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2024-07-25

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一、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说明

纵向科研经费中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其他纵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为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

横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在确保完成项目合同任务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开支,各项开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二、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费用等。

1.设备费:是在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 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 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 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 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 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项目研究、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11.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除上述支出项目之外的其他支出。

(二)、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研究项目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

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1.科研管理费提取比例:横向科研 4%,纵向科研、专项科研、科学技术(财拨三项)3%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研管理费提取比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按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1%的比例核定。

3.科研包干费提取比例:2% ;生命科学学院和应用生物所4%

4.特殊管理费提取额(由科技处、社科处提出意见,计财处同意后办理)。

5.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纵向科研经费中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经费可列支)。

2.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一、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意义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高校财务管理的形式,它融入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全过程。

2012 年11 月29 日,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财会〔2012〕21 号)。《规范》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建立起了一整套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系统,从组织和制度上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实行内部控制,内控对象集中在预算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资产控制、建设项目控制、合同控制等控制活动上,同时注重运用风险评估,注重对内控的评价与监督,以保证内控的有效运行。可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是高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科技舞弊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也是强化高校内部管理,确保科研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措施。依据《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会计工作和科研经济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积极意义。

二、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及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情况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尽管产生的原因颇多,但归根结底在于内控关键点的失控,缺少监督体系,内控管理存在缺陷。当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

一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僵化和滞后,尚未形成系统的体系,导致科研经费监督不完善。二是对科研经费的开支缺乏有效的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内控目标不明确,科研经费报销“虚报虚列”比比皆是。三是内控手段简单,信息沟通不畅,效益低下。

2、预算缺乏科学、合理性

一是科研活动本身是一项探索创新性的工作且周期长,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很难将科研活动中的各种开支预算得十分准确。二是科研项目负责人仅是某一科技领域的专家,缺乏相关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必要的财务常识,由此导致科研预算的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3、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

一直以来,高校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管理意识薄弱,对科研项目的成本要素不能可靠计量,合理分配,成本核算采用简单的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办法,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比例从1%到8%超额累退,实际允许提取的管理费仅占经费总额的3.8%,远低于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大部分间接费用只能由高校补贴,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高校的财政负担。

4、支出随意性大

专款专用、节俭高效应该是科研经费使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而实际操作中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科研经费的错用和滥用,以及用于与科研无关的非科研支出的违纪违规现象。

5、内部审计的缺失

高校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信息反馈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处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的高风险状态。

6、缺乏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制度,缺少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标准或评价指标过分推崇量化,科研经费评价制度缺少公正合理的程序,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果。

三、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对策

如何做好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需要考虑科研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的衔接、内部控制的节点、授权、不相容业务的监督等,强化财务内部控制的关键是在有效性和严密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此基础上,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应为:保证预算、费用统筹、统一规范、分类管理;具体路径是:建立健全制度,强化预算,规范支出并推动全成本核算;同时,加大监督约束与绩效考核,以实现科研经费有效价值的最大化。

1、健全制度 — ——财务内控规范

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有关部委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是全国统一的,没有考虑到高校的具体情况,各经费管理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结余规定是不同的,同时,国家对横向科研经费至今没有制定具体的、专门的管理办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个难点就是在现有制度下进行“适度”的财务管理。此外,在建立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时,还须注重考虑所建立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度体系上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职责权限。二是对各类经费按其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管理。三是明确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与审核流程,由此明确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书在经费使用、支出管理、财务决算等方面的依据作用。四是明确重要支出的审查审批机制,并落实经费支出审核以批复的经费预算书及项目合同为第一依据,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作为第二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为核算的第三依据,禁止无明细的无序报销。五是依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成本计列,充分发挥成本核算管理手段,保证高校摊销资源消耗等公共费用的权益。六是健全和完善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责任和审签机制,明确结题结算流程。七是贯彻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完善资产申报、审查审批备案机制和科技成果管理。

2、强化预算 ———财务内控核心

预算控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从预算的审核、执行到控制,无论哪一步骤都必须严格管理。一是预算是刚性的,一经批准如同制度,不得随意变更,因此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预算意识。二是财务部门在执行科研经费预算时可以成立专门的科研管理岗位,会同课题组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审核到结项验收进行系统管理,对科研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三是科研经费预算环节的控制应包括四个方面:根据任务编制预算、细化预算;预算方案应经高校科技、财务部门审核,主管科技的副校长审批,重大科研项目交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等类似机构)进行审批,审批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对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应职责分离;经批复的预算书将作为核算科研经费的重要依据。四是采用专用的科研经费管理软件将会计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科目进行绑定,实现科研支出的规范化控制。同时,借助会计核算软件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反映科研经费各项预算的收支结余情况,指引项目负责人合理支出经费,最终实现将科研经费的结果控制转变为对其财务管理的过程控制。

3、推动全成本核算 — ——财务内控革新焦点

全成本核算的基本原理为:首先将资源项目(成本费用)按资源动因分摊到作业中心(科研活动等),然后将作业中心归集的成本费用按照作业动因分摊到成本对象(科研项目)。资源项目(成本费用)归集的最终目标是成本项目(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将高校对科研项目在人力、资源、硬件等方面的投入,以价值的形式体现在科研项目的成本中,科学地丰富了科研项目成本的涵义,有利于实施科研项目动态的成本控制,能为高校管理者在宏观上的学校发展规划和科研活动规划提供依据。

2013 年12 月出台的《高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 号)建立了适应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了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此次基于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的会计核算改革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长远意义。

为了与高校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相匹配,会计核算改革需进一步推进。一是以高校科研间接成本核算为基础,以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核算依据,确定相对科学的间接成本补偿比例。二是应加强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采取合理的三级分配方式,匹配科研经费三级管理责任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统筹安排教学和科研资源,达到教学与科研相长,实现高效配置高校科研资源。三是考虑运用作业成本法,按照作业动因对间接费用进行科学的分配,确立相对合理的间接成本补偿比例。四是全成本核算应贯穿成本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与事后控制全过程,构筑高效的成本管理机制。

