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2024-06-17

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精选12篇)

1.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一

旗检察院检察长201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度,在旗旗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旗政府、旗政协的支持下,始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围绕全旗的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使旗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在,我就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抓好检察业务工作,为实现社会和谐和我旗平安稳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院、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工作重点和旗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我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209件339人,同比分别上升28.2%和32.4%;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87件293人,同比分别上升28.9%和28.5%;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件397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6.1%;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4件30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3%,人数同比下降6.4%,进一步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检察环节坚持快捕快诉,确保打击犯罪的力度,注重办案质量,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

第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发展。

我院始终将自侦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龙头,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保持规模、突出重点、强化质量、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彰显效果”的工作方针,整合侦查资源,改进侦查方式,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健全与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挖掘案源管道,增强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同时,加强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坚持有案必办,全面落实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侦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坚持以市院办案为示范,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努力提高抗干扰的能力,在优化执法环境上下功夫。在工作中立足早抓抓早,做到常抓不懈,稳定并提升办案规模。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增强程序意识,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全面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了提高办案质量。一至十一月共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初查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4件5人,立案侦查2件2人。

我们还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初步形成了全旗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年初召开了由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规格较高的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与全旗100多个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化管理责任书。积极推行每查办一个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召开一次法制座谈会、进行一次案件回访的“四个一”活动,切实加强个案预防工作。同时深入全旗8个苏木镇开展调研,对部分乡镇预防制度不健全,预防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并撰写了预防农村牧区职务犯罪调研报告,不断加强农村牧区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首先加强了立案监督,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破案情况,依法监督纠正该立案不立案、有案不究现象,依法监督立案1件1人。其次加强了侦查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2件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13人。第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截至11月底,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市院采纳11件,法院改判2件,指令再审2件。在工作中,我们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法院公正的裁判,实行息诉制度,以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积极探索在全旗各苏木镇司法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建立“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

2.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二

自1990年年底以来, 中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 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 其中有关年报准则的披露 (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中国证监会继首次颁布后先后进行了8次修订。尽管如此, 会计信息披露建设仍显得滞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 信息披露不真实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保持配股融资资格、提高股票发行价格, 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 或不愿意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 公布虚假财务数据和重大事项。具体表现为:虚假披露关联交易;虚假披露对外投资;虚假确认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和权益等财务报表项目;虚假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虚假披露担保、借款、诉讼等事项;虚假披露公司重组事项等方面。

(二) 信息披露不充分

一些上市公司故意对一些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或陈述不充分, 主要表现在: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充分;对企业财务报表附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和利润构成披露不充分;对资金投向和募投项目变更披露不充分;对重要事项 (委托理财、重大合同、重大对外担保、借款、诉讼及仲裁等) 披露不充分;对业绩预告前后严重偏差解释不充分等。

(三) 信息披露不及时

会计信息如果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 容易形成内幕交易。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主要表现在:晚于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未披露定期报告和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等方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于一些重大事件的披露, 仍倾向于将有利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时披露, 将不利于本企业的信息延迟披露甚至不披露。

二、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利己动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许多企业将上市看成是利用证券市场“圈钱”的好场所, 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热衷于财务数据包装, 考虑怎样才能将利润指标、资产指标, 以及其他项目指标进行调整以达到符合上市的要求。随着市场效率不断提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与股价的联动性增强, 诱发控股股东通过主动性地操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 影响或操控股价来行使其流通权, 获取股价波动差价收益。

(二)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矛盾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虚假会计信息与公司治理情况密不可分。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取得决定性胜利, 成功解决了证券市场“双轨运行”的畸形发展模式。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国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则文本、董事会制度建设、公司治理环境 (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 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搭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等公司治理的“架子”, 但尚缺乏灵活、有效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的“筋骨”, 致使公司治理整体上呈现“形备而神不至”的状况。

