实施的。
3.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不完善
法律责任是基于行为人对法律义务的违反而应承受的不利后果。其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遵守与执行, 形成法律所欲确认的一种社会秩序, 是法律强制力的表现。“一个法律制度, 如果没有可强制实施的惩罚手段, 就会被证明无力限制非合作的、反社会的和犯罪的因素, 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其在社会中维持秩序与正义的基本职能。”[1]因此, 完善的法律责任体系对于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中有关权利保障、义务履行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还不是很完善,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办学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为主, 较少追究刑事责任。未追究刑事责任之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法律规定不完善, 在《刑法》中未设相应的或独立的罪名对学校办学违法行为予以追究。如对于大规模组织考试舞弊或生产、销售作弊器材行为等, 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独立罪名对其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另一方面, 忽视了刑罚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特有约束与抑制的功能。
第二, 法律责任的设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当出现学校办学行为违法时, 法律并没有及时地立、改、废, 对办学违法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与制裁。如, 对于目前表现仍比较突出的收取择校费的行为, 虽然对择校费收取行为欠缺合法性有所共识, 但对于以捐资助学等名义收取择校费之行为如何予以制裁, 至今未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第三, 对学校办学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设定比较粗糙, 有关法律责任条款往往缺少责任主体、追究责任的主体或承担责任的类型的明确具体的规定, 使一些学校办学违法行为之法律责任追究处于一种虚位或含混状态。这不仅扰乱了学校办学行为秩序, 而且也可能挫伤教育的公益性。
三、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
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一般从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进行建构。因此, 关于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 也可从纵横向两个方面进行。
1. 从纵向上来看, 主要是完善与提升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的效力级别可划分为根本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依此建构时应遵循法律体系建构的基本规律, 即下位法应以上位法为依据进行制定。
首先, 在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纵向建构上, 其关键在于如何区分复杂的、多样的学校办学行为, 并分配给不同级别的立法机关进行立法。一般说来, 关于学校办学的基本制度, 如招生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制度、财务制度、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及关于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教师的办学行为的基本要求、标准、行为准则等由教育法律来进行规范。对于涉及学校办学基本制度外的一些具体制度, 可由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来进行规范。
其次, 应充分发挥教育行政法规的规范功能, 以提升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效力等级。理由有三。第一, 学校办学行为涉及的范围与内容广泛而复杂, 且具有一定的多变性, 这就使得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稳定性相对来说不是特别强。而教育行政法规立法的灵活性则能够很好地适应学校办学行为的这种复杂性、多变性, 及时地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调整与规范。第二, 教育行政法规实质上是对学校办学行为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监督, 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监督机制。第三, 现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实效性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效力层次低, 在当前我国教育法律运行环境欠佳阶段, 应提升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效力层次, 促进其实施。
2. 从横向上看, 主要是完善学校办学法律关系中主体与内容方面的法律规范
如果说对法律体系纵向上的完善属于宏观层次的话, 那么对法律体系横向上的完善则属于微观层次。后者的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相关主体方面的法律规范;二是完善法律关系的内容方面的法律规范。关于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 在横向方面也主要包括这两个方面。
(1) 学校办学行为主体方面法律规范的完善
学校办学行为法律关系中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教师等, 对其办学行为予以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一是学校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的完善。学校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 主要指将学校办学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其完善分为两个方面:第一, 对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已在《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门法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予以规定的, 针对其不足予以相应的立、改、废以使之完善。第二, 对有关学校的管理制度未在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中予以规定的, 应制定教育单行法。就教育单行法而言, 除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考试法》、《学校法》等外, 还应制定学校招生法、学校资产管理法、学校体育卫生法、学生法、大学校园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秩序法等。