4、规范开支———财务内控工作基础

一是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强化财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落实财务岗位责任制,加强财务人员的轮岗制度,梳理各岗位设置的合理性,提高财务系统运作的效率。二是在日常账务处理中,不断完善会计科目,实现会计业务核算和科研经费指标的一一对应控制。三是严格执行科研经费报销程序,加强科研经费的支出审批管理,经费经办、审批和记录职责分离。对科研经费中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取得的资料凭证进行核对,保证账账、账证、账实相符,避免差错和舞弊的发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促使财务人员在精通会计业务的同时亦对各种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有所了解,在履行财务报销手续时,不只审核票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还须对不符合预算的支出有一定的鉴别力。

5、加大内审约束———财务内控效能保障

加大内部审计约束力、发挥内审职能是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防范经济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需要。高校审计部门应当以经费预算、到账、使用和结算为主线,跟踪项目申报、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一是主动深入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了解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督促其制定合理完善的制度法规。二是经费审计不应该是一次性的,而应贯穿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针对每个环节实施审计,以核查经费开支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为审计重点,做好科研经费的抽检、审计工作,对于数额巨大的科研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增强经费管理的约束力。三是利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来健全自身的监督审计机制。完善科技、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科技项目、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一体化管理,解决对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环节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不畅、信息不通、监督失控等问题,确保科研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四是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促进规范使用与管理科研经费,从而提高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水平。

6、绩效考核———财务内控长效机制与最终目标

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校要逐步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对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科研项目财务绩效评价是高校财务管理精细化内容之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评级原则与标准、评价方法与手段等,通过经费计划、经费供应、支出管理、经费结算、财经秩序和经费成果六大指标,对科研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包括财务效率、财务效益及效果)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与评价,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和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一是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以后项目申报评审的依据。二是针对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行为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从管理过程上减少科研经费的损耗,杜绝科研资产的流失。三是需考虑科研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科研基金,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四是从间接成本补偿中提取绩效支出,激励科研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深化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发生。

四、结语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财务工作者不容忽视的责任,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同时,科研经费财务内部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需要不断地完善与改进。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高校财务管理应立足于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摘要:本文从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及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意义入手,剖析了当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内控管理的对策。

3.浅谈医院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 篇三

【关键词】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医院

当今社会,医院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医院对人才的培养、科研活动的大力开展和医疗运行过程的管理。医院的科研能力水平已逐步成为评判医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这就使得科研经费管理成为医院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科研经费是医院科研人员从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获得的用工医学相关课题的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在科研项目的申报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与科研经费相关的三个主体分别是课题组、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这三个主体在整个科研活动中的工作重心不同,承担着各自的职责。课题组主要负责课题的申报,并对申报成功的课题具体实施,进行课题研究;科研部门主要负责各项课题经费的审批和下达;而财务部门主要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各课题的经费使用要求,对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审核和会计记录。这样一来,医院如何合规合理的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成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工作重点。下面从财务角度,结合目前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事前控制

在课题申报阶段,课题组要填写项目申报书,书中要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支出做出详细的预算。按照常用的预算项日,科研项目支出主要分为几类: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实验室改装费、科研协作费、管理费等。这样,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每笔支出都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所填写的经费预算来执行。

而在实际工作中,当课题组发生某笔支出来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一般仅是单从财务角度审核票据的真实合法性后便予以报销,并没有审查该笔支出是否在项目申报书中做过预算,以及花销金额是否在预算内等内容。而对于课题组来说,一般也只是对支出总额有个大致的了解,对具体的各类支出项目已花费多少,还剩多少预算并不十分清楚。这样就很可能发生课题组盲日报销的现象,不仅不利于课题组更有效率的使用经费,还容易使实际报销情况与预算不符,进而影响到项目的顺利结题。

2.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缺乏统一管理

课题组根据课题的需要购置资产,而医院对该类资产的管理并不到位。科研经费购置的如试剂、办公用品等资产,通常并不是由采购部门来执行,而是各课题组白行购置的,一般只要求课题组履行物资管理的入库、出库手续,医院并未进行实质的管理。而科研经费购置的电脑、数码相机、图书、设备等价值大的资产,虽然多由采购部门购置,但购买后一般由课题组白行保管使用,医院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这样,一方面没有达到资源共享,出现医院已有类似设备重复购置,资源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还可能出现国有资产监管不严,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3.科研经费管理无成本和绩效考核意识

医院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还未实现精细化,一些间接费用,如科研工作开展所要用到的房屋计提的折旧、消耗的水电等费用都没有合理计人到科研成本中去,这样统计的科研课题的支出并不全面完整,也就无从准确评估各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比,而在现实中,有些项目投入很大,但效果甚微,造成严重浪费。此外,没有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来激励科研人员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

二、科研经费管理改进的途径

1.建立全面的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平台,经费的使用做好事前控制

建立起科研经费的信息平台,对所有科研项目进行编号,并把各个项目的预算情况、經费下拨及经费使用情况依次进行系统录入,使科研经费的管理更加信息化、系统化。

这样,课题组在每次报销时,财务人员可以迅速在信息平台中查到该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各类支出项目是否超出预算等详细信息,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对超出预算的资金使用不予报销,做到经费使用的事前控制。同时,给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增加信息平台的端口,使相关人员都能进行查看,既方便课题组成员及时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也起到各部门间相互检查和监督的作用。

2.科研购置的同定资产由医院统一审批并管理

医院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应该与医院自有资产“一视同仁”,甚至更为严格。

在资产的申请购置及采购环节,由财务部门审查该项购置是否符合预算,不符合预算的资产购置一律不能用科研经费支付,查看医院自身是否有相同或类似资产,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在资产的保管和维护环节,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要为购置的同定资产建立同定资产卡片,使其有迹可循,并对该类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还要与医院白有资产一样,对科研购置的资产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3.对科研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引入全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理念

科研项目结题后,要对该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估算投入产出比。 计算成本时,要引入全成本核算概念,即在将项目的直接成本直接计人科研项目成本的同时,还要将与项目有关的间接成本采用不同的计算办法分摊计人科研项目成本,从而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项目的实际全成本。