(三)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意识不够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尚局限在财务会计的监督和稽核上, 尚没有设置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 也没有建立危机管理制度, 企业风险防范与管理意识淡漠。上市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虽然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和具体的生产经营目标时都要进行项目评估, 但企业所采取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实际应用效果不佳, 企业科学决策、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 违规成本低于违规收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只要违规的成本远远低于违规的预期收益, 企业就有违规的欲望。我国证券市场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存在着监管体系薄弱和监管手段落后的情况, 使得虚假会计信息被发现的可能性较小。即使上市公司造假被发现, 监管部门主要是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来打击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造假。较少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违规者付出的违规代价极低, 处罚力度较小。

(五) 中介机构行为扭曲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尽管法律规定由股东大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但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和经理人员约束机制不健全, 大多数上市公司实质上是公司经理高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这必然影响审计关系三方的制衡。会计师事务所处于买方市场, 上市公司事实上拥有选择审计人、决定审计费用水平的控制权。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明显处于从属地位, 在事实上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利益动机上对企业经营者的依赖性, 导致其没有履行日常性审计, 仅仅在年终时就公司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或者由于审计时间短, 加上公司存货、应收账款的函证自身的局限性, 导致有的审计报告缺失其公允性等。因此, 注册会计师往往在执业过程中让步于被审计管理当局, 对其编制的会计报表发表了不适当的审计意见, 更有甚者与上市公司合谋, 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思考

上市公司违规动机和违规手段的不断变化, 对年度报告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监管机构必须与时俱进, 在上市公司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加强和深化, 一方面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另一方面不断地提高监管效率和效力。

(一)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需从公司自身抓起, 形成一个规范自律、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1. 加强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建设。

推动立法机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公司治理监管经验上升到法规层次, 强化对公司治理的外在约束机制。目前上市公司普遍处于消极合规和强制合规态势, 自我完善的内在动机不足, 因此需要进一步通过监管部门的强制要求在外部进行推动。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条例》。

2. 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着

着重推进累积投票制度、差额选举制度、征集投票权制度, 以加强董事会构成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通过进一步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勤勉尽责意识来改变独立董事例行公事的现状。可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重, 提高独立董事中财务专家的比重, 审计董事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应有最低要求, 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数量应进一步降低以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采取措施, 提高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比例, 通过完善网络投票制度鼓励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重大事务决策管理。

3. 要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具有重大影响力。但在中国平安巨额再融资事件中基金经理台上举手赞成、台下用脚投票的矛盾反映了一些机构投资者存在的缺陷。因此应充分地发挥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等长线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建立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参与改善公司治理的制度环境;完善机构投资者自身的治理机制、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 使机构投资者能遵循较高的行为标准, 按照其投资受益人的最佳利益, 更好地履行受托义务, 而不滥用股东投票权和其他资源。目前市场参与者中已经有了一些规模强大的机构投资者, 他们应当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对所投资的公司提出一系列治理原则, 建议这些公司采纳。

4. 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对经营层的监督制约作用,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强化董事会在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作用, 通过独立董事或个别董事的监督作用和发表不同意见, 起到对个别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制约作用, 并制定公司经营层的业绩标准和薪酬计划, 据此对经营层的业绩进行定期评估。提高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业务能力和地位, 发挥其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

(二)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风险意识淡漠和内控监督检查手段缺失是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内控制度的缺陷将直接影响到定期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 因此保证年度报告的质量应从加强内控着手。

1.提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企业业绩, 尽到对股东的诚信义务。

2.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披露操作程序和制约机制, 增强由独立董事主导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内部审计、聘选外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的职能, 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真实性。

3.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部门, 在内审人员配备、素质提高上下功夫, 不断增强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 促进公司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

4.推进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设置专门内控达标项目实施组, 依据公司现有的资源情况和实施项目方案的成本, 妥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建立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的机构。

5. 加强并持续改进公司内控的自我评估和完善体系。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做好内控检查和自我评估的留痕工作, 为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核实意见提供基础。通过自查和外部审计, 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 认真整改, 堵塞漏洞, 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 加大监管处罚的力度和透明度

根据经济学“追求效用最大化”和“有限理性经济人”原理, 信息披露违规者之所以敢违规, 其重要原因就在于违规的预期风险收益远远大于其违规成本。因此要有效遏制信息披露违规, 必须增加其违规成本, 监管机构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力度, 具体可以从几方面进行完善:

1.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责任机制, 增强责任追究机制的可操作性, 强化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机制和标准、适用条件, 对财务欺诈行为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

