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口诀

2024-09-09

司法考试宪法口诀(共12篇)

1.司法考试宪法口诀 篇一

2011司法考试民法口诀

2011年司法考试复习需要的要诀,对于司法考试复习大家都有很多的心得体会,我认为只要做到下面这5点,就足以顺利取得司法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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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 真正做到只有一个目标就是:通过司考。这点对于我十分重要,我是一个爱玩的人,特别爱打网游,而拿2个月我戒了游戏,告诉自己游戏什么时候都可以打,而司考每年只有一次。总之就是要专注,很重要,不要为闲事分了心。

二、准备资料

能尽量多收集就多收集,最好是配有视频语音能成套的那种,这样效果会好。其实我也没有收集多少,我就是买了一套专题讲座,书摊上卖的,大家都明白的,几十块的那种,嘿嘿。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同学下载的视频里面包含有资料,我挑选了写的比较详细的一套。把这2份都仔细看了一遍,视频资料是边听视频边看的。

三、系统的听一遍网络视频

最好是精讲,不要落下任何一个法律,好处就是,老师的系统精讲能让你脑海中有一个法律的框架,有的框架就好比知识有了骨骼,只要填充肌肉就可以了。我之前,一直认为视频音频效果都差不多,直到我参加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校之后,才发现司法考试视频效果确实比音频好,能够看着老师讲课动作表情,很提神,不容易走神。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课程很实惠,全程才800元,我加q:报名的,还9折优惠了,服务态度也很好。当然,如果自学能力比较差,专职司考,准备2万多元去北京参加一个面授班效果应该会更好!如果你到了这门法律你闭眼就可以想到分为哪几章,为何这样分,内在逻辑是怎么样,恭喜你,框架已经达成差不多了,其实应付考试估计也差不多了。

四、做题

说到这个比较尴尬,因为我是7月初才开始复习,等把上面的书看完,视频听完基本上已经快9月了,也就是8月底,我当时是想把历年真题做一遍,可是时间已经太紧了,只是匆匆看了一遍,准确的说,真题中的民法,经济法商法刑法等等,我没有来得及看,也许是偷懒,因为那个时候太累了,也因为其实资料上面有些关于真题的分析,基本上也算是看了,这个是我去年的弱项,如果我坚持做几套题目也许会提高一点点。

五、最重要的是坚持

任何时候不要怀疑自己,相信只要我努力了,我就肯定有收获。其实有些时候我上网找些题目做,每次一测试就是错了很多,按照标准是不过的,有时候我也怀疑过自己,但是后来告诉自己,我已经努力,我确实努力了,我不会遗憾。遇到彷徨的时候别悲观,这时候想想大家都是一样的,心情就会平静点。当然,这些事认真复习为前提的。不能盲目阿Q.说起来容易,现在回想那2个月,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坚持不住了,可是回头看来,那么的努力真的是很幸福的,很值得怀念。

2.司法考试宪法口诀 篇二

宪法的属性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其与普通的法律是不同的, 一般司法的程序是依据普通法律进行裁判的, 而宪法是普通法律的实施依据。在目前社会不同的学者对宪法司法化持有不同的观点, 其一, 部分学者认为: 宪法可以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在司法程序中应用, 可以对案件直接进行裁判, 可以在裁判书中直接进行引用, 如此, 可以使宪法更贴近人们的生活。其二, 另外有部分学者则认为: 宪法的司法化不是在审理案件中将宪法直接引用到司法程序中, 宪法不应该同普通法律一样在判案中使用, 而是起到对普通法律是否违宪的审查作用。其实两种观点都有可取之处, 第一点, 宪法司法化可以作为准据法对个案进行审理, 第二点, 宪法也是公法上是否违宪的评判依据, 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中, 可以对存在违宪疑议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 并予以判断是否进行纠正。

二、我国实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宪法是我国的母法, 也确立了宪法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地位最高,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 宪法也可以理解为宪政和法治, 其对我国政府行政机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公民等都具备约束力, 特别是公民受到国家行政权利机构的侵害时, 宪法更能够体现出根本大法高于一切的权威性。如果宪法被动摇, 其他一切法律都会形同虚设, 宪法司法化正是具备这些特点, 才能够被人们认可, 同时宪法司法化对于一般法律无法解释或者不完善的法律条款具备根本的指导性。因此, 宪法司法化对于法制社会的发展是具备推动作用的, 也是必要的。

三、我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与方法探索

当前在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 很少将宪法直接作为法律适用, 造成这种原因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 宪法虽是法律的基础, 但其并不适宜引用在具体的法律文案中, 宪法中的条款所规定的范畴十分抽象, 虽然具备一定的约束力, 但是在实际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只有少部分内容可以作为法律依据适用在案件中。其二,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 人们对宪法认知的机会较少, 在申诉时因缺乏对宪法的认知, 也会忽略其具体属性, 这也是因宪法长期不在法院审理案件中被适用造成的, 正因如此, 人们在进行申诉或者参与案件的判决时, 都会尽量的在《刑法》或者其他法律的范畴内需求法律条款的援助, 而对宪法的根本作用是无知的。其三, 在我国的司法实务界中, 很多执法机构对于宪法的解释都存在不同的看法, 为避免判决的结果出现偏差, 在案件审理中也很少依托于宪法。

