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4-08-26

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精选10篇)

1.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一

八郎小学“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自查报告

根据前郭县教育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和教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认真开展了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现在我们对本校普法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我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建立了学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法制工作办公室。2.建立健全了学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3.建立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确定了普法联络员,以加强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4.完善了普法学法培训考试制度。按照前郭县教育局有关“六五”普法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学校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召开了“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仪式,学校主管法制工作的副校长王莉做了重要讲话。学校有专人负责法制活动的组织工作,每学期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

三、开展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师生。为了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培养少年儿童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校充分发挥了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落实了到位。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学校做到了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四落实”,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除了开设两周一节的法制教育课外,还有计划的对师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每学期至少培训两次。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规》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普法学习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举办法制讲座和举办培训班、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与自我防御能力。

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预防疾病等知识,统一融入到学校法制教育中,将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学校课程。建立和完善了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报、网络等多种教育途径,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了师生法制教育的活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了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我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与水平。

四、依法治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1.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或竞赛,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使学生初步掌握交通法规、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常识,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注重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增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做到内容切合实际。形式灵活多样,与现实生活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2.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宣传月,积极开展活动,做到有方案、有

计划、有记录。通过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校报、板报、知识报、漫画设计、广播、班队会、模拟法庭、模拟演练、实例分析、观看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师生健康成长。

3.扎实开展校外辅导员讲课活动。我们聘请八郎镇派出所警员为我校校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请辅导员到校为师生讲课1-2次,真正使广大师生受到教育,突出法制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辟法制专栏宣传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及时反映学法普法动态,宣传典型,交流经验,指导并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4”日,集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存在的不足:

(一)我校2009年被评为“松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但“六五”普法期间,我校没有被评为县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我校在完成征订法制宣传资料方面存在欠缺,未能按要求完成征订任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查缺补漏。综合协调,统筹安排。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八郎小学

2013年5月24日

八郎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报告

2.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二

第六个五年规划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制宣传部门的指导下,我镇围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较大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重要法律得到广泛宣传和普及,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学法用法形成制度,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镇工作稳步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走上良性轨道。

2011-2015年,是我镇加快建设“实力七里镇、魅力七里镇、活力七里镇、效力七里镇、合力七里镇”,建成红地球葡萄专业镇,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加强镇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其在倡导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有关“六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全局,围绕我镇“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牢固树立“关注需求、服务为先、强化引导、重在实践”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发挥法制

宣传教育在倡导法治、凝聚共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新一轮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加强法治观念,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培育法治文化,营造全镇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着力推进依法治镇,提高全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方位促进全镇社会经济各项事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使我镇成为全市法治环境优秀的乡镇之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构建和谐乡镇, 促进依法治镇,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立足部门各自职能,把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践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真正把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落实到实处。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 2

度。切实加强对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提高全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能力,重点宣传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引导公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注重结合立法过程、法律实施和司法、执法程序以及公众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形成全镇上下自觉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产业结构调整、财政税收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学习宣传农村土地管理、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学习宣传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平安乡镇”建设;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医疗卫生、教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与公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3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妇女与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族宗教、疾病防治与卫生保健,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相互关爱、安定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镇三级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廉政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三级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主要对象及要求

(一)主要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镇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的农民群众。

(二)要求

1.着眼于增强依法执政理念,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深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中学法活动,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督促检查,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着眼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民和村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3.着眼于培育法治精神,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依托村组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4.着眼于提升守法经营和务工水平,深化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切实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消除法制教育盲区和空白点。

5.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和谐融入本地社会。加强残疾人、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 5

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全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到2014年为。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村、各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各部门按照镇上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工作,并提交书面评估报告。2015年下半年,由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6

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三)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四)组织编制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3.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三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浙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浙江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6年以来,我省发展改革系统顺利实施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广大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未来五年,是我省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

— — 坚时期,是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要时期。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扎实推进。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浙江”和法治政府的要求,立足于推进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发展改革的中心工作,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新要求,适应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新需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积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进一步 — — 发挥,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1、发改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发展改革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法治理论水平显著提高,对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的重视达到新的高度,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能够更加自觉地在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

2、发改系统广大干部依法履行发展改革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法律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履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行政处罚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成效显著。行政决策制度更加健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实现发展改革主要职能有法可依,配套规则齐备,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责任更加落实,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机关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

— — 点,合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二)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巩固传承好的经验做法,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三)坚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要在全系统的统一部署下,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部门特色。要在培育新亮点上下功夫,积极开展覆盖广、影响大、受欢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对整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带动作用。