2.完善处罚机制, 提高处罚的透明度, 可以直接在资本市场上产生示范效应, 降低上市公司的信誉, 实质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3.加大处罚的力度, 将上市公司违规的成本提高到违规受益的数倍, 真正提高监管的威慑力, 从而大大减少违规性的发生。

4.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通过完善我国司法诉讼制度, 用民事诉讼来惩处信息披露违规, 同时发展集团诉讼制度, 将小股东的力量集中起来, 同心协力共同向违规者索赔, 使违规者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

5.将处罚与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等事项的先置条件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 对上市公司形成更有效的硬约束。

(四) 进一步加强会计事务所监管

由于历史原因, 我国中介机构初期就存在独立性弱、风险意识差、职业操守及执业水平不高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 这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解决, 但许多问题仍旧存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专业审计机构, 在客观上担任了强有力的监督职能, 但是不可否认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实体的趋利性倾向。审计失败风波不同程度地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和事务所内控失效相关, 反映出个别事务所在面对利益时天平的倾斜。因此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 督促其勤勉尽责, 保证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1.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等多方面将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捆绑在一起。纵容蓝田股份造假的华伦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证券民事赔偿发展进程中尚属首例, 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得到了明确, 即无论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受到了行政处罚, 只要其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就可以作为被告, 并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民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例外) 。

2.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监督。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按照新执业准则的要求, 在业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在实际操作中未得到有效控制执业风险。

3.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执业能力。为堵住造假源头、拒绝弄虚作假的企业上市, 提高审计机构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是重要一环。“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是注册会计师确保审计报告质量的基础, 而现行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却危及了这个基础。加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审计委托人名义上是全体股东, 实际却是大股东或者内部人。大股东或者内部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 在社会信用不受重视、职业道德水平普遍不高的环境里, 审计独立性难免会受影响。

4.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 强化风险控制。由于缺乏资深专业人士, 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在对项目风险把握上存在欠缺, 对审计程序的实施也不完善。因此, 在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和规模的扩张过程中, 要以专业服务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为目标, 特别要注重对执业人员的培训, 强化对风险的控制, 才能保证执业质量。

(五)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用体系

加强诚信环境建设, 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是公司治理发挥作用的社会诚信基础。目前, 证监会、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上已经初步建立起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诚信档案, 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 起到了一定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但是, 目前的诚信披露内容还很不全面, 覆盖的面也较窄, 也缺乏相应的评级制度, 资本市场无法产生记忆效应。因此, 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信用评价体系和披露制度, 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信誉程度进行动态评定, 将高管不诚信行为与人行、工商、税务等诚信体系一道纳入社会诚信记录体系, 使不诚信的行为和个人受到社会广泛的制约。在不同的信用级别设置相应的业务禁区, 既可警示严重违法者, 也可将违法行为置于有限范围内。对具有不诚信行为的公司高管, 要坚决予以处罚, 加大其不诚信的成本, 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实质性的约束和监督。

摘要:中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特殊历史阶段。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将在中国经济构筑自主创新体系的过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资本市场规范化发展的意义越来越重要。本文以信息披露相关理论为基础, 对我国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变迁过程进行分析, 透视我国现行资本市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诸多不足, 寻求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向, 进而强化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理念的认识, 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和参考, 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3.检察院年度工作总结 篇三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沈阳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二)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助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22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三)强化监督、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四)补齐短板、突破难点,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五)检务公开、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六)深化改革、提升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22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二、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服务和保障振兴发展大局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开展四项建设,全方位升级检察工作能力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三)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4.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四

xxxx年,我台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积极创新,转变职能、健全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台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台xx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xxxx年,x县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在创新电视栏目,紧抓百姓关心和政策要求的重点内容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我台成立的x县广播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进行优化,确立了由台长x任组长,副台长x任副组长,副总编辑和编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及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由行政办主任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编辑组需每天对《x新闻》最新视频和图片进行发布,确保各类专题专栏、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x县政府网”和“x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和县委、政府新一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台实际,出台了《x县广播电视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x县广播电视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政务公开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xxxx年,我台及时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通过广播电视栏目《x新闻》、《监督与落实》、《电视问政》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主要以文字、视频、音频为主。同时,我们还在网络频道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将我台关于单位简介、精品节栏目、“村村响”建设、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

