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2024-07-14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精选12篇)

1.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篇一

福山小学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开展经常性的预防传染病宣传教育,定期出有关疾病预防知识板报,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3.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

4.加强学校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管理,确保给学生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止因污染水源引起的传染病流行。

5每年对小学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督促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地段医院补种疫苗。

6.教室、宿舍、会议室、阅览室等人群密集场所保持良好通风透气,使用空调的场所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和开窗通风透气。

7.制订传染病预防控制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8.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报告职责,不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在第一时间内以最快速度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隔离、消毒、转诊工作,并做好病情登记。

9.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把晨检作为检疫时间。对校内疫区进行消毒处理,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易感人群和密切接触人群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根据疫情变化趋势,暂时停止大型集会,或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时停课;严格控制疫区转入或转出的学生。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学校班主任马上向政教处主任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福山小学

2017年3月

福山小学

传染病管理制度

2017年3月

2.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篇二

一、陆源污染物的概述

(一) 陆源污染物的定义

199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陆地污染源 (简称陆源) , 是指从陆地向海域排放污染物,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场所、设施等。陆源污染物是指由前款陆源排放的污染物”。陆源污染物通过大气、河流、运河、地下水道和排水口, 最终进入海洋。随着经济的发展, 陆地向海洋排放的污染物种类越来越多, 数量也在不断增大, 造成了海洋环境的恶化。陆源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药和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 陆源污染物主要通过沿海工业企业废水和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排和通过地表径流入海。

(二) 陆源污染物的种类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陆源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有:强放射性废水、病原体废水、富营养物质、含热废水、沿海农药、岸滩废物;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种类有:高度和中度放射性物质、病原体废物、富营养物质、含热废水、沿海农药及器具、岸滩废物、油酸碱毒物质;1999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种类范围相对于上述二者略有扩大:高度中度低度放射性物质、病原体废物、富营养物质、含热废水、沿海农田林场使用的农药及生长调节剂、油酸碱毒物质、过境转移危险废物、通过大气层传播的废物。

二、我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法律制度的不足

首先, 内容尚不完善, 存在缺失与滞后问题。我国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内容上仍存在缺失, 很多相关问题在法律上处于空白状态, 亟需法律法规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作为专门针对防治陆源污染物制定的唯一一部行政法规已经实施了19年之久, 在19年当中我国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是该法规一直都未经过修改, 其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形毋庸置疑。

其次, 处罚力度不够, 法律责任严重弱化。法律责任一向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软肋, 在防治陆源污染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问题上也不例外。我国防治陆源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 造成法律责任严重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责任处罚形式单一, 处罚力度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单列第九章专门对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总共22个法律条文, 其中涉及对于行政责任作出规定的总共有21条之多。其中涉及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其中有16条规定了罚款的处罚方式, 并对罚款的数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可见对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是罚款。而目前这种以罚款为主的情况, 导致目前的行政处罚方式过于单一, 没有其他处罚方式的有力配合使用, 在处罚力度上也难以保证。

二是民事责任规定不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中海洋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不完善, 从《环境保护法》到《海洋环境保护法》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民事纠纷作出规定, 《环境保护法》中只有第四十一条对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而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只在第九十条第一款中作出相应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民事责任的规定也只在第三十二条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或者被处以罚款的单位、个人, 并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陆源污染侵权民事纠纷需要适用民法、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陆源污染侵权案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仅适用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一般性规定, 在很多方面将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

再次, 我国防治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的制度未从宏观把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国家建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及加强入海河流的管理使入海河流水质良好作了原则性规定,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此只字未提, 丝毫不涉及宏观治污 (虽然后者制定时间早, 但是下位法并未根据上位法进行修改) 。

三、完善我国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制度

(一) 重新制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实施19年之久, 已经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修改或者重新制定是大势所趋。在立法过程中, 应注意两个层面, 其一是制定适用全国的普通法律法规;其二是要有针对的制定法律法规, 解决特殊问题。

增强现有的环境要素的相关立法与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制度的融合。直接制定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的法律, 并不是意味着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的责任由这一部或几部专门法律法规承担, 其他的防治污染的法律法规仍应进行完善, 与专门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好衔接。

(二)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强化法律责任

完善的法律法规必须有完善的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否则只会是一纸空文。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制度中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综合运用多种行政处罚方式, 强化海洋环境陆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行政责任, 改变目前处罚形式单一, 处罚力度不足的现状。加强对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的应用, 必要时对违法个人可运用行政拘留的处罚方式, 改变目前陆源污染破坏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为主的行政处罚现状。对于罚款这种处罚方式的应用, 应考虑陆源污染污染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 对有关的罚款数额进行适当调整, 以便其更能发挥其应有的警戒作用。

2.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 以增强民事责任部分规定的执行性。海洋环境保护民事责任部分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势在必行, 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作出相关的规定。例如我国必须及时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才能保证发生污染损害事故后, 受害方能够获得赔偿, 同时也能够保证有足够的资金采取措施将污染的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 赋予河流支流、干流流域管理委员会防污治污的权责

