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咨询合同

2024-12-01

德勤咨询合同(共2篇)(共2篇)

1.德勤咨询合同 篇一

德勤,劳动合同

篇一:德勤-海螺人事部工作描述-总揽

人事部工作职责

篇二:德勤财务尽职调查指导手册(适用于:四大、风险投资、PE)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目 录

1概述........................................................................................4 2 公司基本

情况................................................................................4

设立与发展历程

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目标 高管人员调查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3

情况.............................................................................18

行业及竞争概况 采购情况 生产情况 销售情况 技术及研发情况

26

情况...................................................................................27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财务比率分析 与损益有关的项目 与资产状况有关的项目 现金流量 纳税情况 27 28 29 30 33 39 39

1概述

本工作指引作为尽职调查工作的参考性文件,需要根据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调查人员的工作经验进行分析使用。

本工作指引需配合尽职调查相关工作表格一起使用,包括会计科目分析底稿、关联交易及往来统计表、或有事项统计表以及土地房产统计表。2 公司基本情况 设立与发展历程

设立的合法性

取得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资协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其设立程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历史沿革情况

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工商年检等资料,了解其历史沿革情况。股东出资情况

了解公司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是否一致。

关注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以及其亲属在公司的投资、任职情况。

查阅股东出资时验资资料,调查股东的出资是否及时到位、出资方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等情况。

核查股东是否合法拥有出资资产的产权,资产权属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其出资资产的产权过户情况。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应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查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主要股东情况

了解股东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情况。

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调查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篇三:社保公积金

社会保险、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员工参保流程及所需材料(参保单位每月20日前向德勤提供材料)

(一)员工新参或续保:

1、流程: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申报社会保险

2、所需材料:

1)新参保员工:(即,未办理过社保的)

A.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代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B.录用员工登记表(此表由公司提供,员工需填写好个人资料);

C.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三份)

D.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背后写上姓名)。

2)续保员工提供:(即,原先已办理过社保的)

A.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二代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B.录用员工登记表(填写好个人资料);

C.劳动合同原件;

D.失业证原件(合肥市职工曾经失业登记的)

3)合肥市个人参保员工续保:

A.备案花名册复印件(公司提供);

B.接收函(公司提供)

C.劳动保障手册、个人缴费记录存折、社保卡(员工提供)

带齐以上所需材料至参保劳动局办理停保后由公司续保。

4)说明:

若员工是农业户口,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二)员工停保:(参保单位每月20日前向德勤提供次月减员信息)

1、流程:办理退工备案→办理社会保险停缴。

2、所需材料:员工本人无需提供材料。

(三)员工社保转移:(由于安徽省社保政策正在进行调整,目前只能办理合肥本地转移)

1、流程:

A)合肥本地转移: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新单位办理参保。

B)合肥转移至外地:办理社会保险停缴→由接受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函→本人或公司去社保局办理转移

C)外地转移至合肥:在合肥办理参保→由合肥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本人去外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本人提供外地社保机构的养老对账单由公司去办理入账。

二、离职员工办理失业流程及所需材料

1、流程:

失业人员持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政务新区社保局一楼前台办理失业登记后,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领取失业金。

2、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A.劳动合同书原件;

B.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两份);

C.录用人员登记表原件;

D.工作档案(有工作档案的员工需提供)

三、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流程:

A、到公司领取由公司出具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

B、持由公司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如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需提供公积金卡查验);

C、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黄山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2、所需材料

具体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概要》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2、所需材料

具体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要》

诚信 严谨 服务 合作 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以人为本 以客为尊 ——合肥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五、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标准

诚信 严谨 服务 合作 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以人为本 以客为尊 ——合肥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六、社会保障卡

1、社会保障卡内有哪些信息?

主要的信息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2、社会保障卡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保障卡的主要作用是:识别持卡者在劳动保障各项业务中的合法身份,并作为办理劳动保障业务的电子凭证;替代手工完成信息录入,增强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点的读卡设备,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信息。

3、社会保障卡的发行是否影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存折资金的使用

从XX年4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不再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存折,直接划入社会保障卡,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存折上的资金不冻结、不划转,可继续使用。

4、、如何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和结算

到医保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时,凭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的读卡机刷卡,直接用卡上的资金进行结算,若卡上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

5、如何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和结算

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院的读卡机刷卡确认单位或个人已按时足额缴费,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属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直接用卡上的资金进行结算,若卡上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

6、如何凭社会保障卡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结算?