xxxx年,我台《x新闻》在政府网站公开xxx期,《电视问政》公开x期,第十七期正在录制筹备中,《走进直接间》公开xx期,《部门动态》公开xx篇稿件,组织政府开放日x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x篇,公示公告x篇,信息公开指南x篇,信息公开年报x篇,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x篇,工作总结x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电视视频)数量共计xxx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x县广播电视台xxxx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x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xxxx年我台未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xxxx年,我台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xxxx年,关于政策解读,我台主要利用《x新闻》和x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解读。同时,xxxx年,我台通过《电视问政》、《督查与落实》等电视栏目,让百姓参与节目当中,直面问题核心,加大节目的核心透明度。

五、xxxx年经验总结

xxxx年,x县广播电视台通过政府信息网、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公示。内容包括概况信息、工作信息、大型活动、新闻视频等。一是利用官方网站公开信息。充分发挥x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第一时间发布《x新闻》节目视频,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展示城市建设成就。二是充分利用好x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将相关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重新编辑制作,以微信方式推送给手机用户,丰富了公开形式。三是充分利用好x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市民关注的信息。xxxx年我台及时发布相关行业和工作动态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六、我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台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5.检察院年度工作计划 篇五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严、快、准”的“严打”理念,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截止6月20日统计,共受理呈捕案件83件107人,其中批捕69件86人,不捕4件6人,不予逮捕10件1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100人,起诉73件93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转移赃物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翻供,加之认定的证据单一,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作案工具进行了指认,并重新讯问了已被行政拘留的同案高某,以铁证批准逮捕了张某,并及时追捕了高某。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今年5月16日我院批捕科受理了一起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由于涉案人多、面广及案情复杂等突出问题,我院及时派人员参与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在肇源城内轰动一时的案件仅用3天告破。在呈捕环节当天受理当天批捕,有效地打击了这一团伙犯罪。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今年3月31日,我院受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王某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说被害人所受的伤是以前自己摔伤的,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三次深入医院及村屯调查核实,多方取证,证实被害人赵某确实在两个月前自己骑摩托车摔伤过,但其摔伤的是右手,而本案中赵某伤的却是左手,加上有力的证人证言,为准确批捕王某奠定了基础,现法院已对王某做有罪判决。

审查起诉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起诉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起诉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起诉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是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开展反贪贿斗争,绝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出击,先发制人。主管检察长与反贪局副局长亲自带领干警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了解情况,调查走访。今年4月份,我院反贪局的检察人员在查办茂兴镇林业负责人邱某贪污案时,获悉义顺乡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也涉嫌贪污问题,反贪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在--年4月初趁革志监狱迁移,县皮革城尚未进驻之机,在皮革城辖区擅自造林60亩,顶该乡造林面积,并以他叔叔王某名义办了8年的退耕还林现金兑现证。王某于--年1月25日、2月5日两次领取第一年退耕还林补助金9.6千元,此款被王某个人贪污,还有6.72万元的补偿金尚未贪污到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移送起诉。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2、改善办公环境。一是增加了微机数量。我院原来仅有10几台微机,还有的配置低不能用,只有内勤才能使上微机,给办公、办案带来不便。为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各种途径,又新增加微机27台,现已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并投入资金一万余元作为同政府联网及培训的费用。我院还开通了因特网、省检察系统局域网,同县政府直接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了三级网络化。二是协调了办公设备。在让区检察院协调回卷柜15个、床17张、微机桌椅10套,并从红岗区政府协调办公设备核款近2万余元。三是完善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室要求的标准,投入八千余元,更换了窗帘和购置了防磁柜。目前,档案室设备齐全,达到了标准。四是更新了办案用车。我院仅有5台车都是以前购置的,由于使用的时间长,不能适应办案需要。为保证办案用车现已购置2台新车。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 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3、监督能力增强了。今年以来,我们克服过去那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去监督”的弊病,发扬了“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大胆监督”的精神。在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执行判决监督和起诉审判监督上都有所增强。上半年,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12件12人,其中对陆某交通肇事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件1人,对肖某交通肇事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11 件11人,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纠正违法1次,社会反映很好。公诉科前不久对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石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经过办案人员的详细审查核实发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夏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不当,而且此案的定性也不准确,对此案进行了依法监督,将这起案件的漏犯夏某及时逮捕归案。同时将此案改为放火罪,交付审判。

