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印章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篇一
合同公证中印章的审查
对合同文本进行公证是公证机构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业务范围之一。通过办理公证,不仅有效防范和减化了合同各方当事人的风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更为合同切实履行、为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公证人员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确认时,往往忽略了合同中印章的重要性。司法实践中却经常出现合同因为漏盖、假盖、借盖印章而导致合同纠纷甚至合同无效的案例。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对合同中的印章有一定的认识和足够的注意。当然印章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笔者在此仅对涉及公证的印章问题进行粗浅的阐述,以期抛砖引玉。
合同中的印章问题
合同中的印章问题一般分为印章种类问题、印章刻制问题和印章使用问题。但笔者以为印章刻制问题应归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与本文的`主旨无关,故暂此略去。
(一)印章种类问题
印章种类问题是指因印章种类的效力不同所引起的合同纠纷问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如在法人签署处加盖法人职能部门章、在抵押合同中加盖财务专用章等实例。如果此时,合同当事人没有敏感性,将对此种合同的成立与否及效力如何产生不良的影响。
在此,笔者对在公证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印章种类及效力进行简单概括:(1)法人印章,即刻有法人法定名称(与工商登记一致)且代表法人的印章。不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或社团法人都拥有一枚法人印章(大多为圆形)。在正常情形下,法人印章的出现,无疑代表着相应法人的出现,也就是说,法人印章全方位代表法人。(2)法人分支机构章,即刻有法定名称且刻明分支机构名称的印章。这类印章不能代表法人,它仅代表法人分支机构,当然此类印章仍需经管理机关的登记。即使在以后合同里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也仅是因管理不严承担过错责任而与印章问题没有任何关系。(3)法人专用章,即刻有法人法定名称且刻明某项事项专用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它只能在特定的方面或特定的范围内代表法人而不能全方位地代表法人。#!$法人职能部门印章,即刻有法人法定名称并刻明职能部门名称的印章。值得指出的是,该印章与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并非同一概念,对于这点,公证人员尤其要提高警惕。(4)法定代表人印章(私人印章)。一般情况下,某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出现在该法人所订立的合同上,它就代表着该法人,但若出现在与法人无关的场合,则该印章仅代表自然人自己。
(二)印章使用问题
笔者在进行合同文本公证时,经常遇见关于印章使用的各种问题。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印章使用应注意如下几种问题:(1)当盖不盖。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必须有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进行签名、盖章,而没有加盖印章则极易产生合同纠纷。例如笔者在进行某银行贷款抵押合同公证业务时,发现抵押人所持有的原抵押物的出售合同没有加盖出卖方的印章,这将直接导致银行贷款抵押合同公证很难进行下去。(2)盖而不当,即虽然合同上加盖印章,但种类并不符合要求。对此种情况,笔者以为,虽然盖错了印章,但合同各方当事人也算作了一定的意思表示,只要各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合同仍应该依法履行。(3)当而不全,即合同上存在必须盖章确认的特殊条款,但并没有所有的当事人都盖章确认。(4)全而无权,即合同上加盖的印章是齐全的,但加盖印章的人却是无权加盖者。这种情形是公证人员重点审查的范围,要杜绝无权代理
[1][2][3]
2.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篇二
一、木。
木曰曲直, 好华美, 风雅, 有生机。印章管理的“木”性要求:一是要保管好印章。要指派专人掌管印章, 责任到人, 落实安全存放地点, 避免多人掌握印章存放地钥匙。当印章保管人不在或更换时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学校部门领导要对用印工作不时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及时维护好印章。印章如果模糊不清晰, 应用于文件之上将会对学校的权威和形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 对印章要定时清洗维护;学校和内设机构印章因年久磨损要及时更换, 以保持印章的“华美风雅”的形象。三是盖印规范。用印时要按“骑年盖月”的要求清晰端正地盖出印章, 同时避免油墨使用过多或过少的现象发生。
二、火。
