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与德治

2024-12-06

论法治与德治(8篇)

1.论法治与德治 篇一

试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文章论述了德治与法治是自律与他律,依法治官与以德治官,政治建设与思想建设,治心与治身,治标与治本,治远与治近的.辩证统一关系.提出要正确处理二者的辩证关系,应当树立现代德治和法治观念,坚持“两手”抓,切实纠正和摒弃以人代法、德主法辅、重利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

作 者:孟兆怀 作者单位: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达州,635000刊 名: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英文刊名:JOURNAL OF SICHUAN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年,卷(期):“”(5)分类号:B82-051关键词:德治 法治 辩证统一

2.论法治与德治 篇二

“德治”与“法治”是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经常被人们提起和使用的概念,两者似乎浅显易懂,实则至今仍存模糊之处。对研究对象的基本概念进行定义和诠释,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问题。为此,本文简单区分了“德治”与“以德治国”、“法治”与“依法治国”的含义,以便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德治”与“法治”的概念。

关于“德治”这个概念,一般来说与我们平日里所说的“以德治国”基本上是同义的,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区分,但是仔细分析这两者可以发现还是存在区别的。“以德治国”侧重运用道德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国家治理,突出道德治理的手段性;而“德治”除了这种治理手段歪还包括其产生的良好社会效果。具体地来说,以道德作为手段治理国家是不同于道德治理成效的,“以德治国”侧重的点在治国方略上道德功能与作用的发挥,“德治”除了这层含义,还要包括道德作用所取得的社会成效。由此可见,“以德治国”与“德治”并不同,“德治”包含了道德手段与治理成效。如果“以德治国”单单作为一种治理手段,而达不到道德治理的最终目标,就谈不上真正地实现了“德治”。

“法治(rule of law),即‘依法治国’,是‘以法为根据和准则来治理国家’,是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的普遍根据”[1]。这句话的意思是认为“法治”跟“依法治国”是等同的,然而,这两者有所差别。“依法治国”具有工具性和手段性的特征,而唯有“法治”,强调“法的统治”,意味无人居于法之上,无人处于法之外,才真正把国家权力预设在了法律的框架内[2]。所以说,“法治”相较于“依法治国”而言,在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的同时,也表现出国家的良好状态。与“依法治国”相比,“法治”更好更准确地表达了当今社会的治理理念。

二、德治与法治的差异分析

(一)德治与法治的形成方式不同

德治是人们在复杂的交往活动中慢慢形成的种种行为准则,经学者们归纳提炼而成的治国方略。法治则是学者们根据社会很多矛盾冲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制订和颁布各种法律法规用来解决这些矛盾冲突的治国方略。

(二)德治与法治的着眼点、适用范围不同

以法律为准则的治理方式是以惩恶来维持社会相应的秩序并供以警醒,而以道德为准则的治理方式则是以扬善来达到抑制罪恶发生的目的。法律诉诸惩戒,其出发点在于惩治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道德诉诸良心,着眼于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治仅仅是治标的方式,可被用于已经经法律改变或调整过的社会关系,还没有或不能被法律所改变或调整的社会关系不适用。道德则为了治本,因此德治适用于社会的所有范畴,可被用于所有的组织和个人。

(三)德治与法治的治理方式不同

法治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的是强制手段,法律规范的贯彻实施是用国家强制力保障的。它明文规定人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因此当人犯罪时就可以根据法律条例进行处决,也因此它无法解决人们内心的问题,比如信仰、价值观等。而德治的贯彻实施则要倚仗人们的道德修养、良好风化、社会道德舆论来保障。德治十分注重培育与塑造人们的道德品质,它期望通过宣扬良好的社会风气让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学习社会的主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四)德治与法治的具体内容不同

德治常以人的义务为本位,要求人们自尊、自爱、至诚、至善、尽忠、报国,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则是以人的权利为本位,它以保护人的权益为出发点,将法所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转变为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它既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又对人们履行法定的义务进行约束。

三、德治与法治的契合分析

(一)德治与法治两者相互贯通

1.两者产生的社会条件是一样的

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受的教育有所差异,所处的地位有所差别,所形成的观念也是大相径庭,这就造成各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也会出现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人们都期望改变或消除这些不公平的现象,这也就是德治与法治产生的共同的社会基础。

2.两者的治理目的上是一样的

德治以道德来进行教化,法治用法律进行调整,这两者的目的都是推动社会在稳定和有序中良性发展,旨在获得较好的国家治理成效、提高人们的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3.两者的根本内容是一致的

德治与法治均提倡维护人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法与礼的社会中,人们或相互尊重、互助互利,或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它们都以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建立社会稳定发展的秩序为内在要求。

4.两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不管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都没有绝对界限,道德规范的贯彻实施通常需要法律规范来保障,法律规范的遵守和执行也需要道德规范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法律规范是道德规范的条文化,就说公平原则,可作为一个例子,来说明许多法律规范就是吸收了道德规范,再形成具体的法律原则。

(二)德治与法治两者相辅相成

法治是德治强有力的保障,德治给法治提供了坚实基础。好比一棵树,没有树干的话大树无法站立,而没有树叶,大树没有生机。于一个国家而言,“法”就是它的树干,“德”就是它的树叶。道德具有非强制和劝导的特性,这就决定了德治仅能用于引导人们向善而不能制止人们行恶,也就是说,道德是无法惩治妨碍社会秩序或危害人民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此时,法律就以其约束力而被用于强制执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但是社会也不应只有法律来惩治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也同样重要,这就需要社会成员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并且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能力。道德是立法、执法、守法的基础,我们应通过一些步骤或程序,使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道德标准法定化,以此形成法律规范反之约束社会成员。法律能否有效实施,执法者的道德素质也是很关键的因素,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对执法权力能否公正恰当地运用至关重要。在社会中,道德是人们遵法守法的主观条件,其自觉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法律规范的实施,如果人们罔股法律,就会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法终不成法。

总而言之,不论人们具有什么样的认识,或者人们的认识进步与否,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都是客观存在的。然而,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进行研究,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制定科学的治国方略,并运用于国家治理,从而达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发展、人们安居乐业的良好状态。

参考文献

[1]余学明.法治的哲学之维(第1辑).扉页[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

3.浅谈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篇三

关键词:德治;法治;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节节胜利。在广大群众拍手称快的同时,一个严峻的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我们究竟应该采取哪些有力措施根治腐败?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坚持标本兼治,德治与法治的战略举措,深刻揭示了反腐败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方法论的实际运用。

一、德治是治理腐败的基础

德是为政的关键,百行德为首。我国历来特别注重人的德行,把德当作为官、为人的关键和核心。所以说教育先行,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是治理腐败的基础。腐败产生的根源一个是思想和历史原因,另一个是制度和管理的原因。

我们要树立以下道德标准:

首先,具有高尚的道德理想和道德信念。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员干部人生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及家庭的私欲,而应该是将自己的生命奉献于祖国和人民,为改造社会和造福人类作为自己追求的大志。历史证明,怀有远大志向,要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在人生物质生活追求上都奉行“寡欲尚俭”的原则,因为只有淡泊名利和物质生活的人才会有崇高的人生理想和远大目标,保证人生理想的实现。

其次,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有良好的“官德”、“官风”,解决好为官者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与人民争利”的问题。正确对待权力,权力的强制力和支配力归根到底是人民赋予的,或者说,它其实就是人民的力量。权力得到人民的认可,受到人民的拥护,它就是可行的、有力的;否则,它就是行不通的,虚弱无力的,甚至是腐败的。权力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利益关系,权力在使用中必然带来利益,它既可以给人民带来共同利益,也可以给掌权者自己带来特殊利益,这就给我们每个掌权者敲响了警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二、法治是治理腐败的保障

