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2024-09-18

在工商联友好商会(精选10篇)

1.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一

在全县工商联会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会长、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充实,启发性强,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借鉴意义,参加座谈的会长们参会率高,讨论认真,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建议,对这些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把大家的心声传递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促进一些问题的解决。

下面,我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提几点希望:

一、加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我们在座各位基本都是商会、协会会长、各行业中的精英,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就业机会和参与各种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而有意义的贡献。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的时期,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增强自身素质,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形势的需要。大家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成为一个懂政策、明是非的企业家,充分发挥商会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商会成员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健全制度,完善商会的各项职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商会也需要用制度来规范,制度不是挂在墙上锁在抽 屉中的,而是要落实在实践中。要健全行业商会规章制度,形成规范运作的长效机制,靠制度办会,靠制度管人。大家要进一步强化商会的协调联络功能、服务纽带功能、自律引导功能,协调好政企之间、商会之间、会员之间各种关系,提供解决各种纠纷的协调平台,并向会员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服务,向企业宣传政府的政策和主张,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要发挥企业中各级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倡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围绕中心,谋划企业的发展蓝图。“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特别是随着中部崛起和湘西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武陵山经济协作加快实施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为我县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企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座的各位,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家的大政方针,特别要很好的把握我县未来发展的脉搏,围绕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中心,认真制定好本企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把握机遇,用好政策,谋求本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采取措施,加快会员队伍建设。会员与商会的关系如同鱼和水的关系,要吸纳更多的会员加入商会,为会员搭 建更广阔的交流平台。通过组织会员参加各层级的经贸洽谈、招商引资等活动,参加县以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活动,赴发达地区和先进企业参观考察等一系列的活动,架起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让政府引领企业,企业围绕政府,共同为加快邵阳县的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同志们,我们要在改革创新中携手并进,积极进取,努力促进商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开拓全县商会工作的新篇章而做出不懈努力!

最后,祝各位会长事业进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2.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二

3、选举产生理事会,审议本会的经费收支情况。

4、选举和罢免理事。

5、决定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领导机构,在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具体工作计划安排。

2、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6、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依章程规定批准吸收、除名会员。

10、必要时根据需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11、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1、3、6、7、8、9、10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大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1、主要向会员大会负责。

2、对理事会确定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检查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分类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的落实情况。

4、监督和检查本会财务运行情况。

5、对本会的资产、社会捐赠、资助和会费收支等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本会所涉及的工商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3、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6、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为三年。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需改选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任期三年。会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副会长和各部门职责:

本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领导分管部门认真执行会长办公会议精神,抓好日常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本会设立名誉会长、顾问。名誉会长、顾问由会员大会决定产生,人数不限。

第三十二条名誉会长、顾问的职责是:协调关系、宏观策划和指导,为本会的壮大和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运筹帷幄。

第三十三条未经本会批准或授权,本会成员外出的活动不代表本会,一律视为个人行为。

如对本会造成名誉损害,本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章会费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收入。

2、有偿服务收入。

3、捐赠收入。、利息收入。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会费的收取,为保证本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本会需要收取一定会费。会费三年收取一次,会员900元,理事8000元,常务理事2万元,副会长5万元,常务副会长6万元,会长10万元。会员单位和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或赞助的不设限,并张榜公布。

第三十六条会费使用: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会费主要使用范围:

1、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必要开支。

2、本会常设机构办公场所的租金、水电费。

3、本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新酬。

4、本会常设机构办公及相关费用。

5、编印信息资料所需要费用和订购有关资料等开支。

6、本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差旅费。

7、本会常设机构的通讯费。

8、上缴上级主管单位的团体会费。

9、其它必要开支。

第三十七条 会费管理: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本会银行帐户设在南宁市工商联(总商会),由工商联(总商会)代管。

2、本会会费开支遵循由会长一支笔审批,日常开支由常设机构各部门列单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

3、本会设会计1名(由会长或副会长单位会计兼任),设出纳1名,由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兼任。会计和出纳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4、本会会费收支必须确保公正、公开、公平,接受本会会员和理事会的监督。各项收

入和开支每季度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传真的方式向会员公布;每年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传真的方式向会员公布;每三年由监事和副会长单位轮流派出的会计人员审计后以书面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并审议。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会经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3.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任职讲话 篇三

经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市委同意,经在座各位企业家朋友们的认可,推选我担任第X届X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我深感这既是一种荣誉,一种鼓励、一种鞭策,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此,对您们的信任、厚爱、鼓励和支持,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谢!