二是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的完善。随着学校教育之蓬勃发展, 学校运行方式也变得复杂和多样化, 在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个明显标志就是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被视为一种需要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职业, 具有专业化的特征。
校长负责制的确立与实施使校长拥有了非常大的办学权力, 而其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一所学校能否良性与健康地发展。故校长在办学时不仅需要自律, 同时也必须受到一定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因此, 制定一部符合校长职业特点的校长办学行为法是必要的。
除校长之外, 其他管理人员如教务人员、财务人员、教辅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的办学行为规范与否同样也关系到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但关于这些管理人员的办学行为, 目前主要是由学校的规章制度等进行规范, 其规范程度则与所在学校的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完善与否密切相关, 以致校与校之间的差异悬殊, 不利于我国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因此, 应以法律的形式对其他管理人员的办学行为予以适当规范, 即在立法上仅需制定这些管理行为的基本要求或标准等, 具体的行为准则由各学校或地方教育行政机关结合学校的规模与特点等来制定。
三是教师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的完善。关于教师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 主要涉及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的行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从劳动形态来讲是一种脑力劳动, 但其劳动效果却难以预测, 更无法精确评价, 且极易受社会的影响, 尤其是施教对象学生的影响。因此, 教师进行教育教学, 往往不是单纯的知识传授过程, 还应注重自身的品质素养;同时为了追求一种良好的劳动效果, 教师可能需要一些辅助性的措施, 如对学生的训斥或其他管教行为等。
因此, 关于教师方面的办学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教师品行素质方面的规范, 即教师的权利义务、职业道德规范;二是有关教师对学生的管教行为的种类、条件等方面的规范。这些规范内容有的已经在《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予以了规定, 但其规定有的过于原则, 不具有可操作性或难以依此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明确的评价, 因此, 需要进一步完善。除此之外, 还应制定有关幼儿园教师、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教师对学生进行管教方面的规范等。
(2) 学校办学行为内容方面法律规范的完善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内容指学校办学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权利体系主要是围绕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特点所进行的权限划分, 其建构应基于学校的级别及其办学目标与任务的不同而进行。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义务体系与其权利体系的建构有一致之处, 但不同之处在于, 权利具有可选择性与可放弃性, 而义务则不然。故在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义务体系的建构中, 应着重建构的是法律责任体系, 否则义务体系形同虚设。关于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的建构,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 强调刑事责任对于惩戒学校办学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这就需要在对学校办学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时, 根据该行为对于学校办学秩序、教育的公益性等侵害的程度适时地予以刑事责任的设定与追究。第二, 对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应及时地进行立、改、废, 以有效地对学校办学违法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与制裁。第三, 对学校办学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精准设定。从法律责任承担的主体、责任的类型和种类及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以避免使法律责任的追究处于虚位或含混状态。
参考文献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2]武洁.公办民校:与其规范不如取缔.http://comment.workercn.cn/contentfile/2009/08/27/073357457342283.html.
8.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八
一、对有效教学的理解
有效教学的核心思想就是教学的效益,即什么样的教学是有效的?是高效、低效还是无效?所谓“有效”,主要是指通过教师在一段时间的教学后,学生所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教学有没有效益,并不是指教师有没有教完内容或教得认不认真,而是指学生有没有学到什么或学生学得好不好。如果学生不想学或者学了没有收获,即使教师教得再辛苦也是无效。同样如果学生学得很辛苦,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也是无效或低效教学。因此,学生有无进步或发展是教学有没有效益的唯一指标。这就需要我们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思想,掌握新政,丰富知识储备,日常反思教学,努力提升教学效益。
二、实施高三化学有效复习的方法
通过对高考化学考试说明和高考试题的分析可知:试题灵活开放,强调基础知识与学科能力的综合考查,突出化学主干知识的考查,测试考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推理能力和分析综合能力,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科学素养。结合刚刚推行的教学新政,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帮助学生串联起整个中学阶段的化学知识网络,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轻负高效”是我们必须去追求的目标。如何有效地实施其途径可以有如下几个方面:
