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一
XX镇封山禁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建设和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巩固我县造林绿化和省级生态县成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封山禁牧的意义
我县西部XX山区,立地条件差,生态脆弱。长期以来,由于封山禁牧不力,林地林木管护不到位,非法侵占林地时有发生,牲畜放养破坏严重,林木保存率低下,生态坏境受到严重威胁。封山禁牧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已经到了一分钟都不能拖延的紧迫程度。
二、封禁管护范围
封禁管护范围:镇域范围内均为禁止牲畜放养区,所有牲畜一律实行舍饲圈养。
三、集中整治时间及目标
(一)整治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5日
(二)目标:
1、即日起凡在禁止区内放牧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治安拘留一起。
2、4月30日前实现放养“零”目标。
3、4月30日--5月15日为动态巡查,巩固成果时间。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XX镇封山禁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各管理区区委书记、区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处理封山禁牧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人定户定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标语等一切可利用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沿山各村悬挂封山禁牧横幅不少于10条,刷写固定标语不少于5条。村广播坚持早(7:00-8:00)、中(11:30-12:30)、晚(17:00-18:00)三次广播。2021年4月20日前,对未按照要求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的或者没有按时广播的,发现一次对村支书、村长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包村干部,发现三次通报批评管理区主要领导。政策宣传贯穿封山禁牧全过程,营造封山禁牧,爱树护林,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三)分包到户,责任到人
每个养殖户都要由镇干部、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分包到户,分包责任人每天要对分包养殖户进行宣传、走访、排查、登记,保证牲畜不出圈,要拍照留存工作痕迹,对每天的处理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因工作失职造成牲畜出圈上山,分包责任人没有发现报告的,追究失职责任。
(四)夯实责任,明确职责
1、各行政村是全镇封山禁牧的主责单位,支书、村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向镇党委、镇政府递交封山禁牧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完不成封山禁牧任务的村,镇政府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
2、镇纪委负责封山禁牧工作督查督导,对不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或者开展工作不认真的行政村或个人,及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五)建立日报告制度
要开展全天候动态巡查,负责第一时间制止违法放牧,负责驱赶收容放养的牲畜。要建立封山禁牧工作台账,实施销号作业,每天下午4点前,各行政村要将禁牧进展情况,汇总上报镇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二
一、工作目标
聚焦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欺诈骗保行为,以药店(诊所)经营生活用品和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于现场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律监察委处理。
3、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3.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三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药品批发 1.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2)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3)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
(二)药品零售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3)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4)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三、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自本方案制定之日起至2012年3月底)。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2012年3月底前交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检查及总结阶段(2012年3月初至6月15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集中检查期间,监管部门的检查与企业自查可交叉进行。集中检查结束后,各监督检查小组要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情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于2012年6月15日前上报药品监督科。
总结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中整治总体情况,包括组织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检查方式等;自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包括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名单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继续查处的企业名单;对已查实并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处理结果;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的情况统计;已采取的措施和对今后工作建议,包括建立强化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深化药品经营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对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对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局要求,已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药品监督科,联系人:么丽敏,联系电话8160826),负责对全市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辖区域划分成两个监督检查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扎实做好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局已建立由药品监督、药品检验、办公室等多个科室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办公室法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跨辖区案件及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局,由市局汇总统一上报省局。
(三)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监督检查小组要突出重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集中整治中已经立案,但在2012年6月15日前未能办结的案件,办公室法规部门将加强督办,并向市局报告案件最终查处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销售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阜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宗
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李
靖
涛
楠
么丽敏
付
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科科长
4.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四
根据省、市、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2020】2号)和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干部队伍风气、观念、作风、责任、规矩等方面要求,现就紧盯当前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精神状态不振。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对待疫情防控等各项任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待本职工作心不在焉、拖拖沓沓,推推动动、不推不动;自我要求不严,萎靡不振,松松垮垮,得过且过等。
(二)工作作风不硬。对待本职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奋勇争先、力争上游的力度不够,存有“60分万岁”、甚至三、四十分也可以,做的不好也不用被问责的侥幸心理;对待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做到未雨绸缪等。
(三)责任担当不强。缺乏“二话不说、干了再说”的意识,没有变被动干为主动干、认真干,刻意逃避躲闪,上推下卸;对待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推诱扯皮;落实质效、主动担当等方面还有差距,只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主动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等。
