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2024-12-07

信用风险管理措施(精选10篇)

1.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一

上文已经分析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的渠道和手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保证企业信用度和对客户信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而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拥有自身的优势。以下具体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

(1)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抵押应收账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保证拖欠资金成本的下降。同时企业可以加强对良好金融机构资信条件的利用,可以采取应收账款让售的方式进行融资,这样就会使企业的风险下降。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转移无法预料的重大风险和损失。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产权滞缓转移,诉讼,仲裁和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等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将企业损失降到最小。此外,企业清收责任的明确是非常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员工实行的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对账回执制度,并落实好这一工作,将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加强,避免企业出现坏账等风险。

(2)通过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提升企业信用度。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是提升企业信用度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制度指的是企业交易决策过程中需要执行的程序和信用审批方法。审批方法主要有“交易审批制度”“信用申请审查制度”“信用额度审批制度”等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是严格审查客户赊销条件,并对信用额度进行控制。企业贸易往来中总会有一些新客户和信用度不高的客户。对于这些客户可以通过条件销售和担保赊销等策略,保证企业信用度的提升。

(3)政府要不断规范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信用质量。市场中信用垄断是不允许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信用作为市场上的商品,通过法律,政策等宏观调控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保证信用在市场上需求量的提升,从而保证信用在企业交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此外,政府可以建立数据范围,数据分类等技术标准。在加工,存储和报告等环节都要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这些统一标准对数据的组合利用和统一检索平台的构建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这一标准的建立也能和国际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4)建立健全对客户资信的管理。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评估制度,属于对信用等级的科学评估。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即收集客户资料,并将这些信息整理成完整的档案,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信用管理人员在企业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管理过程要具有专业化和科学化的特点。企业与客户交易的过程既要有最大化的收益,而且要最低限度的控制信用风险。企业在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时,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评价。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价。

第一,要做好评级准备工作。信用管理部门要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并按照实际情况对评级工作进行布置。第二,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也是重要的工作环节。通过调查可以充分掌握业务开展,财务,竞争等情况。第三,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级别情况进行评价。在这项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加工各项资料,并划分客户的信用级别。第四,级别的审核也是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审核信用评级结果。第五,加强对客户的监控和跟踪。信用管理人员需要保持对客户较高的关注度。一旦发现客户的情况发生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用级别的调整。第六,监督检查客户的情况。评级工作是信用监控委员会的重要环节,管理人员对评级业务开展情况和评级结果要及时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建立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条件。组织机构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部门的作用。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需要每一个工作环节责任人的落实到位。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上的类型包括矩阵式,职能型,混合型等形式,企业高层对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置持忽视态度。因此建立信用管理部门是非常必要的。企业高层在建立组织管理机构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开放性和对立性的原则,根据管理部门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加强对各个组织结构的优化,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保证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

(6)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信用管理的主体就是管理人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决定着企业信用的管理水平。现阶段我国企业这方面的管理人才比较欠缺。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重视,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培训和讲座等方式宣传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淘汰一些过时的管理理念和基础知识,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此外,在讲座和视频宣传中,要渗透信用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在真正开展工作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出来的管理内容。企业要发展和壮大,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企业要不断探索,寻求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科学措施。文章首先概述企业信用管理,再从“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政府对信用管理体系的规范、客户资信管理的健全,信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的提升有所帮助。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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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萍。B2B交易中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研究[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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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晶妹。信用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6]刘海林。企业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13(6):42-44.

2.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二

一、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

(一)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发展现状

为了弥补购房资金不足, 购房者将所购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从银行获得的住房抵押贷款;贷款期满并还清后, 房产会转到贷款者名下。1991年颁布的《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是我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兴起, 在政策的支持下, 1992年建行发放首笔住房抵押贷款。时至今日, 国家政策扶持下, 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从表1中的发展趋势来看, 房地产市场依旧活跃, 永远居民购房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以农行为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个人住房贷款12920.07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2410.08亿元, 增长22.9%。

(二) 信用风险及其表现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可达30年, 贷款在发放前银行有综合的信用评估, 并且具备抵押保证, 但都不足以消除其与生俱来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 是由于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给银行带来的损失或者在银行处置完抵押物后任然不可弥补所借出款项的损失。经济社会中的“理性人”违约或履约都是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基础上。一方面, 若借款人的还款保障受到了影响, 将无法正常偿还本息导致被迫违约。另一方面若市场不景气, 房价大幅下降或利率迅速上升时, 贷款人基于收益和成本的衡量, 认为违约引致的成本低于继续履约而偏向于违约即为理性违约。

二、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形成原因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 在银行业理性的假设下, 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交易双方的委托——代理问题表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可能导致信用违约。从我国具体国情来看, 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缺陷和主观的非理性因素;外部金融市场不发达, 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不当干预, 都致使住房贷款信用违约发生几率高而不减。

(一) 银行的“非理性”导致信用风险

“优质”的住房抵押贷款是各银行占领市场份额的有效手段, 但在发展业务的同时, 贷款的审批监管方面远跟不上业务扩展的步伐。在我国, 存在各方面的介入干预和政策原因, 商业银行未必能按照利润最大化来经营。银行的“非理性”一方面在商业银行内部, 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不能与时俱进, 在简化贷款发放的步伐中疏于审核和后部风险跟进, 为信用风险埋下“伏笔”;另一方面, 房地产市场往往被赋予活跃金融市场和经济增长的政策目标, 政策安排也带来的银行非理性。

(二) 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征信包括多方面综合信息, 成为各大商业银行进行信用评估的重要依据。商业银行获得申请人各方面的准确信息客观公正地进行的信用审核是防范信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但此系统还存在一些不足。其一, 各方机构的数据信息还没有建立起有效地共享机制, 人行征信系统个人信息采集还有待完善, 更新有待及时。其二, 我国没有制定一套专门的法律体系有效保障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征信系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无疑降低了运作效率, 增加了银行运行成本, 并且不牢靠的信息银行无法准确进行信用审核。

(三) 抵押物处置难度大且二级市场不活跃

发生信用违约时, 在银行处置作为房产的抵押物以弥补损失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困难。首先, 由于利益的驱动, 相关机构可能会人为高估抵押物的价值;其次, 银行在借款人违约时处置房产, 但房屋属于居民生活必需品, 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最后, 房屋的流动性差, 银行难以及时变现则不能及时弥补损失。另一方面, 发贷银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 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手段转让住房贷款的债权回收资金, 增加资产流动性, 从而实现风险转移。在多方机构的努力合作下, 建设银行成功地发行了“建元2005”并成为我国首个贷款证券化的案例。健全的二级市场无疑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转移有重大作用, 经过这几年的发展, 我国贷款的二级市场初具规模, 但与西方金融发达国家相比, 还不是十分的完善。

从我国具体国情来看, 金融体制不健全,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意识薄弱加上房价虚高不下、银行间还存在一定的恶性竞争等, 导致我国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形成机制呈现出一定的复杂化。