1.更新理念,落实有效备课
理念是灵魂,教学理念是指导教学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对于教师来说,具有明确的先进的教学理念,应该是基本的素质要求。在推行新课程中,教师必须以新观念来实施新课程。而落实有效备课在教学中尤显重要。首先是抓好集体备课。每周在固定的时间,进行集体备课。内容主要两大块,即一是对前一周教学的反思,以便在下周对不足之处进行适当的补充;二是对下一周教学内容的讨论,根据主备人提出初步教学方案,备课组成员把自己所获得的信息或教育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成功案例进行分享式讨论,以此促进信息的流动和成功经验的推广,最后由主备人整理成稿。其次是抓好二次备课。根据新课程标准提出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维目标实现和优化的需要,围绕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精心思考备教材、备社会、备学生的整合。备课组成员针对自己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备课内容,完善自己的教学亮点。维果茨基曾提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可作为二次备课的指导,他认为学生的发展有两种水平:一种是学生的现有水平,另一种是学生可能的发展水平。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最近发展区。教学应着眼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为学生提供带有一定难度的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其潜能。作为高三教师,我们更应该注意这一点,因为我们面对的学生是高三学生,课堂教学也不是新课的教学,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分析自己的学生,在自己的备课过程中要有实际的体现。备课时必须备问题,也就是必须进行提问设计,怎样来设计提问?问题应设在什么地方?根据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问题应该设在学生智力的“最近发展区”内才是合适的,这与我国教育界很流行的一句话“摘挑子,要让学生跳一跳”不谋而合。
2.狠抓“双基”,提高综合能力
由高考试题特点可知,基础题目占相当大的比例,且这类题目的难度和综合度都较低,是易得分题。必考内容试题突出化学主干知识的同时,着力于化学学科素养和学科能力的全面考查;选考内容试题不偏、不难、基础、灵活,充分体现模块课程特点,加强了主干知识的考查。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教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挖掘、巩固与培养,教学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化学的主干知识,重视教材中的“学与问”“科学探究”“实践活动”“思考与交流”等活动性栏目。在有限的复习的过程中一定着重于夯实双基,并以此为载体努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出问题的能力。具体如下操作:
(1)对教学内容和课后作业都要有层次性,既要照顾优生,又要兼顾差生。
对于基础较差的同学,课上要让他们能听懂大部分,课后必做作业要能做起来,让他们总感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进,从而不丧失信心。对于基础较好的同学课上要留思考题,课后要有钻研题,让他们永不满足,保持旺盛的斗志。所以在选题时,不能一味追求难题、偏题、怪题,也不能只停留在基础题上,要充分体现层次性,让所有学生都能有所收获。
(2)充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教学过程中要改变以往“老师讲—学生练—老师再讲”这样的正向复习,而推行“设置问题—学生试解—教师点评—归纳重点和方法—强调考点”的逆向复习思路。要放手让学生通过预习、整理归纳后,自己解决掉一些问题,教师再针对学生普遍存在的误区着重讲解,大大提高课堂效率与效果。
(3)有的放矢,减少学生重复出错频率。
对学生作业或测试进行科学地讲评,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及高考应考能力,充分提高讲评的针对性、有效性。对客观题应根据统计的答对率进行评讲,以提高讲评的针对性、有效性。批阅主观题时,要做有心人,把学生普遍存在的知识误区、错误表述、技术性失分情况进行归类,对症下药逐一分析解决。另外,在讲评试卷时,切忌教师满堂灌,要着重引导学生主动发现存在问题,帮助学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得分率。而对于个别错误,可采取课后个别解决。
(4)培优补差,查漏补缺。
精选测验试题,多对原题进行适当变化,使问题和选项体现出多功能作用,既能针对复习过程中学生暴露出的薄弱点,又要有立体网络感,一个知识点要能引出多个或一系列的知识点。也就是说检测既要查漏补缺,检查学生掌握重点知识的有效度、理解重要知识点的深广度,又要恰当保持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还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思维意识及能力。
(5)定时进行错题再练。
在平时的复习教学中,要注意对学生薄弱知识点的收集和整理,每隔一段时间后进行有针对性的错题再练,当然也不能是纯粹的错题,要进行适当的变式训练,变化中设置一些新的障碍点,以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迁移能力。
(6)注重细节,强调规范解题。
细节决定成败。每次考试评卷分析,学生因为审题失分不少。提高准确审题的关键,必须强调审题中对细节的重视。开设审题训练专题以专题训练课的形式规范“读”“审”“答”三步曲的技巧。培养学生在审题时对试题题干信息的提取和整合能力,学会删除干扰信息。特别是Ⅱ卷的问答题、实验题等,可从经典高考试题的剖析入手,指导学生归纳该类题型的特点、要求、解题思路,掌握正确的答题要领,在不断的审题失败中吸取教训,提高审题的警惕性,进而规范答题。
(7)注重情感交流,拉近与学生的距离。
高考制度的改革,化学学科地位发生了变化,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能和学生平等交流,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及时捕捉来自于学生的各种信息,通过分析,转化为有效的教学资源,从而提升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引发新的学习热情。
9.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九
富强乡中心校 2016.2.28 1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4.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
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10.甲马营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篇十
