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人情的名言

2024-08-07

法律与人情的名言(10篇)

1.法律与人情的名言 篇一

1)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2)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3)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尸佼(战国)《尸子》

4) 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5)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6) 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7)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8)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9)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10)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11)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12)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 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14)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5)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6) 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柯勒(德)《法律概念》

17) 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18) 法律必须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因为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9)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20) 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2.监狱风云:人情与法律只在一念间 篇二

2015年12月的一天,在大连监狱内举办的一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中,当在场的新狱警仍然对有些渎职犯罪表示不解的时候,负责宣讲工作的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雅新举出一年多前,大连监狱内6名狱警因受贿和渎职被查处的案例。“我们用这个典型案例不仅仅是为了说明职务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更是希望能对监狱中徇私舞弊、受贿等腐败行为形成震慑。”李雅新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说。

虽然案例里刑期最长的狱警王志愿已于2015年7月刑满出狱,但这几名大连监狱的原狱警们却不会忘记他们被拘捕的场景。时间回溯到2014年5月,来自大连市检察院的12名干警两两夹着6名身穿制服的大连监狱警察分别上了6台警车,警笛响起,警车直奔20公里开外的检察院办案中心。涉案的6名监狱公职人员中有大连市监狱狱政管理处处长吕学军,警卫大队教导员曲黎辉,一监区、十监区警长辛全波、韩卫,三监区一分监区长王志愿和一监区干警曹靖。

“这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对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震慑。”负责侦查工作的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侦查处处长许宁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说。

从1700人中寻找6人的犯罪线索

大连监狱窝案的线索来源于一封在大连监狱服刑犯人的举报信。2014年年初,一名犯人在会见家属的时候,罗列了多项自己在狱中认为最为不满的现象,包括有的狱警直接向罪犯吃拿卡要,有的罪犯几乎不参加劳动改造,狱警不但放任不管反而给他们最高的工分等。由于害怕打击报复,他嘱托家属根据他所描述的内容写成文字材料并向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多个部门进行举报。

很快,这名犯人的举报信通过辽宁省检察院来到了李雅新的手中。不过当李雅新仔细阅读举报信后发现,上面的内容只是泛泛地谈论了大连监狱中的多种乱象,但却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当事人,并不能直接立案。

正在这个时候,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纪律责任。最高检亦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在专项行动的支持下。2014年3月,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针对大连监狱腐败的案件调查进入了初查程序。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同时对包括大连监狱在内的大连市四所监狱的减刑案卷进行了审查。这种寻找线索的方式,让十几名侦查人员陷入了繁重的查阅对比工作中。如在审查一名被减刑人员的卷宗时,需要审查这名犯人减刑前后是否有违纪行为的监督情况,从监狱的《值班工作日记》、《月考核记事》等核实相关内容,最后再查阅狱警处理意见的签字中找到当时经手的狱警。一旦发现被减刑人员有违纪记录而狱警没有进行处理,那么其中就可能存在狱警违纪违法的行为,这名狱警就成为了嫌疑对象。

“初查的过程中,侦查人员一共审查了近几年四所监狱的1700余份监狱减刑卷宗,尤其是针对大连监狱中考核加分异常、记功奖励频繁的罪犯,通过调阅相关原始佐证材料,找知情人士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同时了解罪犯被严管、处分的情况,从中发现了违反监规或者受到纪律处分的罪犯日常考核被加高分或受奖励的一批违法减刑的线索。”李雅新告诉《方圆》记者。

经过近两个月的排查,涉嫌渎职犯罪的吕学军等六人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被筛选了出来。

让“精神病”犯人早点出狱

根据服刑人员提供的信息,在大连监狱一监区内曾经关押过一个一直被认为有点“精神病”的犯人,这个名字叫张思灵(化名)的犯人经常会无理取闹甚至打人。但是从大连市监狱调取的《罪犯减刑审核表》、《减刑建议书》、《刑事裁定书》中,侦查人员发现,张思灵于2012年4月17日被裁定减去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一个服刑期间经常闹事的犯人竟然能获得减刑,而且在《大连市监狱监区值班工作日记》中还记载,张思灵在减刑前半年,即2011年10月9日还有在劳动现场殴打同犯的违纪事实,但是在张思灵殴打同犯的当月和次月,没有受到处分,也没有被罚分。