医院还应逐步建立起科研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引导科研人员关注科研项目在各个阶段的完成情况,关注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通过绩效考评制度的完善,对按期结题、投人产出比高、成果实用性强的科研项目研究人员进行奖励,这样既能使科研人员树立起节约成本的意识,又有助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李清明科研课题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1,3(J(4):94-95

[2]罗爱华新医院财务制度下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J].现代商业,2014,20(12):252-253

[3]王巍.构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实践探索[J].卫生经济研究,2012, 2(12):44-45

4.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篇四

关于印发《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现将《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医科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上级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来源:

1、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

2、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3、校内科研基金。

第三条 凡以河北医科大学及其下属单位的名义或以河北医科大学教职工的身份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全额汇入我校及所属单位指定的帐号,接受学校或所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将上述经费汇入他处。

第四条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1、坚持专款专用;

2、坚持款项使用与项目计划进度相结合;

3、在规定的开支允许范围内以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为主。

第五条 经费到帐后,科技处根据项目立项批准通知或合同建立专题经费本并按课题类别编号,财务处根据课题类别及编号建立明细帐户。

第六条 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多单位合作承担的项目,由科技处根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单位和分题负责人。

第七条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纵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测试、计算分析费、版面费、协作费、查新检索费、实验室改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等,其中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计划执行。

其中人员费用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须报科技处审批。各类人员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实验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的购置、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科研条件,对所在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协作费的支出必须签订协议,并由科技处审批。

第八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认真执行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所列的经费使用计划,试剂、动物费、小型仪器设备费,都应按计划使用所列支的经费。

第九条 科技处对于纵向课题,按课题类别的不同提取一定的组织管理费,具体标准为:自然科学基金类课题按经费的5%提取组织管理费,其他课题按10%提取组织管理费,主要用于支付课题申请、专家论证、成果请奖、申请专利等管理活动及必要的业务活动费用。

第十条 科研经费到校后,按到位款额的5%的比例提取现金做为课题组的劳务费。

第十一条 技术开发横向课题经费由科技处提取4%管理费,所在单位提取1%管理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横向课题经费科技处提取1%管理费,所在单位提取0.5%管理费。经费支出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符合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同未约定的则参照上述规定的范围使用经费。

第十二条 对于中标的以河北医科大学为第一主研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国家级及国家部委科研项目,学校按到款额的50%给予匹配。配套经费主要用作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业务费。

第十三条 为促进经费的专款专用,便于管理和监督,每一项课题建立独立帐本或帐页,不同的课题分别以不同的符号标识,A——国家级课题;B——省级课题;C——厅局级课题;D——横向课题;E——专项经费;F——其他。科技处负责将各课题的经费预算方案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预算支出方案分项记帐与决算。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结束或中止、撤消后,均应根据任务下达单位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由课题负责人会同财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进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决算,并上报相关报表。

第十五条 因经费使用不当或未执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未按时完成研究计划,产生课题纠纷或赔偿问题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科技处责成院(部、中心)负责查处上报,并通知停止继续使用该项目经费。

第十六条 凡未经同意,不按时填报进展报告,或不按时填报项目总结报告,暂缓其科研经费的使用,直至纠正为止。对于批准撤消或中止计划实施的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中止其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无故延期,经核查属实,冻结经费使用或收回经费。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完成科研项目,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将停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撤销合同,追回款项。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离校,所在单位要认真检查其项目履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对于未完成的项目,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成(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报科技处同意备案),原课题经费继续留校使用(任务下达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到科技处办理项目及经费交接手续。项目移交完成后,由科技处向财务处下达变更项目负责人通知书。未办理有关手续的,科技处通知财务处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对于由原项目负责人带走的横向项目,须签订责任转移书,且须经合作单位同意并签章,已到帐的经费不得带走。

第十九条 凡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如计算机、照像机等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使用权归课题组,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时,均应向所在科室办理仪器设备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需返还(偿还)的项目经费,由课题组自行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为及时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和管理的科学性,科技处或二级单位等有关部门可随时抽查任何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国家级或重大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和执行预算方案情况。

第二十二条 科技处会同财务处每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经费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暂缓、终止其经费使用,或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新项目的申请资格,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科研经费本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交科技处办理登统结转手续,未经科技处办理结转手续者,下不得继续使用经费。

第二十四条 未经科技处批准或未在科技处备案的各类科技项目,其到款经费不能作为项目承担人员考核、晋升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上述各种费用使用范围、开支比例,提扣数额和比例,上级或任务下达单位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尚未作明确规定的按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青年基金、新药开发专项基金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及东、西校区,其他财务独立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国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篇五

一、国家的科技拨款制度

世界各国科技拨款制度同国家的科技体制、经济体制乃至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没有统一的、最优的模式。但从总体看,多数国家政府科研经费实行预算拨款制度。在制定科研预算之前,首先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由主管部门指导所属各司局、科研院所按国家大政方针和部门的政策制定相应的科研项目和预算。一旦预算得到批准,就要严格执行。

美国:国立科研机构每年要提交预算,由主管部门,如国防部、能源部、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分别综合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报总统预算办公室,经总统同意后,交国会审议和批准后方能执行。

法国:政府科研经费的管理主要由科研部负责。科研部接收和登记所有民用科研经费预算的申请,在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与国家预算在由总理主持、各部部长参加的国务会议上讨论和修改,经参议院讨论通过,然后在国民议会每年11月举行的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作为政府的一项行政法令,由各部门落实执行。

比利时:通常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制订下一年的科研预算,大致程序为:由政府各部根据“科研预算必须符合政府的大政方针,符合本部门发展重点”的原则,草拟本部门的预算计划,交内阁会议讨论,然后由财政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众议院讨论通过。

奥地利:联邦政府科学部是国家科研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研究所、大学和科研基金会的拨款。每年3月就开始准备第二年的预算草案,接受各研究所、大学和基金会的申请,并和这些单位的代表进行协商,9月份向财政部提出下的预算草案,11月财政部将政府预算草案报国会批准。在执行预算时是分月拨款,科学部、财政部和科研单位的代表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协商会,对下一个月的预算拨款进行调整。