根据《德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远程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武城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议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11.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十一
一、认真学习研究《高中历史课程标准》, 准确、透彻地理解和体会其中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和新要求。
每一位历史老师尤其是高三历史老师都要认真研读《高中历史课程标准》, 因为它不仅是教学的标尺, 更是高考命题的标尺。在《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前言中明确指出:“进入21世纪, 人类加快了向现代社会迈进的步伐, 科学技术、文化思想日新月异, 国际间的交流不断加强, 竞争日趋激烈。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高低, 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有赖于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这向一线老师指出了课改的必要性:课改是世界潮流, 是关系国民素质高低、国家强弱的关键。这就要求老师在思想上认真对待新课改的基本精神, 在教学中认真落实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高中历史课程标准的“课程性质”指出:“通过高中历史课程的学习, 能使学生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脉络, 总结历史经验教训, 继承优秀的文化遗产, 弘扬民族精神;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从历史的角度去了解和思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 进而关注中华民族以及全人类的历史命运。通过高中历史课程的学习, 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促进个性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首先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 其次是培养学生运用历史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是使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地发展。总之, 高中历史老师在思想上要有所转变, 跟上时代的步伐, 尤其是面临高考的高三历史教师。
在思想转变的情况下, 《高中课程标准》还要求历史老师在教学方法上有所更新。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指出:“普通高中历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倡导学生主动学习, 在多样化、开放式的学习环境中,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参与性, 培养探究历史问题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这强调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综上所述, 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要把学习研究课程标准放在抓好高三历史教学的第一位了。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就像在茫茫大海中航船上的指南针一样, 指引着历史教学, 尤其是高三历史教学, 不使我们偏离方向。
二、认真仔细地研究江苏省高考的《考试说明》, 准确、透彻地把握好高考命题的趋向。
高三历史老师在做好第一条的基础上, 思想要有关键性的转变, 把学习研究《考试说明》放在重中之重。在平时的备课过程当中, 办公桌上必须有《考试说明》, 它给我们明确了高考命题的指导思想、高考命题的基本要求、高考命题的方向和高考命题的范围 (在新的《考试说明》没有下发的情况下先参考上一年的, 因为每年的都大同小异) 。离开了《考试说明》, 我们在备课的过程中就容易迷失方向、偏离主体, 这样我们就做了无用功, 更可怕的是浪费了学生的精力和宝贵的时间。有了《考试说明》, 我们还要认真地研读, 结合教材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仔细地理解考点:每一考点包含哪些小的知识点、相关考点之间的联系及考点的难易程度等, 只有这样才能既节省时间又提高学习效率。
三、认真仔细地研究近几年的江苏省高考历史试题及走在新课改前沿省份的高考历史试题。
2010年暑假期, 徐州市对全市的高中教师进行了关于《考试说明》和高考试题的考试, 其主要目的是让所有的高中教师都能认真细致地研究《考试说明》和高考试题, 使老师们在平时的教学中很好地把握教学方向, 做到既完成素质教育, 又让学生跨进理想的大学校门, 提高教学效率。所以, 高三历史老师在平时的备课和上课过程当中, 认真仔细地研究江苏省和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等走在教改前沿等省份的高考试题, 可以说是我们和高考命题人的直接对话, 以及和高考试题的零距离的接触, 了解命题人的思路, 从而做到有针对性、有侧重点, 既节省学生的时间, 又提高学生的成绩。
四、充分利用课堂有限的四十五分钟, 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课堂是实施教学的主阵地, 尤其是在当前严格规范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如何才能做到高效的课堂教学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做起:第一, 要认真细致地研读《考试说明》, 把握好高考的所要考的知识点, 做到有的放矢, 不浪费学生的时间, 不做无用功。第二, 要认真细致地研读课标的解读, 把握好每个知识点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也就是要衡量好知识点的深浅度, 做到难易适中, 不消耗学生的精力。第三, 选择好过关检测试题, 试题的选择最能体现教师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水平。在试题的选择中既要审视试题的难度、方向及所考查的知识点, 又要把握学生的知识水平;既要面向大多数学生, 又要满足部分知识水平相对较高的学生。在选择试题的过程中, 相关的高考试题是我们最好的参考标准。第四, 在课堂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和主体作用, 尤其是要结合教学案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落实情况, 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 切记教师的“一言堂”。第五, 认真批阅学生的练习试卷, 细致地分析学生对知识的把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地解决学生所存在的问题。总之, 我们在教学中要认真落实“一三六教学模式”, 合理充分地利用课堂四十五分钟。
高三历史教学虽然是选修内容, 但也事关学生的升学, 所以广大历史老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要合理科学地利用时间, 努力达到与语文数学英语的有效匹配。