三、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建议

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 政府正有效地进行着相关改革, 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日益增强。所以在积极地发展住房贷款业务的同时还要不断强化风险控制, 完善担保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 保障贷款的安全性, 从而促进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一) 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 一系列借款人的信息数据将会在贷款审核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美国的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借款人了解所需信息, 个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还为其提供较为完整地历史数据, 甚至包括了该个人的信用卡透支记录、驾车违章等。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需要完善, 此时的政府需挺身而出, 直接出面采取有效措施, 为信用体系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保障。首先, 政府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以保证信息征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信用评级的真实性和实用性;其次, 对于信用违约行为需制定相应的规则, 用道德和法律两种方式约束公民, 营造一个人人守信的良好风气;最后, 关键是建立一个规范专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网络共享方便了银行访问和获得有用信息, 对个人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二) 改进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是借款人发生信用风险的首要损失者, 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规避直接关系到银行当期利润, 甚至会连锁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危机, 因此, 做好信用风险的管理对银行至关重要。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意识不足, 风险管理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先进准确的定量分析工具, 借款人信用信息收集不完整, 贷款审查带有主观性, 监管和监控效率较低。银行在改善这些问题时, 对于事前审查需做到科学、客观, 增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水平;已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要实时关注信用级别状况的变化, 强化监督机制, 实时跟定、动态分析调整贷款级别、抵押物的价值变化和贷款人的财务状况, 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诱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同时, 商业银行还要不断创新, 丰富贷款品种和风险转嫁方式, 完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 不仅注重国内风险因素, 对于国际上关联风险也要实时关注。

(三) 适度稳妥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

在贷款前充分识别借款人的风险级别并不能消除信用风险, 开辟贷款证券化市场用以转移风险势在必行, 但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发达, 自由化程度低,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贷款证券化业务还不成熟。资产证券化使得银行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抵押贷款的债权, 进行资金融通, 在降低风险、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化解资金期限不匹配的矛盾等方面具有优势。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推进进程中, 商业银行要明确职能定位, 对日常工作严格把关, 以稳字为先推进业务发展。需要注意的是, 对于资产证券化这样的金融创新不仅实现了风险的转移, 更带来了复杂的风险, 所以在推进证券化和监管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 健全住房抵押贷款的担保和保险机制

在房价上涨的趋势下, 以房屋为抵押不失为贷款安全的保障, 但一旦房价大幅下跌, 银行处置抵押物可能难以弥补损失。发展抵押贷款市场的担保和保险机制有利于风险分散, 还有利于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的发展, 由政府组建一个自中央到地方的一体化的保障机构对我国住房信贷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建立起我国的住房担保机构, 引入了国家信用作为后盾, 不仅银行增强了收回贷款的信心, 而且提高了贷款的信用级别, 有利于贷款利率的下调, 减小中低收入者的还款负担, 减少违约行为。政府的介入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增强了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对中国住房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另一方面, 商业性保险公司需树立良好的形象, 完善住房贷款的保险机制, 与政府信用相互补充, 对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和信用风险的管理有重要促进作用。

(五) 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设立专门用于缴存职工的房屋消费信贷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强烈的政策性, 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要, 给广大劳动者提供了一种显性的住房保障, 是住房制度改革重要内容。中低收入者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 其还款来源有了一部分保障, 信用风险得到降低;但是,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实执行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目前仅覆盖到城镇职工, 尚不能满足广大个体企业职工、打工者和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购房需求, 这些群体的还款来源单一, 容易导致违约。第二、收入差距容易导致缴存金额的不同, 难以达到普遍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的政策目标。第三、公积金的使用存在地区差异, 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费理念不同, 甚至使得积压的公积金流向非房地产领域, 失去专用性。另外, 在公积金的管理, 法律保障等方面还需要与时俱进的改进, 让此项政策降低购房者的负担, 做到真正的惠民利民。

此外, 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前进和国际市场的发展, 违约风险发生的频率和结构将更加复杂多变, 政府在立法和监管方面的工作还要走的更远。这不仅强化了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是民生问题, 也规范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行, 利于风险的防范与监控, 给金融行业的带来了稳定性。总而言之, 住房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伴随着贷款的前前后后, 政府和市场应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从银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着手, 做好各方面工作保障。

摘要:本文从我国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开始, 对现今住房抵押贷款规模和信用风险做了简单的介绍, 住房贷款的发放即使是以抵押物作为保证, 信用风险问题不可避免。结合我国具体国情, 从银行、政府和贷款市场等方面讨论了我国住房贷款的风险形成机制。指出要强化风险管理体系, 要求政府与银行协调合作, 透过国外的成熟经验, 在银行内部管理体系和外部保障环境方面对我国风险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旨在降低信用风险, 促进房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防控措施

参考文献

[1]黄小彪, 黄曼慧.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房地产金融, 2004 (6)

[2]方丰, 岳东, 何军.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与个人征信体系[J].金融与经济, 200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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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细松.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与资本市场——基于美国金融危机分析的视角[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1 (3)

[5]李勇.房地产市场调控背景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 2011 (10)

[6]王宇见.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思考[J].新经济, 2013 (20)

3.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三

【关键词】企业;信用政策;应收账款管理

企业的发展不仅要依靠雄厚的资本和强大的团队,还需要具有一定的信誉保证,所以说企业的信用政策是推动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企业的信用销售也会催生出应收账款的环节。目前部分企业在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导致企业的经济状况不容乐观,本文主要对企业中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之间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希望可以为企业的管理提供一些借鉴。

一、企业信用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分析

1.企业信用政策的问题分析

(1)企业在制定信用政策过程中过于盲目。

部分企在业信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没有有效的依据和准确的目标,而是盲目的采用一些成功企业的信用政策,进行生搬硬套。这种政策的制定形式极容易使信用政策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导致政策制定的过于宽松或者过于严格。如果企业的信用政策制定的过于宽松那么在销售额上会取得很好的成果,但是在收账的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增大了产生呆账和死账的风险。企业的信用政策制定的过于严格,又会丧失很多的市场份额,使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减小,制约企业的发展。

(2)企业的信用政策制定内容不全面。

企业的信用政策内容一般可以分为四大部分,信用评价、条件、额度以及收账政策。但是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企业往往重视前三个方面的制定,而忽视了收账政策的制定,从而使账款到期时无法实行催款计划,甚至一些账款到期也无法及时发现。

(3)在销售中忽视信用政策的规定

一些企业过于注重销售业绩,所以在销售过程中将销售额的增加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忽视了信用政策的规定,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争取客户,采取迁就对策,忽视信用的风险防范,不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进行谈判,从而为以后的账款资金回笼埋下隐患。

2.企业信用政策的措施分析

(1)加强信用政策管理

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要认识到信用政策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多了解信用政策的相关知识。这样才能够避免盲目的制定信用政策,从而使信用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严谨,为企业以后的应收账款管理做好铺垫,使企业在经济管理中更有效。

(2)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和专业的管理人员

为了使信用政策发挥更好的作用,企业需要将信用管理与企业的销售和财务等部门分离,设置独立的部门。而部门中的信用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营销、法律、管理、信贷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果敢的处事作风,这样才能够将信用政策切实的落实到工作中。

(3)在信用管理中将客户按照风险程度分类管理

对于客户的信用管理只能由信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人员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对客户的风险类别进行划分和改动,对于不同类型的客户采取差异性信用标准和信用额度,最大程度的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分析1.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1)在销售前对客户的信用评估不充分

企业坏账的形成主要是由赊销引起的,所以企业在销售时需要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对客户到期还款的能力、资产负债率、资金流动比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如果在分析的过程中不够全面,那么极容易导致呆账和坏账的产生。

(2)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大量的逾期账款无法回笼

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比较忽视,往往是在账款到期后才进行催款,未对账款进行分析,无法准确掌握账款的减值现象,从而产生坏账。同时由于企业一般采用还款期限到来后催款的方式,使得大量的资金无法及时回笼,而导致企业的资金运转出现问题,甚至造成破产。

