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招标

2024-10-24

总工会招标(共10篇)

1.总工会招标 篇一

招标小组和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部与其它职能部门在招标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分清边界条件,优质、高效地控制各项目成本,特制订本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发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与营销咨询等的招标采购。

第三条 术语及定义:无

第四条 职责

4.1 招标小组

4.1.1负责审核通过《招标文件》。

4.1.2 负责组织开标和评标。

4.2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3成本科

4.3.1 负责招标文件起草、报批。

4.3.2 负责发放标书并组织招标答疑会。

4.3.3 负责收取、查验、保管标书。

4.3.4 负责发放《中标通知书》。

4.4工程部

4.4.1 负责工程相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编写。

4.4.2 参与工程相关招标工作,完成招标小组分配的任务。

4.5 财务部:负责收取投标保证金。

4.6技术科

4.6.1负责设计相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编写。

4.6.2参与设计相关招标工作,完成招标小组分配的任务。

第五条 工作程序

5.1 成立招标小组

招标前,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招标过程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5.2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

5.2.1成本科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启动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编

制招标文件要求:

1)材料设备招标应按《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确定的材料设备的规

格型号、技术要求进行;

2)工程招标须提供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的工程量清单。

5.2.2成本科负责(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以上资料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标书及商务标书,并形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单:

2)招标方公司简介:

3)项目概况:

4)招标的范围和内容;

5)承包方式;

6)计价方式:

7)材料、设备要求;

8)报价要求说明;

9)结算原则;

10)付款方式;

11)履约担保;

12)质量等级审核及验收规范;

13)特殊部位的检验及验收(如有);

14)工期要求;

15)投标资料要求;

16)资料密封要求;

17)评标办法;

18)招标时间安排;

19)投标注意事项;

20)投标附件。

5.2.3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成本科负责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提交招标小组相关人员会签。

5.2.4在报批过程中涉及到对《招标文件》有修改的意见时,由成本

科组织相关部门修改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招标文件》为正式发标文件。

5.3发标与答疑

5.3.1成本科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发标,并组织相关部门举行招标答

疑会:

1)财务部负责办理投标单位缴纳招标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手续。

2)发标、答疑与供方考察过程中或招标文件发出后需要变更的,成本科汇总各方意见,在答疑会后由成本科组织编制《招标答疑会记录》,经相关答疑人会签、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给相关投标单位签收,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5.3.2工程类招标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财务部收取,具体

金额由评标小组组长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1)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成本科5天内通知财务部免息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成本科通知财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接受中标承

诺主要条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5.3.3成本科收取标书时,应检查标书是否有效密封,标书送达时间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截标时间要求,并填写签收表。

5.4开标前准备

5.4.1工程、材料/设备的供方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法投标,技

术标内容及封面不得有投标单位名称和任何暗示性标识,否则做废标处理。

5.4.2成本科在开标前对投标单位报送的技术标书进行编号,并作好

记录。

5.5开标和评标

5.5.1开标:

1)开标参加人员:招标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由招标小组组长决定具体参加人员,由成本科通知。

2)开标时,招标小组应填制《开评标记录》,开评标人员签字确认,开标后,招标小组安排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负责人,有评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商务标、技术标的评审。

5.5.2评标、定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执行。

5.6商务及技术谈判

5.6.1开标后,需要进一步谈判的招标项目,招标小组确定谈判入围

单位,入围单位不得少于3家。技术标评审负责人须书面提出技术标中存在的问题和公司的要求,提交招标小组组长,招标小组组长对供方商务报价中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是否有不合理报价、是否有不平衡报价及存在的其他问题,并组织会议谈判。

5.6.2谈判过程中,由技术标评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技术、工程人员

负责落实解决技术标中的问题,需要时,招标小组通知相关部门参加谈判。

5.6.3谈判由招标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人主持;

5.6.4谈判过程中应形成《谈判记录》,参加谈判人员签字确认。

5.6.5招标小组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及谈判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后

续谈判。

5.7定标

5.7.1招标小组根据谈判结果,填写《定标审批表》并提交公司总经

理审批确定中标单位。

5.7.2公司总经理应在《定标审批表》上签署明确的意见并签名。

5.8签发中标通知书

5.8.1定标后,由成本科下发《招标工作会议纪要》。

5.8.2成本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

5.9 本招标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招标,由当地招标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招标活动,程序按照当地招标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第六条 相关文件

《工程供方及采购管理规程》

第七条 相关记录

7.1《谈判记录》

7.2《招标文件》(无固定格式)

7.3《招标文件审批表》

7.4《答疑会记录》

7.5《开评标记录》(无固定格式)

7.6《招标工作会议纪要》(无固定格式)

7.7《定标审批表》

7.8《中标通知书》(无固定格式)

特别提示:业务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调研、报告、谈判、会议、评审、议决、检查等环节均应以记录表单证方式留痕并归档。