办案人员进一步了解后发现,时任一监区监区长的吕学军和一监区任分监区长的辛全波对所在监区的服刑犯人张思灵也无可奈何。张思灵经常会毫无征兆地闹出各种事端,如在劳动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打别人一下,引发争执的事情时有发生。不但同监区的狱友认为他有“精神病”避而远之,甚至连吕学军和辛全波都觉得他是个“麻烦”。所以出于想让张思灵尽早释放,减少管理负担的目的,在发生这次有记录的张思灵打伤别人的事情后,正好值班的吕学军和辛全波就仅对张思灵进行了处罚最轻的集训矫治,而且没有进行扣分,并按以往的惯例对他每月的考核记了较高的分数。

在随后的一次减刑申报中,辛全波拿着张思灵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表参加了一监区对犯人减刑的合议。而吕学军在明知张思灵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前提下,也没有对张思灵提请减刑提出异议,并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其实,“按照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规定》,张思灵的行为就应该扣减相应的劳动改造积分,甚至关禁闭,而从《刑法》角度上讲,故意隐瞒服刑人员的违纪行为,直接导致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罪犯被减刑,就已经构成徇私舞弊减刑罪。”许宁告诉记者。

为了人情味不处罚行贿囚犯

2012年上半年,在大连监狱一监区服刑的孙思成终于等到了前来探视的家属。会见室里,孙思成的哥哥、妻子坐在对面,一监区的分监区长韩卫站在他身后。孙思成偷偷地轻声告诉家属说,自己与站在身后的队长韩卫关系不好,希望他们帮忙给队长送点东西,好让韩卫能够多照顾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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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身在狱中的孙思成诉苦,家人马上照办,但是又不想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孙思成的哥哥想到了一个办法,他电话让远在千里之外北京的朋友进某买几条好烟寄给大连市监狱的韩卫,而进某也是聪明人,他又通过朋友董某代办邮寄了四条中华烟。但令人出乎意料的是,一周后,四条香烟又如数被退了回来。

其实,这在消息“灵通”的监狱中并不是稀奇事,原来孙思成给韩卫送礼的事情不胫而走,收到香烟的韩卫主动找到了教导员曲黎辉说明了具体情况。起先,曲黎辉建议他把香烟交到监狱纪委,但是有所顾虑的韩卫表示不想把动静弄太大,希望监区能处理。于是,曲黎辉在与监区长吕学军私下讨论时,吕学军给出了最终的意见:“既然韩卫把东西交出来了,你就做个见证,陪韩卫把东西邮回去。”

当天,韩卫就在曲黎辉的陪同下将香烟按原地址寄了回去。不过事情到这里还不能算作结束,在大连监狱干警人手一本的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罪犯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规定》中,明确将孙思成送礼的行为定性为贿赂、腐蚀警察的严重违纪行为,不仅需要对他进行记过或禁闭处罚和扣减相应的劳动改造积分,而且还要取消当年评定改造积极分子的资格。

不过,在当时的韩卫看来,自己与孙思成之间是有人情味的。“我这个工作的性质,与犯人处的时间长了,相互之间毕竟都有一定情感关系,没处理他。”而这样的放纵也得到了监区长吕学军的认可,韩卫寄走东西后,吕学军考虑到孙思成表现较好,“不忍心罚分,更没有依规定对他进行处分。”

同样,狱警之间似乎也被这种人情味传染。在评审合议会议上,当时的分监区长韩卫没有提及这件事情,监区长吕学军没有提,曲黎辉自然了不做声,“我如果提了肯定会影响同事之间的关系。”

后来,孙思成被评为2012年的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仅此一项便获得90天的减刑。