日本:预算采取拨款制度,每年分4次,即每3个月拨一次款给研究所。科技厅是日本制定科技政策的宏观管理部门,但对各省厅的科技预算不直接管理,由各省厅根据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大政方针自主制定本省厅的科技预算报大藏省审定。

俄罗斯:政府采用预算拨款制度,联邦议会根据前一年全国整体经费情况确定第二年的科技经费预算比例。俄科学院各研究所按照其所需经费,于前一年秋季向研究所所在学部提出第二年经费预算申请报告。科学院主席团根据政府经费拨款总额核定各学部的经费申请并通过院财经局按比例切块下拨。各研究所必须按其预算草案各科目严格执行下拨经费,基本上没有使用下拨经费的自主权和机动权。

以上可以看出,上述国家科研经费预算拨款制度的共同点为:一是采用政府和议会两级预算审批制度;二是科技资助计划、预算分配渠道及管理按大行业划分,实行部门代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算。

二、国立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科研经费的分类和构成。各国政府科研经费通常可分为事业费和项目费两大类。事业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大型仪器和公共服务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基础设施建设等机构运行经费和少量的间接成本(主要是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直接成本(流动人员的工资和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等)。前者主要是预算拨款,后者则是通过竞争获得。

日本:科研经费包括“一般会计”项下的文教及科学振兴费和“特别会计”项中的科学技术经费以及总理大臣科学技术特殊经费两部分。

德国: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投入分为按单位拨款和按项目资助两种。前者由议会用核定编制的办法确定人员工资额、运行费、仪器设备费和基建费等。后者由政府委托给项目负责单位,研究机构和企业均可按项目招标要求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譬如德国的分子医学中心,政府拨款占总经费的83%。

法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和资助,政府根据每个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情况决定拨款比例,通常占机构总经费的80%左右。此外,科研机构还可以通过承担国家的大型科研计划、与企业签订研究开发合同获得科研经费。应用研究机构除政府拨款外,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商贸活动,收取设计费、鉴定费和试验费等,用于支付部分人员的工资或提高全体员工的待遇。

俄罗斯:科学院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项目合同经费,从政府预算得到的科技事业费拨款占其经费总额的55%(只能维持工资和一些公共支出),通过项目竞争得到的基金、重大项目经费及其它收入占45%。

波兰:科学院的经费来源中,国家预算拨款和政府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占总经费的65%。国家拨款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基础设施建设、行政事业费(水、电、暖气、办公费)和图书资料等费用。研究经费主要靠向国家申请科研项目,这部分经费的多少,完全取决于科研实力,不同单位相差十分悬殊。

捷克:科学院除继续保留为数不多的国家预算拨款外,用于科研的大部分经费需要向国家科学基金会申请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整体而言,来自政府预算的拨款占捷克科学院总经费的55%,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占20%,其它经费来源占25%。

(二)严格规定各类经费的使用范围。各国政府对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均有严格规定,对项目经费管理也有严格规定和一套完整的程序,通行的做法如下:

1.科研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实施步骤和各项预算的详细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执行合同。

2.项目经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汇到承担项目的课题组,由负责人单位的财务统一管理,凭负责人签字支出。项目负责人单位不得从项目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但项目费的利息收入可由负责人单位支配。

3.项目经费严格按申请项目时的计划使用。其主要开支为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开支,约占总开支的80%。项目主要由临时聘用人员在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其中有一部分为正在做博士论文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和在编人员不得从项目费中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有的国家规定,若项目经费数额较大,资金往来的发生量也较大时,负责人单位财务人员的工资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按一定比例支付。

4.项目费通常根据进展分2-3次拨放到项目负责人单位。

5.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但最重要的是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结果对项目负责人的后续项目有影响。如果项目结果不符合指标要求,其负责人今后就很难申请到项目,如果项目执行得好,则今后申请项目就会更加容易。

(三)按预算计划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各国都要求科研机构严格执行预算,原则上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每一项开支(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事先批准和审核。日本政府规定,预算的20%可以机动使用,但决算表应报告国会,如与预算相差太远,将受到国会的批评。德国联邦政府从1999年起对研究机构实行拨款包干使用、每年按5%增加经费投入的做法。研究所可将不超过经费预算总额10%的结余转入下一继续使用,也可在本提前使用不超过下一经费总额的10%。

6.浅议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精选) 篇六

一、预算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

科研预算是项目预算,属中长期计划,从课题立项到结题一般需要3-5年,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往往随意性较大,不考虑财务规定和会计科目设置,只按自己所需要的支出编制预算,致使在执行时产生对预算和原始凭证理解上的误差。以下面的预算表为例:

200 年

月份科研经费使用预算 科学技术处:

我月份将要使用的科研经费,做如下预算:

1、用于

,共

元;

2、用于

,共

元;

3、用于

,共

元;

4、用于

,共

元;

5、用于

,共

元;

以上经费合计

元,将全部从我的(四项中只能选择一项)支出。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等);

2、学校科研基金项目、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优秀著作基金项目经费;

3、学校对上级各类科研项目配套经费;

4、学校博士启动科研经费。特此申请。

单位:

申请人:

200 年

这种预算表非常适合在科研管理部门,如科研处、科技开发处等部门备案,但对于财务部门来说更关注经费用途和金额是否清晰明了,因此,如果以表格的形式编制预算则能够达到理想的效果。

较科学的预算编制应遵循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动态流程。先确定预算目标,包括一些关键性的指标,然后将指标分解编制预算草案,草案上报由审批部门加以汇总、协调、调整,形成预算方案,上报预算审批部门审定后下达。预算的编制往往不是一个过程就可以完成,而要经过多次的循环,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了解,即能顾及到整体目标,又充分考虑到个体差异。这样使最终的预算成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较强的可操作性的预算。

(二)预算标准不统一

在科研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上,国家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均没有一个可行的标准,因缺少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有必要对此进行改革,由以基数法进行粗放型、定性控制转向科学定

量型管理,在定量管理的过程中,确定标准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1、支出标准的确定