入海河流携带污染物污染海洋是重要原因, 所以应当加强对入海河流的污染防治。新《水法》规定了在国家确定的重点河流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 言外之意对未被国家确定为重点河流的河流不用建立流域管理委员会。在目前我国环境状况下, 笔者觉得应该修正。每条河流视具体情况设立大小不一的流域管理机构进行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尽快制定《流域管理法》。这部法赋予流域管理委员会充分的管理水资源的实权, 赋予流域管理机关权力对流域进行研究, 科学制定流域的环境容量, 与环保行政部门合作控制流域污染物总量的权力。明确流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让其在水资源利用和流域防治污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打破水资源利用与水污染防治的行政界限。因为污染物终究是要排放的, 如果只在重要河流设立管理机构, 严格限制污染物排放, 就会使排污单位将目标转向非重点河流, 而这种转向则会必然造成非重点河流的污染, 进而污染海洋。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流域管理委员会, 但是其地位和职能模糊不清, 不利于发挥其真正作用, 所以要尽快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职能。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把某条河流作为一个生态环境进行研究、测量, 进而进行总体控制。针对流域和海域的生态特点, 早日赋予流域管理委员会和海域管理机构职能, 打破污染防治的行政区域限制, 是海洋环境陆源污染物防治的可行之路。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报告[J].环境保护, 2006 (10) .

[2]崔风.海洋与社会——海洋社会学初探[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7.

[3]练兴常.整治陆源污染净化海洋环境[J].太平洋学报, 2005 (10) .

3.传染病防治的现实 篇三

除了传统传染病外,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近20多年,新出现的各类传染病多达30余种,如SARS、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等。

此外,虽然说传染病没有国界,但显然在发病率和病死率等方面有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巨大差异。如2014年至2015年的西非埃博拉疫情、2012年至今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禽流感疫情以及疟疾、登革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等。即便如艾滋病这样的和人类行为相关的传染病,同样也存在巨大差异。

从地图上看近些年人们关注的一些传染病的分布,大多数虫媒传染病分布在赤道南北纬15度区带,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黄热病、西尼罗河热等。这个区带覆盖了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南美洲和东南亚等地区。

传染病防控的困难

从传染病防控角度,只要做好三个环节中的任何一个,即控制传染源(隔离治疗患者或患病动物)、切断传染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便可阻断传染病的传播。其中主动免疫是保护个人最为有效的方式,遗憾的是,有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非常有限。至于切断传播途径,只对某些消化道传播的疾病有效,至于那些与行为相关的传染病就好像吸烟、酗酒等一样,靠自觉很难。而对那些虫媒传播的传染病,则防不胜防。这大概也是有人拿像新加坡这样环境干净的国家仍然有登革热暴发流行来为防控之难辩解的原因。

因为都要发展,商贸往来不能停止,人员、虫媒便不可能不流动,疾病也就随着人员、货物、虫媒四处传播。

虽然鼠疫、霍乱和黄热病被列为国际检疫传染病,可是,如果离境前往疫情国的人员不按要求注射相关疫苗,进入相应国家的海关还不检查疫苗接种证,对一些本来可以预防的传染病,这些旅行者也就成为易感的高危人群。如果患病旅行者在归国入境前自行服用退热药、入境时不进行健康申报,便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等到病情危重再去就诊,如果还不能被诊断,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4.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 篇四

为提高在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传染病管理机制,保证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必要经费。由卫生室/保健室、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

二、以健康教育课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学校确保课时,提供健康教育课教材,将传染病防控的相关知识、技能,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三、卫生室/保健室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四、利用微信、校讯通、家长课堂、班会等形式,为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

5.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制度 篇五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亲自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必需保质保量,上足课时,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教师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每年3月、4月、5月),乙脑(每年7月、8月、9月)、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配合县卫生保健机构,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午检制度,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万海小学

6.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篇六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报告范围: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风疹、流腮、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

10、、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1、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2、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3、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4、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5、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6、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17、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18、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19、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0、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

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凡涉及以上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公共卫生事件,有责任报告人或联系人务必在2小时内报告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为了提高医生对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制定本规定。

一、传染病的报告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的原则,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传染病的法定报告人,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凡属法定传染病中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及时准确地做好疫情报告。

1、发现传染病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无论患者是否为本地户籍、是否为本地常驻人口,均应报告。

2、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收治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3、按《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逐项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14周岁以下儿童填写家长姓名,学龄儿童填写学校、班级。

三、防保科每日收集、检查核对传染病报告情况,对收集到的传报卡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凡疫情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和科主任目标责任制考核,查实漏报病例或漏填肺结核转诊卡,根据医院绩效考核规定扣除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奖(漏报、缓报、漏转诊一例扣0.2分)。

四、新参加工作的医护人员和实习生必须接受《传染病防治法》的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疫情报告的条款,依法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敏感性,报卡的准确性,拒绝漏报、瞒报。

五、疫情报告人员和防保科工作人员对传染病疫情保密,不得泄露疫情,防保科疫情报告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系统密码保密,并定期修改。

六、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报告各类传染病。总值班电话是非上班时间突发疫情报告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传染病报告渠道通畅。

传染病疫情卡片收发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06-3-7 17:37:07 浏览数: 38

4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

1、设立传染病报告收发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报告人、报告时间和订正时间十二项。儿科病人增加家长姓名一项。

2、全院设立五个疫情卡片收集箱,分别放置在内科楼、外科楼、消化楼、感染内科楼与门诊大楼。

3、各科临床医生作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投递到传染病疫情卡片收集箱。每月依病案室病案首页的诊断,核对每月收卡情况。如出现漏报,将根据质量管理规定进行考评。

4、预防保健科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表,补填正面应投寄广州各区、广东省各市县或全国各省会城市地址(预防保健科科备有各区、各市和各省CDC的地址与邮政编码)。

5、预防保健科对每天收回的传染病报告卡逐张逐项检查是否完整,如发现有填写不完整的,及时与填卡医生电话联系,告知填写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将进行质量考评。

