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挂靠合同

2024-12-10

人员挂靠合同(15篇)

1.人员挂靠合同 篇一

协议书

甲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营业地址:

法人:

单位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聘用(兼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意向,聘任乙方担任我公司注册土地估价师。

2、乙方将本人土地估价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转移注册使用,不得转借,甲方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损毁等意外事故,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且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发生遗失、损毁等意外事故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负责申请补办前述证书等相关资料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补办手续费、交通差旅费等),并应向乙方赔偿自前述证书等资料发生遗失、损毁等意外事故之日起至补办完成之日止,每日按协议总标的额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甲方的该项赔偿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无效)。

3、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的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签字、印章)不得用于估价报告等产生法律责任的文件。如非乙方原因,甲方出具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估价行业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4、关于转移注册前事宜: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档案手续,转移注册所需全部材料的前期工作。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在“评估有限公司”未能转移注册成功,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退回乙方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证、继续教育证书和档案资料等,甲方先期支付的聘用金不予退还,本协议终止,且如甲方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在未能注册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前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在“评估有限公司”未能转移注册成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收到前述资料之日止,每日按协议总标的额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甲方该项赔偿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无效)。

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在“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未能转移注册成功,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与乙方,甲方退回乙方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证、继续教育证书和档案资料等,本协议终止,且如甲方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在未能注册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前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在“评估有限公司”未能转移注册成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收到前述资料之日止,每日按协议总标的额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甲方的该项赔偿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无效)。

5、甲方负责注册后继续教育等相关事宜,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甲方注册期间完成相关政策所规定的必须的继续教育学时,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并赔偿乙方三年的年工作薪金;继续教育确需乙方配合的情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继续教育事宜,否则甲方不承担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责任。

6、乙方现为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个人会员,转移注册后甲方应延续乙方的会员资格,按时缴纳会费。

7、甲方应诚信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评估行业、协会相关政策要求开展业务,保证乙方的良好诚信档案记录。在聘用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被吊销,甲方应负责恢复,在恢复乙方的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之前,按人民币36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支付年工作薪金,直到恢复为止。

8、乙方注册所需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人才管理服务存档费用全额由甲方缴纳,乙方不负担。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本人¥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工作薪金。除此之外,甲方应承担乙方与土地估价师注册和执业相关的继续教育费用、培训费用和年检

费用等一切费用。

第四条:支付方式

第一年:甲方拿到所有证件及注册资料扫描件(非原件)后支付给乙方协议期内年薪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乙方提供银行帐号);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乙方提供前述证件的原件,余款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在注册成功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三年甲方应于约定的支付日(以本协议签约日为每年的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该年工作薪金。(乙方提供银行帐号)。

乙方银行帐号: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五条:聘用协议的变更、终止和续聘

1、聘用协议签定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充分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本协议到期如不续签,应于协议到期日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助对方办理转出的相关手续, 在期满之日将相关手续材料交给乙方。

3、协议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应退回乙方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证、继续教育证和档案资料等,且如甲方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在协议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前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协议期满之日起至乙方实际收到前述资料之日止,每日按协议总标的额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甲方的该项赔偿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无效)。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聘用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如有违背,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条款。

2、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协议总标的额的三倍。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纠纷。

2、乙方未向甲方进行任何投资,不享受任何股权。

3、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发生缴税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评估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地址:日年月月

2.人员挂靠合同 篇二

随着中国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展和用人需要的不断增加, 高校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这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也使得高校编外人员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当前学校后勤员工队伍中, 由于存在聘用制员工偏多, 整体素质偏低、职工队伍不稳定的现状, 给后勤的管理服务和企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 后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聘用制员工占后勤大多数, 毫无疑问是后勤员工队伍的主体, 如何正视聘用制员工队伍的现状, 发挥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 已经成为摆在学校后勤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状况

目前国家针对高校实行的是编制管理, 但编制管理难以满足高校不断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后勤部门的用人需求。高校通过使用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保证自己的运转态势。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一般没有专业背景, 素质较低, 服务水平和质量很难达到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有些正式工作人员占着位置不干活, 把工作推给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做。这样, 很容易导致紧缺的地方没有人干, 使得学校整体发展受到影响, 身份歧视、待遇不公的现象存在。

(一) 整体素质偏低, 复合型人才缺乏

从对部分学校的调查情况来看, 后勤聘用的社会用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0%~80%, 与学校教学、行政人员相比, 后勤人员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普遍偏低, 绝大部分没有专业技术职称, 既掌握管理知识又掌握经济理论, 既懂管理又善经营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明显短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不理解、不适应新的企业化管理模式, 不能满足社会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 思想消极, 培训体系不规范

由于现行的人事制度, 薪酬分配体系、社会地位、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其个人的期望值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因此聘用制员工思想状况复杂, 普遍存在精神风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集体荣誉感较差, 得过且过, 临时做事的思想严重。

此外后勤员工的招聘、使用过程中, 没有整体的培训规划和目标要求, 普遍存在狭隘的实用主义思想, 对诸如岗前、岗中培训和技能考核重视的力度不够, 培训工作不能做到经常化, 培训与上岗、培训与考核达标不能做到有机结合。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走走过场, 达不到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的真正目的。

(三) 激励机制不健全

虽然后勤社会化改革已推行了十余年, 但“按需设岗、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绩效挂钩、考核付酬”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劳动保障体系在企业内部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得到科学、严格的建节, 对大多数的聘用制员工还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歧视, 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较为普遍。现有的激励机制也只是简单地与经济利益挂勾, 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严重挫伤了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 激励作用大打折扣, 激励效应无法形成。

二、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管理模式的探析

规章制度是后勤管理和服务开展的制度保障, 它为后勤管理人员提供行事的准则, 对后勤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 为后勤管理计划的制订、实施的进行、评价的开展、奖惩等提供依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后勤管理的正常开展作用重大, 是后勤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性保障。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后勤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人事制度等等。

高职院校后勤管理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是以人为本, 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使后勤的管理制度化。让管理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使管理更加科学, 服务更加规范。随着后勤工作的不断深入, 要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查找管理漏洞, 适时完善后勤相应的制度。在制度细化过程中, 不要急于求成, 要稳扎稳打, 切切实实做好此项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一) 细化岗位职责

将后勤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人, 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 把后勤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地细化到人, 做到后勤工作事事有人管, 件件有人抓, 细化岗位责任, 有助于加强对员工工作的监督考核, 促进后勤工作的开展, 从而提高后勤服务的整体质量。

