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需警惕诈骗 的陷阱(共6篇)
1.求职需警惕诈骗 的陷阱 篇一
家教市场陷阱重重 求职女大学生需警惕
一方是盲目求职、缺乏生活经验的女大学生,一方是以家教做诱饵精心设下陷阱的恶魔,两者遭遇,其结局可想而知,大学生身单力薄、涉世不深、警惕性不高,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猎取”的目标。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女大学生求职家教被骗,在此,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提醒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们:
目前,家教市场竞争激烈,找到一份合适的家教实属不易,大学生选择时往往“捡到篮子就是菜”,民警告诫,大学生应通过正规招聘会或中介机构求职,特别是女生,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忌在街头小报散发个人信息,
受侵害后,一定要及时报案,以免更多的姐妹再受侵害。
一位从事社会学研究的专家则给出了如下良方——大学生从事家教工作时,要有防范意识,详细了解对方的固定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情况,不去偏僻或离学校较远的地方,不在晚上做家教,尤其是女大学生,外出时最好几个人结伴同行,如果是单独行动,须将雇主的.身份证、电话号码等情况告知好友,并将这种情形向雇主讲明,这样会有效地遏止不良雇主的犯罪念头。另外,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主动与用人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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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求职需警惕诈骗 的陷阱 篇二
从拉美几个国家上世纪发展的进程来看,“拉美陷阱”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社会体制与经济发展方式没能随着中等收入阶段的到来实现根本性调整和转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和矛盾,如经济停滞不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导致贫富分化严重、腐败问题加剧、失业问题严重、社会动荡不安等,另外有的国家还出现债务危机、通货膨胀、人口与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严重延缓了现代化进程。
一、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掉入“拉美陷阱”的风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连续保持GDP年均增速超过9%,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2013年,中国人均GDP达到人民币38499元(已经超过6200美元)。但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是否存在陷入“拉美陷阱”的风险,这一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现实问题来看,这种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
(一)经济层面
我国投资、出口比重过高,消费需求不足的结构失衡状况依然较为严重。外贸依存度超过60%,过分依赖国外市场和投资拉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没有改变。在产业结构方面,第二产业产值比重长期居高不下,而具有较强就业吸纳能力的第三产业比重相对增长缓慢。长期以来,第二产业一直是我国GDP构成的“主力军”,无论在GDP占比还是增长速度,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就最近10年来看,除2008年第三产业增速高出第二产业0.2个百分点之外,其余年份在增速方面均“跑输”第二产业。在GDP构成方面,第二产业更是“一枝独秀”,地位不可撼动,近10年最高占比为2004年的53.0%,高出同期第三产业20多个百分点。10年来,第二产业增速多保持在10%以上,2003年更是达到了13.4%。第三产业鲜有超过10%的高速增长(只有2006和2007年破“10”)。
(二)社会分配方面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劳动收入增长缓慢而垄断产业的高收入趋势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虽然2010年后有所缩小,但整体上近十年来中国的基尼系数在逐步扩大,2003年0.479、2006年0.487、2008年0.491、2009年0.490、2012年0.474。收入分配不均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一旦处理不当,就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阻力。
(三)房价增幅过快导致居者难有其屋
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成倍增长。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不得不推出限购等一系列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尽管如此,房价仍像脱缰野马。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一线城市房价增幅普遍超过两位数。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住房危机”,许多人只能在棚户区和违章建筑内安身,许多下岗职工和普通打工者成了长期的“蜗居”族。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中,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中,其社会地位、身份、生活状态并未发生根本改变,而只是改变了贫困的存在形态即由农村贫困人口变成了在城乡之间流动的贫困人口,并成为生活在城市的无稳定工作、无稳当收入、无固定住所的“新三无”贫困群体。虽然在城中村问题的解决上,像北、上、广、深等大中城市都有不错的效果,但在处理群租、地下室出租等问题的解决上办法不多,类似拉美贫民窟的一些城市中的贫困人口聚集区仍然存在,治安等方面的隐患依然没有消除。
(四)社会保障层面矛盾逐渐显现
