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实训总结(精选9篇)
1.税法实训总结 篇一
一、实习目的本次实训从会计岗位对税收知识与能力要求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一系列能力训练,使学生对各种纳税业务处理程序有一定的认识,着重训练学生将所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使学生掌握会计工作所必需的税收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基本处理涉及税收核算的会计业务,初步形成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税收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为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通过本实验的学习,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法及征收申报知识,加强学生对税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税法基本知识的运用和对申报技能的训练,将税法专业知识和税法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真正掌握各税种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
(一)流转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的基础理论知识,并根据资料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1.识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人
2.正确计算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
3.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填写报表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相关资料填写税款所属时间,填表日期,纳税人登记号,所属行业,纳税人名称,注册地址,营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相关资料和票据填写表中相关数据,其中有一些数据是根据所给的资料计算出来的,计算时要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计算,要细心,避免出错。根据资料上的业务完成各表。
(二)所得税计算及纳税申报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理论知识,并根据资料正确计算出应纳税额,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1.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计算所得税时,计税依据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各个方面,使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的计算较为复杂。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总表之前,要根据相关资料填写一系列的附表,然后,根据附表填写总表。
三、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由于对所学知识的不熟悉,在进行税务计算时经常出现各
种问题。在计算时弄错税率,把不能抵扣的项目进行了抵扣。在计算增值税时把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进行了抵扣,把只开具了普通发票的货运款,用还未调增调减的利润当做应纳税额直接计算,把不能扣除的金额进行了扣除,而应该扣除的金额没有扣除,还会把调增调减金额弄错。在填制纳税申报表时,因为不仔细,总是算错,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分不清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不能很好的掌握计算的方法。
总之,计算和填制申报表时要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计算,要用心、细心,争取避免出错。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经常总结做错的原因,尽量再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四、经验总结
在这一段时间的税法实训学习中,我从中受益匪浅。通过填报各种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使我更系统地掌握了之前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加强了对税务处理工作的认知和认同,培养了对所学专业的兴趣和热情,激发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在实训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形形色色的企业业务,各种不同的税种,对我们今后的学习与毕业后的工作能力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这是个好的开始,让我们对今后的学习有了系统的认识,为我们走向社会奠定初步基础。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在学习阶段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
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务实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的了解所学习的税法知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指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功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税法手工实训既是对我们的知识水平的检验,也是对我们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然而,使我们收获更多的是实习使我们对税法的学习有了进一步的全面的认知,对各个税种的计算与纳税申报有了实质性的认识。在书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概念性的,其中往往有一部分因操作困难而没有实际的应用或普及面狭窄,一部分已经被新的理论所替代,还有一部分甚至被错误的运用,真正能在工作中运用的只有一部分。知识水平是处理工作的基础,这意味着我们应该不断地努力学习,把书
本上的知识和实际的操作结合在一起,以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将来走向社会进行实际操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社会形势的变化是很快的,看着更新换代的税法知识,觉得自己是该认真学习,把是本上的概念都理解为自己内在的知识。在课堂上,虽然老师讲解的很清晰,但也只是在课堂上的时候暂时的记忆与理解,在课下没有自己学习与记忆,很快就忘记了,所以在计算纳税额和填写申报表时,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看着别人很容易的算出正确的数字,填写好申报表,自己还在焦头烂额,有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学过这些东西。可事实上,可以肯定的说我们是学过的,只是有许多知识可能都又已经还给老师了而已。别的同学都会做,并可以做好,为什么我自己不可以呢,这个要用来自省。
总之,次实训,我对税法的学习和税务处理工作有了一定认识。我们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训,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将对我们的学习有良好的帮助,这在我们今后的学习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其实,每一次实训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我们应该学会珍惜,通过每一次实训找到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弥补。为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继续学习的能力奠定一定的基础。
2.税法实训总结 篇二
1 充分认识护理实训基地建设对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性
临床第一线直接面向病人的见习和实习是卫校学生获取实践能力的最主要方式, 也是学校和实习医院必须面对的难题。理论上最好的学习对象是病人或真实的人体, 但是由于维权意识的增强, 病人对临床教学的抵触情绪日增, 对教学的配合度降低, 教学医院无法提供相应数量的经典病例和规范性操作训练的机会;另外, 《护士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为尊重人权、维护病人合法权益, 卫校学生在毕业后并顺利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证后, 才能合法地从事一些有创伤性的医疗护理操作, 这无疑是对传统护理教育模式的巨大挑战。因此, 开展护理实训教学, 培养学生操作能力势在必行。
实训基地建设将会涉及教学模式和办公场地的重新调整、教材和教案的重新编写、教职工岗位的重新分配、部分教学科室的改编以及学校教学经费的重新计划等方面, 甚至可能会涉及一些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 我校组织全校人员对护理实训基地建设的必要性展开讨论, 并最终统一认识。全校人员认识到护理实训基地的建设对提升教学质量、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真正认识到要想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型、应用型护理人才, 必须通过实践教学来完成对学生思维、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2 瞄准全国一流水平, 做好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为适应护理实训基地先进性、实用性、科学性的要求, 实现全国一流的建设目标, 我们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理念, 把护理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设计作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要务。 (1) 由校领导带队, 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已建成护理实训基地的兄弟院校和二甲以上医院各护理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与之相匹配的主要仪器设备。 (2) 根据学校现有的实习场所, 结合考察心得, 以及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提供的《护理实训基地建设推荐方案》, 制定我校实训基地的规划和设备配置方案及实施方案, 确定实训中心相关设施及相关配置细节。 (3) 邀请医院护理专家, 召开项目设计论证会, 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讨论, 广泛征求意见, 修改方案。 (4) 规范采购程序, 分标段组织业内知名厂家进行公开招标, 在施工过程中, 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验收。
经过充分的前期论证和科学设计, 建成后的实训基地整体布局科学、合理。实训基地设在综合实验楼的4~5层, 总面积约1 000 m2。护理实训中心设模拟病房、护理示教室、多功能演练室、用物准备室、无菌技术实训室、消毒洗手间、形体实训室等, 所有基础护理操作技术都能在这进行实训;整体护理模拟病区包括护士工作站、ICU、妇产科演练室、儿科演练室等专科护理病室;外科演练室包括手术室、更衣室、刷手消毒间等。另外, 实训基地配备了现代教育设施, 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我校护理实训基地示教室设传输系统, 在基础护理技术实训室配有各种技术操作的软件和检测系统, 学生可随时自主学习、自我训练和自我检测, 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有利于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3 项目建设获得的经验