本文认为将宪法司法化的途径应该从违宪审查 ( 政治宪法) 与宪法的引用 ( 社会宪法) 两个方面进行构建。

第一, 要构建我国宪法司法化, 就要实现违宪审查机制, 为能够使宪法适用于我国社会的违宪审查机制, 应该由全国人大通过违宪审查的相关决议, 并设立“违宪审查委员会”使其发挥违宪审查的职能, 主要包括两个层面, 其一, 当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 发现在案件中适用的法规违宪, 可以逐级上报, 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然后根据《立法法》中第90 条第1 款之规定, 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如果在审议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确实存在同宪法或者法律有相互抵触的情况, 应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查, 再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至“违宪审查委员”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其二, 在违宪审查时, 是离不开宪法解释的, 因此, 在全国人大下设“违宪审查委员会”, 应该代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解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需要强调的是, “违宪审查委员会”是无法单独完善中国宪政大业的, 这还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进行完善的, 但是通过“违宪审查委员会”机制, 可以将我国释宪机制激活, 有利于推进宪法司法化的进程。

第二, 构建我国宪法司法化, 就是要实施宪法引用的政策, 我国任何的法律和政策都没有依据否定宪法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同时, 宪法的出现还代表着公民所应该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 公民有权利通过诉讼程序获取法律保障和救济, 因此, 宪法同其他法律一样, 也应该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 在裁判书中, 也应该直接将宪法引用在其中。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 宪法司法化的时代已经来临, 其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法律, 既能够针对宪政进行监督, 又能够确立和保护公民的基本合法权利, 因此, 宪法司法化是必要的。而目前我国在宪法的适用上仍存在路径和方法的问题, 特别是宪法的条款概念过于抽象, 在直接适用中存在法律定位偏差, 故此目前合宪解释是最佳途径, 我们也期望宪法机制能够在未来不断完善, 使宪法司法化落地生根。

摘要:宪法是我国立国之根本, 也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其保障着国家权力有序的运行, 也对公民的权力和行为起到保障和制约作用,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 宪法司法化成为了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 我国法院在适用法律时, 要求法官能够解释法律, 解释法律的前提就是合宪解释, 通过我国目前司法的案例分析, 合宪解释是最佳运用途径。

关键词:中国宪法,司法化,路径,方法

参考文献

[1]强世功.宪法司法化的悖论一兼论法学家在推动宪政中的困境[J].中国社会科学, 2003 (2) .

3.浅议刑事司法权利的宪法保障 篇三

一、刑事司法权利的界定

刑事司法权利是指公民受到刑事追诉时享有的使其人身安全和自由得到保障的程序性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不被强迫自证其罪,不受双重危险,羁押受司法审查的权利,获得及时和迅速审判的权利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理解这种权利:

其一,刑事司法权利是公民面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刑事追诉时享有的特定权利。公民不受刑事追诉,不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刑事司法权利就没有行使的前提。例如。公民如果没有被刑事羁押,就不存在行使要求对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利;不受刑事追究,就没有必要行使获得辩护的权利。当公民受到刑事追究时,面对的是强大的警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宪法给予个人以更多的权利保护,是因为面临政府滥用权力的时候,个人是脆弱的,显得格外弱小而无助。只有宪法赋予他们刑事司法权利,他们才有可能制约刑事司法权力的滥用,并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处理。

其二,刑事司法权利是使公民人身安全和自由得到保障的权利。人身自由和安全是公民充分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通常受到来自两方面的侵害:一方面是来自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另一方面是来自国家司法机关的侵害。刑事司法活动的本质特征在于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给予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甚至剥夺其生命的刑罚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为了顺利进行诉讼活动,也需要限制或剥夺被追诉者的人身自由。如果这种强制性的司法活动和刑事处罚不受到法律约束,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就会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侵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宪法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确定为基本人权,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的侵害i。

其三,刑事司法权利是防御和对抗国家司法权力的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一种消极的权利,也是一种防卫权,其设定旨在保障公民免于遭受国家权力滥用之侵害,以对抗国家的侵犯。刑事司法权利就是用以对抗和防御国家司法权力的平衡器。与刑事司法权利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是参与刑事司法活动的国家机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刑事司法权利具有约束刑事司法权力的作用。如对刑事羁押实行司法审查制度,所制约的是警察权和检察权;公民不服法院判决的上诉权针对的是司法审判权;获得刑事赔偿的权利针对的是刑事指控和刑罚权。

其四,刑事司法权利是一种程序性权利。刑事司法权利由程序性权利组成。这些程序权利要求给予受到刑事追究的公民一个公正的待遇和机会,虽然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实体公正,但是这些程序权利本身具有独立价值,并不以实体法上被追诉者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为前提。无罪推定最透彻地表明了这样的立场:无论现有证据多么充分确实,在依法被合法的法庭宣判有罪之前,被追诉者应当被推定为是无罪的。他或她的刑事司法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同时,刑事司法权利还具有工具性价值,以保障刑法等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和实施,这是因为公正的司法程序是得到普适性的公正结果的惟一有效办法。

