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新闻稿

2024-09-02

职称评审新闻稿(精选11篇)

1.职称评审新闻稿 篇一

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会将于近期召开

专业技术职称是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是社会对一个人专业素质广泛接受、认可的一种评价。山西省工艺美术职称分为“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三个级别,评审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管理指导,省城联社具体组织实施。2014工艺美术职称评审工作将于8月份全面启动。此次评审会将对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艺术设计两大类,十小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其中传统工艺美术类别包括:①工艺雕塑:含玉器、漆器、木雕、石雕、牙雕、核雕、彩塑、竹刻等。②刺绣染织:含刺绣、蓝印花布、蜡染、扎染、云锦、地毯、挂毯等。③艺术陶瓷:含紫砂陶、青瓷、刻瓷、瓷版画等。④民间工艺:含人造花、烙画、灯彩、鼻烟壶、剪刻纸、装裱等。⑤其他工艺美术:含工艺美术理论、技艺管理等。现代艺术设计类别包括:①视觉传达:含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包装设计、商标设计、书籍装帧等。②环境艺术:含室内外装饰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展览展示设计、舞台美术设计等。③数码艺术:含网络艺术设计、动漫画设计、影视传媒设计、商业摄影等。④工业设计:系指产品设计中的日用产品、家电产品、家具、灯具、交通工具等外观设计。⑤服饰设计:含鞋帽设计、染织设计、妆花设计、首饰设计等。

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艺美术的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评审。报名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报名电话:03514047994/4048248。

2.职称评审新闻稿 篇二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制度, 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 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 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一、职称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一) 职称制度的历史

我国职称制度的变化与发展与各时期的社会背景、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主要经历了20世纪中期的技术职务任命制与职务等级工资制、1978—1983年的职称评定制、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三个过程。

(二) 现行的职称制度

我国现行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其基本内容是: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 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 它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同时吸纳了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称评定制的做法, 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聘任相结合。与职称评定制不同的是, 专业技术职务被明确为与岗位职责紧密联系的职务名称, 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评聘结合, 有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

我国现行职称体系分为三个等级五个档次, 以专业属性划可分为二十九个系列, 如工程技术、经济、会计等, 涵括了工、农、医科等12个大类学科700多个专业。

(三) 职称制度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以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推行, 在我国已实行多年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正由单一评价模式转向多元化评价模式。

针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多且评价模式单一的问题, 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提出实行专业系列分流、分类管理的设想, 同时开始改革单一评审制的做法, 探讨根据不同系列、不同职称档次的特点, 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即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执业资格考试等。

二、现行职称评定制度

现行多数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采用的仍然是由评审委员会考核评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后, 由相应的人事 (职改) 部门批准确认。

(一) 职称评定基本条件

国务院[1986]27号文件《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中规定了专业技术任职的四项基本条件。

(二) 职称评定具体条件

现行的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主要有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条件。其中外语和计算机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获取相应等级的证书, 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谈及的职称考试, 而也尤以此两项条件所引发的争论最大。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分别根据人事部发布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 (人发[1998]54号) 、《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人发[2001]124号) 这两个文件的规定而开始实施的。

三、职称考试的利与弊

外语、计算机作为当今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 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国家在职称评审中加入外语条件的初衷是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学习,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则是为落实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 提高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通过职称考试的设立, 使职称评审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国家的不断进步与开放, 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 掌握熟练的外语水平与计算机水平对促进工作开展有着很大的作用。

但已实施多年的职称考试也存在着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与缺陷。

外语、计算机是一种很重要的工具, 但也只是一种工具而已, “是不是每个人都应当成为外语翻译家、电脑高手呢?”

首先, 外语作为一门语言工具, 对于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主要是对国外先进技术、资料的学习, 交流之便提供学习的入门钥匙。目前对职称外语的要求分为A、B、C三级, 具体分布对应高、中、初级, 不同的省份对证书还有年份的要求。对于分等级按层次考核是必须的, 但是对于考核年限的要求, 就有些令人不解和困惑了。一门语言的创立是经过一个漫长而悠久的过程, 其发展变化之处相对与其他领域的发展来说是及其微小的, 无非是一些新的单词、词汇被衍生出来, 但其基本的词汇、语法、构成方式是不会改变的。一个人通过了相应某个级别的考试, 就应该可以说明其具备了相应层次的能力, 而这种能力随着时间的变化, 是会慢慢减退, 但主要应该还是对于词汇等记忆性东西的遗忘, 其对这门语言的基本掌握能力是不会发生太大变化的。词汇等可以借助词典、电子工具等多种方式辅助解决, 想通过考试这种方式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记单词的话, 是否有些过于勉强了。不过令人欣喜的是, 现在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取消对职称外语考试年限的限制, 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改进措施。

其次,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被引入职称评审工作中作用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 提高自身计算机的应用能力。但考试科目 (模块) 的设置确不能很好的体现这些作用。2001年开始实行的考试中共设立了13个考试科目, 包括Win98、Word 97、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等。目前执行的考试科目, 包括了操作系统、办公应用、网络应用等6大类别, 共25个考试科目。

上述这些考试科目中操作系统是必考科目, 其他日常办公软件考试科目是被多数培训机构推荐的考试科目。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无论是2001年刚开始推行的, 还是目前正在执行的, 都存在一个统一的问题就是比当时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落后。计算机技术本来是一门发展十分快速的学科, 软件的更新工具更是飞速, 而考试科目设置的落后性, 只会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考试而学习, 对于提高个人计算机应用能力, 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来说无疑起不到什么显著作用。希望能够在今后的考试科目设置中能更加紧密的结合计算机学科发展的动向, 使大家能够通过考试学习到一些真正有用的技术和能力。