(1) 以现代护理理念为指导, 贴紧临床进行项目设计。在护理实训基地建设之初, 遵循“强化技能、注重整体、加强人文、体现社区”的现代护理理念, 确立了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医疗卫生行业专业人才培训提供服务的指导思想, 完全参照三级医院护理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设计, 而且必须达到三级医院护理工作岗位的标准和起点, 真正体现了护理专业基本技能操作的真实 (仿真) 性;在技术上要求与医院现代化建设同步, 配备了与三级医院相近的先进设备和设施, 具有护理专业领域的先进性;在实训场景总体布局上达到了一所小型医院的要求, 具有社会开放性;在基地主要功能上具有通用性, 不仅能满足本校护理专业学生的实训需要, 而且医学类其他相关专业也能共用。同时, 能面向社会承担护理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任务。
(2) 规范基地建设管理。护理实训基地建设之初, 就明确基地建设要与学校的办学思想、教育教学改革、临床护理工作紧密结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十分重视运行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教务科成立实训中心, 明确专人负责, 参与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督察以及今后使用的协调与管理。
(3) 建设精品护理实训基地。我校在申报护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时就确立了要建成“现代化的、全区一流的护理实训基地”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 整个项目共投入190余万元, 购置了大量的护理实验、实训仪器设备, 除有与三级医院临床护理同步的国产人工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心电除颤仪等常规国产设备和一流的病房设施外, 还订购了美国纳斯公司生产的分娩机转模型、心肺听诊模型、心肺复苏模型及床边监护仪、自动呼吸机等先进设备。提高设备装备标准的根本目的, 是拉近学生与临床护理之间的距离, 督促学生自觉学习、严格训练, 努力掌握各种先进设备的使用技术, 更好地适应医院现代化建设对护理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 提高学生在实习期间和毕业后在多个护理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
4 以实训基地为依托, 构建完善的实践课程体系
(1) 建章立制, 规范日常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实训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如护理技能操作练习制度、学生值班制度、物品交班制度、赔偿制度、教师早查房制度等。各种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切实保证了实践教学的有序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 注重实践课程考核改革, 加强实践教材开发。实践技能考核是衡量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 我校在总结护理技能考核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护理岗位的需求, 在专业课中列出4门实验技能考试科目, 注重过程考核, 督促学生练习。考核安排在课程教学期间、课程结束时、实习前和实习中进行, 突出考核的全面性、连续性、合理性。同时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实验技能考核标准和考核手册, 学生可据此独立进行学习和训练。改变了传统的护理专业单纯技能考核模式, 将专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素质教育融为一体。
(3) 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建设好实践教师队伍是搞好实践教学的重要保证。为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 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专业教师到临床, 了解临床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 并充实到实践教学中, 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使其符合“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同时, 我院近几年先后从临床引进多名优秀的医护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提高了教学质量。
3.电影产业的税法供给 篇三
(一)作为产业的电影
电影作为光电与声乐的艺术载体,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勃勃的生机。接踵而来的就是这个产业的迅猛发展。作为产业的电影一开始就表现出与传统产业完全不同的地方。它极大地满足着人们对梦幻世界的需求,如同其它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一样。但电影又超越了一般产品的价值,它丰富着我们的精神世界却又尽可能的减少了对成本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最重要的是电影作为一个产业还不断的随着时代与科技进步,时时向观众展示多彩的内容。正如此,有许多国家和地区才将电影产业作为一个支柱产业来发展,美国、韩国、法国、印度、中国的香港都莫不如此。中国也正在大力发展电影产业,因为这背后是与电影相关的旅游业、制造业、包括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二)多重价值的符号
(三)世界各国发展电影产业,其意义绝对不局限于其带来的巨大利润,最主要的还在于电影承载着一个国家多重的价值符号,它包括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制度等等。国家通过电影从文化上不断的向世界推销和展示自己,在此基础上则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不断提升。
二、电影产业税法供给的理论意义
(一)税法供给的经济分析
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通过国家对社会财富分配与再分配过程的介入,从社会成员中直接、无偿、强制地取得一定份额的社会财富,并借此影响到社会分配活动的实现与社会财富的实际占有状况。因此,税收的征收与否、起征点的高低、纳税环节的多少、税率的高低等直接与纳税义务有着紧密关系。作为经济意义上的税法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不但能从时间上进行调节,还可以直接作用于产业之上。获得税收支持,电影产业将获得巨大发展,税务负担较重则会极大阻碍产业的发展。
税法制度会从经济上引导产业资本流向电影产业。世界各国普遍都给予电影产业以优惠的税率来促进资本流向电影产业。同时,对于电影产业,政府还可以采取一些补贴措施来发展自己的电影产业。从财政上来说,可以加大对落后淘汰产业的征税力度,将补贴运用于对电影产业的支持上。
(二)税法规定的法律分析
税法的法律意义在于,通过税法对电影产业的保护,电影产业获得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是持续和不受侵犯的,这种侵犯往往会来自政府本身。通过税法对电影产业的保护,电影获得了相对于其他产业的税收优势,电影产业就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向电影,从而促使电影以及与电影相关的产业获发展。法律的预测作用还可以告诉身处电影产业的从业者,在电影产业可以获得持久稳定的收益,这将有利于电影从业人员的稳定。
三、电影产业税法供给的现状
我国现在已将电影产业的增值税税率以由17%下调到13%,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音像制作(电影母片)企业实行25%的比例税率。
目前我国整体上对电影产业实行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我国,由于正版电影音像制品是著作权人、发行人的智力成果,具有极高成本和收益。在此基础上,电影音像发行商要交纳13%的增值税,5%的营业税,25%的所得税,以及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税。按照这些纳税规定。电影音像制品出版批发单位如果要给客户发货就要上增值税,而业内惯例是退货率较高,拖欠货款严重,出版发行单位发货上税容易退货却难退税,造成了电影音像产品实际税率过高。
过高的税负导致了电影产业的发展受到了资金的制约,电影产业一方面要缴纳过高的税负,一方面要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同时还要面对猖獗的盗版行为,其生存状态可想而知。虽然对于电影产业来说,我国的税法还处在不断的调整当中,但是从实际来看电影产业的税负依然还是很重。
四、电影产业税法供给的国际比较
对于如何通过税收手段来促进本国电影产业发展。各国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经验。法国电影工业自1948年起享受电影工业财政资助账户。该项资金并不直接从国家预算中支出,而主要以税收的方式从影院、电视、录像等行业征收,以此项收入来支持电影产业的发展。1996年8月,俄罗斯通过《国家电影法》,将国家支持电影的措施、国家对电影的投资、国家对电影活动实行的调节关税的政策等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国家对影片生产和发行上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俄罗斯民族电影的生产,提高了独立公司在影院上映本国电影的积极性。
澳大利亚为投资方提供了一项优惠政策,即投资一部电影将100%免除其税收。要获得减免税收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案规定允许下获准成为其中一个电影生产类别:2,完全或基本澳洲化,或是一个官方合资影片,且包含大量“主要是澳大利亚的内容”。2001年澳大利亚政府为外国电影制片商制定了可退还性税收抵消政策(Refundable Tax Of fset)。这意味着在实际拍摄阶段会减免12.5%的税收,而后在后期制作阶段就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这些电影要么是澳大利亚国产片,要么是与澳大利亚有着官方贸易协议的加拿大、法国、爱尔兰等国家的联合制片。
1997年11月,韩国通商事业部宣布电影业及相关产业属于风险投资产业,享受较高的税收优惠条件,这必然带来多方面的好处。首先。它促使了风险投资对电影产业的追逐,有力的解决了电影产业的投资不足的问题。其次,对于电影的创作者而言,电影是否会获得市场的认同就是关键的问题,对于地域狭小的韩国来说最主要的就是获得海外市场的认同。最后,从长远来看,国家亦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美国近年来。由于经济增长的不景气,越来越多的州认识到,电影产业除了可以对外出口而外还可以换回大量的旅游、餐饮收入。“到目前。全美50个州已有43个州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州政策上的变化,使加拿大对影视公司的吸引力减弱,很多原本计划在加拿大拍摄的美国电影电视片都改在国内拍摄。”
五、我国电影产业税法供给的完善
(一)鼓励电影产业发展,调整相关行业税率
目前国家税务部门已经将电影产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到13%,但是从实际税负来看还是偏高,还有下调的空间,以10%左右为宜。斗辱《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等政府政策要落到实处。电影制片企业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免二减二”后按15%税率上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于电影制作企业所承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予以重新考虑适当地减免。
(二)通过税收优惠,设立电影产业发展基金
法国、韩国等电影产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相应的电影发展基金,对于投入电影产业的基金予以减免相关的税收。对于基金收入所得也可以减少相关的所得税,这样从两头扩大电影产业的基金收入。只有电影产业的基金收入多了。电影产业才会有更广泛的资金支持,才会有可持续的发展。
(三)以税收优惠引导中小企业介入电影产业
电影产业是一项投入与收益比弹性很大的产业。即可以选择大制作大投入,也可以有小投入大收益的现象存在。以中国的国情来看,大投入大制作的方式不值得推广,或者说只适合少部分资金雄厚的制片人。要对电影产业引入竞争机制,离不开大量中小企业的参与。以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中小企业的介入,必将有利于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
(四)完善电影产业中的差别税率政策
4.税法学习总结 篇四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税法》这门课程,通过本课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这些知识对我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有莫大的帮助。下面是我对学习的营业税的知识点总结: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二、营业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税项目的种类、品种设置税目、税率,而是从应税劳务的综合性经营特点出发,按照不同经营行业设计不同的税目、税率,即行业相同,税目、税率相同;行业不同,税目、税率不同。营业税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较低。