火曰炎上。热情、热烈, 性情急躁;火是苦味, 与苦对应。印章管理的“火”性要求:一是对待申请用印的师生态度要热情。工作态度决定工作作风。师生员工与办公室接触最直接的机会就是申请用印。执印人对师生的态度直接代表着部门的形象。二是高效的办事效率。在实际工作中, 常常会发生师生申请用印, 执印人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盖印, 导致师生对部门产生“门难进、脸难看”的衙门印象。高效的办事效率意味着只要程序正当, 就应予以用印。三是要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用印工作要求节假日也应有人执印, 有时遇到紧急事情, 晚上也要用印, 因此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具有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风。
三、金。
金曰从革。性情刚强, 事事顺理, 顺从不违。《白虎通义·五行》:“金之为言, 禁也。”印章管理的“金”性要求:印章要按照制度和程序来实现管理。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 对本校自身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使用、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制度, 以规范个人的行为。其次, 严格用印的审批程序。对用印审批实行逐级审批责任制, 并做好详细的用印登记, 以明确责任, 保证用印安全。第三, 用印人要敢于坚持原则,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对超越权限范围、不合规范、手续不全的用印申请坚决不予用印, 不在空白凭证上用印, 杜绝“关系用印”“人情用印”。第四, 对私刻印章等违反印章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 以维护印章的严肃性。
四、水。
水曰润下。性质柔顺、观察事物详细、善理事务。印章管理的“水”性要求:一是要认真审核用印申请。现在高校为方便师生, 都制作了用印申请表, 师生员工需要盖章时只要填写申请表经审批后便可以到办公室用印了。执印人在用印时要从用印申请表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 审批程序是否完成, 用印申请表与用印材料、用印份数是否一致, 是否有夹带其他无关用印材料等方面仔细审核用印申请表和用印资料。二是对因程序不完备、不合规范、手续不全等不能用印的申请要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并指导当事人如何修改补充完备相关内容和程序手续, 取得师生对印章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土。
3.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篇三
【摘 要】本文概述了水利施工企业印章使用状况,分析了水利施工企业印章管理面临的问题和诉讼风险,从印章管理立法和单位管理两方面分别提出建议:提高印章管理立法层次,严刑峻法威慑印章违法行为;法律背书印章信用;技术确保印章防伪;施工企业内部加强印章管理、印章刻制、使用等意识。
【关键词】印章管理;诉讼风险;建议
0.前言
随着承揽业务的扩展,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使用印章的次数愈加密集,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诉讼风险的发生,例如比较容易产生表见代理、连带责任等等的法律后果,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制订严格的规则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去防范诉讼风险的发生。
1.水利施工企业印章使用状况
1.1印章使用密集,种类繁多
除了党委、工会、纪委、团委、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印章外,对外经济交往中使用的主要有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分支机构(临时机构)印章等,各类印章少则几百枚,多则上千枚。施工项目规模大、周期长,招投标活动频繁,项目地域分布广、涉及主体多、环節多,印章使用频率高、损耗大、刻制成本高。
1.2公章使用应接不暇
企业只能拥有一枚公章,项目承揽、施工相关主体在往来文书中只认可公章的效力,多项目多地域同时投标或者施工,一枚公章无法满足现实需要。严格公章管理、只刻制一枚备案公章,则导致公章无法周转、影响经营活动、增加管理成本;放松公章管理,刻制多枚公章则无法备案,陷入使用“黑公章 的漩涡,并且可能造成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导致企业风险失控。
1.3临时机构印章管理难度加大
水利施工企业集团因施工的需要设置了大量项目部等临时机构,临时机构是变动的、非常设的,项目结束时随即解散,根据惯例临时机构不进行工商登记,施工企业基于管理的需要刻制并启用临时机构印章。临时机构是施工企业基层生产中心、成本中心。对外产生大量的经济往来,临时机构印章被大量频繁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施工企业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刻制临时机构印章。可是,部分省市公安机关公章审批办理指南要求,企业刻制冠具体名称的项目部公章,应持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隶属企业介绍信。未经登记为分支机构的项目部无法刻制印章,水利施工企业被迫使用大量未经批准刻制的项目部印章。
2.水利施工企业印章管理存在的诉讼风险
2.1制度不健全