法治,即法律主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理原则和方式。它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并且不依个人意志好恶,不依领导的升降进退为转移。反腐败也要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律手段反腐败,才能有效地遏制和消除腐败。法治在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一个治本的作用,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国际上对腐败的通行定义是:“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利。”通过法治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就是依法行政。即党员干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所以说必须强调行政权力的合法使用,否则就会像宁波市党政原负责人许运鸿那样,掌握宁波地方党政大权,权力这么大,必然有些人千方百计利用他谋取好处,他下个指令,一栋劣质大楼就卖给了宁波日报社,权力给个人产生了金钱、效益几百万,而带给了国家和集体损失是几亿元。

1.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立法,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行使权力方面,对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的权力要加以控制,建立约束机制,使他们在法治框架内行使权力。同时要提倡分权,权力能分解到什么程度,监督就能到什么程度。

2.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必须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必须依照法律程序,避免行政管理的空档,杜绝无程序的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是反腐败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的领导干部用人唯亲,个人说了算,无视工作程序,例如,宁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原厅长周文吉,在没有编制和增干指标的情况下,不经集体研究,也未经考试考核,直接签批和授意他人办理,将其15名亲属先后吸收录用为干部,这是2000年查处的在组织人事上搞不正之风的全国最典型案件。

3.依法监督,就是强调对公共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遵循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监督,才能保证监督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才能全面推行反腐败法治建设,否则,就会出现监督的“真空”。严格约束和严格监督则是反腐败落到实处的关键。

4.党员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守法素质,做到自觉地遵纪守法。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党员干部在守法方面,确实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诸如近年来党员干部刑事案件发案率呈上升趋势,经济领域内犯罪日趋严重;少数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等,各种破坏法制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沉重地敲响了党员干部严格守法的警钟。

三、德治与法治并举才能有效的治理腐败

德治与法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的。德治是法治的基础,它支撑着党纪国法的正义和公平。道德规范从道义上和社会舆论上支持反腐败的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处,谴责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形成一种反腐倡廉的氛围,从而促使党纪国法得以顺利实施。法治是德治的有力保障,能从制度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卓有成效地进行。道德规范与法律制度在社会控制整体上是相辅相承的,而且无主次、大小之分。但两者在特定的价值取向和调整领域内各自的优劣长短,决定了它们必须相互配合支持,取长补短,德治与法治必须并举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德治功能的发挥,最终体现在人们的道德素质;法治功能的发挥,最终表现为人的遵纪和守法。任何党纪国法,若得不到执行人的普遍理解,就不会成为人的自觉行为。

总之,我们要坚持德治和法治并举,通过以德育人,为政以德,形成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使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堂堂正正地做人,清清白白地做官,老老实实地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强化管理、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体现法治的刚性和严肃性。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治理腐败就一定能够不断地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4.法治与德治心得体会 篇四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国家旅游局依法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开始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此前,有关游客文明出行的倡议、公约不少,但行政机关以《办法》形式制定发布的尚属首次。按照该办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等六种行为将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该办法也被旅游业内称为“游客黑名单”,游客不良信息将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出境、银行信贷等。

相较以往,《办法》的制定从措施的刚性上看是有所提升的,但具体地落地实施以及能取得的最终效果还有待时间的进一步验证。按照该办法规定,“游客不文明行为”被定义为“在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才会被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而当游客的行为真正达到这种严重程度时,其行为本身已超过了“不文明”的界限,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本将受到惩罚的`力度也远大于被计入“游客黑名单”。而游客常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并不是严重的触犯法律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还无法受《办法》约定。

从目前来看,《办法》的引导和震慑作用实际上是大于处罚的,其更多的是传递一种文明旅游的观点、导向,创造一种外在的约束环境。对有关管理部门而言,这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今后还应该制定更加细化的配套措施,展示执行制度的决心和行动,加强“硬”约束,让《办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5.论法治与德治 篇五

法治与德治:当代理性精神的现实统一

“依法治国”旨在建立法治化社会;“以德治国”则是使这个有法度的社会符合人性.“法治”和“德治”并举的治国方略体现了人类理性精神的现实统一,它源于人类自身的理性发展史所提供的.启示,也源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 者:江作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江苏,苏州,215021刊 名: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ACADEMIC 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年,卷(期):“”(3)分类号:B82-051关键词:法治 德治 当代理性精神 工具理性 价值理性

6.法治德治名言 篇六

治民无常,唯法为冶。——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心度》

战国·韩非《韩非子·心度》。这两句大意是:治理百姓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够把百姓管理好。韩非是先秦法家之集大成者。他主张实行法治,用严刑峻法钳制人民。他的“以法治国”的“法”体现的是国君的意志。他的法治主张有其历史进步意义,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以法治国”的提法现在仍有借鉴意义,我们可以用人民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的新法制。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元末明初小说家,戏曲家 罗贯中 《三国演义》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九十六回。幸:尊祟。本句大意是:治理国家的人必须遵守国家法令,以遵纪守法为第一要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有作到这些,才能真正实行法治。一个真正的治国者,必须把自己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决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种朕即国家,朕的话就是法律,既可以一言兴法,也可以一言废法的专制主义,必将把国家搞乱。本句具有重要的警戒意义。

治国之道,爱民而已。——西汉经学家,文学家 刘向 《说苑·政理》

汉·刘向《说苑·政理》。道:这里指方法。而已,罢了。这两句大意是:治理国家的方法,不过是爱护人民罢了。这是周武王向姜太公问治国方法时,姜太公作的言简意赅的回答。治国,是件大事,也是件难事。但治国者若能抓住根本,难事也就变得窖易了。这个根本就是“爱民”二字,因为治国,实际上就是治人。姜太公从正反两个方面—一列举了爱民的具体方法,最后归结说:“故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耐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能够做到这一步,国家必然就会治理好。“爱民如子”的成语即来源于此。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又称老聃、李耳,我国古代春秋后期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 老子 《老子》 治国的名言

春秋·老聃《老子》五十章。以:用。正:正常。奇:出人意料。这两句大意是:用正常的方法治理国家,用特殊的、变化的方法指导战争。这两句的重心在前一句。办任何事情的方法都有奇正之分。用兵是对付敌人,要用出人意料、变化多端的方法出奇制胜。治国则是处理国家内部事务,要用正常的方法,不多生变异,横生事端,还要符合人民的心理要求和愿望,民安则国家也得到安定。选两句多用于谈论治国之道。

治国之道,务在举贤。——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政治家,军事家 诸葛亮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名孙文,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倡导者 孙中山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西汉学者 戴圣 《礼记》

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管子·治国》

春秋·管仲《管子·治国》。治国:治理得好的国家。乱国:不太平的国家。这两句大意是:治理得好的国家常常是富裕的,而不太平的国家一定是贫穷的。国家大治,百姓安心生产,民富国亦富;国家**,田园荒芜,国库耗散,民穷国亦穷。这两句用于表示要使国家富裕,必须使国家稳定而有秩序。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西汉皇族淮南王 刘安 《淮南子·汜论训》 治国名言

汉·刘安《淮南子·汜论训》。常:常规,国定的规律、法则。本:根本。这两句大意是:治理国家有一定的法则,就是以对人民百姓有利为根本,国家有诸多政夸措施,也有诸多规章制度,所有这些都应以利民为出发点。可用于论述治国施政如何抓住根本。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管子·治国》

春秋·管仲《管子·治国》。这两句大意是:凡是治理得比较好的国家,都遵循了同一原则,那就是必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来。只有广大人民都富足了,国家才能繁荣昌盛,这是被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了的道理。因此,这条两千多年前提出的论断,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可供论述党的富民政策时引用。