(二) 细化服务标准

制定为教学、为科研、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相应标准, 服务质量的优劣是衡量后勤管理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 也是决定其能否长久地立足于高职院校后勤服务市场的重要因素。在细化服务标准的过程中, 要着重在制定优质服务标准上下功夫, 始终把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 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 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 让细化服务标准成为优质服务的制度保障。同时, 细化服务要与后勤队伍的整体建设相结合, 教育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提升服务标准, 让师生实实在在地享受着后勤提供的优质服务, 促进高职院校的后勤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

(三) 细化员工培训机制

培训学习是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和形象的关键因素, 是将后勤人力资源变为人力资本最重要的环节。目前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需求决定了需要加强员工队伍素质培训, 不断提升后勤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此, 需要制订完整的员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新员工, 在他们上岗之前, 对其进行全面的岗位细化标准的技能培训, 经测试合格者, 颁发上岗证, 方能上岗工作;对老员工, 也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深化培训, 不断制定出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进一步提高老员工的服务技能;对后勤管理干部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科学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

(四) 创新用人机制大胆引进大学毕业生

引进人才是前提, 留住人才是关键。大胆引进人才。以提高后勤队伍整体素质。不论出身, 不拘一格, 大量吸收大学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 乃至优秀农民工, 充实后勤队伍, 是改变现有后勤队伍结构的根本措施。打破束缚人才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体制性障碍, 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目前不少高职院校在公寓管理、饮食管理、接待服务管理方面大胆引进大学生和职业经理。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如同济大学、西北民大等很多高职院校采取招聘大学生做公寓管理员, 便是用工的一大进步。

另外, 高职院校后勤管理人员素质状况。人是后勤管理中最为能动的因素, 是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实施者、控制者, 决定着后勤管理和服务的质量, 因此后勤管理中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

在高职院校后勤改革和发展过程中,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 后勤已经形成了多种运行管理模式, 而与之相配套的, 只有一支高效、文明、和谐的后勤队伍能为其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工作提供各种保障服务。

参考文献

[1]吉恒军.新时期人才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J].领导科学, 2003, (5) .

[2]王守军.高校后勤改革理论探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3]陈哲义.论高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素质[J].高校后勤研究, 2007, (4) :30-31.

3.人员挂靠合同 篇三

摘要: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中大量存在的挂靠经营现象进行探讨,通过对挂靠经营行为的分析,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揭示其违法性;并进一步揭开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地位以及实际施工人在诉讼过程中利用相关法律规避管辖的手段。通过对挂靠经营性质的分析寻找相应的规避措施及方法,从而规范施工合同签订,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法律风险。

关键词:挂靠经营 实际施工人 请求权 管辖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基建投入,全国范围内掀起一股建筑施工的热潮,但是在生产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配套的人机物却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导致很多施工企业都采取了分包形式进行施工,然而更多的是一些本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挂靠某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由被挂靠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出借资质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这种行为不但容易产生纠纷,而且会使得作业层的农民工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滋生不稳定的社会因素,更会使得国家基建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应予以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

1 挂靠经营与实际施工人

1.1 挂靠经营的定义 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挂靠方”)挂靠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被挂靠方”)向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利用被挂靠方资质承接经营业务,并作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进行工程管理,收取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施工界被称之为“挂靠经营”。这里的实际施工人即可以是法人、组织、或是自然人(包工头)。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属于《民法》中界定的非法转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笔者将挂靠经营界定为“挂靠方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

1.2 承建方、分包方、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图中A为工程的承包人,B为被挂靠人,C为挂靠人代表即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一般由甲方从业主处承接到施工任务,挂靠人C因不具备对应的施工资质,便借用乙的资质从甲处承接该项工程,并向乙支付一定的管理费,C则作为B派驻该项目的负责人履行甲乙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和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AB应为合同双方,并互有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此时双方合同是成立且有效的(本文并不考虑非法分包及转包),但在挂靠经营中,其承包承租经营行为的性质上是属于非法转包;B与C之间,因C为实际的施工人,实际施工中由其具体负责该合同从招投标到具体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前期资金等。同时究其实质二者之间是一种经济关系,而非委托代理关系。根据《解释》第一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认定此类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B和C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法行为。

2 《解释》与挂靠经营

结合《解释》第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并不需要由合同对方B出面,就有权直接要求承包人A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该条目的立法本意旨在保护既已完成的交易,保证建设工程,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实际施工人所属的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但是在运用结果也使得实际施工人的违法转包行为得到了法律上的支持,并同时赋予了挂靠方针对该合同的请求权。更为严重的后果是《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在工程质量得到验收后的合法债权请求权,间接助长了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行为气焰,从而危及工程质量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承包人来讲,该《解释》从一开始便其陷于不利的境地:一是签订合同之时,鉴于被挂靠人与代理人C之间的关系(职务关系抑或是经济关系),作为承包人无从区分和辨别,以致违背承包人意愿签订了无效合同;二是出现纠纷后,若纠纷的处理不利于实际施工人,则会以被挂靠人的代理人身份(依职务身份)隐于合同,若纠纷的处理不利于承包人,则会以其实际施工人身份对承包人主张权利,增加了承包人应对纠纷时的难度;三是《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合法合同主体的债权请求权。

3 《解释》赋予实际施工人的诉讼地位

3.1 《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 实际施工人在施工合同中只是体现为合同签订的代理人或作为被挂靠人履行合同的项目经理,根据代理制度,代理人行使的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事项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同时不具有独立的诉讼权的,然而在出台了《解释》之后,挂靠人只需要证明其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那么便享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权,且无需通过被挂靠方行使权利。对于其实际施工人身份的证明,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在挂靠经营中的故意,所以对C而言,证明其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并不难。从而实际施工人可以抛开被挂靠人直接对承包人进行诉讼,使原本不具备诉权的C享有当事人的权利。

3.2 挂靠经营对诉讼管辖的影响 作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纠纷管辖地:仲裁管辖或法院管辖,无论上述哪一种情况,都可以在合同中具体明确,且无论合同是否有效,该纠纷处理条款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那么在挂靠经营中C为实际施工人,合同中的管辖条款是否对C也同样适用?显然, C并非该合同形式上的权利义务主体,因此合同中的纠纷处理条款无法对C进行约束。当合同中的管辖约定对C无效时,C对A的诉讼应在A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但在现实中出现纠纷后,挂靠人通常是将被挂靠人和承包人列为共同被告的方式,将诉讼管辖地选择为被挂靠人所在地,从而达到规避管辖的目的,使施工合同中的管辖约定流于形式。(在笔者接触的实际案例中无一例外均是采用这种方式规避合同中约定的管辖)