6、每日由预防保健科将各科上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审核、登记汇总后专人通过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四级CDC。住院传染病疫情报卡每日下午由预防保健科派专人进行开箱收取(节假日不中断),并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7、传染病上报时限要求:甲类、乙类、丙类分别为2小时、6小时、24小时。对传染病报告时效性未能达标者,告知填写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将进行质量考评。

8、预防保健科疫情直报室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疽、狂犬病、登革热、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疫情报告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医务处。

9、当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立即上报并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10、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7.猫常见传染病防治 篇七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是由细小病毒科细小病毒属的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引起的猫科动物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 又称猫瘟热、猫传染性肠炎。临床上以突发体温升高, 呕吐、腹泻、脱水, 白细胞显著减少为特征。

FPV可使各种年龄的猫受到感染, 但以1岁以内的幼猫更易感, 此外其他猫科动物 (如虎、豹、山猫、豹猫) 鼬科动物 (豹、雪豹) 及浣熊科动物 (如浣熊、长吻浣熊) 也可感染致病。

病猫和康复猫是本病的传染源, 其粪、尿、唾液、呕吐物等含有大量的病毒, 异致环境污染。与这些传染源的直接或间接接触即可造成水平传播;此外妊娠母猫还可以经胎盘垂直传播给胎儿, 造成畸形胎甚至流产。

冬末春初季节多发, 尤以3月份发病高峰。跳蚤和吸血昆虫可成为传播媒介。

最急性型突然出现无症状性倒地而死亡, 往往误认为中毒。其余病型出现体温升高, 双相热型。不同程度的沉郁, 厌食, 频繁呕吐, 腹泻, 血便, 迅速消瘦、脱水。眼的分泌物由浆液性变为粘液脓性;怀孕母猫可能流产、死胎或产出畸形胎儿。

循环血液中的白细胞数在出现第二次发热后迅速减少, 降低1倍以下, 有的血液涂片中很难找到白细胞。病理解剖主要是以出血性肠炎为特征。根据临床表现可做出初步诊断。借助病毒分离, 血清学试验等可确诊。

病初应用高效价的猫瘟热高免血清进行特异性治疗, 综合应用广谱抗生素或磺胺类药物进行抗菌、消炎、止泻、止吐、止血, 可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发病中后期, 当血中的白细胞数极低时, 大多愈后不良。抗生素可选用头孢, 氨苄西林, 首选止吐药氯丙嗪。

二、猫的白血病

猫的白血病是由反转录病毒科、肿瘤病毒亚科、C型肿瘤病毒属的猫白血病病毒引起的猫的一种传染病。可产生两类疾病:一类表现为淋巴瘤, 成红细胞性的白血病;另一类是以细胞损害和细胞发育障碍为主的免疫缺陷疾病 (也称为猫的艾滋病, FAIDS)

不同品种、年龄、性别的猫均可感染, 幼猫更易感。即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水平传播, 也可经胎盘垂直传播。

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消化道淋巴瘤型表现饮食下降, 体重减轻, 粘膜苍白, 呕吐、腹泻等;多发性淋巴瘤型则表现全身多处淋巴结肿大;胸腺淋巴瘤型则出现呼吸、吞咽困难, 胸水增多, 病猫虚脱;淋巴白血病型则表现肝。脾、淋巴结肿大, 黏膜皮肤出血, 机体消瘦。

确诊需要用血清学和病毒学检验。

治疗不易彻底, 故有人不赞成治疗, 放射性疗法有一定疗效。

三、猫传染性腹膜炎

猫传染性腹膜炎是由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属的猫传染性腹膜炎病毒引起的猫科动物的慢性传染病, 以腹膜炎、大量腹水积聚和高致死率为特征。

各种年龄的猫均可感染, 但以1~2岁的青年猫和11岁以上的老龄猫发病最多。常呈地方性流行。经消化道或昆虫可水平传播, 也可经胎盘垂直感染。

该病在临床上分为“干性” (非渗出性) 和“湿性” (渗出性) 两种病型。干型病例主要侵害眼、中枢神经、肝、肾等组织器官。表现为急性肾功能衰竭, 腹部触诊肾肝大, 肝受损时可能出现黄疸;中枢受损时, 运动障碍, 共济失调。湿性病例中后期可见腹部膨胀, 在母猫常误认为是妊娠, 腹腔穿刺可抽出大量的腹水, 呈无色至谷草色, 还有可能含有纤维素, 暴露在空气中会凝固。腹膜、肝肾等内脏器官表面也有纤维蛋白附着。有的还出现胸水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死前诊断较为困难。根据临床症状和解剖变化可做出初步诊断。渗出物检验、血清学试验及病原分离有助确诊。

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药物和疫苗预防。初期补充电解质调节酸碱平衡有一定效果, 或病程拖长以后死亡或进行安乐死。

四、猫上呼吸道感染

猫上呼吸道感染 (URTI) :90%以上由猫鼻气管炎病毒、疱疹病毒及猫杯状病毒引起, 同时常继发细菌感染。

幼猫和处于应激状态或免疫抑制状态的猫易感;病猫、康复猫是主要的传染源, 健康带毒可达数年之久。

急性病例常出现发热, 打喷嚏, 鼻流浆液性、粘液性或脓性分泌物。唾液分泌增多, 食欲下降, 结膜炎及眼分泌物增多。猫鼻气管炎病毒会引起角膜溃疡、流产和新生幼猫死亡;猫杯状病毒会引起口腔溃疡和肺炎。

