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2024-11-04

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精选6篇)

1.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篇一

公司库房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

为了能对办公用品、工具、现场活动物料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控制,保证相关物品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周期,降低遗失、流失率,并有效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库房管理机构设置

1、本办法所指库房,是指用于存放办公用品、工具、维修用品、保洁用品(以下统称“物品”)的库房。

2、每个库房设置库房管理员1人,专门对物品进出库进行管理。公司行政部门是对口监督部门,每月盘点工作由库房管理员、行政部门及财务部共同进行。

二、库房管理实施细则

库房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必须做到单、物、数、签字等信息相符,原则上必须做到程序规范及手续齐全。

(一)入库管理规定

1、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库房管理员要根据物品清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验收物品的型号、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2、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型号、规格、材质和功能分类存放,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3、要做到账货相符。如有误差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存在漏入库、多入库。

4、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 1

妥善保存,贵重物品应存入公司保险柜等保全措施更高的地方保存,不能存放库房,以防失窃。

5、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工作,严禁公司内外无关人员进出库房。

6、如出现以下情况,库管人员应拒绝办理入库:(1)物品未到货;

(2)物品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

(3)数量不够,规格型号不符或物品清单内容不明确;(4)相关凭证、单据内容有涂改;(5)不按公司规定采购的物品。

(二)出库管理规定

1、物品出库时,库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数量相符)。做到账目、标牌、货物相符合。如有误差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存在漏出库、多出库。

3、库房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凭出库单出库、无单不出库、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出库、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出库的原则和规定,并且在发生上述问题时应及时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物品的核对,保证出库物品的正确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领用,保证不耽误领用部门的工作需要。

4、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存放周期短的先出。

5、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管理规定,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库房管理员进行出库登记,原则上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完成后库房管理员将物品取出交与领用人。

6、日常办公用品及工具的领用必须要有领用人、领用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方可领取。

7、各类易耗品(不包括不能收回用品,如洗衣粉、清洁剂等)领用必须以旧换新,确已损坏不能回收的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库房必须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工作由库房管理员、行政部门及财务部共同进行,并将盘点结果各报行政部门及财务部备案。盘点结果报行政部门、财务部及分管领导备案。

8、如出现以下情况,库管人员应拒绝办理出库:(1)领取凭证内规格型号与库房内物品不符;(2)领取凭证内容不明确,内容有涂改;(3)领取凭证签批手续不齐全。

(三)出入库流程管理

1、入库管理流程

(1)采购物品入库流程:指新购物品入库的流程。

○1核对《采购计划单》或送货方出具的收(发)货清单:库房管理员核对入库物品的数量、型号是否与经行政部门审批的《采购计划单》或送货方出具的收(发)货清单一致,检查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有坏损现象,如有型号不对、质量不合格或坏损物品退还发货方,并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2填写《入库单》:库房管理员根据物品实际入库型号、数量填写入库单并正式入库,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将《入库单》第三联(交货人留存)给交货人留存,将《入库单》第二联(行政部门留存)给行政部门留存;

○3录入台账:以《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及《采购计划单》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及《采购计划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2)移库入库流程:指其他部门或库房转移暂放或永久性存放物品入库的流程。

○1核对《物品移库联系清单》:核对物品的数量、型号是否与申请移库部门填写的《物品移转联系清单》一致,检查移库物品是否有坏损现象,如有坏损现象须在《物品移库联系清单》上注明,并立即汇报行政部门;

○2填写《入库单》:库房管理员根据实际入库物品型号、数量填写入库单并正式入库,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签字确认;将《入库单》第三联(交货人留存)给交货人留存,将《入库单》第二联(行政部门留存)给行政部门留存;

○3录入台账:以《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及《物品移库联系清单》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及《物品移库联系清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3)借出物品退还入库流程:指库房物品的借出退还入库的流程。○1核对退还物品:核对退还物品的数量、型号是否与退还部门借用时填写的《物品借用审批表》上所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检查退还物品是否有坏损现象;

○2退还确认:如实在《物品借用审批表》内归还确认栏签字确认,退还物品如有短缺或坏损,须在登记本上注明,并立即汇报行政部门;

○3录入台账:将退还物品数量及型号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物品借用审批表》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4)活动物料退还入库流程:

○1清点退还物品:清点退还物品的数量、型号,检查退还物品是否有坏损现象;

○2填写《入库单》:填写入库单并正式入库,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签字确认;将《入库单》第三联(交货人留存)给交货人留存,将《入库单》第二联(行政部门留存)给行政部门留存,退还物品如有坏损,须在《入库单》上注明,并立即汇报行政部门;

○3录入台账:以《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按月装订存放备查;《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耐用品)》按部门装订成册进行永久性保管。

(5)办公用品、工具耐用品退还入库流程:

①清点退还物品:清点退还物品的数量、型号,检查退还物品是否有坏损现象;

○2填写《入库单》:填写入库单并正式入库,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签字确认;将《入库单》第三联(交货人留存)给交货人留存,将《入库单》第二联(行政部门留存)给行政部门留存,退还物品如有坏损,须在《入库单》上注明,并立即汇报行政部门;

○3入库核销:在《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耐用品)》领用人所在帐页上退还入库签字确认;

④录入台账:以《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⑤凭据保管:将《入库单》第一联(仓库记账联)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2、出库管理流程

(1)办公用品、工具出库流程:

○1出具《采购计划单》或《物品领用申请单》:申领人出具经行政部门审批完毕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领用,如凭《物品领用申请单》领用,则《物品领用申请单》上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门签批,固定资产的领用须有集团分管领导签批。

○2物品出库:库房管理员核实《采购计划单》或《物品领用申请单》的签批程序是否齐全,根据单据上的物品数量及型号进行发放,领用人需按物品分类在《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易耗品)》或《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耐用品)》上签字确认。

○3录入台账:《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易耗品)》或《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耐用品)》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采购计划单》或《物品领用申请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易耗品)》及《办公用品/工具签领登记表(耐用品)》按部门装订成册进行永久性保管。

(2)移库物品出库流程:指本库房内物品转移暂放或永久性存放于其他部门或库房的出库流程。

○1出具《物品移库联系清单》:申请物品移库部门物品移填写《物品移库联系清单》,并由移出部门领导及行政部门签字确认,传递至移入库房的库房管理员处,固定资产及大批量工具需要集团领导签字确认;

②物品出库:库房管理员核实核对《物品移库联系清单》的签批程序是否齐全,根据单据上的物品数量及型号进行发放,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将《物品移库联系清单》复印件交移库申请部门作为入库 6

凭据;

○3录入台账:以《物品移库联系清单》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物品移库联系清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3)借出物品出库流程:指库房内物品借出使用的出库流程。○1出具《物品借用审批表》:申请借出部门填写《物品借用审批表》,并由申请部门的部门领导及行政部门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及大批量工具的借用需要集团领导签字确认;

○2物品出库:库房管理员核实核对《物品借用审批表》的签批程序是否齐全,根据单据上的物品数量及型号进行发放,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3录入台账:以《物品借用审批表》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物品借用审批表》按月装订存放备查。(4)活动物料出库流程:

①出具《物品领用申请单》:领用部门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并由申请部门的部门领导及行政部门签字确认;

○2物品出库:库房管理员核实核对《物品领用申请单》的签批程序是否齐全,根据单据上的物品数量及型号进行发放,物品交接双方人员均须在单据上签字确认;

○3台录入账:以《物品领用申请单》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录入; ④凭据保管:将《物品领用申请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三、物品报废处理流程

(一)物品报废的原因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且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5、借用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退还且无法再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6、本身出现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问题的;

7、已购物品,在使用中发现不良且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无法退换的。产生报废物品时,库房管理员应及时报告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并汇报集团领导进行责任处理。

(二)物品报废流程:

1、填《物品报废申请单》:库房管理员统计所须报废的物品,填《物品报废申请单》,行政部门及财务部确认签字;

2、核对物品价值:财务部核定拟报废物品的价值并签字确认;

3、集团审核确认: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处理;如有责任扣款事宜,将《物品报废申请单》复印件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扣款;

4、报废物品出库:将审批后的《物品报废申请单》复印一份随报废物品转交材料采购部处理;

5、录入台账:以《物品报废申请单》为原始凭据进行台账销帐;

6、凭据保管:将《物品报废申请单》按月装订存放备查;

