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2025-01-29

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3篇)

1.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

XXX加油站

二〇一三年度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制定本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工作场所的改善计划与实施方案 1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对制度运行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1)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上半年安排有职业危害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下半年安排有职业健康评价资质的单位对加油站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根据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按时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防寒服、防静电防砸耐油鞋等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正确使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女工保护

(1)不安排女工到职业禁忌岗位。

(2)对孕期、哺乳期的女工特殊照顾,不让其从事对其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工作。

二、职业健康体检计划与实施方案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年初公司统一组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年终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存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

每季度组织一次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法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知识,提高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四、资金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不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对各防治措施资金预算如下,资金由财务部门组织落实:

五、其他职业健康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加油站负责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工作。

公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二

1 企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

1.1 概况

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置、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的合格率分别为78.2%和59.9%, 国有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格率达80%以上[2]。西山煤电集团为全国最大的焦煤基地, 在职职工8万多人, 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集团设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下设8个科室:业务管理科、健康监护科、监测科、评价科、检验科 、质量控制科、综合科、门诊部 (体检中心) ;职工66名:其中高级职称8人, 中级职称28人, 初级职称29人, 无职称1人。2003取得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两项执业资质, 实验室经过了山西省计量资质认证, 已经做好准备争取取得“新改扩建项目评价”和“职业病诊断”两项资质。现承担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新改扩建项目评价和职业病管理工作。

1.1.1 业务管理科

负责各种内外业务工作的联系和安排;负责制订集团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考核办法;对集团二级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职业病人进行管理, 安排职业病人治疗和疗养。

1.1.2 职业健康监护科

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职工健康信息网。

1.1.3 监测科

负责对集团测尘人员的培训工作, 收集分析各单位提供的粉尘监测数据;对产生有毒有害的矿 (厂) 设定监测点和确定监测频率;对地面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进行监测。

1.1.4 评价科

熟悉作业场所环境和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监测科的监测数据进行卫生学评价, 提出改进意见;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措施;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1.1.5 检验科

根据样品送检项目要求, 进行临床医学和卫生学检验。

1.1.6 质量控制科

制订确实可行的内部审核计划, 规范样品采样送检和报告程序;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 要求和监督业务科室在体检、采样、检测、评价工作过程和结果符合规范。

1.1.7 综合科

制定内部考核标准, 逐级签订责任书, 建立责任追究制, 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后勤无责任事故;负责单位的行政、后勤、财务工作。

1.1.8 体检中心

实施各种体检任务;负责职业病诊断工作。

1.2 组建职业病防治网络

集团职业病防治所, 全面负责集团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各二级单位卫生科 (所) 有专职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人员,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组织协调工作。

1.3 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各通风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所分工负责监测, 通风部门负责矿井日常粉尘检测, 粉尘浓度每月检测2次, 结果报集团职业病防治所;集团职业病防治所监测科每年对井下粉尘抽检1次, 地面有毒有害监测点每季监测1次。

1.4 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规范健康监护工作, 建立健全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上岗前, 体检合格人员, 经过岗前培训, 劳资部门安排上岗。在岗期间, 接触粉尘的职工每2年体检1次;接触燥声、毒物职工、职业病人和尘肺观察期职工每年体检1次。明确规定劳资部门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岗前检查代替定期在岗职业健康检查, 也不得以在岗定期检查代替离岗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一律不准上岗。

1.5 落实“三同时”

要防制职业病危害, 扼制职业病的发病势头, 必须从源头上落实建设项目卫生审批的长效机制。现在计划部门在项目的立项、设计到验收都没有卫生部门参加, 建设项目可以不经过卫生部门审批[3]。现在我们要求集团计划处在审核二级单位新改扩建项目计划时, 必须有职业病防治所参加, 确定是否进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危害因素, 保障“三同时”的落实。

1.6 强化职业卫生防护

集团投巨资购进先进的生产设备, 改进生产工艺, 提高生产效率, 减少接尘人数。用安措资金和福利资金, 改造防尘、防燥、防毒设施, 选购设备必须具有防尘、防燥、防毒功能, 规范劳保物品供应, 对接触有害因素的人员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配备了3M防尘口罩和防噪音耳塞耳罩, 配发有耐酸手套、耐酸衣和防护眼镜等

1.7 警示和告示制

各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 严格在合同书中注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在显要位置设立了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 公示监测结果;在作业场所设立了各种警示标识;同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受检人。

1.8 职业危害事故处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中毒事故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

1.9 配合卫生监督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已有5年。期间, 集团职业病防治所通过各种渠道宣传, 举办各种形式培训班, 同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通过边普法边执法, 督促企业知法守法, 使集团各级领导认识到进行职业卫生防治和管理是企业的职责。通过宣传职业病, 使职工了解到所在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 让职工自觉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这样, 既保障了职工的权益又维护了企业的利益。

1.10 实行责任追究制

根据考核标准分部门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 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决策层与基层签订“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承诺书”, 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责任法人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制定了《矿、区、队通风防尘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和《职业卫生考核办法》, 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扣罚责任法人兑现奖和绩效工资奖, 并不得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 讨论及体会