3、纳税人的营业额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免税项目
不是所有的业务都需要缴纳营业税,有下列情况的就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1)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即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7)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除上述项目外,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四、营业税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营业税税目
营业税有以下税目分类:
1、交通运输:陆路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此外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3、金融保险业: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4、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6、娱乐业:经营歌厅、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壁球、网球等项目。经营射击、游艺机、跑马、狩猎、游艇、赛车等游艺项目。
台球、保龄球、其他游艺项目。
7、服务业,包括组织旅游,提供场所等。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5.《税法》增值税总结 篇五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货物(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交通,邮政,服务—技术、信息、文化、物流、租赁、鉴证、影视)
(二)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死当物品和寄售、集邮商品、报刊发行、过网费等
2、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委托代销、代销、机构间移送、自产委托加工对内(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外购对外(投资、分配、赠送)、服务赠送。(2)混合销售:一项行为两种税依主业征一种税(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生产企业的混合销售视为兼营)。(3)兼营:两种税的兼营,分别征税;混业经营(一种税的兼营),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计税。
(三)其他规定:免税农产品等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50万上下;商业企业80万上下;服务企业500万上下;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填开专用发票并采用发票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填开普通发票(代开)采用简便定率方法。
三、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1、17%,适用其他货物和劳务及租赁服务;
2、13%,适用初级农产品、水汽煤、文化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其他如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五类货物;
3、应税服务6%;
4、交通邮政11%;
5、0%,适用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
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固资和旧货依4%减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固资和其他货物依17%。
(二)小规模纳税人:
1、3%;
2、进口17%或13%;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资和旧货减按2%,其他3%。
四、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收入,但不含增值税,不包含不属于自身的收入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收入)通常不含税,除非是来自普通发票的收入、零售收入、价外收入、包装物押金及直接注明,则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视同销售无销售额或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1)自己的同类售价,(2)他人同类售价(采购价),(3)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0%)=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三个顺序确定计税销售额。
2、销售额的特殊规定:(1)折扣销售,一张发票准扣(金额栏注明),两张发票不准扣,实物折扣视同销售;销售折扣不准扣;销售折让准扣。(2)以旧换新,按新货物售价但金银首饰除外。(3)还本销售,不得扣除还本支出。(4)以物易物,双方同时计算销项和进项税额并对开专用发票。(5)逾期没收的押金计税,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就计税。
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须有合法凭证):(1)凭票抵扣: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2)计算抵税:免税农产品买价(含烟叶税)×13%,购销支付运费(含建设基金)×7%或凭票抵扣。
4、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外购货物;(2)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外购货物;(4)运费随货物。(有销有进,无销无进)
5、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进项税额但出现用途变化----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出现非正常损失及不予退税的税额需转出,扣减发生期的进项税额。原进项税额的转出有三种计算方法:适用原材料非正常损失的直接计算、免税农产品和运费的还原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非正常损失的比例计算。当外购原材料用于应税和免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进项税额则公式计算。
6、另:销项“当期”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当期”为180天认证抵扣;留抵税额;销货退回或折让扣减发生期销项和进项税额;平销返利冲减进项税金=返利÷(1+税率)×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通常含税。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价×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税率
五、出口退税
(一)政策及范围:
1、免税并退税:适用符合四个条件的货物、四类特定出口货物、特准退税货物,适用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
2、只免不退:适用前一环节免税的货物,适用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货物;
3、不免不退:适用限制或禁止出口货物,适用一般商贸企业。
(二)适用生产企业的“免、抵、退”法:五步: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应纳税额,3、免抵退税额,4、应退税额,5、免抵或留抵税额;七步:五步的第一步和第三步前各多出了一个抵减额。
(三)适用外贸企业的免退法:收购价格×退税率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直接收款:收讫货款;
2、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办妥手续并发出货物;
3、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4、预收货款:发出货物;
6.税法实训总结 篇六
2.2012年2月,某果酱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业务:(1)向果园收购水果20000公斤,农产品专用收购凭证上反映的金额为20000元(每公斤1元)。在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水果腐烂2000公斤。(2)水果运回后,用于发放职工福利400公斤,用于厂招待所1600公斤。(3)当月将其余的水果全部加工成果酱800公斤(20公斤水果加工成1公斤果酱)。其中700公斤果酱全部对外销售,售价30元/公斤;50公斤果酱因管理不善被盗;另外50公斤果酱用于厂办三产招待所。
要求:假设本月未发生其他业务,试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某印刷厂(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图书5000册,每册不含税的印刷价格12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2)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七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发给本企业职工300本;赠送客户200本。(3)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加工费5000元(不含税价)。(4)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3600元,发票已经认证;购买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34000元。(5)上月购进的价值30000元(不含税价)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4.某卷烟厂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6.5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请根据以上业务计算:(1)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
5.A企业本月接受B企业委托,加工赛车专用轮胎10个,B企业提供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支付加工费用1700元;A企业没有同类轮胎的销售价格,同月A企业销售普通轮胎5000个,不含税单价为200元。计算A企业应纳的消费税税额。
6.某歌舞厅2011年1月—12月取的营业收入2000000元,其中含有该歌舞厅利用啤酒生产设备自制啤酒销售收入300000元(共销售啤酒50吨,每吨售价6000元),试计算该歌舞厅当月应纳营业税和消费税各是多少(歌舞厅营业税税率20%,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7.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协会,2012年8月份取得以下收入:(1)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
000元,个人会员会费10 000元;(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 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1 000元;(3)代销中国福利彩票50 000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元;(4)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 000元,其中包括相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 000元;(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 000元;(6)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 000元,资料费8 000元。要求:(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8.某国有百货商场2011年全年取得销售收入8000万元,兑现到期国库券取得利息收入20万元,销售成本4500万元,缴纳增值税142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17.5万元,管理费用450万元(其中支付业务招待费45万元),经营费用3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元,为其他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要承担本息6万元)。