(四)纪律规矩不严。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信访稳定等领域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等。
(五)服务意识不高。对待群众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窗口服务制度不落实,服务承诺形同虚设;“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惠民利民政策不落地等。
(六)创新观念不足。因循守旧,没有“突破条条框框、打破瓶瓶罐罐”的勇气,“在开会的时候认可,走出会议室又老调重谈”;习惯于老路径,缺乏新办法,按部就班执行、机械式开展工作等。
二、时间步骤
按照市、县纠风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定我校本次作风纪律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在4月10日至6月25日,分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验收、总结巩固四个阶段。
(一)集中学习阶段(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1、深入学习,把握重点。认真研读河北省委办公厅《工作简报》(第1期)和(河北日报》(2020年4月3日第一版)刊登的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领会讲话精神,把握学习重点。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讨论,深入解读和深刻领会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县委主要领导在十届75次县委常委(扩大)会上的有关要求,要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每周要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2小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教师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主动性。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动。开展全员培训,增强政策执行力。开展岗位练兵,引导广大教职工学本领、长才干。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学校成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陈国强同志任组长,陈书伟、王孟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集中精力抓好整顿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制定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纪律作风整顿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及时安排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对学校作风整顿进行安排。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立足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学校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统筹和协调。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15日)
3、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学校按照《关于在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中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广纠办【2020】1号)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照省委主要领导暗访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检视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及其所属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查摆精神状态不振、工作作风不硬、责任担当不强、纪律规矩不严、服务意识不够、创新观念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广纠办〔2020〕1号文所要求的自查自纠台账中。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将问题具体到每一个岗位,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教职员工。在此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全员责任体系,逐岗逐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制定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定量定效定性,明确划定“为”与“不为”界限,年终落实绩效奖励,(三)整改验收阶段(2020年5月16日至6月20日)
4、全面深入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针对检视出的问题,对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明确相应的整改标准,在风气、观念、作风、责任、规矩上努力,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落实水平、工作绩效上努力,达到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的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干部精神面貌。让“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的干部、教师有压力、挨板子,让“善作为、主动为、勇作为、守纪为”的干部、教师有动力、有奖励、有平台。
5、开展效果检查。学校开展整改效果自我检查、自我验收并报告结果。定期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队,督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被动、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严肃问责。对缺乏进取精神、无所作为的学校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调整。要定期分析自身干部队伍状况,对心思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问题严重、工作实绩差的科室负责人,要坚决调整。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6、总结分析。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行动成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教师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拉开奖励档次,对“优秀”档次的人员大幅提高绩效奖励,对“一般”档次的人员要降低绩效奖励。
7、建章立制。学校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的好措施好做法、获得的新经验新思路进行及时总结,将整治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及时总结作风整顿工作实践,建立一批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要对接上级政策,研究出台一批相关制度规定,重点建立能上能下、加强考核评比、工作责任目标流程、纪律约束、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把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明查暗访、抓好整改。要认识到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是学校按照县委要求,根据我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学校良好政治生态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认清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抓好正反典型。褒扬先进典型。对完成任务出色,在工作中率先突破,在发展中业绩突出的科室,大力宣传表扬。查处反面典型。动员服务对象、广大群众举报教育发展环境突出问题,逐一查证核实。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为官不为”、“为教不为”典型,对群众反映大、管理混乱的科室,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对违规违纪人员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宣传、开设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针对纪律作风整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查找在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制度执行,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5.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五
环境卫生整治保洁计划安排
为贯彻落实社发局关于环境卫生整治保洁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园校园环境,建立校园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园实际制订如下保洁计划安排: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治理校容校貌,改善卫生状况,优化校园及周围环境,促使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园环境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实现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幼儿园活动场、教室、办公室、厕所、校门口等。
三、校园环境整治标准
