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2024-09-11

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8篇)

1.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篇一

学校施工安全协议书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施工期间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协议书。

一、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

(二)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先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四)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逐级自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

(五)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

(六)教育学生不到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更不得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

(七)学生课间休息或活动,必须在划定区域活动,不到校园禁区地方游戏、玩耍。且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事物,提防拉料车辆以及建筑设施发生故障引发的事故伤害。

(八)学生在学校或上学、回家途中,不得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

(九)在校期间,一定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看清警示标志,远离防护网,远离施工现场。

(十)涉及集体活动带队路过施工区域附近,队伍要整齐,不大声喧哗,防高空坠物、防路面障碍、防施工车辆,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慎重经过。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施工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在不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学校保卫部门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学校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不准随便到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区等无关场所进行活动。

(四)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并与学校保持密切工作联系。

(五)学生上学期间,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学校有权随时检查。

(六)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

(七)施工期间,要教育施工人员,要保证学校财物的安全,不能损坏财物及设施。

(八)施工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九)施工方教育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袒胸露背,要使用文明用语,禁止随地大小便,节约资源等。

(十)学生、家长、教师对施工方违反以上条列可及时向学校或施工方反映。

三、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

(三)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逐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四)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五)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再路边玩耍,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财产安全。

(七)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八)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九)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十)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十一)不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安全制度的。

(十二)靠近施工安全禁区,危险地带以及建筑工地周围的安全护拦和安全警界线造成伤害的。

(十三)进入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边缘逗留、观看、玩耍、游戏,攀爬沙堆、石堆和其它材料堆的。

(十四)上学、回家途中,围观、追尾、攀爬建筑工地的拉料车辆等建筑设施的。

(十五)不按照学校设置的安全通道行走,靠近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六)路过施工区域附近,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慎重经过造成伤害的。

(十七)午休期间私自来学校施工现场造成伤害的。

(十八)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来校玩耍造成伤害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学 生(签字):2

2.学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篇二

建设方:(甲方)牛武中心小学

施工方:(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管理,凭有效“出入证”进出校园。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不得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园,更不得留宿他人,服从学校管理。

3、施工人员应注意宿舍区的卫生安全,保持室内的整洁通风,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注意防火、防盗。

二、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

1、材料进场后,必须分类合理堆放,有专人管理。

2、所有材料属易燃易爆品,须有明确醒目的警示标语。

3、每天收工后,应清点剩余材料,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被盗。施工若管理不当,造成人员伤害,全由乙方负责。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有明显的警示语,有隔离防护网。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场。2、施工车辆出入须报请甲方监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出。

3、严禁无故浪费材料、随意乱倒废料。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3.学校在建工程施工方安全责任书 篇三

1、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应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主管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及时落实。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参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7、班组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充入班组,无“三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需认真开展好“三上岗、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9、特殊工作必须由持有本专业有效证件人员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其它工种的一切设备。

10、施工单位做到施工场地使用不低于1.5米的实墙进行有效隔离、设置警示牌,杜绝施工无关人员特别是学生进入施工场地,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11、施工通道与学生通道要实施分离,确有特殊情况的要保证错开学生下课及上下学的高峰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12、施工单位对泥浆池四周加强防范,设置防护措施且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学生靠近。

13、施工单位必须注意施工用电安全。线头不得裸露,配电箱要悬挂,不得随意放置在地面或学生够得着的地方。

14、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15、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程名称:

甲方:宿州市大庄小学(盖章)乙方:(盖章)

4.学校管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5.荆门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小学校(包括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校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校园校舍、设备设施、饮食卫生、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以及用电、防毒、防火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到位,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超过使用年限和被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应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

第五条 校园围墙及校内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等建筑和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学校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关设施应安全可靠。新建教学楼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的旧教学楼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

第六条 严禁在学生住宅楼通道口和疏散口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学生安全撤离现场。

使用上下结构的床铺,围栏应符合规范。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上铺围栏分别不得低于40厘米、30厘米和20厘米;小学、初中学生床铺下铺也应有围栏,以确保学生安全。小学生床铺可以用一层式。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应健全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八条 基本建设项目开工之前,学校应当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应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

