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标准

2024-09-17

信息分类标准(精选12篇)

1.信息分类标准 篇一

甲类(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乙类(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丙类(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甲类、乙类、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丁类(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2.信息分类标准 篇二

根据中国铁路BIM标准体系框架研究结论, 现有国内外BIM标准基本上都局限于建筑行业, 未涵盖铁路工程领域。同时铁路工程又具有“线路工程、区域范围广、与地形结合紧密”等有别于建筑工程的特点, 因此需要编制铁路工程BIM标准, 同时要求编制的铁路BIM标准应该是完整的标准体系, 应包括技术标准和实施标准两大部分。

技术标准可分为数据存储标准、信息语义标准、信息传递标准 (见图1) , 其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不同参与方与异构信息系统间的互操作性, 并为BIM实施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依据。信息语义标准的主要目的是统一和规范概念和语义, 一种实现方法就是对信息进行分类和编码。

2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应遵循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信息分类是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 将信息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 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

信息分类一般要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实用性”的基本原则。信息分类的基本方法有:线分类法、面分类法、混合分类法。

在对铁路工程信息模型进行分类的具体工作中应灵活处理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间的关系。比如, 对于一个分类系统来说, 下类目与上类目之间应是对象类别上的细分关系, 下类目与上类目之间是同一类对象,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也应坚持此项原则。但实际工作中, 铁路工程技术人员更习惯于将工作内容逐级分解为更小的工作内容, 使下类目与上类目之间形成了一种分解关系, 而不是分类。因此, 在对铁路工程信息模型进行分类时, 当使用统一的分类原则难以处理时, 可允许在局部的上类目与下类目之间形成一种分解关系。

(2)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应充分借鉴和参考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ISO 12006-2是现代建筑信息分类编码体系普遍遵从的信息模型分类框架。以ISO 12006-2为框架的Omniclass是建筑领域的一种最新的分类和编码体系, 也是NBIMS标准的一部分。

2014年10月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建筑国家标准) 发布, 亦遵从了ISO 12006-2框架, 其分类内容参照了Omni Class。

铁路工程与建筑工程相比, 有其自身特点, 但两者仍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因此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也应遵从ISO 12006-2框架体系。为此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系统中的基本概念划分可依据图2所示的简单过程模型, 将信息模型分为建设资源、建设过程、建设成果、其他四大类。

建设资源包括产品、工具、人员、组织、信息。

建设过程包括行为、项目阶段。

建设成果包括建筑物、单项工程、空间、构件、工项。

其他包括专业领域、材料、属性、地理信息。

(3) 铁路工程中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信息模型的分类和编码应与建筑国家标准保持一致。铁路工程与建筑工程在建筑、结构、暖通、室内给排水等专业领域都有重叠。因建筑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 为便于2个工程领域间的信息交换, 对于上述重叠的专业领域不应再定义铁路工程专用的分类和编码, 铁路工程中与建筑领域相关的内容应直接引用国家标准。

(4) 铁路工程中与地理信息相关内容应与相关国家标准保持一致。铁路工程与地理信息紧密相关,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和编码应包括地理信息相关内容。

现行的地理信息分类和编码国家标准为G B/T 25529—2010《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考虑到铁路工程领域与地理信息领域的信息交换要求, 铁路工程中与地理信息相关的内容应直接引用GB/T 25529—2010《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

(5)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内容应参考现行铁路工程规范和标准。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的制定应充分参考铁路工程定额体系、《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铁路工程实体结构分解指南》 (1.0版) 等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6)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分类应打破传统的专业分工限制。传统的铁路工程领域习惯于按照专业划分工作内容, 一个专业一般代表了一类工作内容, 但不同的专业间也会有工作内容的重叠。如:传统意义上的铁路通信、信号、信息化、电力、接触网、供变电专业都存在线缆工程和控制系统;传统意义上的铁路线路、路基、桥梁、隧道、站场专业等都有排水工程和土石方工程。

在进行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时, 既要参考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分工, 同时又不能完全受专业分工的限制, 专业间相同类别的工作在分类系统中应合并。基本原则应是, 本质上是一类的分类对象, 不能在分类系统中多次出现。

土方工程、排水工程、四电工程等宜从传统的铁路专业中分离出来, 作为一个独立的类目。

3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方案

3.1 分类方案

按上述分类原则和方法,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可依照ISO 12006-2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使用“按功能分建筑物、按形态分建筑物、按功能分建筑空间、按形态分建筑空间、元素、工作成果、行为、专业领域、工具、信息、材料、属性、按功能分铁路单项工程、按形式分铁路单项工程、铁路工程构件、铁路工程工项、铁路工程项目阶段、铁路工程人员角色、铁路工程组织角色、铁路工程产品、铁路工程特性、地理信息”共22张分类表组织铁路工程信息模型 (见表1) 。

3.2 编码方案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编码方案与建筑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采用全数字编码方式, 编码长度不大于15位, 分类表代码采用2位数字表示。但地理信息分类表的分类对象编码遵照GB/T 25529—2010《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4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应用试验

为了检验上述所制定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编码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为信息传递及语义表达的可行性进行探索和尝试, 分别以BIM和GIS通用商业软件平台为基础, 参照各软件支持分类系统的实现方式, 采用制定的分类编码和分类名称对铁路工程构件实体进行指定和关联。

4.1 在Revit中的应用试验

作为BIM领域通用建模设计软件, Autodesk Revit通过族参数定义的方式, 实现了实体几何模型与Omni Class编码及内容的关联 (见图3 (a) ) 。类似的, 借助族类型参数编辑器, 添加2个名为“铁路工程IFD编码”和“铁路工程IFD名称”的参数, 以铁路工程中桥梁专业中的“墩台”构件为例, 指定其编码和名称 (见图 3 (b) ) 。

将Revit制作的墩台导出为IFC文件 (见图4) 进一步验证, 在IFC实例文件中, 上述自定义参数名称和对应参数值被记录为IFCProperty Single Value类型的单值属性, 表明墩台对应的铁路工程分类编码和内容信息在格式转换中被正确地传递。然而, 由于IFC的Schema文件中缺少对铁路工程实体语义信息的定义和描述, 对该信息表达和传递的试验仍停留在代理实体类型的属性层面。

4.2 在达索系统中的应用试验

试验内容是在达索系统中使用铁路工程构件表 (分类表的表53) 中的内容标识构件类型, 使用铁路工程工项表 (分类表的表54) 中的内容标识构件的工程数量类型。实现过程如下:

(1) 在达索系统中增加客制属性集, 属性集包括ifc Code (构件类型) 和ifc Specification  (规格) 等属性, 之后就可为构件指派客制属性。以隧道初期支护构件为例, ifc Code属性值为53141016 (铁路工程构件表分类码) , ifc Specification属性值为C25 (混凝土等级) (见图5) 。

(2) 在构件模板中增加参数, 参数名为以O为前缀的铁路工程工项表中的分类码。以上述铁路隧道初期支护构件为例, 在初期支护模板中增加了O_54087000 (喷射混凝土) 和O_54043090 (锚杆) 参数 (见图6) 。

(3) 通过在达索系统中进行二次开发, 增加工程数量统计功能, 遍历工程结构树, 读取构件的属性及参数值, 实现图7所示的工程数量统计输出。

4.3 在GIS领域的应用试验

选择GIS领域的Skyline Terra Explorer软件作为试验平台, 对所展示铁路桥实体对象进行编码和语义关联处理。由于在该平台中, 三维几何信息以文件形式存储, 而语义作为属性信息存储为数据库表记录, 需要将铁路桥对应的分类编码和分类名称录入到数据库中, 再将铁路桥几何实体与数据库记录进行关联映射, 对铁路桥对象进行信息查询时, 分类编码和名称作为查询结果被显示到界面中 (见图 8) 。

4.4 试验结论

上述试验表明,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编码能够被正确、合理地应用到BIM和GIS软件系统中。

5 结束语

《铁路工程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的编制是一项长期工作。本次标准编制是在铁路工程领域第一次尝试采用面分类法, 在ISO 12006-2框架下对铁路工程信息模型进行分类。铁路工程包含的专业领域广, 内容繁杂, 在缺少应用经验的前提下, 一次编制完成一个非常完善的、涵盖铁路工程全生命周期的分类标准非常困难。因此本次标准的编制采用了首先发布1.0版的策略。该版本暂时没有包括机务、车辆、机械、运维等专业领域的内容, 铁路工程工具和产品也不全面, 仍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华良, 杨绪坤, 王长进, 等.中国铁路BIM标准体系框架研究[J].铁路技术创新, 2014 (2) :16-21.