2.1 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应承担责任

全面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控制高危职业人群的职业病发病率,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是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的关键。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之中, 使企业领导意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制度上迫使企业领导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2 政策予以扶持

政府应根据企业规模规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专业用房、配套设备、技术人员、经费保障等标准, 为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使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得到巩固和发展。若企业达到了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标准, 可以减免一定的税收, 或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好坏作为企业领导能否获得“五一劳动奖章”、 评选各种“企业家”称号和职务“提升"的依据之一。

2.3 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

企业应加大职业病防治经费的投入, 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 (如按吨煤、吨钢0.3~0.5元计提) , 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检验检测设备及更新和维护、职业健康监护、人员培训、有毒有害监测与评价等费用支出, 避免缺乏经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2.4 加强监督和监管力度

目前, 从政府监管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体制未完全理顺, 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很不到位;从技术角度看:由于经费不足, 全国各级各类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机构不断萎缩, 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能力的发展严重滞后;从市场发展进程看: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强调经济, 致使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的企业开工投产。

政府有关部门执法不力, 是导致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 所以, 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1) 监督企业落实政策情况 (资金投入、职业病防治人员配备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等) ; (2) 监督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工作情况 (体检、监测、评价、管理等) 。 通过政府加强监督和监管力度, 使企业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履行职责。

卫生 (安全) 监督机构要经常组织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并给予政策支持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指导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搞好企业内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管理工作;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要及时向卫生 (安全) 监管机构申报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及监管情况, 提出工作思路并组织实施, 发挥对企业了解的优势, 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10-27.

[2]刘春梅.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结果分析与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 2004, 20 (8) :1013.

3.职业卫生管理的方法与效果研究 篇三

关键词 职业卫生的管理方法 职业病 效果

通常所说的职业卫生管理是指,为了尽可能地减小或是避免企业里职工的身心健康在工作当中受到某些有害的因素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所开展的一些管理方面的工作[1]。下面本文就本地的一家制造家具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其实施职业卫生的管理方法与效果,具体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随机抽取本地的1家家具制造企业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该企业当中有员工478名,女114名,男364名,年龄24~55岁,平均34岁;其文化程度分布情况:112名初中及其初中以下学历的员工,332名大学学历的员工,34名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员工。

研究方法:①分析方法:该家具制造企业2011年6月开始实施职业卫生的相关管理办法,然后对比2010年6月~2011年5月和2011年6月~2012年5月这两段里该企业内员工患职业病的具体人数、职业病所造成的纠纷,及其职业病没办法治愈的人数等具体指标。②职业卫生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2011年6月开始该企业是实施下列职业卫生的相关管理办法:首先,考虑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起职业卫生的管理部门,然后选取主要负责人来负责其相关工作。同时还要指派一些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与之相关办法的具体落实。将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其次,建立、完善该企业职业卫生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的就是与个人职业病的防护用品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为好的告知制度、职业卫生的培训制度、在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制度,以及一些应急的预案制度等。同时,还要定期的组织一些关于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因素的检测工作,保证员工的作业环境安全[2]。如果发现某项指标不合格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除此之外,还要定期的组织一些关于职业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讲座,详细介绍与之相关的防护措施,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统计学处理:本次研究所采用的统计软件主要是SPSS13.0,利用方差法对其数据进行组间分析,如果P<0.05则表示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结 果

在实施职业卫生的管理方法之前,该企业患职业病的员工12名,无法治愈3名,因职业病而引起的一些纠纷案件高达8起;在实施职业卫生的管理办法以后,该企业患职业病2名,而且都可以治愈,纠纷案件基本没有。该统计数据存在明显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上的差异,该研究数据有意义。

讨 论

随着当今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社会文明程度也不断的提升,尤其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之后,绝大部分的企业都对自身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提高了重视度[3]。开始在企业当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与《劳动法》的相关要求与规定,预防突发性的重大职业病事故出现,并且可以迅速、有效地控制医院职业病发生之后的危害影响,制定出应急的救援预案,防范于未然[4]

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有责任与义务督促企业做好重大职业病的事故预防措施措施,时刻准备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之后所需的一切应急救援的器械、物资和防护的工具用品等。当有职业病危害的事故发生的时候,相关部门一定要负责及时发布或解除与之相关的一些信号与指令,并组织好应急救援的队伍,做好职业病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实行第一时间的救援;此外,还要及时地向上級部门进行报告,说明事故的情况,如果有扩散的危险要通知邻近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救援的请求[5]

企业在生产的过程当中,要受到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而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也会因此受到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所以,所有企业都要给予其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加强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该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其职业卫生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只有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才能有效地控制企业内的职业病患病率,减少因此造成的纠纷,降低企业内职业病的预后不良情况。

参考文献

1 杨爱萍,张钰.乡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状况调查分析[J].山西职工医学院学报,2010,20(4):62-63.

2 邱丽,井夫华,李军,等.职业卫生职能再认识与劳动者健康保障关系研究[J].中外医学研究,2011,9(4):101-102.