4 防止挂靠经营的应对措施

①作为承包人要以长期合作、利益共享为原则,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一大批有资质、有施工能力、善于管理的中小建筑企业建立合作关系。②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取决于B与C之间为经济关系而非职务关系,因此从诉讼技巧上讲,作为承包人应从证明其属于职务关系入手。例如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合同时要求合同对方提供授权人经过公证后的劳动合同、人事任命通知或参保信息;在日常的签认,账务处理上避免出现实际施工人并尽可能减少与挂靠人之间的直接交流等使其无法成为合格的诉讼主体。③在合同中约定禁止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并束以高额的违约责任的条款。④建立合格(不合格)供方台账,对于发现挂靠经营的,一经公布永不录用,压缩其生存空间。

5 结语

在当前施工企业大环境如是的情况下,并基于我国当前的诉讼环境,企业的法律工作应当从施工合同的签订之始即行介入,规范合同签订,约束合同对方,并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加强监督与控制,注意收集合同对方的各种证据资料,全力狙击非法转包和挂靠经营等各种违法活动,在因挂靠经营施工发生纠纷后,也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对其实际施工人的非法身份给予有力还击。

参考文献:

[1]魏振瀛.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陈贝力.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起诉发包人必须满足法定条件.中国建设报.

[3]樊鹏程.正确理解“实际施工人”.黄河律师事务所.

4.车辆挂靠租赁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牌为发动机号车辆型号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万元。

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挂靠租赁期限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每月按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得将

(2)车损险;(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4)不计免赔险;(5)自燃险。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一建挂靠合同 篇五

二、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纹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以下我说的是指的是初始注册。(变更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初始注册的有些不一样)、1.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大学毕业证书。

3.职称证书

4.个人简历。

5.身份证(复印件)。

6.乙方一寸彩色相片6张。

7.原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8.未注册证明(如果是异地注册,还需要办理一个未注册证明,不过有的省份还是不需要的,江苏是需要,其他的省份多数都需要,办理这个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未注册证明,其实还是有点困难的,现在各个省的建设厅,开具这个一级注册建造师未注册证明相当麻烦)

三、聘用工资:一般情况是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所需资料(第二条中的证件及纹件)后,应于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3年的聘用工资,这样一级注册建造师们就不必为拿不到挂靠费用而发愁了,或许,有的单位觉得这样对甲方要求太严格了,一次性支付三年的挂靠费用,对于单位来说确实却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从客观来说,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三年的费用也不算高,单位也实惠。一级注册建造师省心,用证书的甲方单位也省心,即便甲方公司有人员的变动也没有关系。

四、甲方为乙方完成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注册后,应于本建设部公示期最后期限之日起,15日内将第二条中的第1、2、3项的证件、甲方新领取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交给乙方。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归还时间,以收条上的时间为准。

五、聘用期间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协会会费、印章费、年检费、刊物费、继续教育学习费、注册地业务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差旅费)均由聘用方负担,并由甲方请人代之完成。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继续教育的问

题,要是本人不能够去参加学习的一定要单位去学习,如果继续教育达不到的话,注册期满后是无法进行注册的,这个请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朋友们多多留意。

六、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乙方只是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甲方,一级注册建造师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这一点需要在协议中提到,以免以后扯皮;在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作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纹件。

七、乙方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证书、纹件及复印件除用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这一点也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八、甲方应保证乙方延续注册的及时、有效,并在《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同时保证乙方在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九、解聘: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应提前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的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今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

十、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一般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挂靠和用证单位都遵循以下条款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人民币100元/日计算,自本合同期满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或变更注册之日止。

2.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丢失发生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如下:

1)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由于大学毕业证书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或损毁,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被吊销,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4)如发生上述第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3.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才可以注销或变更注册,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未到期聘用工资,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且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所付聘用工资。

十一、续聘: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通知一级注册建造师乙方,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6.挂靠合同 篇六

甲方:农垦安顺运输车队

乙方:张玉龙车号:BJ0409身份证号:***016为了适应公路运输市场和交通管理部门的需要,为了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为了明确车队和车主的债务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服务项目1、2、为各车办理营运证,二保和车辆年检.负责车辆保险及保险车辆的票据业务.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凡挂靠车队的车辆,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2、凡挂靠车队的车辆,必须在本车队按期办理车辆保险(至少保

两项,车险和第三者)否则双方将自动解除合同,车队将终止服务,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4、乙方在年度末上缴下一年车队服务费.如乙方三个月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将本车档案从车务科提

出,此车手续归车队所有.此合同自双方签订后即生效,车辆转出时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中应尽责任和义务.甲方:农垦安顺运输车队

电话:22276***009732222传真:2227538 乙方:

电话:***

7.建设领域施工挂靠防治的思考 篇七

施工挂靠指不具备相应施工业务要求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赢利为目的, 以具备相应施工业务要求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业务的行为。《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标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 不得无证承包或未经批准越级、越范围承包。”根据以上的规定, 施工挂靠是非法的。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 施工挂靠的现象相当普遍, 而且引起了一系列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各种纠纷, 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建筑市场出现一种现象: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一定能找到施工业务, 能找到施工业务的某些单位和个人而没有相应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 这些单位和个人不能承揽相应的施工业务。但施工业务带来的经济利益对这些单位和个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为了能承揽到施工业务, 这些单位和个人会通过借用、联营、内部承包等多种途径企图获得施工业务要求的资质, 而具备施工业务要求资质条件的某些施工企业出于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考虑或管理方面出现的漏洞, 将施工资质借给不具备施工业务要求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这样就出现了施工挂靠, 使这些单位和个人能顺利承揽到施工业务。

