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2024-12-05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共10篇)

1.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篇一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问题研究”

课题单位: 市实验高中 课题负责人:吴 课题组成员:

[摘要]基于当前“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工作形势,结合学校纪律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本校教职工为研究对象,设计学校党内监督体系,推进纪律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以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关键词]纪律 监督 制度 [报告内容]

一、课题的提出

1、国家形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风好坏关系人心向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力度空前,并且卓有成效。十八大刚刚结束时,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做了一个庄严的承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这是对全党、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这个承诺在最近两年完全得以兑现。理论上,总书记对反腐倡廉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我们把它概括在从严治党里。四个全面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其中全面从严治党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反腐败。反腐倡廉在理论上有基本的论述,在实践中力度空前。

注重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法宝。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套行之有效并不断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和制度,保证我们党不断坚持真理、纠正错误,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党内监督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以永葆党的先进性。

2、学校形势

面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国际环境,学校教育新课题新挑战接连不断。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有利于改变对重大问题界限不清,办事程序混乱,班子内部不团结等问题,有利于领导班子成员间加强了解,减少分歧,增强团结,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在多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而且“党政一肩挑”。书记监督校长的机制已就消失了,党组织对校长的监督也就不能有效到位,存在运作障碍。在这种状况下,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常常不是基于制度的保证,而是取决于学校“一把手”的个人素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学校党组织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有利于避免决策造成群众不满、处事不公等后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

二、课题研究的具体内容及目标

(一)课题实施的目标分析

1、对学校党内组织生活、学校党组织的议事和决策,我校先后制定过不少原则,提出过不少要求,但效果不很理想。通过探索使这方面的原则和要求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避免“全面落实难、长期坚持难、质量保证难”的问题。

2、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积极开展学校党内组织生活,就是深入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的基本程序,促使“一把手”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权力运行不规范,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导致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是产生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通过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学校党组成员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坚持按党章办事,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准则,使党的组织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4、探究如何在学校建立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科学高效的机制,增强党员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通过探索形成以下方面健全:一是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制度;二是完善党组织议事和决策规则;三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四是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五是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六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七是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八是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考核评议制度;九是完善领导干部深入教职工群众制度。

(二)课题实施的内容

1、用教育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意识。

2、用制度来落实党内监督。

3、用巡视来深化党内监督。

4、用惩处来保障党内监督。

三、课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我校实施课题研究快三个月,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情况,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课题研究组织机构,制定研究方案并全面启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课题研究开题会,对学校研究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结合十八以来的情况,对各项制度作了整理、调整,对不合时代要求的作出删减增加。

三是认真组织课题研究的实施与管理,做到课题研究与学校实际工作相结合。为了使研究深入进行,我们制定计划、安排部署、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大了课题研究的过程性实施与管理,推动促进了学校工作。

四、课题研究的过程及具体做法

1、用制度来落实党内监督。自2013年8月份以来,我们对学校的各项制度一一进行删选,对有些制度进行了增加。学校已建立的制度有《党政领导干部勤政制度》《麻城实验高中干部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麻城市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招待费使用暂行办法》《麻城实验高中教职工考勤办法》《教师量化考核细则》《麻城实验高中绩效考核》《麻城实验高中高考奖励条例》《麻城实验高中教职工聘任方案》《教师住房管理制度》,待修订制度有《麻城实高新闻报道管理暂行办法》《麻城实验高中校委会例会制度》《麻城实验高中资金支出审批前会计审核制度》。落实党员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党员质量管理水平,印发《麻城实验高中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麻城实验高中党员教师思想政治辅导读本》《麻城实验高中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麻城实验高中党员主题活动日实施方案》,这些都提高了党员的思想修养。

2、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只是完成了“上篇文章”。如果党内监督有始无终,就会产生负面效益,关键是要维护这一机制的刚性原则,严格执“法”,确保党内监督机制落到实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执纪不严,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是党内监督的大忌。一定要坚持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法律、制度和纪律的刚性原则,坚决克服那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错误做法,既不搞“下不为例”,又不搞重罪轻罚,对任何滥用权力的,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应铁面无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给什么纪律处分就给什么纪律处分。只有这样,才能既产生震慑作用,又让人觉得公平,加大党内监督的力度,确保其正常发挥作用,以维护纪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走出一条靠法制纪律加强党内监督的路子来。