慢性持续性病例最显著的表现是鼻流浆液性、黏液性或脓性鼻液。

用抗生素治疗防止继发感染的首选药是阿莫西林 (22毫克/千克, 每8~12小时用药1次) 或氨苄青霉素 (22毫克千克, 每8小时1次) ;若怀疑有支原体或衣原体感染, 可用氯霉素 (10~15毫克/千克, 每12小时用药1次) 或强力霉素 (5~10毫克/千克, 每12小时用药1次)

慢性病例可用阿莫西林或三甲氧苄氨嘧啶 (15毫克/千克, 每小时1次) .也可选用氯霉素 (10~15毫克/千克, 每12小时用药1次) 或强力霉素 (5~10毫克/千克, 每12小时1次) 抵抗许多细菌和衣原体/支原体的感染。恩诺沙星 (2.5~5.0毫克/千克, 每12小时1次) 可用于具耐药性的革兰氏阴性菌的感染。

五、猫肠道冠状病毒感染

猫肠道冠状病毒感染是由冠状病毒科, 冠状病毒属的猫肠道冠状病毒引起的猫一种新的肠道传染病, 主要引起42~84日龄幼猫患肠炎。

FECV和FIPV虽然同属冠状病毒, 但其致病性完全不同。FECV引起42~84日龄幼猫肠炎, FIPV导致0.5~5岁猫致死性腹膜炎;PECV是靶组织只是十二指肠中断至盲肠末端的柱状上皮, 尤其亲嗜空肠和回肠。在机体产生免疫反应时, FECV并不逃逸到其他部位;而FIPV亲嗜部位很多, 当产生免疫反应时, 可从淋巴组织逃逸到小静脉、肝、腹膜、胸膜、眼结膜、脑膜等其他组织, 引起广泛的组织损伤。

由于母源抗体的存在, 一般35日龄以下幼猫很少发病。42~84日龄猫感染时常表现为肠炎症状, 如体温升高、食欲下降、呕吐、腹泻、肛门肿胀、脱水等。成年猫多呈隐性感染。患猫、健康带毒猫可经粪便排出大量病毒;康复猫体内虽可带毒, 但在90~120天不会致病。

目前还没有能够确诊本病的实验室诊断方法, 只是在肠炎明显时怀疑本病。由于许多无临床症状的猫可能成为带毒者, 所以预防较为困难。只是要特别注意对断奶幼猫分开饲养, 加强护理, 搞好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 增强其抵抗力。患病猫可对其进行止吐、止泻、补液、消炎等对症治疗。

六、猫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猫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是由反转病毒科慢病毒亚科的猫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危害猫类的慢性接触性传染病, 也成猫艾滋病 (FAIDS) , 临床上以慢性口腔炎、鼻炎、腹泻及高度虚弱为特征。

本病呈世界范围性分布, 猫越密集的地区患病越多。猫互相之间的撕咬被认为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大于6岁的猫、公猫、户外活动型猫最易感。生产后的母猫通过授乳可传染幼猫;两性之间舔食, 可经唾液传播;精液能否传播未得到证实。

能观察到的症状是:齿龈炎、口腔炎、腹泻、贫血、血小板减少、眼色素层炎、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肺炎、上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的神经症状有痴呆, 怕见人, 狂躁不安, 四处游走。后期常因机体免疫机能低下导致弓形虫病、隐球菌病, 蠕形螨、耳痒螨病及血液巴尔通氏体病或因外伤继发菌血症而死亡。

诊断可借助病毒分离和血清学试验进行确诊。

8.浅论灸法防治传染病 篇八

【关键词】 灸法;传染病;防治

【中图分类号】R245.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5)09-0033-02

Abstract:Epidemic diseases and human history were development together,The struggle never stopped or paused.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treatments are rich and various.Historical documents have a lot things for the treatment. Moxibustion is one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treatment for epidemic diseases, it is simple and convenient,and have significant effective.It can regulating and reinforcing immunity and cure the disease,no side effect, neither negative influence of human body.

Keywords:moxibustion;infectious;diseases;prevention and cure

近代以来,西医传入中国后,每次传染病爆发,中医都是在西医西药已无力的情况下披挂上阵的,西医学的冲击、现代医学的高科技、疫苗和抗生素抗病毒药的应用使传统的中医治疗方法已被人们淡忘和忽视,然它的疗效却又有目共睹。非典时期中医中药的应用,刮起研究中药抗击传染病的热潮,又一次验证了中医在治疗传染病方面的成就,其疗效是毋庸置疑的。灸法仅仅是中医治疗方法中的一小部分,历代医家都比较注重针灸、药并用。《灵枢·官能》有云:“针所不为,灸之所宜。”《医学入门》:“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杨继洲《针灸大成》亦有言:“何夫喜怒哀乐心思嗜欲之汩于中,寒暑风雨温凉燥湿之侵于外,于是有疾在腠理者焉,有疾在血脉者焉。然疾在肠胃,非药饵不能以济;在血脉,非针刺不能已;在腠理,非熨焫不能以达,是针灸、药者,医家之不可缺一者也。[1]”针灸、药在治疗疾病中的作用各有侧重,亦各有其优势。中医发展至今日,其治疗方法在临床上的应用范围有愈来愈窄的趋势,尤其在传染病方面,鲜少有有关灸法的研究和报道。当前的这种研究状况,使现代中医治疗传染病的研究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更忽略了历代中医在预防传染病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方法。灸法就是被遗忘的彻底一种中医传统疗法,虽对于灸法中艾灸的防病保健机理和临床研究报道比较多,但在甲流、禽流感、非典、埃博拉等传染病的方面仅有1篇关于灸法在非典患者恢复期作用的临床报导[2]。