本届X市工商联(总商会)自201X年X月换届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特色创新品牌、加大商会组建力度、建立健全管理体制,重塑了工商联的“精气神”,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也为工商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做法。XX年以来包括今天的几次届中调整,陆续将一批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事业上有贡献、社会上有影响,又热心于工商联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纳入执委、常委、副会长、副主席会班子,为工商联注入了新鲜血液,更让我对工商联今后工作信心百倍。不管以后再苦、再累、再难,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在市委统战部的直接领导下,我将与工商联党组一道,团结工商联机关的领导和干部,带领各位副主席、副会长以及全体常委、执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历届工商联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商联章程所确定的宗旨,遵纪守法,诚信为本,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共同发展,把工商联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厚望和信任,不辜负全体会员的厚爱和支持。今后,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商联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

作为一名党外人士,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X届X次、X次,市委X届X次、X次全会精神,围绕“X”“X”战略部署,紧跟时代的节拍,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两个健康”更上台阶

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的参谋助手,是广大非公经济利益诉求的重要窗口,是参与政治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代表着广大非公经济的根本利益。作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我更应该要牢牢把握住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特征,深刻认识工商联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切实增强工商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办会方针,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坚持一手抓服务支持,一手抓引导教育;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既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又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经济为我市建设X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作贡献。

三、保持清正廉洁,当好非公经济队伍带头人

根据工商联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作为工商联班子带头人,我要始终紧绷一根弦,要自廉、自洁、自清,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要求,提高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免疫力[文库网]。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反对不健康、不正常、不规矩的利益诱惑,保证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出表率。要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制度落实,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商联干部队伍。在此,我也衷心的希望,我们每一位执委都能够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踊跃参与工商联的各项活动,不断增强归属感和自豪感,为工商联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4.工商联(总商会)闭幕词 篇四

闭幕词

(2012年9月2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朋友们、同志们:

汉滨区工商联、汉滨区总商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工商联和区委统战部、组织部、宣传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全体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会议议程,现在就要闭幕了。

这次会议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区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扎实推进汉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市工商联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莅临指导会议,并对新一届区工商联领导班子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充分体现了省、市、区领导对我区工商联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区直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兄弟县工商联领导到会祝贺,增添了浓厚、热烈、和谐的气氛。对此,我们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我坚信,有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关心、支持与激励,我们一定会 1

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为汉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这里,我谨代表本次大会向多年来关心、重视和支持我区工商联工作的各级各部门领导、企业界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几年来为我区工商联工作付出艰辛努力,做出积极贡献的第十一届执委会全体成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听取并审议了马安武同志代表区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通过了汉滨区工商联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第十一届执行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鼓舞人心,振奋士气,特别是对五年来我区工商联工作的总结回顾实事求是,对今后五年我区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安排部署也切合实际,集中地反映了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愿望,这必将激励和鼓舞全区非公经济人士更加坚定信心,更加奋发图强。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区人大、区政协的重视支持,有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有历届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有企业界广大朋友的鼎力相助,有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精诚团结,我们的明天一定会大有作为!

各位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由79位同志组成的汉

滨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他们都是由具有产业带动力,行业影响力和人格感召力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工商联、区总商会领导机构。表彰了我区工商联会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向全区非公以经济人士发出了《为建设繁荣和谐宜居新汉滨贡献力量》的倡议书。这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区工商联组织的工作活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更好地展现我区非公经济人士的风采,彰显我区非公经济实体的魅力,都必将产生现实而深远的影响。我谨代表新一届区工商联全体成员,感谢大家的信任和重托,我们将继承和发扬历届工商联工作的好经验、好传统、好作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全体工商联会员的集体智慧,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我区工商联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把我区工商联建设成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通过工作展示工商联的独特优势,在推动汉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上发挥更大作用,在促进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上发挥更大作用,在加强创新

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更大作用,在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