一是对印章的刻制、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重视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的审批和备案程序,忽视分支机构印章、临时机构印章、部门印章的刻制审批和备案程序;二是重视印章使用的领导审批程序、忽视印章使用的法律审核把关程序;三是对各类印章的性质和使用范围界定不清。
2.2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为了满足众多项目不同地域同日寸投标的需要,存在多枚公章同时使用问题;二是任意制发临时机构印章,重启用、轻回收,临时机构印蕈使用存在法律效力瑕疵;三是忽视临时机构印章监管或者根本就没有监管;四是印章保管不当,致使相关人员得以偷盖、盗用印章;五是滥用印章,不分文件资料性质与需求,不分印章的种类和用途,随意滥盖、多盖印章。
2.3他人伪造企业印章情况频发
企业印章非常容易被伪造,不法分子伪造印章成本低廉、行为隐秘。虽然伪造企业印章被界定为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直对印章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但是由于巨大的利益驱使,伪造印章犯罪屡禁不止,伪造、私刻的印章在社会生活中大行其道,拨打大城市随处可见的刻章办证非法广告中的电话,轻而易举就能获得所需要的印章。他人可能使用伪造的印章套取银行贷款、进行合同诈骗等活动,导致企业直接产生经济损失或者无端陷入诉讼纠纷。
3.规范水利施工企业印章管理的建议
3.1对我国印章管理立法的建议
(1)提高印章管理立法层级,严刑峻法威慑印章违法行为。一是建议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法》,对印章刻制行业违法行为设置零容忍、高成本的规范。二是修改《刑法》第二百十条,提高涉及企业印章犯罪行为的刑罚力度,具体可以提高主刑刑期,增加罚金、没收财产附加刑;扩大涉及企业印章犯罪构成,变造印章、买卖伪造的印章、使用伪造的印章、盗用企业印章行为必须入罪;增加单位作为涉及印章犯罪的主体。
(2)法律背书印章信用,技术确保印章防伪。一是立法形成印章强制备案制度,明确未经备案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授权公安机关为印章的法定备案机关,明确印章防伪为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限时完成,实现全国联网并对现有单位印章全覆盖。为社会提供免费印章查询、验证服务;三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经营需要,允许刻制多枚公章并同时进行备案,允许刻制分支机构、临时机构印章并进行备案;四是立法确定印章行业为法定独家微利垄断行业,提高印章刻制行业的准入门槛,形成全国联网的营业网络;五是实现印章备案和电子签名的无缝对接。
3.2对水利施工企业内部印章管理的建议
(1)强化印章管理意识。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印章诉讼风险专项培训,充分认识企业印章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印章管理失控即法律风险失控意识,宁愿增加印章管理成本,也不能忽视印章管理风险。
(2)对印章刻制的建议。一是严格备案、重视防伪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才能刻制,刻制中进行通过印章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刻制后印模还要报工商行政机关备案。二是严格控制印章刻制数量,经济活动紧紧围绕三种经工商备案印章(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进行,其他印章尽量不刻制或者少刻制,部门印章、临时机构印章一律不准对外签订经济往来性质的文书。
(3)对印章使用的建议。一是确立经济往来事项盖章的同时必须经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原则,杜绝盖章时没有授权代表人签字、未注明使用日期的情况。二是必须严格审查往来文书中对方单位印迹,防范对方在往来文书中使用未经备案印章。三是确立印章少用原则,非经济往来事项,能不使用印章则尽量不使用印章。
(4)对临时机构印章管理的建议。严格管控临时机构印章,临时机构印章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方能刻制,每个临时机构只能刻制一枚印章,若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许可,应当刻制防伪印章并进行备案,所有临时机构印章启用前必须经企业印章管理部门统一登记备案留存印模,并在印章启用文件中结合企业对项目经理的授权明确印章的使用范围。临时机构印章用于签订合同等经济往来事项必须经项目经理书面同意,企业法律顾问严格审查合同后方可用印。印章管理问题与社会诚信息息相关,确实防范施工企业集团印章管理法律风险,离不开印章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又要求企业强化印章管理法律意识,以高标准贯彻印章刻制备案和防伪标准,科学制定企业印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印章管理法律风险。 [科]
【参考文献】
[1]李慧冉.把握建筑施工企业特点加强风险辨识与控制.土木建筑学术文库,2010,14.
[2]于力.人大代表呼吁加快推广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长沙晚报,2007.03.15.
[3]邓学军.假印章PK真印章标准印章推广面临困局.燕赵都市报,2009.11.10.
[4]韩莉,冉文龙.加强印章管理防范各种风险.中国医学创新,2008.12.5.
[5]李华阜,陆丽梅.关于企业内部印章效力问题的探讨,2009.10.08.