3、用教育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意识。党支部书记曾桂文多次讲讲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各支部多次分开讲党课,大力宣传党纪国法。党员们交流心得,探讨学校各种得失。这些做法增强了党员的监督意识,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召开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集中制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强化党委内部监督作为实施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来抓,运用党内民主生活会,经常互相征求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交锋,做到面对面监督。多年来我们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地提高了党员的思想。

5、重大决策多次召开会议,力求决策科学合理。如我校兴建教学楼,多次召开会议选址,经建筑设计院设计好两套方案后,经党委扩大会议通过已正式付诸实施。

6、建立党内监督激励机制。营造党内监督的良好氛围。一是奖励制度。对于在决策和执行等各个环节中,依靠正常组织程序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对领导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敢于批评的同志,都要予以表扬。对于坚持原则,积极负责的向党组织反映了高质量的不同意见,为正确决策和具体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同志要给予表彰。二是惩戒制度。对于领导集体中不按有关组织制度办事,没有认真考虑不同意见,甚至排挤、压制不同意见的同志,致使出现决策失误,产生腐败的、为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有关成员以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追究有关责任人渎职罪。三是保护制度。在党组织内部,对敢于开展批评、揭露问题的同志要予以有效保护,设身处地为提不同意见的同志着想。不得空谈党性和纪律,而使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左右为难,各级党组织不得片面强调班子团结,压制和遮盖不同意见,警惕和防止提不同意见同志在某些特定的不良环境中,在不正常的利益群体中被孤立,排挤甚至遭受打击迫害。本年度表扬了周元桥、徐其斌、邹丰俊、周传文、江峰、杨四朝、程定浩等多位敢说敢做的优秀党员。十七人被麻城市委、教育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7、加强巡视,三年来,上级以及我校自己结合履职尽责进行了巡视,查到了袁老师和戴老师因小孩升学多请了客人,从而制定了婚庆丧事请客上报制度,并要求每位有小孩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老师签麻城实验高中“升学宴”、“谢师宴”廉洁自律承诺书。纪检孙书记亲自带队查到了有些老师上班坐班时看电子书,当即拍照留存,对我校党员教师有非常大的震动。

8、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建立良性有序的支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的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学和管理改革活动,将围绕中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文科支部获得“麻城市十佳基层支部”荣誉称号。

9、建立党内监督领导责任制。党内监督是由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的,但这一机制能否正常运转,则是由主要领导干部负责。目前,一些单位党内监督工作之所以开展不起来,以致发生监督失察的严重问题,关键则在于没有领导负责,我校以前是副县级单位,书记由龙池办事处的领导兼任,缺乏必要的监督,以致人心涣散,学校每况日下。现在我校不仅有专职书记主管党务,还有专职纪委书记,更加明确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班人马分工合作共同进步,学校各项事处理得井井有条,秩序井然。因此,要把搞好党内监督,必须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应负的实施党内监督的责任,建立监督失察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问题,要对负有党内监督责任的主要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五、实验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

1、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学校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素质教育的实施进一步深化,管理及办学条件改善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地位越来越高。我校2016年高考取得全面的胜利:文化一本人数58人,居麻城普高第一;理科最高分621分,居麻城普高前列;文科最高分577,包揽麻城普高前四;体艺本科 88 人;一本、二本、三本上线率均居麻城普高第一。我校超额完成麻城教育局下达的高考任务。2016年上半年麻城实高中各项工作成绩喜人,学校红红火火。

2、提高了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在监督制度的约束下,党员教师的觉悟大大提高。党员违反党纪国法上级制度的事为零。

3、加强反腐倡廉,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对于学校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实验课题研究存在的不足

在课题研究中还存在着理论上的研究比较肤浅,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上还缺乏有机的统一,新形势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不论在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还要在深层次的研究上下功夫,以更好地适应国家对监督机制研究的需要。