各位代表,中、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为工商联组织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活力,为工商联发挥作用展示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使命神圣而光荣,我们的职责任重而道远。在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实现“五个翻番”、加快“五个跨越”、推动“五个转型”,实现汉滨经济社会的大突破、大发展、大跨越的浪潮中,我们要勇立潮头、勇挑重担,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实力的责任,我们要以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拼搏斗志,立足本职,榜样示范,厚德载物,诚信敬业,光辉人生,以实际行动谱写出汉滨非公经济大发展、大繁荣的壮丽篇章。作为新当选的工商联领导班子,我们一定不辜负区委、区政府的重托和广大会员的期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好广大会员在工商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创建服务交流平台,宣传推介汉滨发展优势,扩大招商引资。努力加强行业引导,引导教育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自觉

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守法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和树立非公经济企业与人士的良好社会形象,突出整体优势,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5.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额敏县工商联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保障额敏县工商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根据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商会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是维持商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交纳会费是每位会员的法定义务,也是商会成员主人翁责任感的体现,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履行义务。

第三条 按照《额敏县工商联商会章程》规定,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按期足额交纳会费。

第四条 经审议通过的额敏县工商联商会会费收取标准,报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章 会费收取标准

第五条 按会员的性质及在商会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实行级差会费收取制度。

1、副会长、常委会费每年500元;

2、执委会费每年300元。

第六条 会员必须按照会费管理办法按时交纳会费,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额敏县工商联商会商会将按照章程规定取消会员资格。

第七条 对商会有特殊贡献的会员单位或确有困难的特殊会员单位,经额敏县工商联商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可以减交、免交或延交当年会费。

第八条 专家学者及知名人士等有意参加额敏县工商联商会的,可以通过额敏县工商联商会的成员推荐,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可成为额敏县工商联商会名誉会员、顾问,免交会费。

第三章 会费缴纳时间

第九条 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应尽义务,会费收取实行一次性交清,本会于每年一季度内向会员单位发出本会费交纳通知,各会员单位应在当年12月前交清当年会费。新会员6月前入会交纳全年会费,6月后入会交纳半年会费。

第十条 本办法通过并实施后,会员交纳会费时间由财务部记录。

第四章 会费使用

第十一条 会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内容和有益于会员的公益活动。会费的开支范围严格按照《额敏县工商联商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工作,如宣传教育、技术、业务培训、讲座、会刊、网站、文化活动、办公耗材、资料印刷、外出考察、召开会议、交通工具、旅差开支、奖励表彰以及常设办事机构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对特殊情况的资助捐赠等。

第五章 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加强审计,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会费的支出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平调、挪用。

第十四条 会费收支统一由商会财务收管,财务收取会费,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第六章 附则

6.工商局缔结友好单位协议书 篇六

缔结友好单位协议书

XX县和XX县地域相连,在区位、资源、发展方面各具特色,各具优势,互补性强,基础坚实,双方合作的领域广阔,潜力巨大,前景美好。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全方位的联合与协作,推进两地同发展、共繁荣。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缔结为友好局,并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宗旨、原则

在各自上级工商部门的领导下,以促进协作、共谋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为共同目标,站在服务区域宏观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从营造自由、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入手,为着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履行工商职责,形成品牌效应的产业发展链,共同探索有效举措,努力为两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流通、第三产业发展架桥铺路,努力促进两地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协作要求

(一)要坚持全面协调、共同发展的原则,实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交流工作经验,开展互帮互学、携手共建活动。

(三)要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共同探讨服务经济发展,当好市场卫士的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总结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共促友好局健康发展。

(四)做好定期信息通报。根据各自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发展数、分布的行业规模、“守重”品牌工作的推进存在的问题等信息进行交换,为地方领导的决策提供数据分析资料。

第三条 协作组织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地工商局友好局组织领导小组,由双方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人如有变动,由变动的人员进行调整补充。

(二)成立办事机构。成立两地工商局友好局办事机构并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两地工商局办公室,确定联络员。

(三)建立定期上报制度。两局就合作发展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别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工商局汇报,力争得到各级领导的全力支持。