2.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对策分析

(1)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首先,信用管理部门在账款产生之日起,要制定好客户的信息登记表,根据客户和应收账款的类别建立动态管理的台账,并对款项的性质、金额和还款日期进行明确的标注,对债务人的动态加以分析。其次,对应收账款进行明细管理,财务部门需要根据客户的明细做好核算,根据已经发货或者完工的进度进行应收账款数额的估算和确认,并开具发票,将应收账款的增加变化和账龄变动等信息及时的反应出来。最后,定期向客户发送询证函,并需要客户盖章确认,对于账款的异议,及时沟通,直到双方确认一致。

(2)采用先进的应收账款管理系统

在信息化社会,企业的管理技术逐渐的在提高,应收账款管理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式也可以借助于先进的科技,利用计算机制作出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系统,包括客户的基本信息、信用类别、信用额度、还款日期等。通过系统的自动识别和生成功能来识别和规避高风险客户。同时,还可以设置自动催款功能,使系统定期向客户发出催款通知和滞纳金通知单,避免出现过期遗忘收款的情况。此外,如果客户出现信用问题,系统将自动锁定客户采购账户,从而有效减少坏账的产生。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信用政策与应收款项管理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信用政策是应收款项管理的前提和依据,所以企业在制定信用政策时,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信用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业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使企业的资金能够及时回笼,保证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李小鹤.试论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J].生产力研究,2014(9):55-58.

4.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四

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行业,风险总是与生俱来并且与收益相伴相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和经营环境的日趋复杂,各种隐性的风险隐患始终存在,不得不引起全体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层的高度正视。

现就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控的应对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要想减少客户违约的机率,防控信用风险,首先要做到“擦亮眼睛、扎紧篱笆”。相关人员要做到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对客户事前调查、事后检查等都要详细、全面、客观、公正,不被表面现象迷惑、不被花言巧语攻心、不被小利小惠熏心,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是防控信用风险的必由之路。其次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让自己有能力发现问题、化解隐患。目前有一小部分员工工作效率不高,学习能力不强,疲于应对日常事务,或对新的业务规则不懂也不学,以经验习惯代替规章制度,或重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轻风险管理知识更新,对新要求新规范报怨不休,知识老化,无法适应新时期风险防控及管理的要求,无力发现隐患甚至在工作留下风险隐患,因此主动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是有效降低信用风险的重要途径。

二、提高执行力,防控操作风险不能只靠转发文件或者联社检查处罚,这些可能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我个人认为真正起作用的一是操作者本人的职业操守,让主动合规、自觉合规的意识与习惯成为每个

员工的信仰;二要靠科技力量支撑,充分发挥日常监控的作用,让一切操作都在有效监督中进行;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成本,让有意违规者不敢轻易违规,这里所说的违规成本不仅包括经济处罚、通报批评、个人积分等常规手段,更应包括提拔、考评、工资绩效分配倾斜等方面的具体落实。

三、应对市场利率风险的主要途径是要做到知己知彼,适时调整,灵活应变。即要能够准确判断国家的政策走向,又要全面、及时了比如,解竞争对手的动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利率定价水平,确保竞争优势。同时还要根据客户的经营项目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有效安排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的比例,避免客户短贷长用,长期占用信贷资金却又只能收取较低的利息水平,形成资金成本与收益倒挂的现象。

四、整合全省农信社系统资源,加强行业内部的资金横向调剂,用好用足资金,加大资金营运的灵活性,提高资本生息水平;协调好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系,用好农业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涉农资金入社率等办法均可以有效防控流动性风险。

五、防控法律风险的措施,归根结底,一是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二是按章办事,按规定流程操作,不偷懒、不越权、不打人情牌;更重要的是不能心存侥幸,不可自作聪明乱打“擦边球”。

六、防控科技风险关键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心和毅力。只有学会了,搞明白了,才能知道风险所在,才能有的放矢地加以防范。

总之,做好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除了要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约束之外,更应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了,规章制度才不至于成为摆设,才能做到依规操作、自觉合规、主动抵制违规行为,自觉贯彻“四眼原则”,营造合规守纪氛围,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5.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五

关键词:信用保险;保理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理论上,信用保险应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但实际上很可能因种种原因银行不能提起索赔或保险公司拒绝受理索赔申请、拒绝赔款、不足额赔付,信用保险就对银行贷款起不到任何风险缓释的作用、对银行的风险防范变得毫无意义。本文从商业银行角度分析了保理业务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下办理遇到的风险,提示如何正确理解这一产品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更好地保障银行的利益。

一、办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项下保理业务的潜在风险

(一)信用保险公司与银行制度规定不同蕴含的风险

1、信保公司较少考察卖方的财务报表、往年的销售收入,在卖方交足保费的前提下,信保公司可对其超过以往销售收入或超出在手订单几倍的数额进行承保,尽管这些销售收入未必能够完全实现,导致相应的最高赔偿限额也会提高,无形中会拉高银行的授信额度。

2、信保公司受理的卖方投保金额一般是其最高赔偿限额的数倍,在办理单笔保理预付款融资时,虽然在信保公司投保的卖方已将相关交易进行申报并取得《承保情况通知书》,但信保公司在每份通知书中承保的申报金额仅仅是不超过特定买方的信用限额。如果卖方销售非常集中、在短期内进行了大量申报,很可能会出现信保公司承保的申报金额远远高于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如果银行依据信保公司的《承保情况通知书》逐笔为卖方办理了融资,就会造成融资额超过信保公司最高赔偿限额的风险。

3、信保公司根据卖方的贸易申报及提供的发票进行承保,但卖方提供发票的贸易并非都能成为银行规定的合格应收账款,如果逐笔为卖方提供保理预付款,不仅会出现银行信保项下融资额大于卖方应收账款的怪现象,更会为银行受让的卖方的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埋下隐患。

4、卖方、信保公司与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在性质上仅仅是赔款路径的一种安排,它改变的只是保险赔款的支付对象,并没有改变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的各项条件。而且尽管《赔款转让协议》中规定了卖方可以委托银行以其名义代理索赔,但代理索赔不仅需要卖方的代理索赔授权书,还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提供各种索赔单证。在卖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代理索赔基本上很难实现。同时,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不同于出口信用保险,目前还没有银行投保的渠道,因此索赔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被保险人即卖方手中。

5、信保公司接受在同一保险合同项下存在多个被保险人的共同投保情形,但规定“被保险人中任何一个被保险人违反保单规定的义务,将被视为全部被保险人的违约,保险人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违约程度适当降低赔付比例,直至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6.保险合同中有载明的“等待期”。“等待期”是指保险人为了确定保险损失已经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前必须等待的一段时期,从贸易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开始计算。如果等待期过长,将对银行实现保险权益有较大的不利影响。

此外,信保公司承保的业务有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但国内服务贸易还有许多不规范之处。

(二)信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不足额赔付风险

1、信保公司做出拒赔决定或未能足额赔付的主要原因

信保公司定损核赔主要依据保险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的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按贸易合同交付货物后由买方信用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按贸易合同交付货物即买方接收货物后,且在保险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买方开具相关发票,同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此时保险公司才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信用保险公司对下列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无法核实确认买卖双方间真实合法的贸易关系;因被保险人或买方未能及时获得各种所需许可证或批准书、违法违规等导致贸易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已交付货物而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收取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

