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共11篇)
1.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
器材、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资申购的计划性,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货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符合生产需要,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二、物资采购全过程必须遵循《采购控制程序》。
三、对大宗原材料及定额消耗材料,专项技改、大修工程所需物资逐步建立招标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临时性技改或新上工程项目、紧急采购,有关部门应做好购买计划的书并逐级审核,经主管领导签批后采购。
四、物资采购过程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货比三家;同样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信誉的原则;选择合格供方,降低采购成本,并做好原始记录。
五、后勤管理部负责对供方单位的调查、推荐、评定,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合格供方。原则上所有物资在合格供方中选购,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示可在合格供方外的单位采购。一般材料实行定点采购。
六、采购过程的批准流程必须经过“询价、核价、定价”三个过程,审价小组应做好记录备查。审价小组的工作程序:审定各单位的材料申报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一位审价员按计划询价,其他人员负责核价,审价小组成员定价,确定供方单位实施
采购。
七、及时、准确地根据各部门的申报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物资管理部必须认真审核 申报计划,避免造成物资积压,严禁无计划采购和超计划采购。
八、设备、配件计划,必须经机械部审批后转物资管理部采购。
九、一般材料由使用单位申报计划,物资管理部按规定程序实施采购。
十、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所有进库物资必须要有采购计划,且有材料名称、数量、价格清单,一般情况下要有 发票同时入库。
十一、审价必须保证购进物资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做好索赔退换工作。
十二、因采购人员个人原因造成采购不及时或采购物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生产,视情节轻重处罚;申报后采购物品闲置造成资金占压,根据采购物品货值大小给予责任人以处罚;采购过程中严禁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器材、配件入库、保管、出库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秩序,使物资管理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通过本制度明确物资管理作业规定,指导和规范操作人员日常作业行为。
一、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机械生产经营所需器械材、配件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二、仓库以适质、适量、适时、适地之原则,供应器材、配件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和供货不足;对订有标准的物资品种进行控制,实际库存量降到订购点时,即可提出补充采购计划申请。
三、认真准确完成器材、配件的出、入库工作,杜绝出、入库过程中造成的物资短少、错乱。对单据、账册及各种原始凭证认真整理、保管不得遗失。
收料与入库:
一、循环使用物资进库填写入库单,销耗性使用物资进库填写收料单;
二、物资到公司办理收(入)库手续时,仓管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物资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购人员及技术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如发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或包装破损的,应通知采购处理。(所有来货来料必须在数量清点完成,供、收双
方共同确认的情况下签单收货,数量异常时,则签收实收数量并要求送货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收货)。
四、对收存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由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或收料单,入库单或收料单一式三联,仓库留存一联作为登记仓库帐用、交采购人员或送货人员一联作为采购或供货部门请款报销凭证、交财务一联作为付款记帐用。
五、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审批的采购。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器材、配件。
3、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器材、配件。
六、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器材、配件,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或收料单。
七、对入库器材、配件第一时间做好标识卡记录,标识卡要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来货时间及供应商和实际入库数量。器材、配件标识卡必须置于物料正而最易看到的位置,做到数据易读取易记录。
八、仓管员在器材、配件入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或于次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处理的,该器材、配件视为合格。
九、仓库管理员对所有入库物品及时入帐,对在存仓库物品造册登记。
出库或领用:
一、循环使用物资出库填写出库单,销耗性使用物资出库填写领料单。
二、器材、配件出库必须要有出库单或领料单,出库单或领料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经理复核,仓库核量,财务审核,主
管领导批准,所有字签完以后交由仓库发货。
三、出库单或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部门自己留存一联作为部门留底,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把余下联交仓库,一联作为仓库出库记账用,另一联由仓库交财务作为仓库出料发货凭证用。