[2]ISO/DIS12006-2Building construction-organization of information about construction works-Part2:Framework for classification of information[S], 2001.

[3]National Institute of Building Sciences.National BIM Standard-United States Version2[S].

[4]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S].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

[5]GB/T25529—2010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S].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6]GB/T50XXX—20XX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 (征求意见稿) [S], 2014.

[7]朱纯瑶, 杨绪坤.建筑信息分类编码体系对铁路BIM的借鉴意义[J].铁路技术创新, 2014 (5) :35-38, 41.

[8]中国铁路BIM联盟.铁路工程实体结构分解指南:1.0版[J].铁路技术创新, 2014 (6) :5-334.

3.图书分类亟待新标准 篇三

如此一来,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榜单中被归为完全不同的类别。以《绝对小孩》为例,在开卷的细分榜上被归类于文学榜,但到了总榜却归为了非虚构类。这样,《绝对小孩》既要和文学类图书,如郭敬明的小说一起打细分榜,又要和于丹、易中天的作品打总榜。最让笔者匪夷所思的是,在卓越亚马逊网上,笔者看到《绝对小孩》竟与《20几岁决定女人的一生》、《人体使用手册》、《求医不如求己》等一起归入生活类图书榜。除此之外,在北京图书大厦,《绝对小孩》被归入了文学榜;而在各类报纸的图书排行榜上,归类就更乱,有的放在了生活类,有的放在了少儿类,每家报纸都有自己的标准。

图书分类不科学的原因

其实,图书分类混乱这个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动漫图书中,其他图书也经常遇到此类问题。究其原因,是现在图书分类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标准。据了解,《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是目前大部分图书排行榜和书店卖场图书分类的基础。但这些年来,图书的出版数量、内容、表现形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中图法》还是一成不变,已不适应行业的发展。

另外,《中图法》的主体对象是图书馆使用,而排行榜与书店卖场的主体对象是图书的营销。在目标群体上,前者主要是针对理论学习研究,后者则是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与工作需求。由此看出,实际应用中的图书分类与《中图法》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事实上,各级书店卖场、网上书店以及图书排行榜的图书分类法,目前都是以《中图法》为基础,根据自己的习惯与实际需求进行改造的,从而形成自己的营销分类体系,很少有完全搬用《中图法》的。但因为大家都各自为战,所以各自的分类标准差别很大,从而就形成了今天我们看到的百花齐放的局面。

据了解,开卷在2004年推出了自己的分类体系,共700多个类别,这套分类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从中图法中脱离出来,它开始把生活、青春文学、心理自助、大众社科等概念变成能够进行分类操作的正式类别。当当网也是以《中图法》为基础,根据自身架构、图书内容、当当网用户的年龄结构等再进行图书分类。目前当当网的图书畅销榜有42个细分类。

分类不科学对图书市场的影响

大家之所以关心排行榜,是因为从榜单上可以看出图书在市场上、在终端读者中的反应,从而可以对作者、出版者产生正确的指导。出版商可以根据榜单来了解各地的销售信息,以及不同地区对同一本图书产生的不同反应,以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同时还可以了解各门类的市场情况是怎样的,哪类书受欢迎、哪类书被冷落、出现了什么新的图书热点。 对于读者而言,现在图书品种很多,而如何选择图书,榜单可以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影响到读者的偏好。如果榜单不科学,以上这些就会产生偏差。

而对于书店卖场,图书分类主要是服务于上架和导购,如果分类不科学,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读者找不到所需图书。据了解,有些书店把《绝对小孩》归入艺术类,而在卖场中,艺术类一般都会被安排在较高楼层上,客流较小,处于曲高和寡的境地。这样一来,自然就会对其销售产生很大的影响。另外,图书分类不统一,会对书店卖场在采购、对接、图书上架等工作环节上产生影响。如果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分类,不仅能帮助读者更快、更准确地找到其所需的图书,还能促进相关图书的销售。所以书店的上架分类,既要考虑店员上架方便、内部管理方便,更要考虑顾客找书的方便和增加更多的购买可能。为了保障图书分类科学以及上架的准确,现在很多出版社都在图书的封底印有上架建议。

各方亟待建立完善的图书分类标准

希望相关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图书分类的行业标准,这是大家共同的认识。这几年随着图书类别的增多,图书的分类越来越细化,因而分类细化与立足卖场需求的科学分类法就成了大家迫切的需求。随着动漫产业的发展以及读图时代的来临,动漫图书已发展成为很重要的一个门类,而在《中图法》中,动漫门类的缺失,就使得动漫图书的归位很混乱,让人感觉由于在分类上没有科学性,在作品的展示就很难有科学性,造成了文章开头提到的现象。

4.沼气规模分类标准 篇四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和分类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沼气工程,不适用于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分类。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厌氧消化装置 anaerobic installation 在厌氧状态下,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并产生沼气的装置。2.2沼气工程 biogas engineering 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水),并制取沼气的系统工程设施。

2.3单体装置容积 individual installation volume 一个厌氧消化装置的容积。

2.4总体装置容积 total installation volume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厌氧消化装置容积的总和。2.5配套系统 counter-part systems 发酵原料的预处理(沉淀、调节、计量、进出料、搅拌等)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系统;沼气的净化、储存、输配和利用系统。

3.规模分类指标

3.1 沼气工程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沼气工程。

3.2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宜按沼气工程的厌氧消化装置容积、日产沼气量、以及配套系统的配置等综合评定。

3.3 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和配套系统见表1。

4.规模分类方法

4.1 表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指标中的单体装置容积指标和配套系统的配置定为必要指标,总体装置容积指标与日产沼气量指标定为择用指标。

4.2 沼气工程规模划分时,应同时采用两项必要指标和两项择用指标中的任意一项指标加以界定。

表A.1 日产沼气量,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与日原料处理量的对应关系参照表

注:

1.1头猪的粪便产气量约为0.10m/头,称为1个猪当量,所有畜禽存栏数换算成猪当量数。

32.采用其他种类畜禽粪便作发酵原料的养殖场沼气工程,其规模可换算成猪的粪便产气当量,换算比例为: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10羽蛋鸡折算成1头猪,20羽肉鸡折算成1头猪。

3.秸秆为风干,含水率≤15%,原料产气率约为330m/t。

34.池容产气率:特大型和大型沼气工程采用高浓度中温发酵工艺,池容产气率不小于1.0m中型沼气工程采用近中温或常温发酵工艺,池容产气率不小于0.5m工艺,池容产气率不小于0.25m

/m3.d;

/m3.d;小型沼气工程采用常温发酵

5.会议分类标准(最终版) 篇五

一类会议:

1、上级领导到访汇报会 二类会议:

1、中层干部会议

2、年终总结会议

3、中层干部述职会议

4、职工代表大会

5、兄弟单位领导来访

6、员工大会

7、传达上级工作会议 三类会议:

1、视频会议

2、专题报告会

3、领导例会 四类会议:

1、各部门业务会议

2、各党支部会议

3、工会组织会议

4、部门协调会议

一类会议要求:

1、座位牌

2、参会人员名单

3、会议议程

4、汇报资料

5、莹屏欢迎词

6、纸、笔、文件袋

7、茶水、矿泉水

8、纸巾(小毛巾)

9、领导指定配的东西

10、半小时倒水

11、摄影、摄像。二类会议要求

1、应急预案

2、座位牌(主席台、中层干部、部门)

3、会议议程

4、报告做成PPT会场放映

5、领导报告(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代表)

6、茶水、矿泉水

7、纸巾(小毛巾)

8、横幅

9、纸、笔

10、摄影、摄像。

11、半小时倒水

三类会议要求

1、茶水

2、半小时倒水 四类会议要求

6.武汉实施垃圾分类新标准 篇六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本次修订的标准,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大类,并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

据悉,目前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

武汉立法推进中:

未按规定丢垃圾最高罚5万

9月24日,武汉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在分类标准、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办法一旦通过,意味着江城将由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将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地点贮存或收运的,对单位处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账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对分类收运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的,对处置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处置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武汉进入分类先进城市行列

6月3日,记者从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人口已达76.3万户接近230万人。在住建部今年一季度全国46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排名中,武汉位列第9名,进入分类先进城市行列。

自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按照《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武汉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分类覆盖率大幅提升,分类成果初步显现。数据显示,至4月底,全市有17200余家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275个社区和417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76.3万户近230万人,单位和居民分类覆盖率分别达33%和21.3%。其中,江汉区今年在全市率先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全区,预计今年底,全区单位(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在住建部今年一季度46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排名中,武汉继续位列第9名。排名前8的城市中,除宁波、苏州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杭州等6个城市均为国家在确定的分类试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近。

垃圾分类可积分换生活物品

6月22日,记者从江汉区城管执法局获悉,该区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测平台正式启用。从区、街道、社区、小区到每一户,可逐级实现大数据管理,监测每台垃圾运输车的运行轨迹和垃圾运送量,保证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到末端处理可全程监测。

7.信息分类标准 篇七

客观、明确的信息是计算机建立信息系统以及数据在其中进行交换的先决条件。而对各类信息概念的正确理解则需要依赖于信息分类;对各类信息作出一致认可的表示需要依赖于信息编码。

在信息分类编码领域, 信息的表现形式是数据。

在信息系统中, 数据是用字符 (通常为数字或字母) 、算术符号以及描述来表示, 这些表现形式应该对其所涉及的每一个数据都有一个明确稳定的含义, 从而达到处理与交流的目的。

信息要被不同用户组或应用系统所共享, 就必须有一致认可的定义, 举例来说, 要有概念的语义含义 (内涵) 、概念的全部实例 (外延) 以及一致认可的表示法。

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信息, 首先要靠信息分类编码把信息用计算机所能识别和接受的符号来表示。一般来说, 总是先对信息进行分类, 然后再根据分类结果对信息进行编码。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起着为信息的传输和交换提供统一语言的作用。如果信息分类编码忽视标准化, 同类信息之间就缺乏可比性, 相关数据库无法连通, 形成多个彼此孤立的封闭系统, 如同一个个信息孤岛, 各信息系统之间信息无法交换。

在工业社会中, 信息分类编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在当今信息化时代, 信息分类编码及其标准化是信息化的基础。同理, 企业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好处的同时, 信息分类编码在企业信息化建设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企业要建立信息系统, 首要的问题就是信息分类编码。信息分类编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

随着当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 信息分类编码及其标准化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信息分类编码已经成为一个综合性的专门学科和独立的工作领域。

国际及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现状

早在20世纪40年代, 许多国家、国际组织以及贸易机构就陆续开展产品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 如美国、前苏联、日本、罗马尼亚、联合国统计署、欧洲共同体组织、国际关税合作理事会等国家和国际组织机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产品分类编码方面的国家标准、国际通用目录或协调目录。

20世纪50年代, 我国的产品分类编码工作处于初始阶段, 在工业、农业、商业、统计等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制定了适宜本部门使用的产品 (商品) 分类目录, 这些目录的特点是内容不全面, 产品 (商品) 名称不统一, 形成了各自独立、分散的格局。20世纪80年代初, 我国制定了第一部较系统、较全面的《全国工农业产品 (商品) 分类与代码》 (GB/T 7635-1987) 国家标准, 它的发布实施结束了我国产品分类编码工作各自独立、分散的格局, 谱写了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历史的光辉一页。历经20年的历程, 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经历了从单一标准发展到系列标准、体系标准, 从一个研究领域发展到多个领域, 从基础标准向高新技术领域拓展的过程。到目前为止, 我国已制定了200余项信息分类编码国家标准, 同时, 各部门根据本行业的需要, 也制定了600余项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行业标准。这些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在国民经济信息化管理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建设还不完善, 同时, 人们对信息分类编码的作用和复杂性认识也不够。

首饰行业标准化及其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现状

首饰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 以巧妙的构思、精湛的工艺闻名于世。经过漫长岁月的发展, 我国首饰行业具有传统工艺的特点。随着首饰行业工艺技术日新月异, 传统工艺焕发青春, 走向更广阔的天地。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 我国珠宝首饰行业发展迅速。我国加入WTO后, 珠宝首饰是率先向国际市场开放的产业之一。近二十年来, 我国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产值从1亿元发展到近1 000亿元, 从业人员从2万人发展到200万人, 首饰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正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中国老百姓的第3大消费热点。我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加工和消费中心, 也将成为全球的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贸易中心之一。

首饰标准化工作伴随首饰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前期大致经历了经验总结型标准和实物质量型标准两个阶段。经验总结型标准是将众多首饰艺人操作实践中带有共性的最基本的约定成俗的东西加以整理, 作为生产中需要共同遵守的条文, 它是首饰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起步阶段。实物质量型标准是对首饰的质量指标进行细化, 以评分来评价首饰产品的质量状况, 较直观地反映首饰产品的质量状况, 这一方法逐步成为不少企业的产品标准, 成为首饰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标准, 对提高首饰质量管理水平具有促进作用。

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 我国首个首饰行业国家标准GB/T 9288-1988《首饰含金量分析方法》发布, 翻开了首饰行业标准化进程的第一页。

20年来,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标准化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特别是近几年, 我国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标准化工作发展迅速。20多年来, 我国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标准从无到有, 从少到多, 覆盖面逐渐增大, 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标准的制定工作从最初的单纯引进吸收, 到引进吸收与独立研究相结合。20多年来, 我国首饰标准化进程居于世界前列。据统计, 目前已制定相关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首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50余项。

其中,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行业分类与编码标准为数不多, 难以满足珠宝玉石及贵金属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首个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行业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GB/T 25071-2011《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于2010年发布, 次年与GB/T 25071唯一配套性、应用性地方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139-2010《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分类与代码》发布。该标准保持了与GB/T 25071-2010《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的衔接和一致, 同时从实际需要出发, 增加了镶嵌首饰制作工艺和宝石排列方式等的分类与代码, 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139-2011《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分类与代码》分析

标准共含10章内容, 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材料分类与代码、首饰品种分类与代码、优化处理方式分类与代码、特殊光学效应分类与代码、镶嵌制作工艺分类与代码、镶嵌宝石排列方式分类与代码。