3 刘素香.我国职业卫生形势严峻原因浅析及对策[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1,29(1):17-18.

4 沈德良.职业健康的现状及主要对策分析[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12,30(1):52-53.

4.职业卫生责任制(范文模版) 篇四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 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② 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 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 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①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 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③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④ 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5.加油站职业病管理机构任命文件 篇五

为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业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为加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XXX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XXX

职业卫生管理员:XXX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6.售楼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六

为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售楼部是楼盘的形象代表,对购房者的第一印象有重大的影响,所有案场工作人

员均有义务保证其干净整洁,达到五净、三齐、两无的标准:

1.五净:地面净、门窗净、办公家具净、销售道具净、墙壁净。

2.三齐:室内总体布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工作资料存放整齐。

3.两无:无污迹斑点、无杂乱物品。

第二条 个人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由个人自行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人员负

责。

第三条 每天开始工作前,所有案场工作人员均应做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达

到以下标准:

1.保持各自办公桌椅的干净与整洁。

2.私人物品统一放置到抽屉、衣柜或其他隐蔽位置,并保证清洁整齐。

3.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衣柜并妥善保管。

第四条 每天开始工作前,值日人员必须做好案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并达到以下标准:

1.门、窗玻璃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地面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无脚印和水迹。

3.谈判桌椅、沙发、茶几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除宣传资料、花卉及烟灰缸外,不允许有其他杂物。

4.前台台面干净清洁,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有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5.沙盘干净整洁,做到无灰尘、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6.销售大厅内、外的任何地方及角落均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的整洁。

7.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8.销售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第五条 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之后,应自觉整理谈判现场卫生,做到桌椅归位、烟灰缸清理

干净、桌面资料摆放整齐。

第六条 值日人员应随时检查案场卫生状况,时刻保持售楼部的卫生。工作时间内,只能

在没有客户在售楼部时方可打扫卫生,不得在客户面前拖地板。

第七条 案场人员不得在售楼部抽烟,且不许在前台吃东西、大声喧哗、打闹等。

第八条 售楼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由售楼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所有案场

人员均应积极参加。

第九条 行政人事主管负责监督、指导值日人员的工作,如无法达到卫生要求,应及提出

整改要求。

第十条 值日人员必须遵守案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领导的管理,执行上级命令。

第十一条 值日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待客户应微笑、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第十二条 值日人员必须遵照保洁工作标准及保洁流程要求,认真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环境的清洁、保洁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一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 值日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好责任区内的各类物品,且将办公物品、器材摆放整齐。第十四条 值日人员应自觉维护案场的良好形象和卫生环境,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随时保证售楼部拥有一个清洁、整齐、明亮的办公环境。

7.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七

1 卫生职业教育实施“双证书制度”面临的主要困难

卫生职业教育由于其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和行业职业准入制度的特殊性, “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和发展一直落后于其他行业的职业教育, 尤其是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出台以后, 卫生职业教育实施“双证书制度”面临一些新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还未真正融为一体

我国卫生职业教育开设的主要是护理、药学和其他医学相关类专业, 其中护理专业学生人数占一半以上, 自2008年《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从2009年开始, 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当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同时, 根据2010年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可取得护理 (士)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此,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率是衡量卫生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也是护理专业毕业生能否就业的准入条件, 应当引起各职业院校的高度重视。但各卫生职业院校在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 仅仅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了考证的内容, 还未真正实现“将职业标准融入教学体系”。特别是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出台以后, 考试指导思想强调技能测试和综合分析能力考核, 大纲分类打破学科界限, 考试内容有较大调整, 考试从四个科目改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才为考试成绩合格。卫生职业教育如何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标准相对接, 是当前卫生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中的重要课题。

1.2 卫生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不够健全

职业标准开发、鉴定、管理体系建设滞后于职业院校需要, 大部分卫生职业资格证是针对某一岗位或某一工种, 无法衡量毕业生的职业能力, 甚至卫生职业教育很多专业没有与其相匹配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管理机制不完善, 行业、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阵, 部分专业和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交叉和重复, 而政府又缺乏统筹和协调管理, 不同部门考核发放的同类证书标准也各不相同, 部分发证部门的权威性较低, 信誉较差。

1.3 卫生职业资格证书与卫生行业职业准入制度脱节

卫生行业对医师、护士、药师实行了执业准入, 而卫生职业教育开设的不仅是护理、药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 其他医学相关类专业没有执业准入要求, 其职业资格证没有与职业准入制度结合, 也没有与职称和工资待遇挂钩, 它的权威性、有效性受到质疑, 严重影响了卫生职业院校学生考取证书的积极性。

1.4 卫生职业资格证书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认证体系不兼容

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5个等级, 即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这种技能等级没有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建立互通关系。

2 卫生职业教育要以培养职业能力为目标

2.1 职业能力的概念

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职业能力在纵向的性质结构层面可分为基本职业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即“关键能力”。在横向的内容结构层面则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1]。基本职业能力即从业能力, 是劳动者从事一项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 包括与具体职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关键能力是指一种可迁移的、从事任何职业都必不可少的跨职业的关键性能力, 这是学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技术进步、岗位变换以及创业发展等必须具备的能力。包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发展创新能力[2]。