四、凡持经各方人员签批的出库单、领料单经确认后,方可领器材、配件出库。若领料单出库单上签字未完成、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器材、配件。
五、仓管员必须根据进货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器材、配件的发放;仓管员须对所有出库器材、配件及时入帐。
六、领料人员所需器材、配件若无库存,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申购单,经批准后及时采购。
七、领料人于器材、配件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则该器材、配件视为合格。
八、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取走器材、配件,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器材、配件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领料人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发货并上报领导。
九、以旧换新的器材、配件一律交旧领新;
十、对于各部门领用的各种工具、设备,仓库均要做“各部门在用工具、设备台账”,记录各使用部门在用情况,并定期盘点一次相互核对。
十一、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对贵重物料卡帐登记,由指定人员管理。对危险物品隔离
管理
十二、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领取、发放器材、配件。
2.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1 配件管理流程
经过几年的运作, 通过经验总结, 配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 常规配件, 这类配件是周期性耗损的, 一般都是可预知性的, 例如冷光源的氙灯灯泡, 是有计时的, 时间到了, 就要更换了。
第二类, 非常规配件, 这类配件是非周期性耗损的, 例如机械零件、电路板等。
根据配件的分类, 提出对应的两条管理流程:
(1) 常规配件管理流程
这类配件由设备科临床工程师负责采购, 交由仓管人员入库到设备仓库, 并备有一定的数量, 凭配件发票和入库单据入账。医疗设备发生故障, 临床科室报修, 临床工程师维修需要更换配件, 由临床工程师到设备仓库办理暂时领用手续, 领出来换上, 设备正常运行后, 临床工程师通知临床科室到设备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医疗设备故障, 临床科室报修, 临床工程师去维修, 发现是灯泡 (举例) 坏需要更换, 然后去仓库, 办理出库手续, 领到灯泡后, 回科室更换该灯泡。
现在医院规模庞大, 各科室分布较广, 距离设备科较远, 且设备科和设备仓库也在不同的大楼里, 距离较远, 就拿裂隙灯做个例子, 临床工程师接到临床科室报修后, 赶到临床科室维修, 发现是灯泡坏需要更换, 需跑去设备仓库, 办理领用手续, 领到灯泡后, 回临床科室更换该灯泡, 这样的过程相对比较耗时, 医生和病人就等在旁边。为了更进一步的减少维修耗时, 保障医疗设备能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一部分价值较小的该类配件可以在临床科室少量备货, 像裂隙灯灯泡, 就可以在裂隙灯下面升降台的抽屉里备用一个, 这样一来, 临床工程师一发现灯泡坏, 直接从抽屉里拿出来, 换上即可。为了实现这个过程, 临床科室根据需求, 提前通过医院信息系统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HIS) 下的配件申领系统向仓库仓管人员递交配件申领单, 仓管人员将配件出库给临床科室, 临床科室少量备货。
(2) 非常规配件管理流程
如配件属于非常规配件, 则按照以下流程管理:医疗设备出现故障, 临床科室报修, 经工程师维修鉴定需要更换此配件, 由工程师出具维修报价单, 列明配件名称、规格及价格, 经临床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如金额较大, 还需分管院长确认, 再购入, 更换该配件。设备正常工作后, 凭配件发票及维修单入账。
2 配件管理过程
上述两个流程主要涉及到报修、配件申领、配件采购、配件入出库、配件申请、配件报废等管理过程。涉及的人员有临床科室报修人、临床科室领货人、固定资产管理员、工程师、设备科仓库仓管人员。
(1) 报修
由临床科室主任确定有报修权限的人员, 一般情况下, 临床科室的所有人员皆可以报修, 谁发现故障谁报修, 简称报修人。报修人通过医院HIS系统里的维修系统, 将设备故障信息报修给设备科, 设备科临床工程师根据报修信息安排维修, 自行无法修复的故障再报修给公司处理。所有维修相关的信息资料都记录在这个维修系统里, 其中包含配件相关的信息:配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应商等。有了这个系统, 便于今后对配件信息查询统计等处理。
(2) 配件采购
进口设备的配件很贵, 如果能找到替代品那是最好。例如Canon TX-F非接触眼压计的打印机卷纸卷轴都要几百块钱, 后来就拿了个类似粗细的笔切成同样长度装进去, 也很好用。有些电子元器件可以在电子市场上找到类似功能的代替品。不过, 大部分配件是垄断性供应, 只有销售这台设备的公司有, 价格很难谈下来。针对这种情况, 设法在当初选购设备的时候, 就让供应商提供配件的优惠价格, 且可以把这项作为成交商的选择条件之一。
(3) 配件入出库
建立一个配件数据库及一个配件仓库, 由设备科仓管人员管理。配件数据库记录配件台账信息, 包含配件名称、配件规格、配件所在仪器、仪器型号、单价、供应商、库存数量、上限、下限、入出库信息等数据, 应有上下限提醒报警功能, 且根据入出库实时更新库存数量。配件仓库干净整齐, 分门别类, 每个配件都应标明配件名称、配件规格、配件所在仪器, 仪器型号, 便于核对查找。有些小配件很杂碎, 可以用一种格状的储藏格来存放这类配件。
(4) 配件申领
由设备科统一制作一本配件清单小册子, 主要列明设备科仓库有备货的常规配件的信息, 包含配件的图片, 名称、型号、所在设备、设备型号等信息。让临床科室对配件有个清楚了解, 便于领货。临床科室领货人只要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就可以。
距离较远的临床科室, 对于一些价值不大, 一坏又非常紧急的配件, 临床科室领货人可以从仓库领出一定数量做备用, 交由临床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员管理, 在配件上做好标记, 存放到所在设备的附近, 或者固定一个地方专门存放配件, 再做个登记小册子, 主要记明领入和耗用的相关信息。如以后规模变庞大了, 可以建立二级库系统。
(5) 配件报废
所有更换下来的配件理应设备科回收, 作统一处理。有些配件是污染源, 不能直接扔进普通垃圾桶, 应做医疗废弃物特殊处理;有些金属配件, 可以回收;有些配件里面的部分零件可以拆下来再次利用。
摘要:医疗设备配件是医疗设备的组成部分, 同样是医院的资产, 国家的财产, 但往往因其价值低, 体积小, 但种类繁多, 其管理而被忽略, 本文从本院实际情况出发, 主要介绍了医疗设备配件的管理方法, 以供同行探讨。
关键词:医疗设备,配件,配件管理
参考文献
[1]施咏军.关于医用设备维修配件的管理及采购流程的探讨[J].医疗卫生装备, 2006, 19 (1) .
[2]任起盈.如何提升备品配件管理水平[J].物资设备管理, 2004, 7 (3) .