标准根据GB/T 20001.3-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和GB/T 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对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进行分类与编码。

标准将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分为材料、首饰品种、优化处理方式、特殊光学效应、镶嵌制作工艺、镶嵌宝石形状和排列6方面。分别对这6方面的信息进行分类与编码。材料主要包含贵金属、珠宝玉石两种。贵金属按纯度进行分类, 依据GB 11887-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划分为中类、小类;珠宝玉石按名称进行分类, 依据GB/T 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 划分为大类、中类、小类。材料分类与代码按《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 (GB/T 25071-2010) 执行。

为了与首饰行业相关分类代码标准相协调, 首饰品种代码的第1位用特征码“3”表示, 材料、首饰品种分类与代码按GB/T 25071-2010《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实施。

优化处理方式、特殊光学效应均针对珠宝玉石而言。材料、首饰品种、珠宝玉石的优化处理方式、镶嵌制作工艺均采用层级分类, 代码均采用数字代码的层次码。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行业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研究

1.信息分类

根据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行业自身特点, 在对GB/T 25071-2010《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与DB35/T 1139-2011《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分类与代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 确定首饰行业信息分类依据和采用的分类方法。

首饰行业信息可以按材料、品种、制作工艺、珠宝玉石的优化处理、珠宝玉石的特殊光学效应、镶嵌宝石排列方式等分类依据进行分类, 分类框架图如图1所示。根据图1, 对材料、品种、制作工艺、珠宝玉石的优化处理等内容进行分类, 均可按属性的相同, 形成各种不同的类目, 采用层级分类法 (又称线分类法) 。层级分类法是将分类对象按所选定的类目, 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渐展开的分类体系。

根据GB/T 25071-2010《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分类与代码》, 材料划分为贵金属及其合金、天然宝石、天然玉石、天然有机宝石、合成宝石、人造宝石、拼合宝石、再造宝石8大类。品种划分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3大类。根据DB35/T 1139-2011《贵金属镶嵌首饰信息分类与代码》, 珠宝玉石的优化处理划分为优化、处理两大类, 制作工艺划分为爪镶、包镶、迫镶、钉镶、窝镶、无边镶、组合镶、插镶、错嵌、蜡镶10大类。

2.信息编码

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首饰信息编码应遵循唯一性、可扩充性、规范性原则。

(1) 唯一性原则

在一个分类代码中, 每一个编码对象仅有一个代码, 一个代码只唯一表示一个编码对象。

(2) 可扩充性原则

代码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 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3) 规范性原则

代码的类型、代码的结构以及代码的编写格式均依据GB/T 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的规定。

层次码常用于层级分类体系, 它是按分类对象的从属、层次关系为排列顺序的一种代码。编码时, 将代码分成若干层级, 并与分类对象的分类层级相对应。代码自左至右表示的层级由高至低, 代码的左端为最高位层级代码, 右端为最低位层级代码。每个层级的代码可采用顺序码或系列顺序码。

8.信息分类标准 篇八

为适应新的高考改革,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中要更加重视课外阅读。这些措施和政策也对我们的图书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合格的图书管理员,应该具有以下能力,才能做好图书管理使用工作,紧跟教育改革的步伐。

一、明白配备标准

1、图书册数:不同类别的学校生均藏书量不一样,完全中学1类学校生均45册,2类学校生均30册;高级中学1类学校生均50册,2类学校生均30册;初级学校生均40册,2类学校生均25册;小学1类学校生均30册,2类学校生均15册。其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小学1.5%;中学2%;哲学、宗教小学1.5%,中学2%;第三类小学64%,中学54%;第四大类小学28%,中学38%;综合性图书小学5%,中学4%。目前学校现状是农村学校由于学生人数不断减少,现有藏书册数生均均超标,城区学校生均藏书量还远远不够,学校藏书有的比较陈旧,藏书种类不丰富。

2、图书室面积标准:小学不足2个平行班的31平方米,2至3个平行班大于或等于31平方米,4至5个平行班大于或等于52平方米,6至8个平行班大于或等于78平方米。初中不足四个平行班60平方米,4至8个平行班90平方米。九年一贯制学图书室一个平行班60平方米。学生阅览室小学和中学标准每座大于或等于1.2平方米,每10至14名需设一座。目前多数学校都有专门图书室,但面积不达标。条件好的学校有专门阅览室,有专用阅览室的学校可通过布置新书推荐橱窗、学生读书作品展示架及张贴名人名言警句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

二、规范图书管理

1、图书分类标准: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中小学图书可以简单分为五大类。很多学校都对图书进行了分类,有的学校旧书也保存得很好,比如我县高台学校、河坝子初中等学校的连环画也摆放得整整齐齐,这些连环画极具收藏价值,可见这些学校在图书管理工作上是下了功夫的。但不少的学校分类不标准,没按中图法分类。我们走看了各校的图书室发现如果完全改动工作量太大,建议可以在原有分类的基础上稍作改动,就基本达到标准,我们学校的藏书结构中A类图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B类图书哲学、宗教都不多,把这两类书选出来单独分类比较容易,其余的大多数图书属于第三类,可以统一归为文化艺术教育史地类,第四类自然科学类,其余的归为综合性图书。这样改动的工作量要小一点。第二点建议老师们先把书归好类,图书分类编目录的时候可以找高年级的学生帮忙,减少工作量。第三点建议老师们分类后作好登记,记好每类的起止号,以后新书补充进来时心中有数便于分类。如果工作被人接手也好顺利接手。

2、图书账目: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两本账,图书剔除与注销登记账册,有报刊杂志登记簿。建议用电脑做,账目变动和修改会更加容易。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3、管理制度:《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图书室管理制度》、《图书室借阅制度》、《书刊赔偿、注销制度》。要求制度上墙。

4、图书室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关的制度、表册、文件、及统计资料、活动资料要整理、存档。

三、因地制宜,创新借阅形式

要求:建立师生借阅登记簿,借阅量达要求:中学生生均借阅量8册/学期;小学生生均借阅量10册/学期。

所有的建、配、管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的使用效益,各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场地紧张,有的人手不够,如何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创新借阅形式,充分开展学校的图书借阅工作,这就靠各学校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1、有的学校(如我县罗波学校)的人数少,图书室和阅览室并用,每天每个班安排一节阅读课阅读课外书。

2、我县观金学校暂时还没有图书室,在教室里做了一个简易书架,在教室里建立图书角,摆放图书供学生阅读。

3、我县学道街小学、和南城小学创建书香校园,在教室的楼梯处、操场的拐角处等放置一些课外书供学生随手阅读,或采用分班借阅的形式供学生借阅。

4、我县河坝子中学教师编制相当的紧,但是由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图书馆管理人员的认真负责,不但图书分类管理工作做得好,连剔除的旧书也摆放的整整齐齐。该学校在图书借阅形式上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主动性,由学生干部管理借阅工作,教师作适当的指导,这样既充分发挥了图书的功用,又培养了学生的工作能力,还减轻了老师的工作量。

5、我县西龙初中实行开放式的图书阅读,学生可以自由选择阅读图书室的所有图书,学生阅读时间大大增加,阅读兴趣越来越浓,阅读效益充分反应在考试成绩上,该校毕业班语文考试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县前茅。这就是阅读课外书所取得的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不是给其他初中一点借鉴呢?

