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流程

2024-10-24

内部稽核流程(精选13篇)

1.内部稽核流程 篇一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流程

一、工作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二、申报范围

在威海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外地企业在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在新区设立的办事处以及驻新区的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需为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人员。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每年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申报稽核。稽核时间为每年1-4月。参保单位自带U盘到威海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科拷取在职职工信息、现场领取相关表格,按要求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威海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劳动保障科申报。

四、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上一年应付工资总账和明细账及1-12月的工资记帐凭证及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

2、填报《职工缴费基数签字公示表》(盖公章、每人签名按手印)2份和数据盘;

3、纸质《****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公示汇总表》(盖公章、财务章,法人、分管人签名)、《****年企业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审核表》(盖公章)各2份;

(二)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上一年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盖公章)1份;

2、数据盘及1份生成的纸质报表(盖公章)。

四、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企业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据实申报(不得低于上的缴费基数),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凡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和高于300%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结算。

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18%,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生育保险单位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分类确定。

威海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劳动保障科对申报基数进行严格审核,书面稽核后,将全范围、大幅度地对参保单位开展实地稽核,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内部稽核流程 篇二

1 财务稽核工作的重要性

财务稽核工作作为实施会计监督功能、防范经营风险、规范财务核算、强化内部控制和确保资金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技术差错和遏制有关人员的舞弊和腐败行为, 使会计核算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保证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财务集中稽核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提供了手段和保证, 更为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了管理平台。财务稽核最薄弱的地方就是稽核人员的独立性不强, 而这却是外部监督的最大优势。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审计, 由于其独立性较强,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 所以才会发现财务人员没有注意、不重视甚至是明知故犯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检查结果或处理决定, 进行财务稽核时要全面进行了解、总体把握, 实事求是, 督促整改, 不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企业财物安全。

为了防范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效益流失等财务风险, 内控制度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采购、费用、项目等方面实行财务稽核。一是物资采购要审核发票、入库单据、合同, 三单匹配后核对价格、数量、金额, 在ERP系统内进行发票校验。相关会计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二是各种费用支出, 按照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归集、分配, 会计凭证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三是工程项目, 依据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手续, 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入账。相关会计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由此可见, 实行财务集中稽核也是内控管理的必然要求。

2 国企财务稽核工作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目前, 我国企业中的财务稽核工作普遍不能达到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目的, 主要表现在[1]:

(1) 财务稽核内容较为传统, 思想认识不足。规章制度是开展财务稽核工作的保证。多数企业的财务稽核仅停留在狭义的内容上, 对利用财务稽核工作推进内部控制的开展还没有真正引起重视。从严肃财经纪律的需要出发, 制定符合本单位财会工作实际状况的财务稽核制度是极为必要的。但是个别单位领导对财务稽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认为只要建立了财务稽核制度、设置了稽核岗位、配备了稽核人员就可以完事大吉了, 至于稽核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稽核人员是否胜任工作、财务稽核工作是否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则不闻不问;有些领导甚至还错误地认为每年进行的内部、外部例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替代稽核工作, 没有必要再设置稽核专岗。忽视财务稽核工作的重要性, 使稽核工作完全流于形式。

(2) 财务稽核工作的权利范围受到制约, 对内部控制进行财务稽核缺乏统一标准。财务稽核工作的职责是纠弊改错、预防和制约腐败行为。但是在工作实践中遇到违法违纪的行为时, 财务稽核人员只有向上级机关反映的责任, 没有处置或建议处置的权利。虽然企业不同, 但在长期的工作中, 对会计工作的稽核还是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标准。如对外来原始凭证进行稽核, 要看是否具有填制日期, 经办人员签名, 经纪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填制单位名称及是否盖有公章, 报销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具有合同协议等。而内部控制的稽核则没有这样一套完整的标准。

(3) 财务稽核工作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工作方法单一。目前, 从事财务稽核工作的人员多从会计核算人员中调配。有些单位稽核岗位与实际业务相脱离, 造成对实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及其解决反应不灵敏。

3 完善企业财务稽核工作

(1) 财务稽核是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它的执行需要建立在一个好的管理制度下, 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再有力的执行也是徒劳。除了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之外, 财务管理还需要另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监督制度, 它的强力执行才可以确保企业管理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稽核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财务稽核制度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地防止了舞弊和错误, 保证了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进而大大提高了财务会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其中, 加强财务监督则是建立和完善这一有效财务稽核制度的重中之重[2]。

(2) 财务稽核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 我国企业在内控制度建设和实际运作方面不尽人意, 对内控制度的建设还处于试探阶段, 内部控制基础十分薄弱。其中, 有很大原因是由于监管机制失效引起的, 直接造成内控组织形同虚设。内部监督是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证。很多企业未设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直接隶属于财务部门, 独立操作性不高。在职能上仅限于日常查账、保护财产完整等, 未能向上级领导部门提供合理性建议和反映问题, 不能为企业决策提供良好的战略指导。独立董事的监管作用也没有发挥出来, 由于大多数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推荐的, 主要由企业高管组成, 难以保持独立性, 不能构成对重大决策的制约因素, 在实践中充当“花瓶董事”的角色, 而实际决策者往往是董事长或大股东。面对管理人员的滥用职权或大股东的非法挪用行为, 内控组织却无能为力, 必然会导致企业内部监管部门形同虚设, 更难以应付外部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所以, 企业要在财务稽核、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努力下, 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督体系。

(3) 财务稽核是规范财务管理以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与完整的重要手段。虽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内部财会管理办法等对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要求、岗位职责和核算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 财务管理人员会有能力水平上的差异, 或者由于一时的疏忽、徇私舞弊等, 而使财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这样财务稽核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尽管我国大多数企业拥有自己的一套财务管理制度, 但是会计基础相对薄弱, 核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稽核工作的落实不到位, 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监督力度不够。因此, 只有加强财务稽核、及时查堵漏洞, 才能有效防止效益流失, 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

(4) 财务稽核可以促使财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 信用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 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 也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法宝。因此, 企业必须采取必要措施, 努力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素质。

财务稽核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稽核工作, 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专业知识的运用及认识, 增强职业判断的能力。通过财务稽核, 不但能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还能巩固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学到更加先进的管理经验, 也加强了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 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打下坚实的基础。

(5) 加强财经法规宣传工作, 取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做好基层单位领导的财经法规普及工作, 利用办培训班、下发宣传文件、通报违纪案例等形式, 宣传《会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 营造遵纪守法的氛围。

总之, 财务管理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企业能够重视并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严格规范财务稽核工作, 就一定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使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史津生.以财务稽核为手段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J].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 (3) .