此外, 从职称计算机考试我们还能更加有理由质疑职称外语考试设立时效性的做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未设立有效期限, 且每个考试科目都独立考试、可多次重复考试, 即应试人员在某一考试中如果未能通过某一考试科目, 可以多次重复报考该科目, 多次参加考试, 直到其通过该科目。对于计算机这样一门发展十分迅速的学科能力考试都如此考虑, 就令人不得不更加质疑外语考试有效期设立的合理性了。

四、结语

本文的初衷是简要介绍职称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同时结合自身参与职称评审活动的一些经验, 提出自己对职称评审的一些看法与读者交流。

参考文献

[1]刘文俊.中国职称制度的演进及其发展趋势[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 2002, (04) .

[2]吴海升.职称评审机制探析[J].学术界, 2003, (04) .

3.“分类职称评审”值得期待 篇三

长期以来,我国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对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职称评审标准过于单一、评审环节缺乏有效监督等,导致该项制度存在不少弊端。就拿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来说,片面强调论文数量,难免对那些潜心于教学工作的教师造成不公,导致教师“重科研、轻教学”,高校教书育人的功能被削弱,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下滑。

每个高校都有其特点和办学侧重点,有的高校以科研为主,有的高校科研与教学并重,有的高校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重。不同类型的高校,教师工作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因此,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理应尊重这种差异性,“一刀切”地使用单一的评定标准,肯定会造成很大的不公。如今湖北省推行高校职称分类评审,无疑是一项值得期待和点赞的改革举措。

根据该项分类评审制度,高校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相应类别的职称。这样做有利于引导高校教师“各司其职”,让不同类型的教师“各得其所”——侧重教学的教师能更潜心于教学,侧重科研的教师能更潜心于科研,从而能有效化解职称评审的不公平问题,同时又不至于削弱高校的科研功能,遵循了高校发展和教师配置的多样性规律,保障了高校“教研相长”,实现办学价值最大化。

客观而言,职称评审制度改革难度很大。湖北省把高校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其中,“科研类”因为与“成果”挂钩,评定标准相对统一,评价过程相对客观,操作起来难度相对不大。但“教学类”和“社会推广服务类”评定的标准较难把握,因为其评审过程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给人情交易带来寻租空间。此外,还可能会出现有的人借分类评审之机,先转到教学岗,评上职称后再转回科研岗等现象。

要防止以上问题出现,还需要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分类细化评价标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指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就需要进一步革除职称评审中过分浓厚的行政色彩,不断优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社会服务推广综合评价体系,确保职称评审客观科学、公平公正。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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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评审新闻稿 篇四

(中级)

评定标准:记者、编辑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采编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所采编的稿件及节目质量较高;掌握必要的本专业研究资料,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报社(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宣传工作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工作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工作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任务,完成任务较好,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完成各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成绩。得到过所在单位的表扬或奖励二次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河北新闻奖二等奖1次以上;

(二)获河北新闻奖三等奖2次以上或市级新闻奖一等奖2次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主要作者)、理论著作(主要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

(二)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本论文1篇以上;

(三)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初级职称评审 篇五

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4-02-20 点击:44330次

目前,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办已组建有工程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组建的评审系列可推荐委托到各系列主管厅局参加评审。

一、服务对象:

在非国有单位、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的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工作并在县以上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关系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身体健康。

业务条件:适用于中专、大专或非统招本科(自考、成教、电大、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等)毕业生申报职称。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4、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时学历及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按以下规定申报: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③破格申报

不具备申报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2年,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者,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破格申报单项材料一份,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5、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

三、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身份证(申报教师职称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申报系列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陕西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四、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下发文件,9-10月份上报材料,11月份组织评审会,次年2月份发证、材料归档或退还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初级:100元/人

六、依据政策法规:

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陕西省人事厅《关于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8]2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办理程序:

6.2015职称评审 篇六

各省直有关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在川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建筑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以下人员可向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在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并在建设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登记管理的外资企业中从事建筑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中方雇员。

(五)非公企业中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7号)要求,由工作单位推荐评审,并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申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范围包括:

1、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自动化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岩土设计等。

2、建筑施工类: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力学、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等。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有关职称人员相关专业的规定,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的可申报结构专业工程师(仅限施工岗位)。

3、建筑经济类: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招投标代理等。

4、机电工程类:设备安装、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智能化、机电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建筑机械等。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周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周年以上。

(三)工程师

1、取得博士学位,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三周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满四周年以上。

2、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者,审查合格后可直接确认为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或建筑经济专业工程师。

(四)非本专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不包括规划设计,下同)职称时,需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取得建造师(包括二级建造师和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前

(一)、(二)、(三)条基础上增加两周年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五)无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类职称时,应已参加省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基础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在10周年以上可申报初级职称、15周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称。

(六)申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七)用人单位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国有企业和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应职称外语C级合格、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非公企业人员申报规划设计专业中级职称时,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申报建筑施工类中、初级职称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均暂不作要求。

四、申报渠道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完善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等相关手续。

(一)非公企业申报人员的材料经由办理人事代理的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建设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签字、盖章推荐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二)省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厅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