四、開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

要求:图书室要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中小学生读好书,读健康有益的书,扩大学生知识面,开拓学生的视野,并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竞赛活动,掀起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高潮。读书活动要有成果:如班级园地、校园小报、各种读书竞赛、征文、作文等。

在读书活动的开展上,我县学道街小学虽然教师人手有限,图书室阅览室场地紧张,但他们充分发挥了班级阵地的作用,语文老师更是深刻认识课外阅读对促进语文教学的巨大作用,布置学生写阅读随笔、建立阅读储值卡、每周背诵古诗。学校高度重视课外阅读,提出读书理念: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并且发告学生家长书,提倡家长与孩子共同阅读;每年有读书活动月,在读书活动月中举行各种读书活动如演讲比赛、故事大王比赛、诗朗诵、语文知识竞赛等激发学生读书兴趣,在全校学生中掀起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高潮。我县实验小学因为修建暂时没有专门的图书室,在教室里有图书柜放置图书,每年四月是读书节,要举办一系列的读书活动,每周二学校硬性规定早读课是学生诵读诗词的时间,中午是师生共同阅读图书柜里课外书的时间,将阅读课外书经常化常规化。省市技装站这几年的读书征文活动也特别多,比如《我喜爱的一本书》、《好书伴我成长》……学道街小学、实验小学、县初中等学校参加征文活动很积极而且获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记得有一年县初中一名学生还获得了省一等奖,奖品是300元钱的读书卡。希望以后各学校积极参加,以竞赛激励学生读书,促进学校读书活动的开展。

9.垃圾分类倡议书标准格式 篇九

【导语】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下面是东星资源网整理分享的垃圾分类倡议书标准格式,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篇一】垃圾分类倡议书标准格式

亲爱的朋友们: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在垃圾成分中,金属、纸类、塑料、玻璃被视为可直接回收利用的资源,占垃圾总量的42.9%,垃圾中的其他物质也能转化为资源,各种固体废弃物混合在一起是垃圾,分选开就是资源。垃圾如果及时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垃圾问题的途径。我们倡议用同学们的小手拉起家长们的大手,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中,为共同缔造美丽xx美丽海沧而努力。

一、资源利用变废为宝

1、把废弃物中有回收价值的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以及电器类分离出来单独存放,交由废品回收机构综合利用。

2、在家中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盒其他垃圾三类,并分别放置。可回收物直接变卖给废品回收企业,或放入小区设置的可回收物垃圾桶。

3、在家中厨房放置户用餐厨垃圾桶,将家庭产生的餐厨垃圾投入其中,然后将其放入小区设置的餐厨垃圾桶。

4、有害垃圾应投放小区集中收集点进行统一收集,除此之外家庭产生的垃圾应归为其他垃圾,并采用单独的垃圾桶存放,然后将其放入小区设置的其他垃圾桶。

二、垃圾减量,减少污染

1、尽量不要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使用再生产品;尽量运用互联网、局域网进行电子化教学,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可持续使用的杯子,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2、在外就餐要适量点餐,合理搭配;剩菜要打包带走,减少浪费;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品和纸巾等;食用自助餐时要按需自取,避免食物浪费。

3、购买并使用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中国节能认证标志的商品;购买无需包装、简易包装或大包装的商品,尽量不过度包装或小包装的商品;购买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尽量不买一次性用品;尽量选购净菜;购物时自带环保购物袋,不用塑料袋。

4、旅游者自带可重复使用的杯子、洗漱用品;旅游过程中应将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和投放,不要随手丢弃。

5、把不用的衣服等物品进行变卖、捐赠等,延长其使用寿命;尽量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如充电式电池等),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需要人人动手,垃圾分类会使人人受益,居民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养成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垃圾分类倡议书标准格式

亲爱的朋友们:

xx的雾霾一年比一年严重,相信您对此一定深感头痛吧。我们现在要说的,就是一件与此紧密相关的事情。

您可能有所不知的是,xx每天的垃圾处理量达1.8万吨,年处理650万吨,每年要因此填埋掉土地近500亩。这个数字还在逐年快速增长。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将在3—5年内全部填满,而找不到新址可以建设。为此,市政府不得不开始快速投建大型垃圾焚烧厂,来处理处于围城之势的垃圾。

而这些烟囱,就如同人类的香烟,将用昂贵的代价使xx这座城市罹患上癌症。

因为现有垃圾没有分类,成分极其复杂,内有大量有害物质,而且因为大量腐烂有机物而充满水分,热值不高而燃烧不适,且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与残留物。其中包含大量的世纪之毒二噁英以及重金属,部分进入大气,部分经残渣掩埋后因雨水渗漏进入土壤以及水体。日积月累,我们可预见的是,xx的雾霾将越来越严重而且毒害程度日甚,地下水污染日益严重,土壤污染更进一步地威胁到我们的食物安全。

按照发达国家以及xx走过的历史来看,垃圾分类处理是的出路。

现有的`垃圾成分,厨余约占50—60%,可回收物约占20—40%。分类回收利用后,剩余的垃圾只剩下10—30%。这样需要掩埋处理的量大为降低,而且没有腐臭扰民和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从大自然的智慧我们也可得出,亿万年来,动物和植物死去后没有堆积如山,是因为有微生物将它们分解成为植物可以重新利用的水、二氧化碳和矿物质,重新进入循环体系。

垃圾分类的意义等同于此。将垃圾按照不同的成分分类,成为可以堆肥的有机物以及可以重新利用的塑料、纸、金属、玻璃等,重新进入社会物质生产中的循环体系,这样来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才可能实现。

垃圾不分类,物质界的循环链条便被中断,资源被快速耗尽,环境日益被严重污染,人类社会无法持续。

xx在数十年前,环境状况与我们今天类似,空气、水、土壤被大量污染。通过垃圾分类处理等有效管理措施,xx的环境已经日益美好,天空重新再现了蓝天白云,河流重新开始变得清澈透明,食物也日益健康纯净。

日本的家庭垃圾分类手册有厚厚一本书,里面将垃圾可回收物详细分为十几种甚至几十种。但我们只需要做到垃圾分类最基本和最关键的步骤干湿分离,即把厨房中可腐烂的有机物单独存放在一个垃圾桶中,然后单独投放至小区公共场所中专门的厨余回收垃圾桶。其它各类型的垃圾存放至另一个垃圾桶,投放至公共其它垃圾桶。

这样干湿分离后,厨余垃圾将被单独收集运送至政府投建的堆肥厂,由于质地纯净,可以堆制出优质的有机肥,免于重金属污染的危险,重新回到土地上去肥沃由于常年使用化肥而日益贫瘠的土地。其它垃圾由于没有受到腐烂有机物的污染而相对纯净,可以进一步进行分类,使其中的资源物得到程度的回收利用。

厨余垃圾单独收集投放这样一个小小生活习惯的改变,您就为自己以及子孙后代的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垃圾不再是危害环境的元凶,而成为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

为了我们自己和孩子未来的天空、水和食物,让我们做好垃圾分类、干湿分离,好吗?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三】垃圾分类倡议书标准格式

亲爱的同学们:

为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建设美丽校园,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我们向全院师生发出倡议:

一、主动学习、积极宣传,作垃圾分类的宣传者,作为高校师生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主动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同时结合“党日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各党支部和学生组织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身边人参与垃圾分类,做新时尚的宣传者。

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作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自觉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湿垃圾(即厨余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分开装袋并准确投入学校公共场所及社区设置的分类垃圾桶(箱)内。坚持源头减量,通过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增加二手物品的再次利用减少垃圾产生,做新时尚的模范践行者。

二、树立主人翁意识,作垃圾分类的监督者,积极参与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发现身边不按规范分类现象,及时制止,耐心宣传,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纠正错误的垃圾分类习惯,做新时尚的监督者。

老师们、同学们,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保护环境,刻不容缓,让我们携起手来,马上行动,积极参与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为建设美丽、绿色的校园共同努力。