2.请示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篇二

一)各科室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或院长请示报告,并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会诊、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及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和新技术时。

3、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人时。

4、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6、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7、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8、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或单位领导不在时。

9、需要重大经济开支及报批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会议、接受院外工作任务时。

12、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13、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14、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二)医院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市卫生局有关部门或局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1、收治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病人时。

2、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

3、首次开展的重大新业务、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应用时。

4、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开支、重大成果、重大活动及重大人事变动。

5、医院机构增设及变更。

6、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治疗、手术、病情危重或抢救无效死亡时。

3.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篇三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领导、直至院长请示报告。

一、重危病情报告:住院病人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可能时,主管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刻填写病危通知书,告知家属并让其家属签字,同时立即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

二、死亡报告:急诊或住院病人死亡,应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其存根与《死亡病人通知书》一起交医务部上报。住院病人死亡,由科主任组织讨论,讨论记录在一周内上报医务部。

三、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或伤亡超过6人)、大批中毒(超过5人)、甲类传染病,必须调动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

四、凡有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的临床应用时。

五、危重患者紧急救助,而患者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能到场时。

六、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贵重医疗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管理药品、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或丢失,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分管院长,同时各相关科室应组织讨论,调查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附上当事人的检查,在事故发生一周内报医务部。

七、增减、修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时应报告院长。

八、省、市、区领导,知名人士、外宾、劳模住院或病危时,应报告医务部或院领导。

九、科主任离院时应报告分管副院长,并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

十、治疗涉及政治或刑事问题的患者应报告医务部和保卫科。

十一、发生患者私自离院、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十二、工作人员因公去外省市开会、学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十三、重大经济开支(大于5000元)。

4.请示报告制度 篇四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5.8、请示报告制度 篇五

为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加速信息传递,指导和推动工作,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原则:

1.凡公司已确定的原则、计划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问题,按照工作分工及各部室的职责,由各部室负责处理。

2.需请示的问题,各部门应逐级向公司领导报告。

3.对来不及请示又必须当即处置的重要事项,事后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对领导交办事项,经办人要按领导批示的内容和范围,认真、迅速、准确地办理,办结后向交办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二)领导出差:

1.部门领导出差,需经公司领导同意。

2.如部门只有一名负责人,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指定本部门一人代替主持工作。同时,行政管理中心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

(三)报批文件:

1.凡各部门报拟文件报告,必须由部门领导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

2.凡涉及几个有关部门的报告文件,须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再送办公室。

3.经办公室核稿后,再按分工呈送公司领导审批。

4.各部门不应直接或同时送公司领导审批。

5.部门之间如有分歧的问题,其负责人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仍得不到统一意见,向公司领导请示时将两种意见同时明确报告。

(四)外报文件:

1.凡需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外送的文件、报告,均由办公室按《公文处理办法》要求,负责审核后,再呈送公司领导审批。

2.凡上级领导机关限时我公司上报的文件和办理的事项,公司领导和主办部门应在时限要求内上报和办结。

(五)文件报告要求:

6.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篇六

一.总 则

1.为规范中项目部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本项目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按照本制度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和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告的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项目经理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项目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设专职联系人。

2.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人:(1)项目领导班子。(2)项目各部门负责人。(3)项目管理人员。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范围及报告时点

1.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或各单位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布或合同签署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

a.签订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境内建筑工程(包括总承包、设计、施工、安装,代建制,联合体承包)等合同,合同额达到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b.境内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转让或收购股权、合资、委托理财、BT、BOT等合同)、融资(包括委托贷款)等达到以下标准的:

(a)合同额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5亿元以上。(b)合同履行或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或亏损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

(2)任何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因申请由银行向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提供的反担保等)。

(3)发生的关联(连)交易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合同签署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

a.与关联(连)自然人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b.与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c.与关联(连)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d.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e.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应当披露的其他关联(连)交易。(4)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a.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为外币的,按立案当日汇率折算)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b.虽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但基于案件特殊性,可能对股份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c.涉及集团公司有关会议决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事项。