4.印章管理制度 篇四
证照、印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公司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及使用,特制定本工作规范。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保管; 公司各类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的使用。
第三章 名词解释
证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
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
介绍信:派人到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了解情况或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时用的函件,用以介绍身份以及联系接洽事宜。
第四章 管 理
第一条 证照
一、保管: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认证、专利证书等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综合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
(一)证照资料原件如需携带外出,外借人员必须填写《证照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
(二)外借证照资料原件使用完成后,借用人员须立即将证照原件归还至管理员处,双方同时在《证照借用申请单》如实填写归还情况并签字确认;
(三)使用证照资料复印件时,应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四)使用需加盖公章的证照资料复印件,应按照印章使用审批流程要求,完成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同时填写《证照复印件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签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盖“再次复印无效”印章;
三、各类证照的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税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办理各种证照的年检、变更、更换等工作,保证公司经营主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印章
一、刻制:
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印章刻制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完成相关签批手续后才可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二、保管:
(一)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法人印鉴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三)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负责保管;
(四)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
(五)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六)各类印章应保管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转交或委托他人代保管;如遇指定管理人员休假或特殊情况外出需移交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管理。移交时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在第三人见证交换的情况下完成交接工作,不得私自转交;
(七)各类印章如遗失或被盗,除事发后立刻上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及印章备案管理机关报案,并立即依法办理印章作废的各项手续。
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一)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用印文件及资料须按使用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总裁审核,总裁签字审批;
(二)签批后用印部门经办人员将《用印登记表》原件及需加盖印章的文件资料一并交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后用印;
(三)已完成并通过审批流程需要用印的各类合同类文件,应将完成签批手续的《合同审批单》连同需用印合同一并交印章管理员处用印。同时提交《合同审批单》复印件一份交印章管理员存档备查。(合同审批单原件与一份用印后的合同原件交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查);
(四)用印完成后,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用印登记表》上如实填写该次用印情况;
(五)未经总裁签字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需在空白纸张、页面/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的,申请用印部门必须如实填写《用印登记表》最终经总裁签批后管理员方可用印;
(六)未按规定完成印章使用签批手续的合同、文件、资料等,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用印;
(七)除特殊情况外,公章、合同专用章不得外借。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经副总裁和总裁同时签批同意后方可外借。携带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使用时,由保管人员及用印部门指派专人同时在场,由保管人按公司审批要求盖印,确保专项使用;
(八)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违规使用印章,一经发现,除与相关人员一起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外,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更换和销毁:
印章如有损坏需更换或依法需进行销毁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需经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意,方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和销毁;发票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职能部门章需经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和销毁。第三条 介绍信
一、印制:公司介绍信统一由综合部印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介绍信;
二、保管:介绍信由综合行政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使用:
(一)介绍信在使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介绍信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前,必须填写《介绍信使用登记表》经介绍信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能开具;
(二)介绍信一式二份(使用联和存根联),介绍信管理员在开具介绍信时必须将介绍信的内容明确具体的填写,使用联与存根联内容必须一致。同时使用联上必须注明。
(三)介绍信使用记录及申请表单原件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存档备查。第四条 归档
证照资料、印章、介绍信管理人员定期()将相关申请单原件/存根联统一移交公司综合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处,完成书面交接工作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综合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签发后执行。
签 发 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附件:
1、《证照借用申请单》 2、2、《证照复印件借用申请单》
3、《印章刻制申请单》
4、《用印登记表》
5、《印章借用申请单》
6、《介绍信》
5.印章管理制度 篇五
1.内容概略
本制度规定了印鉴管理的管理内容、用印的职责权限及检查考核。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所有印章使用及管理。
3.管理责任
公司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管理内容
4.1用印范围
4.1.1以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
4.1.2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下发的文件、报表、对外联系工作的证明文件等;
4.1.3员工有效证件的办理;
4.1.4其他需要使用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
4.2印章刻制与销毁
4.2.1在刻制印章前,先到办公室开具证明,刻章选取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刻章机构,并指定专人办理;
4.2.2新印章启用前应先在办公室保管的印模册上盖上新印模,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启用,注明启用时间,然后下发通知,同时收回旧章,查看印模册上是否留有旧章印模,若没有或已不清楚,补盖印模,注明作废日期。收回的旧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
4.3印章的使用程序
4.3.1使用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主任监督。
4.3.2加盖印章前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用印时间、部门、用印人、批准人签字与用印事项等;有总经理签字的文件盖章时,可以不再登记。
4.3.3在紧急情况下或总经理不在时,可以经得总经理口头允许后盖章,待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手续。