倡议人:

10.公司解散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 篇十

第一,依据解散是否基于公司出资者的自己意志,将公司的解散分为主动解散(亦称自动解散)和被动解散(亦称强制解散)两种。主动解散系基于公司出资者的意志自愿终止公司活动或者消灭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公司的主动解散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2)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者决定解散的;(3)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被动解散是非依公司出资者的意志解散,而是依据国家公权利,使公司独立人格消灭的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第189、192条规定的被动解散包括公司破产、公司被主管部门关闭或撤销,以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又注销的)等事由。

第二、依据是否需要清算分为必须清算的解散和无须清算的解散。对于非因合并、分立解散的,为了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法律强调公司终止必须以清算完毕为必要,即出现解散事由后,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了结既成法律关系。而对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因其全部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合并存续方或新设方,以及分立后的各个公司所概括性地承继,故不再以清算为公司终止的必要条件。即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公司自合并、分立事实发生并办理注销登记而终止。

第三、依据公司解散时财产是否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分为破产解散和非破产解散。这是以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解散公司的财产状态作出的区分。这种区分的目的主要是解散后公司所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解散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所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的债权均能实现,而且往往还存在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公司解散时,如果财产已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则必须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受偿原则清偿了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后,公司终止。当然,实践中也存在一种情况,即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由于尚未进行清算,对其资产负债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可能首先启动的是非破产清算,但经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发现其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这时,非破产清算程序将无法进行下去。这就需要清算组织或者债权人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清算程序,从而非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清算最终终止公司。

第四、依清算程序的不同区分为法定清算的解散和任意清算的解散。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清算程序均按照法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而不得由章程或者股东大会自行确定清算程序。而在无限公司清算时,不仅可以按照法定清算程序进行清算,同时允许任意清算,即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清算程序或者由股东大会决议的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这是基于人合公司的无限责任性质决定的。在两合公司中,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社员和有限责任社员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社员与无限公司的社员同样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社员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两合公司是社团公司,由于其基础是社员之间的个人信赖关系,实际上具有合伙的性质,属于人合公司。两合公司除了拥有有限责任社员外,与无限公司没有差异。故其解散准用无限公司的规定,即允许任意清算。因我国公司法现在所承认的公司均为有限责任的公司,即仅存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承认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故一般情况下所说的解散事由均是指进行法定清算的解散,即不允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11.信息分类标准 篇十一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分类标准

中图分类号:F31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6)03-0013-06

一、导论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愈加关注生态环境安全。生态公益林在水土涵养、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是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

随着生态公益林实践的深入开展以及学者们的进一步研究,人们逐步认识到现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存在不合理之处,学者们纷纷提出建立分类补偿制度的建议。雍慧等(2011)认为应当根据区域、区位、林种、林分质量的不同,实施分类补偿,建立科学的补偿标准。陈幸良(2012)将生态公益林划分为完全公共物品、非完全公共物品以及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的生态公益林,并据此实施不同的补偿标准。陈臻等(2015)提出补偿系数的概念,根据权属、事权等级、保护等级等7个分类指标,将生态公益林分成5个等级,并算出补偿基数为120元/公顷·年,株洲市补偿标准为120+补偿系数*100。蓝成云等(2011)通过综合考虑生物多样性、郁闭度、面积、林龄等8个方面37个指标,将生态公益林补偿分成5个等级,最高等级为120-150元/公顷·年,最低为30元/公顷·年。此外,浙江省临安市和广东省广州市已经对分类补偿制度进行了试点,有相关学者对此进行研究(石道金等,2010;黎珊颖等,2013)。陈钦等(2012)整理了学者们对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探讨与观点后,认为“分类补偿标准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机制,本文从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和经营管护积极性的目的出发,对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应当如何科学地分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合理补偿进行了深入研究。

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必要性

广东省现有林业用地约1100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61%,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81万公顷,其余619万公顷为商品林。广东省1999年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损失性效益补偿,经过十几年的调整,补偿金额由1999年的1.28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7.32亿元,补偿面积由1999年的340.13万公顷上升到2015年的481万公顷,补偿标准由1999年37.5元/公顷增加到2015年的360元/公顷。虽然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与金额逐年增长,但“一刀切”统一的补偿标准未能有效突出生态区位重要性和体现激励性,导致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偏低、管护积极性不高、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

不同生态区位的生态公益林的环境承载力是有差异的,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等级高的地区的生态环境往往敏感脆弱,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作为众多生物的栖息地,遭到人为过分干预后,不仅生态环境难以恢复,而且生物会遭到灭绝的威胁,环境承载力较低;而位于生态区位不那么重要的生态公益林,环境承载力相对较高,适当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不会降低其生态功能。因此当前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模式存在“帕累托改进”的余地,可以根据生态区位重要程度不同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分类。

由于客观上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区位不同,其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林种也不一样,以致经营主体所面临的管制和损失亦存在差异。例如处在生态区位重要地段的生态公益林,地方政府往往为了生态保护、饮水安全等目的,对当地林农加强限制,如茂名高州水库边禁止林下经济、打鱼、水产畜禽养殖等,林农虽未对林地进行投入,但相对其他地段的林农,却面临额外损失。因此根据公平理论,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生态区位一般的地区。

分类补偿包含两个重要概念:如何科学地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分类,以及在分类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合理补偿。分类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分类补偿至为关键的内容,包括分类标准的确定和分类补偿水平的界定两个方面。分类是补偿的前提,是以补偿为目标的,而进行分类补偿的目的是提高林分质量和经营管护积极性,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因此分类补偿标准的界定需要确保激励的方向是这两方面。

三、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分类标准的探讨

(一)现有分类标准的比较分析

在现有实践中,大多地方只明确了“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的概念,并以保护等级标准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分类,以方便经营主体实施不同的“营林”措施。以营林为目的的分类标准在生态重要性标准的选取方面具有一定的参照性,但其分类标准过于复杂,且动态标准太多,难以作为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分类标准。目前浙江省和广州市对生态公益林的分类标准主要以“补偿”为目的,分类标准选取综合考虑可行性和生态重要性,具有一定的借鉴性。

广州市主要以四至边界清晰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林种作为分类标准,将生态公益林分成4级。虽然其分类标准易于操作、界线清晰,但生态重要性方面的标准只包括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没有考虑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等,过于简单。浙江省的生态公益林分类标准主要以林地权属和生态区位为导向,将林地所有权为集体,且生态区位较为重要的生态公益林列为一级,以保证林农能享受更高的补偿标准。然而广东省大部分生态公益林权属为集体,以权属作为标准的代表意义不大。此外林分质量等动态标准,在进行补偿工作时需要对各地区的数据进行全方位测量更新,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目前并无一致认可的测量标准。

国家级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标准主要考虑了生态重要性与脆弱性、林分质量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因素。但其分类标准非常复杂,覆盖度、降雨量、未成林地和疏林地等动态标准不稳定,容易随时间变化,需要频繁测定更新,如作为以补偿为目的的生态公益林分类标准,实际操作成本非常高。

综上所述,数量较多且动态化的分类标准虽然更能体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区位、林分质量,但在补偿过程中实际操作的成本较高,实施难度较大。因此,在政府财政有限的情形下,为了顺利实施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分类标准应以可行性为原则,采用简便易行,边界清楚,且能适当体现生态区位的静态标准。