中医灸法所用药材多种多样,以艾草灸为主体,还有各种药物灸,盐、姜、蒜、豆豉饼等,方法也不尽相同,有直接灸、隔物灸、天灸(穴位贴敷),据古代史籍资料和医案著作记载,中医灸法治疗传染病的效果是可喜的。艾草有温阳通脉、逐寒湿、理气血、调经安胎等作用。《本草纲目》释艾草:“气味:苦,微温,无毒。主治:灸百病。温中、逐冷、除湿。”李时珍有言:“艾叶生则微苦太辛,熟则微辛太苦,生温熟热,纯阳也。可以取太阳真火,可以回垂绝元阳。服之则走三阴,而逐一切寒湿,转肃杀之气为融和。灸之则透诸经,而治百种病邪,起沉之人为康泰,其功亦大矣。老人丹田气弱,脐腹畏冷者,以熟艾入布袋兜其脐腹,妙不可言。寒湿脚气者亦宜以此夹入袜内。”现代研究表明,艾灸可以调整人体的免疫功能,提高机体抵抗力,促进和调节人体白细胞、巨噬细胞、淋巴细胞等免疫细胞和免疫球蛋白、杀菌素、补体、溶菌酶等体液免疫系统的作用,使人体抗病抗感染抗传染的能力大大增强[3]。

1 灸法可预防传染病

晋唐医家最早提出艾灸预防传染性疾患。《肘后备急方》葛洪“断瘟病令不相染,密以艾灸病人床四角,各一壮,佳也。”后世历代医家都继承了这一观点,《太平圣惠方》、《普济方》都有用艾熏病室防传染的记载。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曰:“凡人吴蜀地游官,体上常须三两处灸之,勿令疮暂差,则瘴疠温疟毒气不能著人也,故吴蜀多行灸法。[4]”古代的中医虽无微生物学,却在两千年前懂得运用艾草消毒防传染。现代研究发现,艾灸可改善机体免疫功能,且艾烟具有抗菌、抗真菌、抗病毒、抗支原体等的作用,从而抵抗细菌、病毒的侵犯,故用灸法預防治疗传染病是有科学根据的[5]。

2 灸法可参与治疗多种传染病

《岭南卫生方》中冷瘴灸法:“宜灸膏肓并大椎骨下及足三里。[6]”《本草纲目》中论述毛茛:“山人截疟,采叶贴寸口,一夜作泡如火燎,故呼之为天灸。”《扁鹊心书·卷中·脾疟》:“窦材治一人,病疟月余,发热未退。一医与白虎汤,热愈甚。……因为之灸命关,才五七壮,胁中有气下降,三十壮痊愈。” 《扁鹊心书·卷中·疠风》:“窦材治疠症,须眉尽落,面目赤肿,手足悉成疮痍,灸肺俞、心俞,服换骨散而愈。”《千金要方》有旱莲草贴间使愈疟。《杂病治例》治痢:“一叶梅外贴极效,起泡便止。”《卫生简易方·卷二》:“治暴痢用蒜捣烂,两足下贴之。”《景岳全书》治杨梅疮,“以蒜捣烂涂敷患处,却用豆豉饼灸”,“凡有肿硬或作痛亦用蒜灸,及敷冲和膏,内服补药,并效。[7]”灸法治疗传染病在明清时期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

3 灸法治疗傳染病的兼证及愈后

周楣生《灸绳》中记载一案例,乙脑痊愈后第四年出现癫痫,定时发作,诸药无效,“隔姜灸筋缩,灸感由脊柱上行至头,向头顶及其周围扩布,约15分钟感应消失,造成2度烧伤。”之后未发作(《灸绳·第十一章 灸法治疗各科病症验案·第一节 颅脑及神经精神病·五 癫痫》)。又一例,成年赤白痢脐周痛者,“重熏右肾俞,热流直注入腹,腹暖如蒸,约十分钟,灸感消失停灸。次日症状未全止,又续用原发1次,2次痊愈”(《灸绳·第十一章 灸法治疗各科病症验案·第五节 消化系统病·七 痢疾与腹泻》)。《广瘟疫论》戴天章治疗时疫小便不利用敷脐法:“大田螺一枚,捣烂,入麝香三厘,敷脐上,帛束之即通。[8]”

4 灸法在现代传染病中的治疗作用

灸法防治艾滋病的研究方面,有研究表明,灸法能够提高T淋巴细胞数量,升高CD4-水平,提高淋巴细胞置换率及特异性花环形成细胞数,促进抗体产生,提高血浆IgG含量,增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而且,针灸能缓解药物带来的副作用和患者对药物的依赖性,不少患者针灸治疗时停服预防药物[9]。腹泻是艾滋病患者一大常见临床症状,西医对此尚无特效方案且疗效不佳。而中医有人总结出用单纯艾灸的方法治疗艾滋病相关性腹泻病人,取关元、神阙、天枢、足三里,治疗30例,29例临床痊愈,1例无效,痊愈病例随访60天未见复发,疗效可靠[10]。可见,艾灸法对于提高艾滋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延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灸法简便效捷,在急救和医疗条件不允许时,可及早治疗,且见效迅速、适用广泛、安全无毒副作用。现代研究证明,灸法治疗疾病是通过提高机体免疫力[5],调节和利用人体自身正气防治疾病的,且此种调节为双向调节,不会对人体造成毒副作用,更无耐药性一说,这一点是任何的中药、西药、手术都无法做到的。灸法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条件也比较简单,并非必须专业人士,几乎所有普通人经过指导训练后都可进行治疗,艾灸后的护理也相对简单,嘱咐病人自行遵守即可,一般不需专业护士及相应住院一切所需。今天的中医走出国门,但真正走出并得以施行的主要是针灸,在援外医疗方面针灸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中东、非洲、南美的中医师,其主要治病手段还是针灸推拿,尤其一些科技相对落后、环境卫生较差、医疗条件受限的国家,疫病流行又缺医少药,若我们可以通过援外医疗为他们输入针灸防疫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国际上的流行病大环境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明·杨继洲.针灸大成[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47.