第四条 协作内容

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统一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建立定期登记准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具体事宜。两地工商制定的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帮扶措施,适用于所有投资者和企业,不受地域限制。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两地工商局每年定期互相通报本辖区媒体广告监测情况;在辖区发现的涉及协作方相关单位、企业的违法广告信息,及时告知对方工商局;建立商标保护协作机制,联手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任何一方在本辖区内发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信息,都要及时通报对方,共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互通各辖区内商标发展与管理动态,商标资源及实施商标战略的信息,交换各自辖区内最新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单,作为重点保护的依据;加强侵权商标协同执法配合,对侵权商标案件实行双向执法,不仅要对侵权商品的流向进行追查,还要对侵权商品的源头进行追溯,加大打击的震慑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两地工商局通过行政执法或消费者申诉举报,发现有跨区域且涉及协作单位辖区的重大商品质量问题和经营者严重违法违规现象时,及时通报;形成两地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制度和联合打假等工作机制。互通消费申诉信息、消费调查、投诉统计分析数据、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消保工作的经验资料及刊物。

公平交易执法工作。建立名优企业打假维权协作网络。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抽查协调机制。

第五条协作活动制度

(一)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在各自辖区根据需要轮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确定合作的战略、方针与机制,协调解决合作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局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轮流召开由各局局长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协调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通报各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情况,交流经验,探讨解决工商行政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不定期召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研讨会,针对工商行政管理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进行交流与探讨。

(四)建立内部信用信息系统和披露制度,通过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提供本地区市场主体的相关信用信息,发布消费警示和不良主体信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

(五)建立局间共享的优惠政策目录,提供各自在红盾助推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权威信息,引导和鼓励投资者独立或联合开发局间的项目。

(六)鼓励大型企业、著名公司和知名品牌实现跨区经营、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提升特色产业整体素质,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融合。

第六条 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两地工商局友好协商。

第七条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于X年x月X日在XX县工商局签订,一式两份。

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签字):(签字):

阿拉善左旗景泰县两地工商局

缔结友好单位

协议书

7.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七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端之年,为做好2011年普法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11年普法工作年终总结的通知》(福普【2011】6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区总商会(工商联)的工作实际,现将具体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七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区委区政府关于普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要求,努力做好区总商会(工商联)的普法工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商会(工商联)会长、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赵天利任组长;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区委两新工委委员、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余长军;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区委两新工委委员、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葛汉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商会(工商联)办公室主任戴龙宁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依普法创新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普法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了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即主要是立足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水平及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一是党工委和领导班子坚持集中学法。重点学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带头学法用法,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遵

纪守法的模范,为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起到了表率作用。中心组全年学习和职工集中学习共计7次。

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教育,参考率、合格率达100%。三是加强对全区非公经济人士的法规学习培训工作,邀请了法制专业老师讲课,不断提高非公经济人士的法律素质,教育广大非公经济人士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推动我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充分营造社会氛围。加强政策宣传、树立普法工作新典型,加大宣传投入力度,开展系列宣传,我们利用福田总商会网站和辖区企业服务中心网与《福田区总商会》刊物进行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创新精英评选、创新典型报告会等活动,树立一批在社会上起引导作用的标兵,形成全区各界、各行各业都关心、参与、支持创新的新高潮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积极探索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推动形成勤政、务实、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

七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监管到位、辖区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三、普法意识明显提高

单位今年的学习计划,在学习资料、人员经费上重点保障,把普法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着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并通过总商会(工商联)这个平台带动全区非公经济人士学法守法。我会还充分利用参政议政的手段,以提案和评议的方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宽松辖区发展环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保障

和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回顾2011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时少数人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普法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事和自己关系不大,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理念的宣传力度,促动广大辖区企业积极参与到普法工作建设的队伍中来。

今后,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为把福田区建成深圳市普法工作建设和管理法治城区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区普法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作出积极的努力。

福田区总商会(工商联)

8.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八

为保证商会正常运转,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商会经费,特制定本制度。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全力保护商会的财产安全。

一、商会经费

1.经费来源:本商会经费包括会费、接受捐赠、有偿服务、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2.会费标准:

会 长 单 位:20 万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

副 会 长 单 位:1万元/年(届中新加入者第一年2万元)