二、刑事司法权利宪法保障的必要性

有的学者认为,虽然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某些权利和刑事诉讼原则,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比较具体,实际上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是有保障的,因此宪法不需新增刑事司法权利,这些权利也不需宪法来保障。其实,《刑事诉讼法》本身对刑事司法权利的保障至少存在两点不足:一是对其本身违宪的内容,其自身无法进行审查更正;二是一旦发生司法机关侵害公民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情况,刑事诉讼法尚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分析对刑事司法权利进行宪法保障的必要性。

(一)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首先是宪法性权利,应获得宪法保障

法制史告诉我们,刑事司法权利由宪法而起,而不是由刑事诉讼法而起。欧美各国的刑事司法权利都先由宪法加以确定,然后才通过刑事诉讼法予以明确规定,并依照宪法对刑事司法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和原则来设计刑事司法机关的权力、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则,以便使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获得宪法所要求的保障。这说明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不仅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权利,而且首先是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必须首先依靠宪法为保障,以宪法确定之。

(二)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宪法是保障刑事司法权利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法律

首先,宪法以最高权威的规范确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并且公示国家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承诺。而刑事诉讼法是在程序上保障这些承诺实现的子法。其次,宪法是制定一切其他法律的根据,因此也是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依据。刑事诉讼法只能依照宪法完善宪法所确定的刑事司法权利,而不得克减之。再次,宪法是确立也是制约国家权力的法律,当然也确立了刑事司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刑事诉讼法就是在司法程序中对相关界限做出具体划分。最后,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决定了凡是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都是无效的。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条文和宪法精神相违背。因此,刑事司法程序中凡是违反宪法原则和精神的规定和做法,都是违宪的,因而是无效的。

三、我国宪法在保障刑事司法权利上的缺陷

我们必须承认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已作了一些规定,如宪法第37条关于人身安全和自由的规定,第38条关于维护人格尊严的规定,第39条关于严禁非法搜查的规定,第125条关于获得公开审判的权利和获得辩护的权利等,都较前几部宪法更详尽。这些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也得到了细化。然而我国宪法本身的缺陷和体制性缺陷使得宪法对刑事司法权利的确定和保护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宪法对刑事司法权利的设定尚不具有完整性

我国宪法没有像国际通行的那样规定无罪推定原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获得及时和迅速审判的权利、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时公开受司法审查的权利、审前被释放候审的权利、避免双重危险等。这使得《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正在根本性的问题上缺乏更高层次规范的指引。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握有部分刑事司法权力的有关机关各自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条款时并未以宪法为依据,而在相当程度上考虑部门利益和所谓的“执法方便”。例如,在“律师提前介入”问题上,本应以宪法确定的辩护权为指引,推导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再研究《刑事诉讼法》如何保障辩护权。但事实正好相反,在立法上规定了一个律师不得作伪证的条文,并在次年刑法修改时设定了“律师伪证罪”。又如,宪法没有规定公民获得及时和迅速审判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修改时虽然注意到遵循这一原则,如退回补充侦查限定为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在羁押期限的规定上,仍然比很多国家要长。可见,《刑事诉讼法》的问题在根本上是宪法规范不完善的问题。

(二)宪法本身的违宪救济机制存在严重弊端,未对刑事

司法机关形成有效制约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可能侵犯公民刑事司法权利的法律、法规没有有效的审查机制,使某些违宪的法规或司法解释可以出台而且堂而皇之地得到实施。例如,涉及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但是,有些行政机关也颁布收审或留置的规章,却没有受到违宪的审查。另一方面,当公民的刑事司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没有及时有效的救济措施。如面临非法或超期羁押,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在羁押前和羁押期间不存在“事中救济”,既没有英美法的人身保护令制度,也没有大陆法的羁押前的预审法官审批制度,司法审查的渠道已经封闭,惟一途径就是“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但是提出申诉的对象就是作出羁押决定者本身,申诉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虽然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但由于与其控诉职能相冲突,在保护公民刑事司法权利方面的作用乏善可陈。这样形成的局面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侵害,但却与宪法无关。

四、完善我国宪法刑事司法权利保障机制的建议

针对前述问题,笔者初步提出以下两项建议:

(一)通过修宪方式,增设几项国际公认的刑事司法权利

我国宪法应增设的刑事司法权利包括:1,无罪推定;2,不被强迫自证其罪;3,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时公开受司法审查的权利;4,避免双重危险;5,受迅速、及时审判的权利。需要补充的是,修宪时应当将放在第三章第七节从司法原则中推导出来的权利移入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如公开审判、辩护权等。这一方面是立法技术上的要求,将隐含的需要推导的权利变为明确而显见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完善公民权利体系的要求,使相关的刑事程序权利不至于过分分散在宪法的不同章节中。

(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违宪救济机制,以实现宪法对刑事司法权利的保障

4.司法考试宪法口诀 篇四

2012-3-1 15:55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司法考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记忆口诀。2012年司法考试的航船已经扬帆,载上希望的风帆,驶向梦的彼岸。为此法律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总结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各项知识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法考试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精彩链接:

司考命题三步走

司法考试全科复习全方略

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记忆顺口溜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

为民……组成等等)

口诀:“只(指)见(建)观念体,性功能目标价值,途径精灵无法(五法:立法、执

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指导”

2、三个至上的内在联系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党的事业归要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保障。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法律|敎育

高度统一,不可分割,整体,关键,根本,保障,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主张,意

志,体现。保障,一致

口诀:一个整体贱根宝,为发现主意先长智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

鲜明的政治性

彻底的人民性

充分的开放性

系统的科学性

口诀:证(政)人放学,掀底饭(分)桶(统)。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

基础;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立法,行政,司法,建设,推动。

思想先导,思想基础,思想保障,价值指引,重要保障。

口诀:立正(政)时(司)间(建)动。

导出(础)张(障)纸(指)报(保)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支功夫党,核本驾驶证。

(别人总结的经典口诀。我找不到更好的了)

依法治国: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口诀:人玩(完)签(宪)约,出标必还(环)

——想签约,投标是必须的……

执法为民

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口诀:人人文明,出发求关

公平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

程序正当是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及时高效是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口诀:等你当鸡,喊来(内)在此

服务大局

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

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

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我要足踢根基

党的领导

思想领导

政治领导

组织领导

口诀:施(思)政组。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马化成果特色重组建设指导(这应该比较

重要,但我没想到什么好句子背)

7、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进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毛泽东 “民主建国”,第二,邓小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第三,江泽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胡锦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东邓泽胡(东等着胡,打麻将了)。

民主法治理念

(等着东胡,等了十六年才等来了法治理念)

8、为什么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艰巨性

决定的

口诀“先进历史人民艰巨”

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第一节

健全完善立法

一、坚持科学立法;

二、坚持民主立法;

三、坚持法制统一;

四、坚持体

系完备 学民自(制)私(系)第二节

坚持依法行政(括号内的不想背的,可以不背)

一、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三、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

四、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五、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法理高一公道(高一学法理最好了,大学不要学了)

第三节

严格公正

司法

一、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三、努力树立司法权威

四、充分发扬

司法民主

公正,效率,权威,民主,功效为民

第四节

其他基本要求

一、加强制约监督

二、自觉诚信守法

三、繁荣法学事业

四、实施正确领导

5.驾照考试技巧口诀 篇五

1、会车

机动车跟非机动车在窄桥上会车,机动车减速靠右通过;右转弯让左转弯的车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非公交车让公交车先行;环型路口进口让出口先行;有障碍让无障碍先行;有让路条件让无让路条件先行。

2、灯光

打左转灯:向左转弯、向左变道、起步、驶离停车地点、调头。

打右转灯:向右转弯、向右变道、靠边停车。

夜间行车,路灯照明好,开近光灯;光线昏暗,可以开远光灯;夜间超车变换远近光灯;临时停车时开示廓灯和尾灯;雾天时开雾灯和报闪灯;进入环形路口不要开转向灯光,出环形路口时开右转向灯。

3、新手上路

正确:实习期间须悬挂实习示意牌。

错误:单独驾驶上高速;驾驶牵引车辆;驾驶特种和危险品车辆;单独驾驶大客车和挂车。

4、车辆证件

(1)购置新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号牌,行驶证。

(2)车辆牌照应安装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并且保持清晰。

(3)要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

(5)达到报废的车辆要注销登记。

5、答题口诀

(1)安全原则:怎么做安全就怎么做,遇到题目中有安全两个字的判断题正常都对。

(2)能让行的都让行,能帮助的都帮助,能避让就避让,只要不抢、不急都对。选择题也同样。

(3)选择题中遇到行车速度问的: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30,公路则40;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50,公路70。