(2)被保险人作为卖方没有完全履行贸易合同项下卖方的各项义务,由于自身违约造成的损失。

(3)卖方作为被保险人没有完全履行保险合同项下的义务。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被保险人超出保险公司批准的或变化的特定买方信用限额额度交付货物。第二,被保险人没有严格遵循保险合同相关约定,就适保范围内的全部贸易向保险公司进行申报,特别是与同一买方的全部贸易如果有漏报行为,会导致保险公司认为是挑保而不足额赔付、甚至是拒赔。第三,被保险人在发现买方风险信号后,没有严格遵循保险合同相关约定立即停止交付货物并向保险公司通报情况所遭受的损失。第四,被保险人已知风险发生后没有及时报损、避免损失扩大,尤其是在买方破产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或按保险人指示履行减损义务。第五,出险后,被保险人没有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或按保险公司指示进行调查和追偿。第六,被保险人在投保及限额申请等保险承保阶段没有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就一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对买方风险评估的信息没有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地向保险公司进行披露。第七,被保险人与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贸易项下发生的损失,即使保险公司已经出具了买方信用限额额度及承保通知书,仍有可能依据最大诚信原则认定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拒赔。第八,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及时、如实申报,及时缴纳保险费等保险合同条款中对其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4)除买方外的任何其他方的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违约、欺诈或其它违法行为引起的损失。

(5)通常可由其它财产保险承保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三)信用保险公司保险条款比银行合同条款约定严格引发的风险

1、有些信保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包括“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与具有关联关系的主体之间贸易项下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条款中对“关联关系”规定了非常广泛的主体范围与内容含义。如果被保险人的上游供应商与被保险人的下游买方存在关联关系,对被保险人与上述下游买方的交易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包括“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而银行《信用保险国内保理合同》要求卖方作出的特别陈述和保证中仅包括卖方与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关联关系仅包括控制或管理。两种条款不仅存在差别,而且信保条款的规定明显更加苛刻与严格。

2、有些信保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将货物交给买方必须是实体货物交付,且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其与上游供应商交易的相关贸易和物流凭证,以及与下游买方间的贸易和物流凭证,若被保险人的交付仅为所有权凭证交给买方,而无实体货物交付,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而银行《信用保险国内保理合同》仅要求卖方承诺贸易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信保条款的规定同样严谨而又严格,可能形成卖方达到银行规定却达不到信保公司的赔付标准的纠纷状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防范制度风险

1、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保险法律关系,以及银行和卖方即被保险人之间的融资法律关系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彼此不作为对方合同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保险行为和融资行为彼此独立,信用保险不是银行提供融资的先决条件,也不是银行贷款的担保措施。银行在给予卖方信保项下保理业务授信额度时不应依据信保公司的最高赔偿限额,而应依据银行内部的《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对卖方的融资申请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合理确定授信额度、不能过度授信;待卖方的资信与实力不断增强之后,再考虑增加授信额度。

2、银行在给卖方办理融资时,要牢记保险公司的责任仅以最高赔偿限额和特定买方信用限额乘以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为限,给予卖方的融资余额合计决不可超过保险公司向卖方出具的保险合同中列示的“最高赔偿限额”,不能简单依据信保公司的《承保情况通知书》逐笔为卖方办理融资、造成超限额融资。

3、银行在受让卖方应收账款为其提供保理预付款融资时,不能以《承保情况通知书》为依据,而应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应收账款债权无瑕疵。

4、向银行申请国内保理业务的卖方应与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对银行的各项操作能够无条件积极配合。银行提供保理预付款后在相应应收账款到未及时收款时,应立即通知信保公司,并督促卖方即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和赔款转让协议有关规定申报损失、提起索赔,避免出现因被保险人或信保公司的不作为导致银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5、保险合同中对于共同投保的约定对于银行实现保险权益非常不利,应考虑不予接受此类条款。

6、银行内部可以接受的等待期不应超过4-5个月,如果等待期过长,应考虑不接受此类条款。

7、因国内服务贸易不规范之处较多、相关贸易单证易造假等原因,目前银行不宜对运输、仓储等服务贸易提供保理预付款融资。

(二)防范拒赔风险

1、严格审查贸易背景、买卖双方资质及贸易合同履行等情况

虽然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为卖方企业提供的保险服务使得银行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来自买方企业的信用风险,但作为融资对象的卖方企业的信用风险以及包括贸易真实性及贸易争议等贸易过程中的其他风险依然存在,银行应作出全面的分析判断、逐一进行审查,对投保动机主要是融资需求的卖方尤其要加大审查力度。

2、督促并审查卖方对于保险合同履约情况

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最新版)、批单、信用限额申请表及其附表、申报单、信用限额审批单及其它相关单证组成,均采取书面形式。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增加的批注也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一般会提出一些比统一保险条款更为严格、更为清楚的要求,但也同样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如上述信保条款要求“关联关系包括被保险人的上游供应商与被保险人的下游买方存在关联关系”、“实体货物交付”的条款,就出现在银行某客户第三次续转的保险单的批注中,但也适用于其他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

为了借助信用保险提高银行防范风险能力,银行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的相关单证、仔细研究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条款、详细积累保险公司的各类批注等特殊要求,充分了解信保公司的保险范围和免责范围,注意防范保险权益风险,确保银行办理的保理业务完全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适保范围并从中得到风险保障。保险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在出险之前保险人不做任何实质性审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遵守申请承保时做出的声明与保证、全面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就是说卖方必须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企业,保险公司才能承担保险责任。银行不能忽视对卖方诚实守信方面的审查,同时要督促卖方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的各项约定与义务,并对卖方是否全面履行了这些义务进行认真核实。

(三)完善银行合同条款

虽然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对于信报公司保险条款比银行《信用保险国内保理合同》条款严格苛刻之处,建议在银行保理合同中进行完善,将卖方符合信保保险条款中有关关联关系、实体货物交付等要求作为对银行的承诺与保证。如果卖方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这些严格要求,视为卖方对银行违约,以此督促卖方即被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各项约定,提高信保公司赔付可能性。

6.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六

一、加强领导,明确创建目标

由车间主任全面负责“青年文明号”组织创建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创建活动经常性地进行督促、检查,起到统一领导和核心作用。

二、知道青年文明号活动工作制度

切实按照考评内容的要求,对创建活动的实施提供指导,规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使整个创建活动有序、有章的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团员青年队伍的建设

注重对团员青年能力的培养和党性建设的教育,结合形势,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

四、普及创建基本知识

如青年文明号的基本知识,应知应会内容等。让青年团员深入认识到青年文明号作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性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意义。进行一次青年文明号创建基本知识的培训,让青年员工认识到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的作用及相关知识。

五、发挥团员青年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和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提高团队素质。

六、加强职工对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职业道德的认知,并贯彻到实际的工作及生活中;每月定期开展政治及业务学习,拓宽知识面。

七、开展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活动,适时进行先进的评选活动,推进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并对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以此激发科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

八、开展“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教育活动,激励青年职工在思想上更快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九、加强效能建设和诚信建设

7.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七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能够更好地推动进出口贸易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而推出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也就是在出口商进行出口业务时因为对方面临的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后的一种信用保险。我国的出口保险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包。出口保险有效地缓解了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压力,具体表现在进出口的买方市场中,出口商在付款条件上处于劣势,托收、放账是主要的收账方式,放账交易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就让一些出口商担心安全收汇的问题。出口商在货物运送出去后,不一定能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收到全额款项,一旦收款时间过长,就会导致企业的资金被大量的占用,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出口信用保险则能有效地解决这一困难,出口商投出口保险,将赔款权益托付给融资银行,这样一来,财务信用风险和进口方风险将转移到保险公司,大大增加了企业进出口的安全性。

出口信用保险的服务对象一般是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以及出口后的应收款项。出口商在出口贸易中购买信用风险后,保险人承担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国家为了能够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所以推出了出口信用保险,保障企业在贸易中的收汇安全。出口信用保险以国家为后盾,为企业的贸易提供政策性支持,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进而促进企业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参与到国际竞争中。