7、处理反馈:材料采购部填写处理结果并报行政部门备查。

四、处罚决定

(一)库房管理员违规处罚

1、库房管理员必须做好出入库管理及在库物品登记等相关工作,如出现手续不齐(特殊情况除外)等情况而办理出入库,最终造成损失的,视情况 8

由库房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2、如因台账未能及时调整,导致盘点时出现账物不一致情况的,初次发现责令改正并重新更正台账,再次发现则视情况对库房管理员处5-30元/次的罚款。

3、库房管理员有义务对接财务部及行政部门对报废物品进行注销处理,如因其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报废物品注销并最终影响到领用部门工作的,将对当事人处5-30元/次罚款,多次发生类似情况的,将给予调岗或解聘处理。

4、库房管理员对库存物品的安全保管负有义务,如出现库存物品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将视原因进行相应处罚。

(二)关于物品领用/退还部门及个人的违规处罚

1、物品领用部门有义务表明所申领物品的使用方向并保证物品安全,对于遗失、损坏、消耗必须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公司有权根据调查的相关情况,对该部门领导及具体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上限为相关物品的价值总和。

2、物品领用人不得出于个人目的虚报领用数量,如若发现,一经核实,责令该责任人退回虚领部分,并结合该事件的严重程度,处以20-100元/次罚款,特别严重者将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篇二

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筑牢坚不可摧的基石。

近日,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xx委、局党委关于扎实学习、学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要求,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开展了主题为“扎实学好《条例》—认真建好支部”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期间,共xx名在职党员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使得我大队支部更加明确了党支部组织建设必须遵循的五项工作原则、八项基本任务和承担的重点任务,是今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指明灯。

现将支部学习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整理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大队在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许。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一是有些同志对党的建设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二是支部委员党建工作重视力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党建的日常性工作创新手段还不多,措施还不够有效。

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勤俭廉政、规范执法监督的方法、方式有待加强和改善。

四是在廉洁自律监督方面,针对岗位的具体执法职责在量化、细化程度上仍显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支部将牢牢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线,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强化督导,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重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理论学习指导。

始终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齐抓,用教育、实践活动的理念来指导党支部组织建设,把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用行之有效的措施用心整改,确保整体工作在有利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下有效推进。

二是强化职责落实。

继续对党支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职责机制,使支部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同步推进。

三是创新性丰富党建日常活动宣传工作。

创新推进“互联网+自媒体+支部建设+交通管理”“4+”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党建工作报道宣传传媒网站、自媒体软件、社交圈、支部各类公众号等平台将创新性工作、便民利民措施、新政策、通告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新政策理论知识、交通管理工作便民举措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3.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篇三

第268号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3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魏宏 2013年4月9日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移民安置实行开发性移民和先移民后建设方针,将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第三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主管机构(以下简称省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省发展改革(能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文化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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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

第四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停建通告前,应编制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

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由市(州)、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征得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移民管理机构确认。

第五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在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向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发布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的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通告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违反停建通告的,新增实物不予补偿,迁入人口不予安置。

第六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省人民政府通告发布后,会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组成调查组开展实物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应由调查者和权属人签字认可并公示。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应编制实物调查报告,并报经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

第七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应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经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市、区)、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县(市、区)、市(州)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根据实物调查结果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并听取当地人民政府、移民和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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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居民意见。

第九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和先移民后建设安排等内容。

第十条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或修改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应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并报省移民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二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遵循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移民自主安置相结合的原则。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结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新农村建设和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等,并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

农村移民安置后,应使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

第十三条 移民安置规划应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移民工程相关环保、水保、防护工程建设、水域开发利用、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估)算、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及先移民后建设等作出安排。

第十四条 农村移民应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多渠道、多方式安置。

农村移民居民点可按新农村(聚居点)建设标准布局或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

第十五条 城(集)镇的迁建应以现状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满足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与安全等要求。

第十六条 专业项目复建应以现状为基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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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移民安置规划应统筹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工作进度,移民安置进度应适度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相关内容应由省移民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和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确需调整和修改的,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二十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用地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向用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移民迁建用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征收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使用当地居民常年耕作和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用)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农村移民房屋补偿费不足以按省基本用房标准修建房屋的,应给予适当补助。