民生问题日益突出,表现在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买房难、买房贵,社会公共服务不均,农村各项社会公共事业严重滞后,近年来社会群体事件屡有发生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维权、民主意识逐步提升,对社会管理和利益协调机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若不能恰当地处理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可能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和社会矛盾冲突。
(五)环境方面
与拉美许多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一样,中国在城镇化进程中同样面临和出现了环境恶化的问题。有些地方在城镇化进程中盲目追求经济快速增长,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对污染严重的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加以庇护;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城市化”旗号,过度地进行竭泽而渔式的房地产开发、城市建成区的扩张和大量圈地进行经济开发及“城市建设”。上世纪90年代,全国大大小小的开发区达到8700多个,使生态环境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
二、中国城镇化建设如何防范“拉美陷阱”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推进城镇化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确定城镇化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能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
(一)必须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使得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协同共进
促进第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仍然要特别强调扩大内需,在国际化日益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必须摆脱过分依赖出口和投资拉动实现经济增长的模式,把经济增长建立在扩大内需的基础上,形成消费与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协同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要着力破解制约内需扩大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二)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努力缩小收入差距
中国传统文化里“不患寡而患不均”仍然根深蒂固,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要保证大家共同富裕,特别要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实现民富国强、让老百姓普遍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要运用法律、税收和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优化资源分配结构和收入分配机制,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要完善税收征收机制,调整征税体系,积极完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改革,要防止社会“板结化”,特别是为弱势的群体提供向上流动的渠道,给每个公民以平等的机会。
(三)防止以大城市急剧扩张为中心的城市化道路,进一步促进中小城市的城镇化发展
过度集聚化的城市发展,使得人口、投资向大城市集聚,为了应对大城市人口无节制增长,政府只能加大对大城市的投资,于是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又引发新一轮的人口迁移。这种恶性循环是加剧拉美过度城市化的重要原因。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型城市必须严控城市发展规模,特大型城市积聚了过多的教育、医疗、权力等资源,应当向中小城市和城镇倾斜。
(四)优化政府治理模式,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城镇化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政府职能和治理模式也要积极转变,把由以往的主导经济增长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转变。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是理顺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关系;进一步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推动以行政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公开、透明、责任和法治化的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制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
我们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牢牢把握城镇化发展的大局,遵循科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观念,纠正唯GDP为本、唯财政收入为本的片面认识,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以及人的发展。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强对城镇化的管理。
3.就业陷阱:大学毕业生需警惕 篇三
用就业协议取代劳动合同