(4)遇到答案中有“扣留该机动车”这六个字的,都是正确答案。

(5)放警告标志,只有两种距离,普通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米。

(6)判断题中,遇到紧急情况所有过激行为都错,比如急踩(用力踏)油门(制动),急转方向。

(7)抢救伤员一个原则先救人,救人一个原则先止血。

(8)罚款的问题,答案中基本上没有20-200元和200元-2000元同时存在的,而且通常看到这两个有一个存在的就是答案。

科目二

倒车入库

车辆刚起步,定要稳定速

点到打方向,打死等角现

注意内角线,车轮不压边

轮快要压角,方向往回调

后轮到延线,速度不要变

库口看两边,回正一圈半

两侧各三十,左镜保盖线

出库前进档,搭线点找好

扣死等车正,早回错不了

车位看距离,黄线与肩齐

消失等待线,打死转视线

侧方位停车

开到左点线,回轮等车正

后轮盖黄线,左打死方向

坐等车身正,防止扣分项

前进挡起步,定要稳定速

等左灯搭线,回轮正方向

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

靠右不压线,找好公分线

掐好停车点,离刹踩到底

起步左转向,慢抬半联动

车动松刹车,稳速不要急

直角转弯

看似很简单,谨慎保平安

注意点起步,调正控车速

别压右边线,注意前左角

对好门把手,点位错不了

曲线行驶

速度是关键,左右不压线

低速进路口,看左右前走

沿线不要快,挨线朝外走

看好车头点,点到打方向

科目三

调好座椅后视镜,外加一个安全带

步步紧跟别大意,基本操作不可少

打灯看镜按喇叭,挂挡起步松手刹

考试途中放轻松,听清口令莫慌张

直线行驶稳速度,方向调好别乱动

行驶速度为二挡,找好参照是重点

挂挡难度算不小,怎样拨挡靠技巧

一档左前二左后,务必记住档位图

踏死离合松油门,快速拨到相应档

换挡卡顿扣分项,拖档行驶熄火现

变更车道要示意,后方交通要顾全

变道有两要不得,实线变更和连续

通过路口要安全,提前进入相应道

观察减速礼让人,注意交通标志线

前后左右看一遍,起步要求做到位

超车时机要把握,打灯提速迅速过

提前示意左边超,车速放稳灯光关

掉头之前速度缓,进入车道等候点

打灯示意再观察,掉完头后把速提

靠边停车最后面,稳定心态很关键

听到提示要观察,开完右灯降车速

注意右边边沿线,低速行驶把车调

30公分距右边沿,刹车离合空挡连

科目四

车行路上万千事,件件应在预料中;

路口转弯以灯示,红灯立停绿直通。

变道行车看标记,行停头脑应灵光;

限速行驶有规定,此时不宜加档冲。

若遇弯道先减速,减速减档油全松;

减至三档稳住油,弯过再把油门轰。

超车道上不减档,减档停车靠边弄;

紧急情况不受限,确保安全出万方。

弯道快行莫急刹,急刹方向必反弓;

猛打猛回是大忌,两者后果似一桩。

行近坡顶油减半,判明路情通不通;

路侧一险不近险,路侧均险走道中。

前途不明莫急行,复杂路况别瞎懵;

转弯进洞均需慢,超车更要视野空。

各种情形道不尽,四十码内走始终;

东西南北道不同,本领高强通四方。

能行则行莫强行,变道后视打灯光;

入道车正灯须闭,依法行车如行风。

1.驾照考试科目二技巧和口诀

2.驾照考试科4口诀技巧

3.驾照考试科目一技巧速记口诀

4.驾照技巧口诀

5.2017侧方位停车步骤及技巧口诀

6.最新驾照考试科目一口诀

7.驾照考试科目三的考试口诀

8.驾照考试科目四口诀

9.驾照考试技巧

6.护士资格考试外科口诀 篇六

外科知识点在护士资格考试中分数占比很高,但是对于基础比较差的考生来说,外科的知识点是比较难掌握的,很多考生因为外科的知识点错失了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机会,为了帮考生们提高护士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小编整理了护士资格考试外科口诀,希望对考试们有所帮助。

外科口诀

1、关于烧伤新“九分法”的记忆 头颈面333(9%*1)手臂肱567(9%*2)躯干会阴27(9%*3)臀为5足为7 小腿大腿13,21(9%*5+1%)烧伤面积计算法

三三三五六七,十三,十三,二十一,双臀占五会阴一,小腿十三双足七。

解释:发、面、颈部均是3,双手双前臂双上臂是567,躯干前、躯干后、双大腿是13、13、21.2、烧伤病人早期胃肠道营养

少食多餐,先流后干,早期高脂,逐渐增糖,蛋白量宽.3、烧伤补液

先快后慢,先盐后糖,先晶后胶,见尿补钾,适时补碱。

4、休克可以概括为 “三字四环节五衰竭”

三字——缩,扩,凝,即:微血管收缩,微血管扩张,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四环节——即:休克发生的原因、发病机理、病理变化及其转归。五衰竭——即:急性呼衰、心衰、肾衰、脑衰、肝衰。

5、休克的治疗原则

上联--扩容纠酸疏血管;下联--强心利尿抗感染;横批--激素

6、感染性休克的治疗:

“休感激、慢活乱,重点保护心肺肾”

“休”——补充血容量,治疗休克 “感”——控制感染 “激”——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慢”——缓慢输液,防止出现心功不全;“活”——血管活性物质的应用;“乱”——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紊乱

骨科

1、肱骨髁上骨折

肱髁上折多儿童、伸屈两型前者众。后上前下斜折线、尺挠侧偏两端重。侧观肘部呈靴形,但与肘脱实不同。

牵引反旋再横挤,端提屈肘骨合拢。屈肘固定三四周,末端血运防不通。屈型移位侧观反,手法复位亦不同。

2、骨折需切开复位内固定指证:畸神不入关,陈手放血多

解释:畸形愈合,合并神经损伤,不稳定骨折,骨折断端内有软组织嵌入,关节内骨折,陈旧性骨折,手法复位失败,开放性骨折,合并血管损伤,多发性骨折.3、颈椎病速记口诀

脊髓型:下肢先紧麻,走路如踩花,胸腹如束带,手麻握力差,反射均亢进,病理征有俩[Hoffmann.Babinski] 神经根型

颈臂疼、睡不成,咳嗽、喷嚏能加重,颈手活动差,压头臂从要牵拉,麻木、感觉反射要检查 椎动脉型

头痛、头晕易猝倒,肢体疼麻神智清,恶心、呕吐也常见,耳鸣、视物也不清,动脉照影诊断明 交感神经型

偏头痛、枕后痛、视物不清眼发病,面麻耳聋听力差

外科内容----各论

1、乳房的淋巴回流

外中入胸肌,上入尖锁上,二者皆属腋。内侧胸骨旁,吻合入对侧。内下入膈上,吻合腹前上膈下,联通肝上面。

深入胸肌间或尖,前者又称Rotter 结。

2、腹肌:

腹外斜肌插口袋儿;腹内斜肌扇子面儿;腹横肌,裤腰带儿;前部贴着一直板儿。

注:插口袋—指腹外斜肌肌束方向。扇子面—指腹内斜肌肌束方向。裤腰带—指腹横肌肌束方向。一直板—指腹直肌。

3、腹股沟管四壁:

前面盖着口袋盖儿;后面贴着裤腰片儿;上边顶着横斜梁儿;下边踩着沟韧带儿。

注:口袋盖—口袋指腹外斜肌,口袋盖指腹外斜肌腱膜。裤腰片—裤腰带指腹横肌,裤腰片指腹横肌深面的腹横筋膜。横斜梁—指腹横肌、腹内斜肌弓状下缘和联合腱。沟韧带—指腹股沟韧带。

4、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特点:红、肿、热、痛、脓 过敏性鼻炎症状:痒、涕、水、塞 中耳炎:痛、孔、脓、聋

生化类

1、“酶的竞争性抑制作用”按事物发生的条件、发展、结果分层次记忆:(1)“竞争”需要双方——底物与抑制剂之间(2)为什么能发生“竞争”——二者结构相似(3)“竞争的焦点”——酶的活性中心(4)“抑制剂占据酶活性中心”——酶活性受抑

2、人体八种必须氨基酸:

“写一本胆量色素来”(缬氨酸、异亮氨酸、苯丙氨酸、蛋氨酸、亮氨酸、色氨酸、苏氨酸、赖氨酸),此为谐音记忆,非常有效。

3、生糖、生酮、生糖兼生酮氨基酸:

生酮+生糖兼生酮=“一两色素本来老”(异亮氨酸、亮氨酸、色氨酸、苏氨酸、苯丙氨酸、赖氨酸、酪氨酸),其中生酮氨基酸为“亮赖”;除了这7 个氨基酸外,其余均为生糖氨基酸。

酸性氨基酸:

天谷酸——天上的谷子很酸,(天冬氨酸、谷氨酸);碱性氨基酸:赖精组——Lys、Arg、His。芳香族氨基酸在280nm 处有最大吸收峰

色老笨---(色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顺序一定要记清,色 >酪>苯丙,今年西医考题-19。

4、一碳单位的来源

肝胆阻塞死——(甘氨酸、蛋氨酸、组氨酸、色氨酸、丝氨酸)。酶的竞争性抑制作用

按事物发生的条件、发展、结果分层次记忆:

1.“竞争”需要双方——底物与抑制剂之间;2.为什么能发生“竞争”——二者结构相似;3.“竞争的焦点”——酶的活性中心;4.“抑制剂占据酶活性中心”——酶活性受抑。

5、糖醛酸,合成维生素C 的酶

古龙唐僧(的)内子(爱)养画眉(古洛糖酸内酯氧化酶)

6、DNA 双螺旋结构的特点:

右双螺旋,反向平行碱基互补,氢键维系主链在外,碱基在内

7、维生素A 总结

V.A 视黄醇或醛,多种异构分顺反。图片

萝卜蔬菜多益善,因其含有V.A 原。主要影响暗视觉,缺乏夜盲看不见,还使上皮不健全,得上干眼易感染。促进发育抗氧化,氧压低时更明显。

8、DNA 双螺旋结构:

DNA,双螺旋,正反向,互补链。A对T,GC连,配对时,靠氢键,十碱基,转一圈,螺距34 点中间。碱基力和氢键,维持螺旋结构坚。

(AT2,GC3 是指之间二个氢键GC间三个.螺距34 点中间即3.4)

9、RNA 和DNA 的对比如下:

两种核酸有异同,腺鸟胞磷能共用。RNA 中为核糖,DNA中含有胸。

10、维生素B6 B6 兄弟三,吡哆醛、醇、胺。他们的磷酸物,脱羧又转氨。

11、三羧酸循环

乙酰草酰成柠檬,柠檬又成α-酮琥酰琥酸延胡索,苹果落在草丛中。

12、β-氧化

β-氧化是重点,氧化对象是脂酰,脱氢加水再脱氢,硫解切掉两个碳,产物乙酰COA,最后进入三循环。

13、酮体

酮体一家兄弟三,丙酮还有乙乙酸,再加β-羟丁酸,生成部位是在肝,肝脏生酮肝不用,体小易溶往外送,容易摄入组织中,氧化分解把能功。

14、细胞膜,双层脂,单扩脂溶气分子非脂易化载体道,主动钠泵出入胞 必需脂肪酸亚麻油。

7.2018年驾照科目三考试口诀 篇七

2、交通信号。交通信号主要是对一些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警手势的认识。这些内容我们平时经常见到,或多或少都知道一部分没有什么难度。但是有些容易记混淆和含糊不清,这就需要我们多看多记。我们可以去网上找一些交通标志大全,把它下载到手机里面,清闲没事的时候、或是等人等公交的时候、无聊的时候、甚至上厕所的时候拿出来看一两遍大概也就五六分钟的时间,时间久了自然能记清记牢(此方法适用于任何考试)。

