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扬尘控制整改措施

2024-08-29

防扬尘控制整改措施(共8篇)(共8篇)

1.防扬尘控制整改措施 篇一

安全文明、扬尘治理措施

本工程拟建场地周围有居民区,针对实际环境这一特点,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噪音治理和环境保护,减少对临边居民的干扰,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治理等措施自然成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扬尘治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施工现场治理工作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二、扬尘治理的措施

1、施工阶段定时对道路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

2、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装袋,严禁随意抛撒,施工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3、施工阶段,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建筑主体及装饰装修的施工,从底层外围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封闭,高度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

4、水泥放在库房内,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进行严密遮盖,防止运输时洒落、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

5、严禁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有毒烟尘的恶臭气体产生。

6、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涮台,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前做冲洗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防止水污染措施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他水排进雨水管网。

2、施工现场设沉淀池,将废水经过后排入指定污水管线,并定期清理沉淀池。

3、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污水管网,严禁施工污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4、严禁将有害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5、装饰装修施工时,现场设置油漆、油料库,库房作防渗漏的特殊处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现场混泥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泥土振动棒,振捣混泥土时,不得振动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10时至次日早6时,严格控制噪声作业,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报工地所在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3、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

4、对木工棚及电锯等高噪音设备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实现降噪。

5、使用电锯切割时,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6、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爱钻头上注油或水。

7、塔吊和施工电梯指挥尽可能配套使用对讲机来降低起重工的吹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8、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五、限制光污染措施

1、探照灯尽量选择既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

2、只照射施工区而不影响周围。

六、废弃物管理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地,废弃物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进行单独贮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醒目标识。

2、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

3、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回收利用。

七、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措施

1、总平面范围及工地周边场地设置专人每天2~3次洒水后进行清扫,对工地旁边的绿化地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养护,保持洁净,必要时对树木加围保护,不得污染和破坏。

2、松散颗粒堆放处砌筑围栏,堆放有序,表面覆盖竹笆,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影响环境卫生。

3、现场设置专人清扫大门出口及车辆上沾带的泥土,砼灌车及运土方汽车出场,在大门口铺设草垫,加强管理工作,保证现场及周围环境干净。

4、现场施工污水经多级沉淀后排水沟有组织的排入到制定的污水井内。排水沟布置详见施工现场给排水平面布置图。

5、在施工中尽量减轻扰民噪声,不影响学校正常的学习秩序。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时,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手续。

6、材料运输汽车来往频繁,常派专人指挥,不鸣笛,垂直运输设备专人联系,严禁在门架上以撬打金属形式通知操作人员,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特别是钢管、模板,严禁抛掷或汽车一次性下料。

7、为达到标准化文明工地对绿化的要求,利用有限的场地合理布置绿化地段,围墙边终止树木等植物,场内适当地栽花种草,使之达到施工现场林化。

八、现场组织措施

1、为实现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本项目经理部配置粉尘、噪音等测试机具,对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在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至针进行测试,项目经理部对环保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项目部设置居民接待室,负责扰民协调工作,负责接待和解决周边居民的投诉。

2.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篇二

建安工程

扬尘控制措施

编制:审核:审批:

陕建总沣渭家园项目部1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清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 →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 →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12、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8、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19、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20、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夜间施工的现象,成立了夜间巡逻队,加大了夜间检查频次,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快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随着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建筑施工扰民的信访不断增多。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件,也是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要求施工单位多查找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施工噪声污染严重,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应根据噪声法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21、施工企业积极降低和减少噪声

1)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3)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22、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

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且可以增加建筑施工单位作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

23、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机构

扬 尘 整 治 工 作 机 构

组长:赵小钦***

副组长:陆建中***

组员:刘文龙***

组员:齐科文***

组员:吴建斌***

组员:鲁晶***

23、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都在加紧建筑工程的建设,但是建筑施工不能以噪声扰民为代价。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整个施工过程在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下,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扬尘治理整改报告 篇三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监理单位根据“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的要求,对我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不符合施工要求,根据不符合施工要求项目对我部提出整改意见,我部将针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整改,期望整改到位:

1、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识牌未明确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

原因:由于工程概况牌破损,没有及时更换; 整改方案:立即更换工程概况牌;

整改措施:已更换工程概况牌,公布有投诉电话;

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不严;

原因:本工程为道路拓宽工程,道路两侧为厂房、耕地车辆无法通行,预留施工车辆出入路口。

整改方案:规划施工车辆出入口;

整改措施:根据规划出入口方案,对多余路口进行围挡;

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土方有部分没有进行覆盖;

原因:没有及时的覆盖集中土方; 整改方案:立即对裸露土方进行覆盖; 整改措施:已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覆盖;

4、施工现场洒水不及时;

原因:洒水车辆少,洒水车坏了,没有轮换车辆;

整改方案:增加洒水车;

整改措施:增加2辆洒水车,现施工场地已配备3辆洒水车,保证每天有2辆车正常工作;

本次检查不合格事件我部领导非常重视,经过深入细致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同时也万分感谢监理单位为我部保证文明施工提出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日子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榆林市树天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项目部

4.防扬尘控制整改措施 篇四

2009年11月27日

穗府„2009‟43号

为切实保障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以下简称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即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2月22日)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的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建设工地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包括暂未开发地块、停工缓建工地、在建工地内的裸露场地等3类,闲置3个月以上的场地全部绿化,闲置3个月以内的场地全部覆盖、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凡新申请开工的工地,必须达到上述“六个100%”要求才准予开工;已经开工的工地要边施工边整改,确保2009年10月20日前达到“六个100%”要求,逾期未达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复工;暂未开发地块、停工缓建工地的绿化或覆盖必须在2009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全市亚运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景观整治等施工项目必须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工,并完成生态环境恢复。

(三)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所有施工工地停止以下施工作业: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夜间施工、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产生噪声的切割、打桩等作业,并做好工地绿化、覆盖、安全维护等工作。

(四)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各种突发事故的抢险工程,须采取严格的防止扬尘、控制噪声措施,施工中现场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五)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噪声工作按照市区分工原则,由市、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同级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暂未开发地块的绿化或覆盖工作由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停工缓建工地的绿化或覆盖工作由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配合。

二、混凝土搅拌站、砂浆生产企业的减排措施(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暂停生产作业。

(二)场内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100%覆盖,并保持场区清洁,洒水防扬尘。

(三)由市建委联合市环保局、城管局负责监督落实。

三、运输车辆控制管理措施

(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24小时禁止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及一切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通行。

(二)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交委、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公路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加强指导服务。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审核工程合理工期和施工组织方案,凡在2010年10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2.审批施工许可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重点查看建筑工地是否达到“六个100%”要求,控制施工噪声的专项措施是否到位等,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直到达到要求方予批准施工。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要切实落实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程序,限时办理。

(二)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合理留置施工部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各工程要由总承包单位总负责,工程参建各方配合,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制订2010年10月25日至12月22日期间保证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以及2010年12月22日后保障复工质量的专项措施方案,合理留置施工部位,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经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2.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施工留置部位特点,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及时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建筑工地封闭管理,确保工地安全。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达到“六个100%”要求;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24小时值班;要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建立出入现场查验制度,施工人员应持“平安卡”进出现场。2.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全规定,特别要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支模工程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严密监控,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和计划施工,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违章施工。

3.在建工程留置部位处在深基坑施工阶段的,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基坑支护工程及围栏;对大型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设备要安排专人看管,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四)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妥善安排施工人员生产、生活。

1.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剂施工人员,对劳务人员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组织转场或撤场,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留守人员生活保障,并与劳务企业商定复工后劳动力供应的措施。

