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建设的角度谈谈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共3篇)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谈谈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篇一
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谈谈妇联工作
我所学的专业是社会工作所以我想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去谈谈妇联工作。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起源于最早西方教会的施舍、慈善行动,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逐步走上专业化道路。简单的说,社会工作是以“助人自助”为理念,运用专业的方法帮助们人们解决问题的专业。从不同时期社会工作的对象来分,可分为传统社会工作和现代社会工作,传统社会工作主要使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者和其他不幸者,现代社会工作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他不再仅仅是济贫救弱,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等都是它所追求的目标。另外,还可以把社会工作分为宏观社会工作和微观社会工作,宏观社会工作主要是致力于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反映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建议,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围观社会工作主要是为个人、家庭和其他一些小的团体排忧解难。
在西方一些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他们具备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由社会工作机构独立聘任社会工作者,免费为公众提供服务。其运作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这就决定了社会工作机构的非政府主导性和非营利性。所以说社会工作机构属于第三部门,即非政府非赢利机构。就是说,他不是政府,却提供者类似于政府提供的服务,并且不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把提高公众福利作为最高目标。比如说,汶川地震,发放救济物资一般都是由政府提供的,但社会工作机构不是政府单位,却通过各种途径筹集物款发放给灾民,并且他提供这些服务不求利润不求回报,这就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利他主义。
由于社会工作是以提高人类福祉为己任,是一种崇高的事业,所以我国于解放后引进该专业,并在高校开设课程,目前,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比较落后,目前,仅在深圳、广州等地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象政州、长沙、成都等较大城市,虽然成立了很多社会工作机构,但他们较多属于政府主导的准政府机构。所以说我国社会工作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策执行式机构,很大程度上不能自下而上的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我国的社会工作正逐步于国际接轨,并且我们的政府也有意于把社会工作作为建设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去年考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书时,好像是鹤壁还是许昌,我记不清楚了,他们要求全部民政部门副科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要具备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书,那天参加考试的,差不多三分之二的考生都是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民政事业是与社会工作最为接近的工作,都带有强烈的济贫救弱色彩,所以最先于社会工作结缘,至于其他部门以后会引进社会工作理念,我无从得知,至少,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考社工证,反映了未来社工热的趋势。
下面,我用社会工作的理念讲一下基层妇联工作。
妇联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妇女、儿童,他们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正是关注弱势群体的专业,所以两者很有必要融合起来。妇联工作我认为在基层主要是帮助求助妇女解决家庭方面的问题和帮助他们就业。社会工作认为,妇联干部只是一个引导者,一个协助者,帮助农民妇女自强,自立,让她们具备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而不是直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本身,这样他们才有能力去应付以后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在帮助妇女解决家庭问题方面,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还比较浓厚,普遍认为家丑不外扬,所以在这一块,妇联很难开展工作,如果冒昧去介入家庭,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有可能引发家庭与妇联工作者的对立情绪,加深矛盾。所以,对如何处理家庭成员关系,我仅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来发表一下个人看法。我认为,一个幸福的家庭,家庭成员关系一定很融洽,在处理家庭成员关系时,不论是婆媳关系还是夫妻关系、亲子关系,都要把握一个原则,就是给对方留一点个人空间,不要过多干涉,“既有共舞,又有独舞”。尤其是对孩子,要承认他是一个有思想,与偶独立意识的人,要相信他的能力,尊重他的选择。认为他是一个和自己平等的人,不要过多的利用家长权威去要求孩子做什么或是不做什么,那样极可能会使双方对立。双方要尽可能平等的协商。很多时候,由于孩子的知识经验不足往往会做出大人认为是错误的判断,这个时候,不要把你自己认为正确的意志强加于他,而是要站在他的角度,从一个孩子的立场出发,看看他真正需要什么,社么是真正可以让他 快乐和有利于他成长的,毕竟我们都有过童年和少年。对一些对健康成长无益也无害,可以使孩子快乐但在大人眼里却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就不要用我们的思维方式去理解,尽管放心让孩子去做吧。因为他从中可以的到我们想不到的乐趣,得到乐趣,享受生命的快乐,本身就可以培养孩子热爱生命的品质。这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体现了社会工作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就是尊重和接纳。尊重他的想法,接纳他的行为,虽然你不认同,但要接纳,这是社会工作所一直强调的价值观。