支出标准确定的关键在于对于经费支出要区分项目,进行合理的相关分析,不能简单的一刀切,一律按人均分档。因为有的支出与人密切相关,如水电费、邮电费;有的支出与物(资产)密切相关,如交通费、维修费;有的支出与事(业务活动)密切相关,如会议费、差旅费;还有些可能与人、物、事等多项相关。以此表为例:

公用经费部分项目支出标准

从表中可以看出:与人有关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以“元/人年”为标准;与物有关的支出,如取暖费、维修费等,以“元/平米年”为标准;与事有关的支出,如会议费、差旅费等,以“元/人次年”为标准。

2、支出标准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为了全面系统的控制支出,所确定的标准要全面、系统,做到所有的支出有相应的标准,标准与标准之间要建立有机的联系,形成统一完整的一个体系,做到不重不漏。

(2)先进合理性原则。制定标准时切忌照搬照抄,要考虑政策因素、市场因素、环境因素、职工心理因素,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出积极可行、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具体标准。针对不同的费用,采用不同的方法体现科学合理性。

(3)实际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标准是为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标准的可操作性显得尤为重要,制定标准时计算的依据、采用的方法等要征求不同层次人员的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避免在执行中有抵触情绪;选择的计算依据要清楚明了,通俗易懂,采用的方法要简单使用,作到繁而有用,简而合理。

3、支出标准的方法

(1)比例法,是确定支出标准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即某一支出标准是该支出计算依据的一个百分比。如业务费中,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规定为公务费支出扣除大型会议和交通费用的2%。

(2)定额法,是确定支出标准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即某一支出标准是该项支出计算单位的一个定数。如公务费差旅费中,住宿费、伙食费规定限额包干,即可达到费用自主控制的目的。

(3)固定法,是确定支出标榜的一种方法。即某一支出标准是一个固定的数额。如绿化环保费1万元等。这种方法是费用发生与业务量等没有关系,某一人为确定的数额。

(4)费用递减(增)法,是确定支出标准采取的一种特殊方法。即某一支出标准是该项历史支出的一个递减(增)百分数。这种方法是费用发生与工作熟练程度、仪器设备运行磨合程度有一定的关系时经常采用。

二、预算的执行

保证资金按项目预算及时划拨到位,2006年09月12日的《京华时报》刊登的《审计署:中国科学院挤占科研经费1120万》文章中提到审计发现2005,中科院有预算资金19.4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批复所属单位;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的追加预算中,有4.63亿元资金预算未及时批复。上述未及时批复的预算,经过年中6次细化,年末仍有10.05亿余元没有批复到预算单位。上述做法,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的规定。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发生偏离,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加上经费管理部门监督力度不

够,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以此课题为例(下页表格)。

分析:经费预算表编制的比较科学,但实际执行差异较大,具体表现在差旅费这一科目上,项目负责人预算表中计划调研差旅费为1800元,而实际支出4178元;实际到位的经费只用于开支复印费和差旅费,其他开支科目形同虚设。

三、预算的管理

(一)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编制预算,相关部门审核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

(二)科研预算全面采用信息化,利用网络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传递给管理者和使用者,便于做出相应决策,以保证预算顺利实施 充分运用单位内部的局域网络平台,可将不同类别的项目预算格式和编制方法放在相关的部门网页上,按经费使用进展分期公布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可凭项目编号和密码登陆查询,了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决策或调整。采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实际执行的数据和计划数据的对比分析,对预算执行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通过信息系统的使用,完善预算管理,是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升。

(三)建立预算跟踪、分析和评价考核体系,从收入、支出及划拨方面完善预算控制制度 科研部门依据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项目经费使用的核查和监督,办理项目经费预算变更申请。财务部门建立经费管理的预警系统,及时提醒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进度,项目结题决算后应将决算表对照预算表进行分析评价,检查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和效益,如人员经费支出占总经费的比率,对各支出比例结构按项目进行分析,并对各部门预算指标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预算编制体系。

(四)加强对科研经费核算的控制与监督,保证专款专用,采取上下联动、各部门交叉检查的办法,抓重点,提高检查效果。

各单位对科研经费支出监管控制力度参差不齐,部分单位财务及审计部门未能真正履行控制监管职责,而科研负责单位财务知识掌握有限,有可能造成一定财务风险。避免风险就需要科研、财务、审计及法规等部门联合对科研核算进行有效控制与监督。

(五)增强预算的公开性、透明度

及时公布预算信息,接受审计的监督,按照财务内控制度和执行目标、职责要求,及时公布预算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参考文献:

1、苏纪兰.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化隐性收入为明收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建议.2004年第5期

2、李新荣.高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研究.高校科研管理实践与探索

3、熊彬.浅议高等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及管理.教育财会研究.2007年第1期

7.完善医院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 篇七

一、当前医院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

医院科研课题经费实际支出与经费预算不符,有的项目负责人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凭以往经验,没考虑实际情况,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全面,从而导致预算的失真,实际与执行数偏差较大。医院财务部门在科研课题项目申报阶段基本不参与,谈不上科研课题经费预算是否具有合理性,更谈不上科研课题经费的预算是否能真实反映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这样失去了预算的实际意义,最终导致科研课题经费开支和课题申报时预算不相符,出现经费使用超支、不当等现象。

(二)科研课题经费结余资金处理不及时

科研课题经费项目完成后,已通过项目上下达单位的验收评估,但是科研课题项目中不作结账处理,结余资金仍按科研课题项目进行管理。管理不科学、预算没有细化、科研课题经费支出的弹性太大,为科研课题经费结题不结账提供可能,科研课题经费项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且影响了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科研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一方面医院在科研课题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名义上存放在医院研究室、各科室等,购置后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部分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医院科研人员工作调动时,缺乏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从而造成医院固定资产的流失。

二、完善医院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合理编制科研课题经费支出预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预算管理

由于预算编制涉及到科研及财务领域方面知识,财务部或科研部门编制预算很难单独完成,科研课题项目编制的好坏又直接影响到科研项目的完成。财务部应改变粗放的形式,协同科研部对科研课题经费分配和使用做充分研究。在科研课题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科研课题申报人员编制细化、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对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的分配,应该建立科学的定额分配制度,根据科研课题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分期拨款金额。合理的经费预算不仅能够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而且降低了经费管理的难度。科研课题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课题经费。