第九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经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第十条 学校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治安巡逻。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会同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

第三章 设备设施安全

第十一条 学校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应制定防火、防爆、防变质、防挥发等安全保管制度,并有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高压变电设备必须有专门围栏隔离,并设置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 实验室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其它实验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门保管和使用。学校实验教学在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操作,防止发生伤害事故。严禁教师和学生将有害、有毒物品私自带出专门的保管和教学场所。学校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此类物品的购买、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品种明晰、数量清楚、保管安全、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电路及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定人定责,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对存在隐患的电路、电器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校园内的道路、楼道、走廊应有照明灯,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锅炉、液化气瓶和其他燃器具应当购买合格产品,并定期进行检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四章 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和常见病、传染病防治资料库。

第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得力措施,杜绝师生集体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学校食堂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应齐全,用具一般应为不锈钢。餐厅、操作间地面应是水磨石或防滑地砖;墙围应贴瓷砖,其高度不低于1.5米;水池、搁板、窗口、铺面应贴瓷砖或使用不锈钢材料。操作间和成品间一般应分开,并且需配备安全设备,严格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并随时用净水对地面、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防鼠、防尘、防蝇、防潮。学校食堂应有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建立严格的岗位管理制度,杜绝非食堂操作人员进出食堂操作室。禁止农药、人畜用药、灭鼠药及其容器进入食堂或食堂工作人员生活用房。

食堂炊事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中小学校食堂一般不得从事凉菜制作。隔顿(夜)食品必须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高温处理后方可继续出售。食堂在无保鲜设备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食堂采购人员及学生集体餐订购人员在采购原料和订购食品时,严禁采购无生产企业、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学校食堂所购肉类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应有专屋(柜、瓶)专人保管。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生产、经营、销售的全过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及出售食品、饮料的摊点,应当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出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利用净水设施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没有条件的学校可要求学生自带凉开水。学校不得以销售或代卖各种饮品的做法替代应该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农村学校应加强对水源的管理,水井应加盖密封。对学生饮用水应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对炊管人员加强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食堂操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应定期体检,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第五章 集体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一条 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应报公安部门备案,并安排教职员工负责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事先应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与教育和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学校在会堂内组织集会、演出、放影等活动,应做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确有保障。学校应制定学生集体活动中上下楼梯、进出大门的秩序常规,防止因秩序混乱而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二条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一切有安全隐患和没有教职员工陪同的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技术教育和生产劳动活动,应在勤工俭学基地进行,并遵照学生的身心特点,不能超越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严禁组织学生从事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和危害身体健康的劳务创收活动。

第二十三条 学生集体活动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状态应当保持良好,严禁无证、无照人员驾驶,严禁超载运行。

第六章 体育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体质状况进行检查,建立心肺功能等不适合大运动量的学生的健康档案,避免这些学生进行大运动量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器材、设备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损坏的及时维修,不能修复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更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加强对运动会、体育教学和训练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运动项目,应有保护性措施。

第七章 防火安全

第二十七条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按规定在动工前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同意。工程竣工后应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原有学生宿舍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补办手续并严格按公安消防机构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对消防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抓好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易燃物品应按规定存放管理。禁止学生在教室、宿舍内生火取暖和用电取暖,不准烧电炉、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起伙做饭菜等。

第三十条 校办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小学生到校办工厂、校办农场参加生产实践活动,应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定期请公安、消防部门的专家对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进行防火安全和灭火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和模拟训练,传授防火安全知识,开展疏导演练,教育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八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将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自防自救教育等,形成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体系。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与家庭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家庭和社会应以法律为依据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九章安全工作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专责。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实行24小时安全值日制度,包括门卫值日制度、学校宿舍值日制度、校园治安值日制度等。学生宿舍应有校领导或教师昼夜值班巡查、陪寝,确保学生安全,以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同时每学期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本学期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十七条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应当履行报批手续,并明确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学期应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三十九条学校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追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校长考核不得评优。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6.学校安全管理标准 篇六