2.2 职业能力培养与双证书的关系

学历证书是指一个人在国民教育系列中所接受的某一层次教育的证明, 表明持有者的受教育程度, 在职业教育中, 它是文化程度和职业能力水平的标志;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国家按照一定的职业规格和标准, 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作出考核和评价后的认定, 是一种工作能力的证明。虽然学历证书代表一个人的文化水准和受教育程度, 而职业资格证书则表明一个人能够胜任某种工作岗位的能力, 两种证书的性质与指向不同, 现实中还不能互相涵盖和等同。但是, 二者在根本方向和主要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都是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 有效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因此, 职业能力的形成, 既是双证结合的目标, 又是双证结合的归宿。

3 卫生职业教育实施职业能力导向的“双证书制度”的路径选择

3.1 搭建一个平台

搭建一个由基本职业能力、关键能力有机结合的职业能力培养平台。在搭建职业能力培养平台时, 应成立由卫生职业教育和医疗卫生行业专家、职业岗位群技术骨干、本专业往届毕业生组成的研究小组, 作好专业的市场需求、职业范围、职业岗位群及相应的工作任务、职业能力的调研和分析, 结合职业岗位群国家职业标准中的职业道德、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 确定“双证”结合的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接着制订具体的人才培养规格, 细化各专业的社会能力、专业能力和方法能力结构, 搭建一个职业能力培养平台, 根据职业能力模块确定学习领域和课程设置方案, 注重将职业能力培养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使知识结构围绕职业能力结构来设计。

3.2 做到五个对接

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时候, 一定要充分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的人才需求标准, 对行业人才的职业资格需求标准作充分的调查和研究, 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为行业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优化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实现专业与卫生行业、岗位的对接, 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 教学过程与实践过程的对接, 考试评价方式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对接, 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

3.2.1 专业方向与卫生行业、岗位设置的对接

各卫生职业院校贯彻“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 根据卫生行业及其岗位社会需求, 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如设置社区护理、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制药设备维修、药品食品检验、生物技术制药等专业, 设置各专科护理与涉外护理方向等。

3.2.2 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

职业教育要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应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课程标准之中, 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与学生个人发展目标的有机结合。如果课程标准不能适应职业标准的要求, 毕业证书就无法与职业资格证书共存。因此, 双证结合的实质是两种标准的兼容, 而两种标准兼容的关键在于实施课程改革, 使课程兼有学历性和职业性, 使职业教育目标与资格考核标准、专业教学计划与资格考核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与资格考核内容一一对应, 建立“双证书”课程体系。

3.2.3 教学过程与实践过程的对接

教学过程中贯穿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理念, 教学内容以工作所需知识为核心, 教学方式以情境教学为主的行动导向, 强调“做中学, 学中做”, 即“教、学、做”一体化, 实现教学过程与实践过程对接。

3.2.4 考试评价方式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对接

技能教学方法与评价标准应向职业资格考核办法与评价标准靠拢, 在考核手段上, 使专业教学大纲与证书考试大纲衔接, 实行“以证代考”制度, 以此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也要防止单纯以考证为目的的应试教育, 完全“对证施教”也有违学历教育的目的和初衷。3.2.5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关键在于搭建职业院校人才成长发展的桥梁, 卫生职业教育要突出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 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 拓宽学生继续学习的渠道, 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 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职业资格培训, 有效地衔接各级各类教育, 为学生职业生涯持续发展提供多种机会和选择, 使职业院校逐步成为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基地。

3.3 建立两个保障机制

3.3.1“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培养合格技能型人才的关键, 也是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关键。要着重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 在校内制订专业教师定期到临床进行实践的制度,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发挥高年资教师传帮带作用。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 从三级医院和高校引进“双师型”骨干教师, 从重点院校接受硕士、博士毕业生,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拓宽“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 院校合作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捷径, 学校附属医院一线临床专家通过培训后, 取得教师资格证, 能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 选聘富有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并且有较强教学能力的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兼职教师, 鼓励专业教师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支持并资助专业教师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考试。

3.3.2 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

建设设施完善、情境真实的实训基地是做好“双证书”教学的基础。在校内建立各专业“理论实践一体化”的实验室, 建立模拟病房、生产性实训基地,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将病房、手术室等实地情景通过视频画面传输到学校教室。加强院校合作, 注重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积极推进带薪实习、顶岗实习, 确保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完全一致, 实现学生生产实践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无缝对接。同时, 争取在校内设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或考试点, 方便学生考试。

3.4 实现一个目标

即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结合的目标。医师与药师毕业后需要有一定工作年限才能参加考试, 护理应届毕业生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还可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学院护理及助产专业推行“双证结合”的教学改革, 2009—2010年这两个专业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和技术资格证的比例分别为95.80%、98.15%, 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除公共营养师外, 列入卫生行业特有的国家职业有:护理员、口腔修复工、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妇幼保健员、病案员、反射疗法师、医用气体工、医院污水处理工、医院收费员、医疗救护员、助听器检配师、消毒员、防疫员、卫生检验员、医学设备管理师、医学实验动物饲养员、健康管理师等18个 (工种) 职业, 我院通过将职业标准纳入课程教学, 积极开展技能鉴定, 让每一个学生毕业时, 获得至少一种职业资格证书, 毕业生职业资格证获取率达到98.00%, 就业率在97.00%以上, 学院连续5年获得长沙市招生就业先进单位。