施工挂靠的形式很多, 但总的特征是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只负责收取挂靠者的施工管理费, 对挂靠者承包的施工项目没有实质性的管理权力, 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只停留在形式上, 不能采取实质性的管理行动。对施工项目的实质性管理权掌握在挂靠者手中。施工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借用、联营、内部承包。施工挂靠是以一种不正当的方法与手段、以表面“合法”的形式、达到承揽施工业务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它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施工挂靠的存在使得《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成了一句空话, 造成了有能力的企业承揽不到施工业务, 无能力的个人和企业能揽到施工业务。施工业务的获得不是以施工企业的资质能力为标准, 而主要依据各种社会关系, 这严重冲击了建筑市场的管理法律法规, 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例如:甲、乙双方之间产生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各种纠纷。资质是判断一个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能力和大小的标准, 是施工企业综合能力的体现。挂靠者没有被挂靠者的资质, 其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经济实力等均没有达到被挂靠者的标准。在承担施工任务时不能按被挂靠者的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的质量、工期、造价均不能达到被挂靠者的标准, 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这样, 在甲、乙双方之间会产生各种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纠纷。纠纷的出现, 不能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给甲、乙双方都带来损失。

二、施工挂靠的防治

施工挂靠以经济利益为纽带, 涉及建设领域的方方面面。对施工挂靠的预防和治理必须各方面齐抓共管, 形成防治施工挂靠的系统工程, 将施工挂靠从根本上治理。

1. 政府管理部门

政府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进行建筑市场的管理, 在施工挂靠的防治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应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在建筑市场秩序管理方面, 我国已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文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这些法律法规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保证这些法律法规文件得到真正的执行, 从源头控制施工挂靠现象的存在。

加强对施工资质的审查。在招投标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阶段等均要求施工项目承包者出具施工资质原件。目前, 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资质原件也进行审查。不过在某些时候, 这种审查流于形式。对怀疑有问题的施工资质原件, 在施工项目承包者的游说下, 或碍于情面、或碍于共同的利益、或施工项目承包者的商业行贿, 对这些施工资质的审查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如果政府管理部门能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有施工挂靠嫌疑的施工资质原件进行认真的审查。证据确凿的施工挂靠则应坚决制止。这样, 能预防施工挂靠的出现。加大对施工挂靠的检查和处罚力度。施工项目的完成需要一段时间。在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政府管理部门应采用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项目承包者的施工资质及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从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中可以发现施工项目的承包者是否存在施工挂靠的问题。同时, 政府管理部门应设立施工挂靠的举报制度。如果经过检查或举报发现存在施工挂靠的事实, 应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和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而不能走过场。这样, 才能保证检查和举报的意义。对施工挂靠的现象应采取坚决的打击措施, 使挂靠者和被挂靠者都必须付出沉痛的代价, 如责令施工项目停工, 清退施工项目承包者, 重新组织招标;对被挂靠者的施工资质采取降级或吊销等。只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才能对企图通过施工挂靠承揽施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有一种威慑作用。提高政府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的素质, 包括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业务素质保证能迅速发现施工挂靠现象的存在, 道德素质能保证相关责任人能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对施工挂靠给予应有的处罚和打击。

2.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施工项目的业主, 是防治施工挂靠的主体力量。在招标投标阶段, 尤其在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时加强对投标者的综合考察。对投标者的考察应到公司本部接触投标相关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如果存在施工挂靠的现象, 项目经理和公司相关人员对招标项目的情况不十分熟悉。在投标验证资质证件原件时, 一定要确保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人员。对施工挂靠的投标者要坚决拒绝。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后要制定严格的措施确保施工承包合同的实现, 如施工管理人员尤其项目经理的到位。如果存在施工挂靠的现象, 项目经理有可能不按规定常驻施工现场, 或虽常驻现场但对施工项目没有决策权。同时, 被挂靠单位承诺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也不能到位。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的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应接触较多, 对施工项目承包者应相当熟悉。若发现施工挂靠的现象, 应采取断然措施。首先应责令施工挂靠者停工退场, 同时通知被挂靠单位派投标书承诺的人员继续施工, 否则通知被挂靠单位中止施工合同。其次应报告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对挂靠者和被挂靠者进行处罚, 同时取消挂靠者和被挂靠者在本单位后续招标工程的投标资格。目前, 挂靠者能承揽到施工业务, 他与建设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建设单位发现施工挂靠的现象后在很多情况下都采用一种容忍或默许的态度, 对施工挂靠不作任何处理或象征性处理。这实际上助长了施工挂靠之风, 最终吃亏的还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这样一方面能判断是否存在施工挂靠的现象, 另一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若存在施工挂靠的现象, 施工企业会将责任推到施工项目的承包者即挂靠者身上。若发生施工挂靠现象, 建设单位应采取断然措施, 坚决拒绝施工挂靠。

3.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是施工挂靠的参与者和责任者。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应加强对施工资质的管理, 制定严格资质管理制度。同时, 作为施工企业的经营者不应贪图企业的眼前利益和个人的小利益, 允许挂靠者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业务。现在, 我国施工企业数量较多, 对施工业务的竞争也非常激烈。有些施工企业出于争夺建筑市场份额的目的, 或通过收取施工管理费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或按受挂靠者的商业贿赂, 或其他原因, 允许施工挂靠现象的存在。这实际上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施工挂靠的现象若被发现, 施工企业将会受到降低或取消施工资质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罚款等处罚。无论哪种处罚措施与收取的施工管理费相比都不合算。若没有被发现, 挂靠者由于不具备施工要求的资质, 没有能力按施工企业的要求完成施工项目, 同时, 挂靠者认为交了施工管理费, 尽了对施工企业的义务, 对施工企业的信誉不会太关注, 只会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挂靠者在施工质量、施工工期、造价等方面不能达到施工企业的要求, 给施工企业的信誉造成很坏的影响, 最终影响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4. 监理单位

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已是深入人心。建设项目执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已成为建设单位的共识。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监理主要集中在施工阶段。在项目施工期间, 监理工程师通过旁站、抽查、巡查等方法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对项目承包者的观察判断是否存在施工挂靠的现象。若发现施工挂靠现象, 监理工程师应立即要求施工项目承包者立即停止施工, 同时报告政府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 同时对施工挂靠处理提出自己的建议。在施工挂靠没有处理前, 不能允许施工项目承包者继续施工。

参考文献

[1]李伯辉.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责任问题[J].建筑, 2004, 4:34-36.

[2]朱灿坤.关于建筑工程中的挂靠问题及对策[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04, 3:55-58.

[3]方楚忠.对建筑工程施工挂靠问题的剖析[J].建筑技术开发, 2004, 3:22-25.