3.内部稽核流程 篇三

关键词:财务稽核;内部审计;会计工作

近些年来,风险控制引起各国各企业高度重视,而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可以对组织的会计信息及财务状况进行核算与监督,有利于发现组织风险情况,有效的运用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可以降低组织经营风险,保证市场经济环境的稳定,本人多年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较深的认识,而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点,本文对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进行研究,加深对两者的认识,从而可以更有效的将两者结合运用,发挥中更强的监督管理作用,促使我国市场经济稳步发展。

一、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联系

财务稽核是财务稽查和财务复核的简称,财务稽核是依据会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运用会计核算原理和会计知识对会计业务进行稽查与复核。内部审计是指组织中各类业务进行独立评价,从而确定这些程序与方针是否遵守符合规定与标准,是否经济有效的使用各项资源,是否实现了组织目标。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有些相似的地方,也有一些联系,两者的目标基本是一致的,都是对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做出评价,财务稽核是内部审计的基础,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财务稽核制度的执行有很大关系,财务稽核能力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将会提高效率;另一方面,财务稽核工作也需要内部审计的支持与指导。

二、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质不同

财务稽核是属于会计工作的一部分,是由会计人员进行的会计业务监督,作用于会计核算及各类财务工作中,财务稽核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是会计机构内部的工作制度的一种,是会计性质的管理工作。而内部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门,强制性的监督组织及其经济活动,以及组织经济效益及财务收支各个方面,专门从事内部审计的机构,是对会计工作做出检查与评价,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独立性及一定法律性,不受其他部门的限制,有着较强的建议权及经济处理权。

(二)工作内容不同

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有着较大的区别,财务稽核是对各项财务收支及经济业务的具体项目进行稽查和审核,也就是稽查审核企业的资金部门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在保证财政收支完整、合理合法及有效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是对账务进行审查,涉及的内容也更加广泛,需要对会计工作的各个部分进行检查与监督,还需要进行账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程序与方法不同

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程序与方法是不同的,财务稽核是在会计范围内按照日常工作的程序进行,对稽核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侧重于对组织会计核算及各项会计工作的检查复核,不需要提供财务稽核报告。内部审计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与重点性的监督活动,有着严格的程序要求,主要侧重于经济效益的审计,需要根据检查的结构提出查账报告,内部审计的方法比较多,可以采取顺查法、逆差法、抽查法、审阅法与分析法及效益评价审计法等。

(四)职能作用不同

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具有较大的区别,财务稽核是会计监督的具体手段之一,财务稽查与核算工作想始终,如果发现财务会计工作出了问题,就可以进行纠正与制止,使得财务稽查工作正常化运营,提高财务监督性的功能。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公证会计资料,是一种对会计组织会计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进行考核的手段,内部审计具有较强的审计功能,有专职人员及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活动,内部审计相比于财务稽核具有更广的监督范围,更大的权威性。

(五)目的不同

财务稽核是遵照《会计法》对填制会计凭证、记录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查,组织各项财务手续是否齐全,对组织会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增强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内部审计遵守的是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组织的经济活动及组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控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监督组织对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财会法律的严肃性,揭露经济犯罪,降低组织经验风险,协调行政领导对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结束语

通过对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出,内部审计是对财务稽核的再监督,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组织中有从事财务稽核的工作人员,还是需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管理,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都是为了确保组织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对组织的财务状况及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提高组织效率,降低组织经营风险。但是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又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的性质、工作内容、程序与方法、职能作用及目的五方面,各组织应该有效运用财务稽核与内部审计,发挥出两者的最大作用,加强组织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不断的提升组织的运营效率,同时也使得上级部门对组织更好管理,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的有效地结合,可以促使我国形成统一的监督休系,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安全稳定的运行。

参考文献:

[1]刘维民,谢道清.企业财务稽核要点[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

[2]杨晓军.企业财务稽核工作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

4.内部稽核制度 篇四

为加强公司财务会计资料及原始凭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防止和减少会计工作差错,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订内部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

1、在公司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一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各种法规、素质具备的人担当稽核工作,对已经审核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防止会计差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内容完整。

2、稽核人员不得由出纳兼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差错,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并反馈给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处理整改。稽核人员对经其稽核的会计资料负责。

二、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以及价格是否存在异常等现象。

2、审查结算票据是否存在超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规定的金融机构管理等。

3、审查会计科目运用是否准确。记账过程中会计科目设置是否正确无误;成本归集当中是否有效区分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是否有误列、挤列成本的现象。

4、审查公司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应按季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与对方单位相互签认,检查有无呆账的存在,并报会计主管确认后及时做出处理。

5、审查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及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经办人是否在法定授权范围内正确行使其权利和承担义务。

6、审核公司财务收支及计划执行情况是否正常,各项目收入成本是否及时入账,收入与成本的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各项指标是否衔接等。

7、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审核各项财务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有无呆滞现象。

9、审核工程结算与预算的差异,审查工程结算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是否符合合同的内容。

10、审核发票各项填写是否正确,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时,应暂停付款,及时查明原因。

三、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

(一)职责

1、确保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2、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落实和执行。

3、尽量减少日常会计工作差错,提高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

4、加强会计监督与审查力度,杜绝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5、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资产、实物的完整。

(二)权限

1、发现的会计核算问题,有权要求相关会计人员改正,并向会计主管汇报。

2、发现的内控制度的缺陷,可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要求处理。

3、发现的不合法、不合理、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有权要求退回经办人,促其提供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

4、有权参与单位内部财产清查、材料盘存等专项工作,有权调查经济业务的相关事项。

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

1、一般性复核,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数字计算的准确以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会计科目运用进行复查。

2、实质性复核,通过对经济业务表面现象进行相关调查和技术处理,分析其实质,恢复其本来面貌。

3、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得其基本数据以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询问相关人员,对经济业务不明白、不清楚、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以分辨真伪。

5、查询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逻辑关系,复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稽核工作的处理方式

1、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保守秘密,并及时与相关人员核实,按逐级负责制原则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

2、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5.生产计划作业流程稽核控制卡 篇五

流程制定部门 序号 1 2

流程要点 《生产主计划》制定 《生产月计划》《外发加工计划》制定

《物料需求计划》制定

生产周,日计划制定

PMC部

计划员 PMC经理

PMC部

物控员 PMC经理

物控员是否定期依据《生产月计划》,《物料清单》制定《物料需求计划》,交PMC经理审核,PMC经理是否在4个工作小时内将审核后的《物料需求计划》交物控员下发采购部 计划员是否依据《生产月计划》,《物料清单》在每周六上午10点前制定《生产周计划》,并在每天16点前制定《生产日计划》,交PMC经理审核;PMC经理是否在2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审核,并交计划员下发生产部

产前准备

生产部 仓库

生产计划实施

生产进度跟踪

生产部 PMC部 生产部 PMC部

各车间主

各车间主管是否按《生产周计划》进行产前准备(物料,工要求 发放物料。

各车间主管,PMC经理 各车间主

各车间主管是否严格按照《生产周计划》组织员工安排生产,PMC经理是否每天召开生产协调会对生产异常进行协调,处理。

各车间主管是否在每天上午8:30前制定《生产日报表》交登录《生产进度控制表》;计划员是否每2个工作小时到车间确认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半成品/成品入库