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清末官吏,法学家 沈家本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孟轲,战国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家代表人物 孟子 《孟子·公孙丑下》

战国·孟轲《孟子·公孙丑下》。道:真理,正义及正确的治国之道。这两句大意是:掌握着真理和正义的人,帮助的人就多;抛弃了真理和正义的人,帮助的人就少。原文中,孟子的这两句话是针对当时各国国君而言的。后世引用,多“得道者”、“失道者”泛指正义的和不义的人或势力。本名句多用于说明正义的事业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倒行逆施,就会众叛亲离,导致失败。它适用于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既适用于国内,也适用于国际,引用率颇高。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战国末期哲学家 韩非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治国的名言

战国·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冶强:国家太平强盛。弱乱:国家纷乱衰弱。阿(e婀):不公正,偏袒。这两句大意是国家太平强盛得力于法治,国家纷乱贫弱是由于执法的不公正。国泰民安得力于法治,因为只有实行法治,以法治国,社会才会安定,人民才能遵法守法。相反,若贪赃卖法,举事不公,阿曲权贵,人民自然不服。一旦小的不服发展到大的不服,心里不服发展到行动上的对抗,国家就陷入**之中了。

治国之道,在乎猛宽得中。——南宋哲学家、教育家、诗人 朱熹

子不能治子之身,恶能治国政。——墨翟,战国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军事家 墨子 《墨子·公孟》

战国·墨子《墨子·公孟》恶(wū屋):疑问代词。怎,如何。这两句大意是:你不能管理好自身,怎么能管理好国家的政事呢?一次,告子自信地对老师墨子说:“我能够治理国家,从事政治。”墨于听了谆谆告诫说:“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乱也。”同时批评告子“~。”墨于的话很有道理,俗话说己不正不能正人。只有管理好自己才能管理好别人。每个从政者,如果真想做出政绩来,首先就要从自己做起。

治国之难在于知贤而不在自贤。——战国思想家 列子 《列子·说符》

战国·列子《列子·说符》。本句大意是:治理国家的困难在于识别贤能,而不在于自己贤能。这句话道出了识贤择佐的重要性。治理国家,光凭孤家寡人是不行的。个人贤能,只是使一个人的才智起作用;善于识贤择佐,使众多的贤人能者都发挥自己的才能,那国家治理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这句可用于说明知贤择佐的重要性。

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北宋文学家 苏轼

学校之设,固治国化民之本也。—— 田况 治国名言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英雄者,国之干,庶民者,国之本。——秦末汉初隐士 黄石公 《三略》

秦末汉初·黄石公《三略》治国之道,在于依靠贤士和民众。信任贤士像信任自己的心腹一样,使用民众,象使用自己的四肢一样。那么制定政令,就不会有所疏漏。一旦有所行动,犹如身体与四肢相随,骨节相互照应,自然天成,妙合无间。强调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得人与否。

欲不正,以治身则夭,以治国则亡。——战国末期商人,政治家 吕不韦 《吕氏春秋》

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 商鞅 《商君书》 治国的名言 暴君统治国家就像一个倒置的圆锥体。——英国作家 塞·约翰逊

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西汉哲学家 董仲舒 《春秋繁露·通国身》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通国身》。治身:调养自身。道:方法,途径。这两句大意是:善于调养自身的人,以积蓄精力为最宝贵;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以积聚贤才为正确的途径。精力为身体之精华,贤才为国家之精华,就像养身者以积蓄精力为贵一样,治国者也要以延揽贤才为正途。这两句一为比体,一为喻体,比喻精确,说理透辟,这种以喻达理的方法值得学习。

男儿立志三步曲:齐家、治国、平天下。——唐伯虎,明代画家,文学家 唐寅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战国末期商人,政治家 吕不韦 《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

吕不韦《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悖(bèi备):混乱。持国:保持目家安定与繁荣。过几句大意是:治理国家投有一定的法制就会大乱,死守故法不知变革也会大乱,混乱动荡就不可能保持国家的安定与繁荣。《吕氏春秋·察今》强调了因时变法的重要性,说明古今时世不同,制订法令、政策当明察今天的形势,这样才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时代不同了,事物变化了,如政策法令不相应调整变化,仍以故法治国,没有不失败的。《察今》阐述的道理,至今不失其启迪、教育意义。

构大厦者先择匠而后简材,治国家者先则佐而后定民。——唐代文人 马总 《意林》 治国名言

唐·马总《意林》引《物理论》。柯:建造。简:通“柬”,选择。佐:辅助的人。这两句大意是:建造大厦的人先选择匠人,而后才选择材料;治理国家的人先选择辅佐官员,而后才能安定百姓。建造大厦,没有好的工匠,即使有好的建筑材料也建不好。治理国家,没有有才能的官员辅佐,再好的百姓也不能安居乐业。这两句从择佐与安民的先后关系,说明了择佐的重要。

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涂,治国之道也。——春秋时期政治家,史称管子 管仲 《治国》

春秋·管仲《治国》增产粮食乃是成王业的根本大事,是人君的重大任务,是招引民众的途径和治国的道路。

《大学》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基本只是正心、诚意而已。——南宋哲学家、教育家、诗人 朱熹 《四书集注·孟子序说》

宋·朱熹《四书集注·孟子序说》大学:书名。修身:修养自身品性。齐家:管理好家庭。治国:治理好所在的地区。平天下:使天下太平。正心:使心思端正。诚意:使意念真诚。

三尺龙泉万卷书,上天生我意何如,不能治国安天下,妄称男儿大丈夫。——评书表演艺术大师 单田芳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政治家,军事家 诸葛亮 《出师表》 治国的名言

稳坐权力宝座的人很快就会学会思考安全问题,而不是图发展这一治国的最大的课题。——美国诗人 詹·拉·洛威尔

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荀况,战国末期思想家 荀子 《荀子·大略》

战国·荀况《荀子·大略》。身:自己。这几句大意是:口能谈论,又能亲自去实践,这种人是国家的宝贝。这里所说的“言”,是与国有益之言;所说的“行”,是与国有益之行。不但有理论,而且能实践,身体力行,这样的人实在是国家的宝贝。这几句可用于赞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名孙文,中国近代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创始人,三民主义倡导者 孙中山

只要精神保持完整,不在高谈阔论,勾心斗角,着书立说,研究学问,治国治民,发明创造,驰骋疆场等等上面消耗,它就能吐出非常强烈的潜伏的火焰,好像一块未经琢磨的钻石保存着所有的光彩。一有机会,这一点灵性就会突然爆发,有飞越空间的巨翼,有洞烛一切的慧眼:昨天还是一块煤,明天被一道无名的液体浸润过后,立刻成为毫光万道的钻石了。——法国作家 巴尔扎克

作为一个浪子,作为一个时常在危险、争夺、刀剑中过日子的人来说,“家”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海市蜃楼。他们虽然有时会在午夜梦回时,憧憬着“家的生活”,但通常他们都不敢过这种生活。因为“家的生活”虽然会使人感到幸福、快乐,但是却会磨灭掉他们“奇异的本能”世上有很多人都像野兽一样,有种奇异的本能,似乎总能嗅出危险的气息。虽然他们并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但危险来的时候,他们总能在前一刹那间奇迹般的避过。这种人若是做官,必定是一代名臣;若是打仗,必定是常胜将军;若是投入江湖,就必定是纵横天下不可一世的英雄。管仲、诸葛亮,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能居安思危,治国平天下。李靖、韩信、岳飞,也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才能决胜千里,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武侠小说家 古龙 《边城刀声》 治国名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张居正