8.的资质挂靠合同 篇八

甲方:湖北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就红酒物流铝合金门窗、幕墙加工制作项目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开发票所需的费用,即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发票面值金额的%。(设计费营业税率5.5%,装饰施工费营业税率3.3%,所得税为剩余利润的25%),如所得税根据税务部门稽核确定为定律征收,则所得税为营业额×10%×25%,乙方缴纳所得税需遵循甲方所在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建设方提出终止合同。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本项目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1)在项目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合同项目中的全部事件,相关设计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现在和将来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在开具发票前须先将税金交到甲方,项目结束清帐前结清一切相关费用。

(6)乙方所做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乙方施工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签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饶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甲方竣工验收结束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9.挂靠合同 篇九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顾问人员。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以下约定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结束,为期壹年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的工程师证书同意用在甲方资质办理事项。签订协议时,乙方须将其注册咨询师(投资)及工程师证职称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甲方;

2、在上述协议期内,甲方在办理资质时需要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职称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用于且仅胜于甲方进行资质升级、年审检查等用途。

3、乙方提供的资料仅供甲方资质升级使用,不对甲方工程项目承担技术责任。

4、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乙方的职称证原件由甲方保管。如乙方临时需要用到自己的职称证原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证书,在协议期内不再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

6、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因乙方提供的证件导致甲方用其在申报资质、证书年检等方面的预期用途出现问题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1如因乙方提供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约定期内合同额的50%予以赔偿;

6、2如因乙方提供的证件受到广东省建设厅以及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政策限制(如:一人的证件仅能用于一个单位,不能提供与前单位的解聘证明等)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该证件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本年度职称使用费用。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上年度职称使用费用,乙方将不退还。

三、甲方义务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报酬为人民币合计1、00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按季度付清。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天支付定金20xx、00元(大写:贰仟圆整);在注册完成当天支付4000、00元(大写:肆仟圆整);在挂靠签订月份的第七个月支付支付3000、00元(大写:叁仟圆整);在挂靠签订月份的第十个月支付支付3000、00元(大写:叁仟圆整);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提供证件原件的安全,并在完成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后的5天内返还乙方(职称证例外)。同时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于且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是挂靠、资质年检、办理资质审核需要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有的原件时,由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负责恢复。如无法恢复,则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哪下:甲方赔付乙方一次性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协议立即终止。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如因甲方资质证书年检、申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安排解决(或报销),并给乙方每天补贴¥300、00元,路费标准为硬座或客车。四、相关续约约定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若未收到通知则视为不再续签协议。

五、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2、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3、乙方将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资格证书在协议期内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应该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且甲方已支付首期款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交予甲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给四方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圆)。乙方违反本协定,甲方有权停止并索回已支付乙方报酬及因此产生的费用。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证件、复印件用于且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否则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除须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要相关证件,并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乙方全部损失。

3、若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则甲方的资质里无权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资料。甲方违反本协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

10.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与税务处理 篇十

一、挂靠会计处理方式

在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的会计处理方式与总包单位财务处理方法进行对照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假设总承包合同的造价是X万元,分包工程的造价是Y万元,并且分包工程造价小于或等于总承包合同造价,对于总承包合同来说,分包工程的总成本是Y,但是对于分包单位来说,Y却是自身的全部收入。 通过这种假设进行研究,在建筑的施工单位的会计实务中进行会计分析,一般情况下,总承包人在预算自身的收入时, 就会将分包公司的收入也纳入自己的总收入中, 而对于承担分包工程的费用,则就会计算成总承包公司的成本预算。 通过这种收入与成本的计算,就会使得总承包工程在加强自身的业绩以及工作量中的预测。 必要时就会放弃一些损害自身的收入数量。 在总承包会计的计算中,在税金方面的处理通常是总承包单位将(X-Y)万元作为自身的营业额,并且要对这部分营业额支付相关的税金附加。 在总承包工程中,由于自身是法定的代扣代缴的义务人, 因此要支付一部分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用。 这项费用以Y万元作为支付的基数。

二、挂靠工程税务处理

在挂靠行为中,这种行为依然是建筑业所禁止的行为,但是当签订了纳税的主体之后就会存在这种挂靠关系, 通常在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 需要办理的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支出不能够作为计税工资的税前扣除。 并且必须要到当地的税务机关去开区相关的发票,才能征收个人所得税。 针对这种表面的挂靠关系,实际双方是不承认这种挂靠关系的, 但是在账务上依然会存在挂靠方要支付给被挂靠方的管理费的项目,因此,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在合同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具体的执行,根据双方协议中的个同城造价、结算的标准、承包的形式以及对于相关上缴管理的处理,对挂靠方确定出合理的收入,并且要按照具体的税务计算征收税收。 在这种税收的征管中,对于总包、分包工程中的税务处理就容易造成避免税务的征收行为, 使得个体的无证建筑队趋向于挂靠外来的建筑公司生存, 这就为税收的征收造成了麻烦,并且影响了当地的经济效益。 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对于此类挂靠的财务处理,挂靠公司不做账务处理的居多,往往通过将发生的成本票据提供给被挂靠公司的方式,由被挂靠公司做账务处理,被挂靠公司则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拨款情况,再开具发票给甲方,同时又结合挂靠公司提供的票据金额,适量对挂靠公司予以进度拨款。 至此,所有的票据、发票、款项都通过了负担有法律责任和纳税义务的被挂靠公司,账目也较为清晰。 但是一旦出现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这样的被挂靠公司将会吃不了兜着走,隐患巨大。

因此针对这种挂靠工程的税务处理现状, 只有采用实地征收的办法进行实施,这就需要税收征管人员要进行实地的巡查,在当地建设管理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实施,加强相关的税收制度,严格执行偷税、漏税的行为,增强挂靠工程税务处理的保障。

三、建筑行业挂靠工程依据

在我国建筑行业中,挂靠工程是一种常见的建筑行为。 对于该行为来说,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分析:对于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借用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所承揽施工任务的一种行为, 在挂靠的双方就出现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建筑行业相关法律中规定,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建筑施工单位中具有的相关建设资质将施工项目承包给建筑单位,在总承包的合同中,必须要遵循分包工程的条件,必须要得到发包合同的认可。 另外,在总承包工程方存在着非主要性或者是专业性较强的施工劳务组织。 在正常的施工期间,总承包单位为了能够加快工程的施工进程, 可以按照非主要或者是专业性比骄傲强的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形式进行正常的建设, 其中这些分包单位应该具有相关的建设资质和建设级别,最终是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