2 出口信用保险在贸易融资中的意义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贸易融资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是在20 世纪80 年代末发展起来的,直到2001 年我国才正式成立了专门的国家信用保险机构。虽然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经过20 年的发展有了较大的进步,承保金额有了较大的增长,但相对于我国总的出口贸易来讲,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甚至有的企业不知道信用保险的存在。归根结底在于很多企业不清楚出口信用保险在对外贸易中的积极意义,尤其是在贸易融资中的意义,因此,笔者总结以下几点,帮助企业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在贸易融资中的意义。

2.1 使贸易融资更加安全

在国际贸易中,风险最大的是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则能很好地保障融资银行贸易融资的安全性。首先,在出口贸易中,要明白出口信用保险需要承担的风险,即出口方的商务、信用风险以及进口方的国家政策风险。对于进口商来讲,破产后的无力偿还债务、汇款拖欠、货物拒收等风险会让出口方的货款按时回收面临风险,其次,进口国家的外汇及货币流通延阻、进口许可证被取消、货物被禁止出口、债务偿还延迟等政治因素带来的融资风险以及因为天灾、战争带来的风险。在出口风险保险的业务流程中,保险方可以先通过对对方的信用、资信等情况进行调查,在交易开始之前降低交易的风险程度。在进行贸易后,由保险公司对交易金额较大的买方进行实时追踪,对买房的财务状况、信用变化情况进行实时反馈,并及时提醒出口方对交易计划进行及时调整,通过各种方式有效地降低风险。风险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自己在法律和经验上的积累对出口方提供一些建议,并利用自己的优势渠道对债务进行及时的追讨。

2.2 促进了融资银行的发展

对于融资银行来讲,出口信用保险为融资银行带来了新的效益增长活力。就中国近几年的发展可以看出,国内生产总值持续上升,外贸交易额逐年持续上升,这给中国的贸易融资带来的巨大的市场潜力。然而对于银行来讲,其在贸易融资中承担的巨大风险足以让很多银行望而却步,从而选择国内一些比较稳定的企业进行投资。随着出口信用保险的普及,当前很多企业已认识到风险保险的重要性,投保的企业数量逐渐上升,已经让很多银行敢于去融资,而银行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很好地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自己贸易融资的范围。尤其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的贸易融资业务更是让银行可以将贸易融资延伸到贸易之前。总得来讲,出口信用保险促进了融资银行的发展。

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对外贸易中是主力军。然而,现阶段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一大困境就是融资难问题,加之没有担保能力,让其在国际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中小型企业的资产大部分都体现在应收账款上,而应收账款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面临的风险很高,因此,银行在对企业进行评定时一般不将应收账款列入企业资产中。而出口信用保险则能有效地降低出口商的信用风险和面临的政治风险,从而保证了应收账款的安全性,为应收账款的回归提供了保障,这样融资银行就可以为一些信用良好、发展稳定的企业提供较高的信用额度,为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更大的助力。可以说,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商与银行之间搭建了桥梁,能让更多没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实现快速融资,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

3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融资银行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虽然出口信用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融资银行的融资安全性,但出口信用保险,不管是发展的速度、承保范围还是应对风险的经验都还不足,具体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3.1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风险及措施

出口信用保险下的融资业务实际上是银行信贷的一种,在其融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风险,在出口商对融资银行发出融资申请、货物进口、进口商付汇等环节中,银行承担着重大的融资风险。尤其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条款规定,银行承担的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保险人因为违约或者其他类似于出口商在知道进口商无法承担货款而继续发货时,出口风险保险公司如果有除外责任书时,银行就有可能失去了第一还款来源,很可能会承受全部的损失;第二,买卖双方因为第三方的行为引起的损失时,保险公司也已经将需要赔偿的赔款转让给融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融资银行也要考虑到由这种情况引发的损失;第三,在发生进口方因为行为过失导致货物迟滞、遣返时,保险公司的免责声明则会让融资银行受到损失。

3.2 操作风险及措施

在融资业务的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操作失误带来损失,例如:融资银行在对出口商进行信用和财务调查时,忽略某些细节而导致在融资中作出错误的决策,进而导致贷款额度出现问题等。又比如:在对出口商提供的保单进行审核时,如果对贸易交易的认识程度不够,很可能会出现贸易融资资金失控现象。融资银行在收到还款时,如果不能及时将款项交付给出口商,也会导致资金失控。融资银行在进口商拒付款项时,不及时向保险公司通知,会导致自身收汇变得更加困难,由此可见融资银行对赔偿责任的管控是十分必要的。融资银行需要认真对单据进行审核,尽可能地发现容易引发商业纠纷的因素,了解除外责任中的第三方责任和非信用责任带来的风险,选择相应的投保内容防范风险。

3.3 被保险人的风险及措施

首先,就是出口商的履约风险。出口商在经营的过程中容易遇到的就是由于国外买方的商业风险或者是国外买方所在地区的政治风险而造成的收汇风险,这也是保险公司所要承保的主要方面。但是在出口商经营的过程中出现由于出口商的原因造成的货款没有办法收回的情况就是要由银行来承担。如果想要保险公司对于出口商进行赔款,就要出口商完完全全履行销售合同及保险合同的所有条例。

其次,则是中间商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中间商的参与越来越多,这样不仅增加了银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业务的风险,也对出口信用保险风险控制带来了非常大的挑战。如果在国际贸易中有中间商的参与,那么出口商与国外的最终买家不能够直接进行交易,更不能直接签订销售合同,一般都是由中间商来进行签订。两方不能进行直接的沟通,这样出口商对于最终买方的贸易了解不深,若是在没有确定双方完全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签订合同,合同就会出现合同买方责任虚置的情况。更加严重的是,如果买方拒收货物,买家以合同并不是自身签署作为理由,推脱自己付款的责任,各个方面都不愿意出具有利证据,这样一来就会给保险公司的断定带来影响,银行向保险公司索赔也会很困难。如果在贸易的过程中中间商出现了商业诈骗的现象,那么融资银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希望也会变得非常渺小。

再词,就是贸易真实性的风险。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款的前提就是贸易的真实性,在我国关于赔款方面的协议中就对出口商要保证贸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介绍。但是现在普遍出现的情况是,保险公司一般在进行承保时只会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情况和个人的信用进行调查,一般不会对出口贸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行调查,即使保险公司对出口贸易的真实合法性进行调查也会是在收到被保险人的可损报告之后。所以说,这样的现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在实践中,出口商、中间商及进口商或者是更多的几方出于诈骗、骗贷等目的,虚构贸易背景,这就会使融资银行获得保险理赔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最后,就是汇路改变风险。贸易融资的最大特点就是自偿性。自偿性就是将该笔贸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金融业务。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说,有很大一部分的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下进行的交易采用的结算方式都是赊销的方式,那么这样一来,融资银行就无法决定性地控制汇款的路线。如果融资银行与出口商之间发生某种纠纷,出口商可能比较容易出现擅自改变汇路的行为,这样就不能够满足融资自偿性这一基本特征。在国外的买家将应付账款按期的足额支付到出口商的账户中之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因此,对于融资银行来讲,在贸易融资之前一定要认真地对融资企业进行系统的调查,检查企业的财务是否正常、产品是否以出口为主、生产状况是否良好等。对于承担能力过低的企业不能予于融资。

4 结语

随着外贸企业的快速发展,其对于融资的要求必然会越来越高,而融资银行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必须加强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尤其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背景下,要认真研究和分析风险所在,实现企业和银行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建伟,罗伟.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下贸易融资风险识别及防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2]徐蓓蓓.出口保险中融资银行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的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3.