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障。——胡锦涛 政法公正廉洁是政府公正廉洁的重要内容。——江泽民 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邓小平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江泽民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江泽民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胡锦涛

坚持党的领导同坚持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江泽民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胡锦涛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E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一、管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制、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诸侯各国的思想家进行着激烈的思想大论战。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等学派在治国方略的选择和运用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核心的是法家的“德治”与“法治”之争,而最早提出“法治”主张的思想家是时任齐国国相的管仲。管仲推行了一系列社会变革措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治国理论,即以法治国的主张。作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之一,管子的思想丰富而有影响力。《管子》主张以法治国,执法公正,同时,也非常重视“德”对民众的教化功能,充分认识到人民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管子》治国理民的思想方略。

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释义: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如果没有法,国家就将混乱不堪,人们的行为将没有规矩约束,法之所以这么重要其根据在于法本身是公平正义的。

2、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

释义:这是对周朝“刑不上大夫”、“刑有等级”制度的巨大挑战,他要求君主和官吏在适用法律上要“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因为法律是公平的,法在根本意义是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的,是统一天下的最高标准。管仲将法律称为“公法”,认为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功能,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置于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使法自君出,但是法律高于意欲,君主也应带头遵守法律,君主不得随意更改法律,也应有悟守法律的义务,并要求官吏和百姓同样遵守法律。

3、法律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管子•法禁》 释义:君主大臣和百姓平民同样应当遵从法律。

4、“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管子•任法》 释义:法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在法律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5、“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管子•明法解》 释义:作为法家先驱的管仲以尚法、重法而著称,他反对西周把“礼治”作为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主张治理国家应当以法为依据,任法而国治,舍法而国乱。

6、人主之所以令行禁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民之情莫不欲生而恶死,莫不欲利而恶害,故上令于生利人,则令行;禁于杀害人,则禁止,令之所以行者,必民乐其政也”《管子.形势解》 释义:要立治民之刑、法,必先符合民情,为民所乐,才能“令行禁止”,可谓从心理上把握住了“治民”的要害。

7、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管子.版法解》

释义:在国家的管理过程中,法是一种十分具体的工具。如何正确地使用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危。要执法必严,执法公正。

8、法者,定分止争也。

释义:典出《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定分:确定名分。止争:止息纷争。法律中常用这个词语表示确定物的权属。

二、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轲,邹(今山东邹城市)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在孟子生活的时代,百家争鸣,“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站在儒家立场加以激烈抨击。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被尊奉为仅次于孔子的“亚圣”。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把“亲亲”、“长长”的原则运用于政治,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

孟子把伦理和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后来《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平”就是根据孟子的这种思想发展而来的。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体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都是以天这个范畴为基石的。

1、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离楼上》!释义: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之自己发生效力。意谓治理国家必须把行善政与行法令结合起来。

2、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

释义:有一定的产业收入的人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的产业收入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假若没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就会胡作非为,违法乱纪,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三、韩非子是法家创始人,主张依法治国人人平等的原则。后来法家发展成霸道思想,与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演变出的王道思想,共同用于社会治理之道。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1、言无二贵,法不两适。

释义:除了君主的命令,没有第二尊贵的言论,国家的法令不能同时迎合公私双方。

2:一民之轨,莫如法;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若刑。刑重,则不敢以贱易贵;法审,则上尊而不侵

释义:统一人们的行为规范,没有比法律更好的;整饬官吏,威慑民众,消除荒淫怠惰的行为,禁止欺诈虚伪的风气,没有比用刑更好的。刑罚重,低贱的人就不敢侵犯高贵的人;法律严,君主就受人尊重而不被侵凌。

3、“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 释义: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

4、“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释义: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

5、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

释义:没有制度、规则、法治的约束,没有人民的主权、治权,上下一日百战的戏会没完没了地上演

6、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释义:明确地行赏),则民劝功(释义:劝勉立功);严刑,则民亲法(释义:重视刑罚)韩非子主张实行严刑峻法。

7、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释义:治理臣民没有永恒不变的常规,只有用法律。法律随时代而变化则社会稳定,治国的措施适应社会现实,就会发挥作用。(法家眼睛向前看,主张变法)

8、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

释义:表彰个人品行,就分去了君主的威势;听信于仁义说教,就败坏了法制

9、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

释义: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是,臣民不得因给私家谋利而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律。

10、峻法,所以禁过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

释义:峻法是用来禁止过失、排除私心的,严刑是用来执行命令、惩罚臣下的

11、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释义:法律不会奉迎显贵臣子,就像墨绳不会避绕木头的弯曲之处一样。

四、法家另一代表人物商鞅: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

1、名言: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释义: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

——《商君书·赏刑篇》

其他:

1、„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清.纪昀《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汉.虞延

3、惩其未犯,防其未然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

4、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5、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 —— 西汉.桓宽《盐铁论》

6、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上下5000年,中国的法律文化博大精深,历朝历代都有著名的代表人物和历史事件。在法律思想上也是百家争鸣。法律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很多思想家也是法的大家,也是政治家。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有很多,如:墨家的兼爱、非攻;儒家的德主刑辅等,至今仍对对中国政治思想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中国法律思想的变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精神文明的自然承续。对中国古代法律格言的理解要去粗存精,有些内容已和现代的法治理念不相适应,要辩证分析。我提供的上述内容仅仅沧海一粟、挂一漏万。建议 laoyang707可以读一读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这一类的书籍,那里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般在法学本科的课程中都有这两门课程的。以上内容谨供参考。德治与法治

【原文】

子曰:“道①之以政,齐②之以刑,民免③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

【注释】

①道:通“导”,训导、引导、领导的意思。②齐:整治 ③免:避免 ④格:至,来,引申为归服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训导,用刑法来整治,老百姓知道避免犯罪,但并没有自觉的廉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教来整治,老百姓就会有自觉的廉耻之心,并且心悦诚服”

【读解】

孔子与卫文子有一段对话,对这里的论述作了发挥。

孔子说:“用礼教来统治老百姓,就好比用缰绳来驾驭马,驾马者只需要握住缰绳,马就知道按驾马者的意思行走奔跑。用刑法来统治老百姓,就好比不用缰绳而用鞭子来驱赶马,那是很容

易失去控制,甚至把驾马者甩下来的。”

卫文子问道:“既然如此,不如左手握住缰绳,右手用鞭子来驱赶,马不是跑得更快吗?不然的话,只用缰绳,那马怎么会怕你呢?“

孔子还是坚持说,只要善于使用缰绳,驾驭的技术到家,就没有必要用鞭子来驱赶。(见《论语正义》卷二)

这里的对话实际上说的是儒家政治与法家政治的区别;儒家政治主张德治,以道德和礼教约束民众;法家政治主张法治,以政令、刑法驱遣民众。德治侧重于心,法治兼用,儒、法并行。如果我们从实际出发,考察历史和现实,显然还是卫文子德主张比较行的通一些。

《孟子》中的名言名句

《孟子》中的名言名句

古文名句: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古文名句: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

古文名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 古文名句: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孟子》

古文名句: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 古文名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古文名句: 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孟子

孟子名言精选之:德治篇(带翻译)

孟子名言精选之:德治篇(带翻译)

孟子,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第四代弟子。继承并发扬孔子的思想,批驳杨朱、墨翟。孟子一生名言无数,习古堂国学网下面精选孟子经典名言供广大孟子爱好者欣赏。

(梁襄王)“„„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

“吾对曰:‘定于一。’”

“‘孰能一之?’”

“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

“‘孰能与之?’”