3.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 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 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 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 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 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 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 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 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 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 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 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 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 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 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 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 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 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 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 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 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4.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篇四
1、健全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保管、发放等责任制度。
2、检查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配件的质量保证文件,对合格证、试验报告中发现疑点时有必要新抽查送检。对无生产厂、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发现的产品不能使用。
3、对线路工程、建筑工程和电气安装中,必须在现场加工制作前进行的常规检验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进行委托试验,依据报告,作业现场是否可用的依据。
4、严格设备开箱制度,清点、检查时必须做好开箱记录。并经三方签字认可,交由施工单位保管。
5、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审查其技术鉴定文件,在未确定认其安全、可靠、合理之前不得使用。
6、对采用的加工件,设备的生产厂家,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及其资质,必要时动态考察其生产工艺和质保体系。
5.电脑配件采购合同范本 篇五
卖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有关产品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
二、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内燃机和汽车行业国际技术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和技术协议须同时满足,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一年,如产品不合格,供方需承担所有的损失,并承担20%违约责任。
三、此价格含运费,包装,含17%增值税(发货后一周内请将发票寄出,发票上单位请严格按照此合同)
四、包装:包装: 所有产品必须外包装完整,并保证足够的牢固,适合于运输。
五、交货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六、结算方式:
七、合同纠纷解决: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给买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文件 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 日期: 盖章:
6.浅议医院设备采购管理 篇六
1设备论证申请工作
1.1结合本院的发展战略目标、专科建设和人才条件等因素, 考虑申请购买该设备在本单位医、教、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2分析核算申购该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情况, 根据追求最经济的寿命同期费用的原则, 要考虑设备使用寿命的总费用, 除其本身的购置费用外, 为确保正常运转所耗费的资金 (含能源消耗、随机耗材、化学试剂等, 以及由于使用这台设备而产生的对病人照顾的费用的支出等) 都要加以核算。使用率高、投资回报快的设备优先购买, 使用率低的不予购置或暂缓考虑。
1.3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考虑设备配套条件、使用科室的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能否保证该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1.4考虑维修技术力量的保证。
1.5还应考虑到设备的技术性评价和设备选型的问题, 应充分了解市场, 掌握国内外医疗设备的发展趋势, 罗列其国别、品牌、型号、价格, 比较其性能的优缺点, 然后衡量其性价比, 从实际需求出发, 讲求实效, 以选择价廉物美的“最适”设备。对于大型的贵重设备应作可行性研究和专题技术论证, 写出论证书, 必要时还可以组织同行评议, 作好设备的前期选择论证工作。最后汇总形成采购申请, 报送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采购文件制作及招标工作
2.1关于采购文件的制作。由使用科室提出需求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部门牵头深入细致地对使用科室提出的需求进行分析和论证, 同时组织开展市场调研, 广泛收集各类主流产品的信息, 详细了解使用科室需求进行对有关参数进行分析比较, 将相关信息进行汇总, 最终确定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需求配置。最后把医院所需理想设备的性能、功能等要求尽可能细致地用技术指标、可靠性、实用性、适用范围、工艺要求、市场占有率、用户反馈、服务需求等内容指标进行描述形成采购文件。
2.2招标工作的进行。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必须在政府部门以集中采购的方式进行。对于不在此范围内的小型医疗设备, 实行院内招标采购方式。在招标工作前, 应做好所需招标材料的计划、充分论证、调研工作。招标工作中应突出主题, 根据采购内容确定招标品种和类别及招标的方式和具体操作方法。招标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 每次招标活动参加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在招标过程中, 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及采购人员、使用科室专家等到场, 按各自职责在招标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贯彻实行“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思想, 遵循四比原则, 即同一产品比质量、同一质量比价格、同一价格比服务、同一服务比信誉, 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3合同的签订、到货验收
合同是约束贸易双方的法律文件, 是对设备验收、索赔的依据。合同签订得越完善, 就越能使购买方掌握主动权, 从而更有效地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为审核合同的条款内容等, 由使用科室、审计、采购部门等轮流对合同进行详细的审核会签。最后, 根据合同所约定的到货期、设备配置、随机耗材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医疗设备到货后, 不要急于开箱, 应做好两件事:一是在仔细检查外包装完好无损后, 联络供货方安装调试;二是在准备安装调试前落实设备安装场地要求、水电设施等条件。应该成立由专业医学工程人员、所需临床科室主任、供货方组成的三方联合验收小组, 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全程跟踪, 对照销售合同和装箱单, 逐件核对设备主机和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发现不符时随时记录并及时与厂方交涉。安装调试完成后, 应请安装工程师进行初步培训, 使用者和医学工程人员初步掌握操作规程。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 应由院方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厂商 (或代理商) , 共同分析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以及解决的方式、方法。在此过程中, 应将设备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设备工作情况等详细记录于医疗设备安装验收表, 并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 对设备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一般故障的排除、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情况作交接。最后进行从零件、附件到设备运行等全面的验收确认工作, 直至达到合同要求, 双方负责人签字验收完成。
4档案管理
归档的材料包括从申请购置设备到验收整个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随机资料, 包括可行性论证表、申请购置表、同意购置批复、招投标文件资料、相关谈判记录、合同、装箱清单、验收安装报告、随机资料、说明书以及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相关材料等。做好设备档案的管理, 有利于管理人员依据原始资料处理一些履行合同中未尽的事宜, 也有利于操作、维修人员查找说明书解决操作及维修问题。
7.材料(设备) 采购管理制度 篇七
一、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在保证公司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供应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按工程项目成立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采购材料的供应商、材料质量、采购价格、供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材料科具体实施。
(三)使用量较大或价值较高的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材料采购
(一)所有工程用设备、材料由工程部在使用前一个月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图及施工预算书编制材料(设备)需求计划交材料科。
(二)材料科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审定,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采购流程为:需求计划---搜集信息---询价---比价----评估----要样(封样)----请购----订购---验收