要求:1)清计算该商场全年会计利润。(2)清计算该商场纳税调整额。3)清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清计算该商场全年应纳说的税额。
9.某乡镇企业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980万元;(2)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40万元;(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0万元(其中含白酒的广告费30万元)、管理费用120万(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含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罚息3万元);(4)应交纳增值税50万元、其他销售税费70万元;(5)营业外支出24万元(其中含通过民政机构向灾区捐款10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6)实发工资总额138万元,已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该企业年平均在册职工125人,已知该企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要求:请计算该乡镇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大学教授李某2012年3月取得收入如下:(1)工资收入5000元(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286元。
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答案金额单位元表示)11.高级工程师王某2012年每月工资收入5500元,1-11月份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月份另有以下几项收入;(1)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2)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国券库利息收入2000元,单位集资利息3000元;(3)取得省人民政府所颁发科技奖20000元。请计算王某12月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2.某房地产公司2012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附加扣除额1600万元。(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现房去的价款收入200万元;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价款为500万元,当月取得预收款100万元。(此两项业务不考虑土地增值税)(3)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要求:(1)计算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2)计算该公司1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13.某市一娱乐公司2012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
收人情况如下:(1)门票收人220万元,歌舞厅收人400万元,游
戏厅收人100万元;(2)保龄球馆自7月1日开馆,至当年年底取得收入120万元;(3)美容美发、中医按摩收人150万元;(4)非独立核算的小卖部销售收人60万元;(5)餐饮收人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人;(6)与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部分空闲的歌舞厅出租,分别取得租金76万元、赔偿金4万元;(7)派出5名员工赴国外提供中医按摩服务取得收人70万元;(8)经批准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取得手续费10万元。(注:除税法统一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该公司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其它娱乐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为5%)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2)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计算娱乐公司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4.某建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建筑装修材料的销售,同时兼营装修业务和工具租赁业务。该商店对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分别进行核算。2012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工厂购进涂料一批,货款已付,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60000元(不含增值税),发票已认证通过;(2)销售商品的销售额共计397800元(含增值税),其中包括本月购进涂料全部对外销售的销售额105300元;(3)出租装修工具收入12000元;(4)承揽装修及地板安装业务收入87000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建筑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要求:(1)指出该商店4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中那些应当缴纳营业税?(2)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计算该商店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15.中国公民张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1)全年工资、薪金收入60000元;(2)1月份取得房屋租赁所得5000元;(3)2月份取得财产转让收入20000元,财产原值11500元,转让费用为500元;(4)3月份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5)5月份一次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6)6月份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7)8月份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235元;(8)9月份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5235元;(9)10月份取得储蓄利息收入600元;(10)11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按A国税法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400元;(11)12月份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按B国税法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要求:请指出那些项目为免税所得,并计算该纳税人2002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6.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5500万元;(2).销售成本3800万元,增值税9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万元;(3).销售成本8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500万元;(4).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50万元;(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的年利息支出,年利率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6).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向税务局支付税款滞纳金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现金10万元。要求: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合计金额:(1).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用金额;(2).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3).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4).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5).计算该公司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该公司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7.某市一海鲜酒楼为个体经营,账册较健全。假定2008年12月酒楼经营情况和个体老板的其他所得如下:⑴12月的营业额为
150000元,购进各种原料、酒水的费用35000元,交房租、水电煤气费24000元,交纳流转税6000元,支付厨师、服务员工资20000元,提取设备折旧费2000元,被工商局罚款3000元,其他管理费5800元,本月购进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个体老板每月从酒楼预支工资25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为125000元,已预缴所得税32000元。⑵本月从外地一联营加工厂分得利润10000元。⑶将自己4年前购买的原价20万元的一套住房出售(非唯一住房),售价28万元,支付中介费、流转税金共计0.5万元。该个体老板认为,出售私人住房国家有鼓励政策,所得应免税,从联营企业分得利润已是税后利润,不必再交税。海鲜酒楼12月经营所得为150000-35000-24000-6000-20000-2000-3000-5800-80000-2500=-28300元,故也不交税。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其错误之处,并计算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8.视讯电器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特种空调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77840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收取安装费19890元。(2)销售电视机120台,每台含税零售单价为2223元。(3)代销一批数码相机,按含税销售总额的5%提取代销手续费14391元。(4)购进热水器50台,不含税单价800元,货款已付;购进DVD播放机100台,不含税单价600元,货款已付。两项业务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认证通过。(5)当月该商场其他商品含税销售额为163800元。已知:该商场上月未抵扣进项税额6110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要求:(1)计算该商场3月份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2)该商场提供空调安装服务应否缴纳营业税?为什么?
19.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某烟丝厂购进一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发票已认证通过。(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已经过认证;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加工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销售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消税率150元/箱)要求:(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纳的增值税。(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
7.论会计与税法差异 篇七