摘要:在规范办学的要求下, 只有认真研究课标, 准确理解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和新要求, 认真解读江苏省高考考试说明, 把握好命题的基本方向, 充分利用课堂四十五分钟, 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规范办学行为,高三历史教学,课堂教学
参考文献
12.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十二
为了认真落实《前郭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长龙乡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注重学生身心健康为培养目标,坚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为目的,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思想,树立全新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领导和监督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保证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活动时间)。
2.课后作业质量要精,突出重点;作业量要适当,避免重复。3.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定,不私自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坚决禁止以此为名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4.按规定组织考试,课业成绩实行等级制。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决清理和整顿学校在职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
6.学校的评职晋级、评优选先、考核等工作方案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请教育局法制科批准后方可落实工作要求,执行操作程序,体现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学校领导本人及家人或亲属不得参与学校的经营活动。1000元以内支出由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支出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报教育局审批。学校申请办学专项资金,需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履行相关手续。
8.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闲置校舍、学农基地等资产对外出租的,一年一发包,一年一签承包合同,学农基地发包价格不得低于当地村机动地发包价格。学校的固定资产经营、处置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报教育局党委讨论通过,价值5万元以上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9.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区学生免试入学政策,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接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学区学生,无条件接收。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与变相留级。同时,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接受和本地适龄儿童同样的教育。长龙乡小学学区划分如下:巨龙村学区、双先村学区、大洼村学区、大道村学区、大兴村学区、苇芦村学区、大合村学区、中心校学区(含长山村和前柜村)
次听评课汇报会)、集体备课常规化、规范化,注重教研的实效性,通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素质。
(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15.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幼儿园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小学、幼儿园不得举办以收费为目的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其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登记制度、收费资金管理制度、收费票据使用制度,收费告知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代收费的,及时结帐,结余费用及时退还给学生。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
(七)规范学校教材管理行为
16.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在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取教学用书。严格规定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征订,幼儿园要按省里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省编的主题活动教材。
(八)规范中层以上领导理校行为
17.规范中层领导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层领导民主测评考查、报请局党委审查制度。
18.实施校长工作日巡查制度,督导中层以上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强化中层以上领导考勤制和外出请假制,落实村小校长
(一)做好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的学习和宣传工作(2月20日-2月26日)。在全校教师中宣传和学习教育局下发的“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和局里的活动方案。使每一位教师都明确“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中的各项要求。
(二)认真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校“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实施方案(2月27日-3月31日)。确定方案后,校委会立会研究,全体通过活动方案后上报教育局。
(三)落实和实施本校“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方案(4月1日-10月31)。学校设立“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纠正其办学行为和教学思想。长龙乡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排查问题工作分工如下:王德富及计财重点排查中层以上领导理校行为、学校收费行为;张黎明及教导处重点排查学校教学行为、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教材管理行为;曲彦平及德育办重点排查学校办班行为、教师从教行为;刘丽重点排查学校议事行为;张佳峰重点排查学校服务行为。