在帮助妇女就业方面,社会工作认为首先是要使他们树立就业意识,让他们想工作,乐意工作,认为工作是一种乐趣,一种必须,只有这样从内去改变,帮助他们获取就业的动力和意愿,才是治本之策。
另外,就如何处理好家庭和事业、工作关系,社会工作相信个人有能力把它处理好,并且尊重你做出的任何选择,他认为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就必定有自己的理由,社会工作者不会对你的选择作出任何评判,而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帮你分析你做出这样的选择有什么利弊,做出那样的选择会有什么利弊,最终把这个抉定权交给你自己,并帮助你克服困难,实现这个选择。
最后最后祝所有的女同志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工作顺利。谢谢大家。
李
宁 2010年4月4日
2.从法制建设的角度谈谈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篇二
汽车使用涉及到社会许多方面,派生出的诸多问题之严重性应及时予以整治,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采取综合治理的方法,并融入法制轨道,我的建议是:首先确保总量控制。应根据城市的空间大小和道路里程多少设定城市车辆的使用总量,这应当成为车辆管理的硬性指标。
其次,使用數量必须控制,比如根据单位规模和人数核定车辆购置和使用指标,超标者根据招标数量或等级设定递进式纳税,购置和使用车辆越多者,纳税义务越重。购置和使用车辆越多者,其对城市空间的占用就越多,相应的排污也越严重,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合理的,应该的。
还应当在汽车使用规格方面予以控制。可根据车辆体积大小分设不同纳税标准和支付不同标准的空间使用费。当今,我们应当倡导生产和使用小汽车,特别是“以车代步”一族,完全可以用小车代替大车,这样既可以为城市腾出空间,又可以减少排污,还可以节省开支。推广这个政策可以为城市道路和停车位置换出极大的空间。
使用质量上也可以有方法控制。可根据汽车排量大小设定不同纳税标准和支付不同标准的排污指标费。汽车排量越大,对环境的污染也就越严重,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是理所当然。而且,这个政策必然会引导人们尽量使用小排量汽车,对己对社会对国家都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建议对外省市车辆收缴道路使用费和排污指标费。每个城市的道路和空间都是有限的,本市企业或居民为了使用道路和城市空间都已缴纳了相应的税费,据此获得了路权。而外省市的车辆在没有向本市交付税费的情况下使用道路和城市空间是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的,客观上,车辆行驶必然会损耗所在城市的道路,也必定对所在城市造成空气污染。据此,应当根据道路和城市空间的使用时间设定收费标准,向外省市车主征收税费。当然,这个收费制度应该是国家层面的,所有的省市之间互相平等,但是,应当根据不同城市的道路和空间的疏密制定不同的税费标准。
此外,还应严惩违章行车和停车行为。车辆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屡禁不止,重要原因是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法制体系也有待改善。
当然,最终还要提升车主的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车主是汽车使用的权利主体,更是义务主体。车主应当自觉遵守车辆管理规章,规范用车、文明用车,尊重他人的权利,共同努力,解除汽车给城市带来的烦恼。
3.从媒介批评的角度谈谈网络反腐 篇三
在以前,人们反腐更多用的是信访手段,走信访局,找纪检······但往往这种方式,最后都是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有时甚至会遭到对方的报复。现在,人们开始利用风险性更低的网络,在网上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大量不公、腐败、无处诉冤等现象进行猛烈的抨击和披露,以此造成网络舆论压力来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解决。可是,我们不禁要发问,中国的纪委哪儿去了?为什么中国老百姓更愿意在网上举报而不向纪检部门检举?
网络反腐快捷有效固然是好,可它同时也反映了中国政府监督体制的缺陷。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在传承古文明的同时历史的糟粕也同样存在,而现在的中国,一个人若想通过信访手段来进行反腐举报,不仅要实名,要搜集证据,还要了解整个检举流程,这还不算,还要跑关系通路·····最重要的是,这繁琐的程序一系列走下来,上访成功的却少之又少,甚者,无论成功与失败,还要担心是否会遭到对方的打击报复,而整个信访花费的时间有可能就是一个人大半辈子。但现在,网络反腐却给了人们一个新路子,它风险更低,速度更快,也更有效率。中国网民数量庞大,各个阶层,各个地域,各个年龄阶段的人都有,他们每天接触中国的方方面面,间接或直接的了解各色人群,拥有比政府监督人员更敏锐的直觉,更灵敏的资讯,也更接近事实真相的内容,他们是网络反腐的中坚力量。在网络平台的推动下,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被网民朋友披露的腐败案例都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解决,为老百姓谋取了福利。因此,“网络反腐”可以说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行为,是广大网民表达舆论的有效手段,更是一种是网络监督的具体表现。
毫无疑问,对于广大网民群众来说,“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是明显的,它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时甚至会挽救一个人的清白,乃至生命。在十八大召开以来,“网络反腐”就成为越来越热的话题,许多腐败现象都被在网络上给揭发出来: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不雅视频被免职调查、多地被网曝“房叔”、多位干部被情妇发帖举报贪污受贿等,这一件件成功的反腐案例确实为老百姓办了些实事,给了人民群众光明与希望,也给那些贪赃枉法的国家干部和上层人士敲响了警钟。
但令我们遗憾的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在网上我看到一篇针对反腐案例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2012年的所有网络反腐案件中,有近四成为不实言论,像前段时间有位网友爆料一位拥有24套房产的广州城建系统退休人员李芸卿可能有受贿嫌疑,就在广大网民坐等这位“房婶”被查处时,却被广州市监察局证实李芸卿并没有违法乱纪行为,购房资金来源清楚合法;像雷政富,虽然腐败属实,但其不雅视频竟是披露者五年前的有意录制,可见,“网络反腐”已被政治目的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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