2.建设业主、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劳社函„2009‟786号),建设业主要及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做好劳务费的月度结算和支付工作,并负责监督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特别要确保完工、停工项目工人工资的足额支付。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各工程总承包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其做好劳动力调剂、工人工资支付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五)定期组织巡查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环保、城管等部门定期巡查,检查本通告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施工,违反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规定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立即停工整改,依法严厉处罚。

五、分工负责,落实监管责任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须市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市建设、交通、水务、港务、市政、电力、环保、环卫、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紧制订具体管理细则,确保本通告有关措施落到实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2日。

5.防扬尘控制整改措施 篇五

在本次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我部门进行整改反馈,并感谢检查组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具体整改内容:

一、感染管理科的建设

按照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我院目前以有3名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符合规范要求,感染管理科目前归属预防保健部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科将加强科室职能,更好的为院内感染控制服务。

二、手术室内的内镜灭菌工作已由专人负责,新的灭菌及清洗消毒设备在按计划引进,消毒室、清洗间的划分也列入手术室建设的日程中来。

三、感染疾病科建设

由于科室内装修重新建设,我院目前感染科对来诊病人实行了病房隔离制度,肠道病区与呼吸道病区的划分在新的病区建设好之后投入使用。

四、科室内应用的小型灭菌器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已经做好了工艺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确保了应用的安全。在化学监测的项目上,没有硬性指标要求小型灭菌器做B-D实验,为了安全工作,在全院小型灭菌器内按照上级检查部门的意见开展B-D实验,更为保障灭菌工作提供了依据。

五、在隔离手术室、隔离产房接疹的病人全部按照感染管理要求进行消毒及室内终末消毒,病人名单全为红笔标注,在今后的终末消毒记

录上,逐步建立独立的感染病人消毒登记与记录,确保工作开展无遗漏。

六、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上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医用废物,逐步作废自制利器盒,订购专用的利器盒,工作已经开展并落实到后勤部门进行订购。

七、我院的污水处理已经开展了大肠菌群含量测定及余氯测定,日常检修由污水站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并使记录更详细。

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我科进行积极整改,确保工作整改到位,并希望上级部门对我们的整改提出宝贵意见。

6.扬尘治理措施 篇六

1、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设置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9、施工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施工。

11、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13、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施工单位保证专款专用,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

7.扬尘治理措施 篇七

(鸣山路-马鞍山路)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浙江丽水天豪园林有限公司

青田鹤城路道路改造及管线地埋工程(鸣山路-马鞍山路)

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第一章 扬尘整治管理小组

根据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分解图,制定扬尘整治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毛杨珊

组员:陈秀灵 陈金 陈国红

扬尘治理管理机构分解图

第二章 扬尘整治措施

一、扬尘产生的部位及施工过程:

施工中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有:水泥库对堆放水泥产生扬尘,未进行覆盖的土方被风刮起产生扬尘。施工车辆进出场产生的扬尘,搅拌机拌和砂浆水泥产生扬尘,搅拌站拌和混凝土及灌装水泥时产生扬尘,开挖管道基槽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堆放不合理产生扬尘。

二、针对性措施:根据现代企业管理方法,采用因素分析法,针对以上扬尘产生的施工过程和部位,从人、物、机械、工法、环境五大因素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具体如下:

1、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三级教育,针对施工环节的施工方法 做好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由小组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纠正。

2、施工机械针对性采取措施设置防扬尘措施。

3、施工环境进行冲洗和硬化、防止扬尘产生。

4、施工材料进行保证,防止扬尘产生。

5、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工法进行改进,防止扬尘产生。

三、治理措施:

1、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冲洗,防止将扬尘带出施工场地。施工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每天专人(勤杂人员)进行冲洗,并且保证道路湿润,防止扬尘产生。本项内容由安全员进行检查和负责。

2、沟槽回填的土方采用废旧密目安全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3、施工场地内未进行硬化的场地采用植草进行绿化,防止扬尘产生。由项目部统一规划和安排。