[3]贾广余.我国出口信用保险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

[4]曹波.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单融资的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8.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八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问题;措施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运行监测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不断增加,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营管理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运行监测指标和监测方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特别是2004年1月,银监会制定下发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在监测方式上,评价体系强调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定量指标监测和监管者定性判断相结合,静态检测和动态监测情况相结合。在监测体系上,由原来单一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扩展到对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综合评价;对风险较大和风险突然加剧的农村金融机构及时进行预警;对不同的风险情况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分类处置等多项工作。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风险监测指标监管意图不够明确

指标体系中前四类指标分别考察了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盈利性风险。但是第五类综合发展能力指标的监管目标不是很明确,其中的不良贷款的余额下降率考察的主要是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固定资产的比例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流动性资产指标的,存款增长率是考察的规模扩大的速度,更多的带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意义,对风险而言指标意义不大。如效益性指标中的利息回收率,主要考察的仍然是信用风险,而不是盈利能力。在贷款五级分类体系中,无法收到的利息贷款实际上就是不良贷款,利息回收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是同一项风险站在不同角度的重复评价。

(二)评价比较困难,部分监测指标没有完全实行

如指标体系中的第六类管理能力指标由于考核较为复杂,不便于收集汇总资料,在很多地区没有推开。如河南要求年末,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综合评价时,只对定量指标记分不对管理能力计分。对管理能力的考察,采取的是定性评价方法,只要各项监管措施齐备,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就会得到较高的分值,但是具体执行情况如何,有没有明显的操作隐患,则很难形成明确的结论。

﹙三﹚風险监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监管空白

从农村信用社运行的风险状况来看,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但是现行的风险监测体系中,没有针对市场风险设计的监测指标对于操作风险主要是通过管理能力指标进行间接评价,而且由于各种原因,这种评价也没有完全实行。因此现行评价体系存在着部分监管空白,其综合评价结果不能全面反应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

﹙四﹚部分监测指标在实际中没有完全发挥作用

如备付金比例要求在5%以上,但是实际中几乎没有一家信用社达到标准,失去了风险的控制意义。如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比例和不良贷款预计损失抵补率并不能实际反应对不良贷款的倪不能力,意义不大。如最大单户和最大十户贷款指标的监管目标是为了控制贷款的集中度风险,但是农村信用社的规模过小,同样的贷款客户申请同样的贷款规模,在四大商业银行就不受贷款集中度的限制,在农村信用社就很可能因控制单户贷款额度而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农村信用社在很多关键的客户中处于劣势,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监测体系完善的措施

(一)建立多方位的监管体系

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中国银监会对于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发挥着主导作用,负责商业银行和合作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的执行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也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银行需要切实保证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安全,因此人民银行下一步也有必有建立相应的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财政部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经常代理政府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拨付财政补贴,或者在清理金融机构的过程中给于必要的财政援助,目前财政部还没有建立专门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服务机构,也缺乏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另外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机构如存款保险机构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简明高效的预警检测指标体系

预警检测指标是金融预警监测制度中判定风险状态的有利工具,因此各国都非常注重预警监测指标的确立。由于职责和出发点的不同,各个国家不同的监管部门其预警监测体系也并不相同。但却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是各国都非常重视对资本充足性风险的监管。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将资本充足率达到12%作为市场准入的关键标准,日本对有问题的银行的快速预警纠偏模式中,资本充足率成为是否要采取行动的直接判别标准,第二是各国在风险监测中都普遍借鉴了美国的“骆驼评价体系”并且还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改善。

再次是要建立多道风险预警和化解“防线”。预警检测体系的目标在于发现银行潜在的经营风险,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化解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多道防线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确立严格而明确的市场准入标准,只有高质量的金融机构可以进入市场,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二是明确有问题的银行的确定标准和快速预警纠偏机制,采用一定的标准,识别判断问题银行,在风险苗头相对较小的时期,采取禁止开展新业务,收缩现有机构,禁止发放红利等限制措施,尽快扭转风险状况;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四是采取国家补充商业银行资本、收购不良资产或财政补贴等措施,运用公共资金来化解金融风险,避免金融风险危及国家安全。

(三)各类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银行贷款集中度的要求不一致

最为严格的监管要求是对但以客户的贷款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10%比较宽松的要求不如法国最高控制要求为50%,瑞士的最高标准为40%。贷款集中度指标受到银行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银行与企业的传统关系、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现代市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混合型资本频频出现在资本的兼并和收购的浪潮中。因此现在的监管要求较为严格的国家对于贷款集中性风险的监管标准也有所放松。如在美国的贷款集中度控制标准从10%放宽到15%,在抵押的情况下,可放宽到25%,在英国,也规定了10%和25%两个不同的标准。我国《商业银行法》中规定了“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银行余额的比例不超过10%,这一标准属于各国监管要求中比较严格的控制标准,不利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而且我国在传统上银企关系相当密切。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大规模的改革,建议在适当的情况下,放宽该项指标的严格要求,如规定单个客户贷款不超过25%,对于单一客户贷款超过10%小于25%的情况可以适当的报告制度,以放松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控制。

参考文献:

[1]董小君.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2]董小君.美国金融预警制度及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4,(4):38-43.

[3]阙方平.有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几个相关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1,(1).

9.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九

摘要】:信用卡作为一种新的银行信用工具,已成为提高社会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的重要支付工具。随着信用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增大,信用卡支付比例逐步攀升,信用卡贷款比重逐年加大,信用卡业务为金融机构带来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信用卡在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也在方便人民生活,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商业零售业,航空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等方面起到越来越关键的作用。信用卡产业作为金融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在不断演变创新。本文共分三大部分:一是介绍信用卡基本特征和信用卡产业概念;二是对信用卡产业发展特点及问题进行分析;三是解决我国商业信用卡务桎梏的设想。

【关键词】:信用卡;发展特点;营销模式

一,信用卡的本质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一)信用卡的本质及其特征

信用卡从产生到如今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已经走过了大半个世纪。信用卡业务具有无担保循环信贷的产品特性,透支贷款实际发生的非计划性,无固定场所,授信个体多,单笔金额小等特点。其中,信用卡最核心价值和区别于其他银行产品的根本特征是提供小额循环消费信贷。一方面它不同于借记卡,借记卡是一种用于吸收存款,代理收付,支付结算的金融工具,属于传统金融工具的延伸,其业务本质是储蓄和支付结算;而标准意义上的信用卡(即贷记卡)作为复合型银行产品,是应用于日常费的个人无担保(无抵押)循环信贷。另一方面,与个人消费信贷,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产品相比,信用卡贷款具有典型的无担保(或质押,抵押)和非计划性特征,银行根据持卡人的收入和信用状况为其核定信用额度,只有在客户持卡消费时贷款才实际发放出去。

信用卡在我国银行中仍算是一项新兴业务,业界普遍存在着对其特殊性认识不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首先,信用卡是一种典型的离柜业务,能与电子银行业务实现完美结合;其次,信用卡的产品属性也能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信用卡是一种不过分依赖柜台销售的金融产品,它不同于单一的信贷业务,其业务环节涉及到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领域,和银行传统业务之间存在本质差别,是银行最全面,最复杂,最集中的特殊业务。

(二)我国信用卡的发展现状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经由分散经营,无序竞争逐步走向联网联合的新阶段。总体上说,我国信用卡业务呈现出发卡数量多,速度快,但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例低,交易次数,交易额少,特约商户普及率低等特点。