1.1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体系
会计制度是指与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针对各类特殊业务进行单项专门规范的, 会计准则的制定既要考虑中国国情又要比照国际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一套内容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办法, 各企业日常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要求和方法都涵盖其中。关于资产、负债、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务报表列报等的核算方法的具体内容是参照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执行。
1.2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是在原有的税制基础上, 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逐渐完善起来的。现有20个税种, 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六类:
(1) 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2) 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因为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3)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 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4) 特定目的税。
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主要目的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 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5) 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船舶吨位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6) 关税。
主要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上述税种中的关税和船舶吨位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除《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 其他税种都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 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的。这20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除税收实体法外, 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 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一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二是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位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实体法、税收征管程序法、税收诉讼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2 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2.1 会计与税收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
会计是为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管理者、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决策而服务的, 是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及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
税法是站在国家的角度,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起到调节作用,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会计和税法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 决定了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有时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2.2 会计核算的前提与税法比较
会计核算的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1)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明确会计服务的对象, 也就是明确会计核算的范围。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 也可以只是一个经济主体, 不具有法人资格。
纳税主体, 既纳税义务人,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纳税主体可以分为法人和自然人, 还包括纳税担保人。纳税主体可以是会计主体, 也可以是个人。
(2) 持续经营。
会计核算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的, 确定核算方法和原则。当企业不能持续经营时就应该改变核算原则和方法, 并且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做出披露。
税法核算也是以企业持续经营这一假设为前提, 但当企业不能持续经营改变核算方法和原则时, 税法的规定是不变的。
(3) 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将企业持续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时间长短相同的期间。目的是计算盈亏, 编制报表,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标不同, 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不同, 导致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时间性差异。
(4) 货币计量。
会计上的货币计量通常应选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但是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 编制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5) 初始计量。
会计计量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税法一般是采用历史成本法, 在资产发生增值、减值时, 一般不确认所得和损失, 这就产生了时间性差异。
会计制度和税法既有统一性又有独立性, 为了协调税法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取消了几项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降低了征纳双发的成本。
3 常用的两个会计准则与税法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3.1 存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3.1.1 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会计与税法差异
(1) 外购存货初始计量。
外购存货的初始计量由采购成本构成。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 外购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
为了协调企业所得税法也新会计准则的差异, 减少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采取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的规定。税法规定,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根据税前扣除的真实性原则, 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必须真实发生, 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根据税前扣除的配比性原则, 企业采购时为及时取得合法凭据, 但在汇算清缴期满前已取得合法凭据的, 不作纳税调整, 企业采购时未取得发票已作纳税调整, 在以后年度取得发票的, 应当调整原所属年度的所得额, 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或者抵顶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款, 不得直接调减取得发票当年的所得。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在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的, 因此在次年汇算期满前取得发票的, 就无需作纳税调整了。
3.1.2 存货期末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1) 期末存货的计价。
资产负债表日,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当以前减记的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消失时,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且在原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存货减值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增值暂行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 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谨慎性原则, 会计上对于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时要求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这是为了防止企业需增资产价值, 使报表披露不真实。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 原则上必须遵循据实扣除的原则, 除国家税收规定的外, 企业提取的各种跌价、减值准备,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只有该系那个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 其损失金额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 如果在纳税申报时已经调增所得, 因其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准备允许企业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 存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应作为财产损失发生当年的扣除项目, 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企业的存货已经发生永久或实质损害时, 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 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企业已按新会计准则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 应当调增所得, 同时按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金额调减所得。
3.2 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3.2.1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基本一致。在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上有不同, 会计上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入账, 税法是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2.2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