2.BOT项目的招标与招标文件编制 篇二

BOT项目的招标与招标文件编制

1.招标文件的出售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单位将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传真确认参与投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作用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就应着手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是BOT项目招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建议书的依据。招标文件应详细提供有关项目的情况、建议书的具体内容、建议书的递交程序和建议书的评标原则等内容。投标人将以此为依据准备其建议书。其次,招标文件是签订特许权协议的基础。特许权协议草案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建议书中可对所附的特许权协议草案作出修改,投标人与政府将对修改过的草案进行谈判,最终达成特许权协议。如果特许权协议草案完成得好,将为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3.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编制招标文件应该做到系统、完整、准确,使投标人容易理解政府对建议书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外经济合同法、外汇管理条例、担保法等。如果招标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则可能导致招标无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应该遵守国际惯例。BOT项目的发起人一般来自境外,而且项目涉及方面很广,可能涉及很多国家的政府、公司、银行,只有按国际惯例,招标工作才能被各方接受。

合理分配项目的风险与收益。BOT项目的融资是无追索的,尽管如此,政府方面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并根据项目情况参与利益分配。如果政府把全部风险都推给发起人和银行,则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招标文件内容应准确、客观,保证投标人准备建议书时能有可靠的基础,减少未来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招标文件各部分之间应协调一致,力求统一,避免各部分之间的相互矛盾。4.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项目介绍

在资格预审阶段,政府已向申请人提供了项目的部分资料。在招标阶段,应深化这些资料的内容,并增加部分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要的资料。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在项目介绍中应明确投标人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期所应达到的环境标准。

投标人提交的建议书中一般应包括初步设计。因此,应在项目介绍中提出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项目的技术规范。

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也可把政府对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作为招标文件的独立部分。投标人递交的建议书的内容要求

a.实施概要。主要填写招标文件的各种表格。

b.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指财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项目的资本结构,各股东的投资和融资资金来源及还贷计划等。

c.技术方案。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建议书的深度要求,可以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也可以作为一

附件十

个技术方案。

d.特许权协议。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许权协议进行修改。

e.投标保证金。投人必须在开标之时随其建议书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融一般规定不低于投标价格的2%,其形式可以是银行保函、信用证、保付支票等。

另外,应要求投标人在其建议书中详细地说明所有关键方面。如:项目的类型及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性能或水平;目标竣工日期;项目产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履约标准(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资产寿命等);投资回报和所建议的融资结构(资本与债务);价格调整公式、外汇安排、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维修计划;风险分析,等等。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项目概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现场考察;标前会;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语言;投标有效期;投标担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和印记;投标截止日期;迟到的建议书;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开标等。附表及附件

主要包括各种财务表格及说明文件。5.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作为对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的响应,通常一些感兴趣的投标人或发起人会彼此利用各自的专业化优势组成一个联营体参与投标,共同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联营体各成员之间应签署联营体协议,明确彼此之间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和义务,有时还应包括在联营体协议中涉及的保密条款,或另签保密协议。

联营体将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首先自己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便确定项目是否可行。如果确定项目可行,则联营体将争取潜在的贷款人、股本投资人及承包人和供应商对项目的兴趣并作出意向性的贷款承诺或提出合同价格,以便在这基础上编制投标建议书(投标文件)。BOT是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列入一项可信的融资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另外,除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可在投标文件中增加一些招标文件中没有包括的许多细节,在某些情况下,应当允许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提出修订或提出替代性方案,以便更好地实现项目的总目标。例如,对于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原来介绍项目的某些特性,联营体投标人在自己进行可行性研究后依据其经验和知识可对这些特性提出更可取的替代性方案。

6.投标文件(投标人建议书)的评审

评标机构一般分为两级,即评标专家工作组和评标委员会(即领导小组)。评标专家工作组主要由商务、技术、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评标的具体工作并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审定评标报告,并通过推荐的中标人,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只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中标的投标人之后方可进行与投标人的谈判。

在招标文件中应列出评标标准,但一般只做原则性说明。在评标过程中,为了评出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人,评标专家工作组应将评标标准细化,并对投标人在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等方面提出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联营体合作各方资信程度;

资格预审后最后形成的投标人可能有所变化,投标人本身的情况,经过一段时间后也可能发生变化,需要对投标人的资格重新审查;

提出BOT项目的实施建议,要求的特许权期限,收费标准,建设期限等各项指标是否先进、可

附件十

行,并能提供质量较高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文件; 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合理;

融资结构可靠,股本金、债务资金比例适宜,融资方案的落实; 收费方案可行,外汇事宜安排合理; 是否落实维护措施,资金安排是否得当;

风险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有合理的避险与保险措施; 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要求是否合理,等等。

总之,政府应优先选择那些具备BOT项目开发经验,有实力,且提出的特许权期限短、建设期快和收费合理的投标人。对上述各项进行加权打分,得分高的前几家投标人将作为最有竞争力的投标人,按得分顺序从最高开始与政府进行合同谈判。

3.总工会招标 篇三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1、建设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

2、具备招标或比选条件;

3、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招标方案备案申请书及申报表;

2、项目已经获得批复(核准)的有关批复文件(具有特殊情况拟提前招标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3、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应当说明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提交有关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情况、能够证明具备招标经验的有关材料;

6、项目单位拟邀请招标的,应当提交其公司章程或股权结构有关证明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性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以及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还应当说明拟邀请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要关证明材料。

1、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单位尚需当面了解招投标备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到市发改局咨询,以便指导业主开展招投标有关活动;

3、市发改局初审后出具是否备案的文件或提出补正,需转报上级的初审后转报上级,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转报;

4、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取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审批程序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0838)8107002咨询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0838)8107000市发改局(0838)8202074