移民远迁后,在淹没线上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应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执行占补平衡规定,补充相同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第四章 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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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与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移民管理机构签订移民安置协议;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与市(州)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移民管理机构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第二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移民管理机构提出下一移民安置计划建议。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移民管理机构应于每年12月底前,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和项目法人的移民安置计划建议,在与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并下达本行政区域下一的移民安置计划。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计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于当年的10月逐级报原下达计划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移民管理机构调整。

第二十六条 农村移民在本县(市、区)农业安置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的生产安置费直接全额兑付给安置区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安置移民。

农村移民在县(市、区)外农业安置的,移民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与移民安置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并按协议将相应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用交给移民安置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用于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

第二十七条 农村移民选择投亲靠友、自谋职业、自谋出路方式安置的,应由本人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与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按审定的标准,将生产安置费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个人。

第二十八条 搬迁费以及移民个人房屋和附属建筑物、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和青苗、农副业设施等个人财产补偿费,由移民区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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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全额兑付给移民。

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满足移民生产安置后,剩余资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形成使用方案,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使用。

第三十条 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复建补偿费,由移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

第三十一条 移民安置完成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毕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章 后期扶持

第三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蓄水阶段移民专项验收合格后,库区所在地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应以库区为单元、县为单位,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批。

第三十三条 未按要求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的,有关单位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第三十四条 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扶持对象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扶持期限为20年。

对搬迁安置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直发直补;对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农村移民,根据移民意愿可采取直发直补或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项目扶持,或者采取生产生活补助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扶持。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市(州)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人口核定登记工作,逐级报省移民管理机构核定登记成果。

后期扶持人口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后期扶持的搬迁安置移民,从完成搬迁安置之月起计算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移民,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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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批准次月起,兑现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第三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移民管理等机构编制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并按省相关规定报批。

第三十七条 后期扶持项目建成后,由移民管理机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工作应按项目等级、移民投资和管理权限分级负责。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并及时按规定移交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应按工程项目实行专户管理,开设移民项目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储存期间的孳息,应分别归入相应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九条 移民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应根据省移民管理机构下达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分期将移民资金拨付省移民管理机构。

省移民管理机构按项目实施进度和移民综合监理意见及时拨付给下一级移民管理机构和有关实施单位。

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拨付,由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参照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审计、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监察和监督。

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报告移民资金管理及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向项目法人通报有关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四十一条 省移民管理机构应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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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稽查工作。

第四十二条 省、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和项目法人应采取招标方式,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独立评估工作。

省移民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

第四十三条 县(市、区)、市(州)移民管理机构应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统计工作,并逐级报省移民管理机构。

第四十四条 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以及项目法人应建立并管理移民工作档案。

第四十五条 在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过程中,移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申诉。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协调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实施、规划设计、监督(测)评估等单位弄虚作假或隐瞒、延报重大问题的,由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机构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4.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篇四

自 查 报 告

2008年,我局的保密工作在县委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保安全、促发展”的宗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措施得力,保密工作扎实有效,现将我局2008年来保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2008年,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仓绍恩为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王晟星分管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开展,并明确了各股室保密职责。按照《保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 工作实际,制定了《勐腊县经济和商务局工作管理规范规定》,对保密范围、保密职责、泄密处罚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将保密制度装框上墙,使保密工作有关组织和制度保障。在开展工作中切实将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一同布置。

(二)加强涉密人员教育和管理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勐腊县经济和商务局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我局保密工作。年初涉密人员与县保密委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按时参加县保密委举办的各种保密知识培训,并取得涉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按照保密法的规定每年我局结合工作需要开展2次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教育活动,对于领导班子教育在每次人事或重要问题商讨时都在会议上做专门强调。2008年按照要求订阅了1份《保密工作》杂志。

(三)加强办文办会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

我局办公室始终认真做好来文和发文的管理工作,每周二、五有专人到县政府交换领取文件,并认真造册登记,分类呈领导批阅,严格签字手续。根据领导批示需要催办、转办的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阅办,属于机密、秘密、绝密的文件一律不得复印、摘抄,个人不得保管,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和销毁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结合相关保密制度,对涉密档案房实施铁柜、铁窗、铁门的“三铁”管理,并有专人负责,专门存放。2008年共收到外来文件资料996份,发文458份,传阅1017份。