4.3.4印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公司,特殊情况需带离公司的,印章不得离身,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注明带离时间,交还印章时填写实际返还时间。
4.3.5工作需要使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盖章信笺的,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的备注一栏注明原因,如果空白介绍信或信笺未用,要及时退回。
4.4印章保管人员职责要求
4.4.1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印章和印模均由办公室保管,并锁入保险柜内,没有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保管人(包括其他将公章拿用的人员)对北京中瑞百成会展有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4.4.2用印人加盖印章时,不可交他人代盖。
4.4.3印刷文件用印模时,保管人员应到场监督。
4.4.4印章保管人员在离岗时,检查存放印章、印模的柜子是否锁好,保证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绝对安全。
5.附件
6.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党支部章、工会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部门)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综合办指定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办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办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分公司的各类文件、通知、报表等公务性文件,由综合办按要求用印。其它用印事宜(如介绍信、协议、证 明、函件等)须到综合办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核准,还需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分管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财务科长监印。
6.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书记保管,分管党务书记监印;工会印章由工会书记指定专人保管,工会书记监印;
7.其他职能部门印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8.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办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介绍信的使用
一、介绍信书写字迹清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存根要妥善保管。
7.证照印章管理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证照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证照管理
(一)职责与范围
1、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的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证照统一管理。
2、行政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所有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
(二)证照管理
1、证照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及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交由行政部保管,证照的移交由行政部负责人监督并填写移交记录,证照交接完成后,行政部证照使用专管员及时建档登记。
2、建档登记项目包括证照名称、编号、颁发部门、数量、登记日期、启用时间、有效期限、年审年检情况等。
3、建立证照目录表备案,并对公司证照实行动态信息进行更新管理。
(三)证照使用
1、行政部负责将各类证照录入《证照登记表》并进行统一管理。
2、行政部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总经办报告,并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3、各部门如需使用公司证照,以邮件形式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总经办批准,方可携带外出,使用完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交回,证照专管员应在登记表上注明交回时间并签字。
4、各类证照未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二、印章管理
(一)印章的分类、刻制和启用
1、印章的分类:
(1)公司公章(包括项目公司);
(2)各类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3)专用私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私章;(4)部门印章;
2、印章的刻制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并遵循先进、适用的原则。印章的刻制由申请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刻制新印章,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刻制。
3、刻制好的印章在启用前,由行政部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然后由行政部发启用通知,通知中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公司、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二)印章保管
1、公司印章、专用章、专用私章由行政部责保管,各部门印章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2、公司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由他人代管,若因事请假,应由保管人向行政部负责人请示指定专人代管。
(三)印章的审批和核对
1、印章的使用要十分审慎,必须每次使用都履行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所有涉及公司信息发布、对外政策,权利义务的文件需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盖章。
2、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应由办事人与行政部负责人沟通并说明情况,在征得同意后,办理用印手续,但须在事后2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进行审阅、了解用印内容,经核对无误办理用印登记手续后方可用印,同时应将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留档备案,确实没有留存资料的,要详细登记用印情况。
4、原则上,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但因业务要求,需要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带出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的特别批准;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此类凭证要逐页编号,装订成册,并须有存根。
(四)印章使用规范
1、用印时,用印位置准确、恰当,印迹端正清晰,印章名称与用印落款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2、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3、对外签署的合同、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4、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使用印章
5、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不得使用印章。
6、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不得使用印章。
三、证照印章外带规定
证照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并说明外带事项,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与用印部门各派至少一名人员共同外出使用。
四、证照印章归档管理
(一)证照、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印、合同专用印等相关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证照印章审批单作为使用凭据由行政部留存,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相关档案整理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二)《证照/印章使用登记表》及各证照印章的启用及停用文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归档并保存,以备公司查阅。
五、证照印章的遗失和报废
(一)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证照印章,如有遗失,保管人应及时将遗失情况说明资料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
(二)公司证照印章发生遗失时,应在报刊上刊登挂失声明(注明起止日期和作废日期),同时进行证照、印章的补办。
(三)公司部门证照印章发生遗失时,应正式发文告知合作单位(注明起止日期和作废日期)。
(四)有下列情况时,印章须停用并报废:机构名称、图样改变; 印章使用损坏。
(五)印章永久停用需报废时,由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报废审批表》,呈行政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核后,由行政部负责人和两名以上员工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印章进行销毁。
六、法律责任
(一)在证照、印章管理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处以500-2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及更换印章,未经批准、未经公司行政部负责刻制及更换的印章,不发生效力。