6.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六

关键词: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随着新常态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布局的逐渐展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也成为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热点。“十三五”规划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立足新常态、形成新思维,抓住新机遇,应以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议题为导向。作为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型企业包括有色金属、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等产业类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普遍存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问题,往往注重经济效益的获取而忽略了社会效益问题。此外,资源性企业的产权性质多以国有企业为主,理应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发挥示范效应。目前,考察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表现的主要渠道来自定期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资源性企业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发挥资本市场的信号传递功效,有利于企业自身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文选择上市资源型企业为研究样本,搜集2010-2014年间472份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围绕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披露数量、披露内容及披露信度等内容展开分析,提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经验证据,提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完善建议,以期促进新常态背景下企业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共赢发展。

一、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

社会责任报告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披露渠道,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重要桥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式的规范程度主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名称和篇幅形式展现。在资源型企业2010-2014年度472份社会责任报告中,主要以“社会责任报告”为报告名称,也有部分企业采用“可持续发展报告”作为名称,如表1所示:

社会责任报告篇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充分程度,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篇幅见表2:

与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资源性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篇幅显著不足,可能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充分性。其中篇幅最长的中国神华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多达118页,最少的河南同力水泥有限企业发布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仅有4页,平均篇幅为23页,超过三分之二的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在20页以下,可能导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度低和充分性差,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篇幅相差巨大,说明没有相应的规范引导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

二、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广泛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广泛性主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反映,如图1所示。

社会责任报告发布趋势特征显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逐渐引起资源性企业的重视,社会责任履行开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日常活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比例特征反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尚未形成资源性企业的普遍共识,部分企业仍然未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原因在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缺乏强制性披露规范。

(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连续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连续性主要通过社会责任报告累计发布次数反映,见图2:

由图2可知,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连续性相对较好,有助于增强社会责任信息的可比性。超过三分之二的资源型企业累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次数超过4次,说明大部分资源型企业已经将社会责任报告作为日常经营活动内容之一。与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的增加趋势相吻合,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经在资源型企业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

三、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

(一)社会责任报告框架结构

社会责任报告结构主要涉及前言及后记,反映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的相对规范程度,见表3:

由表3可知,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范性较差,可能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的质量。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前言与后记完成度均不够理想:其中报告前言结构不完整,大部分报告中仅仅集中介绍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没有发布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模型和关键绩效表,不能直观反映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导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质量偏低。前言应该有的报告目录普遍缺失,说明报告前言规范性较差;报告后记内容存在大幅度短缺,其中参考索引、意见反馈和外部评价的信息披露占比不足五分之一,对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内容质量产生了影响。总体来看,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没有形成行业规范,缺乏强制性的政策督促企业发布规范的社会责任报告。

(二)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

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主要围绕责任战略、责任治理、责任融合、责任沟通四个维度展开,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资源型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不重视,可能影响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大部分社会责任报告对企业在战略制定和日常经营中是否有融入社会责任理念的行为和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双向传递、接收、分析和反馈的过程没有披露,也没有对社会期望进行回应,可能会影响利益相关方诉求,因此企业应该加大对社会责任的战略、治理、融合和沟通信息披露程度,在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方面应该有较大变革,提升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

(三)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

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普遍披露了常见的利益相关者,并说明了社会责任绩效履行情况,这也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键内容。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情况一般是围绕经济绩效、安全绩效、环境绩效与社会绩效展开,见表5:

由表5可知,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完整度相对较高,但披露形式相对单一,可能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从总体上来看,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涉及面较广,但是大部分企业侧重于环境绩效和经济绩效的披露,而忽略了科技创新、推动就业、纳税贡献和响应政策四个维度的信息披露,说明环境问题和经济效益成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重中之重,企业在安全绩效、政府绩效和员工绩效方面的披露程度相对有限。在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内容披露中,企业往往只披露正面信息,如公益捐助、社区建设、员工福利、节能减排量和社会认可,而对员工流失率、废物排放量和事故发生率等负面信息披露内容少之又少。在经济绩效内容披露中对企业已经意识到承担的、并且可以是量化的信息没有用定量的信息予以表现出来,关键指标没有形成统一的报表进行披露,对外部信息使用者造成不便,可能会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四、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度

(一)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

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包括报告编制标准、编制原则和质量控制原则等,这也是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因素。由于本文选取的样本来自于深沪两市,因此编写依据有上海证券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准则;此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等国际组织都相继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国务院国资委、社科院和工业协会等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如表6所示:

由表6可知,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多样化,可能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比性。资源型企业除参考深沪两市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外,还参考了国际组织和相关协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南,说明企业已经开始和国际接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但是有接近五分之一的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没有说明任何编制依据,说明社会责任报告的规范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由于没有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导致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多样化,影响社会责任信息可比性。

(二)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情况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信度主要依靠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鉴证要求与审验规范,因此资源型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普遍缺乏第三方审验或鉴证情况,具体如表7所示:

整体来看,资源型企业鉴证情况不甚理想,可能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大部分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缺少独立的第三方审验机构鉴证和外部评价来印证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反映资源型企业主动接受第三方机构鉴证意愿较差。外部评价多以披露企业正面信息为主,如政府嘉奖、社会肯定和经营业绩等,对企业可能出现的上报事故率、千人事故重伤率和高层管理人员腐败事件避而不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信度。

五、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完善建议

(一)研究结论

资源型企业2010-2014年度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分析结果显示:第一,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数量特征显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逐渐引起资源性企业的重视,但尚未形成资源性企业的普遍共识,部分企业仍然未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原因在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范畴,缺乏强制性披露规范。第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分析显示社会责任绩效信息披露完整度相对较高,但是披露内容相对单一,社会责任报告规范性普遍较差,大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信息披露不重视,影响利益相关方诉求,原因在于资源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没有形成行业规范,缺乏强制性的政策督促企业发布规范的社会责任报告。第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度显示资源型企业鉴证情况不甚理想,导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可信度低,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多样化,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原因在于缺乏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外部评价以正面社会责任信息为主导,极少出现负面评价。

(二)相关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积极倡导自愿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企业自身认识到社会在责任的重要性和积极性才能驱动企业不断发展,因此企业应该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视为一种自愿性行为,不断提企业社会责任素质和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对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和树立企业正面形象有积极的意义。第二,强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引。实施社会和政府的双向规制,发布相关政策明确社会责任报告标准,发挥社会舆论、媒体监督和外界评价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鼓励和监督的规制作用,建立健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履行机制,从而有效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双向指引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第三,引入社会责任信息鉴证评价。科学有效的外部评价和第三方评审机制是提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信度的内在动力,通过引入权威的第三方鉴证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利于利益相关方直观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参考文献

[1]陶小马、郑莉娜:《社会责任报告中的环境信息披露》,《上海管理科学》2013年第4期。

7.教务处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篇七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8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渝教办„2014‟1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要求,我处认真比对检查指标体系,对教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我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行动上积极落实。为落实学校本次信息公开工作,我处及时召开全处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组织全处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文件及检查指标体系,逐条梳理,分责任、分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我处还要求各科室在未来工作中以学年为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科学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内容的信息公开和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工作布置会,切实提高了全处教职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处教职员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使全处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我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学科研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校园网、广播、校报、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1.校园网

我处共负责二级网页四个,分别是教务处网页科研网页,学风建设网页,精品课程网页。通过校园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教学科研信息,这是我处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

2.数据平台

我处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需填报五个教育部数据平台,分别是“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简称学位网)”、“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信息采集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服务信息与管理平台”、“中国教育统计网——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及时填报各类教学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更新教学信息。

3.其他方式

通过每月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和机关各部门公开教学信息;通过印发处发文、教学督导简报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公开教学信息;通过上报重大事项报告或项目申报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开教学信息;通过校内广播、校报、张贴栏等形式公布教学相关信息。