(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实效。对处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新进公务员等不同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突出学习重点,完善教育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学习

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针对依法行政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学习和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明确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坚定法律信仰,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 — —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要积极学习“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2、突出重点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全系统法制培训的重点对象。对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对履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分配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专题法制培训。针对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各地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法制学习培训任务落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确保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发改委或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学习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采取定期确定自学知识点、适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等方法,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进一步强化法制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做到年终有检查、阶段有测试,并将法律知识掌握和运用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创新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 —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1、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宣传工作。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创新宣传方式,建立省发展改革委法规资料库供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使用;定期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提供依法行政的学习辅导材料;进一步完善法规工作机构和专业职能处室合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的工作机制,使办案的过程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通过“以案说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适时汇集案例,向委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市、县发展改革部门通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案例。

2、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以及《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反垄断法》、《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丰富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 — 关于政策法规专题栏目的内容,发布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三)坚持职权法定,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落脚点。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法制改革各项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科学民主决策,以法制宣传教育促制度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行政执法,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其他法制建设。

1、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本单位主任(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负责同志要列席会议。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加强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

2、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确保发展改革主要职能有法可依。结合我省发展改革的实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宏观调控、规划编制、投资管理、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立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部门

— — 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正义。制定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根据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创新制度的实现手段和落实方式,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4、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妥善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作出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加大案件反馈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五、实施步骤与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 —

(一)宣传发动阶段

从本规划下发起到2011年10月,省发改委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由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投资处、基综办、稽察办组成,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会议,对“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机制,各市发改部门要指定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各地发改委也要根据本规划要求,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采取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对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2011年10月中旬前要将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组成情况报省发改委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备案,并提供一名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10月至2015年,省发改委和各市发改委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

— — 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考核和表彰。省发改委组织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召开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各地发改委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按照全系统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一级验收一级,认真做好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省发改委将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对各市发改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全省发改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组织领导。各级发改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力戒形式主义。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 — — 落实。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确保人头足、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积极支持基层发改部门普遍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指导建立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力度,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健全评估制度。省发改委将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基础上,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全省发改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各地发改委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落实工作经费。各地发改委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附件: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附件

— — 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国务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 《立法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刑法》

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国家赔偿法》 《国家安全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审计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档案法》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信访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行政监察法》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 — — 利益的若干规定》

五、《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电力法》 《煤炭法》 《可再生能源法》 《节约能源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价格法》 《反垄断法》 《预算法》 《中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 《对外贸易法》 《公司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证券法》 《招标投标法》 《劳动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

——

《就业促进法》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土地管理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防动员法》 《标准化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价格管理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 《外汇管理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供应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行办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价格监测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反价格垄断规定》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价格监督检查证据规定》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 — — 企业发展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一)省委、省政府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二)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管理办法》 《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

4.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根据《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普法对象

(一)指导思想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全面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增强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创建和谐社会。

(三)普法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一是在编在岗教师;二是广大青少年(学生)。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公务员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荣辱观、法制观,构造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江西地方性法规。注重培养广大教师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教师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推动“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的学习。做好专项普法教育工作,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与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题普法教育活动。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我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五)继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宣传教师的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广、线长、任务重,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完

成“六五”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注重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充分挖掘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

4、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利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达到普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底以前)。制定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落实措施,全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4年12月)。我校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我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教体局提交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等公共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与普法主管机关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创新监督与激励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进展,及时做好总结、交流和考核检查工作。

5.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五

(2011—2015)

全市档案法制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开展,档案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档案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档案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档案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档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全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四川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雅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治市和档案法治建设进程,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围绕“建设西部档案强省”发展蓝图,坚持依法治档工作方向,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普治并举、改革创新工作原则,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档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档案及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提升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档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水平,保障各级部门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促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稳步实施,推动全市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为全面完成雅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全国及四川省“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雅安市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在继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主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规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档能力,并在全社会努力扩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密切围绕新出台的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好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了解和掌握档案法治理念的新变化,为新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广泛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是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细化,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建设标准》、《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标准规范,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资政、育人、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档案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媒体专栏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覆盖面,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档案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继续扎实推进档案事业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立法法、公务员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廉政准则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雅安市灾后重建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务公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进档案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中旬前。全市各县(区)档案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县(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规划报市档案局法制教育科备案。市级各部门应将档案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