8.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对学校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保证印章的法律性、权威性,维护学校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除学校行政印章、党委印章、工会印章由上级部门颁发,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时,须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持学校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代表学校或部门的印章。
二、印章的启用
各部门刻制的印章在开始生效使用前,必须持印章到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行文公布印章正式启用的日期和印模,并建立档案。
三、印章的管理
学校和各部门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学校办公室建立印章管理登记册。印章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各种印章一律专柜存放,不得随意置于桌面或其他不安全的地方,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防止印章被滥用、盗用。不得私自带印章外出,更不得转借他人,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方可带出,一旦发现丢失,须当日报告学校办公室。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后果,管理人员要负一切责任。
四、印章的使用
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谨慎从事,每次用印都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用印前,要仔细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对一些涉及重大问题的事项,如出具介绍信、证明信材料等用印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每次用印时要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及留存材料等项目。用印登记薄要立档存查。
(三)用印时要力求用力均匀,印字要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报表,必须加盖印章。学校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在落款处和公函的骑缝线上分别盖章。凡在落款处加盖印章要端正在成文日期上方,并要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4—7个字,若没有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四)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带出在外使用。特殊情况须在外使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作好登记,以备存查。使用时,印章不能脱离管理人员的监督,否则所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印章管理人员负责。
(五)印章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在空白证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六)学校及部门的所有印章均不得做经济担保或其他担保,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有关责任人承担。
五、印章的变更、停用
9.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篇九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总公司、分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停用以及作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用印的定义 用印分为法律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两类,法律性文件是指公司签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
1、各级各类商务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产品确认单等;
2、课题申请书,结题报告;
3、汇报材料;
4、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2合同章/财务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2.3法人章 刻有公司负责人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4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或部门内部使用的印章,包括。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公司领导签批。
3.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与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经办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总经办主任签字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
其它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全资/合资分公司增加印章须报公司总经办备案。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经办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3丢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总经办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经办、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确认后,总经办根据实际情况并同时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分公司印章发生此类情形,应在办理重新刻制之前向总经办请示,完成后向总经办汇报。
3.4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在印章废止后的2日内将印章交总经办处理。除特别需要,由总经办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三年期满在征得原使用部门的意见后再行处理。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总经办进行登记。总经办应对每个印章印模原件建立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5.印章的管理使用细则 5.1 印章管理
公司印章由总经办独立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执行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及全资/合资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资/合资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并负直接责任。总经理人名章的用印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由总公司财务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5.2 用印申请类别(公章、合同章)
用印分类说明
类型 子类
解释说明
各部门原有的业务开展与合作续签的合同协议用印可以直接申请合同用印;合同用印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公章用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员工个人证明 用章)
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市场预期及项目合作收入进行预估和可行性分析。各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投标时所需公章用印申请。
财务部门对相关函、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证明等公章用印的申请。申请。
科技发展部对关于国家课题项目相关报告、资料使用公章用印的申请。品牌推广宣传方面需公章用印的申请。涉及员工个人事宜相关证明公章用印的申请。
各部门涉及到类似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公章用印的。填写纸质用印申请单 填写发文文件会签单
业务合作,新项目开展,需在用印申请的备注中进行合作内容简要说明,并
人力资源部对离职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补缴、介绍信等人力相关公章用印类 品牌宣传用章
印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
5.3用印申请流程(公章、合同章)
类型 子类 业务投标 财务用章 人力用章 国家课题项目申报用章
公章类用印
员工个人证明 其他(包括邀请函、调查表、申请书、证书、聘书等用章)介绍信、文件借阅用印 发文类用印 品牌宣传用章
所属审批流
申请人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
规则
审批人
总监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 部门经理 总经办主任
金额<100,000 100,000<=金额
总监——>总经办主任
部门经理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 经理 合同用印
总监——>财务经理——>法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
5.4 用印使用登记
《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表格项目,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5 用印使用要求