我处公布教学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处认真比对《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检查 内容及评分表(高校)》,我处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要涉及 五项指标中的教学相关内容,分别是基本情况、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梳理补充,各项指标已基本完成,具体内容网站链接详见《教务处2013-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表》。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我处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措施

(一)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有待建立。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我处没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全处工作任务较为繁重,部分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更新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处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查询。

8.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八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10]90号文件的通知》(吉青府办字[2011]9号,《关于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吉青认办字[2011]23号),特编制及向社会公布《青原区发改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原区发改委联系(地址:青原区民政局二楼,邮编:343009;电话:0796—8203322(传真);电子邮箱:jaqy@jian.gov.cn)。

一、情况概述

一年来,我委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做好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委信息

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效。到12月31日止,全委已发布信息223条,公开质量也获得公认和好评,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同志任信息员并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布置,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切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此项工作上升到推进委机关效能建设、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活动、树立机关良好形象高度上来抓紧抓好抓实。同时,委主要领导在机关行政例会上多次强调,要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及所属单位要积极主动提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委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有关单位和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健全、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区发改委信息公开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及时将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时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及时跟进,实时更新;选择了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首先进行公开,在各科室及所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本委信息公开一直保持良好的推进势头,而且面广、质量较好,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和好评。如我委及时公开了吉安市青原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等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下达投资计划情况,青原区发改委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指南,青原区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图,青原区发改委行政许可及其他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结合本委实际,我委在精心编制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我委为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区改委政务公开水平,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发改工作信息,以推进全委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改革大局。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本委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三)认真收集,及时公开

在自身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各科室挤出时间,对应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认真收集整理,并按报审程序审定

后及时向委办公室提供电子文档,由专人录入并网上公布。8月份我委召开了专门会议后,接着又开展了公开情况“回头看”,对信息数量、发布质量、公开时效等全面进行了查缺补漏,每月各科室原则上收集发布信息量不得少于10条,经保密审查后予以及时公开,并对本委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每月一次通报。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做到本单位制定的文件等信息在5个工作日发布,其他类别信息在生成后10个工作日发布。

(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操作规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保证录入规范,委信息员认真学习有关要求,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加强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的问题,迅速改进。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网上查看,现场纠正不规范问题,确保格式、内容、分类、时间等信息发布质量。

(五)创新形式,全面到位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和主要渠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除以网站为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外,对干部职工关心的人事任免、公共服务、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民主考评、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一是加强了对我委门户网站更新改版和维护管理;二是以文件、会议纪要、发改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或在单位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三是以文件形式及时公开了机关人事、重要工作部署、项目简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流程、机关作风建设、实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活动、党风廉政及岗位廉能等工作动态。

(六)建立奖惩机制

每年年终对各科室、各单位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区改委专网和我委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时效、数量和质量)进行统计和评比,委里给予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信息更新慢、信息报送少以及网站栏目维护管理差的相关科室和单位在全委通报批评。

二、主要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010年区改委仅在青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区发改委)公开目录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青原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2010年区发改委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主要是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经信息、公共服务、面向企业等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委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当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一些科室工作较繁忙,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未及时提供委政府信息公开办进行公开,影响了时效。

2、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3、对发改委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还不够,形式还不多。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努力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公开。

9.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九

2013年度,在省、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主动公开,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广播、电视、便民手册、简报、公众查阅室、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概况信息、总结计划、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事项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通过公众互动,全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互动平台,办理网民的建议、意见、咨询、投诉和求助等各种诉求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制度。今年,我局继续以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抓决策公开、抓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抓行政机关内部公开和抓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为工作着力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网上公开。1—12月,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党政内网等网站积极填报政府公开信息。其中,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法规公文、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较为全面,得到了上级肯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主动公开还不够全面,有待提高。

(三)强化办事公开。加强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加大服务承诺的监督,设立了咨询、引导点,及时将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项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和网络等予以公开,营造良好的便民利民环境,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载体建设不规范,公开栏、公示牌、板报等设置不太合理,不方便群众查阅。

2、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部分工作避重就轻。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2012年度,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公开栏、公示墙等载体的管理,强化网上公开力度,提高全局政务公开硬件水平。