门卫管理

1、学校在大门口或学生进出主要部位设置门卫室,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门卫。门卫人员数量按学生数的1/300比例配备。

2、门卫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良好,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开除公(军)职的记录,无精神病史。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超过2000人的学校必须聘请专职保安,保安配备参考数量为小学3-6人,初中5-10人,高中10-20人。

3、学校聘请兼职门卫,要进行岗前培训,组织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及学校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门卫室内配德警械、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门卫人员能正确并熟练使用各种用具。

5、门卫室内要建立《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职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会客制度》、《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设立《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班接记录》和《进出人员登记薄》等记录。

6、门卫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衣着整洁,行为规范,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忠于职守。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不准酗酒,严禁睡岗。在岗期间不得看书、看报、听广播、干私活。

7、门卫人员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向交班方详细询问有关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做好交班手续。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8、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与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内的各个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特别加强夜间巡逻。能够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理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处理。

9、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并与接待者联系,经确认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放行。如遇被访者上课或开会,应告知其在门卫室等候。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遇特殊情况,先由门卫联系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准许入内。

10、门卫人员要在学生上下学时间,维持学校门口秩序。把好学生出入关,防止住校生私自外出,学生须持有离校证明并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11、门卫人员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进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或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车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内。

12、门卫人员要把当天的出入登记表、巡查记录、值班记录等资料整理上报。

13、门卫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摊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时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确保校门左右20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门卫室外环境整洁无杂物。

14、门卫人员要确保联系畅通,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门卫人员要定期对门卫室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16、有条件的学校可将校园监控终端安装或引入门卫室,便于门卫人员在双休日和假期不间断地监视校园安全状况。

17、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具,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助学校、社会、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附示例:

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撤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撤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坭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门卫人员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撤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员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员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员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二、门卫人员职责

1、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

2、门卫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娱乐活动。

3、加班门卫管理,严格各类人员出入手续,对外出人员携带货物一律实行查问检验手续,核实清楚后方可出门。

4、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原因,必要时需查验证手续,并详细登记,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时,须请求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5、门卫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熟记外来人员的年龄、身高、面貌特征及进出时间。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6、及时制止并协助处理校内学生打架、敲诈勒索及破坏学校财产、伤害学校师生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7、做好夜间、节假日和日常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校园安全。

8、学校师生离校后,担负巡逻值班任务的人员要认真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全部关闭,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的安全情况,并定时巡逻,防盗防窃。

9、配合值日领导做好学生的上学和放学安全工作,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10、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

7.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目 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四)集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

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4、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总务处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总务处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总务处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传阅。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应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部门。

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

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所、大教室、多媒体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

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相连接,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盗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

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严禁私自外出游泳。

9、住校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四)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

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五)就餐生管理制度

1、值周老师必须要全程管理。

2、就餐前组织学生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有秩序地进入餐厅。

3、进入餐厅后,学生必须要保持安静,不喧哗打闹。

4、分餐时要排队,严禁插队,做到有秩序,相互礼让。

5、就餐时须在指定位置进餐,个人用餐的位置要注意保持清洁。

6、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挑吃,要以吃饱为原则,绝不能喜欢吃就吃饱,不喜欢吃的就倒。

7、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到指定的馊水桶里,禁止倒在其他任何地方(如厕所、洗漱槽、花槽、垃圾桶、走廊、草地等)。

8、餐后要及时把餐具放到指定的漱洗槽内以便洗漱。

9、就餐结束后,由值周老师集中组织管理,不能马上做剧烈运动可以坐下来看看书等。

10、其他学生进校时间就餐生有秩序的回各自班级教室。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值周老师协同查处。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

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进入校园的车辆应按学校规定地点停放。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擅自使用。

2、锅炉工应持证上岗,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

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

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

8.学校安全管理论文 篇八

王红军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到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校园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所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校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良好学习环境的建设,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校园安全是教学活动与学生学习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正所谓安全重于泰山,教育部、国务院对校园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要求各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全面落实,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下面我结合自己实际的管理工作对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想法。