印章使用要慎重、安全、准确;不按规定程序,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使用印章;对不让看内容的信件、材料或空白信函、表格,拒绝用印;用印登记内容和用印项目必须一致。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6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总经办进行管理。5.7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利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所有使用情况必须在用印前登记记录。
5.8公司印章的使用权限在公司总经办内,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特殊情况需填写《印章借出申请表》由部门总监签字后申请方可借走。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外借部门承担。
5.9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主管领导书面批准,总经办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程序:
每枚印章使用前,需经办人在OA系统中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提交《用印申请单》。在提交申请时,如此用印需要通报决支撑,请在申请时直接关联通报决,并上传用印文件。申请完毕后需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本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执《用印申请单》,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在用印时,需在系统中打印出审核通过的《用印申请单》(有通报决支撑的需打印通报决)以及与系统中附件一致的用印文件,交至用印人员处用印。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需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用印申请单》归档保存。
7.使用范围及权限:见附表 8.罚则
8.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10.附件
总经理:
10.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董事长批准,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或子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五条 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第六条 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条 违纪处理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第八条 附则
11.小学印章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二条、财务印章包括财务印鉴(由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报账员章、出纳员章组成)。
第三条、财务印章的管理应遵循“专职专管,相互牵制,监督使用”的原则。
(一)财务专用章由保账员保管;法人代表章由财务负责人或出纳员保管。
(二)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任何时间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三)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保账员不得保管收款收据。
(四)保管印鉴的保账员、出纳员因事请假,不得将印鉴章转交给对方;也不得同时转交给第三方的同一人。
(五)印鉴转交须经领导批准,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六)印鉴保管人员应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印鉴的交接必须进行登记,交接人必须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
(七)印鉴保管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保管印鉴,印鉴使用完后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
(八)印鉴保管人员加盖印鉴章时,必须认真审查支付款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九)印鉴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鉴,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鉴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四条、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批准程序使用:
(一)加盖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必须要有相关领导签字,并应对所加盖的支票的编号进行登记备案。
(二)财务印鉴的法人章只能用于与学校财务相关的业务,不能用于办理与财务无关的其他业务。
(三)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稿纸、白纸上盖财务印章。
(四)财务印章的保管者,对加盖印章的内容要认真审查并负责;印章保管者有权对不合规定的、不规范的业务拒绝加盖印章。
(五)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金额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已停用的财务印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并对已加盖原印章尚未使用的票据p发票等做作废处理,并按规定渠道缴回核销。
12.机关印章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加强机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审批手续,维护机关印章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本制度所称机关印章是指镇委、镇政府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机关印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按规使用。
2、各部门及有关业务印章、镇属单位印章等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管理和使用。
3、分管机关的领导为机关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印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用印的审批
1、加盖机关印章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经下列相关领导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启用机关印章。违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加盖机关印章,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1)镇党委印章使用由镇委书记批准;(2)镇政府印章使用由镇长批准;
(3)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印章须经镇委、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需要以党政综合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或其它重要用印还需同时报镇委书记(镇长)批准。
三、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根据授权使用机关印章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用印内容。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2、使用机关印章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查,并由用印人签字。登记内容主要有:用印单位、报送单位、用印材料名称、份数、审批领导、经办人、用印人、用印日期及其它特殊情况说明。如使用机关印章无登记的,一切后果由管理印章的人员承担。
3、机关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用印要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加盖,或由印章管理人员监督进行。
若需在外使用印章的,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由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带印外出。如机关印章管理人员不便带印外出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并办理机关印章外借手续后,机关印章管理人员可以将机关印章交付给指定人员。
机关印章在外使用完毕后,外带人员必须及时将印章归还办公室。
在外印制较大数量公文,需要使用印模的,必须按使用机关印章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在印模使用完毕后,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销毁。
四、其他事项
1、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发现私自用印、越权用印或非法用印的,或因不按规定用印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机关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
3、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空白纸上加盖机关印章。
【合同印章管理制度】推荐阅读: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09-29
商会印章管理制度12-12
20240822公司印章制度06-19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11-10
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09-19
某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26
印章管理实施细则07-11
企业印章管理办法07-19
检验印章管理办法09-05
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