(1) 折旧方法引起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会计上,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税法上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原则上采取直线法。
(2) 折旧年限不同引起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会计上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合理确定使用寿命。
税法上以列举的方法对规定了折旧的最低年限, 即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3) 固定资产减值引起会计处理和税法的差异。
会计上可以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依照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 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 除国家税收规定外,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形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
(4) 固定资产评估引起会计处理和税法的差异。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或减值, 应该相应的调整账户, 根据资产评估增值或减值后的价值确认账面价值。
按照税法规定, 企业已经按评估调整了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者摊销的, 对已经调整相关资产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由于会计上资产按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而资产计税基础并没有因为资产评估而发生变化, 引起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产生差异。
摘要: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下, 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向着各自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不断的调整改革, 二者的差异日益扩大, 通过从存货准则和固定资产准则的角度进行分析, 对会计与税法两者之间的差异进行了清晰阐释, 以寻求合理的减少差异的办法, 促进会计与税法的统一。
关键词:会计,税法,差异
参考文献
[1]任立乾.企业所得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及其协调对策[J].技术经济, 2005, (5) .
8.董藩:征收物业税法理不通 篇八
中国房地产市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育。到1998年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路走来,我们发现带来巨大的变化。最初最大的变化是什么?老百姓都有房子住了,这是房地产业做出的巨大贡献。
建国初期人均是5平方米,到1986年的时候,人均6.16平方米。正是后来我们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发展房地产业,最后才带来了中国房地产业今天的变化——人均达到了30平方米的水平,所以房地产业对于中国的贡献是非常大的,既改善了民生,改善了大家的居住条件,同时也拉动了经济增长。
从住房所有化率和居住平均的提高来看,我们是全世界做得最好的,我们的住房所有化率可能是非常高的,大约85%的家庭是用自己的私有房产,还有11.4%住着公租房,真正没有房子的是4%~5%刚毕业的年轻人。当然这些刚毕业的年轻人,由于国家力量有限。一时间还没有纳入到保障范围内。大家产生了很多问题。
从全国的居住情况来看,保障的压力并不大,但是舆论的压力特别大,为什么呢?因为房地产引来了很多别的问题,比如说仇富的问题,买卖双方的各种冲突、贫富不均等等。这些问题使房地产领域的矛盾不断激化。这主要还不是居住压力。
当然在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核心城市,一些年轻人居住环境压力是比较大的,但是这里头有一个经济规律,因为房价本身是调控人口规模的一个杠杆,其背后还反映了住房领域的分配不公问题,比如说,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没有享受到房改的好处,但是过去的很多人享受到了,或者在市场上的人享受不到,而在体制内的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可能仍然有机会来享受,这是我们高度关注的分配不公的问题,而不是房价高和低。
关于物业税,自从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以来,这个问题时冷时热。国务院的文件中一会提“物业税”,一会提“房产税”;有的文件中说“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把它看作众多行政收费项目的替代,有的文件则又说“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把它的开征看作税制改革、税种合并清理的目标。不断变化的说法似乎表明最高层也没搞清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这个大家都还不明白的东西要提前出笼了,因为有病自然乱投医,领导听某些“专家”说这个税种能有效抑制房价的上涨,又听财税部门的官员说开征这个税种会大大增加财政收入,自然倾向于试试。
9.自考法律专业本科税法知识点总结 篇九
税法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关键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
1、根据征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
2、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直接税和间接税。
3、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4、根据计税标准不同:从价税、从量税。
5、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普通税、目的税。
6、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价内税、价外税。
三、税法的概念: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利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
四、、税法的特征:
1、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
2、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
3、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
4、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五、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主要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是次要的、为前者服务的。
六、税法的作用:
1、税法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税人的约束作用。
2、税法对税收职能实现的促进与保证作用。
3、税法对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
4、税法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制裁作用。
七、税法要素:税法要素,又称税法构成要素或课税要素,一般是指各种单行税种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的总成。是一国税法种必不可少的主要内涵与抽象概括。
八、税法要素的分类:税法的定义性要素、税法的规则性要素、税法的原则性要素。
九、税法要素包括税法主题、课税客体、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八大部分,其中前三种是主要要素。
十、税法主体:是指依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权利和税法义务的承担着,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两类。税法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驶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征税机关,另一方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以及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十一、征税主体:即享有征税权的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体的一部分。
十二、我国的税收征管管理工作分别由财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部分负责。
13、纳税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是税法学的基本范畴,是税法学基础理论以及税法实践研究的重要课题。
14、纳税主体的不同分类: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是最一般的分类方式。
(2)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
(3)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5)单独纳税人与连带纳税人。
15、课税客体:又称课税对象或征收对象,是指税法确定的产生纳税义务的标的或依据。它是区别各种税的重要标志,也是进行税收分类和税法分类的重要依据。
16、税目: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17、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18、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9、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以课税客体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20、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21、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22、定额税率:又称固定额税,是按单位税额客体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或某一税种的某些税目。
23、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律主义、合法性原则等,是税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
24、税收法定的内容: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程序合法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25、税收效率原则分为税收的经济效率、税收的行政效率、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协调。
26、税法解释的概念: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税法解释可以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
27、税法解释的三个基本特性:解释主体的特定性、解释对象的固定性、解释目标的决定性。
28、法定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有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税法做出的解释。
29、法定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30、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人们代表大会常委会,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对税法作出的解释。
31、司法解释:是指由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和监察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税法过程中对税法作出的解释。
32、行政解释:是指由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就税法的执行向下级机关发布的命令,指导中有关税法的解释。
