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2024-11-25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精选8篇)

1.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一

关于推荐、自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本小区即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现请广大业主推荐、自荐候选人。

一、资格要求: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候选人人数: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其组成人数一般为5至13人的单数。同时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筹备组决定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为5人组成。由于各楼实际情况不一样,甚至各层、各户型也不一样,今后各楼物业费都可能不一样,广大业主应积极推荐、自荐候选人竞选,以便将来主张本楼、本层、本户型的利益。请各楼推荐、自荐的候选人携带本人简历于2011年11之前联系下列筹备组成员报名:

报名地点: 联 系 人:

XX居委会

XX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年月日

2.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篇二

一、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拥护党的领导,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组织观念强,坚持党性原则,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受到群众拥护。

五、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性,反对派性,坚持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六、襟怀坦白,表里如一,思想求实,工作务实,作风扎实。

七、能正确摆正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顾全大局,时刻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乐于为党员、为群众服务。

八、敢于坚持真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与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

九、群众观念、宗旨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三

苍南县总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意见》,苍南县总工会已批准我工业园区建立总工会。经工业园区总工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园区工会提名,×××总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候选人×名,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下同)×××、×××、×××、×××、×××、×××、×××、×××、×××、×××、×××、×××。

常务委员×名,候选人×名,分别为×××、×××、×××、×××、×××、×××。

经审委员会委员×名,候选人×名,分别为×××、×××、×××、×××。

×总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会主任各1名,实行等额选举。×××总工会主席候选人×××、副主席候选人×××;经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如无不同意见,请予以批复。

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四

你党组织委员会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果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两推一选”的要求,结合得票和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及测评、考察情况,经乡党委会研究,确定以下同志为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于8月22日前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四项承诺书》,在村党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凡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余训松、齐菊梅、刘维达、刘杰

特此批复

中共秦市乡委员会

5.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五

社会学院 08(3)班

朱雪莲 26号

【摘要】一个物业价值的成功实现,业主、发展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互相配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很难想象如果三方谁跟谁都过不去,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因三方对立而造成相应物业出现混乱的现象,那么,这种情况能不能避免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就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调停和平衡的作用。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 权利 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 关系

一.业主委员会概述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有800套房子的话,必须有400套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即业主达到或超过400户才行。当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即使不足50%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足了基本条件,接下来我们分六个步骤来说明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各个阶段的需求。

1.前期准备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2.成立筹备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在30日内组织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相关形式和成立办法,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参选业主的资料,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业主,并签收条。

4.筹备组验票收回选票后,筹备组应公开验票工作,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人数范围内,得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5.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6。业主委员会备案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代表着该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其权利基础是对物业的所有权。因此,业主委员会最基本的权利是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这种权利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予以保证。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有关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5.审议管理工作计划、费用概预算;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筹备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4.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本会作出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是物业管理的机构,它们共同管理着一定范围的物业。所不同的是,业主委员会管理的是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物业,物业管理公司是受委托管理业主们的物业。这样,在客观上就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特定关系。

1.完全市场条件下的相互关系。在完全市场条件下,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有如下特点:(1)决策人是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是雇员。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的情况和多数业主的意志,有权选择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提供服务性管理。(2)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受托是一种合同关系,是一种市场的双向选择。业主委员会愿意出多少钱以购买什么样的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何种服务要按什么标准收费,完全是一种交易谈判,而不是行政分配。(3)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是独立运作的,互不干扰,双方可以因发展变化的需要,在协商一致条件下续签、修改或解除合同,但都无权干预对方的内部活动。

2.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相互关系。在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有如下特点:(1)物业的委托人是一个公司或一个机构,不是一个由许多业主依法组织起来的群众自治组织。(2)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子公司是在母公司的支持下,直接组织产生出来的,其日常的经营活动多受到母公司的监督和制约。(3)物业管理权的取得是通过单方授权产生的,不是市场竞争。

3.地位上的平等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之间是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管理公司的自由,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的自由。在组织关系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

4.工作上的合作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的过程中经常要和业主委员会发生联系,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们的共同利益也时常要和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由此产生它们之间的合作工作关系。一般来说,委托合同中都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如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有义务把重大管理措施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业主委员会有权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管理计划和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等等。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完善,业主委员会这一代表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新生事物将会得到大力提倡。越来越多的业主已经意识到业主委员会在自己长期居住的物业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任何其他形式所不能替代的。因此,越来越多的业主也积极地投入到了筹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之中。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它说明了广大业主的权利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说明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生事物正在逐渐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物业管理:理论与实务》主编:李斌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物业管理学》作者:李士和 蔡庆兵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3.《物业管理》主编:朱兆荧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4.《物业管理》编著:方芳 吕萍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5

5.《物业管理》主编:陈友铭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6.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 篇六

各位亲爱的邻居:

作为***小区的业主,你家是否遭遇类似房屋漏水无人过问、楼道灯长期罢工、单元门禁损坏无人修理、公共绿地被建停车位、停车费交得不明不白、小区到处张贴广告、公共场地被物业出租、篮球场熄灯过早、物业收费高开支不透明等等诸多自身权益被侵犯的事情,这与我们在付钱买房时所见到的热情笑脸相比,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感触颇深。为了改变这种地位颠倒、身份错位、受人摆布的怪状,维护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等待观望、甚至消极回避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让我们行动起来,团结起来,实现民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保护自身权益,为此发出倡议,请大家一起参与管理自家院子。

一、业主委员会的性质:由业主代表组成,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是沟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桥梁,代表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管理委员会的产生,一般是以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选举产生,并定期换届选举。它的存在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利于促进形成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每栋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正、副楼栋长各一名。正副楼栋长代表本楼栋参加业主委员会议,在正楼栋长中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及副主任数名(正副主任总数为奇数),第一届楼栋长会议时邀请县房产局、沙河街镇、居委会有关领导参加指导。召开业主委员会议时,召集人在微信群等公众平台发布信息,有意向的业主可以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会议。

三、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申请维修基金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7、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8、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我们需要形成统一的意志、发出一致的声音,从根本机制上维护和实现小区共同利益,这样的组织就是业主委员会。亲爱的邻居们我们有着共同的愿望,希望小区越来越美;我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能清楚我们的钱是如何消费的;我们有着共同的目的,就是和物业管理公司合作以期达到双赢的结果。为了将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得更为美好,我们提出倡议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由所有业主选出业主委员会代表,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表达业主的声音。

对本倡议有意的邻居朋友,请配合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工作,以期我们能够完善并进行实施,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好。

7.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七

徐州市云龙区大郭庄办事处:

我们是如意家园小区的部分业主,本小区房屋交付使用面积已

超过50%,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徐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现书面请求成立如意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尽快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同时也能为建设一个和谐、健康、充满活力的文明社区提供组织保障。恳请贵处能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安排并协助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此致

徐州市如意家园小区部分业主(签

名):

8.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其 篇八

为更好地组织指本辖区住宅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维护住宅小区和谐与稳定,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和县《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业主民主协商、利益平衡的机制,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因北大街社区辖区内酒厂、石煤公司、冷库、肉饮公司、电影公司、锅厂、外贸局等单位破产,大量工人下岗,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无法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无法解决物业管理机构。故我支部希望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力争2010年元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住宅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完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理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使业主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各住宅小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进行,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工作能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权益的代表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个让广大业主满意、认真为业主服务和负责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责任分工

县城建局是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审批,负责指导北大街社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招标的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辖区以大十字以北、湟水桥至党校、山城村、米拉湾村为界,山城村村民与北大街社区居民混合居住。故由川口镇党委政府负责划清环境卫生整治区域。社区管委会协助城建局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北大街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五、方法步骤

此次组建和完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从2009年10月20日开始,到2010年元月底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

由社区办牵头组织召开由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加的学习动员大会,学习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民和县《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宣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对住宅小区居民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广大业主充分了解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能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程序,了解业主权利和义务,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了解物业管理有关知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热情。

(二)组织培训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

从社区办、城建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中抽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业主代表的产生、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小区界线划定等,使他们熟悉、掌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相关业务知识,为严格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打好基础。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握政策,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保证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织实施阶段(12月16日至元月30日)

1、成立筹备工作组。在县城建局、社区办的指导下,成立居委会及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工作组,具体负责业主大会筹备组建工作,并到县房产管理部门、社区办备案,在小区内公示5天。

2、筹备工作。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示范文本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确定业主资格,搞好业主登记工作。

3、确定业主代表。对于规划较大的小区可按楼、单元选举业主代表,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按照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意见,筹备小组确定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业主(代表)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等,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须在会前15日在小区内公布。

4、召开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组推选一名代表主持业主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交业主委员会存档。基本程序为:

第一,由一名筹备工作组成员代表筹备工作组向大会做工作汇报。

第二,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当场组织业主(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发放、收集业主的选票,将选票箱进行密封,在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上唱票计票,并对结果当场进行公布,然后在委员当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委员(聘讨论通过本小区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要在小区内公示。

第三,登记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0日内,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材料,到县房产管理部门、社区办登记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辖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川口镇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社区的县领导人大主任为组长,川口镇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城建局、房产局、社区管委会、北大街社区居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及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指导,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彻底解决,决不留隐患。县房产管理部门及各社区居委会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社区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一步调,协调联动。组建业主委员会是一项涉及面大、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程序复杂的工作,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因此,要统一抽调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各单位要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拿出精干力量参加这项工作,保证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程序,依法组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组建业主委员会,不能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现象,制造不必要的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县房产管理部门、社区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决不能出现因组建业主委员会而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北大街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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