市档案局将组织召开全市档案法制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档案“六五”普法工作,推动全市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各县(区)档案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档案局结合市依法治市办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市级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订本部门的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根据当年法制宣传日主题,结合本地区档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1年10月至11月,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组织开展纪念《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15周年、修订五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省档案局在四川档案资源网和《四川档案》杂志上开辟的“档案法制宣传有奖征文”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新高潮。

2012年至2015年,市档案局将根据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档案普法征文,开辟普法专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由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档案局负责组织对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并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部门 “六五”普法规划,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档案普法经费,努力创造良好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条件,保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档案“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市档案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雅安市档案“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由法制教育科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保障机制。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普法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将档案法纳入全市各级党校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严格落实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及计划,及时督促检查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进展。市档案局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宣传重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内容,突出做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重点对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抓好重点环节,结合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探索对农民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坚持服务与创新。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和引导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心理和特点,不断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和宣传形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6.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六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规划,紧紧围绕学校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诸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健康快速提升,办人民满意学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教育“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体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师生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树立法治信念,进一步促进教育行政管理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的转变;使全体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全体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使学校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重点任务

(一)以宪法学习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增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尤其是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全面切实提高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把融入大局作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

(三)以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为根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学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努力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载体,提升法制教育效果,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创建法制宣传教育品牌——人人遵纪守法,规范办学行为。

(四)以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关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依法维护本地生、外地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作为“六五”普法期间的关键工作。学习宣传落实和保障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自觉做到不违规办班、不违规招生、不违规收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

(五)以促进依法行政为抓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确定每年11月份为我校法制宣传教育月,并宣传教育内容系列化,形式多样化,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争创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六)以民主监督为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自觉将接受区、镇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和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加强教育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定期检查评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监督评议工作,保障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普法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及全体成员、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普法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内容,运用不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有的放矢,讲求实效。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 统筹实施

一要加强领导。学校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嶔磊,组员:徐建良、潘建强、各位中层领导干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要统筹规划。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期(周)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列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回顾。三要狠抓实施把普法教育纳入教育学校总体规划,纳入各部门、各条线、各岗位工作目标管理,切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注重效果 推进创新

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力度,形成特色,创造品牌。

(三)重点着眼少年儿童普法教育

根据少年儿童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以深入贯彻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文明习惯和优良道德情操为抓手,以学习未成人保护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培育学生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德育阵地和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实际,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继续做好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落实工作,探索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拓展普法空间,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少儿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第一,加大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观念,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健全和完善学校行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学校要推动健全学校章程和制度,大力宣传,并重点着眼于运用好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达到以制度管理学校的高度。

第二,加强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广大教职员工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等重大方针政策,保证学时、学分,要将法制教育学习的内容列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全体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

第三,各中小学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做一次法制讲座。

第四,每位在职在编教师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江苏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读本(《以案说法》——教育法律问题的处理),从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体系,用于解决个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涉及相关法律的具体问题,解除困扰,维护正当合法权利,安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加强管理,建立保障体系。

第一,完善考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

第二,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重视理论研究。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学校根据市、区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教材,组织培训,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结合学期考评、考评,检查开展普法教育的进展和效果,迎接区2013年开展的中期检查和考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自下而上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接收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7.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七

(2011—2015)

为了在全州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工商。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和谐行政执法环境为宗旨,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工商和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强化宪法和刑事、行政、民事基本法律及民族自治法规宣传,深化市场经济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创新宣教方法,拓展宣教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市场监管创新、廉洁行政监督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州工商系统的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项职权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和意识;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自我维权的理念和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依法、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和其他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地方民族区域自治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无旁贷。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宪法,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性;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

社会主义民法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的民主法制观念紧紧统一于依法治国的大局;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族自治法规,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热爱祖国、热爱边疆的意识高度统一于依法治市的战略,在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市场繁荣大业中发挥先锋作用。

(二)切实抓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教。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其中食品安全监管、公司(企业)登记管理、专业市场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要列为宣传教育的重点狠抓落实。通过扎实深入的部门法和专业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本系统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中的行政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使市场主体及其从业队伍的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理念有明显提升,从而推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全面加强法制宣教与行政执法实践的有机统一。继续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效率和质量考评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业务中的督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证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基层、进佛寺活动,特别是要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多渠道、广范围、不失时机地采取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法律宣教材料等方式,把市场经济管理法规送到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推动依法治企活动,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营销的水平,帮助企业促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增强企业主的诚实守信理念和商业道德观念。

(五)认真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12315维权服务体系的宣教功能,特别是要强化业已建立的“一会两站”在开展法制宣传中的特殊作用,通过不断拓展的宣传内容,不断创新的宣传形式,不断深入地反复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自我维权的意识,适时警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四、普法对象