4 完善“双证书”制度的政策建设

4.1 加强对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的研究与开发

我国应积极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 由政府大力扶持行业组织的发展, 发挥行业协会在研究制订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课程开发、技能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中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逐步统一证书名称, 统一发证机构, 统一证书管理, 实施宏观调控, 规范管理, 逐步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

4.2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由国务院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的相关条例, 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包括对外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备案, 以保护国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 要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规, 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 使企业从目前的人才消费主体逐步转变为人才消费与培养主体。制定规范“双证书”运行机制的相关法规, 严格劳动预备制度和卫生行业准入制度。医疗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大多从事责任较大、技术复杂、涉及人身安全的职业, 必须经过培训, 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 方可就业上岗。未经系统的专业知识教育与技能训练, 经鉴定考核不合格, 未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不得进入这些职业领域和从事岗位工作。

4.3 完善“双证书”沟通机制

国家应明确职业资格等级与学历层次的合理对应关系, 并在工资制度上体现出这种对应和匹配。深化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改革, 加强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 不同级别的证书可以作为对应级别院校的入学依据。

参考文献

[1]薛栋, 潘寄青.对德国职业能力本位观的解读[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0 (27) :24.

8.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八

关键词:劳动防护;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使用的防护装备。安全生产是关系煤炭企业生存的天字号大事,煤矿企业的特殊性决定煤矿企业的工作环境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地质条件的影响,粉尘、瓦斯、顶板、水、火、有毒有害气体仍是对职工造成身体伤害和发生职业病的主要因素。劳动防护用品能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兖矿集团兴隆庄煤矿已经实现安全生产十四周年,成绩的取得与该矿高度重视劳动防护管理体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该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管理体系,促进了矿井的长治久安。

1 加强宣传引导,正确认识劳动防护的重要意义

该矿历来重视劳动防护工作,把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管理体系,建立劳动防护管理长效机制作为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重要途径和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举措。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防护的重要意义,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工对劳动防护的认识。实践证明劳动防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在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区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运用系统理论,有机结合劳动防护管理各环节

系统理论的主要思想是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变化会对整个系统产生影响。劳动防护的计划、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涉及不同的单位部门,各个单位部门的工作都会对劳动防护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产生影响,该矿一直将劳动防护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看待,从系统的角度来考虑劳动防护管理工作,矿属各单位部门都能各尽其责、分工协作,确保劳动防护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3 完善制度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管理工作

为加强劳动防护管理,该矿严格制度、严格发放标准,并根据上级劳动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办法》,对劳动防护的计划上报、配备标准、发放、使用、报废、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和权利,为劳动防护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人员配备上,该矿安排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负责全矿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信息反馈台账和检查记录,及时解决劳动防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强化过程控制,规范劳动防护管理流程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实行生产条件资格认可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头面部护具类、呼吸护具类、眼部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

3.1 劳动护品计划

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运用《劳动防护管理信息系统》计算出从业人员即将到期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型号,统计汇总后形成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上报给采购部门按计划采购。

3.2 劳动护品采购

为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采购部门在采购时认真审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相关证件,如《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劳动防护用品经营资格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凡证件不全者,采购部门严禁采购,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

3.3 劳动护品验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入库前,矿组织安全部门、采购部门、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验收不合格立即退货。各使用单位在领取劳动护品时若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应拒绝领取,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本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劳动防护管理员。各单位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零容忍”,绝不允许不合格产品流入使用者手中。

3.4 劳动护品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上批防护用品有效期满前发到使用者手中,发放时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擅自缩小或扩大发放范围,不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实行综合作业,岗位兼并代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的护品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重复发放。

3.5 劳动护品使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该矿采取组织专门人员在各基层单位班前班后会和副井口现场演示,制作张贴“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宣传画报,在矿电视台制作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专题节目等方式教育引导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人人会用、人人安全。

3.6 劳动护品报废

为防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流入使用者手中,该矿制定了报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如《安全帽回收管理制度》,建立报废台账,严格交旧领新制度,由使用单位集中回收旧安全帽,交到指定单位,按规定统一处理。报废公管工作服由服务队统一回收管理,拆除编号、标签,打包后贴上报废标签,交到指定单位,按规定统一处理。

4 实行微机管理,开发劳动防护管理信息系统

9.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范文) 篇九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4、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

5、取证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

6、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8、不与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被监督者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

9、遇有与被监督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在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卫生监督八不准是:

1、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招待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馈赠的礼品。

4、不准在外单位兼职、挂职,或以单位名义从事经商中介活动。

5、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6、不准接受异性按摩等色情服务。

7、不准参与烧香拜佛、观相测字等迷信活动。

8、不准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社区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服务站自服务站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2、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3、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范围内内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协助卫生监督所构收集、核实卫生监督信息。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四、对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进行指导。