(二)分类标准的选取与细化

通过比较分析现有分类标准的相关实践可以发现,一方面,将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用于衡量生态功能的重要程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不仅能够体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也能适当体现出林分质量;另一方面,由于早期划定生态公益林的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林种为用材林和经济林的森林被划入生态公益林范畴,而不同林种的生态公益林发挥的生态效益和面临的经营管护不同,如普通阔叶林一般而言生态效益更好,但经济效益远比不上经济林与用材林,经济林、用材林所需的经营管护强度也高于普通阔叶林。因此不同林种的经营主体对补偿的诉求也存在差异。为了提高经营主体的经营管护积极性和生态公益林的林分质量,本文选取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林种作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的主要分类标准,并参照广东省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等级分类标准,为方便实际操作,经过简化提炼,选取以下位于重要保护区位、四至边界清楚的标准作为衡量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林种的细分标准。

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衔接相关规定要求将生态公益林分成禁止经营区和限制经营区,按照生态区位将生态公益林进一步细化分成4大类别,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严格禁止区(1级)、一般禁止区(2级)、一般限制区(3级)、特殊限制区(4级),如表1所示。

根据表1可知,严格禁止区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实行封禁管护,因此该区域的生态公益林经营主体所受到的管制程度最大,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也仅来源于生态公益林补偿,因此补偿标准也应当最高;一般禁止区的生态区位非常重要,但由于可以进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仿自然式林地发展项目,可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获取部分经济收益,因此补偿标准应比严格禁止区稍低;一般限制区生态区位比较重要,可以适度经营林下种养殖、农家乐等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而且一般为普通阔叶林,经营利用价值比特殊限制区小,因此补偿标准应低于一般限制区,高于特殊限制区;特殊限制区的生态区位一般重要,也能提供生态效益,而且林种为经济林纯林或用材林纯林,经济效益较高,因此补偿标准应最低,但受到的管制程度也相应最小。通过以上4级分类,以便对生态公益林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补偿,满足不同生态区位的经营主体的补偿诉求,提高经营管护积极性,进而提高林分质量,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发展。

四、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水平的界定

(一)分类补偿水平的级差选择

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水平的合理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有效性。生态公益林补偿以经营损失为主要依据,然而不同生态区位的生态公益林所面临的损失不一样,因此在维持基本公平的基础上,需要突出不同类别生态公益林补偿水平的级差,以鼓励、引导经营主体通过提高管护经营积极性,进而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

根据周子贵(2014)对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的研究,提出同时期内二类与三类、一类与二类生态公益林间的补偿差额应增加到150-300元/(公顷·年),认为差额控制在这个范围内既可保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连续性和普适性,又可体现优质优价的政策目标。本文认可该作者观点,并选取补偿差额的最低值150元/公顷作为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水平的级差。

(二)分类补偿依据的界定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生态公益林补偿定义为损失性补偿。根据成本法,由于林业产出的多样性,损失的内容也就不同,大体上损失性补偿的依据可分为建设成本、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三个方面。

建设成本主要指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在生态公益林上的投入,包括整地、修路、种植、施肥等劳动力和物质投入,但在林地划入生态公益林范围后,广东省的林农基本无需投入人力物力,因此不考虑建设成本。

机会成本主要指林地被划入生态公益林后,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面临的最大损失。不同经济条件、生态区位以及不同林种的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面临的损失各有不同,难以通过同样的统计口径计量。考虑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情形,留守在家乡的林农大多年岁较大,劳动能力不足,因此更倾向于转出林地获取租金收益,然而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除国务院有特殊规定以外,不能流转获取收益,因此林地租金收益可作为林农最基础的机会成本。

生态公益林定位于提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林地经营主体却不能对此收费,如果政府不进行干预,他们将更倾向于可以获取较高经济效益的商品林经营。商品林中的木材经营获得的收益是较高的,但生态公益林中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严禁砍伐,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等则只允许抚育和更新采伐,因此可以将木材收益作为生态公益林的发展成本。广东省商品林经营主要为荔枝龙眼等以林果为主的经济林经营,以及松树、杉木等以木材收益为主的用材林经营。但由于广东省大多数生态公益林林农经营规模较小,即使在目前阶段转变成商品林经营获利也不大,因此在此选取绝大多数林农可实现的松杂木木材收益作为生态公益林的最低发展成本。

林地租金收益和木材经营收益是基于成本法确定的补偿依据,然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足够资金支持生态补偿时,可根据价值法以森林的生态服务价值增量作为补偿依据。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生物多样性等多个方面,是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主要体现,也是生态公益林管理绩效的重要体现,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林地租金是生态公益林经营者最基础的机会成本,补偿水平也相对较低。松杂木木材收益可以看作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最低发展成本,木材经营需要投入以获得产出,风险较林地出租大,收益也较大,补偿水平比林地租金较高。森林生态服务效益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根据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该部分价值非常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依据不同,补偿水平也相差较大,若想对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受到的所有损失一步到位进行补偿,是很难做到的事情,需要根据财政能力分阶段逐步提高补偿水平(高建中,2009),因此本文分别将林地租金、木材收益、生态服务价值分别作为生态公益林近期、中期和远期补偿水平的依据。

(三)以林地租金为依据的近期补偿水平

随着林业经营环境的改善,林地租金不断上涨,普遍在450-750元/(公顷·年),其中粤西南的林地租金最高,粤北地区林地租金较低(黎珊颖等,2013b),具体各市县林地租金为:雷州、徐闻4125元/公顷,茂名、湛江2250元/公顷,清远英德市为675元/公顷,韶关翁源县为600元/公顷,河源、梅州为525元/公顷,清远连山县为413元/公顷。各市县林地租金收益与2013年300元/公顷的补偿水平尚存在不小差距,而且随着商品林经营收入的提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由于一般禁止区的管护要求不及严格禁止区严格,管护投入无需太多,但又不如限制经营区可获得部分经营收益,大致符合林地租赁后的林地经营者行为,因此可以将一般禁止区的补偿水平设为广东省林地租金的中位数600元/(公顷·年),其他不同等级的生态公益林区域按照150元/公顷的级差确定补偿水平。如表2所示,2015年以林地租金为依据的平均补偿水平为585元/公顷,其中严格禁止区的补偿水平为810元/公顷,一般禁止区为660元/公顷,一般限制区为510元/公顷,特殊禁止区为360元/公顷,正好等于现有补偿水平,有利于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计划的实施,较好地衔接现有政策。

(四)以木材收益为依据的中期补偿水平

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水平,与经营商品林的实际可预期收益相差较大。如清远市连南县,林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6%,农民的收入大多来自经营木材,以松杂木为例,20年为一个轮伐期,每公顷至少可出材49.5立方米,按当前每立方米650元收购价计,可收获32175元,扣除造林和经营管理成本每公顷约10050元、采运成本每公顷约6000元后,每公顷纯收益为16125元,折合每公顷每年收益806.25元(广东省林业局数据)。

广东省现有松树2730万亩,是面积最大的经济林树种,而且清远市的松杂木经营利润是大多数林农可以达到的最低收益水平。因此本文选取松杂木的经营收益代表广东省木材收益,经整数化后,将800元/公顷作为2013年广东省一般禁止区的补偿水平,方便与以林地租金为依据的补偿水平进行比较,并以150元/公顷作为分类补偿水平的差额。如表2所示,2015年以木材收益为依据的平均补偿水平为785元/公顷,其中严格禁止区的补偿水平为1010元/公顷,一般禁止区为860元/公顷,一般限制区为710元/公顷,特殊禁止区为560元/公顷。