“对曰:‘天下莫不与也。’”(梁惠王上)

[译文] “(梁襄王)突然向我问道:‘天下要怎样才能得到安定?’我回答说:‘天下统一就会安定。’他又问:‘谁能够统一天下呢?’我回答说:‘不喜欢虐杀人民的国君,就能够统一天下。’他又问:‘那谁会来归服他呢?’我回答说:‘普天之下的人民没有不会归服的。’”

孟子曰 :“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是则同。”(公孙丑上)

[译文](孟子说)如果取得方圆百里的土地,并且(由他们来)统治这里,他们都能够使各国诸侯来朝见、统一天下;要他们去做一件不道义的事、杀死一个无罪的人而换取天下,他们都不会去做的。这就是他们相同的地方。更多孟子名言敬请关注习古堂国学网的相关文章。

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公孙丑上)

[译文](孟子说:)采用强力去压服别人的,不能让别人心悦诚服,他们只是力量不够而已;运用仁德去使别人自愿归顺的,他们就会心悦诚服地追随你。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公孙丑下)

[译文] 孟子说:得到天时还不如得地形便利好,得了地形便利还不如得到和顺的人心好。三里见方的内城,七里见方的外城,敌人包围并攻打它但不能取得胜利。但是仍然包围并攻打它,那一定是得到了合乎天时的战机;如果仍然不能战胜的话,那就是这个战机不及地形更为有利。城墙并不是不高大,护城河不是不深,武器盔甲并不是不坚硬锋利,备用的军粮也不是不充足;守军弃城逃走,那是因为地形虽有利但不如人心一致更有力呀。

孟子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公孙丑下)

[译文] 孟子说“„„获得道义的人帮助他的人也多,失去道义的人帮助他的人就少。帮助他的人少到了极点,亲戚朋友都会背叛他;帮助他的人多到了极点,天下人民都会归顺他。用天下人民都顺从的力量,去攻打亲戚朋友都背叛的人,那么,君子要么不打仗,打仗一定会取得胜利。”

(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滕文公上)

[译文](孟子)说:“各种货物质量不一样,这是事物的本性;有的相差十倍到百倍,有的相差千倍甚至万倍。您硬要卖相同的价钱,这是要搅乱天下啊。让粗糙的鞋子和精美的鞋子卖相同的价钱,人家怎么会做这种蠢事呢?按照许先生的道理,那等于是带着大家都去做虚伪的人呀,还怎么能够治理好国家呢?”

(孟子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离娄上)

[译文](孟子)说:城墙不坚固,军备不充足,这不算国家的灾难;田野土地不开发,货物财产聚敛不多,这也不是国家的祸害;国君不讲礼义,人民缺少教育,盗贼乱民多起来,亡国的日子就不远了。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离娄上)

[译文] 孟子说:“君主用人有不当不必于指责,君主行政有不当也不必过于非议;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纠正君主思想上的错误。君主如果讲仁爱,人民没有不仁爱的;君主如果讲道义,人民没有不道义的;君主如果端正,人民没有不端正的。国君一旦端正国家也就会安定了。”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君主无辜地滥杀士人,那么卿大夫就可离开这个国家;君主无辜地杀害人民,那么士人就可以移居别处。”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拿自己的德行去制服别人,这就不可能使别人心服;拿自己的德行去教育别人,这就能使天下人民信服。天下人民内心不服而能够统一天下的事,是决不会有的。” 更多孟子名言敬请关注习古堂国学网的相关文章。

孟子曰 :“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大禹不喜欢饮美酒却喜欢听人家有益的话。商汤坚持中庸之道,但举荐贤能却不拘常规。周文王看待人民,好象他们受了伤一样关心,按道理在做却向没看见一样还要努力。周武王不侮慢身边的臣属,也不忘怀派到外地的臣属。周公旦希望同时学习夏、商、周的君王,用以实践禹、汤、文、武四位君主的事业;遇到和他们做法不相符的地方,就抬着头认真思考,日夜不停地推敲;偶然之间想通了,(唯恐忘记)就坐着等待天亮去实行。”

孟子曰:“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离娄下)

[译文] 孟子说:大禹觉得天下那些被洪水淹没的人,就向是自己推他们下水去的;稷觉得天下那些挨饿的人,就向是自己使他们挨饿一样,所以他们对拯救人民如此急迫。

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尽心上)

[译文] 孟子说:“仁厚的言辞不如仁德的声望那样深入人心,良好的政治不如良好的教育获得民心。良好的政治,人民敬畏它;良好的教育,人民喜爱它。良好的政治获得人民的财产,良好的教育获得人民的心。”

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乱。”(尽心下)

[译文] 孟子说:“平时注意积累财富的人到荒年就不会窘迫,平时注意修养道德的人到乱世也不会感到迷惑。”

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尽心下)

[译文] 孟子说:“诸侯应珍视的三件宝贝是:土地,人民,国家政务。如果去重视珍珠宝玉,灾祸就会降临到他身上。”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战国时期鲁国人,鲁国庆父后裔。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著有《孟子》一书。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我收藏的名言名句:修身铸德篇

(2008-11-26 18:03:30)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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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名句 德治 古人 君子 孔子

中国 杂谈

1、《孙子兵法》曰:“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军争篇:三十八》)以迂为直,看起来多走一点路,但是走得扎实。“以患为利”,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吃小亏占大便宜,吃今日之亏,让今日之利,为的是来日“后人发,先人至”。还有一种解释,就是宁愿把事情估计得难一点,再难一点,而不可盲目乐观,以至大意失荆州。

2、克不如智胜,智胜不如德全。

3、将相头顶堪走马,公侯肚里好撑船。

4、古人云:“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思所以亡则存矣”。我们强调忧患意识,并非庸人自扰,而是有着非常现实的针对性,因为我们确实有诸多堪忧之处。

5、我国古代就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之说,它体现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倔”的坚贞刚毅精神,体现为“夸父追日”、“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体现为“因时而变”、“随时世制”、“与时偕行”、“与日俱新”、“日日新,又日新”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精神。这些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是中华民族永无止境的精神追求,它激励中国人民变革创新、不懈奋斗,战胜了各种各样的风险,经受住了各种各样的考验。

6、乐以天下,忧以天下。

7、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8、古人所说:“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业广惟勤”。

9、“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些警世名言告诉我们必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百折不挠的斗志,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畏艰险,勇于开拓,才能不断地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10、“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暂时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就先完善个人修养。想干大事的人太多,人生却又没有那样顺遂,不能显达,施其经天纬地之才,儒家的“修身”思想就显得特别有必要。因此,“独善其身,志在兼济”的人生观的积极作用还是不能忽视的。

11、“粗菜淡饭些许茶,这个福老夫亨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此等事儿曹任之。”这是林则徐的老父亲用以嘱他的一幅对子。

12、“去留无意望窗外云卷云舒,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马寅初)。之二:“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笑看天外云卷云舒”。之三:“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云舒。”

之四:望长空云卷云舒,去留无意;看窗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

1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古往今来任何执政集团要想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都不能不总结历史上的治国经验。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与德治、法治相关的思想。翻开史册,“德主刑辅”、“德法相济”等治国方略多有记载。较早提出“德治”的是西周的周公。他主张“明德慎罚”、“敬德保民”。春秋时期,郑国子产强调:“德,国家之基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齐国管仲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并进而呼吁统治者要“竞于德”而不竞于“兵”。孔子更把“德”上升到“为政”的高度,特别强调“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西汉董仲舒提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西汉•董仲舒传》),主张治国要“大德而小刑”。(《春秋繁露•阳尊阴卑》)唐太宗奉行“明刑弼教”,一面推行法治,制定严密、系统的封建法律——唐律;一面推行德治,通过“贞观修礼”,制定一整套封建道德体系,结果成就了“贞观之治”。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法律和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如车之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律是外在的“他律”规矩,用于惩恶扬善;道德是内存的“自律”守则,用于劝善抑恶。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尽管二者隶属的范围不同,但其社会目的相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只有把两者是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确保社会井然有序,充满活力。