常 务 理 事:3000元/年

理 事:2000元/年

会 员:500 元/年

下届会费标准在本届标准基础上增幅最高不超过20﹪。3.分会收费标准:凡在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担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职务的分会会员应依照上述会费标准将会费交至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其他分会会员会费由各分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并报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备案。

4.收取办法:会费按收取。会员须于会员大会后一月内一次性将会费交清。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在会员大会一周内将会费交清,逾期不交者,征求其意见是否愿退会,如退会应递交辞职报告,办理退会手续,对于不交会费且不打辞职报告者,商会直接对其免职、除名。

二、财务管理

1.本会设立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会长任管理小组组长。常务副会长分管财务,全面负责商会财务监督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经会长同意后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工作进行抽查。

2.会费全部用于本会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不能挪作他用,有偿服务的收入全部用于商会自身发展壮大的需求。商会经费应存放在商会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

3.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在20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会长审批使用,超出2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事先提出,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支出,由分管财务的会长签字报销。

4.商会的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帐,由专业资格证书的财务会计管理(财务科目由会计根据实际设定)。

5.报销要对发票、收据进行审核,对内容不全、票据虚假的要坚决退回,不予报销,并根据情况给予处罚。报销要有经办人、负责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出纳员若不按此规定办理,对其进行工资2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直至辞退。

6.严禁白条抵帐,严格借款手续。所有借款均需填写事由,本人签字,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支付,对借款应及时清理,公务完成后应在三日内归还,不能拖欠。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和企业借款。

7.对于重大的财务支出先由“常务会议”研究,然后由“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8.凡参加外地商会成立庆典活动的,经商会领导批准后代表商会出席人员的差旅费由商会报销,自行参加的差旅费商会不予报销,礼品在2000元以内的给予报销。商会成员开业庆典活动由商会统一安排送礼品,以个人名义送礼品的自理,商会不代办。商会成员及顾问家中如有直系亲属丧事商会给予500元的慰问金。

9.凡接待和会务活动的开支,须经分管财务的会长同意,会长批准方可报销,提倡地区、部门、个人捐款解决活动。

10.建立会长基金,提取会费收入的10%作为会长基金由会长安排,结余部分转下届商会领导班子。

1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各项费用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每半年报告一次,年底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副会长及以上职务的可以随时查帐。每年的一月份要作出全年的财务预算并在会长会议上审议。周年庆典时要做出一周年的财务情况分析,及下周年的财务预算并由分管财务的秘书长在会员大会上通报。

9.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九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7〕4号)要求,结合河北省工商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石家庄市工商联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工作部署,以及石家庄市工商联2018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以班子建设好、团结教育好、服务发展好、自律规范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全联、省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基层导向,围绕重点工作和任务,切实加强指导、引导、服务,推动商会按照“四好”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更好激发商会自身活力和动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商会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在促进两个健康上实现新作为。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联、省联安排,在全市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中持续深入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推动更多商会达到“四好”标准,并在全国、全省“四好”商会认定中涌现出一批典型,以商会建设工作促进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各级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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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引导商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面向广大商会会员的学习宣讲。要组织举办商会会长、秘书长培训班,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商会工作。

(二)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级工商联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工商联工作部署,组织所属商会深入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相关活动,激发和保护民营企业家精神,宣传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典型事迹。指导商会制定好活动方案,通过开展各种企业家喜闻乐见的活动,推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对年轻一代的教育培养,落实“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新时代表率”倡议,积极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

(三)加强商会党组织建设。全市各级工商联要在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加大对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于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商会,要指导其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的各项工作部署,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商会发展政治方向。对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商会,要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会尽快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会可探索通过设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加强指导,逐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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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全覆盖,引导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四)提高商会服务水平。全市各级工商联要引导商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和我市经济发展,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要引导商会创新服务方法和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切实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引导商会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反映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要引导商会在扩大覆盖面上下功夫,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将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企业吸纳到商会中,提高中小企业和年轻一代在会员中的比例,加强与其他商协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五)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工商联要指导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章办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探索建立对商会的评价机制,加强对商会负责人的任前考核和年度考核,推动商会秘书处的职业化建设。