4、水泥库进行封闭,防止水泥扬尘飞散。搅拌机棚用竹胶板进行封闭,在搅拌机棚内设置自动喷淋水嘴,当搅拌机进行驱动投料时,喷淋水嘴自动打开,将雾状水幕撒向搅拌机进出料口,防止扬尘产生。

5、搅拌站在进行水泥原料灌装时,现场人员进行指挥,灌装管道要接口严密,水泥罐灌装满后及时停止灌装,防止水泥外泄产生扬尘。

6、土方开挖采取分段进行,开挖一段及时埋管回填土方,做到土方开挖在可控范围内。

7、建筑施工场地垃圾及废弃物管理:为防止道路遗(撒)洒、砂石、渣土乱倒(卸)及建筑工地扬尘,垃圾、渣土清运采取如下措施:

a、实行准运证制度。即:凡从事垃圾、砂石、渣土运输的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且要经过县城运管局同意。b、垃圾、砂石、渣土消纳办理消纳证。

c、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存放,不得混放。d、建筑物内的垃圾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足够尺寸的封闭式垃圾箱,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e、所有垃圾在当天清除出现场,运送到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f、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按照运管局的有关规定必须采用专门渣车进行,而且运输途中车箱封闭严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第三章 扬尘治理管理及检查制度

一、管理方针:

为美化城市环境,保证市容市貌,本公司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局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本地区容环境有关条例的要求,同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11的规定制定方针、目标,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配备相应的资源,本着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的原则,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建设工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且利民、便民、不扰民。施工场地管理符合“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的标准,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二、管理及检查制度:

扬尘治理是本工程文明施工的组成环节、关系到对建筑周边环境的影响,关系到本公司的施工形象、关系到全体施工人员身心健康的大事,项目管理机构高度重视。项目部制定以下检查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文明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8.33防噪声扰民、扬尘管理细则 篇八

(DTJS/ZY-AZ-33)总则

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噪声及扬尘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使文明施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1.2 编制依据

a)《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b)《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c)《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1.3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防噪声扰民要求

2.1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超出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2.2 在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3 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城市建成区,禁止夜间(晚21时至次日晨7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

2.4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环线以内区域向市建设交通委,外环线以外城市建成区向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2.5 批准实施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应提前公告工程项目周边居民,做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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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解释工作,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和配合。公告中应公布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夜间施工时限、扰民受理投诉电话,便于社会监督。2.6 中、高考期间考点附近距考场场界2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必须全天停止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

2.7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

2.8 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9 严禁夜间施工使用电锯、风镐等强噪声、强震动的机械设备,杜绝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2.10 对于易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应尽可能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

2.11 施工现场尽可能选用低噪音或备有消音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音的扩散。

2.12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该做到轻拿轻放。2.13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禁止夜晚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野蛮作业等人为的噪声干扰。3 防扬尘标准要求

3.1 施工场区应进行硬化、植草绿化,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道路应打扫、洒水。

3.2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3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渣土等散体物料的,应当对其进行全面苫盖,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3.4 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搬运时防止遗洒扬尘。

3.5 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

3.6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及时清运。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通道或采取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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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装卸产生的扬尘污染,运输工程渣土必须采用密闭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沟,派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撒漏污染路面。4 责任界定

4.1 施工总包单位是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责。

4.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施工单位在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4.3 建设公司对地铁工程环境噪声污染和扬尘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防噪音扰民和扬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 检查与奖惩

5.1 地铁建设公司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噪声扰民及扬尘管理检查。5.2 地铁建设公司,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进行总结,对表现较好的单位予以书面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发至其公司总部。5.3 地铁建设公司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加强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检。对违反上述规定、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同一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被居民举报超过三次的,查实后将取消其文明工地申报资格。

5.4 施工单位未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将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5.5 未采取有效措施,生产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施工单位,建设公司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6 未取得夜间施工批准文件进行夜间施工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7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向周围居民公告相关内容的,将责令改正,并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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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8 被检查单位未停止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6 附则

6.1 本细则由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6.2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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