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

2024-08-01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精选4篇)

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 篇一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各级纠风办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逐步形成“纠正—评议—建设—改革”相结合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纠正:突出重点、专项治理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纠风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不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5亿名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规范,各地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全国共有1366所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完成清理整顿工作,退回公办568所,停办182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全面实行“三限”政策;高校招生全面实施了“阳光工程”,违规招生现象明显减少。会同有关部门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资金41.9亿元,清退20.89亿元,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学校收费行为不断规范。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加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步伐加快,全国97.4%的地级以上城市和92.8%的市辖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7亿多人。中央定价的药品集中降价金额486亿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4140.76亿元,让利患者564亿元。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患者的门急诊费用首次接近零增长,住院费用首次出现负增长,患者负担有所减轻。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逐步规范,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开单提成和各地查处这方面问题共涉及金额4亿多元。

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00多亿元。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累计减轻农民负担606亿元。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仅2005-2006年就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案件15.13万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8亿元。据全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06年农资消费投诉同比下降20.5%。自2005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

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初步完成清理工作。据统计,参加清理的67个国务院部门和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清理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2860个。经初步审核,国务院部门共撤销项目1700多个,总撤销率80%以上;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撤销项目68600多个,总撤销率为95%以上。可节省经费约37亿元,减轻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其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清理“特权车”“人情车”和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等工作也取得良好成效。

评议:依靠群众、强化监督

着力推动部门、行业转变职能和作风

纠风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专门机关的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全国蓬勃开展,2007年,社会各界的直接参评人数达到8000多万,各级纠风部门聘请评议代表100多万,被评议的部门和行业涉及60多个,三分之二的省份实行上下联动的评议方式,乡镇基层站所的参评率达80%以上,形成了条块结合抓行风的良好局面。

探索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政风行风热线普遍开花,群众监督经常化。31个省(区、市)和80%以上的市(地)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实现直播过程中一人举报、万人监督,一人投诉、社会关注,处理一人、警示一片,将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行政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成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线”,推动政府改进工作的“监督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线”。

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各级纠风办制定信访件办理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查办、管理工作,提高信访件办理水平,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近年来,各级纠风办纷纷开通纠风工作网站,为群众举报投诉提供了一条更加便捷的渠道。

建设:纠建并举、寓纠于建

引导部门和行业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各部门、各行业从领导机关做起,认真履行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监管、指导责任,做到党组有专人分管,工作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不少部门制定了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带动和促进了全系统、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业务管理之中,建章立制,以建促纠。各部门各行业把政风行风建设寓于业务管理之中,使业务管理始终体现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使政风行风建设自觉为业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公安部出台了有关涉及车、枪、酒、赌的“五条禁令”,卫生部制定“八不准”规定等,通过建章立制,强化了监督,完善了管理,促进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公正清廉。<1><2>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国务院纠风办会同中宣部等有关部门,每年都加大对纠风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的宣传力度,推出了辽宁省沈阳市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药品招标“三统一”等先进典型。

改革:创新体制、深化改革

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重大改革措施,加大了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力度。同时,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措施,为防治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部门各行业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减少了大批行政审批项目,简化了办事程序,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也加大了纠风治本抓源头的力度。

民主评议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各地充实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拓宽评议范围、完善评议制度,不断增强民主评议的针对性、评议程序规范化和评议结果的公正性。政风行风热线也在创新中不断完善和规范,由以往受理和解决问题单一功能,逐步向传递和解读政策政令信息、公众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有效沟通政府和公众等多功能转化,逐步实现以沟通增进理解、以理解促进支持、以支持完善监督的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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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 篇二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和学校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等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以及教育乱收费、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坚持从严从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解决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正收到实效。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程和整改成果向社会通报,让群众了解,请群众监督。坚持标本兼治,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形成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产生的原因。二是联合多部门成立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与随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三是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开展第三届魅力教师评选。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2.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时查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张金辉)

(五)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工作,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积极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在2012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教学点和非完全小学提质改造工作。按规划需保留的所有教学点和非完全小学到2015年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根据总体规划和办学标准,按照“县市统筹、规划到校”的原则和“缺什么,补什么”、“建设一所、合格一所”的要求,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建设时间等内容。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办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要。

责任单位:中心学校(责任领导:姜亚林)

3.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规范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

况和数据的汇总、综合报告的起草。

2.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位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审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14日前报张金辉书记办公。

3.分级部署启动。4月中旬,镇中心学校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4月20日-5月31日)1.全面自查。各责任单位要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全面督查。2014年5月,中心学校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4.建章立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检查评估阶段(6月30日前)

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项整治报告,认真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中心学校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并形成《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并将专项整治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 篇三

目前,工商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形象工程”比比皆是,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吃拿卡要现象仍然存在,这些突出表现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不正之风对于人民群众及党的危害性。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的主要力量。历史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革命的主体力量。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只有紧紧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思想,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胜利地完成我们党的各项任务。如果任由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蔓延发展,我们党就无法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光荣事业和任务就无法完成,党的性质宗旨无法实现。因此,我们当前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分析

从主观因素分析,权力的滥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产生的首要原因。一些单位利用权力,以牺牲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为本单位、为小团体、为个人谋取利益,其实质是

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客观因素分析,我们国家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法制还不健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等原因,难免引起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变化。

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治理对策探讨

有效预防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第一,加强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腐倡廉必须抓紧抓好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要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决不能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勤勤恳恳为群众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三是要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损

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表现出来的是干部作风问题,但许多是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尤其是违反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第二,深入治理,从严查处,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坚决纠一些单位存在的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要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于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对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思想汇报 篇四

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总局纪委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通知》指示精神,普阳农场环保科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文件精神逐条进行了排查,现汇报如下:

一、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

2010年3 月19日分局召开了“2010年宝泉岭分局生态垦区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会议,农场领导与分局鉴定了《生态垦区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根据目标责任状内容,全面落实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一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二是加大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开展噪声低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做好水源保护地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水源地的绿化和美化工作。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我们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均按照“环评”、“三同时”的程序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环保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进行设计、选型,绝不能让污染环境的项目在我场建设。历年“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二、环境执法与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坚持环境执法制度,每年的“5.22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农场环保科都联合林业、公安、工商、渔政、卫生、宣传等

部门在农场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大检查。我们对农场场部饭店、商店、超市等场所进行逐一检查,对检查场所的人员宣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并提出文明饮食,拒捕、拒食野生动物,形成一种人人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的良好环境。

6月25日-6月27日是中考的日子,农场环保科与公安局、教育科联合行动,在中考之前就制订出防噪、止噪措施,同时在考场周围坚持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生违反规定的现象及时处理。为考生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和考试氛围。

三、环境违法案件是否得到严肃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对于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上访事件及污染事故,我们都及时进行严肃查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妥善予以解决。多年无越级上访事件和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环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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