一、建立安全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管理者的素质与能力会直接影响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管理队伍,加强领导,这是安全工作稳步推进的基础与前提。因此,作为学校的领导,我们要高度重视,选取得力教师,组建一支强大的安全管理队伍。如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担任副组长,教导处、少先队与各年级组长为成员所组成的安全管理小组。一是管理小组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安全无小事,管理小组对校园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喊口号”层次,而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强烈的责任心来付诸实践。二是明确职责全面落实。一校之长要具有较强的管理意识,要明确分工,将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拧成一股绳,使大家能够各司其职,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管,不留安全管理死角,不留任何安全隐患。我校专门安排楼道值班表,确保处处有人负责,让专人来负责各年级学生的组织与疏通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正是有了这样一支有力的安全管理小组,才能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为学生打造一个安全而和谐的校园,使学生更好地学习与生活,促进学生身体与心理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法可依,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保障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那么管理工作也很难有序进行。为此我校根据上级精神与相关文件,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合理、规范有效、易于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使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①、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学校校长负责,将安全工作列入各相关人员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学校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班级管理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②、实行分级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年级主任、班主任、一线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③、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奖惩细则、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④、建立健全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学校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校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一旦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按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迅速而有效地开展应对工作,将突发安全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我们将全校师生完全纳入管理工作中来,使每个人既成为管理者,同时又是被管理者。这样更利于教师与学生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广大师生共同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责任性,从而使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为全校师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全员参与,构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必须认识到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安全、健康,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学校必须把安全管理工作纳为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实行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共同抓的办法。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分解、细化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及责任,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贯彻、落实上级的新要求。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健全安全管理内容

我们坚持以校为本的管理理念,针对本校、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教育的内容总结如下。

1.自我保护。小学生安全意识低,自我保护能力差。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学生走失、被拐卖等事件。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如何学会自救。

2.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多地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这为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教育,教育学生不从外面的摊点随意购买食物与饮料,不吃发霉变质的东西。

3.行路安全。学生的生活并不只局限于校园内与家庭中,当学生外出时,也会面临一些危险。对此,我们要向学生加强交通法规教育,要让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如靠右行驶,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进校园,每家做到一孩一接送等,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活动安全。要教育学生在参加学校或社会所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如地震、火灾演练、升旗等),尽量不要拥挤,以避免踩踏事故的发生,要互相谦让,互帮互助,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让安全扎根心底。

安全意识并不是一两次说教就可以形成的,我们要抓住每一个教学活动的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1、加强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增强防范技能。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是学校减少或杜绝安全事件发生的重要前提。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根据实际情况,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认真落实。以消防安全日、防震减灾日等各种节日或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墙报、学科渗透、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张贴各种安全教育资料、散发安全教育材料等途径,开展学校安全教育。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可利用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书》、发放《学校安全教育知识手册》等形式将安全知识传递给学生家长,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

2、切实开展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在开展好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每学期学校根据季节特点,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震、防火及自然灾害安全疏散或逃生、食物中毒自救、消防”等方面的演练。

(2)、了解信息、分析现状、排查隐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必须随时了解各地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了解事件的情况。根据已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对照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排查校园内的教学设施、师生矛盾等一切隐患,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3)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我们可以从卫生防疫站、派出所、铁路等有关单位聘请相关人员来我校进行安全专题教育。我校与当地的交管部门达成协议,每年我们都会聘请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这样的专题活动更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4)开展安全主题班会。我校举办“安全进校园”的主题班会,创设学安全、讲安全的班级氛围,让全班学生加强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在班会中,我们可以现实中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入点,让学生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5)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在全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大赛,评出安全个人奖与班级奖,在全校内形成一种学安全、讲安全的安全氛围,使学生对安全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首要任务之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恒心,来认真地完成这项系统工程。平时要以防为主,关键时监督到位,必要时挺身而出。遇到新问题时自主创新,做到人人有意识,人人负责任,从细处着手,以小见大,建立长效机制,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安全教育的使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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