(二)加强科研课题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科研课题经费是专项资金,用科研课题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归医院所有,因此,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必须实行预算、申报、审批、购置、验收等制度。为杜绝科研设备重复购置和利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科研课题组提出购买科研课题的仪器设备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医院科研人员变动以及项目结题后,科研部要及时通知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协同课题组负责人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三)加强科研课题结余经费管理

医院科研部应根据实际制定科研课题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财务部与科研部门之间加强相互联系,科研课题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

(四)构建医院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设想

1. 构建项目申报、成果申报、项目评审、经费管理、重点学科等模块

根据医院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科研业务费不能超过总项目经费的30%、科研与学术交流费不能超过总项目经费的20%、管理费不能超过总项目经费的5%等经费支出比例要求,科研部及财务部很难对以上项目进行统一实时控制,医院可在用友财务软件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构建项目申报、成果申报、项目评审、经费管理、重点学科等模块。通过数据采集系统连接科研部、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等部门,构建医院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对科研课题经费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科研管理部门期初按合同将科研项目名称、结题日期及预算经费拨款按项目录入科研经费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口令,科研管理部门、课题组及负责人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浏览和检查每笔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真正实现对科研课题经费的实时管理和监督。

2. 信息化平台使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从被动型管理转向主动型管理

各职能部门可通过该信息平台及时快速地获取准确、完整的与科研课题有关的信息,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透明化和高效化;通过科研财务管理信息建设,对科研经费财务信息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及预警功能系统设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主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对每个科研课题经费支出科目按照一定比例设限,使科研课题经费使用只能在相应的范围内开支,当超支时系统会进行预警,提示超支,且下一步操作受限,实现科研课题经费财务管理由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由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通过系统的预警机制,严格核定了科研课题经费的开支项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比例,减少了科研课题经费报销中的违规情况,使得科研课题经费的支出结构更加符合医院科研管理报销规定。

3. 简化医院科研经费财务凭证的录入

科研部通过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系统打印生成报销单据.报销单据连同科研部审核后报销发票。科研部门打印的报销单据附有条形识别码,财务部通过条形识别码扫描即可将单据的数据自动录入到医院的财管理系统中,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减少人工输入的错误,减少了财务人员繁琐的手工劳动,保证了财务数据录入的可靠性,而且实现了两个部门之间数据的有效及时沟通,保证了科研部与财务部门系统报销的经费数据一致性。

8.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 科研经费; 财务信息化; 结算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F232;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4-0115-02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来自教育、科技等部门的财政性拨款和高校内部预算安排拨付的经费,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俗称纵向科研经费;二是来自企业、公司、集团等,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技术开发、技术协作、技术支持、培训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社会性质投入科研经费,也称横向科研经费。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大多采用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在申报阶段由项目主持人根据申报项目要求提出经费预算,经专家评审通过后,项目主管单位正式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学校在接到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后,依据各类经费的管理办法设置经费代码后单独立项管理。项目主持人对所承担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负责,科技处、财务处行使对项目经费的审批、监督和核算等工作。由于科研经费研究周期大多为1—5年,时间跨度长、类型多(如973、863、国家支撑计划、国家基金、省基金、教育厅项目和横向项目等),同时各类项目的经费管理办法、预算科目、结算报表以及事中、事后检查的要求不尽相同,大多数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缺乏财务知识以及对各类经费的管理办法重视不够,预算编制时很少全面、系统地考虑经费使用的时效性、合理性和特殊性,也不请财务部门参与,使得项目经费预算的准确性不高,偏差较大,失去了预算应有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往往预算与结算存在一定差异,在经费列支中出现随意性和违规性,不能严格执行预算。一旦项目面临中期检查、结题和财务审计时,项目主持人往往面对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账不知如何填报财务报表、经费支出如何归类(科目)。决算报表与财务部门实际核算账目不一致,课题经费的预(决)算科目和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导致课题不能顺利结题验收,财务管理部门也疲于应付科研经费查账、复印财务发票和凭证、调账、审核结算报表真实性等工作。

对于缺乏财务知识的科研人员来说,根据会计核算明细账来准确填报课题结算报表不是件容易的事,会计分录对于大部分科技人员来讲有难度,而且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课题组成员不能安心从事科研工作。作为财务管理部门,也希望能够帮助每一课题组来完成财务报表,但随着课题数量和经费总量的不断增加,财务管理部门力不从心。为了有效解决科研经费财务结算报表填制和跟踪预算科目经费使用进度等问题,结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于2010年在原有的经费指标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科研经费结算管理系统①,提高了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

二、高校科研经费结算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

科研经费结算管理系统的设计核心在于学校财务结算系统与各类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以及财务结算报表之间实现项目支出经费的财务数据能自动归结和匹配于各类报表,会计科目合理地归集到科研经费预(决)算科目中,从而实现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使用的实时跟踪和填报各类报表。云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结算系统会计科目归集对应规则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设备购置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和咨询费等可以直接从会计科目中提取数据,而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管理费等无法直接从会计科目中提取,可以结合预算提取数据,生成结算报表后,再根据课题明细账支出摘要加以微调。由于各类科研经费结算报表格式、科目等存在差异,因此,可以在系统开发时设计不同类型(如973、863、国家支撑计划、国家基金、省基金和教育厅项目等)的经费结算报表格式供课题负责人选择使用。