4.招标人办理招标时的注意事项 篇四

1、招标人自行编制《资格予审文件》,在此文件中应详细写明资格予审条件、资格予审办法以及如何确定潜在投标人(可采用评分法、评议法或其他办法)。如果资格予审合格单位超过7家时,如何确定7家及以上的潜在投标人的办法,也应在《资格予审文件》写明。所有文件格式请统一使用16k纸打印(下同)。

2、招标文件范本只提供了投标须知和投标文件(格式)两部分,其他部分(目录已提供)内容由招标人自行准备。作为推荐文本,招标人可以修改、补充或重新编制。采用推荐文本的在招标文件填写、修改以及增加处应采用下划线形式标明,以便招标办的备案监督。招标人非使用条款,应在编制时删除。注意:提供备案的招标文件(除图纸外)内容应当齐全。

3、招标文件在发放时,应在封面注明发放时间,并于此时间同时向招标办备案,发放招标文件应注意分别发放给各潜在投标人,以免透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和数量。另踏勘现场招标人也应分别组织。

4、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全部完成,否则要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期。

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即开标日)止不得少于20日。具体开标日期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应主动向招标办咨询(电话即可),以便确定在交易中心的开标室。

6、不管何种评标办法,均应抽取专家评委(经济类和技术类等)。抽取时间在开标前一天,招标人派人到招标办经办人处办理。

7、开标会应在交易中心内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委不得参加。整个评标过程应在应该保密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招标办。

8、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书面报告所有资料(已备案的除外)按目录(已提供)如实填写后提交招标办。招标办将在5日内审核完毕,其中最后两天作为中标公示日,交易中心将自动安排公示。招标人在此5日内未接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通知,即可到招标办办理中标通知书并交纳规费。办理时间即作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

9、中标通知书采用防伪纸张,由招标办统一印制,招标人不必自行制作,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由招标人盖章生效后向中标人发出,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报送招标办的由招标人在合同备案时一并提交。

5.总工会招标 篇五

第ⅱ部分招标程序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招标组织机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l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招标文件的审批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对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对于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投标文件的澄清

初评

祥评

技术评标

商务评标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定标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顺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合同生效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6.总工会招标 篇六

此外如业主要求使用风险限定性较强的合同,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等。

须明确问题之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的分摊 应按明确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须明确问题之三: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如何调整合同价款

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1)可调价材料类别名称,例如: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可调价材料种类的确定应以其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者为原则;确定原则可明确如下:以及其价值占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5%以上者。计算公式如下:占比(%)=某材料单位专业工程总数量(包括变更调整数量)×中标单价/中标的单位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变更调整部分)×100%。(2)业主及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上涨或下跌的风险幅度,可为5%;(3)、调整材料价差时基准期材料价格及施工期材料价格的取定,是以指导价为准还是以实际投标价或采购价为准;(4)、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为基础,涨、跌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计算公式可如下:

①上涨超出5%时,差价(正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1.05)×(1-该材料单价让利幅度);

②下跌超出5%时,差价(负值)=(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月份价格×0.95)×(1-该材料单价让利幅度)。

其中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加权平均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价格)/该材料总用量。当每月实际使用量无法确定时,可以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分析出的数量计算;当某要素单价让利幅度无法确定时,可以采用中标让利幅度。

(5)明确预定因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超出合同约定工程的时段遇价格波动造成的差价损失由责任方承担。(6)材料差价应根据费用定额计价规则计取相关费用和税金,并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须明确问题之九: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价款的调整原则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由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是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但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对于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口径尤其是第3点内容应予以进一步明确,包括其计价依据、工料机价格(按投标当月的信息价,还是施工当月的信息价以及施工方的投标价,还是相对应的指导价格?)、是否计取相关规费、是否计取相关措施费以及让利幅度等,这样才能在工程结算时有完整的计价依据而减少造价纠纷争议产生的可能性。

须明确问题之十:措施项目费用结算原则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措施项目费用应作相应调

整。

针对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住宅分户验收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合同应明确约定该部分费用作为包干费用结算还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如为前者,则工程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为后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费率以投标报价时的费率为准,其计算基础以审定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或以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准。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合同中应约定其费率应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率为准进行计算,其计算基础以审定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或以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

程费为准

针对工程按质论价,其费用是是指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完成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或评定为优质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用。当前工程定额是以合格工程为基础测定的。若业主要求的工程质量为合格以上,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优质等级及相应工程按质论价费用的计取方法,也可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年)中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费用。

针对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降水等等可以准确计算工程量并计算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投标方应提供相关措施费用组成明细,作为合同附件,使之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施工合同中还应明确这部分措施项目费用的结算原则,即分部分项工程量出现调整时,也应调整相对应的措施项目工程量,应依据措施项目的合同价格确定措施项目费用的价款调整。或在合同中明确其折算成费率调整价款的计算公式,如模板可参照如下公式;

模板结算价=∑(各类砼实际方量)*

针对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合同应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或是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须明确问题十一:材料暂估价的结算方式 加QQ1321118740,空间更多建筑精品日志 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材料暂估价单价的组成,其暂估材料单价组成除材料采购原

价应包括场外运输及采购保管费。

应明确材料暂估价的结算方式。其中包括材料暂定价格的供应方式,为乙供还是甲供。包括材料暂估价相应价格的最终确定方式,如要求“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 综合单价中调整”。相应最终价格的组成内容应与材料暂估单价相一致。应明确暂估价调差时价差计算公式,应为“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暂定价格”,还应明确如投标方未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暂定价格报价时,仍应按此公式调整其