信用卡产业可以分为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我国的信用卡产业兼具有引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部分特征。从全国情况来看,特别在农村和许多小城镇,当前我国信用卡产业在总体上刚刚处于引入期,处于唤醒和了解信用卡产品概念的阶段。但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总的来看开始进入成长期,在这些城市,随着大众市场对信用卡的接纳,持卡人已从过去的少数高端客户往普通人发展,销售加快;更多的发卡机构开始进入信用卡产业,竞争加剧。从市场结构来看,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清晰的高中端市场的划分,也尚未形成一个基于不同持卡人的客户结构。目前几个领先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不同领域中各有千秋,各自在一些单项业务上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相互比较之下这些特色并不突出,优势并不稳固,更尚未有哪一家发卡银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综合优势。同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便是目前我国信用卡市场上借记卡仍占超过95%的比例,而且在贷记卡中准贷记卡仍占很大比例,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贷记卡仍属少数,借贷消费更属少数,因此就目前而言信用卡在我国的发展潜力仍是巨大的。

二,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特点及其问题分析

(一)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特点及优势

自2006年起,我国兑现入世后的承诺开始逐渐全面放开金融业,包括利润空间巨大的信用卡产业,这便给了国际顶尖的外资银行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同时,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感到了压力,开始越来越重视信用卡这一块业务,并通过中国银联成立等机会迅速推广信用卡,利用其天时地利等优势网罗了一大批的忠实客户。国内商业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联的迅速发展给客户提供了资金通存通兑的便利条件;二是在各大银行的高度重视下,银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在管理模式及用人制度等方面日趋合理,并逐渐与国际水平接轨;三是国内银行拥有非常庞大的营业网点及雄厚的客户基础,这一点对于外资银行来说绝对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二)信用卡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1。信用机制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亟待健全

信用卡业务可以定义为一种民事行为。在美国,个人信用制度有着严格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框架共包括 16 部法律,这些法律直接规范(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方面。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规范,促进个人信用,消费信贷以及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内关于个人信用管理的法制建设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政策体系也没有形成。《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只是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其具体的规定则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起实施)。但是,由于有关信用卡法律体系的不完整,新的银行卡条例还没有出台,在实际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大大降低了消费者办卡用卡的积极性。

2。信用卡风险管理问题

由于我国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因而在科学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这一方面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国内征信系统极不完善,信用外部数据极度匮乏。没有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个人征信体系是目前我国发展信用卡业务的最大障碍;第二,信用卡产品结构单一,客户细分不够。在我国大多数银行只将信用卡区分为一般客户和VIP客户两级。参数简单导致不能建立真正针对目标客户的信用等级所应采取的风险预警系统;第三,国内发卡银行所自行构建信用卡的业务系统,信息系统大多尚处于基础建设阶段。因而,大都缺乏统计分原文标题: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和措施研究,原文网址:

析或商业智能系统,这就增加信用卡操作风险产生。在信用卡坏账,恶意透支发生之后,往往由于电子化手段发展滞后,止付名单传递速度慢,自动授权设备不完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的漏洞,特约商户审单不严等原因,发卡银行损失很大;第四,在我国各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营运成本,纷纷将信用卡营销业务外包,这造成银行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而国内银行在信用卡发放中的各种不规范更加剧这一风险。那些专业化信用卡营销机构目前普遍采取较为激进的营销策略,为争夺有限的客户资源,他们往往放松风险控制,个别机构对客户信用程度没有进行充分审查,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给予客户相当大数额的授信额度。

3。信用卡营销模式及问题分析

(1)信用卡经营管理问题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均是属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总,分行分权体制,与之相适应,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经营架构普遍采取总,分行模式,在此模式下,信用风险管理由总行宏观调

控,分行操作实施;市场营销由分行独立推动,每个分行都有独立的发卡,审批,管理和催收权限,有自己的制卡设备以及客户服务和对账单邮寄人员,资金清算依赖总行,分行的清算网络,业务贷放资金在系统内部融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人,其经营管理上的弊端逐步显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能形成全行统一的业务平台和运营标准,非策略性成本叠加,投人产出效率较低;第二,业务管理者,经营者和市场要素之间的信息在传导中变异,衰减,造成决策滞后,经营管理存在盲目性;第三,各发卡机构执行授信管理和规章制度的标准不一,风险监控范围限于本地区,难以强化信用风险预警和内控基础建设,存在较多的管理盲点和风险隐患;第四,由于分行管理文化各异,服务质量和标准参差不齐,持卡人难以得到规范化服务;第五,营销力量薄弱,销售覆盖面窄,不利于提高发卡质量和竞争优质客户;第六,资源配置分散,对重点市场支持不足,对资源匮乏地区退出不力,形成了一些经营规模较小,效益不佳,管理薄弱的发卡机构。

(2)信用卡市场客户问题

在我国的个人银行业务领域存在着典型的“80/20法则”,即富裕客户占我国本土个人银行客户总数的2%,利润却占个人银行业务总利润的55%-65%;“大众富裕客户”占中国本土个人银行客户总数的18%,利润却占个人银行业务总利润的40%-50%,而占客户总数80%的大众市场则基本不盈利。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信用卡营销过程中,严重忽视了市场细分工作,主观地认为自身的信用卡产品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因此信用卡的营销对象往往是面对“全国人民”。各发卡机构满足于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而不注重售后服务工作,结果一方面持卡人在领到信用卡后却并不使用,造成睡眠卡,另一方面在发展新客户的同时又流失了大量的老客户。

三,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桎梏的设想

(一)改善信用卡受理环境,促进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

我国银行卡业务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银行卡业务未能达到良性循环有关。应大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通过鼓励银行卡的使用,扩大银行卡业务规模,使银行卡业务尽快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借鉴国外经验,以税收等相关政策甚至行政手段共同推进受理环境的建设。如在银行卡各参与方之间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中发卡行,收单行,银行卡联合组织,特约商户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应各司其职,密切分工,形成既相互合作又有序竞争的一个利益共同体。从鼓励支持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的角度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和参与受理市场建设的积极性,使我国银行卡业务的规模能够得到不断的扩大,实现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信用卡立法建设,配合我国信用卡业务与国际接轨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信用卡业务作为市场经济中金融方面的重要内容,自然与道德法律分不开。在道德方面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觉悟抑制信用卡犯罪;同时,健全涉及信用卡业务的法律法规,保证信用卡业务的顺利开展。首先,应加快《银行卡条例》的制定和出台,通过建立健全的法规,创造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银行卡业务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保证银行卡业务全面规范地发展。同时,《银行卡条例》的制定还应尽量体现鼓励银行卡使用和推动受理环境改善,鼓励各经营主体通过业务创新增强竞争力,以及保护持卡人利益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等原则。另外,还要尽快制定关于个人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个人信用制度,开放诚信数据,惩罚提供不真实数据者等规定,推进全国性诚信体系的建立,为控制信用卡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新技术,尤其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新技术发展对银行卡业务的影响,及时制订出解决在新支付环境下银行卡业务面临问题的法律制度。如《贷款

真实法》,《信用卡发行法》,《财务隐私权利法》,《电子资金划转法》等,以规范和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建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

信用卡风险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卡行自身所造成的。一些发卡行疏于内控制度建设,片面追求发卡量和市场占有率,为不法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信用卡业务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建立专门风险测控部门,对银行业务风险进行现代化,科学化管理。二是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提高各环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有效性,采用责任制,从制度上杜绝违规案件发生,减低风险控制成本;三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人为的违规操作;四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发卡行上下级之间,发卡行与特约商户之间信息畅通。五是坚持业务处理三分离制度,即:信用卡的会计记账人员与发卡人员相分离,会计复核人员与授权人员相分离,打卡操作员与电脑编程人员相分离。形成各级各类人员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机制。