[2]赵宏,李以松,刘兵,等.艾灸治疗SARS恢复期9例临床观察[J].中国针灸,2003,23(9):564-565.

[3]蔡立皓,党文,王宏才.针灸治疗几种传染病的免疫研究新进展[J].广西中医药,1988,11(3):46.

[4]张印生.孙思邈医学全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9:906.

[5]林永青,赵百孝.艾灸防治疫疾的历史与现状[J]. 辽宁中医杂志,2010,37(S1):279.

[6]宋·李璆.张致远原辑,元释继洪纂修,张效霞校注.岭南卫生方[M].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12:35.

[7]明·张景岳著,李志庸编.张景岳医学全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9:596.

[8]清·戴天章.广瘟疫论[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9:54.

[9]杨晓忱,卢峻,汤艳莉,等.针灸疗法在缓解艾滋病相关症状中的应用[J].中国中药杂志,2013,8(15):2535.

[10]甘子义,任美英,杜春光.针灸配合药物治疗艾滋病274例疗效和CD4变化观察[J].沈阳部队医药,2009,9(5):336.

9.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篇九

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 学术论文 期刊文献 年终总结 年终报告 工作总结 个人总结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单位总结

【摘要】重金属污染具有潜在性,持续性,累积性等特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威胁人类健康。本文通过对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现状的介绍,得出其中存在的不足。由于日本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况与我国现今情况极为相像,本文以日本为例,通过介绍其重金属污染防治过程及成就,得出可以对我国引以为鉴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行完善。

【关键词】重金属污染 防治 法律

一、重金属污染概述

重金属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累积在环境中,含量超出环境承载力而引起的环境质量恶化,进而威胁人类健康的现象,常见的重金属有汞、镉、铬、铅及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元素。不同于其他污染,重金属污染具有潜在性,持续性,累积性,不可降解性等特点。这就使得重金属污染一旦发生,很难治理。它广泛存在于大气,土壤,水等自然介质中,与人类生活接触密切,一旦进入人体,便会在人体内部累积,不能通过分泌和排泄等方式将其排出体外。

我国重金属污染形势严峻,一组数据将这种状况展露无遗:国土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2009年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报告上的数据显示,我国1/6的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面积至少有2000万公顷;国家疾控中心曾对1000余名0~6岁儿童铅中毒情况进行免费筛查、监测。结果显示,23.57%的儿童血铅水平超标。

二、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已出台的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最具针对性的文件是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化学品管理条例》,《土壤质量环境标准》等。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有:《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09.8.28),《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发[2009]112合)《防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南》(2010.2),《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1)等等。

(二)存在问题

1.立法缺失。我国目前还没有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门立法,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定只有一些通知,意见等文件,或者笼统适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缺乏适用法律的强制力和执行力。

2.执法不严。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监督和查处中,普遍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查处不严,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实现审批,整治或关停。地方政府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管理上,往往为了经济利益,而放松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如沭阳当地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容忍天能电池公司排出超标的重金属铅。环保部门在对污染企业的查处中,往往有心无力,有些企业往往会绕过本级环保部门而直接获得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而上级部门对其情况不了解,这就导致环保部门权力行使混乱,对企业没有约束力。

3.责任机制欠缺。我国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责任规定缺乏。对企业的污染后果经常是在通知或政策性文件中规定,具有运动式执法的特点,对企业的环保责任往往是以行政责任处罚,比如限期整改,罚款金额较低,没有起到对企业的惩戒作用。

我国法律对政府机关和主要领导的环境责任也没有常态规定。在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和负责人往往以行政责任的承担息事宁人,没有承担重大决策失误的刑事责任。这就造成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不重视,出了问题也尽量隐瞒,隐瞒不了简单以行政责任了结。

三、日本重金属污染防治经验及借鉴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经济快速增长,环境保护让位于工业和矿产开掘,环境污染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现,其中被称为四大公害的环境病症,就有三起和重金属污染有关。中国正在经历和日本上个世纪同样迅速的经济增长期,污染也在同步增长,新世纪以来,和重金属有关的环境事件愈见频繁。中国此时和上世纪经济快速增长时期的日本即为相似。基于此,本文希望对日本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进行介绍归纳,对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得出可为借鉴的经验教训。

(一)日本政府为控制公害事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

196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把大气、水源、噪音、震动、地震、恶臭确立为公害,1968年,这一届日本国会随后被记入历史,称为“防公害国会”。1970年,国会又增补了土壤污染这一条。

日本还制定了专门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应对重金属污染。主要有:1970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1986年《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1991年《土壤污染环境标准》,1999年《与重金属有关的土壤污染调查·对策方针》,1999年《关于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对策方针》,1999年《二噁英类物质对策特别措施法》,2001年《农药取缔法》,2002年《土壤污染对策法》。