2、创新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信息审核制度,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安全、有序推进。

10.检察院年度信息工作总结报告 篇十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又一惠民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结如下,内容涵盖乡政府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1年,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资阳市、简阳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制定《2011年安乐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2011年年初,为更好地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2011年安乐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二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2011年我乡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11年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我乡政府宣传栏上发布。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乡政府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点等信息公布,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乡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3方面内容:

1、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责任人的情况。

2、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

3、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如举办技术培训班、劳动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等。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我乡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参加了市里举办的培训班,熟悉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规范操作。

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除了运用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广播、报刊、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以外,乡各部门单位还编制了本单位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详细 列明单位机构设置、各项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此外,我乡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乡政府宣传栏、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城乡规划、工作动态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1年我乡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认真制定2012年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使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改善安乐政务环境,服务安乐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结合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专刊、专版等形式,深化公开内容。

(三)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借鉴其他乡镇的做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做好重点工程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职能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点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公开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水平。

(四)注重公开实效,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五)加强多方联动,提高公开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新的一年,我们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乡镇、各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1.检察院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报告 篇十一

据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行动的通知》(【20XX】1号)文件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技术处牵头对我院网络运行情况、网络设备安全情况、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况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多年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信息安全小组《关于调整和充实技术信息网络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拉检发 【20XX】161号),建立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安全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二、制度健全,管理严格

我院制定补充修订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相关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了《拉萨市检察机关保密规定》、《拉萨市检察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拉萨市检察系统机房管理办法》、《第三方来访人员进入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信息保密管理,实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意识教育培训,制定了日常考核监督制度,确保管理监控到位。

三、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1、定期检查,增强防护。我院技术人员定期对电脑、网络进行检查、维护,采取了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更新和修复系统漏洞。对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实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网络和系统安全,防范了病毒的攻击。

2、措施得力,防止泄密。本院涉密计算机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 盗用我院信息及非法侵入我院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存贮于计算机设备中的保密信息,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调阅。

3、责任明确,消除隐患。对日常办公电脑和专用电脑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力争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4、合理使用硬件设备,软件设置规范,保障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每台终端机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系统相关设备一直采取规范化管理,硬件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定,单位硬件的运行环境符合要求,防雷地线正常,防雷设备运行基本稳定,没有出现雷击事故;UPS运转正常,

网站系统安全有效,暂未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5、通讯设备运转正常。我院网络系统的组成结构及其配置合理,并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网络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接口也是通过安全检验、鉴定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自安装以来运转基本正常。

6、建立台账,规范设备维护。我院对电脑及其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我们一是坚持“制度管人”;二是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干警计算机技能,使全体干警意识到计算机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在设备维护方面:专门设置了网络设备故障登记簿、计算机维护及维修表对于设备故障和维护情况属实登记,并及时处理。对外来维护人员,要求有相关人员陪同,并对其身份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规范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7、按网站安全要求进行网管工作。一是使用专属权限密码登陆后台;二是上传文件提前进行病毒检测;三是网站分模块分权限进行维护,定期进后台清理垃圾文件;四是网站更新专人负责。

8、多项制度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以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同时我院结自身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机房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定期组织全院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确保预防。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目前,我院网络运行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还不够规范;四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

针对目前我院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本院干警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本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求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分开,部门移动存储介质作为保存部门重要工作材料和内部办公使用,不得将个人移动存储介质与部门移动存储介质混用。

3、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我院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

12.蚕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篇十二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蚕庄镇政府认真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蚕庄镇政府办公室,电话:8322001,电子邮箱:sunxingle@sina.com。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镇共收集镇政府10个部门的现行文件,计24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08年,由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大,公开的范围广,渠道宽,申请人需要的相关信息均能从市政府或镇政府网站了解到。所以,全镇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08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据统计,我镇全年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近

20人次。没

有因政府信息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随着透明政府建设的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信息公开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重点、热点问题公开程度不够。

2、有些部门报送文件不完全,不及时。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镇非常重视,并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到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通过行之有效的考核手段促使政府信息及时对社会大众公开。

2、进一步加大文件催缴力度,使公开信息内容更丰富、广泛,报送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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