备注:

1. 流程负责人:即流程制定部门负责人,负责流程制定、修订、培训,并对执行进行稽核

2. 处罚规定:流程稽核人稽核发现执行人未按本流程作业时,依据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处罚流程负责人5元/次; 3. 此卡由稽核中心负责制定、修订,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生产部 仓库

生产组长,生产组长是否将生产好的半成品/成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仓管员

在入库后4个工作小时内将《半成品入库单》/《成品入库单》交计划员。

管,仓管员 艺,人员等);仓管员是否在上线前2天按照《生产周计划》

PMC部

PMC部

流程负责人 执行部门 PMC部

PMC部门经理 执行人 计划员 PMC经理 计划员 PMC经理

流程稽核部门 稽核要点

计划员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后的《客户订单》制定《生产主计划》,并交PMC经理审核

计划员是否进行详细的排产分析,并制作《生产月计划》,如需外发加工,是否制定《外发加工计划》,并交PMC经理审核

稽核要求 稽核频率:每周1次

信息传递: 流程负责人、流程稽核人将稽核状况记录在《流程执行检查表》中,每周六汇总后交稽核中心总监

稽核中心

流程稽核人

稽核专员

6.制造型企业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篇六

一、稽核工作的职责、任务

内部稽核是财务部门内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稽核工作是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核算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内部审核、监督与检查的会计活动。

稽核工作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内部稽核的作用,对内部会计核算及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正确性,以及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提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保证资金安全的建议和措施。为增强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的能力、促进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断提高作出努力。

二、稽核工作的组织和分工

对会计凭证的稽核工作实行三审制:制单复核、计算机输入复核、总稽核

第一条制单复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制证人员按照“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取得的《会计原始凭证》的要求”负责对原始凭证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有遗漏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 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2、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记帐凭证,记账凭证自审无误后,在“制证”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并及时将记账凭证及附件交给计算机记账人员;

3.各业务组长负责对本组提供的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进核。

第二条 计算机输入复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计算机记账人员按要求对已记账的记账凭证进行二次键入复核; 对会计凭证的科目使用是否正确,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金额是否相等进行复审;

2、对以前已记账务的个别调账、错账冲正等账务复核,手续齐全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

3、当日全部账务计算机复核完毕后,应在会计凭证复核人处加盖个人名章;

4、协助其他岗位人员做好相关的对账工作;

5、计算机记账人员应按日填写“稽核工作日志”,对在稽核会计账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与处理。月末将“稽核工作日志”交会计主管审核签字。

第三条 总稽核主要职权和内容

1、依据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关财务法则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则,以及岗位责任制对本部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事后稽核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3、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4、负责对帐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5、核查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

6、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草拟解决办法,上报财务主管。

7、对稽核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或疑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提出进一步补充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遇有重大违章违纪问题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应立即向法人代表汇报。

8、按照下列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检查要求,审核库存现金收支结余、支票签发、有价证券、银行对帐单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9、稽核人员应按日填写“稽核工作日志”,对在稽核会计账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作出详细记录,并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与处理。月末将“稽核工作日志”交会计主管审核签字。

10、月末稽核人员应将财务科固定资产卡片的原值金额、种类、数量等与设备科固定资产台账核对。

第四条 固定资产、存货、往来帐的审核职权,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有相应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

第五条 会计主管对上述稽核的结果进行抽查,并对会计报告进行复核。

三、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检查核实资产的方法

第一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取得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是否按规定附有原始凭证并按照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填制凭证的日期是否正确,会计科目(一级科目)、子目(二级科目)、细目(三级科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概括、反映了原始凭证的交易内容;有无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输入或记帐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记帐凭证是否进行连续编号,凭证分类是否正确,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有无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五)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除月末或年末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或年终结转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时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七)记帐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以前月份记账凭证的保管是否齐全。凭证是否已及时输入电脑或登录日记帐。

(八)记帐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九)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是否在调账说明上注明原错误凭证的、月份、类别、编号、错误原因等事项说明,原错误记录,更正后的分录,更正人的签字,会计主管的签字。

第二条原始凭证的审核或复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不得省略名称或臆造名称;

6、所购货物的详细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

7、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8、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字迹必须双面复写(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 写纸功能的除外)。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二)取得原始凭证的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所盖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2、自制原始凭证(如请示报告、事项说明)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签名

(三)原始凭证更正的要求:

1、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2、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四)白条不得替代原始凭证作为入帐依据。

(五)对原始凭证附批件的要求: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或依据有关协议合同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合同作为原始凭怔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协议、合同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六)严禁开具假发票及编造虚假经济业务

假发票:指行为人在开具发票时,弄虚作假,开列虚假品名、价格、数量、日期、在金额上采用阴阳数等舞弊方法。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记帐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现金、银行日记帐、往来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当日库存现金日报表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往来明细科目的出、入使用是否相符。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盖章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划贴印花税票。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

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四条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要日清日结,帐款相符。对于库存现金,采取不定期盘点制度;对于银行存款,出纳每月末要逐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未达账项应注明原因;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及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作废,并贴回支票簿。

(二)现金是否存放保险柜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超定额存放、有无以白条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有价证券,应同时查点数目,并须对有关帐目、帐表核对是否相符。

(五)注意库存有价证券处理方法(需长期保管的有价证券,应预留复印件并送存银行保险箱代为保管,记帐或输机时有帐号及银行的应予注明)及放置,种类是否划分清晰,到期收回时是否与发生时的科目、帐号一致。

(六)现金、银行存款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现金、银行存款帐目相符。银行各明细账户余额之和与银行总账是否相符。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资金往来及其他往来帐,是否按月核对,定期清理,并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第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送达上报,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包括本期数、年初数、累计数)是否与帐簿及科目汇总表上的记载相符,表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是否一致,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

(三)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制表人、财务主管、法人代表的签章、签字是否齐全。

(四)月末在法定的会计报告编制完成后,还须编制“会计报告分析报表”,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主要税表做出本期和上期、本期和去年同期各项指标的增减对比,对其中变化幅度较大的指标,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会计主管。

(五)年报时还须按照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七)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六条 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按照规定报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二)费用是否在有关规定、制度、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列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四)特殊需要说明的事项有无当事人的请示报告,及报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存货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存货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库房明细分类帐与财务科总分类帐品种数量是否核对相符。

(二)存货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存货的质量、规格是否与采购或车间入库记录相符;库房的材料领 出、余料退回,加工、返工领出,完工产成品入库种数量是否与各车间成本计算表的列示是否相符。