价差。

应明确调整价差导致综合单价增加或减少,改变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时是否调整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即价差部分应计取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应明确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改变供应方式为甲供材料之后如何调整价款,即扣除暂定材料价格的同时,相应已经计取的措施费用、规费、税金等却不应扣除。

须明确问题十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应首先明确招标人拟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以分部分项工程或暂估价的形式列入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或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另行

签订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应在其它项目清单项目中发布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时,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同时明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组成内容及明细。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投标报价必须按其它项目清单项目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报价,如未按此报价,工程结算调整价款也应以此为准。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在总承包合同明确中约定专业工程的招标办法、分包方式及计价办法

等。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由总承包人应经发包人确认后,与专业工程分包商签订专业工程暂估价分包合同,并在专业分包合同中明确专业工程分包价款金额,以此作为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同时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中还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价格的组成内容,并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组成一致,以此作为总包合同结算价款计取规费和税金的基础。调整公式应为:分包合同价款金额-其它项目清单项目中的专业工程暂估

价金额。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若在施工过程中改变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承包方式,由招标人直接另行发包时,相应的价款调整的原则,如规费、税金等已经按有关规定缴纳时,则应仅按其它项目清单项目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扣除,规费税金则不应扣除,此外应另行收取总承包

服务费。

须明确问题十三:分部分项工程中暂定综合单价的结算方式

应明确暂定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的结算方式,以及该部分费用的最终确定方式,应为“(双方认定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还应明确如投标方未按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综合单价报价时,仍应按此公式调整其价差。应明确调整价差导致综合单价增加或减少,改变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时是否调整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即价差部分应计取相应的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应明确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暂定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单独发包之后如何调整价款,即扣除暂定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同时,相应已经计取的措施费用、规费、税

金等却不应扣除。

须明确问题十四:总承包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总包配合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配合工作要求,并在合同中确定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以及计算基数(应为最终确定的不含设备费的专业发包工程造价),须明确问题十五:规费及税金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之基准日为准,之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不作调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的,调整规费和税金的费率,此外招标文件与合同还应明确工程结算时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基数。

须明确问题十六: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应提供甲供材料表,明确甲供材料名称、规格、价格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甲供材料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及工程总造价中,并计取相应的措

施项目费及相关规费、税金等。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甲供材的退还方式,即应按应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单价在税后退还。施工合同中应明确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应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中的甲供材料消耗量确定退还甲供材料的数量。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退还甲供材料的单价,即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甲供材的单价予以退还。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发包方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由承包方保管的,承包方退价时应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价格除以1.01退还给发包方

(1%作为承包方的现场保管费)。

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甲供材料若有超支或结余的处理方法。

须明确问题十七:工程用水电费的结算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用水电费的挂表方式、费用缴纳方式、水电费用扣还单

价及数量等。

须明确问题十八:相关价款下浮方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相关价款下浮费率,以及暂估价、甲供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费用、规费、税金等不应参与下浮。

须明确问题十九:“三通一平”之计价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注明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如未完成场地平整,需要施工企业完成,则应在合同价款中有所体现,如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则不应在分部分

项工程中列出清单项目及计价。

须明确问题二十:确定工程类别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该工程的工程类别,以免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偏差。如有争议部分的特殊工程,可由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其工程类别。

须明确问题二十一:明确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应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中标通知书(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6)合同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须明确问题二十二:明确企业检验试验费的支付和计取方法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即工程建设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内容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一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其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施工单位按定额向建设单位收取试样制作、封样、送达等必要的费用即计取相应的企业

检验试验费。

须明确问题二十三:明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明确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解(1)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2)当采取第(1)种方式不能解决时,双方约定向仲裁

7.总工会招标 篇七

1.工程中各方名称应统一以免造成权力义务主体混淆。建议将“甲方”、“买方”、“发包方”、“发包人”、“发展商”、“地产公司”“、建设单位”等对我司的称谓统一为“发包单位”;将“乙方”、“总包”、““总包方”、“承建方”、“承包人”等统称为“总承包单位”;将“丙方”、“分包方”、“分包人”、“专业分包”等统称为“分包单位”;建议将“供应商”、“供货方”、“卖方”等统称为“供货单位”;其它相关单位名称建议也应规范。

2.《建筑法》、《合同法》等工程相关法律在原则上是不支持甲指分包及三方合同的,但在一定条件下是不违法的(不涉嫌肢解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意,通过招标)。《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甲指分包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是三方合同或甲方与分包直接签订合同,总包都有对分包进行管理的义务并对分项工程质量负责。

3.总包、专业分包、劳务、设备等原则上是需在工程专业交易发包中心进行备案,且备案费应根据京(价)收字2001-402号文执行。在发包单位对外的文件中应提出“若需备案则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全部手续及费用”。

4.根据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农民工保险应在询价清单中单独列项并支持以工程为单位一次性缴纳并向发包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分包单位在签订合同中可不再考虑此部分,以免重复购买保险。