三、云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决算管理系统的应用

云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结算管理系统支持从学校账务系统中根据提取规则自动提取相关科目的支出明细及汇总数据,自动填写Word或Excel格式的报表文件,可直接将支出的凭证明细数据导出至Excel,实现科研项目经费结算报表的自动生成。该系统操作界面友好,人机互动性强,支持自定义报表格式和取数公式,支持跨年度数据汇总,可实时查询科研经费预算科目支出情况和汇总决算报表,具有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功能(马福云、徐昆龙等,2008)。系统应用时课题负责人首先登录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门户网站,录入自己的登录编号和密码并登录系统,完成系统身份备案,同时可在界面上看到自己所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的代码和课题名称,选择需要的课题以及课题所属类型,如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支撑项目、国家公益行业计划项目和省基金项目等,按照项目立项批准的预算录入经费预算明细表,完成项目预算经费的初始化数据。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查询预算明细科目经费的使用进度和填报财务结算报表时,可点击“生成决算报表”,系统就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会计科目和课题预(决)算科目的对应关系,到学校账务系统中提取相应数据并生成各类项目结算报表,在生成课题经费支出结算报表的同时还可生成各类支出(如材料费、差旅费、劳务费、燃料动力费等)对应的明细表供统计查询使用,也可导出各类支出凭证明细数据至Excel表或打印各类支出明细。三年的应用结果表明,该系统具有两大优点:一是课题主持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自动生成的科研经费结(决)算报表,实时跟踪课题经费预算科目执行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经费支出科目,从源头上控制经费使用与预算不一致的问题;二是课题主持人只需要花几分钟就可以完成几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结(决)算报表的填制、明细导出和打印,系统按照项目类型结算报表要求对支出经费归类准确,与财务账一一对应,减少了财务管理部门对各类科研经费财务报表盖章时的核实工作,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务审核时间,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深得广大科研工作者的欢迎。

总之,加强高校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对科研经费进行实时监督,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管理人员劳动强度,为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主持人提供及时、完整和准确的财务信息,实现项目进度管理与经费预算管理协调一致。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S].教技[2012]14号.

9.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及吉林省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分为来源于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和来源于非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按照立项单位批复预算的内容及开支范围执行,并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来源于非财政资金的项目经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执行,按经费来源单位批准的预算进行支出管理。

第三条 我校在职人员利用学校条件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立项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未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学校对其立项资格不予承认,不作为考核、聘任的依据。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科研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经费支出的审批,按照《吉林财经大学借款与报销管理规定》(吉财大发【2014】77号)和《吉林财经大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定》(吉财大发【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处负责科研管理政策的制定、科研项目的总体规划、预算审核、组织指导、宣传培训、遴选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考核与评估。

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申请人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对已批复或签订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的项目提供到款通知、经费分配、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经费使用建议、预算调整、结题经费审核、决算编制、税费缴纳及减免等指导和服务。

资产管理处负责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审核、登记、监管和核销。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按规定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的约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纪检监察处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及处罚。

第五条 各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承担监管责任。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制订本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细则,明确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科研经费管理绩效将纳入学院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六条 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或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及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委托方的要求,结合科研活动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八条 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经审核批复的经费预算,将作为支出依据,实行预算指标管理,其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第九条 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或委托方签字确认,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应履行相关调整程序。在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内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学院及学校科研处审核同意,财务处予以调整。超出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的,报项目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第十条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设备,应按照项目预算科目金额,提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的意见办理,对于允许自购的必须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采购完成后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财务结算付款。

第十一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第十二条 测试、实验、化验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校外及校内单位的检验、测试、实验、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第十三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燃料动力费支出应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标准、测算依据等)。

第十四条 信息费是指计算机录入、软件设计及有关测试、计算、分析、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等费用。

第十五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会议费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决算表、会议签到簿、会议纪要等资料。举办会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严禁借会议名义铺张浪费、发放礼品、公款旅游等。

第十六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课题组人员赴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包括国际往返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报销来华专家费用要提供专家护照复印件、机票等资料。科研人员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出国费用,需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签章材料。具体按照国家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和外国专家来华费用报销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会务费等。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外出调研的应有调研说明并有项目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报销飞机票需提供登机牌;因参加会议报销差旅费的应有会议通知、往返的交通费、异地住宿费等。项目组学生参加调研报销差旅费与公职人员标准相同。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凭邀请方负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与其他单位开展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 2 的,凭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印刷费是指打印、复印、誊写、印刷和装订等费用。培训费指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培训支出。

第十九条 出版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版面费、出版费、专利申请、翻译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第二十条 印刷费、出版费、保险费、租赁费、维护费、服务费等报销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要附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报销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要提供符合学校要求的合同。属于政府采购的还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十一条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没有工资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研究生资助经费是指将导师科研经费部分用于资助研究生进行科研活动的费用。劳务费和研究生资助经费以零现金方式支付,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按工薪计税,发至本人银行账户。劳务费和研究生资助经费预算标准,来源于财政资金的科研经费,立项单位对劳务费有明确规定的按立项单位管理办法执行,立项单位没有明确规定的,劳务费和研究生资助经费预算不超过总经费的20%;来源于非财政资金的科研经费,劳务费和研究生资助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40%,其中,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可以提取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半。

第二十二条 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预算不超过总经费的10%。

第二十三条 数据采集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被试、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这类费用要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事先有预算,有项目负责人和收款人的签名或手印并附有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四条 成果鉴定费是指项目完成后进行成果鉴定的费用。支付成果鉴定费事先要有预算,支付标准按立项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改装费是指为顺利完成研究项目,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小规模的改装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资料费是指为项目研究所购买的图书资料以及档案、文献等费用。图书采购完成后需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 协作费是指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由于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将部分研究工作委托给项目参加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科研经费支付外协费,需事先有预算,并提供科研项目批复预算书、学校与接收经费单位的科研协作合同或协议,以及协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票据,经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科研处和财务处联签审批后支付,只对任务合同书中列示的合作单位和金额办理经费转拨。

第二十八条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为科研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承担单位用于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等。

第二十九条 管理费是指在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了补偿学校为支持科研活动开展而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除项目立项单位有特殊规定外,学校统一按到帐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管理费,由学校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条 科研经费支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批方可报销。单笔票据或向同一单位付款超5千元(含5千元)的,需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批;单笔票据或向同一单位付款超2万元(含2万元)的,需学院(部门)主管领导及财务处长签批;单笔票据或向同一单位付款超5万元(含5万元)的,需学院(部门)主管领导、财务处长、科研处长及分管科研工作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签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委托方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或撤消原定项目,或项目组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其研究工作而要求终止或撤消原定项目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告,学院应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告科研处和财务处,财务处停止该项目经费使用。项目组在一个月内提交经费结算的书面报告,结余经费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