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读卡机上刷卡,直接用卡上的资金进行结算,若卡上资金不足,可用现金支付。

2.德勤咨询合同 篇二

1 合同签订超越时限是部分业主的通病

签订施工合同是招标投标的目标。业主和施工单位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谈判,最终签署书面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确定了业主和施工方在项目建设中应遵守的规则,约成了双方各自应担负的权利和义务,载明了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成为双方履约的重要依据。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赋有法律效力,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等事项进行事前监控的重要文件却没有引起部分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重视。

然而,先开工建设,后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工程比比皆是,甚至工程竣工后才补办施工合同手续。相关业主和施工单位把施工合同单纯视为应付结算挂账的一种非走不可的形式,失去了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约束、规范当事人行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从这里可以看出,本条款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合同是强制性规定。逾越法定期限,拖延签订施工合同时间,首先违背了《招标投标法》。此外,招标文件由业主委托招标机构编写,并代理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是由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这种时间与空间上的错位往往造成招标代理机构和业主之间在合同条文理解上的不一致,以至于出现施工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不一致。而施工合同与招标投标文件失去重合,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等要求的不一致。这样,不仅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失去意义,而且给业主或施工单位对整个工程建设管理埋下诸多隐患。我们在工程结算审查时所遇到的大量不按合同约定编制结算资料或高报、重计、错计结算金额等问题,均源于此。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此可见,超出《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时限,迟缓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非同小可,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

2 缺乏合同管理意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弊端

建筑工程复杂程度大,施工时间长,技术含量高,预料之外的地质、地貌、施工条件以及外部干扰等情况变化多。加之,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希望最大限度地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这样,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或者经济纠纷,这是极为正常的。而要想妥善地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就必须依靠严格规范、条款完备、表达清晰、严谨准确、工程建设的各方权利、义务对等的施工合同。严格地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几乎均与施工合同有关。因此,必须把施工合同管理看作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没有良好的合同管理,就不会有良好的工程项目管理。目前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应注意和解决以下问题:

1)具有工程特点的专用条款内容欠详细。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合同条文粗略简单,甚至出现遗漏,是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有的是在合同签订时马虎随意,其表现是条款文字不严谨、规格型号不准确、时间数量不明确;有的是合同签订人很少,从整个工程结算的角度进行周密思考,其表现是合同条款不完善、事实表述不详尽、后果预料不周全等。凡是含糊不清、模棱两可或应列出而未列出的条款,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造成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各自不同的理解。因此,当施工过程或工程结算遇到问题时,无法从施工合同中找到确切或者适用的条款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以致争议洽商、现场签证和结算资料补办等情况屡屡发生。

2)专用条款格式化。当《施工合同范本》中的通用条款不能满足工程千变万化的特殊要求时,在施工合同中必须另列专用条款加以补充规定。无论是以单位工程或是以项目工程招标形式中标的工程,都必须针对各个单位工程的特征和预料中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会出现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材料调差、工程量调整以及违规、违约运作等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控制措施。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尽管项目工程千差万别,但各个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却基本雷同。尽管列了专用条款,但对合同标的特征缺乏具体、细致、明确并有针对性的规定,仍然是千篇一律,格式化现象突出。这样,对参于工程建设的各方起不到积极的制约作用,导致工程工期、造价管理的被动。

3)合同履行不严格。施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任何一方如果不严格履行,势必带来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的后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签订后不再去仔细研究其主要条款,不向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更不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至于产生违约现象或经济纠纷。

所有工程纠纷都是合同的纠纷,而合同纠纷的核心内容是工程造价的纠纷。为了节约投资,便于管理,加快项目工程的建设速度,必须牢固树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3 强化合同草签关是造价控制的保证

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综合、全面、高层次的管理。尤其在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中,业主和施工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其实就是对双方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比较。一份高质量的施工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保证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笔者认为:

首先,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任何草签把关的“糊涂”,势必带来事中履行和事后结算的“麻烦”。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方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都必须增强合同管理意识、造价控制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并力求提高专业知识、合同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在施工合同草拟时,就要避免内容描述不详细、专用条款不严谨、措辞表达不清楚等问题的发生。

其次,合同条款既要详尽、清楚、完整地表达工程项目要实现的目标,又要维护施工方所要追求的经济利益;既要符合相关标准、惯例的要求,又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殊性满足解决具体问题的需要。因此,在酝酿签订施工合同时,就要提前熟悉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管理规定,审阅项目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勘探资料,进行市场调查和设备询价,研究项目特点和其对业主、施工方经济利益的影响等等。通过一系列事前的准备工作,使所要签订的施工合同有依据可凭、有标准可循、有法律可支撑,能应对未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变化。

再次,草拟好的施工合同在未正式签订之前进行审查把关非常重要。随着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进一步推行,对施工合同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如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工程量和价格调整等重要内容,以及应对施工过程中种种变化的专用条款、制约措施,在施工合同签订时一旦考虑不周而形成不合理条款,便无法更改。还有,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答疑、补遗、询标记要和相关协议等等,都会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都需要明确规定。某一方当事人倘若大意疏忽,极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蒙受损失。故此,应逐步提倡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由相关部门对合同的程序性、严密性和完备性进行事前审查把关。

4 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组织等诸多方面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着众多的风险因素。为了有效避免各种风险问题的发生,业主和施工方必须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规范、完整、合理的施工合同。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招标人工程项目各项主要指标的如期实现,又能使中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得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而在利益共赢、风险共担的良好环境下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摘要:根据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现状,从造价咨询角度探讨分析了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关键点,指出作为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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