5.新的营业税征收办法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

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甲供材的价款,即若签订三方合同或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营业税应由分包方直接缴纳,总承包方不应再承担此部分。劳务部分只征收营业税即提供劳务发票;对于自产设备并具有安装资质的分包并将劳务价款单独提出的应只征收营业税;对于工程购买的货物材料则供货单位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果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则该企业应认为是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此时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一并征收增值税。如果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而年货物销售额不到50%的,则设备和安装劳务价款一并征收营业税。

6.保修期/质保期应参照DB11/614-2009内相关规定,但除了国家有强制性的下

线外应以协商时间为准,质保期付款应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对于时间较长的如土建质保期与建筑寿命标准相同,质保金可在协商时间支付。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请参照2002-1980号文件。

8.企业资质不同可接受的工程大小有别,签订合约前应进行审查。

9.具有垫资行为的合同并不违法,但不支持。

10.一次性包死价格现行法律不支持审计,条文中最好不要写明,应写为据实结算。

11.需要提供保函的应允许银行或担保公司提供,并应只由分包单位提供。

8.总工会招标 篇八

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点认识

摘要:论文以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实际情况的视角,对我国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旌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版)>展开研究,系统地归纳了新版较老版的改进之处,提炼总结了新版的主要创新点,另外还深入分析了两文施行中的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对广大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从业人员进一步认识新版范本有着积极地意义.作 者:曾智鸿 作者单位: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总公司,贵州,贵阳,550001期 刊:中国科技博览 Journal: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年,卷(期):,(23)分类号:X734关键词:公路 资格预审 施工招标 标准文件

9.食堂招标书 篇九

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有意向承包公司食堂的经营管理业务,本着服务公司、服务员工的宗旨,尽量做到员工满意、公司放心。并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与品质

为了保证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及公司的食堂管理制度,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正规的采购渠道,使员工吃上放心油、放心菜、放心米,严把食品质量关。强化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人人持证上岗,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保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为了提高食堂的伙食品质,特聘请专业厨师担任掌勺师傅,尽力做到员工满意。

二、服务态度

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自身服务素质,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整洁,规范文明礼貌用语,力争做到菜香饭热,食品足量,平等待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予就餐员工发生争执,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对就餐职工反映的任何问题,努力做到妥善处理。

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

服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除包厢外来客户外,所有上班员工一律禁止饮酒,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就餐时间及空调运行时间。

爱护食堂公共财物,注意水、电、汽的合理使用,不浪费公司的能源,执行现行的快餐费用,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给员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认真配合公司做好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望公司领导给予考虑!

申请人:

2011年

10.总工会招标 篇十

一、初步设计招标模式下的变更索赔及概算清理

为了加快铁路路网建设、缩短建设周期及尽早实现和发挥投资效益,铁路建设项目曾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招投标,目前这些项目陆续建成通车,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这些建设项目的概算清理工作。概算清理是针对采用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招 投标特别增加的一项投资管理措施,他涉及到施工图投资检算、变更设计、征地拆迁及价差调整、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预备费与降造费清理、建设期贷款利息清理、概算清理投资增减原因分析等几个方面,政策性强,工作量大。

(一)概算清理原则

清理概算的主要原则即合法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以及严格控制原则。其概算基础为批复初步设计,其清理概算依据则是针对施工项目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规定,其概算凭证则是建设单位的最终量价。通过分类分项的编制,铁路建设各方才能对其清理结果予以接受,才能对投资进行控制,才能对工程质量予以保障。

(二)检算施工图投资

由于在设计深度上存在差异,因此在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上,工程量的细度以及深度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并且两个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所用定额也存在差异,从而对工程造价造成了影响。所以,施工图的投资检算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设计单位对其编制应当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以及批复原则进行,不能 对设计规模进行擅自增减,也不能对设计标准进行改变,更不能对工程量予以变更。建设单位要仔细分析、审查、明确界定施工图投资检算以及变更设计,准确、严格的区分变更设计同量差之间的关系,不能将变更设计中的工程数量看做量差。“量差”是初步设计(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工程数量之差,“变更设计”是施工图交付之后,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实际发生数量与施工图数量之差,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施工图量差与变更设计应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投资检算是施工图检算中对材料价差以及新增工程进行计算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概算清理的结果。

(三)设计的变更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的相关规定,对设计进行变更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先批准原则,先设计原则。对变更项目要先得到批准后予以变更,先进行设计,后进行施工。I类设计的变更主要指:对建设规模、重大方案以及建设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予以变更;对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意见予以修改的;对设计运输能力、质量以及安全予以变更的;对重点工程设计的原则予以变更的;设计变更中投资增减一次性超过300万元的,按“146号文”规定程序报批。上述设计的变更应当按照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在概算清理时进行批复计列,注明批号进行分类汇总,对投资来源进行标注。II类设计变更,则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工程属于风险包干类工程,不会增加概算,但建设单位应当对费用总额进行汇 总,并在文件中予以说明,以供参考。上述设计变更的概算编制应采用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编制,并将结果汇编计入概算清理文件,上报批复。而对于施工合同以及图纸均没有发生改变的,投资受到施工方法以及实际情况影响而增加的,则对其增加原因、理由进行充分说明,依据风险共担原则对多出的费用进行承担。施工方不应当承担的风险,应当在设计方同建设方沟通后进行上报。II类设计变更相关手续必须完备。