狱警手机成了对外敛财工具

除了变味的人情埋下了渎职的种子外,大连监狱中一些狱警,在犯人一次次讨好中,觉得金钱与财物更实际一些,比如一分监区区长王志愿。

在大连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的河南籍服刑人员汤灿灿一直都在一线干着踩缝纫机工作,对每个月获得的七八分的劳动得分很不满意。2010年的中秋节前夕,汤灿灿来到王志愿的办公室提出想向他表示表示。王志愿表示默许,并把自己的手机借给汤灿灿使用。因为对犯人而言,手机是违禁品,而且几乎每个监狱都采取了手机信号屏蔽的技术措施。

电话的那头汤灿灿的姐夫费某答应了他的要求。电话挂断之后,费某按照手机里收到一条写着账号和户名为王志愿的短信,汇款3000元。

不久之后,汤灿灿就当上了可以获得加分的寝室长,每个月的劳动得分也明显提高了。

在随后的2014年国庆节前夕,同样是在王志愿的办公室,吉林籍服刑人员白常胜被王志愿指点,要他“懂点球”(即行贿)。

随后,白常胜打电话要求自己的妹妹给王志愿汇点钱,得到对方同意之后,王志愿直接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到了对方的手机上。这样,白常胜妹妹就在第二天给王志愿汇款2000元。

除此之外,同样通过自己的手机,王志愿还让安徽籍服刑人员赵晓川家属汇款9900元进行表示以获得关照。

服刑人员家属的哭诉

承办此案的一位侦查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狱警涉嫌犯罪的侦查,很多时候罪犯及其家属因为有所顾虑而不愿意配合作证,但是在调查王志愿的过程中,一位服刑犯人妻子的哭诉打开了局面。

2012年春节过后不久,家住河南的汤灿灿妻子沈华玲接到了丈夫的电话。电话那头,汤灿灿非常直接地说,现在负责管理他的王队长因为手头紧需要她送5000块钱过去。这个就是王队长的手机,到时候直接联系他就行。

冬天的东北天寒地冻,沈华玲带着儿子急匆匆地来到了当天正在飘着雪花的大连。她们与王志愿约在了监狱附近的呼蒙饭店门口,正当娘俩在室外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穿着带毛领深色警服大衣的王志愿从饭店出来。沈华玲赶紧把藏在衣服口袋中5000块钱递了上去,此时她才想到自己回去的路费都没留下来,赶忙请求王志愿能不能给她留一点?而一嘴酒气的王志愿甩给他一句,“你给的这还不够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虽然后来沈华玲得知,汤灿灿当上了寝室长获得了更高的加分,还在其他方面得到王志愿的不少照顾,但是她仍记得那一天的苦楚,于是在办案人员面前将自己的行贿过程完完整整地描述了出来。

同样是在2012年,服刑人员包其苗的妻子主动给他所在监区的分监区长曹靖打了电话,约他在大连监狱所在的甘井子区华南广场见面。这是包其苗的意思,由于觉得自己岁数大,身体情况不好,包其苗需要家里人提出请曹靖帮忙,并传递了曹靖的联系方式。

其实,曹靖也知道包其苗妻子的打电话约见面用意,多照顾包其苗,并把他调整到监狱的老残队。

所以两人汇合之后也没多说话,包其苗妻子拿出了一个信封往曹靖上衣兜里塞。当然他也没推辞,回家后从信封里拿出钱仔细点了点,共计5000元。

在大连监狱这6个案件中,已经查实的还有辛全波受贿现金1万元,韩卫收受现金5000元。大连监狱腐败窝案就此破获。

2014年12月15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吕学军作出了一审判决,吕学军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而其余五人中,除曲黎辉犯徇私舞弊罪,但由于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外,均获得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不应该出现问题的单位出现了问题,最不应该腐败的人出现了腐败。”一位深入了解大连监狱案案情后的检察院领导发出了这样的感叹:“不要因为是全国先进单位我们就放纵,也不要因为是廉政标兵我们就不管。”(行贿人及其关系人均为化名)

3.法律与公正的名言 篇三

2) 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柏拉图

3) 让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是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因素。——亚里士多德

4) 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要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良法之治、普遍服从)——亚里士多德