(三)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由相应职称工作机构审核签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网上填报说明及材料目录

所有申报人员应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在网站导航栏点击“人事教育”频道,在“人事教育”页面左侧点击“四川省建筑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图标,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下列内容要求对应完整、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和上传附件资料,点击上报后打印出带条形码的申报材料(职称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请在职称申报系统界面下载)。

(一)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聘技术员,硕士、本科生初聘助理工程师,博士生初聘工程师,按专业技术职务初聘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二)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申报建筑经济类工程师者,按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填报《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不符合(一)、(二)条件的,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填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受理材料时,应审核申报者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含岗位合格证)原件,并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和签署姓名与审查日期,手续不完善者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客观、有效。

(二)联系电话应同时填写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的有效联系电话。

(三)非公企业申报人员需通过系统打印报送所属企业工商管理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相关信息资料。

(四)所有推荐单位需从系统内下载《申报职称人员确认名册》,由申报者本人签字确认,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内,将原件按申报途径报各材料受理单位,由各材料受理单位收集汇总统一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各材料受理单位报送材料时还应附上按公司排序后的申报人员一览表。

(五)申报者本人作为职称申报行为的主体,应当熟悉掌握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并签订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书。

(六)除按规定可直接初聘和确认中级职称外,凡已具备初级职称申报条件但不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规定的人员均应及时完成初级职称的申报。自2017年起,不再受理未取得初级职称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材料。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规定执行。

八、材料受理时间

2015初中级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本通知发出至7月15日。

九、报送地点

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2楼;联系电话:028-85432535。

四川省外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68号锦城大厦812室。电话:028-86725983。

7.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审中的问题 篇七

一、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 以完善知识结构, 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部门规定, 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评审条件之一。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 应当是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继续教育科目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 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然而, 从广州近年文博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中关于继续教育规定的执行情况来看, 继续教育工作基本流于形式。从近几年的文博职称评审工作中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看, 个别单位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开始时不做硬性要求, 到了职称评审工作中后期又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由于当年参评者已经错过继续教育时机, 在有关部门的默许下, 大家直接交费买来继续教育合格证, 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工作。2007年以后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虽然固定下来, 但无论从培训的形式还是内容上看, 基本是处于“走过场”的水平。已报名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并缴费者, 有的找各种理由没有到现场参加学习考核, 迟到早退现象十分普遍, 不认真对待。负责培训上课的老师也不认真严谨, 课堂秩序往往很差。至于专业科目内容, 近几年开展的文博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有《文艺欣赏》、《语言表达与文化交流》, 这两门专业科目的适用对象包括图书资料、文物博物、音乐、艺术、新闻、出版、档案等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科目的针对性不强, 专业科目的名称、内容方面和文博专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至于个人选修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更加不规范。根据规定, 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培训, 除去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时, 绝大部分的学时需要用个人选修科目来填补。而个人选修科目文件没有做任何要求, 其灵活性、随意性很大, 甚至不少单位直接给没有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继续教育证明, 蒙混过关。

根据《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发[2007]209号) :“每门课程的培训学习时间要求不少于三天”, 可近几年文博专业继续教育每门公修课的培训时间都是两天, 而2011年的公修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修养与发展》4月15日一天就培训完了。继续教育公修课的培训, 实际执行与文件规定不一致, 有关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相应的政策规章。

二、有关职称外语方面的问题

广州近几年文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执行2000年广东省文化厅拟定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文物博物专业初级资格条件 (试行) 的通知》。其中, 高、中级评定标准中关于外语的要求及条件为:“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 成绩符合规定要求。”而广州市文博专业职称评审外语政策所依据的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粤人发[2007]120号) 规定,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 开展对外交流的重要工具。随着科技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 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外语在当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并且目前广州地区文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执行的高、中级任职资格中, 对外语的要求仍然没有变动, 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考职称外语。这样, 对文博专业职称评审的外语要求不一致。

三、有关专业论文、期刊方面的问题

除初级职称外, 评审中、高级职称都有论文、著作方面的硬性要求, 且要求申报人员公开发表在有国内、国际刊号的专业期刊上, 或者有专著书号的出版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甚至成为职称评审的先决条件和主要依据, 这使得不少学术期刊, 尤其是核心期刊难荷重负。一些期刊便应作者要求扩大版面, 有的改刊期为月刊、甚至为旬刊, 有的把小开本改为大开本, 有的增加印张, 有的办起了年刊或增刊, 而有的则出版各种形式的论文集, 如《广东文化艺术论丛》、《广州农讲所纪念馆论丛》、《广州文博》就属于典型的此类论文集。

不可否认, 对于每一篇职称评审论文, 作者都倾注了大量心血, 是作者思维劳动和智慧的结晶。但是迫于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 “制造”出来的职称论文质量值得商榷。有些专业技术人员写作的论文, 不是专业论文, 更像是工作报告、总结、介绍类、文学类等文章;有的论文则东抄西拼, 雷同之处很多, 有剽窃之嫌;有的甚至不惜花费“血本”, 请枪手代写代发论文。由此可见职称评审论文质量之一斑。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2011年4月《关于印发修订〈文化艺术系列 (专业) 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规定:“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 是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刊号为CN、ISSN, 公开出版的专著书号为ISBN。”“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 是指在专业期刊 (刊号为CN、ISSN, 不含在图书、报纸) 上发表的独立撰写的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公开出版的专著或著作, 是指出版书号为ISBN的个人专著或个人著作, 多人合作撰写的专著须排名第一方为有效。申报副高以上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 (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在同一期刊内发表两篇 (含) 以上的论文, 只算其中一篇。”也就是说, 出现在ISBN书号里的论文, 无论是参加重要会议而形成的会议论文集;还是一本书里有一个章节或者几个章节是自己完成的, 只是该书不是自己的专著, 甚至该书的作者列表上都没有自己的名字, 仅仅在后记里写明本书完成情况, 这些都不能算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这种对职称论文的要求是否合理, 有待商榷。