五、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八、了解责任区内无证行医情况,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向一级哨点(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无证行医行为;协助卫生监督所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九、发现卫生监督协管范围内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协助所在地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十、承办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10.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十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供水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四、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七、新建二次供水单位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取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八、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报告。

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

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

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

七、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

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

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

三、经常巡检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

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

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

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水厂运营值班制度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术。

6、负责销售业务的相关合同的整理签订,抓好部门管理工作,要求部门人员确保完成销售产值任务,同时尽量节约销售成本;

7、协助厂长对工作的管理;协调公司相关政府及客户的关系;协调好部门人员的工作;

8、及时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部门人员对水厂的忠诚,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积极性与销售技巧能力;

9、能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供水管理制度

1、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水管道,均由水厂负责管理。凡需安装、改装自来水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向水厂提出用水申请,水厂在不超过设计收益人口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批准办理接水手续,并由水厂派人勘测、设计和安装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管取用自来水。

2、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3、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4、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坏人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5、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水厂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值班岗位,每班对水井水质进行化验

2、负责水质处理,保证水质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3、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做到设备、场地干净。保证化验室卫生干净。

4、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修理不及时或质量不过关影响水厂正常营业。

5、保管好维修工具和设备,做到工具齐全、设备完好,帐物相符。

11.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十一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对承德市辖1 117家接触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行业划分, 并以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人数多少确定出7个重点行业为调查对象。

1.2 方法和内容

采用调查表法、现场调查及查询安监部门备案材料等方法, 对职业卫生机制及制度建设、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人员设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分布及其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调查。

1.3 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 13.0统计分析软件, 采用“行×列的χ2检验”方法, 对7个不同重点行业之间开展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通过4个方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方面, 设定7项指标分析综合平均制定率;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人员设置情况方面, 设定3项指标分析综合平均设置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方面, 设定2项指标分析综合平均开展率;职业卫生管理其他情况方面, 设定3项指标分析综合平均开展率) 的差异性进行显著性检验。

2 结果

2.1 接害职工及重点行业分布

调查本市全部接触危害企业1 117家, 实际接触危害职工总数为51 215人。以实际接触有害因素人数多少确定排在前7位重点行业依次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及其他行业, 重点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总数为45 607人, 占全部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总数 (51 215人) 的89.1%。见表1。

2.2 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

7个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等7项指标综合平均制定率仅为60.7%, 但不同行业间制定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554.5, P<0.01) ;其中, 金属制品业最低 (33.8%)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最高 (77.5%) 。见表2。

2.3 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及人员设置情况

以企业有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计为有效。7个重点行业3项指标综合平均设置率为70.0%, 但不同行业间制定率,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368.7, P<0.01) ;其中,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低 (50.2%)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最高 (89.7%) 。见表3。

注:7项指标综合平均制定率=[已制定7项指标所属行业企业数÷该行业应制定指标企业数 (即企业数×7) ]×100%。

注:3项指标综合平均设置率=[已设置3项指标所属行业企业数÷该行业应设置企业数 (即企业数×3) ]×100%。

2.4 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开展情况

职业危害评价、控评效果评价平均开展率分别为29.5%和28.1%, 7个重点行业2项指标综合平均开展率仅为28.8%, 且不同行业间开展率,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16.7, P<0.001) ;其中,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最低 (14.1%) ,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最高 (61.5%) 。见表4。

注:2项指标综合平均开展率=[已开展2项指标所属行业企业数 (家次) ÷该行业应开展企业数 (即企业数×2) ]×100%。

2.5 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其他项目情况

3项指标综合平均率为77.2%, 且不同行业间制定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05.1, P<0.01) ;其中, 其他行业最低 (61.1%)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最高 (90.1%) 。见表5。

注:3项指标综合平均率=[已实施3项指标所属行业企业数÷该行业应实施企业数 (即企业数×3) ]×100%。

3 讨论

企业自身做好职业卫生管理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根本保障[6]。本次调查以承德市重点行业为对象, 客观反映了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和水平。结果显示, 不同行业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差异显著, 与文献[7]报道的一致, 总体职业卫生管理现状不容乐观。突出体现在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几乎50%的行业没有必要的机制和制度保障。职业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方面2/3以上的重点行业企业未开展 (表4) , 导致大量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没有得到有效落实[8]。本次调查突出显示, 相关机制和制度建设以及职业危害预、控制评价开展率明显偏低;众所周知, “三级预防”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根本措施[9], 特别是一级预防。本次调查显示涉及“三级预防”的一些重要工作, 比如:有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各行业平均开展率分别只有16.1%和42.6%。无法实现早发现、早干预的目的[10]。为此, 应积极应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政府、决策及相关部门应调整思路, 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制定有效的管理机制, 应将本市7个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纳入重点监督内容, 切实监督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进一步完善行业制度建设和必要的保障, 提高法人责任意识, 尽快实现降低或消除职业病的目标[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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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乐, 李松汉, 李济超, 等.武汉地区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分析[J].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011, 22 (6) :25.