5) 如果最高的神为我们规定了法律,那么所有的人就要服从同样的法律,而且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会有不同的法律。——西塞罗

6) 它不会今天在罗马立一项规则,而在雅典立另一项规则。有的将是一种法律,永远不变的法律,任何时期、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西塞罗

7) 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西塞罗

8)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沈家本

9) 自然法是真正理性的命令,是一切行为善恶的标准。——格老秀斯

10) 无论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11) 法律一停止,暴政就开始了。——洛克

12)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

13)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法则。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孟德斯鸠

14) 刑法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罪刑相适当原则。三。刑罚的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

15) 人类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独立宣言》

16) 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所以,一般来说,法就是作为一般理念的自由。——黑格尔

17)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法国《人权宣言》

18) 法的目的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耶林

19)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有关诚信与法律的名言 篇四

2) 办事讲话,诚信为本;治市治民,法治为大。

3) 不讲诚信,人将不人;没有法律,国将不国。

4) 不诚不信社会怎安稳,无法无天国家何久治。

5) 不要后悔,其实祸根在第一次就已埋下。

6) 插上诚信与法制的翅膀,飞得更稳更高更远。

7) 称心生活来源诚信,法治社会依靠法制。

8) 诚恳、诚朴、诚心;信任、信赖、信服。

9) 诚实、诚心、诚意、诚恳,诚信铸造美好社会。

10) 诚实诚信以诚为本,知法守法依法治国。

11) 诚实的人最受人信赖,受信的人最受人敬重。

12) 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13) 诚实守信人人有份,违法犯法个个要打。

14) 诚实真挚个个认同、信守诺言人人尊重。

15) 诚实做人赢美誉无价,信用立世胜一诺千金。

16) 诚心,爱心,理想,掬一掌朝阳,换一捧希望。

17) 诚心、诚意、诚信,守口、守身、守法。

18) 诚信,人生第一步;法治,社会安定石。

19) 诚信,是开通人生第一扇门的金钥匙。

5.敬畏法律的名言 篇五

2)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3)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

4)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西方法谚

5)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英国法谚

6)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7) 诉讼一方的陈述等于无陈述;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英国法谚(自然正义原则:裁判者应听取双方的陈述)

8) 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予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英】洛克《政府论》

9)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法]摩莱里

10)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汉密尔顿

11)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2)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3)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14)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法律的名言及出处 篇六

2) 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3)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4)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5)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6)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7)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8)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9) 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0)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11) 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2)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13)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14) 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15)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16)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17)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18)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9)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7.关于法律的励志名言 篇七

2.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古希腊)西塞罗。

3.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4.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5.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7.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8.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9.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0.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1.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12.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3. 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罚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李斯特

14.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15.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贝卡利亚

16.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17.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8.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19.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人权宣言》

8.法律的名人名言 篇八

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2.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意)阿奎那

3.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法)罗伯斯庇尔

4.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荷)格老秀斯

5.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埃尔曼

8.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9.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汉密尔顿

10.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庇尔

11.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12.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13.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美)凯尔森

1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15.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哥尔德斯密斯

16.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

17.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18.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9.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0.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21.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2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23.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2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2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6.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27.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8.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29.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3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3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32.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3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35.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36.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7.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38.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3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40.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4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42.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4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申斯通

44.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45.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46.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47.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48.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49.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50.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51.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9.中国关于法律的名言谚语 篇九

2)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老子》

3) 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

4) 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诸葛亮《论斩马谡》

5) 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

6) 私情行而公法毁。——《管子·八观》

7)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羲冠子·度一》

8) 守法为官,一生平安;守法做人,清白本分;守法处事,达理明志;守法致富,根基稳固。——田桑

9)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史襄哉《中华谚海》

10) 视时而立仪。《管子·国难》

11) 事断于法。——邓析

12)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13) 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商君书·算地》

14)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15)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三国演义》

16)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苏轼

17) 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

18) 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有度》

19)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董仲舒

10.法律制度的名言 篇十

2)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3)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4)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5)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6)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

7) 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8)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9)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10) 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

11)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12)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13)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14)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15)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16) 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17) 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18) 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19)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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