(四)出、入库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及审核。

(五)存货库存报表,是否有库管人员及库房主管的签字,是否与财务帐面

存量相符。

(六)存货的当月盘点损益是否如实上报核销,破损、报废有无质检科的质

检报告及评审意见,有无库管人员、库房主管及领导的审批签字。

(七)对已发出存货的退回是否及时办理清点和退库手续。

第八条 固定资产审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制证人员收到申请购置固定资产部门送交的“设备采购申请单”一联时,审核其填列事项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以此为依据作银行付款凭证。

(二)待经办人填写“设备采购申请单”

二、三联各项目完整后,财务审查并据此作固定资产转帐凭证。其中一联交设备科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制证人员作固定资产转帐时,在凭证后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表中列明(固定资产卡片编码、帐务资产编码、资产类别、资产名称、台数、购入年限、使用年限、启用日期、资产原值、产品品牌、型号及规格、电话车号码、生产厂家及电话、使用部门、人,备注等)项目,应与“设备采购申请单”内容相符。

(三)制证人员将固定资产转帐凭证,交由计算机录入人员录入。计算机录入人员应按“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表中,所列编号、类别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应的录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

(四)固定资产审核人员,应于月结帐前,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固定资产付款凭证中“设备采购申请单”一联与固定资产转帐凭证“设备采购申请单”二联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制证人员所作固定资产转帐凭证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所列项目是否符合固定资产入帐要求(类别划分、编号是否正确、项目是否齐全等)。

3、审核固定资产转帐凭证的“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与“设备采购申请单” 二联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4、审核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录入与“固定资产转帐明细表” 列明各项内容是否相符。

5、最后审核固定资产帐务系统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卡片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是否相等。

(五)每年末,财务固定资产审核人员,应将固定资产卡片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与设备科的固定资产台帐的种类、数量、金额核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调整。

第九条 会计终了,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年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

7.浅议事业单位的内部稽核 篇七

一、当前事业单位在内部稽核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事业单位对内部稽核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很多事业单位对于内部稽核工作缺乏科学的认识, 由此导致思想上的不够重视, 这也成为了当前影响和制约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质量的瓶颈之一。首先是事业单位管理者没有正确地看待和认识内部稽核工作, 在事业单位日常运行过程中, 没有将加强内部稽核与推动单位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使得内部稽核工作在单位发展过程中逐渐被弱化和边缘化。其次是事业单位员工对于内部稽核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 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漠视态度, 认为单位的内部稽核工作只是管理阶层和会计人员的本职工作, 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自己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参与实际的单位内部稽核工作, 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内部稽核工作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 也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效果。

2.事业单位内部稽核体系不够健全

当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地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稽核工作制度, 但是从运行情况来看, 事业单位的内部稽核体系还存在很多不够健全和不够科学的地方, 严重影响了内部稽核作用效能的全面发挥。首先是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涉及面不够广泛。当前有些事业单位的内部稽核工作还只是简单地停留在对会计信息的核查方面, 并没有全面辐射和渗透到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方面面, 比如对于内部控制机制执行情况的评定, 对单位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核查等等。这与内部稽核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标是不相符的, 也无法适应事业单位长远发展的实际需求。其次是事业单位内部稽核手段还比较落后。在实际落实过程中, 一般是以现场核查和事后非现场稽查为主, 难以做到对单位以财务工作为主的各项工作的全面监控和实时核查;并且在稽核过程中, 很容易受到工作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还会受到来自各方面行政力量的不良干预, 使得稽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这种以工作人员手工处理的稽核工作手段存在很大的错误隐患, 同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

3.事业单位内部稽核人才较为缺乏

内部稽核人才缺乏是当前很多事业单位都存在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 长期不重视内部稽核工作, 造成了人才匮乏的局面。首先是事业单位没有积极引进专业化的内部稽核人才, 现在很多事业单位的内部稽核岗位人员都是由普通的会计工作人才过渡而来, 缺乏专业化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作支撑, 对于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实施方法都不够了解, 使得事业单位所制定的内部稽核工作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并且当前有些事业单位还存在内部稽核工作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或会计人员兼任的现象, 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正规化程度。其次是事业单位对于内部稽核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到位, 没有结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 及时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最新的理论方法, 更新思想观念, 使得从业人员始终以一种传统的思维模式来考虑问题, 没有在实际工作中及时贯彻和体现事业单位最新的管理要求和发展目标。

二、做好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几点措施

1.着力提升对内部稽核的重视程度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 内部稽核工作已经成为影响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质量及单位整体运行水平的关键因素。为此, 事业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内部稽核工作, 从事业单位本身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要求出发, 摒弃传统的、陈旧的财务管理工作理念, 用战略发展的眼光看待稽核管理问题, 积极建立和健全内部稽核工作制度, 使其成为推动事业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事业单位管理者来说, 要积极地学习先进的内部稽核工作理论, 在制定事业单位战略发展规划时, 充分考虑内部稽核工作的重要性, 结合单位发展实际, 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着力提高内部稽核工作本身的科学性, 确保各类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并努力在事业单位内部营造一种良好的内部稽核工作环境。对于事业单位员工来说, 要积极参与到本单位的内部稽核工作中来, 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严格落实各项内部稽核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从根本上确保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并最终推动事业单位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稽核体系

建立健全内部稽核体系是提升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质量最现实、最紧迫的工作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事业单位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健全事业单位的会计稽核制度, 规范内部稽核工作程序, 从根本上确保会计稽核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这方面, 要合理界定和分配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作用范围, 使内部稽核工作能够全面覆盖和渗透到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去, 消除各种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死角, 同时也要使事业单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有力地推动内部稽核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②完善风险评估与监督机制。对于风险评估来说, 内部稽核要适时分析和研究事业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风险, 包括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 进而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从而提升事业单位抵抗和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对于监督机制来说, 事业单位要从根本上确保内部稽核人员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能够在自身的职责范围之内顺利地推进各项工作和措施, 防止来自各方面的干预。③要强化内部稽核体系的落实, 切实保障各种内部稽核制度的执行力度和质量。通过严格落实稽核体系各个环节的制度要求, 有效地确保内部稽核工作的最终质量和效果。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部稽核工作为例, 内部稽核人员需对单位的相关人事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资料结合有关原始会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同时对单位的应参保人员和以前有过参保记录的人员进行调查和了解, 重点审核单位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单位和个人补缴和补扣等情况。

3.大力培育事业单位内部稽核人才队伍

人才质量的提升是解决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困局最有效、最现实的举措之一。事业单位要加大在内部稽核工作方面的投入, 积极引进一批专业化的人才, 以此为基点来逐步营造和优化事业单位良好的内部环境, 保证内部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防止由于个人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带来决策上的失误, 并引发工作上的盲目性。通过从业人员以丰富的专业知识来科学地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在内部稽核方面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积极寻找相应的突破口, 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整体质量。同时, 事业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关岗位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工作, 鼓励他们学习最新的理论方法, 掌握最新的操作技能, 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和落实。要结合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的变化, 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更新思想观念, 抓住内部稽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提高工作的针对性。要严格做好评价与考核工作, 定期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对他们的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做出评价。对于那些不能满足和适应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工作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调离相关岗位, 避免因为个人的原因影响单位内部稽核工作的整体水平;对工作业绩好、工作效率高的人员给予相应肯定和奖励, 着力提升稽核人员工作积极性, 大力提高内部稽核工作的成效。

三、结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我国事业单位迎来了诸多发展机遇, 但同时也面临着很多问题。为此, 事业单位必须要从根本上重视单位自身建设, 着力提升内部稽核工作质量。在实践过程中, 事业单位要积极地学习国内外同行先进的内部稽核工作方法, 结合自身发展实际, 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稽核工作制度, 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使内部稽核工作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费鸿泰.重视内部稽核的监督功能[J].中国内部审计, 2013 (12) .