沈师大校发[2007]203号

关于印发《沈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沈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沈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完善对科研项目规范化的管理,保证项目研究顺利进行,根据立项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的类别

学校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重大原创性项目等四类进行管理。

1.纵向项目:由国家各部、委、办、总局和省市各部、委、办、厅、局审批,且需要向拨款部门列报收支决算的项目。

2.横向项目: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产学研项目,以及不需要向拨款部门列报收支决算的项目。

3.国际合作项目:受国外或国外驻华机构委托或中外合作的项目。

4.沈阳师范大学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项目。

二、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1.项目主持人接到立项通知后,要立即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立项部门要求开题的项目,主持人要组织开题报告会。

2.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变动项目计划中的研究内容和时间安排,并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对不能按要求上报者,科研处将予以缓拨或减拨二期科研经费,直至中止项目。因故需修改任务指标或更换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应由主持人首先向科研处提交申请,经立项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完成科研合同规定的任务,达到了预期指标,项目主持人应及时填写结题申请表,提交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4.项目结题分鉴定结题和非鉴定结题两种形式。国家级项目和省、市重大(或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进行项目鉴定。

鉴定结题的项目,需提交科研成果鉴定申请书、项目合同书、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大纲、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检索证明、测试大纲、用户使用报告、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说明材料。需要进行现场演示的应事先做好准备。

非鉴定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合同书、研究(技术)资料或调查报告、科技成果查新报告、项目最终成果、有关出版的书籍及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5.项目的结题申请,由立项部门审批。获准结题的项目,由立项部门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三、科研项目的延期和中止

1.项目的延期

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报科研处和立项部门审批。

延期时间不得超过该项目研究时间的1/2。在项目延期期间,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立项部门的科研项目。延期过程中科研处将缓拨或减拨二期科研经费。

2.项目的中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将被中止:(1)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2)不接受项目检查,不交检查报告和成果;(3)按合同规定无法结题或没有通过结题的项目。

项目中止后,项目主持人应填写中止报告,报科研处与立项部门备案。学校收回其剩余经费。该项目主持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项目。

四、科研项目的经费配套

1.主持国家“863”、“973”、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含该基金的三个计划单列学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基金、全国军事科学规划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的重大(重点)项目,配套额按项目经费1:2匹配;主持科技部各类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含该基金的三个计划单列学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基金、全国军事科学规划基金)等一般项目(面上项目)及教育部各类计划项目的重大(重点)项目,配套额按项目经费1:1匹配。

2.主持教育部各类计划项目的一般项目和省科技厅、教育厅及省社科基金等的重点(重大)项目,配套额按项目经费1:0.5匹配。

3.主持各级各类自筹资金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和省社科基金等一般项目及市级项目,要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由所在单位予以相应的经费配套。

五、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1.设备购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用,项目研究所需的样品、样机部件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和零星土建等费用。

2.能源材料费: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费用。

3.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

4.资料、印刷等费用: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信息查询、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复印、打字、印刷等费用。

5.租赁费:指项目进行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6.调研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实验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和参加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的费用。

7.鉴定、验收、评审及申请专利所需费用:指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成果鉴定、验收及评审时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条件费:指“四技”服务等横向合作项目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

9.研究生助研津贴:研究生随导师从事科研工作所需的补贴性酬金。

10.其它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如劳务费、数据采集费等。

六、科研经费开支比例

1.“十一五”期间学校对科研项目一律不提取项目管理费,但是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延期结题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项目一次性提取项目经费总额5%的管理费。

2.开题费比例与使用:纵向项目可提取到位经费的15%。横向项目与国际合作项目可提取到位经费的20%。校内项目一律不提取开题费。开题费由项目主持人支配。

3.试验外协费比例与使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30%;个人捐赠资助或从国内外引进的科研经费,其中介费不超过5%。

4.“四技”收入按以下类别确定分配比例:

(1)科研成果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得到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在学校、所在单位、项目组中按比例进行分配。

(2)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类:按学校、所在单位、项目组比例为1:1:8进行分配。

(3)技术转让类:按学校、所在单位、项目组比例为3:2:5进行分配。

(4)技术开发类:分为享受学校资助和自筹经费两种情况,按学校、所在单位、项目组比例分别为4:2:4和2:2:6进行分配。

七、科研经费划拨与审批

1.项目经费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各类科研经费款到后,均由科研处统一到财务处办理登记与划拨手续。

2.项目经费实行分期拨款制。科研立项获准后,项目主持人要在《执行合同计划书》中明确一期完成的任务和时间、最终成果形式和完成时间,以此作为划拨首批、二批科研经费和项目检查的依据。

3.项目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提供给立项部门的经费预算执行。

4.对于学校配套的经费,项目主持人同样要根据经费使用范围中的列项要求进行经费预算(其中用于固定资产费用比例不低于学校配套经费总额的40%),被批准后连同立项部门的经费预算送交财务处,作为以后经费报销的依据。

5.经费使用范围内的各列项费用预算的执行浮动额度不得超过10%。

6.项目经费预算内正常的开支由项目主持人签字,财务处审批报销。具有下列情形的,需特殊审批报销:

(1)购买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需经所在单位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2)购买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事先向后勤资产处和财务处提交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按国家有关采购程序规定购买。

(3)外出调研、参加外地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处审批后方可报销。

(4)一次2万元以上非设备购买的支出,需先征得科研处的同意后,方可到财务处审批报销。

7.校内重大原创性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由科研处审批。

八、科研经费结算

1.各类纵向、横向项目按合同履行了鉴定、验收或结题手续后,所剩余的科研经费,项目组可提取30%作为科研酬金,其余部分作为成果深度开发和争取新项目使用。

2.结题项目经费要在6个月内清算完毕,超过规定期限的项目经费由科研处统一清理,作为学校科研基金使用。

3.项目被中止后,收回的剩余经费作为学校的科研基金。

九、附 则

1.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均归科研处统一管理。

2.各类项目经费必须交到学校财务处,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3.科研处、财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学校将追究责任,收回违规使用经费,并收回剩余经费。

4.购买的仪器设备和图书,为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后由项目组使用管理,项目完成后,移交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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