为防治电子废弃物造成的重金属污染,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1970年《废弃物处理法》,1991年《促进再生资源利用的相关法律》,2000年《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的纲领性法律,2001年4月《家电再生利用法》,推动了电子废弃物处理由“大量废弃型”向“循环型”处理模式转变。

(二)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1970年前后,四大公害事件都集中提起了诉讼。经过公害事件的洗礼,当事人取得共识:类似问题要用法律手段解决。而公害事件的诉讼恰好和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和修订发生在同一个时期,诉讼推动了立法,公害基本法的完善又促进了事件解决,立法和司法互相推动。

在四大公害事件的诉讼过程中,受害者也得到了公众的声援。当时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社都对受害者惨痛经历进行详细报道,激起了受害者之外全国人民的反对公害运动,令执政党和在野党无法不正视。

日本的公害基本法制定也非一帆风顺,也遭遇了来自财团的压力,在全国公害反对运动的推动下,反对意见被削弱,多项公害规则和法规被制定。

从经济发展到注重环境的转折点,不是某个案件的审判结果,而应是全体国民的意识转换。因此,要重视环境保护中的公民参与,有了强大的公众力量,相关法律才能冲破阻力,顺利制定和实施,对污染事件的法律途径解决提供依据。

(三)政府决策依据转变

1971年,日本环境省从各部门中独立。政府的决策依据也发生转变:与经济发展相比,阻断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无疑更为重要。政府科学决策不意味科学证明,在公害基本法制定过程中,时任厚生省公害科科长说,科学证明和地方政府决策是两回事情。政府如果发现可能引起公害的污染事件,即使不能完全确定,也要及时介入并且制止。

四大公害事件对日本的影响,最重要的在于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政府的反思。经过四大公害对社会的洗礼,1970年后日本再也没有发生严重的公害事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任何国家都会被证明需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而日本环境省官员则总结经验,政府与其后期介入污染事件,不如提前以立法的方式进行引导。由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企业的逐利性,企业污染环境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问题的责任在企业,受害者和企业的个别谈判往往效率都很差,社会成本很高,最终都需要政府介入。政府应该用提前立法的方式进行引导,最终让受害者和企业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我国要充分利用法律对社会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建立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防止和治理重金属污染。

四、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

针对我国目前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状,结合重金属污染的特点,对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立法

我国应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抓紧制定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实现对重金属污染全方位,多维度,全过程的控制。首先,在已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完善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介质污染防治法中将重金属污染作为专门一节,增加纳入监控的重金属种类,对重金属污染控制改变以浓度排放为主,转向总量控制。鉴于我国还未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而土壤,底泥等作为大多数重金属的最终沉积场所,有必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土壤中的重金属污染进行规制。其次,根据重金属污染产生的不同根源,分别制定相应的农药使用条例,矿山开采和保护条例以及企业排放重金属管制条例等。最后,除了对重金属污染从源头控制,还要建立含有重金属元素的产品在生活中的利用,回收体制,实现从生产到利用到回收的一整套流程都有法可依。

(二)树立公众参与原则,建立重金属污染信息公开制度

重金属污染由于其自身的隐蔽性,持久性和累积性,危害结果可能不是即时产生,等到污染已经发生,可能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这就需要树立公众参与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在发生重金属污染群体事件时,政府不要一味的遮掩,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如实报道事件进展,在得到更多民众关注的同时,也会普及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问题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甚至某个政党能够进行决策的,它是全民性的社会问题,在我国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提高公民对环境问题的敏感度,使公民广泛参与到环境决策中。

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全国各个区域的重金属污染状况和企业重金属废弃物排放情况,新建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整改情况等,当某一区域的环境承载力达到其上限时,就要暂时停止对新设立工厂,企业的审批。重金属污染的信息公布也需要采取一定形式,如通过中国环境质量公报,这是一个官方权威的数据来源。另外,对于各区域具体的重金属污染情况,作为政府的政务公开信息,在各地区的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开的时候应该同步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除了向其说明重金属污染的危害,还要对其数据标准进行说明,同时介绍针对重金属污染的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案,避免民众过度恐慌及被人误导。信息公开有助于民众对其生活环境质量的知悉,增加其危机感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可以借助公众的力量实现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政府决策的监督。

(三)提高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将环保部门意见纳入考量

政府的任务是尽量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防止可能危害社会利益事件的发生。在环境利益的地位已经不低于经济利益的现在,政府决策除了要考虑经济发展,更不要忽视环境保护。这对我国的政绩评价体系改革是一个机遇,对地方行政长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在立法中,对地方环保工作负有失误的责任人要对其追究责任,视其责任大小对其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在我国,虽然环境保护部也已独立,足见我国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传统的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政府观念严重影响了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的开展。例如,在环境法修改草案中,环保部的许多建议不被采纳,这就使得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大打折扣;在环保部门依法对企业查处时,政府往往会考虑其经济贡献,大打人情牌,环保部门的地位就很尴尬。因此,我们要从立法上确立环保部门职能履行的基础,保障其执法独立性,不受相关政府和领导的干扰,从法律上确保其独立开展环保督查工作的权力。在政府决策中,也要强调将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纳入考量,对其意见如不采纳,应书面说明原因,环保部门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政府决策有质询权。

