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2025-03-17

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精选4篇)

1.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篇一

关于2014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安排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

暑假将至,依据今年学生公寓的实际使用情况,无法像往年那样利用空楼宇集中安排留校学生住宿。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暑假期间只开放2011级学生住宿较为集中的学生公寓。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暑假期间在学校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学校留宿的学生,请各专业学院自行协调安排在本学院2011级暑期开放的学生公寓内住宿,并将调整情况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3622516)。届时,后勤保卫处凭学生工作处开据的入住通知单办理留校学生入住手续。

现将学生公寓封楼和开楼时间公布如下:

封楼时间:2014年7月7日

开楼时间:2014年9月7日

暑假期间开放楼宇:

男生楼宇:16栋、34栋、35栋

女生楼宇:29栋、30栋

后勤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2014-6-11

2.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自律承诺书 篇二

为规范我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自愿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为表现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留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二、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由自己妥善保管。

三、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能提前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报告,并到公寓楼栋管理人员处登记;如中途需离校者,须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并把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未按规定办理者,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保证严格执行我校现行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室,按时就寝。

五、保证在学生公寓内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保证在公寓楼内不生火做饭、煮菜等;保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等。

六、保证爱护公物,不损坏任何财产,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七、不在学生公寓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

八、保证不到钱塘江等无安全设施保障的江河、湖泊游泳,不到钱塘江边观潮,不下堤、下江戏水。

九、本人承诺在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纪律处分,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十、本承诺书由本人签署一份,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学院班(专业班级)理工生活区号楼室 学生签名:联系方式:

3.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篇三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生公寓假期学生留校住宿主要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安排

1、留宿申请程序

同学于1月22日前凭《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请点击此处下载)到学院审核盖章,并报本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登记,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安排住宿。

能办理寒假留校住宿的同学原则上为远路不方便回家的同学。学生体育集训等原因要求留宿的,请有关部门于1月22日将学生名单统一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2、住宿安排情况

椒江校区:与往年一样,寒假不安排住宿。申请留校的同学将集中安排到临海校区,请需留宿的同学提前办好手续,于1月24日统一坐校车到临海校区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报到,并带上校园一卡通。

临海校区:1月26日前,留校学生住原寝室,1月27日起,进行集中住宿管理。

寒假期间学生留住楼道开门时间为上午7时,关门时间为晚上9时。

二、电脑存放及领取时间

需存放台式电脑的同学,于1月23日在临海第二校区6号楼(椒江校区学生公寓5号楼)办理存放电脑手续,请同学把电脑包装好,并注明班级、姓名、联系电话(短号)。下学期2月23日凭学生证和存放发票领取电脑。

三、离校前寝室安全具体要求

1、离校前清理寝室卫生,阳台物品放回寝室,整理存放好个人物品,衣柜、抽屉、箱包等上锁,关好水电,仔细检查门窗上锁情况,寝室外门反锁。

2、不得在寝室里存放现金、身份证、手机、台式电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如损失,后果自负。

3、学生公寓封门后,同学不得擅自入内,如确需拿学习用品等物品,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凭证明到楼道登记。

四、住宿同学承诺

1、住宿同学必须自觉遵守《台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床位安排及调整,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种检查。

2、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假期在校住宿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进出寝室要随手锁门,人身安全与财物安全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向学校及院系告之自身去向。

3、不准带非本校人员进入公寓,请勿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处理好室友之间的关系,保持好宿舍卫生环境。

五、学生公寓封门及开门时间 1、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十七)上午8时对所有楼道进行封门检查,对未留住学生楼道切断水电。2、2月20日(正月十三)上午8时全部楼道开门。

附件: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

后勤服务管理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4.关于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篇四

各学院、各班级:

2012年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如因公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22日期间)的学生,请于2012年7月4日前,持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留校住宿的理由)到本学院负责公寓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处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领取《2012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单》,经本班辅导员签字同意后,请所在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总支公章,然后带上一寸近期标准照到学院负责公寓管理的辅导员处办理“特别通行证”并登记备案。各学院请于2012年7月4日下午4:00前,将因公和特殊情况要留校住宿(包括假期短暂住宿)同学的《2012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单》(公寓管理科留存联)、男女生人数、姓名、班级、电话及原寝室号等信息传至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公寓管理科将于2012年7月5日上午10:00 前将这部分同学的住宿安排回传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及时传送信息,逾期将不予办理。

2012年专升本的同学如果要寄存物品,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到学生公寓2栋值班室室办理,并于2012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取出。对于2012年专升本的同学,在2012年暑假期间我们将不安排住宿,请他们早做准备。

各学院必须安排专人对因公或特殊情况留校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并对留校住宿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纪律教育。

请各位同学离开寝室前一定关闭水、电、门、窗等,不得在公寓内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等,如不听劝告,遗失责任自负。

暑假期间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自带生活必需品,到南苑一栋集中住宿(贵重物品自已妥善保管),凭“特别通行证”出入。男生安排在南苑一栋一单元;女生安排在南苑一栋二单元。集中居住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22日晚。

2012年7月13日中午12:00至2012年8月22日中午12:00,除1栋

外的所有公寓园区将封闭,并且不提供任何水、电、网络服务。

暑假期间,同学们可以将电脑(笔记本、老式显示器除外)等物品寄放在本园区管理员处。2012年7月13日前只存,2012年8月22日后只取,中途不提供存、取服务。2012年8月27日前,必须全部取出,逾期不负保管责任。

所有留校住宿学生,必须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承诺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寓管理老师、管理员的管理,违纪者将自觉接受学校处理。在此,特别重申《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锅)、电热炉、高压锅、电炒锅、电熨斗、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烧水器、榨汁机、暖手器、暖脚器、烘干机、电热水器、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交流电器;

2、允许使用的学习,生活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用电安全标准。

3、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4、不准焚烧杂物和烟花爆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6、不准损坏公寓消防设施,不准在楼道和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7、不准私自留宿他人等。

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科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门卫管理规定》,按时回宿舍。宿舍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晚上11:00关。

学 生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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