案例1:早在8月,林萍便与一家大学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林萍大学毕业后,在公司就业。7月,林萍大学毕业后,如期到了公司上班,但公司一直没有与林萍签订劳动合同,林萍也认为自己有就业协议在手,签不签劳动合同并不重要。1月,林萍突然被公司“解雇”,且公司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法院审理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仅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它不同于劳动合同,也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为由,遂判决驳回了林萍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类似本案所涉就业协议书,一般由教育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其依据是1989年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它是明确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止于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时。即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报到,其使命就已完成。其关键在于,毕业生必须凭就业协议书,另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只有另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并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约束。而林萍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不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调整,不能获取经济补偿。 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
案例2:201月5日,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赵菲等5名大学生,好不容易受聘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内的工资比正式录用的工资下浮40,见习期满后自行恢复正式录用工资。赵菲等人鉴于工作难找,加之该工作比较适合自己,只好答应。年12月1日,公司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赵菲等,将于201月2日解除合同。赵菲等人并不明白,这实际上是公司故意用见习期代替试用期,目的在于变相延长试用期,以赚取更多的廉价劳动力。
法官点评:姑且不论公司的客观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仅就纠纷的发生而言,关键在于赵菲等人未能区分见习期与试用期,以致上当受骗,
见习期是国家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等,根据有关规定实行的至少1年的考查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约定的考查期限。其区别在于:一是见习期的期限为1年以上;试用期的期限则视情况而定,但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二是见习期是国家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等转正之前执行的考核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的.考核期限。三是见习期只约束劳动者,用人单位认为其在见习期内不合格,可以延长见习期或者将其辞退。试用期则能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若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合格,可随时辞退;若劳动者不满意,也可以随时辞职。四是见习期是强制性的,劳动者必须经过见习期才能转正;试用期不具有强制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设立与否及具体的试用时间。
不预先公布“录用条件”
案例3:通过近一个多月的奔波,2009年8月10日,朱婷总算找到自己喜爱而且符合自己大学所学专业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虽然朱婷觉得试用期太长,且期间的月工资竟比正式工少了700元,但基于爱好和难于就业,还是答应了。转眼到了年2月,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将满前,尽管朱婷自我感觉良好,同事也常常给予赞誉,但公司却表示对她的工作、生活表现“不是很满意”,故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朱婷走人。朱婷虽一再追问究竟具体因为什么,让公司“不是很满意”,但公司却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实际上,这仅仅是公司利用试用期,让朱婷廉价为其工作了半年。 法官点评: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并非可以随心所欲,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此而言,首先,用人单位应当预先公布“录用条件”,以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共知。劳动者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也有权提出疑义。其次,用人单位还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预先公布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等。本案中,姑且不论公司是否事先向朱婷公布过录用条件,但公司至少不能说明对朱婷为什么“不是很满意”,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拿霸王条款限制“跳槽”
4.求职需警惕诈骗 的陷阱 篇四
■诱导式的语言陷阱,这类问题的特点是,面试官往往设定一个特定的背景条件,诱导对方做出错误的回答,因为也许任何一种回答都不能让对方满意。这时候,你的回答就需要用模糊语言来表示。
如:“依你现在的水平,恐怕能找到比我们企业更好的公司吧?”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那么说明你这个人也许脚踏两只船,“身在曹营心在汉”。如果你回答“NO”,又会说明你对自己缺少自信或者你的能力有问题。
对这类问题可以先用“不可一概而论”作为开头,然后回答:“或许我能找到比贵公司更好的企业,但别的企业或许在人才培养方面不如贵公司重视,机会也不如贵公司多;或许我能找到更好的企业,我想,珍惜已有的`最为重要。”
这样的回答,其实你是把一个“模糊”的答案抛还给了面试官。
还有一种诱导式的语言陷阱是,对方的提问似乎是一道单项选择题,如果你选了,就会掉进陷阱,
比如说,对方问:“你认为金钱、名誉和事业哪个重要?”