(四)总结、巩固及迎检(11月份)。充分总结我校“规范办学行为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巩固成果,积极探索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迎接教育局年末验收,听取检查组指导性意见,改进目标及措施,落实责任。
(五)保障措施
13.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篇十三
——————招生编班
(一)招生:根据教育局下达的2010年祁县初一新生入学花名表和《入学通知书》接收学生。
(二)编班:
基本原则:公平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均衡性原则。办法:
1.男女平均分配。
2.各村学生基本平均分配。应家长的要求,许子沟住校生为了回家能互相关照,原则上尽量安排到一个班。
3.严格根据学生的成绩按照男女各一条龙的排序分配。
4.整个编班、分班过程班主任和代课教师全部参与。
古县中学
14.网络教育:规范办学难在哪 篇十四
一、名校优质资源辐射, 有网院学历可考研, “没有围墙的大学”红火起来
“再过两天, 我们将进行春季入学考试, 报名请抓紧时间!”北京理工大学网络学院招生办公室里, 电话声此起彼伏;学院招生网页上, QQ头像不断闪动, 学员讨论、班主任通知、考试信息滚动发布, 一派热闹景象。金融危机寒意未散, 危机下职场人士充电意向如何?一份调查报告显示, 8%的人选择脱产学习, 而接近50%的人选择了“网络学习”。相比其他途径, 高校网络教育以其灵活的授课方式、较低的入学门槛和弹性学制、国家承认学历而备受青睐, 也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大学”。
由于入学门槛、考试难度低, 网络教育“含金量”一直被认为在自学考试、成人考试之下。2004年, 教育部出台一系列措施, 规范网络高等教育:试点高校一律停招脱产班, 学生以在职人员为主。2005年, 教育部又下发通知, 明确全国网络学院公共课实行全国统考, 本科生都要参加,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籍不能在教育部注册。去年起, 教育部对研究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调整, 首次明确网络教育学生的研究生考试报考资格。“国家调整研究生招生范围, 无疑是对网络教育形式的认可和对网络教育成果的肯定, 同时亦增强了网络学子学习深造的信心。”
不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 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同时承担工作和学习压力, 完成学业需要极强的毅力, 这种能力会潜移默化影响工作, 因此网络教育文凭反而更有“硬度”。
二、“冒名”招生、学历及考试舞弊, 高校网络学院遭遇信誉挑战
4月9日本是工作日,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区却空荡荡。据了解, 所有老师被派往人大网院在各地的五十多个教学中心负责监考。“总部人员全体出动, 为了防止个别教学中心出现考试舞弊现象。”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在每年两次的专业课考试中, 也会派总部教师前往各教学点监考、巡考。各地教学中心是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派出机构, 负责网校在当地的招生和教学管理。近年来, 高校网院的地方教学点不断扩充, 最多的达一百多个, 管理和监控难度增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学中心负责人说, 有些网院根据招生人数和学费来返还提成, 因此一些教学点为了让学生尽快毕业, 有意“睁一只眼, 闭一只眼”, 监考不严、考生替考、提前漏题等现象时有发生。“网络学院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 然而目前网络教育在规范招生、入学门槛、教学培养、毕业审核等方面仍然遭遇较大的挑战。”一位高校网络学院负责人透露。
“冒名”招生、“套读”学历曾经是网络学院难以说清的问题。在发展之初, 曾经有部分院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学院以全日制的方式招收大量高考落榜生。这种全日制的教学被教育主管部门叫停。此后, 各试点高校虽然没有了全日制的网院学生, 但是一些教学中心与一些民办高校或者培训机构合作, 在招收自考生全日制培训的同时“套读”网院的学历。一些培训机构则借重点高校的名声, 为各种培训项
“教育论谈”专栏宗旨
聚焦成才热点, 思考成才模式;阐释成才含义, 探讨成才规律;剖解成才案例, 反思成才误区;研究成才路径, 透析成才要素。
目添彩。
网络教育的利润, 也吸引一批非法中介蜂拥而来。“不用考试, 也不用交作业, 公司会请人代为考试, 只需要交12000元就可在两年半后轻松拿到本科毕业证。”广州市天河区某教育咨询公司把网络教育变成赤裸裸的“交钱买文凭”。黑中介另一种获利方式是买卖生源。通过虚假广告和招生宣传诱使学生报名, 手中掌握一定数量生源后, 再向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转让”, 收取中间费用。学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来转去, 承诺的教学质量大多不能兑现。“这些乱象不治理, 会贬低网络教育的含金量!”这位负责人表示。
前不久, 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 (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 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此次通知, 明确了任何形式的全日制学生都不能注册网院学籍。”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试点高校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 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 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三、优质资源免费开放、违规者一律“摘牌”, 高校网络教育要在发展中规范
如今, 当进入网络试点高校的学习平台后, 丰富的专业让人眼花缭乱: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英语专业、中国传媒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金融学专业……上万门课程已覆盖我国现有学科的大多数专业, 网络教育对每一位学习者张开双臂。日前, 国内部分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人在京共同启动了网络教育资源免费开放计划。这一计划将使这些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 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53所高校的网络教育学院参与其中。“高校网络教育资源免费向社会大众开放、建设公共资源平台具有重大意义。规范、严谨办学, 打造网络高等教育的品牌, 才是网络教育在技术优势下最根本的生存之道。”专家们表示, 网络教育要依托传统名牌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优势, 逐步树立社会品牌, 以在传统教育体制中占据一席之地。