14、“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之二:《孟子·滕文公下》中有这们一段话,几乎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与风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15、“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林则徐)。

16、“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17、“躬耕南阳、不求闻达”(诸葛亮)。

18、“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

19、从容是一种修炼。要从容就要努力修炼各方面的素养,要懂得和做到有主见而不沉溺于主观;重条件而不就缚于困难;奋发努力而不发蛮力;刚毅果敢而不刚愎自用;随大众而不流于世俗;常知足而又常知不足;“事在人为,人可为亦不可为;争中求让,求忍让还求不让”;“是与不是求是,我亦非我乃我”;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在思想与现实间连线,于使命和可能中发力;追求从容者,在志向,在信念,在德行,在学识,在经验,在躬行,在毅力。

20、《易经》讲到了君子的平衡之策:“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

21、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讲的就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道理。因此要顺中见逆,安时思危。

22、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对自己一生各阶段的总结,这里说的就是人生不断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

23、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加强道德修养,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这方面我们中华民族有许多有益的格言,如“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吾日三省吾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善不扬,大善难至”。

24、数千年的思想文化积淀,塑造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想人格,至今仍然是人们修身铸德不可或缺的准则。“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进取,“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宽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君子和而不同”的包容,“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的仁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崇高,“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刚正,“居安思危,处治思乱”的忧患,乃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凛然„„这些传统道德的精华一旦与时代精神相融合,切入当今的现实生活,中国思想文化这棵根须很深的文明古树,必将更加枝繁叶茂,结出更加丰硕的新鲜果实。

25、林则除说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位真正的人民公仆,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安康,生死都可以置之度外,区区批评,何足惧哉?

26、古人说“玉可碎不减其白,竹可焚不毁其节”。

27、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28、“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29、“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30、“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

31、“未出土前先有节,凌云深处总虚心”(喻竹之高风亮节)。

32、格言古训:“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33、马克思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马克思就是终生行走在崎岖小路上的勇敢的攀登者。

34、毫无疑问,从一个不那么和谐的世界,进步到一个相对和谐的世界,将是曲折而漫长的进程。中国先哲就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的精神,我们将弘扬这种精神,孜孜不倦地建设和谐社会,追求和谐世界,以中国的发展进步来推动人类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35、古人云:“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坠其志”。

36、古人云:“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

37、中国有句古语: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棵参天大树更加枝繁叶茂,长青不衰,我们就要一如既往地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在新时代新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加以丰富、充实和发展。

之二:古人云:欲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欲流之远者,必溯其源。道德建设固然应该着眼根本,放眼未来,但更应该立足当前,解决好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

之三:古人云,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求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6800多万党员、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搞好“根本性建设”(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建设),解决“永恒课题”(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永恒课题),应当探索建立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健全有效的长效机制。否则,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之四:领导干部要做到忙而不乱、忙而有效,关键应集中精力抓大事。不善抓大事,如同“求木之长而不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而不浚其泉源”。

38、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吹牛撒谎是道义上的灭亡,它势必引向政治上的灭亡。”

39、“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不用任何修饰,没有任何脂粉气,最大限度地接近人的本相,赤子般的美。

40、德,不仅是“立身”之本,而且是“立国”之基。中国历代思想家既重视以德修身,也重视从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荀子》)这是我国政治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我们党善于继承人类一切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并立足现实,着眼于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阐释,以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早在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着重地指出,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江泽民同志也指出,领导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还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历史和现实都表明,道德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大德之行,必有大治。

41、孔子曾经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意思是说,掌权者的道德状况是风,老百姓的道德状况是草,风往哪边吹,草就会向那边倒。

42、在《论语》中的孔子“发奋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

43、儒家文化认为人的生存意义应该建立在仁、义、礼、智、信的基础上。死的意义也不同,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死得其所就是孔子所说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44、“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45、做人与做学问本来就是紧密地相连在一起的,孔子教诲其弟子,主张“博学于文”、“行已有耻”,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46、“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故乡》)

47、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庄子在《庄子•齐物论·四》中就说过这样的话:“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把这句话今译,就是:路是人走出来的,事物的名称是人叫出来的。

48、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庄子在《庄子•齐物论·四》中就说过这样的话:“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把这句话今译,就是:路是人走出来的,事物的名称是人叫出来的。

49、宋朝范仲淹名篇《岳阳楼记》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今天世人屡屡援引应用,其实也是脱胎前人的。如比范仲淹早生800年的、三国时代的诸葛亮就说过,“有难则以身先之,有乐则以身后之”,更早的旧战国时代的荀子也说过,“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再上溯到春秋时代老子说的“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这不都是有着明显近似的意思吗?尽管随作者所处的具体人文环境和审美标准的差异便作出表述形式有所不同,但实质内涵却是一致的。

50、“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这句话的意思是,许多人说顺从奉承的话,不如一个人直言不讳。

51、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52、孔子有云:“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儿的“志”,实质上就是人格的尊严,它所包含的,有人的自我尊重、人的自我认识、人的自我价值。

53、“尘世路间不觉忙忙终日,碧云天里何须息息片时”(刻在广西桂平西山石壁上的诗词)。

54、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很重视人文教育,他们认为人不同于动物,人应该有一种精神上的追求,比如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

55、古代先贤有言在先:“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躁则妄,惰则废。”做人需追求高尚的境界,各种各样的工作需要具备敬业精神,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具体表现。

56、唐朝诗人白居易曾说“自静其心延寿命,无求于物长精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首先做到自静其心、精神轻松,客观、科学地看待人和事。人总是有一定的要求,但过犹不及。要求过高,争名夺利,只会自寻烦恼。反思才会明理,反省才能明智。自静其心,客观冷静地认知自己很有必要。对待生活里的鸡毛蒜皮,人生之路上的磕磕绊绊,个人升迁的得失成败,等等,都不妨看得淡一些。“清静心看世界,欢喜心过生活,平常心有情味,柔软心无怨尤。”这样,我们才能宁静、淡泊,善良、热诚地为人做事。不为小事而争,不为一时而争,不为名利而争。

57、古人曰:“礼、仪、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然四者之中,耻尤为要”。立国与立人同出一理。先人还将知羞耻视为“立人之大节”,“不耻则无所不为”。就是说,人之所以称其为人,羞耻之心乃做人的支柱和人性的底线,知耻能约束人的道德行为,它还会使人有所戒惧;而无视道德伦理、规则法律,为所欲为,善恶不分,麻木不仁者,恐其皆缘自于无耻。

之二: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人生来不会不犯错,但做错了事甚至犯了罪,会感到面红耳热,羞极无颜、羞愧难当,这样的人大概不会一错再错,最终也会得到宽恕的;反之,就真是不可救药了。

58、通常人们用“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样的词句感叹岁月的残酷和无情。之二:朱自清新句:“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之三:“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59、清朝文人张潮《幽梦影》中的警句:能闲世人之所忙者,方能忙世人之所闲。在这个意义上,潇洒是难得的人生境界,是法国人活力之所在。

60、贡献再多,傲不可长;成绩再大,躁不可纵。要戒骄戒躁,就要牢记先哲的提醒:“事者,生于虑,成于务,失于傲。”“色盛者骄,力盛者奋。”力求做到出不辞劳,入不数功。61、古人常说,“人生在勤,勤则不匮”,“慈故能勇,俭故能广”。对于“勤劳”与“俭朴”这两条,我们时刻不能忘。勤俭精进,日积月累,就能如泰山那样,积小壤而成大高;就能如滴水那样,洞穿坚硬的顽石。