1、活动场:环境应达到净化、美化要求;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无枯枝败叶、无杂草;墙面、树木无乱写、乱画、乱张贴,无商业性广告;垃圾存放不裸露并及时清理;校园内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现象;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
2、教室、办公室: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干净整洁,无灰尘、水渍和杂物;窗台、门、玻璃、电扇、日光灯干净整洁,无灰尘污垢;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污迹,无乱写乱画;桌、椅、及办公用品等摆放有序,干净整洁;卫生保洁工具摆放有序,不得放在楼梯或走廊。
5、厕所:空气流通,无异味;便槽畅通,冲洗干净;无积垢,无脏物。
6、大门及周边:平坦、干净,无堆放杂物。
四、保障措施
1、幼儿园成立“环境卫生整治保洁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布置督查评比工作。
2、明确任务,砸死责任,实行“谁区域,谁负责,谁落后,谁挨板”管理方式,使每一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环境卫生清洁行动中来。
五、任务分工:
孟清亮:对幼儿园环境卫生整治保洁负总责。郝宝林:负责活动场(幼儿园院落)卫生。陈素珍:负责小班室内及门窗口、玻璃、窗台卫生。孟令然:负责中班室内及门窗口、玻璃、窗台卫生。赵秀枝:负责大班班室内及门窗口、玻璃、窗台卫生。陈兴林:负责大门口及厕所卫生。
6.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六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刚,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推进责任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切实达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的目的。
二、整治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整治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公消〔2006〕194号)县府办传[2014]10号文件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各村(社)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同时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对其查封、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纳入相关部门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采取“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三)强化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
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挂牌。6月25日前,各村(社)、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并分级实施挂牌进行督办。
(二)集中曝光。联系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设立曝光平台,集中曝光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7月上旬和9月上旬,全镇集中开展两次曝光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曝光。
(三)全面整治。各村(社)及相关部门根据排查出来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制订预案,并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以副镇长缪海旭为组长,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白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遵南、象山两派出所,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及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办,制订重大火灾隐患检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
(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现象。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一律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整改,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各村(社)及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服务、指导、督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根据县府办传〔2014〕92、95、101号文件要求,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全力推进消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7.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七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22号)和市政府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八个督促检查组,分组及督促检查煤矿见附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局煤安股,负责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体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确保督促工作高效务实,成立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巡视组,随时到各主体、煤矿进行巡视督查。巡视组组长:
;副组长:。
各主体企业和煤矿要结合省、市、县关于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二、检查范围、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地方监管煤矿,包括生产矿井、改造建设矿井、持证改造建设矿井、建设期间批复的措施井以及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关闭矿井。
(二)检查方式: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两级督查组同步集中行动开展排查。
(三)时间安排:
2月13日—5月15日
三、主要内容
1、“六证”是否齐全有效
2、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六大员”是否到位、合格、称职,专业是否对应;“五人小组”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政府、部门及企业挂牌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煤矿通风管理工作:是否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
4、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是否做到“应抽尽抽、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结论是否明确,是否在未鉴定区域作业;瓦斯超限是否立即停产撤人,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是否配备了专职瓦斯检查员;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中的其他要求。
5、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治水机构、人员、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煤矿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是否可靠详实;专用探放水设备是否配齐;是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是否自觉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是否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确认移交”要求;是否按照晋煤办基发【2011】1489号文件对防治水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6、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三非”、“三违”、“三超”行为。
7、是否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煤矿企业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是否履行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决策权和指挥权是否落实。
8、标准化建设达标升级情况。
9、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采掘计划是否审批,是否在批准的采掘范围内生产作业。
10、规程、规范等要求的其它内容。
(二)对改造建设矿井重点检查内容:
1、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批未建、批小建大现象。
2、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建设矿井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
3、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足专职安全员;是否组织制定完善的瓦斯、火、水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充分落实;是否存在以改造名义擅自组织生产的现象;自保体系是否健全。
4、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装备;是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是否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主要成员是否配备齐全。
5、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劳动用工制度的情况。