3、机动车驾驶操作。主要考察对机动车的了解和操作情况,介绍了车内一些开关、灯光信号组的使用,这是学车必备的知识,即使不考试我们也需要掌握。内容很简单,基本上看一两遍就能记的差不多了也就花费半个小时左右时间吧。然后就是多做练习题,加深印象。

科目一考试技巧大全

1.凡是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的的,都是违法行为。

2.凡是要依法追究什么责任的,都是刑事责任。

3.初次申领驾驶证实习期是12个月,有效期是6年。

4.凡是涉及如何使用灯光的,雾天必选雾灯,其他都是选有近光灯的。

5.凡是在xxxx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多少的,例如遇到雾、雨、雪等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进出非机动车道时,通过铁路道口时,通过急弯时,通过窄路窄桥时,下陡坡、转弯掉头时,在泥泞道路行驶时等等等,都选30公里/小时。

6.几个容易记混淆的道路最高行车速度,注意道路描述并仔细观察图片

城市道路有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单行线时时速为30公里/小时

城市道路有双向车道道路中心有不可跨越黄色实心线时时速为50公里/小时

无标线无标志单行公路上时(多为郊区或乡村道路)时速为40公里/小时

双车道(多为郊区)公路上路中心有可临时跨越黄色虚线时时速为70公里/小时

7.遇到那些车辆不能超车的,执行任务的警车,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执行任务的消防车

8.遇到那些情况不能超车的,前车正在超车,前车正在掉头,通过路口,通过人行道,通过铁路口,交通流量大的路段。

9.在中国大陆任何时候超车都是从左侧。

10.在遇到xxxx(行人、非机动车、前车怎么怎么样的)情况如何行使的,都是减速或停车让行

11.凡是带有迅速、立即、直接、加速、超越等(带有反映快的字眼)的全错。

12.在路口行车,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后车让前车,机动车让行人。

13.在路口遇到没有带有指示方向箭头的黄灯红灯亮时可以右转。

14.高速公路同方向车道行车速度:

二条车道 左:100~120右:60~100

三条车道 左:110~120中:90~110 右:60~80

三条以上/四车道最左:110~120 中间二条:90~110 最右:60~80

进入高速加速车道,尽快提到(60公里)以上

15.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申请的时间范围:吊二撤三醉五逃终生,驾照被吊销后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驾照被依法撤销等三年,醉酒被吊销等五年,逃逸终生不得再申请。

16.违反交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的:3年以下

违反交规发生重大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3年以下

违反交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逃逸的:3年以上7年以下

违反交规发生重大事故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7年以上

17.关于时间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一个周期满分为12个月

驾驶证期满90天申请换证,驾驶证记载信息发生变化30天内申请换证。

驾驶人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办理审验时,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60周岁驾驶人每1年需提交一次身体体检证明。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撤销驾驶许可,3年不申请驾驶许可。

驾驶人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提供虚假材料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18.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需要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申请换证

19.机动车在没有中间线狭窄山路会车时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20.夜间在道路会车,距离对向来车150以外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

21.那些情况不得停车;在站点如公交站,消防站30米以内,在易发事故的路段,如交叉路口,转弯路、窄路隧道50米以内

22.高速公路上临时停放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应设置在车后150米以外。

23.凡是有涉及酒的(酒驾)、号牌的(故意遮挡、污损、不安装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者使用其他号牌的),逃逸的,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速超过规定时速50%的,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一律扣12分。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一律扣6分。

24.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25.任何时候空挡滑行都错。

25.那些情况交警可以扣留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的

28.交警手势

1)左手高举,掌心向前——停止 2)两手伸直,一只手放胸前,两手朝一个方向——直行

3)右手平举,掌心向前,左手斜向下——左转弯

4)左手平举,掌心向前,右手斜向下——右转弯

5)单手向身体一侧(左边或是右边)上下摆动——等待转弯

6)右手单手在胸前左右摆动——变道

7)右手单手向前上下摆动掌心向下——减速

29.灯光标志:向左照的是前灯,向右照的是后灯

8.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篇八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 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 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分类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 执法 司法 守法)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

第六节 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 正文 附则)

第七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性 原则性 纲领性 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

第八节 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

经济 “三资”企业)]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基本要求: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洽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务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选举机构 代表名额的分配 选举程序(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候选人制度 投票选举 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第六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要求:

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 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基本权利和人权 2004年修宪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基本义务)

第五章 国家机构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 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 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责任制原则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的职权 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 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 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第四节 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 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 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机关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义务)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法院的职取)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保障。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 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 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 最高性和原则性 直接性和间接性)

第二节 宪法的修改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 先决投票 起草和公布 通过 公布)

第三节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第四节 宪法实施的保障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 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 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8年4 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 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 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3 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 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 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 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 过 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 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 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 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过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公布 自2007年 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 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 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 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 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9.c1科目一考试技巧口诀 篇九

2、有“不得停车”的选择“不得停车”

3、危险知识:题目里找“不需要” “不受” “可以” “三层” “坚固无损” 是错的,其余都是对的.