[2] .刘锦银, 孙玉莲.加强企业内部稽核必要性解析[J].企业研究, 2011 (22) .

[3] .张勇.浅析企业财务稽核[J].经济研究导刊, 2014 (03) .

8.海底捞内部供应商稽核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掌控海底捞运营终端食材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获知食材直接提供者的日常运行情况,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海底捞运营终端食材的直接供应商,集团旗下所辖属分公司蜀海、颐海的内部稽核管理。第三条 权责划分:

1.物流站/底料厂经理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区域品保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物流站/底料厂区域经理和品保总部负责人是管理责任人。在组织海底捞运营门店食品生产储运时,应指导员工遵循公司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食品安全管理部的食品安全专项审核;

2.食品安全审核人员由食品安全管理部指派,实施物流站/底料厂食品安全管理的审核工作;食品安全审核内容和审核时间应提前(至少2天)通报被审核单位; 3.审核时,被审核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应派人陪同审核,就审核结果,审核人员应和被审核单位进行沟通,被审核单位的经理和品控主管应参加沟通会议。4.当食品安全审核人员与物流站/底料厂管理者在其食品安全考核中出现异议时,可分别向其上级进行申诉沟通,当两部门沟通无果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秘书长进行仲裁。第四条 工作细则

1、审核开展 1)审核计划:

食品安全审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适宜的审核表格,表格应遵循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管理规范,符合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经过被审核单位确认。检查表应明确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内容,审核依据,评分标准。2)审核频次

食品安全对内部供应商的审核基础频次为半年一次,当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审核频次应适当加严;

a)当次审核分数低于80分;或审核中出现关键不合格项或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中心给予15天整改期,于次月加严审核一次;半年分数以平均审核分数计;

b)审核后各被审核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不符合项的整改,并提报整改结果;在半年内食品安全审核人员可以对被审核单位的整改项进行抽查审核,如不合格项没有被有效改正,则被审核单位的审核既得分以每发现一项未完成项扣减5%审核既得分计算。3)审核过程

食品安全人员应遵循既定的审核过程:确认审核内容——确定审核时间——实施现场审核——汇总审核结果——沟通确认审核分数及整改项目

在实施食品安全审核期间,被审核单位应指派一名质量管理人员陪同审核,对检查事实进行确认。4)审核结果沟通 审核完毕,食品安全审核人员确定沟通会议时间,被审核单位应召集被审核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沟通会议后,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在审核结果页签字确认,无签字的视同此次审核无效。

2、审核结果应用

每半年的审核结果记入被审核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品控负责人的绩效,将审核成绩按既定的绩效占比(应不低于10%)纳入考核,对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纳入当季度绩效考核,经理级别以下人员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同时被审核单位的区域负责人和品控总部经理承担管理绩效责任,将管理单位的审核平均成绩按既定的绩效占比(应不低于10%)纳入当季度绩效考核。第五条 奖惩管理

按《食品安全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9.内部稽核流程 篇九

【颁布时间】 2002-12-31 【正

文】

邮政储金汇兑业务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

第 1 条

本办法依邮政储金汇兑法第十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邮政公司)办理邮政储金汇兑业务(以下简称储汇业务),应建立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并确保该制度得以

持续有效执行,以促进公司健全发展,维护金融安定。

第 3 条

内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于促进中华邮政公司健全经营,并应由其董事会、管理阶层及所有从业人员共同遵行,以达成促进公司营运效率、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财务及管理资讯可靠性与完整性及遵守相关法令规章之目标。

第 4 条

中华邮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包含下列各项原则:

一管理阶层之监督及控制:董事会应负责核准并定期覆核整体经营策略与重大政策,董事会对于确保建立并维持适当有效之内部控制制度负有最终之责任;高阶管理阶层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核定之经营策略与政策,发展足以辨识、衡量、监督及控制公司风险之程序,订定适当之内部控制政策及监督其有效性与适切性。

二风险辨识与评估:有效之内部控制制度须可辨识并持续评估所有对公司目标之达成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之重大风险。

三控制活动与职务分工:控制活动应是公司每日整体营运之一部分,应设立完善之控制架构,及订定各层级之内控程序;有效之内部控制制度应有适当之职务分工,且员工不应担任责任相互冲突之工作。

四资讯与沟通:应保有适切完整之财务、营运及遵循资讯;资讯应具备可靠性、安全性、及时性与容易取得之特性,并以一致性之格式提供,有效之内部控制制度应建立有效之沟通管道。

五监督活动与更正缺失: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之有效性应予以持续监督,营业单位、内部稽核或其他内控人员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均应即时向适当层级报告,若属重大之内部控制缺失应向高阶管理阶层及董事会报告,并应立即采取改正措施。

第 5 条

中华邮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所有储汇业务营运活动,并应订定下列政策及作业程序:

一组织规程或管理章则,包括订定明确之组织系统、部门职掌业务范围与明确之授权及分层负责办法。

二相关制度规范及业务处理手册:包括储金、汇兑、新种业务、邮政储金运用、出纳、会计、总务、资讯、人事管理及其他业务之政策及作业流程及规范,并应分别依其业务性质及规模有适切之内部控制。

中华邮政公司应配合法规、业务项目及作业流程等之变更,定期检讨修正前项各种作业及管理规章,并指派内部稽核及资讯单位之参与。

第 6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遵守法令主管制度以及自行查核制度,以维持有效适当之储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运作。

内部稽核制度应由中华邮政公司稽核单位,负责查核各储汇业务单位及管理单位,并定期评估储汇营业单位办理自行查核之绩效。

遵守法令主管制度应由中华邮政公司业务单位及管理单位之遵守法令主管,依总公司所拟订之遵循计划及自评事项,适切检测各业务经办人员执行业务是否切实遵循法令。

自行查核制度应由中华邮政公司各营业、财务保管及资讯单位成员相互查核业务实际执行情形,并应由各单位指派副主管或相当职级以上人员负责督导执行,以便及早发现经营缺失并适时予以改正。