(三)材料采购应采取优质优价的原则,每一种材料的价格至少需有三家供应商提供,并将调研情况编入材料询价及市场调研汇总台帐,为材料竞价及供货商的选择提供参考依据。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尽量采购环保、节能产品,采购过程中,要遵循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技术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质量等级范围内的供 应单位进行价格、付款条件、服务内容上的比对,择优选择合格的合作单位。
(四)使用量较大或价值较高的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组成由总经理、工程部、材料科参加的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材料科将评标小组意见书面呈报并经总经理同意后,进入议标和合同谈判直至签订合同。
(五)零星材料、设备的直接采购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
(六)对技术要求较高的材料、设备,进行市场考察须有项目主管经理、工程技术部门参加,对其中的技术内容须有工程技术部门及项目 主管经理的确认。
(七)材料、设备采购尽可能在知名品牌或信息库中选择,保证产品质量。
三、合同管理
(一)材料科与供应商共同负责合同文本的编制工作,合同文本除符合国家《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外,应特别注意对于质量、合同履行程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材料科代表公司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采购合同的落实。
(二)采购材料、设备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应在签订合同之前预留适当的合同审批时间和招投标时间。
(三)采购责任人负责所购材料设备的招投标管理,按投标结果,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四、材料设备的验收
(一)、材料(设备)在合同签订之前,材料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二)、检查进场材料(设备)与“产品封样”是否相符,并将“产品封样”保留到工程竣工乃至保修期结束。
(三)、验收项目
(1)材料(设备)的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材料(设备)的色泽、材质(指材料)、外观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4)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出厂标准或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达到的标准。
(5)材料(设备)合同要求的配件及辅材等是否齐全、正确。
(6)材料(设备)的产品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7)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是否按合同及供货时间计划要求执行。如供货时间延误造成工期、经济损失,则材料科书面通知供货厂商并按采购合同规定处理。
(8)对关键材料(设备)的关键生产加工过程,材料科须会同质检部门委派专门人员对其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
(9)材料(设备)的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供货计划要求。
(10)材料(设备)的存贮及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材料到货、验收、入库管理流程:
(1)材料到货后,材料科和仓库保管员依据到达货物清单共同清点材料种类,拆包,分包点验,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核对实际到货数量,检查外包装质量是否破损。
(2)材料验收后,材料科采购员立即填写《材料入库登记台帐》,要求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写内容为到货日期、供应商全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如有外包装破损或有明眼看出的质量问题及数量不符等情况要单独注明。需检验的材料存放于仓库待检区等待材料采购人员、工程部技术人员检验。
(3)不需检验的材料,由采购员和仓库保管员共同清点数量后,当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应注明: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发票号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入库单编号必须按顺序填制,入库单经采购员、保管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入库单不得涂改;入库单内容必须同实物验收情况和采购发票信息一致。
(4)入库单一式四联,即仓库保管员一联、财务部一联、材料科留存备查一联,供货单位一联。
(5)工程部对需检验的材料进行检验,并出具产品检验单,对不合格的材料,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反馈给采购员,返回厂家调换;
(6)采购人员接到工程部检验通知单后,对于合格产品给仓库保 管员办理正式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发票、检验通知单和实物验收情况如实完整填写入库单;
(7)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不同性质调剂货物存放场地,做好接货准备。货物入库后,合理存放,精心管理,妥善保管,达到库容整齐,账、物、卡一致;库房物品要标识清楚,严禁无标识物品入库。物品出库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库房物品要来历分明,禁止来历不明的物品入库。
(二)、材料出库管理流程:
(1)各材料使用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填制领料单,领料单应注明领料部门、日期、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及领料人签字后到仓库领料。
(2)仓库保管员审核领料单,符合手续后在发料人处签字出货。(3)领料单一式四联,领料部门留存一联,仓库保管员一联,材料科一联备查,财务部会计一联。
(4)仓库保管员每日将材料领料单报送材料科,材料科根据领料单做材料出入库发放清单,并与各部门及仓库核对无误后,将领料单及发放清单上报财务部,材料主管会计根据材料科上报的领料单进行财务处理。
(5)以上单据在当月发现差错时,所有联次收回,标注作废字样留存,如果已报账发现差错确需更改的,仓库保管员填写红色单据冲销(必须标注原凭证时间、单号等信息),并同时填写蓝色正确单据报账。
六、材料科工作内容
(一)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二)配合建立公司采购信息库。
(三)根据工程进度材料(设备)的使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四)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负责人的指导下完成项目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五)负责材料的现场验收。
(六)负责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七)协助工程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七、材料采购工作准则
(一)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二)材料科根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
(三)材料科制定的采购计划无论金额大小,须报总经理批复后采购。
(四)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或知名品牌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五)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六)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 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
(七)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八)采购人员必须坚持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批准的不购;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八、材料采购招标的原则
(一)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二)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三)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四)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九、罚则
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二)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三)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1)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2)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3)泄露标底的;
(4)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5)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的。
(6)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7)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8)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滕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8.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规范 篇八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材料及采购的定义:
1.1材料的定义:本办法中的材料是指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含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
1.2采购的定义:按采购主体不同分为自行采购和委托采购(认质认价)。
2、采购的前期准备 2.1 供应商名录的建立
成本控制部对收集到的供应商资料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筛选,以直接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的办事处、省级总代理作为主要供应商,一般不与中间商进行业务往来,以利在采购过程中降低成本,并按《招投标管理制度》中规定建立《供应商库》。2.2 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参照《招投标管理制度》第5.2、5.3条执行。
3、供应商确定的方式
供应商的确定参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应 统一注明投标价格为货到工地(CIF)价。
4、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执行
根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确定供应商后,成本控制部负责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执行。具体执行程序如下: 4.1 供应计划的管理措施:
4.1.1、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度提出《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或转发施工单位上报并经工程部审查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先交成本控制部对计划量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与总经理审批。
4.1.2 成本控制部将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作为采购控制计划,并将该计划转发工程部备案。
4.1.3 成本控制部的供应严格按照该控制计划执行。具体分部供应计划,由工程部根据需要,提前5-10个工作日,将分批次供应计划交成本控制部执行。如果在实际供应过程中发生量的增加,由工程部办理补充计划,按以上第4.1.1及第4.1.2条规定报审后,成本控制部按补充计划执行。
4.1.4、若因控制计划有误,造成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未完全使用完,成本控制部有义务在未污染损坏包装及材料设备本身的情况下,协助施工单位将多余的甲方供应材料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退货,并督促供应商应退货款及时退还公司。如因污染损坏包装及材料设备本身无法退货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4.2、材料设备现场验收管理措施:
4.2.1、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接收材料的责任人员出具委托书,并将委托书原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A/0—2006 2 /5 交成本控制部。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均应由施工单位委托人员签收。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由委托人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的附件。供应商应填写甲方专用的《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单》,该单据应由供应商送货经办人员、施工单位委托人员、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成本控制部材料主管签字后生效。如夜晚进货或其它特殊情况,该单据可在次日请相关人员补签。
4.2.2、《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单》一式肆份,分别由施工单位留存一联,成本控制部留存一联、供应商结账用一联、工程部留存一联。4.3合同执行及结算:
4.3.1、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需附税务发票、签字完整的《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单》或由施工单位签字的送货单作为附件。成本控制部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公司《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的流程给供应商办理进度款拨付手续。成本控制部建立《材料设备供应台帐》,对合作单位、合同内容、执行结果进行管理。
4.3.2、合同的结算:在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供应单位按合同要求报送结算清单,成本控制部依据每次的《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单》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进行汇总统计,并与供应商办理《材料设备结算清单》,该清单需供应商签字确认。并起草结算报告,上报公司工程总监与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与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款支付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扣除应留置的质量保证金。
5、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管理
成本控制部负责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管理,工程部协助要求被委托方配合执行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程部负责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现场检验验收和堆放等现场管理,成本控制部协助对现场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5.1 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工程材料设备价格报审的详细资料,上报甲方工程部,该单据必须编号。该单据应对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价格、供应商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必要说明。工程部应根据项目要求对工程材料价格报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就所列产品的质量、品质、定位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签署审核意见。
5.2 工程部3日内将签署意见的工程材料价格报审资料交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对报审单中的数量、规格、使用部位等进行必要的核对,同时结合项目定位情况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确认同质量档次的材料设备的最新市场价格。
5.3 成本控制部根据了解到的材料设备最新市场价格,结合工程材料价格报审的资料14日内办理《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审批表》、《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5.4 经总经理审批确定后,成本控制部办理一式肆份,经加盖成本控制部专用章后送工程部,并由工程部转发施工单位。工程部应留原件1份并转发监理公司复印件1份。5.5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所定的材料设备进货。材料设备进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A/0—2006 3 /5 时由甲方工程部、监理公司依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进行验收并办理《材料设备会签单》。《材料设备会签单》应作为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的附件。
5.6 对《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中材料设备价格有争议时的处理:当施工单位对通知中材料设备价格有争议时,成本控制部会同工程部与相关的供应商进行协商。当成本控制部要求供应商出具价格证明后,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该通知,否则甲方有权将该批材料设备改为甲方供应,并按该批材料设备总价值的5%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5.7 为减少委托采购过程中对价格的争议,应在施工总包合同中对委托采购进行必要的约定,甲方应有权以市场中现款现货方式采购材料设备的价格对委托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认定并约定购买时限,超出时限造成采购价格上涨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6、现场材料堆放及标识、检验管理措施
6.1、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的检验、标识、验收情况、《材料设备会签单》的办理等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的要求与约定的质量与品牌进行采购,保证施工质量。
6.2、成本控制部材料主管应不定期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库房,对现场材料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形成《材料设备现场抽检记录表》,如发现材料代用行为,将会同工程部与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7、分包工程中材料设备的管理
为有效降低分包工程的成本,对分包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应根据工程需要先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设备的品牌、价格,并由成本控制部利用确定的未计价材料设备的价格编制分包工程的标底,再根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分包工程的招标。
8、工程建设中材料代用的管理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出现个别型号的材料设备,一个供应商不能满足供应时,由该供应商向工程部提出材料代用申请,经工程部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成本控制部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执行材料设备的代用,保证价格不会因代用而增加。确因价格悬殊过大,供应商无法承受时要求增加价款时,成本控制部应再进行市场调查核实。如代用材料总价款差距低于1000元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备案。当代用材料总价款差距超过1000元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9、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委托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设备,在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按以下方法处理:
9.1 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一致认为该批材料设备不合格时,由成本控制部牵头会同工程部按如下步骤共同处理:
9.1.1 先行在现场划定区域专门堆放并明确标识为“检验不合格产品”,由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A/0—2006 4 /5 部立即通知供应商人员到现场处理。达成一致的,换货处理;如无法换货,则先行退场,由成本控制部根据合同条款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
9.1.2 如原供应商无法按照工程工期提供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成本控制部按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处罚条款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处罚,同时由成本控制部提出更改供应商的申请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由公司领导在原备选供应商名单中另行确定供应商。
9.1.3 如因工程进度急迫,而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设备经工程部和现场监理人员认为可以降级使用的,则由成本控制部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降级降价使用;按合同约定的罚则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处罚;并在供应商评价中予以登记备案。对于拒不合作或者合作态度恶劣的供应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并直接计入黑名单。