33、学理解释:是指任一主体依法学理论对税法作出的解释,主要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34、(论述)目前有权解释存在的问题:
(1)根据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税法解释主体权限应有法定性,行政解释的内容不得涉及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基、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收的增加和减免等基本要素。
(2)根据税收公平主义的要求,税法解释的方法必须统一、科学,要使适用于某一人群的规则不会因地区、行业的不同而不适用于处于相同情况的其他人。
(3)根据保护纳税人权利的要求,必须打破行政解释垄断的现状:行政解释中,行政机关既是征税主体,又是规则制定者,角色冲突明显,因此无法兼顾税收征纳双方的权益。
35、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法律解释、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36、税法解释的主要方法有:文义解释法、系统解释法、目的解释法、历史解释法、合宪性解释法等。其中,充分运用文义解释法从严解释税法成为最主要的解释方法。
37、税法渊源:一般是指税法规范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即税法的效力渊源,也就是说,税法由什么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
38、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9、税收行政法规是我国最主要的税法渊源。
40、税法解释:是指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的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及所属具有税收行政管理智能的机关和省级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法定的权限内所作的行政解释。
41、实体税法:即税收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或职责为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2、税法的形式法律渊源由:税法法律、税法法规、税收规章。
43、程序税法:即税收程序法,是指以保证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者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主要规定征税机关的税收征管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等内容。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修订,修订后自2001年5月1日施行。并于2002年颁布施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45、18世纪中叶,以亚当斯密的伟大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又译《国富论》)的出现为标志,科学意义上的财政学才宣告诞生。46、1950年1月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统一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统一税法制度的建立。
47、所谓国营企业利改税,是指国营企业利润上交财政形式的一种改变,即把过去由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的分配形式,改变为国家征税的分配形式,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种及税率交纳税金,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逐步把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收形式固定下来。
48、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普遍建立严格的纳税申报制度。
二、积极推行和逐步规范税务代理制度,鼓励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
三、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把税务机关的主要力量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查。
四、加速推进是受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建立严密的、有效的税收监控网络。
五、适应分税制的需要,组织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两套税务机构。
49、我国现行阶段税制改革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1)积极稳妥得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逐步完善现行税种制度,巩固1994年税制改革成果。(3)应对入世要求,削减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4)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5)推进地方税改革,改革地方税管理。
第二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1、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是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驶税权的税收机关。
(4)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向国家转移的无偿性。
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核心)、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4、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征税主体、纳税主体。
5、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能以税收法律事实的出现为标志。
6、税收法律关系的变革主要由这几个方面: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纳税人的精英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税收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不可抗力。
7、税收法律关系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1)纳税人完全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义务因超过法定期限而消灭。
(3)纳税义务人具备免税的条件。
(4)有关税法的废止。
(5)纳税人的消失。
8、税权:也称课税权、征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利的总称。
9、税收具备的特征:专属性、法定性、优益性、公示性、不可处分性。
10、税权的基本权能: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加征权、税收检查权、税收调整权。
11、税收管理体制:是指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权权限。
12、税收管理体制的三种类型: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型、集权与分权兼顾型。
13、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建立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权、责、利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三、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原则。第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
14、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15、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如何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地方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遗产税(尚未开征)、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他地方附加。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的税收收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的税收收人包括:(1)鼬增笆弛其中中央政府享有75%,地方政府享有25%;(2)营业税新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釜丽丽企业按照提高3%税率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3)企业所得税,其中中央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缴纳的部分!甑麦爵享有,其余企业所得税归地方政府;(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其中外资银行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5)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6)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中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面砑诳乖蹶府享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7)印花税,其中股票交易印花税收人的8 8%归中央政府享有,其余1 2%和其他印J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8)证券交易税(尚未开征)。也是共享税。
16、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征税主体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17、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税收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请求回避权、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拒绝检查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索取收据或清单权、税收救济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举报权、第三章
增值税法
1、增值税: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3、增值税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
(2)作用:税法具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配置;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具有相互勾稽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4、1984年9月1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同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在我国正式确立。5、1994年增值税改革坚持了以下基本立法原则:
第一,普遍征收原则。
第二,中性、简化原则。
第三,多环节、多次征原则。6、2003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这也是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的重头戏。7、2007年5月11日,选择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
8、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9、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0、如何区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意义在于?