四、实际案例分析

对于建筑业挂靠工程会计处理的研究, 在总承包方支付的营业税额以及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及附加中,对于相关的财务会计处理,通过研究具体的实例来作出相关的会计处理:例如:2010年5月,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工程项目,二者之间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其中注明了合同的工程总造价是1200万元,其施工的工期为7个月,在甲乙双方的同意下, 对于该项工程中的摸一个项目分发给丙施工单位进行建设, 在签订分包的合同中明确的注明了该项工程的造价是600万元, 并且乙方同意要上缴4%的挂靠工程费,在工程竣工之后,乙公司总共发生的合同成本是1200万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竣工,在此期间,开工后的3个月,乙公司完成了总工程的一半,并且有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1200万元的工程款的现金,然而在扣除了相关的管理费用后,实际支付的工程款时1120万元,对于剩下的工程款会在整个工程竣工之后彻底的结清。 因此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了将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工程款一次性的结清,对于营业税总承包的乙公司要作出明确的财务处理,保证整个工程的会计处理能够顺利进行, 这些对于建筑业的挂靠工程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其中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表现在:

2010年6月, 甲乙公司之间结算的总承包工程款的会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600万,贷:工程结算600万;实际收到的工程款是:借:银行存款560万,贷:应收账款—甲公司560万;对于营业额的税金计算的会计处理是:发票数计提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万,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万;上交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万,贷:银行存款18万。

乙丙公司结算工程款: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300万,贷:应付账款—丙公司300万;乙代扣税金:借:应付账款—丙公司9万,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代缴营业税9万;上交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代缴营业税9万,贷:银行存款9万;收取管理费并且对于剩余的账款进行一次性的支付:借:应付账款—丙公司289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分包收入10万,银行存款279万。

对于整个工程的成本计算:借:工程施工800万,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800万。

对于收入以及成本的确认:借:主营业务成本1100万,工程施工的毛利1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万。

对于11月结算余额:借:应收账款—甲公司600万,贷:工程结算600万;按照开票数计提税金:借:营业税及附加18万, 贷: 应交税费 — 应交营业税18万;上交税金: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8万,贷:银行存款18万;收取的余额:借:银行存款640万,贷:应收账款640万。

竣工的会计处理:借:工程计算1200万,贷:工程施工1100万,合同的毛利100万。

五、结束语

本文对建筑业中挂靠工程进行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在通过研究具体的总承包工程与分包工程之后, 对于一些不具有相关资质或者级别的施工小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理研究, 能够在建筑行为加强不成文的挂靠工程做出合理的解决方式, 这些都能够促进农民的就业以及总承包、分承包的工程建设问题,并且为建筑中的经济管理提出了科学的依据,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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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樊苹漫.完善企业财务机制防范企业财务风险[J].中国外资.2011

11.挂靠档案合同书 篇十一

单位委托管理人事关系、档案合同书2

根据国家有关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就委托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甲方)管理(乙方)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事宜,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受托方(甲方)

管理委托方(乙方)的个人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内容包括:

1、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2、保留其原有身份;计算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办理职称资格评定;办理出国政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3、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办理人事调动。

二、委托方(乙方)

1、遵守现行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受托方做好管理工作。

2、委托方交付受托方管理费按每人每月20元计,从人事档案调入受托方当月起一次性交付一年的管理费用,以后每满一年的当月交付次年的管理费,逾期不交费者,按10元/月加收滞纳金。并停止履行第一条2、3款所议定的责任。

3、工资福利,劳保及住院房、家属的福利补贴以及医疗待业、养老保险投保费用,均由委托方(乙方)负责。

4、该同志在乙方期间的病、残、伤、亡均按与乙方签字的劳动合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

受托方:(签章)委托方(签章)

12.XX挂靠经营合同 篇十二

房地产开发项目挂靠经营合同

甲方(管理方):重庆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双方为了搞好工程项目的建设,理顺项挂靠经营的各种管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平等、公正、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挂靠经营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占地面积:

4、总投资额:

5、建设工期:

二、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目的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质量安全保证金、税费保证金及劳务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2)如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作出以下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缴纳的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不予归还,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 ②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该项目涉及的各项税费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

③乙方借用、冒用甲方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等;

④乙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⑤甲方认为可能或者已经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的乙方其他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乙方不得阻挠。

2、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帐户和票据支持。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

清偿该项目的所有债务后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2、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全部负责解决;自行解决该项目的工程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以满足甲方资质条件。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一切质量和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处罚。

(5)按时足额缴纳经营项目涉及的税款、劳务款、材料款以及其他款项。

(6)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

(7)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费和保证金。

(8)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检查。

(9)乙方应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道德义务。

第四条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按照下列第(1)一次性缴纳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2)一次性缴纳管理服务费,起在每月日之前缴纳人民币(大写)

(3)分期缴纳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直至缴清全部管理服务费和保证金为止。

第六条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乙方的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 并有权不归还乙方缴纳的管理服务种方式支付:在年分期方式为从_________万元整,直至缴清为止。从年月起在每月甲方有权在乙方偿还完该项目日之前全部缴清。年日之前缴月月分期缴纳保证金,涉及的所有债务之前主张乙方的与该项目债务相当的债权。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帐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公司:

开 户 行:

帐号:

甲方同意讲上述银行帐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声明该帐户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但乙方经营该项目的所有营业收入必须存入甲方开设的专门账户,乙方保证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客户之前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侵占该项目的营业收入。该账户资金收益均为乙方经营所得,在清偿完该项目的所有债务之后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在挂靠经营项目验收合格并清偿完该项目的所有债务之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的方式。

(3)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13.论挂靠关系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分析 篇十三

关键词:挂靠,支配,法律责任

一、挂靠关系的界定

挂靠关系是指一方给对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 挂靠在对方名下, 利用对方的资质或资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实际支配人与名义支配人不是同一主体的形式。接受他方挂靠的企业称为被挂靠方, 挂靠在他方名下给对方交纳管理费的企业或自然人称为挂靠方。挂靠者与被挂靠者之间大多签有挂靠协议, 挂靠关系的双方是一种契约关系, 主要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医疗等领域。被挂靠人的收入是对自己提供管理服务的一种劳务支出、资源支出所应获得的回报, 挂靠人的收入是借助他方的资质或资格所进行经营活动而赚取得收入。

二、挂靠关系的特征

结合挂靠的性质, 总结出挂靠的特点如下:

( 一) 挂靠人没有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主体资格, 或者虽然有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资格, 但不具备从事某一活动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建筑工程为例, 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包工头或者掌握一定社会关系资源的企业, 他们要么没有施工资质, 或者仅有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或者仅有低级别的总承包施工资质, 根本无法参与只有高等级资质施工企业才能入围的工程投标。

( 二) 被挂靠人具有从事某种活动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但往往缺乏承揽该活动的能力, 或者即使具备该能力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致使其无法承揽到该活动, 因此挂靠方需要有实力有关系的挂靠人合作。

( 三) 被挂靠企业在进入某项活动领域需要交纳的费用均有挂靠人进行筹措并以被挂靠人的名义缴纳。

( 四) 挂靠人需要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并需要承担被挂靠人进入生产经营活动现场的费用。一旦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达成合作协议, 则被挂靠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承揽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但被挂靠企业基本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或者所谓管理也是停留在形式上。

( 五)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这表明挂靠与被挂靠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 六) 挂靠方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实践中挂靠方多为个人、合伙、资质较差的主体, 除企业外, 大多没有一定的资金和场所, 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即使是企业也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 七) 挂靠一方在对外时往往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和代表人出现。如某某工程处, 这种外化的表象特征容易使人误认为挂靠双方是内部的承包关系或是委托关系。

三、目前对挂靠关系的责任承担的主要学说

由于挂靠关系性质的特殊性, 导致对挂靠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在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 主要学说有如下三种:

( 一) 连带责任说。连带责任说认为, 第三人在与被挂靠方签订协议时候, 是对被挂靠的信任而签订的协议, 第三人若知道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的关系时候可能不会选择与被挂靠方签订协议。同时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时候成立表见代理。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特殊关系也需要被挂靠方做好监督管理责任, 当挂靠方出现违约或侵权时, 被挂靠方也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督管理义务。因此, 为了减少市场交易的成本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安全, 当挂靠方对第三有违约或者侵权时, 被挂靠方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 二) 有限连带责任说。有限责任连带说认为, 挂靠人对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被挂靠单位不能直接支配第三人与挂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也不能从挂靠单位与第三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种获得利益。挂靠单位是真正的所有人, 挂靠单位对第三人直接造成的侵权或违约应该由自己承担。被挂靠单位只有在向挂靠单位提供资质和资格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或者在未尽到管理、监督义务的相应过错范围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

( 三) 被挂靠单位不承担责任说。被挂靠单位不承担责任说认为,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才承担, 而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法律中只对共同侵权规定了连带责任,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 条第1 款规定: “二人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 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构成共同侵权, 应当依照,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被挂靠单位在交通事故中没有实施具有的侵权行为, 建筑工程中的被挂靠方没有因工地的施工对他人造成的损害有侵权行为。因此被挂靠方与挂靠方不构成共同侵权, 当然也没有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一说。

四、结论

权利和义务一致性要求, 谁享有权利, 谁就应该承担责任。每个主体都对自己所享有的利益承担相应的义务, 每个主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只有自己义务明确了才会尽到更大的管理义务, 有法律的制约有利于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 控制及利益和义务相联系。对于挂靠关系在产权关系、财务管理、社会保险及劳务关系的过程中, 所引起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谁承担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界限。

对于民事行为没有直接作用, 也不是危险制造者的挂靠单位不应成为承担者。针对挂靠关系引起的侵权或违约行为, 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应该由实际控制者和直接利益者承担。如在建筑合同中挂靠关系所引起的, 在建筑工地上给工人造成的人身损害, 其实际控制者和直接利益者为挂靠单位, 其责任由挂靠单位承担。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损害由实际控制和实际利益支配人即司机自己 ( 也有可能是司机的雇佣单位) 承担。建筑工程中, 挂靠单位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违约后, 因为挂靠单位是实际控制者和直接利益者, 在所订立的合同中获益者为挂靠单位, 被挂靠单位并不能从中获益, 其责任也应由挂靠单位承担。而被挂靠单位在资质审查、提供服务性事务的过程中, 被挂靠单位是实际控制者和直接利益支配者, 办理事务过程中的责任由被挂靠单位承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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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泽鉴.民法概要[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3]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4]杨立新.侵权法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5]逢颖颖.连带责任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论文, 2008.

14.挂靠合同协议书 篇十四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以“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甲方单位进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由甲方保存。注册工程师印章应交由乙方保存。

二、甲方保证乙方的各项证书、证件在使用期间的安全与完整。甲方应保证乙方不承担监理责任,如任何证书、证件丢失,甲方将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业绩等其它一切注册事宜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承担其它连带责任,注册完成后,除“执业资格证书”外,其他证件交给乙方保存,甲方有投标或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证件,乙方应配合提供。

三、甲方按照注册期限支付工资,标准:年费:按人民币每年3000元执行,甲方给乙方交纳社保。

四、乙方在甲方单位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年工资,即3000元人民币;以后甲方每年首月10日内向乙方支付未来一年的工资,待双方关系解除时应结清工资。

如甲方违约不按时支付工资,延时超过30天后,甲方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随时撤出证书;甲方应出具相关手续且不影响乙方续期注册的顺利进行;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工资的两倍。工资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在甲方单位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费用由甲方负担,如需到异地教育,应按规定为乙方报销住宿及差旅费。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工作,提供有关证件及个人资料。

七、乙方“执业资格证书”在甲方注册期限为两年,期满后乙方拥有选择注册单位的自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应影响乙方续期注册的顺利进行;如使用该证书在甲方单位续期注册,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自乙方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九、乙方提交执业资格证书日期:20_年7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15.挂靠合同模板 篇十五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挂靠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挂靠合同 篇1

地址:天堂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天上人间 联系电话:110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 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二、工作地点: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确定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1、杭州

2、温州

3、上海

4、绍兴

5、宁夏

6、青海

7、新疆

8、贵州

9、北京

10、南京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天堂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挂靠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挂靠合同 篇3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依据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为:

(1)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

(2)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

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贵公司还将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甚至是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

因此,建筑挂靠合同的法律认定是无效的。对于建筑挂靠合同的效力被确定无效以后,挂靠方和被挂靠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建筑合同挂靠被认定无效以后,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范围上文中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挂靠合同 篇4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为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经多次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

乙方承揽的属于甲方经营范围的项目或业务,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受甲方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用。

二、甲方责任

1、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2、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三、乙方责任

1、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结束后质量保修责任亦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