9.2 如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则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专业工程师和供应商协商对到场材料进行随机抽样,并依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送权威单位进行委托检验,如检验合格,按合格产品予以入库,并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不合格则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9.3 属于委托施工单位采购的不合格材料设备的处理
9.3.1 甲方工程部与监理公司专业工程师认定到场材料设备为不合格,施工单位无异议时,由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设备做退场处理,并更换合格材料设备。如临时无法退场的,必须单独划定堆放区域,并明确标识、约定退场时间。不合格材料设备退场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公司人员到场共同监督。
9.3.2 甲方工程部与监理公司专业工程师认定到场材料设备为不合格,施工单位有异议时,由工程部、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共同将材料设备进行随机取样并送对应权威单位检验。
9.3.3 凡定性为不合格材料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如无法更换,则由甲方另行指定供应商。施工单位重新采购,已到场的不合格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损失。
9.3.4、施工单位私自购买不合格产品或未按甲方认价通知购买的,一经发现,先按第9.3.1条规定进行退场或现场隔离措施,同时由工程部按施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处罚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9.4 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不合格产品事件时,成本控制部应在处理完毕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程部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备案;属于委托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工程部应在处理完毕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成本控制部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备案。
10、记录
10.1《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0.2《材料设备验收调拨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0.3《材料设备供应台帐》 10.4《材料设备结算清单》 10.5《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审批表》 10.6《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 10.7《材料设备会签单》 10.8《材料设备现场抽检记录表》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A/0—2006 5 /5
草拟部门:成本控制部 草拟人: 审核人: 签发人:
签发日期:2006 年8月26日
9.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 篇九
1 西方发达国家大型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的特点和可借鉴之处
与我国的集中采购制度相比,欧美国家的集中采购更规范、高效。其主要优点如下:
1.1 采购目标明确,方式灵活
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要求利用有限的公共采购资金,取得最大的采购成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医院盲目引进昂贵的高端大型医疗设备,避免卫生资源的浪费,还可避免医院将引进设备的成本通过过度检查或过度医疗转嫁到患者身上,抬高患者的医疗费用。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行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选择资源、促进竞争以及同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都是为了实现此目标。这为集中采购指明了方向,使所有的采购管理人员和实施人员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将代表采购机构的利益,采购的目的是要实现采购机构利益的最大化。
1.2 采购过程法律化、程序化
美国以《联邦政府采办法规》为基础,联邦政府采办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这个法规体系对集中采购的组织、程序、操作和实施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使整个采购过程达到了法律化、程序化。当一个新的采购人员上任时,他只需经过短期培训,就可按照采购法规顺利地开展工作[1],为采购法规已清楚地阐明了他的职责是什么、他在采购过程中的角色是什么、他应该干些什么、在何时工作以及如何工作等一系列问题。这样,就不会因为采购人员的变换而影响采购的进程,从而保证采购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顺利实施。同时,采购过程的法律化、程序化还减少了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暗箱”操作,防止采购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提高了采购的效率。
1.3 在采购过程中强调竞争
《联邦政府采办法规》和《合同竞争法案》,对各种采购方式应该采取的竞争形式和如何促进采购过程中的竞争做了明文规定。一般来说,政府的采购需求都必须经过竞争获得。由于集中采购的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对供应商来说,得到采购集团的定单既可获得较大利润,还可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因此供应商为了能与采购集团签订合同,都千方百计地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产品与服务的质量,降低成本。这对采购集团来说无疑是有效地促进了竞争激励机制的形成,加剧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使采购集团获得最优的产品与服务。
1.4 采购过程透明化
集中采购所使用的资金是公共资金,是纳税人的税款,因此应该接受公共监督,在采购过程中强调透明化。一方面,采购实行三权分立,即计划管理权、采购实施权与资金划拨权相分离,这样使各机构之间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实现采购系统内部的透明化;另一方面,采购过程的信息化程度较高。《联邦采办法规》规定,如果采购是按政府颁布的合同目录中的合同进行,则须选择三个以上的合同,最后与价格优惠最多、质量最好的供应商签订具体的合同;如果是在开放市场中采购,则产品与服务的价格不能高于市场最低价。在签订了具体合同后,要把采购的产品规格、价格以及数量公布于众,以接受公共监督,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减少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
2 发达国家采购制度和模式对我国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的启示
当前我国医疗设备实行的集中采购,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由最终用户或近用户层(主要指用户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的低层次的相对集中采购。与发达国家的集中采购政策相比,这种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以系统、部门和层级为单位各自为政的分散采购,集中统一程度还处于较低层次,机构臃肿重叠、管理多头、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新形势[2]。为规范我国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应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
2.1 引进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率
竞争采购已成为发达国家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和策略之一。美国采办管理就是充分运用竞争机制,利用各种指标方式选定承包商,进而与承包商签订各种层次、类别的合同。
要确保我国竞争采购健康发展,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分类分层实施不同程度的有序竞争。根据大型设备采购特点,可将其分为有限竞争类和竞争类两种。有限竞争类,是指那些专业性较强,只有少数几家供应商供货的大型医用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合格的供应商名录内开展竞争。竞争类是指在市场上供应较充足的医疗设备,可直接面向国内外市场进行采购,采取公开招标、询价、网上采购等方式进行。
二是实行公平公正和有限度的公开,向社会公开采购需求、供应商准入资格审查与评标标准、招标程序和公布中标与合同授予结果、申诉途径等。通过制定相互衔接配套的采购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来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集中采购从业人员以公正的态度进行采购,对有资格的供应商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使各厂家在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价格上下功夫,进行充分竞争。
三是在竞争的基础上开展合作。应在竞争的基础上与有实力的供应商合作,将竞争机制与评价、激励、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和综合运用,用监督来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采购人员、供应商不断创新和提高效益。
2.2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规范管理体制和采购程序
西方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法规建设、重视文件的作用,采购工作的每一项活动,都在一定的文件要求之下进行,从而使采购活动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如美国政府采购就有200多年的历史,开始只是在国防部门实行,后扩大到联邦民用机构。美国没有统一的政府采购法,但有统一的采购条例,民用采购遵循的是《联邦财产和管理服务法》和《联邦采购条例》[3]。
我国目前设备集中采购虽然已基本建立了配套的采购制度,但也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规采购的现象。完善的法规体系是由一系列用于规范采购行为、方式、适应范围、采购程序、采购活动中各主体和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以及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为依据而组成的一套全面严谨、构架科学、有机统一的法规体系。该体系应涵盖采购法律、采购法规和采购规章等三个层次。.
设备采购法律应以《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以及《合同法》等为基础,对设备采购的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管理体制、采购主体、采购范围和方法、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程序,以及采购合同的管理、申诉方式及程序等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