三、确立标准

按照全国、河北省工商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商会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坚持民主办会,团结协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会长经过综合评价,符合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三强一好”标准,熟悉、热心商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副会长能够履职尽责,积极参加会议、活动,参与商会各项事务;秘书长应为专职,责任心强,了解商会本业务领域的发展情况,熟悉相关政策、—3—

法律法规和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二)团结教育好。商会能够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团结起来,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会员队伍具有一定规模,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会员参与面广,有活动载体、富有成效,企业家主体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发挥;建有党组织,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开展组织活动,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好商会发展正确方向,商会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党建促会建作用明显;组织引导会员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活动,注重会员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服务发展好。商会能够坚持服务立会,搭建融资、信息、技术、人才、法律等服务平台,切实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我市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流会、展会、论坛等特色活动,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开展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参与工商联提案工作并提出高质量的提案,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反映会员诉求,建言献策;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标准制定、资质培训等,推动行业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成效显著;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协同管理作用。

(四)自律规范好。商会建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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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监事会(独立监事),制定有以《章程》为核心的人员、资产、财务、档案、会议、专业委员会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办会、照章办事、规范运作,没有受过综合监管部门的处罚;建立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注重引导会员加强自律、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承诺制度,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

具体标准各县(市)区工商联和市级各直属商会可参照《石家庄市工商联商会正规化建设十五条》执行。

四、认定程序

(一)审核推选。各县级工商联按照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推选出本级“四好”商会报至市工商联会员处;市级“四好”商会评选工作由市工商联会员处负责实施。

(二)复核确定。市工商联会员处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推选的“四好”商会进行复核,形成建议名单报市工商联主席会议审定。

(三)公示通报。对拟确定的市工商联“四好”商会名单,在市工商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市工商联印发通报并制发证书或匾牌。

五、工作安排

(一)总结部署(5月底前)。全市各级工商联要认真总结2017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经验,查找问题,针对商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四好”商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7〕4号),结合市工商联工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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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市工商联制定下发2018年“四好”商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县级工商联依据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二)扎实推进(5月-12月)。全市各级工商联要按照“四好”商会建设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对本级所属商会及县级工商联商会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了解“四好”商会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工商联将到部分县(市)区进行调研督导。

(三)摸清底数(5月-6月)。全市各级工商联要开展商会摸底调查,建立本级所属商会工作台账,对商会领导机构情况、会员发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主管单位隶属情况等进行全面掌握,为商会改革文件出台后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县级工商联把上述摸底情况5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工商联会员处。

(四)开展认定(8月-12月)。全国工商联、河北省工商联将在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四好”商会认定工作,全市各级工商联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四好”商会推荐申报工作。9月底前,各县级工商联将市级“四好”商会推选名单及材料报送市工商联会员处,11月底前,市工商联会员处完成市级“四好”商会复核工作,提请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审议确定,并进行公示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四好”商会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四好”商会建设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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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改革创新。全市各级工商联要科学把握新形势下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在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手段上下功夫,提高对所属商会指导、引导、服务的能力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实践,为“四好”商会建设创造经验。要充分调动商会的积极性,引导商会主动作为,按照“四好”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三)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市工商联将加大对县级工商联开展“四好”商会建设活动的工作指导,区分不同情况统筹推进,特别要加大对商会建设较为薄弱地方的指导力度,推动提高商会工作水平。要对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要将“四好”商会建设与“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落实。

(四)深化典型宣传。要大力宣传“四好”商会建设活动,通过报刊杂志、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推广“四好”商会典型的经验做法,组织观摩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实现共同提高。

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5月22日

10.在工商联友好商会 篇十

2月29日,合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罗勇,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小晨、肖平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一行走访调研合肥福州商会,看望商会工作人员。还走访了商会监事长单位---安徽省国景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省闽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与我会会长芮建新、监事长陈文清、副会长郭联武等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商会工作和各会员单位情况。

我会是罗书记一行在刚刚闭幕的市工商联“十三大”之后,首批走访的团体单位,向我们传达会议精神,宣讲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领导有关讲话,给我们带来了党和政府的声音,使我们倍受鼓舞。

罗书记等领导表示,今后将加强工商联和商会之间联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深入走访我会其他会员单位,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另:市工商联刚刚为我会会长单位企业一员工解决了子女上学问题。

合肥福州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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