62、诸葛亮在其《诫子书》中曾说:“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言甚是。

63、俗语说:“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

64、在这年尾岁首之际,各单位都无一例外地要总结上一年工作,并提出来年工作之目标。值此之际,要冷静思考,理性对待,既不放大成绩,也不缩小缺点,更不要把问题藏起来、包起来,似乎问题也是“光荣的缺点”,以至“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外,美如奶酪”。65、明代于谦在其诗作《无题》中写道:“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于谦把名誉节操看得比泰山重,把财利私欲看得比鸿毛轻,这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66、许多志士仁人崇尚名节,视名节高于生命。孔子的“名利于我如浮云”;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讲的都是为人要重名节。汉代的桓宽在《盐铁论》中说,“贤士徇名,贪夫死利。”意思是:道德高尚的人为名节而死,贪婪的人为私利而亡。67、唐朝诗人白居易曾说:“自静其心延寿命,无求于物长精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首先做到自静其心、精神轻松,客观、科学地看待人和事。人总是有一定的追求,但过犹不及。要求过高,争名夺利,只会自寻烦恼。反思才会明理,反省才能明智。自静其心,客观冷静地认知自己很有必要。对待生活里的鸡毛蒜皮,人际上的磕磕绊绊,工作中的荣辱毁誉,个人升迁的得失成败等等,都不妨看得淡一些。“清静心看世界,欢喜心过生活,平常心有情味,柔软心无怨尤。”这样,我们才能宁静、淡泊,善良、热诚地为人做事。不为小事而争,不为一时而争,不为名利而争。

68、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这种让,品德新高尚,心灵美好。还应看到,有些让,表面看是失不是得,是祸不是福,实际上往往能让出新天地。有道是,“分争者不胜其祸,辞让者不失其福”。

69、中国古代的先哲说过:“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当年,毛泽东同志曾用庄子的这句话激励大家,我们的事业绝不会因为开始阶段的弱小和条件的简陋,而影响其伟大。70、古往今来的无数事实充分证明:“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得民者昌,失民者亡”,“水能载航舟,亦能覆舟”。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有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

71、三省吾身,准备过好新年的每一天。不好高骛远刚愎逞强,不牢骚满腹见异思迁,不悲观失望丧失斗志。身居要位掌印管符,忧国忧民心系苍生;人在陋室诗书相伴,不气不馁自强不息;跃马商场身家亿万,看淡物欲不沾铜臭;身侍农桑笑对天地,勤劳耕作五谷丰登„„ 72、但在许多情况下,由于自身观察和认识能力的局限,一个人“目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眦”,对外界的事物看得很清楚,而对自己的过错却茫然无知。

73、《说苑·谈丛》中讲:“先忧事者后乐,先傲事者后忧。”这就告诫我们,要“先忧事”,勿“先傲事”,大至框架,小至细节,都要先把事做实、做好、做彻底,方可以制胜于先,一马当先,不断前进。

74、民间有句话,说办什么事情“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意思是说犯错误一次、两次可以理解,发生第三次、第四次同样的错误,就不能原谅了。

7.论法治与德治 篇七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德治和法治执政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理念引导着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确立德治和法治的执政理念, 能够更有力地保障德治的实施和法治的贯彻, 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

1. 强化执政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德治理念

执政者本身的执政理念以及理念指导下的执政行为直接影响着执政效果。只有执政主体的德治理念确立了, 才能形成关爱自然、尊重生态的意识, 才会注重社会生态道德建设, 培养国民生态道德素养, 有效生态行政。确立执政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德治执政理念, 要特别注意把生态道德贯彻到行政当中, 用生态道德的观念去开展党政机关工作, 时刻谨记生态道德的约束, 将生态道德完全纳入到行政范畴, 将是否保障人与自然和谐, 是否危机子孙后代的利益加入行政考量, 凡是以生态环境利益换来的经济利益的行政行为都必须禁止, 一切行政行为以保证生态环境的永续发展为善治规则。要注意将党政的政策、方针、路线中体现出生态文明道德意识, 让执政主体的决策、行政行为都体现德治观念, 保障人与自然和谐, 坚决杜绝危害生态平衡的行政行为出现。

2. 强化执政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理念

执政主体要认识到要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法和法治的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依托于生态立法、执法和司法, 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生态文明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实际工作中, 各级政府从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加强依法治理, 推动生态文明。政府法制部门要努力推动生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向环境保护优先和更加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转变。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要学会建立法治思维和方式来建设生态文明。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1], 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治理和管理国家, 行使国家的立法, 行政以及司法等公权力, 保障公民的权力, 维护公民的利益, 作为国家的执政主体运用法治理念治理国家, 提高法治水平是应有之义。

二、建立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德治、法治合力作用机制

法治和德治作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两种手段, 应该充分发挥其优势, 让两者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形成互补和协调机制, 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

1. 建立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作用互补机制

德治与法治对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各具作用, 同时还互补合力保障生态文明发展。首先, 法治以德治为基石。法的建立、实施和遵守都需要有深厚道德基础, 遵循道德原则, 体现道德规范, 保障道德权利。“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不是良法, 没有群众基础;没有群众基础的法治是非法之治, 必定举步维艰。”[2]其次, 法治以德治来补充。虽然生态法治建设不断前进, 生态法律数量和质量都在较大程度提高, 但法律规范范畴必定有限, 不能够约束社会生活各方面, 这就需要德治对其进行必要补充。在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上要有德治与法治两者共同的协作推进才能保证其有序健康推进。

2. 建立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作用协调机制

首先,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通过法治来促进德治的发展。必须要将生态道德约束上升到法律层面, 用国家的强制力量保障生态道德的实现。上升为法律的生态道德可以通过法治宣传, 将生态道德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促进道德约束力的增强, 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 通过生态道德建设促进生态法治的进化。一方面立法者将正确的道德标准确定为生态法律制定的价值指导, 这将保障生态法制的道德层次高尚, 另一方面, 所有的立法者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具有较高生态道德素质人员, 立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保障了所制定法律的质量。

三、在德治与法治视野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 需要通过德治的实施, 培育公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和生态道德素质, 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生态行为。同时还需要通过法治的实施, 保证生态文明全面依法建设, 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 大力培育国民生态道德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它的建设主体——政策决策者、国家公务员、企业家、社会公民们, 拥有较强的生态道德意识和道德觉悟, 这样才能使他们无论是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 还是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能围绕生态文明这根红线, 去设定着眼点和着力点。而国民生态道德意识的培养, 需要依靠德治的实施, 通过生态文明道德观的教育和宣传, 借助德治的说服力、劝导力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生态道德之心, 确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崇尚自然的核心理念, 尊重自然规律, 不仅对人予人文主义关怀, 而且泛爱万物, 对自然也充满人文关怀。

2. 全面建立和落实生态道德责任机制

如果说公民生态道德意识培育是为了从内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话, 那么生态道德责任机制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外力保障。所谓责任就是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的义务以及未完成义务时需承担的不利后果, 责任机制就是对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并保障责任主体对责任的履行, 而生态道德责任机制就是明确各个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责任, 保障各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的履行。目前, 我国的生态责任机制不够明确, 对各生态责任主体规范不够详细, 导致生态责任履行出现漏洞, 阻碍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而德治能够通过对国民的教化功能保障生态道德责任机制建立和落实。“道德可以让人们在趋善避恶的引导下更好地理解人的价值以及意义, 同时拥有社会理想并敢于承担责任, 引领人们不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3]