第 7 条

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目的在于协助中华邮政公司管理阶层查核、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运作,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俾使内部控制得以持续有效实施。

第 8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设隶属董事会之稽核单位,以超然独立之精神,执行稽核业务,并应定期向董事会及监察人报告。董事会或监察人于必要时,得随时命总稽核报告之;如有第四条第五款重大内

部控制缺失之情事时,并应即时向董事会报告之。

中华邮政公司应建立总稽核制,综理稽核业务。总稽核资格应符合邮政储金汇兑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其职位等同于副总经理,且不得兼任与稽核工作有相互冲突或牵制之职务。

总稽核应由董事会遴任,非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解职或调职。稽核单位之人事任用、免职、升迁、奖惩、轮调及考核等,应由总稽核签报董事长核定后办理。但涉及其他管理、营业单位人事者,应事先洽商人事单位转报总经理同意后,再行签报董事长核定。

总稽核督导办理内部稽核工作有下列情形者,交通部或财政部得视情节之轻重,予以纠正、命其限期改善或命令中华邮政公司解除其总稽核职务:

一滥用职权,有事实证明其与客户有不当资金往来行为及从事不正当之活动,或假借权力,以图谋本身或他人之利益,或利用职务上机会,加损害于公司者。

二未经交通部或财政部同意,不法泄漏、交付或公开金融检查报告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内容者。

三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舞弊案件,未通报交通部或财政部,而肇致重大损失者。

四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有严重缺失,将肇致重大损失,未于内部稽核报告揭露者。

五办理内部稽核工作,出具不实稽核报告者。

六未配合交通部或财政部指示事项办理查核工作或提供相关资料者。

七其他有损害公司信誉或利益之行为者。

中华邮政公司管理单位及营业单位发生重大缺失或弊端时,稽核单位应有惩处建议权,并应于内部稽核报告中充分揭露对重大缺失应负责之失职人员。

第 9 条

稽核人员应注意操守,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逾越稽核职权范围以外之行为或有其他不正当情事,对于所取得之资讯,对外泄漏或为己图利或侵害中华邮政公司之利益。

二对于以前执行之业务或与自身有利害关系案件未予回避,而办理该等案件或业务之稽核工作。

三收受员工或客户之不当招待或馈赠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 10 条

中华邮政公司总经理应督导各储汇单位审慎评估及检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形,并与总稽核、本公司遵守法令主管联名出具声明书,于每届营业终了时,并同邮政储金汇兑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应申报之营业报告书等,报交通部、财政部及中央银行备查。另稽核单位办理内部稽核时,亦应查核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所列应加强事项,并督促改善。

第 11 条

中华邮政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内部控制欠佳、内部稽核制度及遵守法令主管制度未落实或稽核单位对查核结果有隐匿未予揭露,而肇致重大弊端时,相关人员应负失职责任。另稽核人员发现重大弊端,并使公司免于重大损失,应予奖励。

第 12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规划内部稽核之组织、编制及职掌,编制内部稽核工作手册及工作底稿;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事项:

一稽核单位之组织及人员配置。

二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规定与作业流程及其执行效益之评估规定。

三稽核之项目、时间、程序、法令依据、工作底稿及相关表单。

四受检单位对检查意见之改进处理方式。

第 13 条

稽核单位对营业、财务保管及资讯单位每年至少应办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专案查核,对其他管理单位每年至少应办理一次专案查核。

前项办理一般查核,内部稽核报告内容至少应揭露下列项目:

一查核范围、财务状况、经营绩效、法令遵循、各项业务作业控制与内部管理、资讯管理及自行查核办理情形,并加以评估。

二营业单位对金融检查机关、内部稽核单位与自行查核人员所提列检查意见或查核缺失,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形声明书所列应加强办理改善事项之改善情形。

内部稽核报告及其工作底稿,应至少留存五年备查。

第 14 条

稽核单位对金融检查机关、会计师、内部稽核单位与营业单位所提列检查意见或查核缺失及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形声明书所列应加强办理改善事项,应持续追踪覆查,并将其追踪考核改善情形,以书面提报董事会及监察人核议作成纪录,并列为对管理单位及营业单位绩效考核之重要项目。

中华邮政公司之稽核工作考核要点由交通部会同财政部定之。

第 15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依据邮局家数之多寡及其业务量,配置充足之稽核人员,并应包括电脑稽核人员。

查核储汇业务之稽核人员应为大专院校毕业、高等考试或相当于高等考试之考试及格,在邮政机构任职五年以上,最近三年内无记过以上之不良纪绿,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二年以上之邮政储金汇兑或金融业务经验者。

二曾任邮政机构财务管理或电脑资讯专业人员二年以上,经施以三个月以上之储金汇兑业务及管理训练者。

前项所称记过以上之纪录,如系因同仁违规或违法所致之连带处分,且已功过相抵者,免予计列。

第 16 条

稽核单位之稽核人员、正副主管均应分别参加中华邮政公司训练所或台湾金融研训院举办之稽核人员研习班或电脑稽核研习班、稽核主管研习班一期次以上,其中新任稽核人员应经前述训练机构考试及格且取得结业证书,并应具备操作电脑之基本技能。另除正副主管外,每年至少应参加前述训练机构举办之金融相关业务专业训练二期次以上或达三十小时以上。

中华邮政公司应订定自行查核训练计划,对于自行查核人员应持续施以适当查核训练。

第 17 条

本办法施行后中华邮政公司责任中心局所辖邮局新派任之储汇业务主管人员,应于两年内参加中华邮政公司训练所或台湾金融研训院举办之稽核业务研习班,并应经前述训练机构考试及格且取得结业证书。

前项邮局经理以外之储汇业务主管人员在本办法施行后新派任者,应于就任一年内取得中华邮政公司或台湾金融研训院举办之储汇业务内部控制基本测验考试及格证书。本办法施行前已担任者,应于三年内取得及格证书。

第 18 条

中华邮政公司于每年底应将内部稽核人员之资历及受训资料造册报交通部及财政部备查。

第 19 条

中华邮政公司总稽核及稽核人员不具备本办法所定资格条件或有违法失职情事,交通部或财政部得随时命令公司调整其职务。

第 20 条

中华邮政公司稽核人员及遵守法令主管,对内部控制重大缺失或违法违规情事所提改进建议不为管理阶层采纳,将肇致公司重大损失者,均应立即通报交通部及财政部。

第 21 条

中华邮政公司为符合法令之遵循及防杜金融犯罪与诈欺,应建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并得依其规模、业务性质及组织特性,指定一隶属于董事会或总经理之单位,负责该制度之规划、管理及执行。