设备采购法规应明确具体采购条例,包括采购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供应商管理、采购市场管理、采购合同及质量管理、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信息公告管理、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
设备采购规章应包括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需求计划管理、招标管理、竞争性谈判及其他各种方式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3 建立网络化、信息化采购信息体系,完善采购手段
建立真实性、实时性、共享性强的现代采购信息管理体系,整合采购信息,满足不同用户对采购信息资源的查取、调用或处理。创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采购技术体系,包括采购业务应用软件、硬件、网络系统等实体要素,以及信息、管理、标准等非实体要素在内的采购技术体制。构建以电子商务为平台的现代采购信息网络体系[4]。
现代电子商务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使商品交易过程实现电子化。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从电子商务在集中采购中的应用程度、信息化采购环境的完善程度和采购信息成本的节约程度三个方面来考量,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发展应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初级电子商务阶段,主要实现信息流的网络化,即进行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和网上收集供应商信息,实现非网上支付型电子采购;二是中级电子商务阶段,实现采购信息流与资金流的网络化,即实现网上支付型电子商务,实现信息化采购业务链管理;三是高级电子商务阶段,实现集中采购的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协同电子商务,实现支付型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结合、采购与供应商内部ERP结合。以电子商务为平台,突破原有的供应链上各个组织的边界,可以帮助医院用户直接从制造商或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信息和直接交易,减少交易环节和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实现采购交易的透明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陈以桢,高惠君.美国,欧盟医疗器械法规概况及我国法规的对比[J].中国医疗器械杂志,2008,32(3):218
[2]刘静,尚辉.浅议医疗设备招标中的几个重点环节[J].中国医疗器械信息,2005,11(4):12
[3]李鸣,毛景立,等.装备采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第1版,2003
10.单一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及实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本办法。
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是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四条
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一)自然灾害;
(二)社会突发事件;
(三)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为紧急情况的。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规定,提出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申请。采购人申请前,应对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供应商无异议或供应商提出异议后,采购人答复后供应商未再次提出异议,书面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采购人申请资料包括: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提出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依据的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专家论证结果(本款只针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的情形不需论证);
(四)《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的复印件。供应商对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提出质询的,还应提供对质询的处理意见及结果。
第六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由采购人组织。特殊情况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可直接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论证。第七条
专家组应当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专家成员应当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参与项目论证。
专家成员名单、论证时间、论证地点在专家论证意见公布之前应当保密。
专家论证经费由采购人承担。
第八条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公示制。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项目外。
公告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详见附表):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需求的说明;
(三)采购项目预算;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拟成交的价格(包括标的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成交金额);
(六)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公示时间;
(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单一来源采购结果的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第九条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同时将质询文件抄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的质询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质询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质询不成立的,应当将质询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质询的供应商。
第十条 属于不可预见的紧急采购,采购人应在采购活动完成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及采购结果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或因其他采购方式失败后,需变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执行情况;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申请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评审专家或专家论证意见;
(四)《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文件审核后,依据专家论证的意见和公示结果决定是否批复下达《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或对申请变更采购方式进行审批。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下达给集中采购机构执行。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下达给采购人执行。采购人有条件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的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人没有条件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期,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各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予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三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
第十三条
采购人申请与公示
(一)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购人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公示。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因其他采购方式失败后申请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达《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
第十五条 采购人执行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成立采购小组和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应该包括采购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
(三)发出谈判邀请和组织采购谈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提供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谈判。
谈判过程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由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谈判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公示情况说明;
2、谈判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专利专有技术使用等情况说明;
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采购成交结果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十六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合同与验收
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单一来源公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副本等。
采购人按规定负责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各当事人职责
第十八条
采购人的职责
(一)申请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对是否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告》。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异议所提出质询的答复。