(5)出现下列可能致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报告:

a.项目部累计亏损比例达到合同额10%以上或者亏损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b.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c.在物资采购、设备购置等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d.在企业投资、市场经营、房地产开发或者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活动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e.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f.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h.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四、重大事项报告程序

1.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六条所述重大事项时,应向公司报告。(1)重大事项报告的权限: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中的项目领导班子可直接向公司报告;同时应与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沟通信息。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中的其他人员应向公司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的方式:

a.项目领导班子在知悉本制度第六条所述重大事项发生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便捷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特别重大或紧急的事项也可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

b.本部各部门负责人,在知悉本制度第六条所述重大事项发生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点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便捷方式向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报告;特别重大或紧急的事项也可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公司办公室。

c.办公室负责人将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报项目主要领导,由其向公司报告。.本制度第十条第一款所述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发生重大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2)所涉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意向书或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3)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律文书等。

(4)公司法律事务部、中介机构针对重大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5)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相关决议。

(6)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或报告义务人认为与该事项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3.公司办公室需要进一步了解重大事项的详细情况时,报告义务人应当积极配合。

4.办公室应当建立重大事项的管理台帐。

五、保密措施

1.在重大事项报告过程中,应当合理界定需要知悉该重大事项人员的范围。

2.任何接触或知悉重大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均负有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3.项目按行业管理要求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国资委、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报送的材料、报表等含有第六条所述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意见。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提前向特定对象透露尚未发布的法定披露信息和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的,则必须设定尽可能少的透露内容和最小范围的透露对象,有必要时,需与透露对象签订保密协议条款,约定其在该保密内容未发布前负有的保密义务和泄密的法律责任。

六、奖 惩

7.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篇七

(一)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理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二)要将全年、半年、季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按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主管领导。

(三)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逐级请示。工作人员向司法所长汇报,司法所长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不得随意答复和处理。

8.卫生院请示报告制度 篇八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贵重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4.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重大技术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篇九

实行重大技术问题上报制度,对采取设计变更、重要支护设计变更、矿压显现异常、生产和施工中遇构造异常、遇突水征兆、煤于瓦斯突出征兆及煤层自燃征兆等重大技术问题要分级及时上报。

1、技术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状况及地质变化情况对地质构造、措施落实、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下发联系单督促按技术要求施工。

2、坚持技术业务汇报制度,每次申请后填写工作面情况记录表。

3、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技术员应及时向部室汇报并会同工程队技术员、地测技术员立即到现场收集资料地测技术员及时分析并将结论或小步探查方案向有关领导汇报。采掘技术员要根据地测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及时拿出处理方案并下发工程队。否则影响生产或造成无效进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巷道施工因构造影响或其他原因产生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生产部、安监部汇报处理结果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生产部、安监部等单位现场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对以后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停头或报废井巷要及时下达停头通知书地测人员要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并实测巷道位置以便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设备、材料回收、停风封闭等工作。

10.请示报告批复制度 篇十

第一条 总 则

一、各级企业须认真履行请示、报告、批复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报请、批复制度,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和批复。

二、请示、报告、批复的材料经整理后,由综合部(办公室)及涉及部门分别存档。

三、下级企业报送上级企业的请示、报告,请示必须批复或答复,报告可不必批复或答复。

第二条 请示、报告内容

一、各级企业重大涉外事项,须向上级企业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各级企业对诸如立项、投资等重大经营活动,须向上级企业书面请示,按权限、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需向XXX总经理单独报告的事项,必须由专业化集团、直属企业总经理、党委(总支)书记报告。因总经理、党委(总支)书记不在需立即报告时,可由副总经理、副书记进行汇报。需请示汇报时,应由XXX综合管理部事先约定。

第三条 请示、报告要求

一、各级企业须向上级企业请示、报告的事项,须形成文字材料,经班子成员讨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后,方可呈送。

二、请示、报告的材料,须按程序报送上级综合(办公)部门登记备案,由上级综合(办公)部门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不得直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不得越级行文。XXX只受理和批复直属企业的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材料应视涉及的领导和部门确定数量,不得多头主送。

第四条 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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