4、高速公路有关“不允许的行为”规定的选择题:选带“不准”、“不得”的答案;

5、判断题:只有“远心端”和“软质担架”是错的,其余都是对的.

6、判断题:带“不得”、“不准”的都是“对”的; 凡带“可以”、“可”、“允许”都是“错”的.

6、吊销机动车证的为二年,撤消机动车证的为三年,以醉酒吊销五年,因逃跑而吊销是终身,叫“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

7、机动车未...可以上道路行驶的判断题都是错的;专业维修企业可以...的判断题都是错的;(经)运输企业(批准)可以...的判断题都是错的.

8、.机动车<驶入驶出 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 急转弯 转弯 窄路 窄桥 掉头 下陡坡 牵引故障机动车 >最高时速不准超过 (30公里)

9、不是马上要正面相撞的 就不要紧急制动了

9、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民事责任,出现刑事的都不对

10、公安交管部门都是吊销,撤销.交警是扣留

11、有横/侧风的就紧握方向盘吧

12、题目里有“口”的选50米, 有“站”的选30米, 叫“口五站三” 剩下的全选150米, 没有150的选最大.判断题全对.

解析:1:车在<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栓>(30米)以内,不得停车.

2.车在<距交叉路口/隧道口/陡坡/弯路/窄路>(50米)以内不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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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宪法考试题 篇十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诸如国体政体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

二、是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因此,宪法不仅是指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相违背,而且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三、是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我国宪法的指定和修改都要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等修宪机构。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

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常被称为“最高法律”、“国家法”。因为:①宪法的内容都是国家的重大问题,如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国策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②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③宪法不仅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母法”,其他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而且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的制定和修改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法治原则的基本含义?】法制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管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尽管有学者认为,法治的对立面除了人治以外,还有“德治”或“礼治”,但由于在政治实践中,“德治”或“礼治”往往依赖于人的权威和人的内在品质,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他仍然属于“人治”范畴。因此,与法制相对的主要

还是人治。

二、在各国宪法中体现

1、资: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律之外特权,是资本特权的法治。

2、社:宪法至上性,立法权属于人民代表机关;以消灭特权为目的的法

治。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其界限

一、保障(1 物质保障,宪法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资条件;(2 政治保障,主要指国家政权的归属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3 法律保障,即宪法不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界限?】(1 不得妨碍他人的权利和自由;(2不违反国家承认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目的。

三、限制方式(1 在宪法中直接加以具体的限制,即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某种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又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加以限制;(2 在宪法中不作具体限制,只规定依法限制的原则;(3 在宪法中对公民

11.一级建造师考试安全管理数字口诀 篇十一

“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类危险源”:能量意外释放、约束失效。

“三级教育”:进公司(厂)、进项目部(车间)、进班组。

“三级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事故(3-9人)、特大事故

“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五临边”: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周边、卸料外侧边、跑道、斜道边

“五查”:查思想、查责任、查制度、查措施、查防护、查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使用、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五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开复工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

“五标志”:指令、禁止、警告、提示、电力安全

“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12.驾照科三考试口诀 篇十二

上车先调座椅,关死车门,拉上安全带,调整后视镜;然后检查,灯光、手刹、档位,再踩踩离合油门试试。

2、【起步】踩挂灯鸣看刹走

踩离合,挂一档,左转灯,鸣喇叭,看左后视镜,松手刹,走咯。

3、【站点】看啥(看刹)

遇到公交点、人行横道、直行路口、学校区域,一是左右看,二是刹踩车制动下。

如果是夜考,还要加一个闪远近光,就成了“看啥,闪你”。

4、【变道】【超车】灯看一二三四五,回灯回灯回灯……

开转向灯,看后视镜,默数12345,然后开始操作,心里就开始说,回灯回灯回灯……一直到顺正了方向,回灯。

夜考还得加个闪,自己感觉哪里顺口加哪里。

5、【转弯】【掉头】灯看刹二转

听到左右转弯、掉头指令,先开转向灯(这个不用担心三秒,到转弯肯定够三秒),左右看,稍微刹车减速,换到二档,到路口转方向就行了。

同样,夜考的自己加闪。

6、【停车】右看刹二三,靠灯手空离

右转向,左右看,刹车减速,换到二档,等到三秒;靠边之后,关右转灯(夜考回示廓灯),手刹、空档、松离合。

当然,各地考场的细节略有差异,大家可以自行调整,更不一定非按这个来,有这个思路,自己总结个口诀,会发现考试时候就像开了提示一样简单。

1.驾照科目三考试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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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驾照考试科目三的考试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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