6、是否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批;施工顺序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是否在批准的设计区域煤层内进行建设;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以掘代采、多头多面施工现象。
7、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9、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按标准化标准建设情况。
11、是否存在施工措施井;施工措施井是否按规定批准保留;不利用的井筒是否已关闭。
12、是否存在擅自生产出煤或在建设区域内生产出煤的行为。
13、是否建立健全矿井应急体系;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4、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情况。
15、规程、规范等要求的其它内容。
(三)对持证改造建设矿井重点检查内容: 对照上述两类矿井的检查内容进行,并同时检查:
1、相关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证件过期组织生产的现象。
2、生产、建设是否相互影响。
3、是否在相互独立的生产、建设系统分别配齐“六长”。
4、是否在改造建设区域组织生产。
5、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采掘计划是否审批,是否在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内生产作业。
6、规程、规范等要求的其它内容。
(四)其它检查内容
1、地方主体企业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任职的情况。
2、新组建企业机构人员、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矿井兼职的现象。
3、存在遗留问题的情况。
4、关闭矿井是否按“六条标准”关死关实,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履行验收移交手续,关闭后是否又出现井筒裂缝、坍塌、变形等新的隐患。
5、规程、规范等要求的其它内容。
四、工作职责
(一)县级督促检查组重点对各煤矿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配合省、市级督察组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县级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主体对所属煤矿企业同步逐矿开展覆盖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各主体、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全县开展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逐矿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主体要结合所属煤矿实际,制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范围、方式和内容,逐矿全覆盖全面排查,特别要重点对“六大员”、“五人小组”、“挂牌责任制”等落实情况和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药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跟踪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凡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停工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强化责任、严格检查。县级督察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落实,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本次专项行动实行每周一报,每半个月总结制度,每周一报送上周简报,每半个月报送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全面、详实、有情况、有问题、有措施、并由各组组长审阅后报县煤炭局煤安股。
8.XX县暑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八
为认真开展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切实加强全县文化市场监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文广局《关于开展XX市文化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文广字﹝2011﹞83号)文件要求,县文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XX省文化市场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文化市场繁荣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全县各级各类文化市场规范有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重点突出“四个有效”:一是有效遏制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入文化市场,使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二是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使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是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有效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时间
全县文化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8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四、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的重点范围是: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三)营业性演出市场。
五、整治任务
这次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禁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和活动。具体包括:
(一)全面整治网络文化市场
1、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严格禁止网吧超时经营。
2、专项治理网吧安装非法监控软件,加大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力度。
3、严格规范网吧连锁企业的连锁经营行为,积极推动网吧连锁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连锁任务。
4、协调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黑网吧。
(二)全面整治娱乐市场
1、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2、严格禁止娱乐场所超时经营。
3、协调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
4、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使用违规机型、机种、电路板等。
5、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赌博、变相赌博等经营行为。
6、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违禁内容、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
1、严厉查处不经审批擅自举办的演出活动。
2、严厉查处无涉外演出资质擅自举办的涉外演出活动。
3、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监管,杜绝淫秽色情表演。
4、规范营业性演出场所、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的备案工作。
(四)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排查
1、认真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
2、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
4、妥善处置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全县各级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场所和业户,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身的经营行为和活动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对辖区内文化市
场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整治。
(二)督查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整治任务要求细化检查内容,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8月21日至30日)。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限表,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文化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是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全省文化市场监管的一次重大活动。为切实把文化市场暑期行动抓紧抓好,县文广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文化市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田玉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指导与督查工作。
(二)整体联动,务求整治实效。要积极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召开联席会,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与文化市场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区域协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五老”网吧与游艺娱乐场所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实现文化市场群防群治。