(四)自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下达《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一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同时明确采购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五)在签订委托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或采购需求。
(六)在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二个工作日内,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确认。
(七)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关于技术参数或采购需求需要修改的,应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三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九)可派两名纪检监察人员到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场进行监督。
(十)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十一)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的五个工作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的,视为确认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意见,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结果。
(十二)不接受《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结果的,应在接到《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其理由与原因。
(十三)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第十九条
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
(一)拟定委托协议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采购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二)在收到采购需求的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编制,并送采购人确认。
(三)及时向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活动。
(五)按规定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采购小组,并负责外地评审专家的接待及保密工作。
(六)负责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接收、保管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负责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现场的组织、协调、评审专家的管理工作、保密工作。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八)在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报告》送采购人进行确认。
(九)编写《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在采购人确认结果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发布《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十)在《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送达采购人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可根据采购小组的意见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承担在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发生的专家论证费用、评审费用和其他费用。
(十二)负责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活动中的询问和质疑的答复。
第二十条 采购小组的职责
(一)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包括洽谈主要内容、成交价格上限、质量最低保证、服务要求、应变措施等,成交价格上限应低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拟成交价格。采购方案在洽谈前保密。
(二)负责编写《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对《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告》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谈判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三)按委托授权约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配合处理单一来源活动的质疑投诉。第二十一条
论证专家的职责
对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的唯一性等进行论证,并对出具的论证结论负责。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的职责
按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和谈判时的承诺履约。
第五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一)负责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在受理采购人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或批复。
(二)对单一来源采购信息的管理与监督;
(三)对特殊的、大型的、敏感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合同进行重点监督;
(四)督促、监督有关当事人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询、询问和质疑事宜;
(五)对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进行检查;
(六)对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对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活动进行重点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1.如何做好设备采购管理工作 篇十一
一、工作回顾
本人自毕业开始,至2002年底从事电力现场建设施工管理,2002年底到公司南海石化汽电联产项目从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至今已经先后参与南海石化汽电联产项目(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国能射阳生物发电项目(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吉林农安九台生物发电项目、新疆阜康发电厂一期(2×150MW)工程(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蒙古蒙古奥尤陶勒盖铜矿3x150MW燃煤自备电站(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将军帽作业区一期工程15吨级码头及2*5万吨及码头、5万吨级矿泉水项目(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鲁能康保屯垦100.5MW风电场设备采购工作(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
目前正在参与甘肃瓜州干河口2×48MW风电项目设备采购管理工作。
就设备采购管理职责来讲,从采购管理流程来分,采购管理职责包含有以下流程:
招标准备:编制采购计划,资格审查,规范书审查及出版,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编制审查;
招标及澄清:招标文件发放,标前澄清;
开标评标:开标,评标及澄清,推荐及定标,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签订:合同谈判、签订及发放;
合同管理:合同发放,合同款项支付。
与合同支付管理同步进行的工作是设备催交管理,设备付款是设备催交的支持,设备催交的结果是付款计划的基础。
当然,在项目投标时,进行设备材料询价,对投标报价给予支持,也是设备采购管理的一项工作内容。
二、经验总结
从之前工作中,有些心得和粗浅经验,对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希望能有些帮助:
1、EPC总包合同投标报价时,设备询价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设备询价时,如果没有详细的技术参数,可以将项目介绍,项目环境条件等尽可能多的告知设备厂家,并要求厂家在报价时尽量提供准确的报价,可以要求厂家提供一个报价区间,在将来合作时,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这样可以尽可能的规避公司的风险。
设备询价要多询问几家,以便得到更切合实际的报价及多个备选方案,例如在几内亚项目设备询价过程中发现,柴油发电机仅仅有一家报价,进行澄清报价时,厂家态度较为强硬,价格不但不下浮,反而有上升的可能行,于是紧急联系另外一家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报价,经业主确认技术满足需要,为将来项目的执行规避了技术和价格风险。同时经2家报价,设备价格明显下浮。
2、在执行总包合同首先要熟悉合同要求,才能够更快更好的执行合同,否则将欲速则不达,特别是在执行国外承包合同时,更是如此。
不能够拿执行国内采购合同的思路执行涉外项目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的文本格式过于国内话,采用国内通用格式,不利于将EPC合同的要求顺利反映到采购合同中。要在熟悉总包合同基础上,采用涉外采购合同文本进行设备的招标工作。
3、设备招标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不一定能购质优价廉的设备,而采取先开技术标,将技术评审完毕后,由厂家统一再次报价,并开标最为最终报价,也许更有利于选择质优价廉的设备。
4、在阜康项目、农安项目完成了一些设备的现场采购,体会较深的是,公司需要编制一个实用的现场采购程序,赋予项目现场采购职能,并能在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支付采购款。
5、项目设备催交由项目部负责,物资部协助,公司采购的设备付款,以项目的支付计划为准,因为项目比较了解现场实际需要。
6、在对外协调方面,放下做业主的架子,做到面对面的,与外部协作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沟通;
【设备配件采购管理制度】推荐阅读:
设备配件管理07-19
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09-06
煤矿设备配件材料管理考核规定02-08
财务,配件管理09-24
汽车配件仓库管理制度07-17
汽车维修配件管理制度09-21
二级分销商配件管理08-29
办公室配件部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02-15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06-15
设备采购协议范本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