四、职称评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广州文博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执行的随意性较大、政策缺乏稳定性, 主要表现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以下简称职称认定) 方面。

近年来,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 广州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 (穗人职字[1999]9号)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 (穗人职字[2000]10号) 、《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发[2007]99号) 》、《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的说明》 (穗人评中心函[2009]1号) 和《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0]46号) 》等文件。《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 (穗人职字[1999]9号) 规定:“获得硕士学位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问题的通知》 (穗人职字[2000]10号) 规定:“获得硕士学位后,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经考核合格, 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虽然不同时期的文件对获得硕士学位后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描述文字略有差别, 但书面通知的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三年”是毫无疑问的。而广州市2007年、2008年职称评审工作中关于职称认定政策则执行广州市人事局“获得硕士学位后, 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口头通知。直到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又接口头通知, 关于硕士学位获得者初次认定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仍执行原政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由两年改为三年。

职称认定政策明确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是指在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也就是说, 只有在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才可以认定相应职称。而2000~2005年之间, 有不少已经认定职称的人员, 并不是在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有些大学本科毕业生, 学的专业是法律、经济、中文、艺术, 照样认定了文博专业的初级职称。

职称认定政策也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 经省统一考试入学, 完成规定学业, 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而有些成人教育、业余教育、函授毕业生或者结业生, 也认定了文博专业的相应职称。

《关于对考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聘任若干问题的通知》 (粤人发[2002]183号) 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 须提交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 (模块) 的合格证书”, 但对于通过全国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如经济师、会计师等, 首次聘任该专业技术职务时, 有的并没有提交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 (模块) 的合格证书,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人事行政部门都审核通过。职称评审政策的执行随意性较大, 执行政策不严谨。

五、评审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少数申报人提供申报评审材料时弄虚作假, 违反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参加申报评审等。主要有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书, 以虚假专业技术岗位经历、业绩成果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等。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而广州地区近几年文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少单位都有非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其中不乏一些在财务、人事、保卫等岗位工作的人员, 甚至办公室的一些专职水电工也来参加文博专业职称评审, 有的还通过了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此类参加申报评审者, 无一不是靠提供虚假专业技术岗位经历、业绩成果材料来蒙混过关的。

近年来,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 有的申报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学历鉴定证书。而有的由于各种原因, 直到职称评审工作的最后期限, 申报人都提交不了经学历鉴定部门鉴定的学历鉴定证书, 无法核实该学历真实有效。可即使这种情况, 这类申报人员也同样通过了职称评审。

对于继续教育方面, 尤其是个人选修科目的证明方面, 弄虚作假的现象则更加普遍。有的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直接花钱换来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合格证书;对于个人选修科目, 很多人自行在继续教育证书上随意填写继续教育活动名称、活动形式、学习内容、学时, 而单位不予审核就直接加盖公章了。

六、其他问题

个别单位审核申报材料时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甚至有包庇、纵容行为等。譬如前文提到的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此类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每个单位在审核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时都本着高度负责任的态度, 认真审核, 严格把关, 职称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基本可以杜绝。至于个别单位的包庇、纵容行为, 比较常见的做法有前文提到的单位给没有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参评者出示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默许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根据有关规定, 年度考核也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必要的条件。年度考核原本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年度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议、考核, 在此基础上, 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年度优秀员工。但实际考核工作中常存在“按需分配”现象, 谁晋升, 谁优秀, 风水轮流转、甚至领导指定等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形同虚设, 与考核初衷是南辕北辙。根据广州近几年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情况, 个别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人员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一旦出了纰漏, 申报人所在单位一般都会出面调停, 尽量为申报人开脱。

避免文博专业职称评审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要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 加大职称改革的宣传, 认真严格地执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使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 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Z].2010.1.1.

[2]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Z].2007.12.4.

8.职称评审新闻稿 篇八

2015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对一线教师而言,是福音,让教师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文件指出:“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这正是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也是教师所期盼的。而且,文件还要求2016年必须按文件精神评审出第一批教师职称。

文件出台了,关键是怎样执行?

基层教师期待怎样的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要成为激励教师积极上进的举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单纯。这里的单纯,指的是纯粹把教师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最基本的条件,其他的条件,都应该为其让路。评职称,凭什么?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应该去除。职称本应该是教师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具体体现。一名高级教师,必须有相当过硬的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业绩,师德高尚。拥有其他级别职称的教师,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业绩。这才叫名副其实。

过程透明。评审过程的透明,是眼下很多一线教师的期盼。一线教师最大的担忧就是怕被暗箱操作给“操作”掉了。透明,就是要做到评审程序透明,评委透明。

评委素质高。以往,职称评委的产生,是按照随机的方式抽取。在理论上,这是比较透明的,也杜绝了人情评委的出现。问题是那些进入了评委库的专家,是不是真正当之无愧。入库专家,一般都是由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推选出来的。可是,现在的推选,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那就是:城里教师占多数,名校教师占多数。在县里,一般都是一中二中的教师。而且,也不是经过严格的选拔产生的。评委队伍里鱼龙混杂,水平良莠不齐就不足为怪了。