3. 保证生态文明全面依法建设

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包括生态法律法规的制定、生态法的实施和公民对生态法的遵守各方面, 发挥生态立法、生态执法、生态司法的合力保障作用。通过生态立法将生态文明上升到宪政高度, 由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予以确认, 保障其法律地位, 通过生态立法补充生态法律的空白点, 完善生态程序性法律, 加强法律可操作性, 将生态体系全面纳入法治范围;通过生态执法切实保障生态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于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问题, 坚决依法处理。生态司法, 是对生态执法的有力补充, 充当着生态文明坚强的建设后盾, 专业化与专门化的生态司法确保生态司法审判机关独立完成, 规范审判的统一标准, 杜绝地方政府的干预, 保障生态司法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前进。

4. 坚持依法实施生态行政和绿色管理

生态行政是政府部门在行政时从生态出发, 以生态良性发展为宗旨和目标, 遵循自然规律, 制定各项政策、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生态型政府要实现各个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均衡, “无论是对社会的管理还是对自身建设都应该坚持生态管理和行政”[4], 生态行政要求把节约自然能源资源意识与行为渗透于政府管理与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绿色管理是政府生态行政的主要途径, 从管理者角度推进着生态文明发展。政府机关应该树立生态绿色的执政理念, 对生态危害进行预防和处罚, 做到经济和环境两手同时抓, 促进生态和谐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国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11:28.

[2]韦留柱.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构[J].行政与法 (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 , 2005, 05:40-42.

[3]兰瑞芳.论道德引导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 05:43-46.

8.论法治与德治 篇八

近10年过去,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呈现蓬勃发展之势,而在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其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说,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市场经济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法律具有分配正义的功能,社会责任正好处在法治与德治的交汇点上”。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近日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表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并非像外界所说是随意加上去的,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他看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更多的将从鼓励、促进的层面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加强刚性的约束要求,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但他同时坦言,“这件事情的发展可以说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快”。尤其是在2005年参与《公司法》修订,以及作为中国专家代表团成员参与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编制的经历,让他看到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每一点发展都需要付出大量心血。

发展来之不易,现实振奋人心。十多年来,郭军一方面致力于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推进协调工作,另一方面也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各种研究探索。这让他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工会法治化进程,以及我国社会责任发展的亲历者和建设者。而长期与企业、与劳工的接触,则让他在面对具体困难、分析现实问题时的观点和方案往往能做到有的放矢、一针见血。

本期“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封面策划恰逢春节之后,两会之前展开,“基层调研、全总党组会、两会工作提案……”,负责接待的秘书板着指头计算着郭军近期的日程。无疑,这段时间的郭军是时间最紧、工作最多的。但在了解了我们采访的主题后,他还是预留出了充裕的时间。用他的话说,就是“社会责任方面的工作,要全力支持配合”。而在与他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后,一条工会法治化的进程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路线图也开始清晰起来。

“这个事的发展比我们预想的要快”

《WTO经济导刊》: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情势下,如何认识和理解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郭军:说实话,当时我们在看到这一条的时候也有点意想不到,通过立法手段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这件事的发展比我们预想的要快,但确实是非常必要的。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那么加强社会责任立法的主要依据,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四个迫切:其一就是,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手段缓解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高污染、高能耗等不可持续的因素;其二就是,迫切通过强化社会责任需要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公正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其三就是,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统一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避免企业履责过程中随意性、碎片化的现象;其四,加强立法同时也符合社会责任发展的刚性要求和硬性约束的规律和趋势。

《WTO经济导刊》:但有专家也泼了冷水,说《决定》在加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理解的社会责任未必就是我们理解中的社会责任。

郭军:所以这才更加凸显了开展社会责任立法的重要性,就是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在更广的范围内厘清对于社会责任的误区、统一社会责任的认识。当然我们也要去求证人大这些委员们,特别是企业界的代表,看看他们的理解。

《WTO经济导刊》:那么,又如何界定社会责任立法和我们常常谈到的企业的法律责任?因为有的企业就曾表示过,执行了法律、做到合法合规也就是承担了社会责任。

郭军:这显然混淆了社会责任和法定责任的界限。社会责任应该是在法定标准基础上一种自觉自律的行为。什么是社会责任,通俗点说,就是能不裁员的时候不裁员,可涨薪可不涨薪的时候适当涨薪。

当然,这也与我国社会责任正处于初级阶段有关。可能现阶段还是一个需要提倡的、道义层面的问题,也许发展到下一阶段就是必须要做的了。所以现在法律要求必须做的是一个底线,等以后所有企业都不去突破和触碰这个底线,就会变成一种自觉自律,不需要法律来进行强制。

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在市场背景下,只是确立一个底线和规则,而底线之上、规则之内,就要依靠德治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责任立法是通过倡导、促进的方式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使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合理配置。

“核心问题是要明确立法要写什么内容”

《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毫无疑问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您看来,核心问题有哪些?

郭军: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立法工作首先要形成一个基本的共识,从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之后外界的反应来看,尽管对于如何立法都有这样那样的困惑,但对于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工作却普遍持可定和欢迎态度。

共识一旦有了,那么核心的问题就在于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要写什么样内容。对于这个问题,有一个捷径可走,就是研究一下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 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作为一个指导性、倡议性的意见,ISO 26000可以说和我们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相契合。而它的组织治理、人权、劳工实践、环境、公平运营实践、消费者、社区参与和发展七大核心议题同样也可以作为立法的重要借鉴。

《WTO经济导刊》:具体来看,立法工作应如何开展?

郭军:首先,肯定是应该相关的研究工作,这就既包括我国社会责任发展的基本情况,也包括对于立法对象、立法主体等具体问题的界定等。应该说包括很多媒体、企业都有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此外,作为我国第一部明确提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也可以作为法律上的一种参考。

与此同时,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可能涉及到的职能部门同样需要界定清楚,同时还应该通过组织协调让各方都能参与进来,并通过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比如说消费者协会、全国工商联、国资委等,我们全国总工会也会积极配合。

《WTO经济导刊》:如果将社会责任立法定义为一个通过提倡和促进推进企业履责的软法,那么如何增加这个软法的硬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郭军:倡导肯定也不能仅仅只是一个口号。那么企业要是不照做怎么办?我认为我们最近在做的诚信体系建设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诚信水平较高、社会责任履行得较好的企业进行政策和税收的优惠。另外,国家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责任投资的方式对企业履责进行激励。甚至可以尝试,对于想要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老板,我们也可以通过一票否决制,来倒逼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要学会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WTO经济导刊》: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以及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背景下,您认为推进工会法治化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各是什么?

郭军:无论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还是配合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工作,都要求我们社会各个方面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而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工会工作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行政思维上等。

所以我们的切入点就是法治思维的强化,着力点就是依法维权能力的提高。最后我们的落脚点,我们的目的也就体现为:其一,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给企业制造麻烦;其二,提高职工的依法维权能力,在政府的严格执法的大的背景下,企业也会增强守法意识,那么劳动关系的和谐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WTO经济导刊》:近期全总对于企业损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了通过批评、曝光的方式来督促企业担责、履责,您也说过这个工作会应成为一个的常态,主要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郭军:工会组织从来都是职工自愿的建立和参加的,各级工会的干部也是职工选举产生的,其任务就是:一要了解职工的诉求,这是工会生命力的基本保障,二要了解职工所思所想,对他的诉求进行疏导、进行梳理、归纳汇总,做到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同时也是按照中央的相关规定,包括四中全会也好,对于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一定要公开的曝光,进行公开的谴责。但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其目的是要提醒违法企业自己有所意识,同时也要提醒相应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去解决,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的做这件事情,使之成为一种新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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