中华邮政公司应于各营业及管理单位指派人员担任遵守法令主管,负责执行法令遵循事宜。

第 22 条

中华邮政公司遵循法令应建立书面之执行计划,其计划内容至少应包含下列项目:

一各种良好的遵循程序,俾利各单位遵守法令事务之谘询、协调、沟通及有效执行。

二制定清楚且适当之谘询、协调、沟通系统。

三保持适当之谘询、协调、沟通纪录,并对平时应遵循事项办理自行评估;应遵循事项之内容至少涵盖邮政法、邮政储金汇兑法、洗钱防制法、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金融法规及道德规范等。

四规划遵循法令之训练课程,搜集并传达金融法规,确保职员有适当合宜训练,各项作业及管理规章均配合金融法规之变更适时更新,俾利其执行业务时对相关法规保持持续之认知与遵循。

第 23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依据遵循法令计划,设计相关遵循事项自评工作底稿据以自评,其自评频率至少每半年乙次。

第 24 条

中华邮政公司应建立自行查核制度,藉以加强内部牵制防止弊端之发生。

各营业、财务保管及资讯单位应每半年至少办理一次一般自行查核,每季办理一次专案自行查核。

各营业、财务保管及资讯单位办理自行查核,应由该单位主管指定非原经办人员办理并事先保密。

第 25 条

中华邮政公司财务报表于会计师办理查核签证时,应委讬会计师办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查核,并对公司申报交通部及财政部表报资料正确性、内部控制制度及遵守法令主管制度执行情形、备抵呆帐提列政策之妥适性表示意见。

会计师之查核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自行议定,并由公司负担会计师之查核费用。

公司应于查核开始一个月内将委讬查核会计师名单送交通部及财政部备查,更换会计师时亦同。

第 26 条

交通部及财政部于必要时,得邀集中华邮政公司及其委讬之会计师就前条委讬办理查核相关事宜进行讨论,若发现公司委讬之会计师有未足以胜任委讬查核工作之情事者,得令公司更换委讬查核会计师重新办理查核工作。

第 27 条

会计师办理第二十五条规定之查核时,若遇下列情况应立即通报交通部及财政部:

一公司于查核过程中,未提供会计师所需要之报表、凭证、帐册及会议纪录或对会计师之询问事项拒绝提出说明,或受其他客观环境限制,致使会计师无法继续办理查核工作。

二公司在会计或其他纪录有虚伪、造假或缺漏,情节重大者。

三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负债或财务状况显著恶化。

四有证据显示公司之交易对净资产有重大减损之虞。

公司有前项第二款至第四款情事者,会计师并应就查核结果先行向交通部及财政部提出摘要报告。

第 28 条

中华邮政公司委讬会计师办理第二十五条规定之查核,应于财政部规定期限内出具会计师查核报告报交通部及财政部备查,其查核报告至少应说明查核之范围、依据、查核程序及查核结果。

交通部或财政部对于查核报告之内容提出询问时,会计师应翔实提供相关资料与说明。

第 29 条

10.内部稽核流程 篇十

一、当前信用社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当前的稽核体制影响稽核作用的发挥

稽核力量主要以县联社稽核为主, 而县联社稽核部门或稽核分队是联社的一个下设部门, 与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基层信用社是同级关系, 稽核人员也由联社安排。这种体制存在一定弊端:一是稽核部门主要是对联社负责, 由于家丑不外扬心理, 相关问题可能遮遮掩掩, 未能如实上报, 稽核结果不能真实反映, 处罚也难以真正起到惩处作用。二是稽核部门对财务部门和基层网点检查缺乏权威性, 稽核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和信用社主任均为联社中层干部, 让普通稽核人员去检查业务势必会影响稽核质量。三是目前农村信用社主要检查基层营业机构, 对联社财务、信贷等部门很少检查, 即使检查也只是流于形式, 对大额贷款审批、大额财务开支、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手续等未能全面检查。四是稽核部门检查出问题一般会向联社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参谋和助手作用明显, 但是问题后续整改力度较弱。五是稽核人员积极性不够, 对稽核人员来说问题查多查少一样, 处罚力度大小一样, 甚至干多干少一样, 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 削弱了稽核职能。

(二) 稽核滞后于业务发展

相关业务系统的上线、升级以及培训工作稽核部门很少参与, 稽核部门在业务系统内没有安排角色甚至是有限的权限, 由于稽核系统功能有限, 稽核工作未能有效展开。随着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发展, 信用社内部稽核手段相对于业务发展进程也相对滞后, 除了处理系统监控出的异常问题, 稽核人员主要通过翻阅账簿、原始凭证和相关登记簿对业务进行检查, 检查手段已经不能够满足实际稽核需要, 影响稽核目的实现。

(三) 稽核方式方法不足, 稽核检查以事后监督为主

目前农村信用社稽核主要还是合规性稽核, 稽核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 在风险面前处于被动地位。同时, 检查内容主要是各类存贷款等业务, 检查方式主要是现场检查, 而缺乏有效的非现场检查, 对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流动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和效益型指标等关注不多。在开展现场检查时, 因信用社网点多、交通不便, 稽核人员由网点车辆接送, 影响了稽核时效和质量。

二、对信用社改进稽核工作的探讨

信用社内部稽核虽不能直接创造价值, 但是可以减少或缓释风险和损失。让内部稽核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是堵塞经营漏洞、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案防能力甚至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

(一) 加强稽核体制管理

首先提高稽核地位, 彻底改变“重业务轻风险、重规模轻质量”的经营思路, 将风险防控工作提升到重要地位。其次, 在稽核管理模式上, 实施下查一级的模式, 县联社稽核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由市联社 (市办事处) 管理, 稽核人员作为委派人员在各联社开展工作, 稽核报告、报表直接上报市联社 (市办事处) 。第三、稽核部门不参与具体业务, 不分配经营指标任务, 但是稽核人员要积极参与业务部门的相关培训, 确保稽核能力。

(二) 切实转变稽核理念

树立稽核质量观和稽核服务观, 善于稽核创新, 将检查问题转变到预防问题, 处罚责任人转变到解决问题, 使稽核关口前移, 向风险性稽核转变。加强非现场稽核, 充分利用稽核、财务管理、信贷、综合业务等系统以及联网监控设备, 定期或随机开展非现场检查, 促进信用社各项业务合规发展。

(三) 提高稽核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规范稽核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 改变稽核人员工资薪酬体系, 可将稽核人员工资向技术系列转变, 分级定资。二是制定科学有效的稽核考核体系, 明确稽核人员职责, 摈弃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错误观念, 同时在补助和职务晋升等方面向稽核部门“倾斜”, 使稽核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做到客观公正、恪尽职守。对检查出问题和挽回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对因未尽职尽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稽核人员, 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三是定额给予稽核人员一定的交通费用, 由稽核人员随机安排检查网点, 提高稽核时效性, 保证稽核质量。