由此看来,要使职称评审成为激励教师上进的措施,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消肿。把那些本来就不属于教师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方面的所谓“条件”全部剔除,还职称评审一个干净,一个清白。以往的职称评审,喧宾夺主,一些本来不属于能力、业绩和师德方面的材料,花费了教师诸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公开评审程序。职称评审,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怎么评?程序如何?要让一线教师了解。就像每年的高考阅卷一样,可以组织部分家长和考生参观整个评审过程。这样做,对评审工作并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反而可以消除教师们的顾虑,打消他们的怀疑心理。

现在,这些程序并没有公开,使一些一线教师产生种种顾虑,甚至谣言滋生。一些没有评上的教师,认为自己没有评上,是不会走后门;别人评上了,一定是走了后门。

建设高素质评审队伍。理论上说,专家库的建立,是非常好的措施。问题在于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专家库,现在,专家的诞生,既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有经过相应的程序。反正大学校的,名学校的,只要职称合乎要求,就一定是专家,其他学校的,一般就不是专家。只问出身不看本领。

何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评委队伍。如高考阅卷那样,基本上固定一部分教师作为核心,一小部分则临时从评委专家库里抽取。将那些徒有虚名的“专家”,排除在评委之外。

杜绝“插手”现象。评上高一级职称,是教师所期盼的。

教师都生活在现实中,在他们的身边,哪位教师的实际水平、实际能力如何,他们心里最有数。如果自己身边的某一位教师,能力平平,业绩平平,有朝一日,在职称评审中却一路彩旗飘飘,高歌猛进,最后榜上有名,他们会作何感想?如果劣币驱逐良币,能者下而庸者上,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杜绝权力“插手”,暗箱操作,非常有必要。

莫若公示两份名单。一份为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一份为聘用人员名单。这两份名单上的名字不一致,是正态。因为我们实施的是评聘分开,评上了的,不一定能聘上。但是,要杜绝一种现象:评审没通过,却被聘用了。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所聘用人员可能是以前评上了,没有被立即聘用,过了几年才聘用的。根据新办法第十条,这样做是可以的,也是对的。问题是,现在,有的地方就有人利用了这种现象,在聘用时让一些评审没通过的人也进入拟聘用人员的行列,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职称评审是一件关系到每一位一线教师晋升的大事,也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基层教师总是对其有无限期待,同时职称评审对教师也是一种激励,新“意见”的落地生根,需要我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新的希望,新的要求

如果说,以上所谈,只是就新的职称评审而谈评审,属于就事论事,那么,以下则主要针对这一职称评审的新常态,探讨怎样进行有效的教师管理。探索怎样利用这一好时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教师管理是一门深奥的学问,但不论怎样管理,让教师感觉到自己从事的职业有奔头才是根本。一系列有关教师职称评审新制度的出台,尤其是随着《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等有关政策的出台,让一线教师看到了新的希望,新的未来。

实际上,新政策的出台,也为教育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的教师管理也必须进行政策性的调整。就职称评审而言,要成为教师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两变”。

“两变”指的是变搭车为助车跑,变“硬性”为“选择”。

变搭车为助车跑。如果把按照新政策评审职称比作一辆新车在公路上跑,如果要求搭车的多,则会影响车子行驶的速度。现在,我们不仅应该杜绝搭车现象,还必须为新车加油,让其跑得更快,更欢。

所谓搭车,指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借着教师职称评审,把一些与评审职称无关的条件也硬加进去,作为基本条件与其他条件捆绑在一起。例如,教师普通话级别、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实际上,这些条件,是老师们在评职称之前就已经具备了的。因为这是教师上岗的必备条件。实际上,普通话、计算机等级之类的考试,已经形成了惯例,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规定,根本没有必要与职称评审捆绑在一起。考试时,如果一切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不做假,那些搭车的证件就可以真正为提升教师的能力和素养服务,还有必要搭车吗?搭车现象的存在,正好说明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工作没有到位,靠搭车来推动。

还有各种获奖成果之类非实绩材料。这些材料,包括论文获奖、课件获奖、优质课获奖等。 实际上,如果从真正意义上来说,这些都可以成为推进教师职称评审的助推器。那些获奖材料,如果真正按照教师的实际水平进行评奖,评出的是教师的真实水平,真实能力,这本身就可以促进教师能力的提升。只不过现实中的一些评奖因缺乏诚信变了味而已。如果这些只是职称评选时的选择性条件,对一些有这方面特长的教师能力的提升,非常有帮助。

变“硬性”为“选择”。在以往的职称评审工作中,论文发表是必备条件,而且还必须是规定级别的刊物发表,所占权重也比较大。现在,“意见”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作为此次职称改革的基本原则,可见是把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实绩作为最重要的条件,这才是职称评审最根本的依据。例如在新规定中,对于正高级职称,论文只是与其他五项一起,作为选择项: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三项):

1.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合计2部(篇)〔教研人员合4部(篇)〕。

2.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1次(教研人员需2次)。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排名前三)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4.主编的地方、校本课程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5.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改革实验,并在县级以上作过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一线教师而言,这是真正的福音。“寸有所长,尺有所短。”我们应该尊重各人的特长,不能对所有人都提出相同的要求,并强迫他们达到。现在,六项中选相应的项,教师自主的空间就非常大。在这方面尤其需要提到的是农村教师,更可以从中得到更大更多的改革带来的“红利”。