(四)征地拆迁的补偿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若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水平低于各地区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时,需要上报铁道部对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调整,并按照相关设计变更程序进行批复调整,最终的拆迁征地应当按照批复后的标准予以执行。根据铁路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相关验收规定以及《关于明确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计电[2009]100号)中的明确要求,征地拆迁需要由监理单位、设计、被征地人或被拆迁人、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五方共同确定的计算原则以及征地拆迁数量对费用进行计算,并由建设单位进行验工计价。在进行概算清理时需要对五方签订的相关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次对拆迁征地中应用到的验工计价材料是否同铁道部的批复范围、标准相一致,从而避免超标准、范围补偿或者重复补偿现象。建设单位进行牵头对拆迁征地文件进行组卷,经过审价方审核后,纳入清理概算文件,报上级进行批复。天然气管道、地方给排水管路以及热力管 网和三电的迁改都需要监理、设计、施工和建设方同产权单位予以确认,提供管线改移协议以及相关发票、收据、付款凭证以及迁改会议纪要,并对上述资料进行签字盖章、汇编成册。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改路改沟改渠,根据其与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勘察现场形成的会议纪要,按实际发生编报费用,经过审价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组卷后进入清理概算文件,报铁道部批复。

(五)新增工程

铁路工程概算清理过程中,需要清理新增工程,主要指地方要求新增、环水保要求新增、建设单位要求新增、接收单位要求增加、联调联试增加等工程项目、新增“三改(改路、改沟、改渠)”工程(纳入一章)、地方政府提议并出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由地方出资修建的项目在概算清理时要一并清理,这是因为清理概算的主体是整个项目,不考虑投资方。地方政府的投资和项目业主投资一样都是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都归属铁路部门(特别声明的除外)。清理概算批复后,编制竣工决算《大中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时统一结转为铁路的固定资产。

(六)政策性调整

在清理概算过程中政策性调整是重点,主要由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施工中由于设备和材料价格变动进行价差的有效调整。该项调整的基础为批复核准的施工图检算,并严格以铁道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标准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甲供料价差

甲供料是指建设单位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等原因造成实际采用的材料种类和规格与设计不同,导致设计和实际采购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有较大出入。因此,在清理此项费用时,是计算材料费用差,即“甲供料价差=建设单位采购甲供料价值总额-(初设招标甲供料总额+I类变更甲供料总额)”。甲供料调差时应注意运杂费问题,主材价格一般不含运杂费,清理此项费用时应认真核查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合理计算运杂费。长钢轨从焊轨基地至铺架基地费用差按照[2012]2号文计算列入甲供料价差。

2、自购料调差

自购料价差是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概算编制期材料价格之差计算材料价差。主要材料按照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附件规定的目录表。信息价没载明的如道碴价格,按照建设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调查及施工单位的采购合同合理确定价格。该线施工合同为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包含风险包干费,因此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清理由建设单位承担。具体计算方法:自购料价差=(价差合计-编制期合价×5%)×(1+税率),即全部自购料先进行调差 计算,不管其是否在±5%范围内,一次性扣减编制期合价的5%作为风险包干费承担金额,最后再计税。

3、火车运价差

火车运价差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国家对火车运价发文调整后应计算的运费差。工程列车运价差是铺架基地至工地的运费差。

4、甲供设备价差

同甲供料差一样,设备价差是由于初设批复的设备数量、规格等同实际的采购情况差异较大,设计单位需要对全线的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设备的价值以及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重新统计,建设单位核查实际招标采购的设备,按以下方法计算:甲供设备价差=建设单位实际采购设备费-(批复概算设备费+I类变更设备费),设备费均包含运至工地的运杂费和税金。

5、铺架定额差价

铺架定额差价按照铁总建设[2013]109号文分析计算,概算清理列入十一章其他费项下。

(七)其他费

其他费清理,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发生的费用,依据合同及付款凭证进行统计汇总组卷上报审批。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该项目清理概算总额重新计算,实际发生总费用超出重新计算值部分纳入预备费项下处理。安全生产费按照“245”号文进行调整。概算清理是确定项目总投资的重要工作,是分析和检查设计概算执行情况,考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依据,必须依法合规、实事求是、严格控制,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概算清理工作才能顺利完成,才能被参建各方所接受。

设计单位在清理概算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建设单位共同收集各项变化因素资料,必要时要将问题及时向铁总鉴定中心汇报,得到铁总的理解和认可。

建设单位在初设完成前要深入考察现场,尽量避免设计漏项;要加大对设计的监督力度,减少设计方面的差、错、漏、碰。由于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必然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变更设计,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并造成工程投资难以控制,加大建设成本。

二、施工图招标模式下的变更索赔工作

(一)施工图招标模式基本情况介绍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顺利实施,自2010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铁路建设项目一律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施工招标。

1、关于招标投标(1).施工图招标条件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图招标是指在审核后施工图以及核备(或批准)后施工图预算基础上进行的施工招标(简称施工图招标);任何单位不得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招标,也不得在未经核备(或未批准)施工图预算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招标。

(2).施工图招标方式

线路、枢纽工程按站前、站后分别招标,客站工程单独招标,控制工程、特殊工程经部批准可单独招标。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向投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内审核合格的全部施工图图纸,并以核备(或批准)施工图预算作为计算评标基价的依据。