2。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构筑持卡人征信平台

个人征信系统是现代社会信用消费的保障和基础,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信用卡业务在众多发达金融市场国家的成功表明,一套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是信用卡规范健康发展的前提。目前,国内许多原文标题: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和措施研究,原文网址: 地区政府都在已经或正在积极牵头建设本地区的征信机构和征信网络,从区域和短期的角度上看,这一做法有利于各地信用体系的建立,但从全局和长期看来,这不仅造成了重复投资,降低了信用体系建立的效率,而且形成了区域分割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全国统一信用体系的建设进程。而且由于我国缺乏一个跨行业,跨地区个人信用评估和征信机构,使得发卡机构对个人的风险评估的难度加大,办卡的风险成本增加。因此,我国急需建立以银行,税收,公安等机构为建设维护主体,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业,收人,纳税,家庭与财产状况,信用记录等全部资信状况的个人信用体系。同时,我们还应采取积极措施唤醒公民的信用意识,推广个人信用文化,让个人信用成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工具。

(四)改进营销模式,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1。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综合服务质量

信用卡是高技术含量的产业,作为现代电子支付手段,信用卡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因此,加快信用卡技术创新,是为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提供最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前提。

①发卡机构必须使用先进的发卡系统。对于发卡机构来说,发卡系统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发卡机构为持卡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目前,不少商业银行作为发卡机构都已经引进了国外先进的信用卡发卡系统,完成了发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为加快信用卡业务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②充分利用现在计算机,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先进的电子化的信用卡客户服务系统。信用卡客户服务已经完全依赖与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电子化的客户服务系统可以延长服务时间,使以较低成本为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成为可能。电话,自动语音,网站,传真等信息沟通渠道的多样性使客户交流,虚拟服务无处不在。无论过去有没有手工提供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的市场形象。现代电子化的客糊服务中心,面对内外众多用户,应该成为一个机构工作流的枢纽,为内外众多用户提供一个协同工作的空间,使工作的上游至下游存在一个高效的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是客户服务中心最重要的性能。

2。重视客户服务,做好客户管理工作

一切信用卡产品的推陈出新都应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坚持“客户本位”的服务理念,根据目标客户的需求,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造和完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通过进行客户价

值分析,事实对客户的有效管理,可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客户关系,从获取客户,发展客户,保留优质客户,淘汰劣质客户,发展新客户等方面,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里形成“客户——客户中心——业务应用/业务部门”之间的闭环过程。开展客户服务的过程也是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的过程,市场信息,客户需求是业务创新的数据基础,经营者可以据此研制新产品,设计新的服务模式,寻找市场进入途径,进而提升业务质量,增强竞争力,最终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朱妍,肖磊;我国信用卡市场现状和发展对策[J];技术与市场;2006年05期

[2] 郭婵,罗剑朝;我国信用卡消费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消费经济;2005年01期

[3] 杨科,虞月君;对我国银行卡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中国信用卡;2003年12期

[4] 张辉;信用卡业务发展分析与策略[N];金融时报;2003年

[5] 谢利;关注中国信用卡产业可持续发展[N];金融时报;2003年

10.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篇十

关键词:信用社;审计稽核;重要性;发展措施;不足

一、信用社审计稽核的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在法人治理结构改造过程中依照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适当分离实现制约的原则进行了改革,有效的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内部机制的改革,由此构建了合理有效的营运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相融合的对经营机制,业绩和风险进行监督控制的体系。构建并完善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其正常经营,合理运转和有序考核的基础保障。所以说,完善信用社的内部审计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和处理族人,提高信用社的经营,约束,发展,承担风险的能力,保证其各项经营项目正常进行,有序发展就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发展和完善监督管理审计体系的关键任务。

再有,农村信用社在实施体制改革创新之后,很多单位会依照银行的管理要求和经营方法管理自身的经营,同时进行改革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改变经营制度,提高金融市场份额,重视业务盈利水平,完善资产结构组成,强化人才配置等方面都是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变化,这些新的工作重点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竞争方法,能力和创新意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会给农信社的经营带来很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挑战。所以,想要不影响新的运营管理体制的运行实施,还要尽量控制这些危机影响因素,保证农信社的整体经营有序进行就要从强化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监管工作入手,强化其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针对目前农村信用社新的经营和发展环境及工作机制,信用社内部监督工作想要跟得上新的改革形势的发展就要随时完善自身的经营监督手段,即使强化单位内部的监督方式。

二、信用社审计稽核存在的不足

1.审计稽核管理体系不能满足信用社经营发展,影响其整体发展

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其审计稽核制度建设却比较落后。农村信用社的审计稽核工作缺乏独立性,对其实质的审计监督职能工作的开展有不利的影响。另外审计稽核工作欠缺完整的管理体制,整个工作开展缺乏整体的引导和指挥,不利于工作有序明确的开展。

2.审计稽核工作对象范围小,对整体性原则稍有违背(免费活动tang)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审计稽核工作只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有资金,负债,资产业务,结算和其他业务,经营效益,会计和出纳以及干部离任等内容进行稽核,对包括工资调剂,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影响职工权益的内容欠缺审计稽核管理,不能满足审计稽核工作综合性的要求。

3.审计稽核工作缺乏完善的指标体系

分析目前信用社的审计工作,很多单位都没有具体细致的评价和签证的指标体系,这样会使得审计稽核工作制重视表面检查,对整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欠缺分析把握。

三、信用社审计稽核的发展措施

1.构建适度集中的稽核监管制度

构建完善有效的内控机制是目前防范并控制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审计稽核监管机构是实现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它能够有效帮助企业实现运营目标,真正从内部和自我控制入手完成企业整体的管理。农村信用社新的发展形势要求管理层要构建符合实际情况的股权和组织结构,要适当改变经营思想,用人要求,业务项目,服务态度等内容,要将稽查监管制度的思想牢牢贯穿于整个现代经营管理的过程当中。

2.构建规范的审计制度,完善审计监督体系

要在目前已有的审计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一套适合信用社审计工作开展的便于执行的审计制度,要保证这套制度适用于信用社的所有业务,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将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内外核对工作纳入到审计工作当中开始进行,才能全方面的完成审计工作。再有,构建一套完全适用于目前审计监督工作的审计监管

指标体系也是目前将审计工作从简单补充到综合性的过程的关键。信用社目前的审计监督指标一般只根据会计指标体系当中的包括收息、存款付息率和盈亏金额在内的几个独立数据进行分析,没有具备综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的整体指标体系,单纯的依靠这些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就会助长部门或个人为了提高工作绩效而采取的虚报业绩的违规行为,对信用社科学有序的长远发展会有阻碍作用。

所以农信社要分析自身的财务效益状况,研究内部的资产运营水平,存款支付能力以及综合发展状况等定量标准,另外要对信用社内部的管理层领导的能力素质,存贷款的市场占有率,日常管理状态,整体经营发展理念和长远能力评定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由此确定出符合信用社实际发展的绩效考核和管理的制度体系,以此真实,科学的反应信用社整体的资产状况和实际业务水平。

3.强化对审计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审计稽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都重视向大城市收缩,农村信用社的经济实力整体有了很大的提升。快速发展的各项金融业务使得农信社的经济案件的发生率比之前提高了很多,所以,要重视对信用社审计稽核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推动审计稽核工作的电子化发展,争取实现远程非现场审计的作用,构建非现场和现场审计,序时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立体审计体系,以此提升整个审计稽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样这种方法的应用能够有效避免经济金融案件的发生,可以从审计稽核工作入手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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