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室制度及职责

2024-07-05

病案室制度及职责(精选4篇)

1.病案室制度及职责 篇一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1、医疗院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务科科长、病案室主任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医院临床及医技科室人员组成,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门诊病历的控制、住院病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密切配合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

2、定期对病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征询各医疗业务部门对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案室关于病案书写质量、病案管理及利用情况的汇报。

3、根据有关材料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促进本院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书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病案书写标准,及时提出对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写好、用好病案的要求。

4、在各专业科室之间、医务人员与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进相互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病案书写、使用及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5、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书写质量检查,评选优秀病案,交流书写和管理经验。

6、制定病案质量评价标准及病案管理规章制度,审定各种医用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7、委员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了解病案完成情况,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病案展览会、质量抽样检查、召开有关会议、总结讲评有关病案质量与管理情况,参观和经验交流会等。

8、闭会期间,病案室负责执行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9、定期听取病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向院长提出病案管理工作报告。

XXXX医院

2.病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篇二

1、在信息科长领导下进行病案管理工作。

2、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存储、供应、分类、编码、索引登记、医疗统计、统计分析和信息提供,并做好保密工作。

3、负责检索病案首页的数据资料,为医院的管理、医疗、科研以及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上级医疗部门提供相关的病案资料。

4、负责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5、按《病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病案复印工作。

6、负责协助医务科的归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归档病案单项抽查,超时归档、借阅的病案上报医务科,按医院规定进行扣罚和管理。

7、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8、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材料,按上级和本院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各类报表。

9、做好病案、统计室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

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10、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病案管理和病历统计工作。

3.病案室工作人员职责(小编推荐) 篇三

病案室主要负责全院的病案管理,包括对病案的回收、装订、编码、归档、上架、病案查询、复印,为外来办案人员、参保人员、临床科研等提供可靠资料、同时进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病案书写水平。

一、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及时收取主管医生交来的病历,并注意检查各项、各栏是否完整,整理装订、编码、微机首页录入、装袋上架存档。

二、归档病案不得私自复印,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医务部批准方可进行。

三、每月向医务科书面反映病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与各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保证病案质量。

四、认真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做好病案资料的编码,首页微机录入。

五、查找两次住院和复诊病人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手续。

六、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办案人员等使用的病案,需要时经医务部批准给予复印。

七、保持病案室的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腐烂、虫蛀和火灾

八、病案装订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每份出院病案进行整理,按病案书写规范要求,按顺序进行编排,保证病案完整,不错装、漏装。

(二)对缺损病案,进行修补,不能修补的通知该病区进行更换。

(三)要熟练、准确掌握ICD—10编码。对每份出院病案,其主要诊断及手术名称,进行编码。

(四)字迹工整、清晰、清洁、不准涂抹。

(五)为医疗、科研、教学迅速准确提供资料。

骨科医院

4.病案室工作制度 篇四

病案是医护技人员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医疗信息载体,病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工作的基础,为管理好本院病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并按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医、教、研提供服务,特制定病案管理系列规章制度。

1.病案保管制度

(1)出院病历集中到病案室后,统一由病案室保存与管理,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2)病案室应严格病历管理,对所有病案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

(3)在医院范围以外不得擅自谈论,泄漏院内患者医疗秘密,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4)严格借阅制度

2.病案借阅制度

(1)再入院患者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患者出院之前归还。

(2)死亡讨论、教学、疑难病讨论病案由本院医生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一周内归还。

(3)研究生、进修生使用病案,以及科研、统计或撰写论文等需要的病案,只可在病案室使用,不得带出病案室。

(4)凡本院工作人员辞职,调离或出差,进修,出国学习前均应归还

所借病案。

(5)凡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如擅自将借出的病案借给与此病案无关人员或擅自涂改、伪造、复印、泄露病案内容者经查实将上报医政科进行严肃处理。阅后需在规定之日内归还,如逾期不还者,将取消其下次借阅资格。

(6)凡涉及医疗纠纷病案不外借。

(7)非医务人员一律不代办病案借阅手续。

3.病案复印制度

(1)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病案复印制度。

(2)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① 患者本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 患者代理人,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患者委托书。③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或

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④ 保险机构,应提供机构查阅介绍信,承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患

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查询委托书复印件。

⑤ 公安、司法机关,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3)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

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复印病案资料经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公章证明。

(5)复印病案资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6)复印流程见《病历复印程序》。

4.病案库房管理制度

(1)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做好库房防霉、虫、蛀,控制温度、湿度,做好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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