教师职称评审,主要还是强化能力本位,这是不易之理,教育行政部门该抓住这一点进行管理。所以顶层设计还是重要的。权力下放,下放到学校,下放到教师。现在的问题是简政放权。职称评审,在去除了那些非实业的条件之后,“裸评”(指凭能力,评实绩)只要能力,只要实绩,以此作为基本的导向。有了这样的制度,还怕教师不重视自己能力的提升?这样,老师们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训练自己的工作能力,否则,评职称就没希望了。以往的评审,就是因为没有把能力作为主要评审条件,才把那些非能力、非实绩的东西用来作为主要条件。现在,教师就只能靠能力硬拼了。

当然,教育教学的能力,是教师最重要的能力,教师能力的强弱,课堂就可以见分晓。说课或上课,是考核教师能力最好的方式。

这样,教师看重职称评审,自然会重视能力提升了。

强化实绩考核。在简化了那些非实绩的项目之后,还剩下了哪些方面的实绩?教学能力所产生的实绩,这是首先需要考核的,也是考核的重点内容。其次是班主任工作方面的实绩。此类考核,一般而言,最好不要单独进行,要与教师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相结合,否则,就容易误解。因为实绩也有可能是教师采取非常规手段获取的。而把教师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实绩想结合,一般而言,就可以反映出教师的实绩状况。

当然,实绩的考核,还不能忘记了学生的素质。

学生考试成绩,学生获奖情况,班级获奖情况……这些都是反映教师实绩的重要因素,都可以进行考核。

谁考核?权力在学校。这一点不言而喻。学校对教师的了解与考核,更有说服力。

教师特别看重职称,教育行政部门就利用教师这一需求,作为基本杠杠,进行顶层设计,注意放权,建立竞争机制,有了竞争,问题就好办多了。

当然,职称评审中的诚信问题,公平与正义问题,都值得重视。这是教师管理背后起决定性作用的素养,必须高度重视。

9.中级职称评审 篇九

受理范围:(1)、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流动人员。(2)、取得助理级职称,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3)、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要求。(4)、任现职以来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受理材料:存档凭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助理级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盖章并签署推荐意见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评审简表15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聘书原件和复印件;任现职以来近4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一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及相关的奖励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一寸免冠照片3张;材料目录一式2份。

办理流程:

(1)、交验人事档案卡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助理级职称证原件,资格审查。

(2)、发放《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工作单位做出推荐意见。

(3)、报送材料:

①材料目录一式2份。

②《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③评审简表15份(评审简表要求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并打印)。

④ 学历(系国家教委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⑤助理级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⑥ 任现职以来近4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一份。

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一份。

⑧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及相关的奖励证书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⑨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⑩ 一寸免冠照片3张。

装袋要求:以上9种材料,以人为单位,每人分装两袋,第2至3种装一袋,4至9种装一袋。材料目录要写明申报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报评的职称名称、从事技术专业性质、袋内材料名称及份数;然后连同上述两袋材料绑在一起报送。

(4)、缴纳费用并登记。

(5)、评审结束后,发还报送材料,办理证书,发放证书。

办理时限:按照全省职称评审统一时间安排。

收费依据及标准: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豫价费[1997]1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计收费[2003]1219号。中级职称评审费120元/人,论文鉴定费30元/人,代办申报职称服务费40元/人。

受理部门:人事代理部

受理电话:0371-65998358

10.职称评审通知 篇十

(东人发〔2010〕42号)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省高级统计师、(正)高级会计师、中学正高级、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另文通知。

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主要专业范围: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中专中技教师、高职教师、电子、机电、化工、农业、建筑、路桥、水利、体育、图书资料文博档案和新闻广播专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9日至9月22日。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消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2.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单独组织,或与其他部委联合组织的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职(执)业资格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自取得职(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为: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为: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职称外语条件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职称申办”图标下查阅)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1.申报高级评审,需取得A级职称外语合格证;申报中级评审,需取得B级以上职称外语合格证;个别专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合格证书暂无有效期限制;

2.文件规定的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免考职称外语,以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路桥、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职称外语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W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B级以上的职称外语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外语一般在每年12月份报考,第二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布为准)。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1.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均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高级需5个科目合格,中级需4个科目合格,初级需3个科目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3)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资格考核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资格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5)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6)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7)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8)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3.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路桥、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可以申请暂缓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通过后,核发有限期为3年、证书编号注明J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人必须自评审通过的当年算起3年内按政策规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提交合格证书,否则资格证书不予续期。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暂无有效期限制。

(四)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并参加《知识产权法》公修课的培训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出具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知识产权法》由市人力资源局委托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即市经贸中心东侧,联系电话:22242918)和东莞科技进修学院(地址:莞城新芬路38号市科学馆四楼,联系电话:22211849)负责培训考核。

(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论文论著条件

1.申报高级及省直中级评委评审,需提交两篇以上的论文论著。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还需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第3点要求)。

2.申报我市中级评委评审,需提交两篇以上的论文论著。论文要求在刊号为CN或ISSN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若提交未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申请人在论文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在末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或中级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的内容包括“论文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等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上推荐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还需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第3点要求)。