(四) 查处结合, 维护稽核权威

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时, 一方面要善于从苗头中发现问题, 督促现场整改, 避免之后出现同质同类问题, 另一方面要消除“讳疾忌医”的观念, 加大处罚力度, 只检查不处理不仅不会使问题得到解决, 而且会纵容责任人再次违规, 因此, 要对问题责任人尤其是屡教屡犯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只有把现场整改和稽核处罚灵活使用, 才能体现稽核人员检查发现问题的意义, 才能维护稽核权威。

(五) 优化稽核流程和风险预警机制

11.内部竞聘流程 篇十一

竞聘方式:采取岗位述职答辩方式;

竞聘工作分为信息发布、个人申请和资料提交、面试、公司综合评价、录用决策、公示任用7个步骤。

参与竞聘的人员范围:客服部人员,均可按照程序参与竞聘; 竞聘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7日 竞聘面试时间:2018年5月7日

竞聘面试要求:竞聘者演讲可准备竞聘演讲材料,有演讲PPT可加分,每名竞聘者演讲时间为10-15分钟;

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对竞聘岗位的认识、竞聘原因、针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既往工作中的成功与失败案例等; 竞聘答辩问题参考: 1,为什么竞聘?

2,你有什么优势参与此次竞聘?

3,你认为你还有什么弱点是对该工作不利的? 4,你对竞聘岗位有什么看法?

5,你觉得你竞聘的部门现在有什么问题? 6,如果你竞聘成功,会怎样开展工作?

12.内部验收流程及条件 篇十二

装饰工程项目的内部竣工验收分为竣工自检和公司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项目在工程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项目经理按工程进度计划所定验收日前2日以书面(工程简介 最后注明自检合格 申请验收)形式上报工程部申请组织内部验收。工程部接到项目的验收申请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邀请公司各部门对项目进行内部验收。申请内部验收时要求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已完成,达到相关单位验收标准及交付使用要求,工程资料齐备、完整,施工现场无明显杂物基本无灰尘(如因特殊原因有未完成项,需报请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做甩项处理)。

(一)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是项目部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标准

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内部验收单项工程验收标准;工程是否 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竣工自检的方法

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的施工工长、设计、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队伍等共同参加。

(二)复检

在项目部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后,通过项目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内部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正式内部验收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项目经理申请公司内部验收

1.递交项目工程内部验收申请

项目经理应于工程进度计划所定验收日前2天书面(书面内容包括工程简介 主要材料、工艺的使用情况等 最后注明工程自检合格 申请验收字样)上报工程部申请组织内部验收。

2.准备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组织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材料、构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施工纪录;装饰装修施工试验报告;竣工自检记录;隐检记录;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变更记录;竣工图;施工日记等。

3.组织验收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工程部组织邀请总工、办公室、水电部、设计部、预算经营部及项目部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1)集中、会议,项目经理书面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分为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内业资料等,实测工具由项目部负责准备);

(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

仍需要补充:

1、2、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合格、不合格的量化标准是什么? 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如何?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或人员。例如谁

组织?谁落实?谁记录?谁追踪?

3、4、申请验收前提是自检合格,如未能按计划验收如何处理? 内部验收以什么表格做为记录留存记入项目绩效?表格形式?验收方

法:如观感质量;材料使用;成品效果;竣工资料……

5、文件格式请按照如下内容完成:

目的适用范围

管理职责

工作流程

13.内部竞聘流程(市场部) 篇十三

一、内部竞聘目的为挖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力,建立良性的用人竞争机制,使员工有机会选择更适合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位,达到优化人员配置的目的。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和对象

公司所有符合竞聘条件的员工均可参加。

四、竞聘组织机构

1.根据公司情况,本次评审人数为人;

评审组组长:总经理,不参与实际评分,负责监督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负责竞聘面试中的提问工作。

组员:12345(评分&提问)

2.3.竞聘评委即为竞聘主考官,主要承担在竞聘面试中提问、打分的工作。竞聘工作组主要职能:协助设计竞聘方案;发布竞聘通知;初审竞聘人员的参与资格;统计竞聘分数;公布竞聘结果等。

4.人事行政部负责承办竞聘小组的业务工作,如:会议的组织,竞聘材料的准备、收集、整理保存等。

五、竞聘条件与资格

1.基本条件:

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拟任职位必须具备的专业和技术要求。

2.具体条件(以竞聘公告为准)

(1)竞聘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基层工作经验: 一年以上。

(3)薪资待遇:原薪资不足3000元者,上调至3000元;高于3000元者维持原工资;暂行按原旧工资制度执行。

(4)基本工作内容:(所有工作责任及内容维持现市场部的运作,待新的市场部划分后另行拟定。)

A.全面主持市场部工作;

B.主持每天市场部早会;

C.生产制令单、生产物料采购单审核;

D.车辆运输安排与调度,业务员外出工作记录,跟进; E.检查业务员、跟单员实际工作,协调工作异常;

F.跟踪每天、每周业务订单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反馈; G.协调客户与生产交期,异常情况呈报总经理处理; H.类总并协调各类客户投诉,跟踪回馈处理方案;

I.协调市场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内部招聘流程

(一)流程示意图

(二)竞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201

1年7

5日星期二---2011年7月7

日星期四

(报名者请直接到人事行政部填写《竞聘申请表》)2.报名时间截止后,评审小组对参选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审批; 3.公布候选人员名单,并组织抽签,决定竞聘顺序; 4.竞聘举行时间:2011年7月9日晚19:30

5.竞聘旁听人员:三大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欢迎其他员工参加 6.组织进行竞聘工作:(三)

竞聘基本规则:

1.演讲时间:20-30分钟,演讲者演讲之前应先介绍个人基本情况; 2.其中演讲稿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应聘此岗位优势所在、应

聘上岗后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以及对目前岗位存在问题点的分析和建议等。

3.评审提问时间:30分钟以内;

4.评审内容参考:仪表风度、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态度、上进心和进取心、求职动机和业余兴趣与爱好等方面5.最后由竞聘评审小组根据《竞聘测试评估表》予以打分。

(四)公布竞聘结果:

1.竞聘成绩:竞聘完成后,由竞聘工作组公布竞聘测试结果。2.当选结果:竞聘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公示竞聘最终当选人,公

示期2个月;(五)公示期考核:

1.2.3.4.(六)1.2.3.2个月公示期同时也是当选者的试用考核期; 考核分为评审小组考核和员工监督两个方面;

评审小组主要对当选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员工则是对当选者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有权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

如公示期内考核通过,即认定其胜任该工作岗位,正式任命之; 如公示期内考核不及格,即作调岗降薪处理。

以上考核结果在公示考核期满后都将进行正式公告,以示公平公正。

人事行政部2011年7月5日

附录:《竞聘申请表》《竞聘测试评估表》

竞聘申请表

竞聘测试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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