二者在增值税法中的地位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抵扣法缴纳增值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智能采用简易方法,不能采用地扣法,无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为了即有利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2、哪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具体是指增值税纳税人的下列行为: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具体是指增值税纳税人的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行为。
1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具体是指其他应征增值税的业务,主要包括(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6)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7)缝纫业务;(8)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14、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而征营业税):(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2)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片、录音磁带母带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戈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F水);(4)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包括调拨)集邮商政部门发行报刊;(6)电信部门(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巨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亨关的电信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7)融资租赁业务(无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8)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于,发放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取得的工本收人;(9)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15、我国增值税率包括了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征收率。
16、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不包括下列情况:
第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第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三,同时符合下列两种情况: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17、在实践销项税额抵扣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纳税人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第三,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四,纳税人发生了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率。
第五,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18、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具体幅度如下:
第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5000元。
第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第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19、下列情况免收增值税:
第一,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货贷项目进口的设备。
第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第三,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第四,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和学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
第五,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
第六,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赠送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中国境内采购的货物。
第七,中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无偿向受赠人捐赠进口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
第八,中国境外的捐赠人按照规定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
第九,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第十,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疑铂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但是不包括售价超过原值的机动车、摩托车和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税)。
第十一,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其他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和水库移民口粮;销售政府储备食用植必。
第十二,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
第十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
第十四,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第十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
第十六,血站供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第十七,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之内,自产自用的制剂也可以免征增值税。
第十八,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经营的废旧物资。
第十九,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自产货物。
第二十,边境居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部分,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增值税的其他免税、减免项目由国务院规定。20、(论述)纳税地点怎样界定?
第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分支机构应纳的税款也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耪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需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应当回其机构所在地补开。
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没有向销售地渐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五,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规定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2)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本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审批同意。第六,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1、纳税期限: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0日之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之日起5日之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月起10之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从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7日之内向制定银行缴纳税款。
22、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第四章
消费税法与营业税法
1、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具有一下特点:选择性、单一性、灵活性、差别性、多样性、重叠性、转嫁性。
3、营业税:或称销售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营业税具有一下特点:征收范围由较大程度的缩小;简并和调整了税目税率,均衡税负;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可靠;改革了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5、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过渡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
第二,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第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
第四,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
第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品。
6、消费税的纳税人主要有哪些?
第一,生产销售(包括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纳税。
第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7、我国现行法规关于纳税环节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第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除用于连续生产外,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第三,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第四,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零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第六,钻石及钻石饰品的纳税环节自2002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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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二,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第三,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第四,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第五,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为收讫销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o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o
(4)纳税人进口的货物(含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但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于零售环节征收o
9、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消费税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为1日、3日、5日、1 O日、l 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照每次取得的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应从期满之日起1 O日之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 O日、1 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5日之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 O日之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o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 5日内缴纳税款o
10、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销售之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11、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12、营业税的税目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自产、销售不动产。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广义上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具有课税公平、富有弹性、不易形成重复征税等特点。
3、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4、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区别对待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大致分为:工资、资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5、如何施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1)施行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目: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2)施行比例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目: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列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特许权适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6、特别免税优惠项目: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
(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由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源泉扣缴模式和自行申报模式。
8、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管包括了以下几个制度: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加强全员全额管理。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1、企业所得税是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所得税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通过特别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3、1950年原政务院公布了《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最早对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的法规。
4、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就国家行驶税收管辖权划分,包括我国的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各项所得和来源于外国或境外地区的各项境外所得,以及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
(2)就所得的类别划分,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就是否在业经营所得,包括在业经营所得,也包括清算所得。
5、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6、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卜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7、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8、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予以扣除。
9、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0、不得扣除纳税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1、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自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12、免税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13、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世纪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4、新的《企业所得税》为了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独立交易原则:关联方、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方法及调整期限、成本分摊协议。
(2)预约定价安排。
(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防范避税地避税
(5)防范资本弱化。
(6)一般反避税条款
(7)补证税款加收利息。
第七章
其他实体税法
1、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2、关税的显著特点:
(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国境,(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并自称体系。
3、关税的种类:
(1)根据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出口和过境。
(2)根据关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依据为标准,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以一国是否能独立自主制定税法为标准,可分为自主关税与协定关税。
4、关税的纳税人:是依法负有缴纳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5、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货品。
6、中国的进口关税税率主要使用最惠国税率,并通过差别税率体现国家的经济、外贸政策。
7、哪些特殊情况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
(1)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2)运送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运送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7、关税的征管制度:包括关税的征收程序、征纳方式、缴纳期限、缴纳地点、关税缓纳、强制执行措施和关税的退还、补征、追征等要素。
8、关税的减免大致可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
9、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10、财产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动产,一类是动产。
11、财产税的特点:以财产为征税对象;是直接税;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财产税可以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调节作用。
12、财产税的分类:
(1)以课税对象的形态为标准,静态财产和动态财产。
(2)以征收范围为标准,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3)以财产存续为标准,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
(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
13、行为税:又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14、行为税的特点:目的性、期间性、灵活性。
15、契税法: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6、契税法的征收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适用权出让、房屋的买卖、赠与或交换。
17、印花税: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18、印花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广、税负轻、纳税人自行完税。
19、印花税的纳税人具体可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20、印花税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21、印花税一般施行就地纳税。
22、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3、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价计征的税率12%。
24、车船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25、免征车船税的情况:非机动车;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26、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27、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28、资源税法:是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9、资源税的特点:征税目的主要在于因资源差别而形成的级差收入;采用差别税额;征税的范围较窄;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30、现行的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第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1、税收征管法:是通常所指的税收程序法,是调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务管理制度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基础环节,包括以下内容: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的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以及税收减免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也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就其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在法定时间内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税务管理制度。
4、税款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状况,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组织入库的具体方式。
5、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征收税款。
6、纳税人在哪种情形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又无正当理由的。
7、纳税人担保的类型: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8、税收优先权:特定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力。
9、优先权的特点:法定性、优先性、价值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
10、征收税收优先权的三种情况: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后的担保债权;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11、税务检查: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物会计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的过程。
12、税务稽查的具体程序: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与立案;税务稽查的实施;税务稽查的审理;税务处理决定的执行。
13、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14、税务代理的特征: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法律约束性、税收法律责任的不可转嫁性、有偿服务性。
15、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代理原则;自愿有偿原则;独立公正原则;保守秘密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16、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17、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以税务争议为对象;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18、税收行政复议的原则:全面审查、一级复议、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卜适用调节、不停止执行等原则。
19、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前提性、恒定性、限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