[5]郭智屏, 刘新霞, 冯简青, 等.中山市179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J].中国职业医学, 2010, 37 (1) :68-70.

[6]程新康, 宋文质, 赵同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与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相关分析[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 2005, 18 (1) :37-40.

[7]马庆坤, 曹岩, 熊凯, 等.某市不同行业企业职业健康的管理现状[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 2013, 39 (1) :25-30.

[8]李晓雯, 陈方正.我国职业病保障的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J].科技信息, 2008 (5) :141.

[9]杨晓燕, 王升学, 刘和波.1974—2010年安康市职业病发病状况分析[J].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 2011, 14 (9) :1361-1363.

[10]伍郁静.职业性健康监护及其在劳动卫生领域的应用[J].职业与健康, 2000, 16 (4) :7-8.

12.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篇十二

“卫生文明寝室”评比方法

一、评比对象: 全院学生寝室(除毕业班外)

二、评比时间:每周二下午六点至七点

三、评比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四、评比方法:

(一)评比内容

院学生会卫生文明寝室评比内容分为地面,床铺,桌面,阳台,其他和备注共六项.其中地面代表地面卫生,床铺代表床铺卫生,桌面代表桌面卫生,阳台代表阳台、窗户卫生及衣物及时清洗情况等,其他代表寝室墙壁,空气,日常用品的摆放等内容,备注主要用来记载未查,拒查以及寝室成员的日常生活习惯(包括吸烟,喝酒,赌博,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打架闹事的恶习等)。

(二)评比细则

1、地面:(1)地面无垃圾,无尘垢,清洁干净

(2)地面无明显积水

(3)地面无鞋、袜子等乱堆乱放现象

2、床铺:(1)被子全都折叠,且叠放整齐

(2)床铺被单铺放整齐

(3)床铺和梯架上无堆放的衣物或其他杂物

(4)床铺上挂的蚊帐挂整齐

3、桌面:(1)桌面无垃圾,无尘垢

(2)桌椅上无乱堆乱放现象

(3)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4、阳台:(1)阳台处清洁干净,窗台及玻璃上无垃圾、尘垢

(2)垃圾桶无垃圾

(3)衣物及时清洗,保持桶无衣物。

5、其他:(1(2)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3)日常用品摆放整齐(包括清洁工具、盆、桶、瓶、鞋等)

6、备注:(1)拒绝接受检查(注明拒查)

(2)寝室无成员,未检查(必须在复查三遍后才可注明未查)

(3)辱骂,嘲笑检察人员以及妨碍检查人员的正常工作(注明态

度恶劣)

(4)寝室有大功率用电器及其他危险物品

(5)寝室成员有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恶习

(6)寝室成员有打架的不良记录

寝室评比六项中,前五项实行打分制,第六项实行记录制。前五项中每一

项只有达到对应规定全部要求的,该项才为合格,给予“5”,否则为“0”。第六项中,凡是被检查寝室有以上情况,即可在备注中加以记载。

五、工作制度

1、所有工作成员必须准时到达工作地点,并向负责人报到,由各栋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服从安排;

3作期间,不准许将工作证随意借予他人,否则取消其所在寝室守纪星资格;

4、工作时必须深入寝室内部,认真负责进行检查,客观公正进行打分;

6不要与寝室成员发生矛盾;

7、在未获得负责人准许的情况下,所有检查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8、检查完后,检查人员必须在亲自在检查表上签字,不得代签或不签;

9、所有成员不得在检查表上随意涂改,已近涂改的在备注中必须标注清楚;

10、院生活部秘书处对所有成员进行严格考勤和考核,对违反以上条例的成员依据奖惩制度和院生活部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罚。

六、奖惩制度

1、检查时迟到总次数达到两次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达到四次,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所在寝室”五星级寝室”评比资格,达到五次及五次以上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所在寝室”五星级寝室”评比资格,综合测评时予以3个学分处罚分。

2、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听从安排的成员依据情节严重情况而定,可予以警告、严重警告、全院通报批评、取消五星级寝室评比资格、扣除学分等不同程度处罚。

3、工作期间必须认真保管好工作证,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可予以警告、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学分、取消五星级寝室守纪星、取消五星级寝室评比资格等不同程度处罚。

4、本学期末,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生活部女生部内部成员予以“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优秀团员”或送入党校学习。对表现优秀的各系协助成员予以“工作积极分子”证书奖励,同时可在五星级寝室级寝室评比中予以其所在寝室“守纪星”,并对其予以一定的学分奖励。

注 五星级守纪星例行检查中寝室无无人,寝室成员讲礼貌并配合我们的检查。

2所在寝室在每次检查中必须达到25分,否者取消其守纪星资格。

院生活部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三

职 业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提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水平。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和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5.定期听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

6.督促各班组(部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7.组织、主持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或阶段性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公司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2.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指导存在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新工人的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四)生产班组长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职业卫生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职业卫生方面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卫生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臵,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4.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生产操作工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知识。牢记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增强职业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指挥。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维修。4.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的各项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经理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2.编制、补充、修订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