(三)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开展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和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执法不严、不作为或充当违规文化经营场所保护伞、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结合暑期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各类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工作。在审核中,要逐家逐户实地查看,对连续六个月没有经营场地,没有经营行为的“口袋证”要坚决收回。
XX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9.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九
方 案
近年来,我县城乡建设发展迅速,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保证城乡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县城乡违法违章建设较为严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规用地、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逐一整改、逐一规范;坚持统一领导、联合执法,部门协作、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实现规范建设行为的目的,彻底解决近几年来遗留的和新产生的违法违章建筑问题,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蔓延势头,为建设现代文明城镇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清理整顿区域范围
清理整顿区域范围包括:
1、城市规划区内;
2、乡镇政府所在地;
3、农村重点区域。
违章行为,又要建章立制,规范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使我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清理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期一年,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到2012年10月31日结束。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处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1日-15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舆论阵势,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制观念,为清理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5日-31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按照本次清理的内容认真细致地进行自查,按照类别彻底摸清本乡镇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组织强有力的联合拆除工作组,按照程序依法拆除。拆除情况及未拆除情况汇总后报县政府。
3、集中处理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2年8月31日)。针对各乡镇自查自纠上报的情况,由县城建局、监察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审查把关、分类汇总上报县政府,县政府从城建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违法违章建筑按法定程序进行拆除或处罚。
10.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篇十
双清区火车站乡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各村(居),乡属各单位: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大力加强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辖区社会治安取得了一些进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乡“平安满意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综治工作水平,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按区里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7月20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在全乡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平安满意工程”为载体,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突出抓好“严打整治、治安巡逻、矛盾化解、居民走访、综治宣传”五大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
1、人员组织到位。为搞好本次专项行动,乡里成立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郭皓,乡长谢爱军任顾问,乡政法书记刘京山任组长,乡派出所所长郑雄军任副组长,廖立家,刘海涛,石小娟,雷声,曹铁利,岳能权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廖立家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综治办。
2、经费保障到位。乡政府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定投入专项经费2万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
1、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
2、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涉赌、涉黄犯罪;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认真开展治安巡逻,加强群防群治;
5、及时处置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
6、继续深入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扎实为民办实事;
7、加强综治宣传,不断增强广大村(居)民群众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理解度。
四、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乡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明显下降,上访矛盾纠纷案件明显减少,“平安火车”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满意率不断提高,确保实现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排名全年进入全省前100名,力争进入全省前80名目标。具体工作目标分解如下:
1、在全乡开展“民生民意专项活动月”活动,努力帮助、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8月31日前联户干部对负责联系的住户上门走访一次,对重点人员和困难群众要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做到有走访,有回音,引导村(居)民群众客观、公正评价政法干警和其它党政机关干部形象。组织开展“亲民爱民服务”活动,收集并协调帮助解决路灯照明、城管卫生、就业、办证、困难救助等民声民意反映问题30个(各村、居分别负责解决2个以上问题)。
2、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全乡15个村(居)综治网络建设,对“一长五员”和“两委(治保会、调委会)”进行充实加强,建立台帐并上墙,进一步建立完善“综治阳光台”。
3、抓好世博会、国庆节及亚运会期间安保工作,各村(居)
要制定节假日应急方案,督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抓好内部安全保卫及维稳工作。
4、切实搞好治安群防群治。一是在乡机关成立一支20人的义务巡逻队,由班子成员轮流带队在重点区域、地段每周巡逻2次(乡巡逻表附表一);二是各村(居)成立一支10左右的义务治安巡逻队,每周巡逻2次以上;三是各村(居)认真组织村(居)民开展邻里守望、互助互保工作,落实楼栋长、治安中心户长和日常义务守护人员。
5、支持配合督促火车派出所全面完成各项打击犯罪工作和重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会同火车派出所加强对社区辅警的考核管理。
6、各村(居)认真做好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期违法缠访闹访人员、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等的排查摸底工作,集中开展走访,掌握现实状况,落实管理措施。
7、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各村(居)每月开展1次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及时处置化解;不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一起极端事件,不发生一起影响大的非正常越级上访,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8、加强综治宣传。15个村(居)在8月15日前至少悬挂1条以上宣传标语,辖区有独立院落企事业单位至少悬挂
1条以上横幅;各村(居)至少出3期有关法制宣传、防抢防扒技巧、居家防范常识的黑板报;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乡综治办;每月召开1次警民(综治)恳谈会,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增加政法综治工作透明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和了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赞同;在双清报上稿6篇,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各上稿5篇,在邵阳电视台上新闻2条,在邵阳电台交通频道播报新闻5条。
中共双清区火车站乡委员会
双清区火车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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