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24-08-11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1.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全市团员青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篇一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工会: 按照油田公司党委、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公司“三个不让”和“四个始终不渝”承诺,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家庭中,确保广大困难员工及家属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学院将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活动的范围

1.2014年一类大病和二类大病的家庭。2.2014年公司级特困户和困难户的家庭。

3.2014年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后,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家庭。

4.孤儿(父母为已去世的油田公司所管理的人员,本人现不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现就读于大中院校,以及现已成年但身体残疾无劳动能力者)。

5.失独家庭(如双方均为油田公司员工的,由男方管理单位给予慰问)。

6.2014年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7.2014年进行肝肾移植且参加了职工和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油田矿区病人。

8.2014年在全国总工会档案管理的困难家庭成员患尿毒症者。关于

二、送温暖活动的标准

1.一类大病家庭(自然内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0000元、且自负医疗费占家庭年总收入三分之一以上的家庭),按“收支配比,超额累进”方法,最高不超过自负医药费40%的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二类大病家庭(自然内自负医疗费用为5000元—30000元、且自负医疗费占家庭年总收入三分之一以上的家庭),按照其家庭收入与支出自负药费的比例系数给医疗救助。

2.公司级特困户和困难户(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发放2014年11月—2015年1月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差救助金,并对特困户每户给予1500元的一次性节日慰问金,困难户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节日慰问金。

3.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双险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家庭,公司对其家庭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进行补差救助。各单位在与公司职工服务中心核对后,发放2014年7-12月份补差救助金,并按照不重复慰问原则对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节日慰问金。

4.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确因收入低并连续3年以上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家庭,各单位工会认真调查核实后,根据其家庭生活状况给予1000-2000元的一次性慰问。

5.公司级困难户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双保险后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的家庭,按照不重复慰问原则,公司为每户发放价值1000元的慰问品。6.孤儿每户给予2000元一次性节日慰问金,失独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一次性节日慰问金。

7.对2014年华北油田矿区的肝移植病人给予10万元的补助;肾移植病人给予5万元的补助。

8.因特殊原因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家庭,由各单位工会认真调查核实其家庭详细生活状况,按照“一户一策,按需帮扶”的原则,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帮扶。

9.在全国总工会档案管理的困难家庭成员患尿毒症,其管理单位上报相关资料,由河北省总工会给予专项医疗救助。

三、送温暖活动的方法

1.一类大病家庭的医疗救助、公司级特困户和困难户2014年11月—2015年1月的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差救助金及一次性节日慰问金、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纳双险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家庭的2014年7-12月份补差救助金及一次性节日慰问金、孤儿、失独家庭的一次性节日慰问金、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特殊帮扶用款均由公司帮扶救助金列支,各二级单位先行垫付。

2.二类大病家庭的医疗救助、对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确因收入低并连续3年以上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家庭发放的一次性慰问金,均由其管理单位工会在本单位帮扶救助金中列支。3.本次送温暖活动范围内其他困难群体,均由其管理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核实情况后上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会同或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后进行帮扶。

4.按照《华北油田公司领导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对联系的困难家庭进行一次走访慰问,要关心、关注、帮扶解决联系对象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走访慰问的同时,将慰问金和慰问品送到每一户困难户家中。

四、送温暖活动的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按照学院总体统一要求,认真细致组织好本单位的送温暖走访慰问工作,使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学院的关怀和温暖。

2.各基层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对本单位困难群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困难群体近期状况,做到应帮尽帮,不漏不重,实实在在解决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

五、有关资料上报时间

1.2014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由社保所出具本自负医疗费证明)报学院党群工作部115房间。

2.上报审批表及汇总表时,均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

3.联系人:黄晓春;联系电话:2764037。电子邮箱:xy_ghhxc@petrochina.com.cn 附件:1.困难家庭审批表

2.困难家庭情况汇总表

3.救助一类大病家庭查审批表 4.救助一类大病家庭情况汇总表 5.慰问孤儿情况汇总表 6.慰问失独家庭情况汇总表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党群工作部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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