5.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6.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的检查工作。

8.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9.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二)财务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将职业卫生工作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按规定安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三)工会组织职业卫生职责

1.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2.参与讨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3.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4.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参加职业卫生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本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三、职业卫生告知形式:

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四、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本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与已进、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本公司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三、申报项目

分为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九大类。

四、申报内容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五、申报程序

1、进行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生产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这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2)本公司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总则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 “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2)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本厂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有效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规范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由本厂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岗(含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分工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及本厂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及时修订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职业卫生劳保用品。

2.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劳保用品费用,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劳保用品个人信息档案(依据劳保用品配臵标准),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党群工会办参与劳保用品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职工在劳保用品使用和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要与生活福利待遇相区别。

2.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实际需求发给备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

2.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

3.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考核 1.各部门应将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制止纠正劳保用品穿戴使用的违章行为。

2.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当事人50元/人.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处罚部门200元。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二、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包括:

1.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3.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查;

5.对用人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按每3~5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四、用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五、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体检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包括发现健康损害、疑似职业病病人或者需要复查的)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本人。

六、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除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外,还应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用人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3.对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

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或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查。

九、员工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职业病诊断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表》等资料,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

十、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臵职业病病人。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及时有效的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救治措施,特制定此预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准备

(一)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本公司操作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二)人员准备

1.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 侯海平副总指挥:杨献林

成员:赵建军

赵艳生

李彦如

武瑞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的工作。

主 任:李爱军 副主任: 杨瑞升

成 员: 王晋冬

韩文如

2.各部门分工与职责(1)现场指挥部职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刻组成现场指挥部发布应急处理命令,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盂县人民医院和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现场指挥部人员分工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及职业病危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信息,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救援、协调各救援专业队伍。

安全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各单位之间的通讯畅通。

生产部: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的对外联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加强人员陪训

(1)对本厂各类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员工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能正确熟练使用维护有关的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防尘口罩、耳塞、防护帽等)。

(3)在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掌握现场自救,互救知识。4.协调同卫生机构的急诊救护

医疗救护队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委托盂县人民医院组成,医疗救护专业大队指挥所设在盂县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将本公司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对人体危害途径以及采取的抢救措施(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书面的形式向医院说明,让医院制定更好的救治方案。并同医院拟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员转送计划,并安排好救护车,确保现场救治及时到位。

(三)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

1.各班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合理得组织单位与单位之间协同通信联络。

2.本公司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常用电话03536633000

(四)物资准备

1.交通运输保障

专业大队指挥所设在后勤保障部,该大队应做好各种车辆保养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保证值班车辆及驾驶员随时能够到位。

2.后勤服务保障

后勤服务大队指挥所设在后勤保障部,专门负责现场人员食品,饮水供应及安排疏散人员生活问题的实施计划。

3.应急防护用品保障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将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急救用品发放到各班组。各班组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这些用品的完好性并做记录,将这些用品分类放在易存,易取的专柜内,并标明这些用品的数量,名称,使用方法等随用随取。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预防措施

1.自觉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 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工作帽及防噪耳塞;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

2. 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手套、耐酸手套、防溅眼镜、防溅面具、佩戴耳塞

四、事故报告

本公司应履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1.本公司各班组负责人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向县安监局、县卫生局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位置、作业场所、作业时间、发病起因、伤亡人数、可能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和救治措施以及事故发展的趋势。

3.对重大职业病危害故需立即报告,一般事故需在6小时以内向县安监局报告。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以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事故处理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通知盂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护队,总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

1.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安全保卫部应立即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其它部门全部投入抢险和救治受害工人。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4.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实,详细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作业场所、处理措施等情况。

5.落实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求解决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再落实时要公开,设置事故处理公开栏,接受职工的监督,落实完后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配合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事故现场有针对性的采样检测检查。

七、注意事项

此预案是山西欢乐喝彩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总预案。将此预案下发到各班组,班组负责人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单位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全面管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5.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班组负责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臵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班组应及时上报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7.3.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臵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监督与处罚

7.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7.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监督班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监督,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7.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7.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8.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总则

1.1 为加强本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2 管理职责

2.1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

2.2 本公司各行政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3 奖励条件和范围

3.1 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3.2 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3.3 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3.4 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奖励形式及奖励程序 4.1 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4.2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分别按月、季、年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4.2.1 对职业卫生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的班组,每季度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报《专项奖金审批表》报厂审批后实施奖励。

4.2.2职业卫生奖励按取得的绩效和评比等级,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奖励200—1000元。

4.2.3对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奖励100-500元。

4.2.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奖励经费由工厂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5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处罚范围及程序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处罚标准(项目、处罚金额等另行自定)。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和责任人对事故的认识态度等情况,除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外,也可对事故责任人4天停岗学习。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

为了对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等各项工作记录的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3.1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4、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4.2.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

4.3.职业健康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4.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5.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6.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

9.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9.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9.3.运行使用记录;

9.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档案

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11.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11.4.职业禁忌症名单及调离情况;

11.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1.6.职业病检出名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本厂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8、各种汇总资料

18.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18.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18.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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