(四)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对涉密的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到现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使用,电脑实施专人专机使用,对所有涉密的计算机不得联网,确保涉密 2 信息的安全可靠。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信息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股长组成。严格按照腊政办发(2007)101号文件要求,指派一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工作。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和商务之窗的计算机实施专人负责,并规定不得乱进非法网站,造成涉密的追究本人责任。根据腊政办法(2008)76号文件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局及时成立学习培训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并积极贯彻落实。我局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建立信息栏目20个,2008年共上报各种信息58条,审核29条。

二、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局的保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局在保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密人员专业性不强;二是工作中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保密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四是由于信息员都是兼职,各项中心工作繁多,不能专心负责收集工作,许多信息被延误上报,信息收集方面存在着脱节,信息不能及时收集上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搞好保密工作,执行好各项保密制度,我局下一步打算是: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感和保密安全意识。加强保密知识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宣传学习力度;二是加强保密制度的执行力度,使我局保密工作做的更好。

5.商务局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自查报告 篇五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镇高度重视中共临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西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西办字[2018]62号)文件精神,认真对照六项自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日常落实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的情况方面。

我镇能结合学习内容,及时召开镇村两级干部大会,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镇村两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坚持依法、文明、廉洁从政,坚持在依法守法的基础上稳中求进。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临西县委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董红云任组长的吕寨镇加强学习宣传实施宪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宣传委员胡翊君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我镇宪法学习宣传实 施的日常调度推进工作。我镇能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能较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有效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三)关于落实县委组织部、县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形势创新、氛围营造情况。

我镇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利用电子屏、广播、条幅等形势,不断强化对宪法的宣传,全面提升镇村两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树牢宪法信仰,为依法执政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四)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情况,基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我镇认真领会宪法精神实质,一是将新修订《宪法》列入我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于6月26日由副镇长王建华、人大副主席施建新同志领学了《宪法修正案》重点内容;二是在镇村两级干部中以片村为单位,分小组开展了新修订《宪法》集中学习,引导镇村两级干部领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以郝村为试点,积极推进宪法进农村活动,将宪法学习实施 宣传不断引向纵深。

(五)关于宪法贯彻实施情况。

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学习新《宪法》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读新《宪法》,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采取领导班子带头学、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自学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学用结合。镇党委坚持以学习《宪法》为引领,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将力量凝聚到党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抓住时代赋予的干事创业契机。

(六)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宪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存在镇党委抓的严,村支部抓得弱的“上热下冷”现象;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学习宪法的认识不足,自认为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可以了;三是有的同志对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环保整治、信访维稳、换届选举、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上级督促紧的工作比较上心,对宪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比较消极。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成立村级学习宣传落实《宪法》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坚决将《宪法》的宣传落实层层传递到村。二是加强学习。依托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强化对《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集中学习,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严格考核、重视监管。不定期对镇村两级干部采取随机提问、闭卷作答的方式,强化对学习的考核,对学习宣传落实《宪法》存在走过场的给予提醒谈话。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努力,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确保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得到全面准确领会把握,同时,制定、完善严格地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严防和杜绝工作中超越法律范围、践踏法律精神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好我镇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

中共吕寨镇委员会

6.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篇六

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对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宪法宣传贯彻落实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单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宪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为确保学习宪法常态化、制度化,我单位主动将学习宪法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学习工作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在全面系统学的同时,我单位积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聚焦宪法修改中的重大问题,找准宪法精神与医院工作的结合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我单位领导干部增强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能够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宪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我单位虽然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宪法文本、宪法知识,但将宪法和上级文件紧密结合起来学习的形式还不够,存在学习范围较为狭窄、“就宪法学宪法”的现象。有的干部职工对主动学习宪法的意识还不够,存在浅尝辄止、浮于表面的现象,没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有的只满足于掌握宪法文本的基本内容,对内容背后蕴含的宪法精神掌握得不够深,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

(三)宣传宪法的形式创新还不够。前期,我单位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多采用文件传达、会议学习等传统方式,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宪法,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稍显不足。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单位将在全面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的同时,正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在传统宣传学习的基础上,由专人负责收集宪法小贴士、知识问答等最新资讯,定期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宪法知识的推送;同时,在党建活动中,加入宪法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加深对宪法的理解与认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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