(3).其他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三电”管线迁改等工程(含征地拆迁协助工作)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迁改单位应尽快完成“三电”管线迁改并协助建设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施工图审核在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施工图审核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下尽可能与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

2、关于勘察设计及审核

实施施工图招标后,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各阶段工作必须达到铁道部相关规定和规范规定深度(含大临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完成时间。站前 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一般应在2-6个月内完成,站后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一般应在2-9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单位应将完成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及时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审核。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需要修改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20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下达10天内,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供用地红线图,提供“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

(3).实施施工图招标后,将目前施工图阶段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改为编制施工图预算。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原则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和工点分解、并编制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细化,严格控制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之内。施工图预算需跨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单元和跨专业调整费用的,须经鉴定中心批准。施工图审核中优化设计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管中心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若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或调整初步设计批复的技术标准、规模、重大方案、总工期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重新进行复核,认真分析投资增加原因,须按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批准后,方可组织招标。4.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可与施工图设计平行作业,审核时间不超过15天。建设单位对 负责审核的施工图应编制施工图审核报告,报工管中心(站房报鉴定中心)审查。

3、关于开工准备

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铁道部规定全面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立即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立交桥设置、“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和迁改方式,依据意向协议签订并落实实施协议。

(2).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并落实迁改协议后,要及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三电”管线迁改等工作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或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3).要充分利用初步设计批复到施工图招标这一时段,加快办理征地手续(先行用地及建设用地组卷报批),为开工建设和依法合规用地创造条件。

4、关于承包合同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招标后,仍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并使用《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同时对《文本》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4.2第(1)款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8第(1)款改为“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承包单位原因导致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2).综合评标法

(一)、(二)的2.2.2中注③改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总承包风险费总额,总承包风险费不超过已公布的本标段施工图预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价款)的1.5%;投标人所报总承包风险费用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承包风险费,超过的不得参加报价评审及评标价A的计算。”

(二)施工图招标模式下变更索赔工作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越来越规范,在实施施工图招标后,不仅对投标报价有重大影响,而且对变更索赔有更为重大的影响。针对变更索赔面临的新形势,只有吃透政策,掌握政策变化的本质,明晰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才能找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对策略。

1、加强设计跟踪

铁路工程的变更索赔工作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点,从工程项目跟踪、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图纸、施工、竣工等各阶段的工作都直接关系到最终的变更索赔工作效果。在实施施工图招标模式后,设计跟踪工作比初步设计招标模式时更为重要。首先要认真做好前期策划,对有意向投标的项目,就要派专人跟踪。要提早介入项目设计工作,要及时与设计院沟通,并安排工程、预算专业人员与设计院各专业对接,要及时与设计院的专业工程师沟通,以了解本工程项目重难点、施工量差、效益点等情况,为优化设计、变更索赔、出好施工图创造条件。

2、施工图预算分析

初步设计招标模式时,设计出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是变更索赔的工作重点,也是变更索赔成败的关键。实施施工图招标后,将原来在施工图阶段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改为招标前编制施工图预算,对变更索赔工作来说,这是变化最大的环节。这就要求我们把工程量进蓝图等工作提前到招标前来做。首先要集合工程和经管专家资源,认真分析研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通过初步的现场踏勘,或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对比分析施工图的项目和数量是否考虑充足,尽量不出现漏项、数量不足或方案不适用等情况,测算施工图预算各专业子项的指标是否合理,费用是否充足,过渡工程数量及单价是否考虑充分等情况。通过与设计沟通, 力争所有工程数量足额进入施工蓝图,施工图预算费用充足,另外要为施工期间Ⅰ类变更和新增工程创造条件,争取多增加合同外项目。

3、投标报价策略

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源于投标报价阶段。实施施工图招标模式后,投标报价成了决定项目盈亏的重要因素。投标时所用的图已经是正式的施工蓝图,在中标后将直接用于施工,投标时要切实采取措施,通过合理手段提高中标报价,避免先天不足。项目投标期间,在评标办法允许范围内,认真做好报价策划和不平衡报价工作。对主要、关键性及重点盈亏 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数量要力争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工程量及报价出现大的失误。对工程量清单中不进入总价的单价要相对报高价;对工程造价影响大或后期可能增加工程数量的细目单价少降价或不降价;对后期可能减少或不发生工程数量的单价要低报价;对有利于提前回收资金的项目要相对提高报价;对意向分包工程项目要采取低报价。要核实准确图上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例如:信号工程微机监测设备是2000版的还是2006版的,室外箱盒是否是防盗型SMC的,继电器的种类是不是已被淘汰的,道岔的组数和转辙机的型号数量是否匹配,有没有配防尘罩,电缆的型号数量等内容。在图纸标注实量核实准确的前提下,要放大模糊量。因现场施工存在不可预见风险,比如会增加防护或有丢失,隐蔽的量要留足。要考虑充足控制网测量费用和联调联试等费用。