“网络教育取得发展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关键在于课程和学习资源建设。”教育部高教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处长刘英在网络教育资源免费开放计划启动仪式上表示, 高校网络教育要在发展中规范, 保证学历教育的高质量。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向社会免费开放, 要发挥普通高校教育资源优势, 利用学科齐全特点, 突出名师特色, 把网络教育优质资源通过网络服务于社会。
针对网络教育出现的不规范现象,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司司长张尧学在《高校现代远程教育调查与思考》一文中称, 国家应进一步建立完善现代远程教育法律法规, 规范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内的、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抓紧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质量评估, 对于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 且在招生等办学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试点高校, 严格实行以“停止招生”等措施为主的“摘牌”制度。
如何结合中国网络使用现状, 开发和推广适宜的学历和非学历在线教育模式, 提高网络教育质量, 发展网络教育品牌, 也成为当前网络教育的新课题。
15.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 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和政测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更新办学理念,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我校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和《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文件,认真落实规范中的要求,并开展了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活动,取得了较大成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规范办学行为,得益于上级领导的支持关心和教师的共同努力。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小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从我校一年四季执行小学生早晨8:00左右到校制度(7:30学校开门方便于值日生,8:15第一节预备)。中午到校春季、秋季、冬季为1:30学校开门(2:00预备);夏季为2:
00学校开门(2:25预备),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校训通、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教师值班,让学生有充分发展个性时间和空间,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班主任马上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做到了下午
4:40离校。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4.严格控制补差时间。补差要在课内,在平时。我校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一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教师要根据课标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不组织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学期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地方课程选用教材,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征订。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七、强化管理。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有关规定,对本校的“减负”工作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并通过家长学校、校训通、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少先队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十、相关措施。
1、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或经家长举报后核实的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经督查核实的违规行为,有关教师要写出书面说明,并全校通报,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有上级直管部门处理。
2、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校教导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传达室门口张贴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
3、我校应把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A、B、C、D),并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我校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以上是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当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16.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篇十六
东坑镇第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靖边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靖边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4.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靖边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启荣 副组长:张有福
成 员:孙茂兴 樊文飞 班万玲 陈智霞 李巨霆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东坑镇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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