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包括: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人,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体干部、职工;

全州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广大消费者。

五、普法内容

(一)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的系统理论。主要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治理论文献和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二)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

(三)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反不正当竟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市场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部门法律法规。

(四)市场经济监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包括云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经纪人条例、云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云南省私营企业条例、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管理条例等。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规和规章。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州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州、市(县)两级工商局机关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在法制部门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制定普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级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担负对下级普法工作的督察、检查与考评验收。各基层工商分局(所)都要指定具体的普法工作联络员,在分局长(所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规划自2011年起实施,2015年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2011年为规划部署阶段。首先是要认真传达贯彻好中央和地方、“条条”和“块块”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会议、文件精神,并根据上级的规划和部署,结合本系统的职能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级的“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其次是要召开本系统的普法动员大会,下达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第三是要做好教材征订、普法骨干的选拔培训等必要的基础工作。州局还应组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专门负责本系统内各种行政执法培训和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的授课。——2012—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在此阶段,州、市(县)两级局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总体规划和各年度计划的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督导、协调法制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切实把既定的普法内容逐项落到实处。并不断总结经验、调整部署、创新形式、探索规律,确保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任务的完成,达成普法目标。——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自基层一线工商分局(所)始,各级都要自下而上地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总结成绩、问题和经验,并逐级向上报告。州、市(县)两级局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分别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六五”普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验收和总结表彰,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战略的继续和深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州、市(县)两级局党组务必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日程紧抓不放,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确保本级“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两级机关的普法领导小组要坚持一手抓本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一手抓面向市场主体及从业队伍的法制宣传,充分调动和合理配置一切法制工作资源,保障各阶段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各级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实行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法制部门负责对普法规划的实施统一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信息传递、材料拟报等项工作;州局直属机关和个私经协会党办要协同个私协会抓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学习与培训;人教部门主要负责本系统内的法制教育;注册登记部门要发挥窗口优势,做好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宣传;外资部门要针对外资企业主做好外资企业准入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商广部门和广告协会负责商标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消保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致力于抓好食品安全和消保法规的宣传,严密组织各年度“3.15”的打假维权展示宣传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开展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和诚信教育;经济检查支队主要做好禁止传销、直销管理、禁毒扫黄方面的宣传,并通过行政指导警示、规劝、教育违法经营行为;局办公室要以“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为主渠道,进一步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公诸于众,并积极做好媒体宣传,切实为“六五”普法造势鼓劲。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向深入。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州、市(县)两级局都要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每月一次的学法制度、每周末半天的法制学习制度和每年一期的法制培训制度三个不变。同时,要建立法制教育巡讲制度,由州组织的普法讲师团每年到三市(县)局巡讲不少于一次;要建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层工商分局(所)组织;要建立私营企业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法律培训制度,按户属原则由注册登记部门协同个私协会组织实施;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期的网上学法测评制度和每季度一次的卷面学法考试制度,本系统全体在职人员参加,由法制、人教部门组织实施;要积极推动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并帮助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要创新每年“3.15”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拓展宣传效应。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要作为每年度普法督察考评的主要内容。

(四)整合资源,创新形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法制宣传栏、城乡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的法制宣传设施要全面清理、修缮、扩建,处于闲置状态的要及时恢复使用,充分发挥其宣传功能;州、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办证大厅内的电子触摸设备都要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有条件的基层工商分局(所)也要在办证窗口配置电子宣传设施,使之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掘信息化建设在法制宣传中的潜能。已经建成并运行的三级局城网都要服从服务于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体现宣教功能;“西双版纳红盾信息网”要发挥“主阵地”作用,使法制宣传走上网络化渠道,提高宣传效率。三是要积极探索实践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除了坚持培训学习、座谈研讨、传单散发等传统的宣传教育方式外,要善于偿试法制宣传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和刊播公益性法制宣传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点、线、面并重,多条腿走路,不断开拓法制宣传的系统整体性效能。

(五)落实经费,做好保障。州、市(县)两级局党组不仅要在思想上对“六五”普法有深刻认识,而且要在行动上体现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经费的投入上,要对法制宣传教育施以倾斜政策,每年度的经费预算中要根据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作出安排,为“六五”普法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西双版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8.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八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围绕我县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按照“依法治粮”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粮食流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管理粮食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依法管粮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我局“十二五”规划,安排和落实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粮食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在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力争我局普法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有关粮食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有关粮食方面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规范粮食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促进粮食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组织