4、合同谈判与分析

铁路施工合同采用的是铁道部的合同范本,我们以往在合同谈判中总是处于被动,很难改变合同条款。但是中国是法律法规大于合同的国家,只要找到合理的依据,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业主签订对我方变更索赔有利的条款。对于不同的合同承包模式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单价承包合同,要想办法增加合同总额,力争在施工图中效益好的项目工程数量,减少或取消亏损或无效益的合同项目,增加新增项目,从重新组价的过程寻找创效空间。总价承包 合同则要在建设单位能够给予计价的前提下增加合同总额,起码不能减少原中标合同额。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尤其对关键性条款、不合理条款需要讨论分析,如有疑义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争取对不合理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留下以后补充修订的“口子”;对不合理、不公平的关键性条款,在不影响项目中标签约的前提下,无论是否能够修改都要向建设单位进行强烈呼吁,努力争取有所改善,即使不能修改也最好能够争取签署谈判会议纪要,在纪要中详细记录有关意见,为将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寻找合适时机继续与建设单位谈判及进行变更索赔工作。合同承诺只要能满足合同条件要求即可,不要过多或超要求承诺,防止给自己上“套”。合同分析是变更索赔的基础。变更索赔的关键是找到合同的开口点,合同的开口方向有两个: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合同本身。合同分析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做好工程量分析工作,要掌握正确的分析方法,通过研究招投标文件,界定工程量的增加是合同内包干还是合同外新增。只有正确地界定合同“范围”,才能为变更索赔提供正确的思路。铁路施工合同以后可能会随时施工图招标模式的变化和新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所调整。项目组建上场后,要分析研究施工合同,重点研究合同中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条款规定:(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以及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设计;(2)保险范围之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通用条款关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约定办理;(3)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按铁道部相关规定调整;(4)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可进行调整。(5)工程量清单中暂定金额项目,按建设单位确认的审价后工程结算进行调整。其中降造按承包人中标降造率+5.1%执行,承包人中标降造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总额)/最高投标限价。二是关于总承包风险费包含内容的条款规定:(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及合同价款调整第(4)条以外的材料、设备价差;(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5)工程保险费;(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费用的增加;(7)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用。

以上内容就是寻找变更索赔突破口的重要依据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寻找Ⅰ类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材料设备调差、政策性调整等变更索赔项目。项目要在充分调查施工现场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变更索赔策划,制定方向、目标,落实责任人;对重难点工程项目要进行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比选,认真做好项目优化设计工作,通过增、减数量和优化方案等工作,实现增盈减亏的目的。

对于总价承包合同,更要做好量价平衡工作, 要及时清理工程数量,力争单价提高、数量减少,特别是要减少潜亏项目工程数量。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图数量与清单数量要尽量一致,分部分项工程调整完毕后的遗留问题要根据合同,并与建设、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后考虑在本合同段内进行平衡。在平衡量差的同时,还要为施工期间的变更索赔创造有利条件。只要是单价低、影响工期、工艺复杂等有“硬伤”的项目一定要进行优化,降低风险。

5、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是铁路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的关键点。由于铁路工程项目概预算定额水平低,人工费和风险包干费严重不足等因素,变更设计的成果往往决定着项目最终的盈亏。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分为Ⅰ类和Ⅱ类。铁道部2012年最新印发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相对2005年印发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较大变化。新办法规定的变更设计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符合Ⅰ类变更设计的条件是:(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建设规模是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主要技术标 准是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是指批复的线路、站位、重点桥渡、站房建筑方案、重要环水保措施等。(2)变更初步设计批复主要专业设计原则的。(3)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的。(4)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的。(5)国家、铁道部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的。新办法与旧办法相比,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做了详细规定,取消了要求Ⅰ类变更投资增减在300万元(含)以上的规定,以后申报Ⅰ类变更不用再为了凑到300万元金额而去想办法。以前的铁路项目当出现总工期延长和投资超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情况是很难索赔成功的,新办法规定了可以调整初步设计批准总工期和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以及国家铁道部相关规范规定重大调整。以后的项目如果出现总工期延长和投资超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情况,就有了政策依据,可以通过申报Ⅰ类变更的方式进行索赔。Ⅱ类变更设计是指除Ⅰ类变更设计外的其他变更设计。我们以往处理Ⅱ类变更设计的原则都是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分为合同内包干的Ⅱ类变更设计和合同外的新增工程来分别处理。新办法规定:在建项目已签合同中非责任事故、问题的Ⅱ类 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以内的,纳入风险包干费;增减工程费用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在基本预备费中列支并相应调整施工合同额;在初步设计基础上招标的,施工图量差按已签施工合同约定执行。非责任原因的变更设计,属于不可抗力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属于风险包干范围的,按风险包干相关规定处理;其他变更设计增减工程费用,除相关规定外,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事宜在合同中明确。这项规定在今后处理Ⅱ类变更设计时需要特别注意,增减工程费用300万元的金额限制也是寻求变更索赔新的突破口。

6、价差调整

铁路工程项目的价差调整由于涉及金额较大,是对合同价款调整影响比较大的一项内容,也是变更索赔的关键点。价差调整分为材料调差和设备调差,其中材料调差分两大类:甲供料和非甲供料。甲供料的调整方法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原批复的费用进行对比,计算的价差再乘上税金。非甲供料的调整方法是按照铁道部的铁建设[2008]182号文和铁建设[2009]46号文的规定进行调整。材料和设备的种类只有符合46号文的规定才能调,不是46号文目录里的物资设备就不能调。目前大部分项目的甲控材料调差原则是根据当季验工计价完成建安投资的比例进行调差,有的项目会更细,按各专业完成建安投资比例进行调差。另外一种调差原则是根据 当季验工计价细目对应的材料消耗数量进行调差。项目可以通过测算争取按有利的方式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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