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三者当然都很重要。可是对方的提问却在误导你,让你认为“这三者是相互矛盾的,只能选其一”。这时候切不可中了对方的圈套,必须冷静分析,可以首先明确指出这个前提条件是不存在的,再解释三者对我们的重要性及其统一性。
你可以这样组织语言,“我认为这三者之间并不矛盾。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追求事业的成功当然是自己人生的主旋律。而社会对我们事业的肯定方式,有时表现为金钱,有时表现为名誉,有时二者均有。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在追求事业的过程中去获取金钱和名誉,三者对我们都很重要。”
5.网上招聘陷阱多 求职需谨慎 篇五
时下,春节过后大学生们又开始进入了找工作的关键时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查询招聘信息、注册、投简历,乃至网络面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求职方式。但是,尽管网上求职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的优点,它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那就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甚至可能蕴藏不少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谨慎对待网上应聘。
网上求职难摆脱信息泄露困扰
网上求职,一不当心,求职者简历中的种种个人信息就可能成为他人牟利的法宝。一些别有用心者盗取求职者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个人信息后,转卖牟利,求职者受到无端骚扰的情形屡见不鲜。
自从前不久在网上求职时留下一份个人简历后,顾小姐的生活就再也没有安静过。一会儿是莫名其妙的短信,一会儿是没头没脑的电话,一会儿又是一大堆职业培训的广告邮件。后来才知道,全是网上简历惹的祸。
郑州某院校面临就业的小敏,也遇到了相同的`困扰,近一个星期以来,不断接到外地或本地的陌生来电,这些人操着不同口音,问小敏的问题大同小异:是否愿意从事“特殊服务”?更让小敏吃惊的是,对方对小敏的年龄、籍贯和爱好等了如指掌。
因信息泄露险被诈骗钱财的案件也屡屡发生。据《南充日报》报道,何飞飞是西华师大学生,面临毕业的她在各大求职网站上投放了个人简历。不久,何飞飞接到一个自称是学校档案室老师打来的电话,并准确叫出了她的名字。随后,那位“老师”开始询问她家的电话、住址以及她现在是否在学校。何飞飞当时没有多想就一一作了回答。
后来,何飞飞查了一下号码的所在地,一查是重庆,何飞飞就警觉起来,马上给父亲打了电话,告知事情经过。何飞飞说,第二天父亲就打来电话说,有一个自称是某地交警的告诉他,自己女儿出了车祸,让家里人赶紧寄钱到该地第三人民医院。幸亏及时防范,骗子的伎俩才没得逞。
网上求职陷阱重重
网上求职火爆,不过,由于网络世界的复杂,网上求职升也是危机四伏,陷阱重重,
一家网络招聘机构吴经理介绍,他们曾接到过求职者投诉,有的求职者网上发出求职申请后,招聘公司立即回复“录用”,当求职者希望上班时,对方随即要求求职者缴纳300元的培训费,最后求职者一打听才发现,这家公司竟然不存在。
令人吃惊的是,一些 组织也通过网络招聘设下 陷阱,频频将 黑手伸向了求职者。网友“虎父牛子”在网上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作为大三学生,网友“虎父牛子”在一个人才网站发布了找工作的信息,不久就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在某地开有一大型超市,需要人手,100元一天,管吃管住。“虎父牛子”信以为真,当晚便乘火车到达该地,两个人接待了他,并将他送到宿舍。第二天,他被带到一个房间里,一个30多岁的人在讲课,先是介绍他们的产品,接着就介绍“拉人”入伙的经验……“虎父牛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掉进 黑窝了。他想立即逃脱,却遭到挡驾。次日凌晨,趁人不备,他从窗台跳下,才脱险逃出。
网络诈骗,也是无奇不有。英语专业毕业的李小姐在某知名招聘网站发现一家外资企业正在招总经理助理,条件是英语口熟练,能翻译,待遇不错。于是,她便向该公司发了份求职简历。第二天,该公司回复称,为考察她的英语翻译能力,要求她在两天内翻译一份公司的材料(大约3万字)。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李小姐花费一天一夜时间把该材料翻译成中文交给对方。正当李小姐满怀信心,充满期待地准备上班时,该公司却回复称该职位已经招到合适人选。但是,李小姐随后却发现,该公司又以另一名称在该网站招同样的职位,联系邮箱没有变,李小姐这时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自己网上求职竟被当成免费劳力。
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
网上求职,诈骗方式形形色色,求职者务必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首先,尽量选择与正规的专业网站进行合作。网络招聘在中国大陆出现仅仅只有几年时间,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市场比较成熟的地区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求职者来说,选择规模大、知名度较高、门户型的招聘网站是明智之举。
其次,对于网上招聘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因为求职心切就盲目相信网上的招聘信息,在投递简历和去面试前,都要仔细查看招聘公司网站内容,并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查询有无此单位,多方了解,核实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再次,对于一些单位的招聘,不要盲目地把自己的信息泄露给陌生人,通过网络发送简历时最好不要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
6.求职需警惕诈骗 的陷阱 篇六
诈骗手段1招兼职“刷信誉” 骗人买充值点卡
网上常可看到一些招所谓“刷信誉”兼职的帖子,写着“每单任务只需5分钟”、“任务酬劳10元至50元不等”、“每天2小时,轻松过万”等信息。如果你按帖子上的联系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往往会发来一份工作申请表和工作流程介绍。工作可能是买各种充值点卡刷信誉,当信誉值达到某个标准,即可返还现金,另有佣金提成。事实上,当你大额支付后,佣金和本金根本不会到账。
警方支招:
”刷信誉”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欺骗行为,这类兼职工作往往存在猫腻,不法分子在发布虚假信息时,一定会提到“高回报”、“收益快”等,一开始还会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而这只是为了诱惑求职者投入更多的钱。