开展专项粮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权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粮食行业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对象和要求

粮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粮食企业经营人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粮食企业经营人员要结合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特别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坚持和完善局党委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粮食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为全民普法做出榜样。

(二)进一步提高系统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系统党员干部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系统干部法制教

育轮训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学历学习和进修,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六五”普法期间系统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结合党员会议开展对党员集中法制培训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三)进一步提高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粮食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粮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相关材料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阶段:2011—2015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县

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二)工作方法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理深入展开。围绕粮食工作重点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粮食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以执法带普法,在执法实践中,扩大普法成果。

2、积极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同时,从人民群众需要出发,继续组织实施“法律进农村、企业、进机关”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粮食的法律知识和“放心粮油”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引导群众。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县局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

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局业务股,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在利用每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粮食政策咨询不间断,依法经营粮食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粮食政策或粮食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9.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九

一九八六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号召,在全国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先后制定了“一五”、“二五”、“三五”普法规划,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实施了“三五”普法教育工

作,全面完成了“三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为我校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更好地适应我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跨世纪的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加快依法治校的进程,实现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及省、市、区、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弘扬法制文化为主旋律,以基层村(居)为主阵地,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化为手段,以实现依法治校为总目标,着眼于我校社会与经济发展“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着眼于泉州市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创建,着眼于入世对法律普及工作的现实需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使全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我校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四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基本法律和各类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通过对教师进行法律培训,全面提高依法执教水平,通过扎实推进学校、教师、学生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提高全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实现由提高师生法制观念向增强师生法律素质的转变,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向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民主、健康的校园法治氛围,为最终实现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宣传与师生工作、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全体师生树立起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权利义务观念提高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宣传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前提,以基层依法治理实践活动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五)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全面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教育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师生,其中学校领导干部、教师、青少年是我校“四五”普法重点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着力抓好各类重点对象的“四五”普法教育。

10.阳城镇总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十

(2011-2015)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办公室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进一步推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巩固“五五”普法成果,继续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业务紧密结合,促进企业经营的规范化、法制化,增强决策者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六五”普法工作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司“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按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司法制教育与公司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司法制建设,为实现公司“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公司广大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员工法律素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主要集中在从受众的实际出发,根据各子公司所属行业的不同需求,选取不同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贴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把公司普法教育与公司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这既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对我们的要求。

(三)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六五”普法期间,******将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围绕******公司“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公司和谐进步。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六五”普法期间******将根据下属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普法对象差异的特点,因人施教,因行业施教,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力度,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继续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的实际相结合,围绕公司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要,开展与公司经营管理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制实践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保障公司各项工作依法合规顺利开展。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将在******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施行分工负责制,力争公司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司将继续秉承将法制宣传与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出发,确定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宪法意识;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广大员工的民主法制观念;

(二)、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使广大员工了解企业生存的法制环境,了解、掌握在当前法制环境下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法律知识;

(三)、深入学习与公司业务紧密联系的有关规范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的公司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法、破产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提高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制、境外投资监管以及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深入学习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包、资源能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食品安全等行业性法律法规,保障公司所涉行业业务合规发展;

(六)、学习宣传与广大员工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增强全体员工在工作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法制观念,维护企业及员工自身合法权益。

三、对象和要求

******公司“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能力,大力加强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健全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建立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对各子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针对企业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

(三)、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素质既是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广大员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公司将加大对公司员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上半年)

2011年8月,******公司根据******公司“六五”普法办的要求,制定******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成立了******公司“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子公司按照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公司具体实施计划,于2011年9月底前报******公司“六五”普法办公室,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应依据本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制定本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顺利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根据******公司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以子公司为单位进行认真的自我检查和总结。各子公司应于2015年5月底前向******公司普法办公室上报本单位的总结材料。2015年7月开始,******“六五”普法办公室将组织、实施******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验收、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保证。通过实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公司逐步实现由提高全体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员工,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不断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此,公司成立了以******为组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布署。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成员以******部为主,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落实。公司******部在继续完成好原有工作的同时,始终将普法宣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避免普法流于形式,******部还调整人员分工,全体参与,责任到人,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的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使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并体现出******公司的企业文化。

(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动员广大员工参与,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是做好普法工作的重要条件。******公司除继续编制公司内部普法刊物******外,将积极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公司内联网针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需要,专门设立了“六五”普法专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公司内联网与******“六五”普法网做了链接,通过为下属公司开设VPN帐户,极大的方便了******系统员工学习相关普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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