3.申报初级评审,需提交1份1500字以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的要求:申请人在标题正下方和末页落款处签名,在末页由相同或相近专业具备中级资格3年以上的人员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内容真实,本人同意推荐评审”等字样,推荐人签名,并附上推荐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推荐人的资格说明:推荐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东莞人事网的证书查询系统中核实;若查询没有记录的,可以按照东莞人事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来莞人员职称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登记入证书查询系统。

(六)答辩条件

申报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包括:建筑、路桥、电子、机电、化工、水利、林艺和园艺专业)的人员,按每年申报人数10%—20%的比例,在评审会议现场随机抽取到会参加答辩的人员。被抽取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会参加答辩,否则不进行评审表决。答辩的主要内容是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情况和论文内容的问题,答辩时间约10分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场,否则不予参加答辩。

(七)从国家部委、军队和外省(市)通过组织调动、专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申报评审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在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上述人员参加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按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外,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证明,供各级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审查。

三、申报、审核的要求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表格下载

申报表格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职称申办”图标下下载,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按照《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包括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职称证、奖励证书、业绩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注经办人,及加盖公章;

2.申报高级和省直中评委评审,还需提供2篇以上论文论著、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完成继续教育证明和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的原件。按个别专业高评委的要求提供以上第1点的材料原件; 3.申报中级评审,还需提供2篇以上论文论著、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和完成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申请暂缓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需提供申请书(固定格式见附件2、3)一式两份;

4.申报初级评审,还需提供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计算机合格证的原件。申请暂缓职称计算机考试的,需提供申请书一式两份。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部门

1.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受理各专业高评委和省直中、初评委的申报材料。

2.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的申报材料。

3.各职称服务联络点受理我市各中、初评委的申报材料。其中,各镇(街)人才服务站、镇(街)科协按照专业、行业的分类或工作属地原则受理我市中、初级评委的申报材料;市土木建筑学会受理建筑专业的申报材料;市化工学会受理化工专业的申报材料。

四、公示和受理要求

(一)落实评前公示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以备查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新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用表八)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二)认真做好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及格式,及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的资格名称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各级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均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和核查。

五、评审收费

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的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高级资格考试费:100元,答辩费:14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

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

六、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11.职称评审新闻稿 篇十一

关键词:职称评审工作;问题;解决方法

职称评审的合理性、规范性以及科学性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当前职称评审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认知方面,很多人错误认为论文数量越多,学术水平越高,或者发表论文的期刊級别越高,专业水平越高,这种错误的认识对职称评审的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阻碍,评审工作人员应当适当限制申报材料中的成果和论文数量、淡化论文的级别,对论文的质量加以重视并且透明化评审过程,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实用性人才。

一、当前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处理好论文数量与学术水平之间的关系

目前在职称评审中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倾向,认为发表的论文数量越多,专业水平就越高,实际上,论文的数量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学术水平,是学术水平的一个方面,而不能代表全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逐渐朝着创新型方向发展,因此在论文的要求上也以创新为主,论文水平的高低以是否具有创新思想为主要依据。职称评审方面不能仅仅以论文的数量为主,很多专业技术人员有着很高的学术水平,但是很少发表论文,还有一些学术水平不高的技术人员,致力于论文发表这种短期的行为。因此,以论文数量来衡量学术水平,不均有科学合理性[1]。

(二)没有处理好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与学术水平之间的关系

目前的职称评审之中,除了对论文数量代表学术水平有错误的认识倾向,还有一种较为突出的错误认识,认为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越高,论文的质量也就越高,这也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论文发表期刊级别只能代表主办单位级别,而不能用来衡量论文的质量高低。发表论文期刊的级别越高,只能说整体的论文学术水平较高,管理上要相对规范一些,但是并不能说明某一篇论文的质量就较高。论文质量的高低与发表论文的期刊单位行政级别画不上等号,很多地方性的专业学报和学术期刊比一些国家级主办单位的期刊质量要好,目前职称评审中,错误并且习惯性认为市级论文水平低于省级论文水平,而省级论文水平低于国家级论文水平,这种“市级”是因为主办单位是市级单位,“省级”是因为主办单位是省级单位,并不能代表发表论文的质量高低。这种划分的依据并不是论文的质量等级,而是出于期刊管理的考虑,因此,如果以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来代表论文质量进行职称评审,具有较多的局限性和不科学性[2]。

(三)衡量方式趋向简单化

职称评审包含多个方面,加上学术评价本身具有复杂性,因此人们在衡量的时候更趋向于找一些简便的方式进行衡量,即间接衡量,例如衡量论文的质量不是看论文的内容,而直接看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衡量成果水平不是看专业水平和专业技能,而是看获奖级别和立项级别。像这种为了图方面,以定量代替定性、以简单代替复杂的间接评审方式,不仅使职称的评审工作欠缺合理性和公平性,也容易埋没一些具有实际才能的人才。虽然课题和论文的级别以及数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学术水平,对其考核也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职称评审更应该考核内在的质量。目前的职称评委会上,很多考察都是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没有实质性的水平考察。这种职称评审,虽然成本较低,而且比较方面,但是会给一些做实事却没有被评上职称的人积极性带来严重打击,继而对国家的发展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3]。