(五)以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的远期补偿水平

森林生态服务涉及到森林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等多方面的内容。与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期末相比,到期末(2009-2013年):全国森林生态服务总价值量从2009年的10.01万亿元/年,增长到2013年的12.68万亿元/年,森林面积从2009年的1.95亿公顷,增加到2013年的2.08亿公顷,单位森林的生态服务价值从5.13万元/(公顷·年)提高到6.09万元/(公顷·年),年均增长率为4.38%(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森林的生态服务价值绝对量非常大,但以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对象应是当年的价值增量,2013年生态服务价值增量为2557元/公顷,根据年均增长率测算出2014年为2669元/公顷,2015年为2785元/公顷。

由于不同生态区位、不同林分质量、不同立地条件的森林所发挥的生态效益难以分类计量,对于当地而言均具有特殊的生态服务价值和生态安全意义,而且以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的补偿水平较高,补偿级差所发挥的激励作用有限,因此在远期将不需再进行生态公益林分类。由表2可得,以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水平在2015年为2785元/公顷。

(六)不同补偿水平的比较

定量比较。通过表2的比较可以看出,2015年以林地租金为依据的补偿水平在三者之中最低,平均值为585元/公顷,是现有补偿水平的1.63倍。虽然比现有标准高出不多,但本文仅以广东省较低的林地租金作为标杆,随着林业的发展,林地租金将越来越高;以木材收益为依据的补偿水平居中,平均值为785元/公顷,是林地租金的1.34倍,是现有标准的2.18倍,且本文仅以收益最低的松杂木作为标杆,随着林业经营发展前景的看好,木材经营收益也将越来越高;以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的补偿水平最高,为2785元/公顷,是现有标准的7.74倍。

定性比较。林地租金作为近期补偿依据,是林农不得出租生态公益林获得地租收益的基础机会成本,林农可以不进行任何投入,仅需将产权分割出经营权和收益权既可获得一定期限的租金收益,因此以此为依据的补偿水平也相应较低。以林地租金为依据既符合《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及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损失性补偿的要求,又符合林农对补偿水平合理性的参照习惯,同时也在目前的财政支持力度范围;木材收益作为中期补偿依据,是林农不得经营林地而放弃的发展成本,虽然会使林农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等成本,但同时也可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是体现林农发展成本的重要依据,补偿水平也稍高于以林地租金为依据;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作为远期补偿依据,生态公益林所提供的森林生态服务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和生存环境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生态服务价值也非常高,是体现生态公益林实际价值的重要依据。

五、结论与讨论

(一)生态公益分类补偿是实现生态公益林“帕累托改进”的重要举措,可以对不同类别的经营主体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偿,提高经营管护积极性,进而提高林分质量,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安全。

(二)本文以提高林分质量和经营管护积极性为目的,确定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分类标准为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林种,并将生态公益林分为严格禁止区、一般禁止区、一般限制区和特殊限制区四类。林地租金是林农最基础的机会成本,作为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近期补偿水平,平均为585元/公顷;木材收益是林农的发展成本,作为中期补偿水平,平均为785元/公顷;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是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最佳体现,作为远期补偿水平,为2785元/公顷。

(三)生态公益林分类标准和分类补偿水平的确定是分类补偿的关键,本文的研究仅考虑了几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而且以提高林分质量和经营管护积极性的角度考虑出发,有待理论研究和实践的进一步探讨和检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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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建中.中国森林生态产品补偿标准五阶段论[J].林业经济问题,2009(02):173-176.

12.对公允价值披露分类标准的思考 篇十二

一、CAS 39披露分类标准的优缺点

随着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金融工具, 还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等非金融资产, 不同项目的公允价值取得方式以及确认条件不同。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方式也不同, 投资者关注的信息也不同, 这导致其披露的侧重点不同。新准则的颁布, 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特征、风险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对该资产或负债进行恰当分组, 并按照组别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这使得披露重点更加清晰明了, 方便投资者获取有用信息。

CAS 39中对持续性和非持续性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了定义。持续性公允价值计量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进行的计量。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在特定情况下的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进行的计量。持续性的公允价值计量强调了“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明确说明了此类项目在报表中是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反映, 但是非持续性的公允价值计量定义中的“特定情况下的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却比较难以理解, 准则中也没有进行列举说明, 难以判断其涵盖的范围。

例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换入时的公允价值入账。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是交易发生时的历史成本, 并不是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但是该交易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 按照定义, 却又不能分类为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此外,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在划分时需要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与账面价值孰低来确定是否调整账面价值, 需要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但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不一定是公允价值, 此类事项是否划分为非持续的公允价值也有争议, 这就为公允价值准则在实务中的应用增添了难题, 由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没有统一标准, 其披露内容可能会混乱不清。

二、新分类标准的提出

国际会计准则的分类标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但是根据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特殊性, 以“是否持续性”为分类标准并不能涵盖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范围, 而且“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划分标准难以界定, 笔者建议按照公允价值取得时点为分类标准, 将公允价值计量分为三类:“起始点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这种分类方式使得公允价值披露信息更加清晰明了, 解决了“非持续性公允价值计量”划分标准模糊的问题。

三、新分类标准下的披露内容及格式

1.“起始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起始点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债务重组、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资产或负债在初始入账时按照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不再调整。与这些交易或事项相关的资产或负债的增加或减少, 对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造成影响, 因此企业应当对其公允价值的取得归为一类进行披露。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债务重组。除应披露交易日换入或抵债所得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获取信息外, 还应重点披露, 该交易商业实质的判断依据, 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 换入或抵债所得资产或权益的用途以及后续计量, 交易对当期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的影响金额等。

(2) 长期股权投资。除应披露交易日取得或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获取信息外, 对于权益法核算的, 还要披露被投资方公允价值相关政策, 商誉的价值及商誉的确认方法。

(3) 接受捐赠或投资者投入。企业接受捐赠和投资者投入的资产, 合同或协议书未注明价值或者注明价值不公允的, 应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重点披露以下内容:取得的投资者投入资产的合同或协议书协议价格, 该资产的市场价值或者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 或者评估机构评估报告。

2.“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是指, 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或其他外部原因, 使得企业对原有资产或权益的性质或计量属性进行变更, 需要对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按照评估日公允价值计量。此外, 如果根据相关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也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 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评估价值反映。该事项很有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投资者不仅关注公允价值是如何获取的, 更关注相关重分类事项的合规性, 企业除应重点披露重分类的原因、条件及报表影响等相关信息外, 还要披露重分类日评估报告。

(1)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披露重分类的原因, 持有意图的变化, 重分类的比例, 剩余投资的处理。

(2)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披露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的确凿证据 (相关的出租证明材料等) , 专业评估机构给出的公允价值评估报告,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 该重分类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金额。

(3) 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披露相关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性评估报告。

(4)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重分类。披露某项资产划为持有待售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文件,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取得方法, 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量”是指,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或权益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主要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获得信息, 公允价值变动对报表的影响金额。

(1)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以及生物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的要求进行披露。

(2)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除一般性的披露要求外, 还要重点披露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占地面积、成本价值以及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公司要结合宏观环境、行业政策、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恰当地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并考虑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根据重要性原则合理判断有关信息披露的详尽程度, 做出充分适当的信息披露。

建议对这几类公允价值的披露格式做出统一, 可以将各项目按照计量时点性质分类的同时按照采用的公允价值级次平行披露, 并编制“公允价值应用情况一览表” (见下表) 。将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相关交易对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采用的计量级次等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信息以表格的形式列出来, 便于投资者查阅。

摘要: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2014年7月1日执行) 中提出了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按照持续和非持续性进行分类披露, 并规定了具体披露内容。本文在讨论分析这种分类方式的优点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按照“时点”分类的想法, 并列举了该分类标准下的披露内容及格式。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分类标准,披露内容,披露格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2

[2] .葛晓舰.IASB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解读.财会研究, 2009;19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 20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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