诈骗手段2求职者等通知等来“猜猜我是谁”
面试结束,“招聘者”让应聘者回去等消息。不久,应聘者便接到“猜猜我是谁”、“我是领导,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之类电话。应聘者求职心切,以为这个电话是此前面试部门打来的,容易连连答应不法分子的要求,不知不觉陷入骗局。
警方支招:
务工人员一定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劳务市场找工作,最好能确认用工方的联系方式。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更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证件或钱财转交他人,发觉上当受骗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诈骗手段3 勾结皮包公司合伙诈骗
一些 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 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等,后由 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工人,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警方支招:
在求职面试之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不要轻信其花言巧语。同时,找工作时不要将本人的身份证、暂住证等有关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防止被骗子控制,而被逼交出钱财。
诈骗手段4中介收服务费后 “好单位”不见了
一些中介公司在醒目地点张贴相当诱人的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称招聘的职位已满,只能安排应聘者到偏远、工作环境差的岗位,或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但这些承诺根本没法兑现。骗子找各种理由敷衍、刁难应聘者,应聘者求职心切,无暇长久等待,只能另找工作,且被骗钱财金额不大,只好自认倒霉。
警方支招: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应聘要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的.条件,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诈骗手段5租用临时办公场所办公骗报名费
一些不法分子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应聘者等不到上岗通知找上门时,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或物是人非了。
警方支招:
求职者应到正规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劳务中介,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或正规,
诈骗手段6网络上设好陷阱 要求求职者转账
如今,越来越多人选择网络求职,一些骗子乘虚而入,编织各种美丽的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支招:
通过互联网方式应聘的,要首先确认该单位的真伪,不要被那些诱人的待遇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招工者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汇钱。
诈骗手段7吹嘘有关系 要求事主交钱“疏通”
诈骗分子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骗子就会逃之夭夭不见踪迹。
警方支招:
进城找工作最好与有打工经验的同乡结伴前往或求教于他们,这样可以少走弯路、不受骗。对街头的小广告要慎之又慎,这些广告往往以优厚的待遇和工资报酬诱惑急于找工作的人,其中不乏骗取钱财的黑广告。
诈骗手段8手机群发招工信息 骗取事主费用
“某酒店因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业务员,年龄18岁至40岁,月薪8000元;某服装公司招聘女工,月工资3500元……”看到这样的手机信息,千万要小心。骗子常以优厚待遇为诱饵,通过手机群发招工信息的形式,诱骗求职者上钩。如果求职者打电话咨询,往往被要求交报名费、押金等。这些人在骗取钱财时,根据报名者的急切程度来决定报名费和押金的数额,200元至元不等,得手后便把手机号和银行账号一同注销。
警方支招:
正规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一般不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对手机接收到的招工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诈骗手段9声称事主通过监控面试需要转账
不法分子假装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事主赴约时,对方又来电话,说不用面试了,有关部门已通过监控录像对事主进行暗中“面试”,认为事主符合招聘条件,“面试”已经通过,过几天就可以上班,但要事主先交纳押金和体检费,公司不要现金,要求事主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入公司账号。随后,事主从银行向该账号汇入钱财。汇款后,事主打电话询问何时上班,被对方告知等候通知。随后,事主再也打不通对方的电话,才知上当受骗。
警方支招:
一般单位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招聘制度,对于声称通过所谓“监控面试”的“招聘单位”要格外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诈骗手段10假称招“男女公关” 两次骗取费用
诈骗分子打着“某酒店”、“某俱乐部”等虚拟娱乐场所的名义,在媒体甚至街头发布“招收男女贵宾接待、司机”的信息。等应聘人打来咨询电话时,诈骗团伙成员会告诉应聘者是去做“男女公关”,并描绘日赚斗金的“美好前景”。等事主心动了,就会被这伙人要求先交百元至千元不等的“报名费”。收钱后,“工作人员”会按约定时间将应聘者带到某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包房内“面试”。面试时,对方会挑三拣四,说对方穿着不行、身材不好等等。于是骗子又带应聘者离开包房,告诉应聘者需要“包装一下”,借此要求应聘者再掏“服装费”,进行第二轮诈骗。
警方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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