(四)职称考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职称考试内容普遍存在重理论现象,理论知识太多,且大多数都是晦涩难懂,很多题目与日常关系没有太大的联系,要想通过职称考试必须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否则,即使专业技能强,业务精熟,如果理论知识没有背好,还是很难通过职称考试。除此之外,职称考试中还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个是监考不严问题,还有一个是英语考试问题。职称评审是全国统一考试,按理说考场纪律严明,但是有些监考老师看到一些高龄考生,参加工作多年,兢兢业业致力于研究,难免“心软”,在监考的时候无法做到公平公正。英语考试问题也是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很多专业职称评审,都要求考生必须要参加英语考试,实际上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之中很难接触到英语知识,也不需要使用英语,这种英语考试不仅限制了考生的发挥,也埋没了一些实用性人才[4]。

二、解决当前职称评审工作中问题的有效策略

(一)对申报材料中的成果和论文数量进行适当的限制

目前职称评审中存在以论文数量为主进行专业水平考察的间接考察方式,导致很多没有实际水平的职称申报人,为了占据优势、走捷径,不断研究论文和发表论文,这给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误导,这种以论文数量定胜负的职称评审,欠缺科学性,职称评审工作人员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将评审的主要精力用来审核成果质量以及论文内容的创新程度,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做出一定的要求,如提交成果和论文的数量上,要有一定的限制,并且要求申报人明确提出代表作,除此之外,还要健全和完善评审的制度,如一些增刊或者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能参与职称评审,将以盈利为目的的论文集和增刊与正式的期刊区分开来,净化出版业,同时也净化职称评审,改正了以往评审中的不良风气[5]。对于一些单位的职称推荐,职称评审人员也应当采取相应的评审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在提出申报材料后,要明确好自己的代表作,确定一到两篇论文作为评审的代表作,然后职称的管理部门将其做一定的处理,如隐藏期刊名称、单位以及作者的姓名等信息,再将这些处理过的代表作提交给多名省内外的专家进行审阅,同行的专家在学术水平评价方面具有客观公正性,并且根据论文质量结合职称管理部门给出的统一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科技成果的评级同样也是如此,申报人将科技成果申报以后,评审管理部门再将申报人申报的科技成果提交给多名专家进行审核,专家可以结合专业期刊的审稿方式或者高考网上评判作文的方式进行评价,最终给出相应的分数,专家给出的分数和相关的评语可以由专家亲自签字以后通过信函的方式寄回去,这样就给职称评审的评审委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这种职称评审方式不仅可以极大降低人为带来的干扰,还可以让专家可以认真细致考察论文的质量,职称评审的成本和时间得到了有效的节省,并且专家还可以利用网络考察论文的抄袭情况,对论文内容的创新方面进行适当考察。除此之外,在申报材料上对论文和成果的数量进行了限制,也给职称评审委员认真审核申报人专业水平和专业技能提供了有利条件和足够的时间,这给良好学术气氛的营造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淡化论文的级别,对论文的质量加以重视

对论文的数量进行限制,并不意味着职称的评审条件有所降低,职称评审工作人员除了限制论文的数量,还要淡化论文的级别,不能存在国家级论文质量高于省级论文质量,省级论文质量高于市级论文质量的错误思想观念,之所以限制论文的申报数量以及淡化论文级别,其主要目的是引导申报人将注意力集中在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和学术水平上,促使申报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要舍本取末,为了走捷径而将主要的研究精力放在论文数量和级别上面,而应当不断提高论文的质量,吸引更多的申报人研究高水平、具有创新思想的论文,避免申报人搞一些学术短期行为,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改正论文级别越高论文质量越高的错误认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净化学术风气[6]。

(三)评审过程透明化,加大评审的监督力度

目前的职称评审中存在部分弄虚作假行为,甚至只有花钱就可以“包过”,针对这种情况,评审工作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可以采取实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打分,并且还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科技创新以及论文内容等进行公开,这样没有通过职称评审的技术人员也知道自己未通过的原因,明白自己的差距出现在哪些方面,这种公示方式应当贯穿整个职称评审过程,从基层单位推荐开始,一直到最终的评审通过,其评审的进程和结果要通过网络或者公示栏等展示出来,这样既起到了有效监督作作用,也增加了评审过程的透明化程度。除此之外,还要对职称评审中的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进行严查。同时,还可以让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即申报人及时掌握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将其吸引到职称评审的过程之中,让其成为评审过程中的义务监督员,这样可以起到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作用。

(四)评审过程实行资格比例的双重控制政策

政府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的监督作用,实行单位比例,根据单位不同的工作性质,下达中高级资格比例,与以前政府统一下达评审指标不同,这种控制职称资格比例的方式使单位拥有更加实际和更加灵活的自主权,而且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将专业人员的积极性有效调动起来。如果不进行资格比例控制,待聘人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继而出现各种社会问题,采取资格比例控制措施,各单位就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实行自控措施,在单位内部形成推荐竞争机制,这样能够有效杜绝虚假行为发生。

三、结论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作为一项评价人才的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政策导向,应当具有公平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这样不仅能够为国家的建设提供实用性人才,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职称评审工作者应当对职称评审工作加以重视,引导申报人重视论文的质量,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而不是为了快速、顺利评上职稱走各种捷径,达到真正提升专业技能和学术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建瑞.职称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甘肃科技纵横,2008(04):02-04.

[2]廉勇,黄吉勇.职称评审应向岗位管理倾斜[J].人力资源,2008(19):09-11.

[3]蔡秀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J].中国人才,2007(01):04-09.

[4]李后卿.论职称评审中的程序正义[J].经济体制改革,2007(04):12-14.

[5]孙晓艳,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1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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