四、经营管理

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现行的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市场主体地位,并逐步提高相应的资格、资质;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协议的签订、盖章等相关手续的原件须留存甲方处一份;

3、乙方用甲方名义所承接的项目或业务,其财务制度必须遵循甲方企业的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甲方的流程办理相关财务、款项结算等事宜;

4、因业务上产生的纠纷(包括与建设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承担;若因业务上的纠纷未能协调解决而需走诉讼程序的,乙方须与甲方商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5、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均,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五、管理费用

甲方提取的管理费用:①甲方根据乙方合同所反映的业务量,按照合同金额的%记收;②该管理费用,若乙方账面上过账的,甲方有权从到账金额中扣除;③建设方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账户,带扣除税金、管理费等费用后转交给乙方;④工程备料款、建设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甲方为避免乙方将工程款项挪作他用,乙方同意甲方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分期支付。以上款项结算,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材料费等可以抵扣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至乙方实际提供发票之日止;材料发票必须正规,如有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税费及抵扣

凡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纳的税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期限

挂靠期间暂定为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事宜

1、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期满或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3、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身份证:

年 月 日 身份证:年月 日

挂靠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运输管理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的车辆挂靠加入到甲方,以甲方的名义经营,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挂靠车辆

1、乙方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挂靠在甲方,以甲方名义经营,2、乙方系该挂靠车辆的合法、实际支配人,车辆可以转户到甲方,但甲方仅为该车登记车主。合同期满后20天内,乙方将该车户迁出,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到期后,如双方未续签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经营。

三、挂靠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若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和没有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金额退回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伍拾万元(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壹拾万元(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壹拾万元(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

若乙方拒绝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其它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甲方有权先予购买,后向乙方追偿。乙方逾期交纳保险费的,甲方向乙方每日收取5%的滞纳金。

五、乙方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法规的,必须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及甲方的规定从事运输营运,按期参加车辆的审验、二级维护和日常保养,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进行营运。

六、运输任务由甲方负责调度并为乙方提供纯点生活用纸运输货源配载服务,运输价格如下表所示:

七、结算方式:

八、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保险及相关费用时,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2)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十、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纠纷时,经甲、乙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补充或修改。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挂靠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为配合甲方开展经营活动,乙方将园林中级职称资质挂靠到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需注册到甲方,甲方在从事绿化活动期间负责每年支付乙方资质挂靠费用计人民币元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如果甲方停止园林绿化经营活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根据甲方需要,随时提供相关资料,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并承担相关总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注册时间延误,甲方仍须支付相关费用。

三、协议期间,证书原件由乙方保存,甲方需要时乙方应提供,用完后

应及时归还乙方保存。协议期间,乙方不得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两证)提供给苏州地区其它园林企业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协议。

四、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参加继续教育、安全生产等。培训费用(含学习费、食宿费、交通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需要乙方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方要求到场或须答辩),甲方须按天支付人民币贰百元津贴给乙方(不包括食宿费、交通费)。

六、协议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七、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挂靠费用;

(2)甲方有其它违约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支付年挂靠费用(汇到乙方账户)。乙方开户银行账号:今后每年月底前甲方负责结清乙方全年挂靠费用,不延误。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签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挂靠合同 篇7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10%含税金,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由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3)工程款付款到甲方帐上,除扣除应扣到款的10%,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

(4)乙方利用甲方所有名誉造成的所有工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取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乙方应甲方到款后付给乙方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施工期延误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维护甲方的信誉的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犯、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四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挂靠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挂靠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枞树梁危岩处治工程

2。工程地点: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

3。工程内容: 危岩处治工程

4。工程数量:

二、合同价额

劳务分包 工程的合同价额为 48,000,000。00。

三、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 李卓品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工程实施期内的注意事项。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工程造价的0。5 %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贰拾肆万 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甲方有权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控,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册复印件。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工程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

5、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该工程款进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及时转账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6、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叁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6、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7、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8、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9、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10、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差旅等费用和公司的管理费用。

11、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12、、乙方在领取该项目进度款后应及时配合甲方在城口县修齐地税所完税(税金由乙方支付),如乙方拒不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七、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八、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挂靠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顾问人员。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以下约定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结束,为期壹年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的工程师证书同意用在甲方资质办理事项。签订协议时,乙方须将其注册咨询师(投资)及工程师证职称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甲方;

2、在上述协议期内,甲方在办理资质时需要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职称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用于且仅胜于甲方进行资质升级、年审检查等用途。

3、乙方提供的资料仅供甲方资质升级使用,不对甲方工程项目承担技术责任。

4、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乙方的职称证原件由甲方保管。如乙方临时需要用到自己的职称证原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证书,在协议期内不再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

6、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所有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因乙方提供的证件导致甲方用其在申报资质、证书年检等方面的预期用途出现问题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1如因乙方提供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约定期内合同额的50%予以赔偿;

6、2如因乙方提供的证件受到广东省建设厅以及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政策限制(如:一人的证件仅能用于一个单位,不能提供与前单位的解聘证明等)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该证件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本年度职称使用费用。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上年度职称使用费用,乙方将不退还。

三、甲方义务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报酬为人民币合计12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按季度付清。第一次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天支付定金20xx、00元(大写:贰仟圆整);在注册完成当天支付4000、00元(大写:肆仟圆整);在挂靠签订月份的第七个月支付支付3000、00元(大写:叁仟圆整);在挂靠签订月份的第十个月支付支付3000、00元(大写:叁仟圆整);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提供证件原件的安全,并在完成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后的5天内返还乙方(职称证例外)。同时甲方保证乙方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于且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为是挂靠、资质年检、办理资质审核需要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有的原件时,由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负责恢复。如无法恢复,则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哪下:甲方赔付乙方一次性人民币贰万元整,此协议立即终止。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5、如因甲方资质证书年检、申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安排解决(或报销),并给乙方每天补贴¥300、00元,路费标准为硬座或客车。四、相关续约约定

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若未收到通知则视为不再续签协议。

五、协议的解除

1、协议期满或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2、甲方如不按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3、乙方将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资格证书在协议期内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应该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1、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且甲方已支付首期款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交予甲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给四方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圆)。乙方违反本协定,甲方有权停止并索回已支付乙方报酬及因此产生的费用。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证件、复印件用于且仅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审查用途。否则甲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除须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要相关证件,并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乙方全部损失。

3、若协议期满后不再续签,则甲方的资质里无权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资料。甲方违反本协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的全部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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