参考文献

[1]桂宇.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法律防治[J].法制与社会,2009.12.[2]国冬梅,张立,周国梅.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国际经验与政策建议[J].环境保护.[3]安桂荣,林琳.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的思考[J].经济与法.2012.2.[4]周生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视频会议,中国政府网.2011.[5]土地的报复:重金属污染,日本的经验教训与中国的防治探索,南方都市报.2010.10.20.作者简介:胡艺璇(1990-),女,汉族,内蒙古满洲里人,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阅读相关文档:金融抑制约束下科技金融的制度变迁分析 可持续发展与真实储蓄率评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济增长的收敛性分析 充分运用会声会影 促进跨文化外语教学 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昆明市高校教师体育消费水平及动机分析 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模式、动因及其影响 市场营销专业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改革及教学方法研究 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谈五年制高职学生班级管理 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园艺专业《园艺植物昆虫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及对策研究 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视阈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金融服务缺

最新最全【学术论文】【总结报告】 【演讲致辞】【领导讲话】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常用范文】【分析报告】 【应用文档】 免费阅读下载

10.传染病防治预案 篇十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本辖区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院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高港区卫生局等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医院由分管院长领导负责全院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院内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搞好院内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防保组承担院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预防

医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职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搞好院内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定期组织对院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整改。按国家计免制度对学生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院内医务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四)疫情报告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报告。

院内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2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单位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医院有关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控制

凡发现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同时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应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领导。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院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医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院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院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院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院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后勤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

预防:

①院爱卫会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②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应急准备

①医院逐步加强院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②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医院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①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②医院职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院办和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正确传递。③在接到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性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④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应急处理

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院医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院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②医院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③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④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医院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院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对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必须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并按规定方案进行预检分诊处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⑤根据疫情如需对医院部分区域隔离、封闭,制定具体办法报医院批准后负责实施。

11.探讨牛常见传染病症状及防治 篇十一

关键词:传染病;重要因素;防治方法;

前言

随着牛业的发展,牛群的扩大,牛的疾病也逐渐增多,且复杂多样,尤其是牛的传染病,如果控制不当不仅会对牛场和专业户的生产带来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因此,掌握牛的传染病防治技术,切实做好防治工作是减少经济损失,快速发展牛业的重要环节。牛传染病的流行是由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牛群三个环节相互联系而造成的。因此,采取适当的防疫措施来消除或切断造成流行的三个环节的相互连接,就会有效阻断使传染病的传播。這些措施包括“养、防、检、治”4个基本原则的综合性措施,可以分为平时性的预防和发生传染病时的扑灭。

1 牛口蹄疫

口蹄疫是发生于牛、羊、猪等偶蹄家畜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以牛的易感性最高,临床特征为口腔黏膜、蹄部及乳房皮肤出现水疱和烂斑,传染性极强。

1.1 发病症状 潜伏期2—4天。病牛以口腔黏膜出现水疱为主要特征。病初体温升高至40-41℃,精神委顿,闭口流涎。1—2天后唇内面、齿龈、舌面和颊膜发生水疱,其后,水疱破溃,形成边缘不整的红色烂斑。趾间及蹄冠皮肤出现热、肿、痛等症状,继而发生水疱、烂斑.病 牛跛行。如果蹄部继发细菌感染,局部化脓坏死,则会延长病程,甚至导致蹄匣脱落。病牛的乳头皮肤有时也可出现水疱、烂斑。哺乳犊牛患病时,常呈现急性胃肠炎和心肌炎症状而突然死亡,病死率高达5%~10%。

1.2 发病规律 病毒大量存在于水疱皮和水疱液中,病牛的粪尿、乳汁、精液、口涎、眼泪和呼出气体中也有病毒。病牛症状消失后5个月,其唾液中仍可能存在病毒。病毒通过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进入易感牛的消化道、呼吸道或损伤的皮肤黏膜而感染发病。污染的空气、草料、饮水以及饲养和运输工具可传播病毒。鸟和风可携带被污染物长距离传播病毒。该病流行猛烈,2—3 天内即可波及全群,发病率很高,但死亡率低,不到1%,冬季多发,夏季较平稳。

1.3 防治方法 在该病的常发区,对猪、牛、羊等易感动物接种口蹄疫疫苗。牛、羊、驼接种A、O双价弱毒疫苗,猪接种强毒灭活疫苗或猪专用的0型弱毒苗。所用疫苗的病毒型必须与当地流行的病毒型相一致,否则不能预防和控制口蹄疫的发生和流行。发生口蹄疫时,立即划定疫区,严格封锁,就地扑灭,并上报主管部门。对疫点内的猪、牛、羊进行检疫,对被感染的动物一律进行扑杀、销毁或深埋。对疫点周围和疫点内未感染的猪、牛、羊,立即接种口蹄疫疫苗。污染的圈舍、饲槽、工具和粪便用2%氢氧化钠溶液消毒。最后一头病畜被扑杀14天后,无新病例出现,经彻底消毒并报主管部门后,方可解除封锁。

2 牛水疱性口炎

牛水疱性口炎是牛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特征症状为在舌面发生水疱,偶见侵害蹄部和乳房皮肤。

2.1 发病症状 潜伏期3~5天。病牛出现高热,食欲减退,反刍减少。舌、唇黏膜上出现米粒大的小水疱,而后彼此融合形成蚕豆大的大水疱,内含黄色透明液体。水疱破溃后遗留边缘不整的鲜红色烂斑。病牛大量流涎.呈引缕状垂于口角。有的在蹄部和乳房皮肤上也发生水疱。病程1~2周,转归良好。

2.2 发病规律 病毒随水疱液和唾液排出。健康牛通过损伤的皮肤和黏膜而感染。污染的饲料、饮水和昆虫叮咬传播该病。该病多呈点状散发,常发生于夏季和秋初。

2.3 防治方法 发病后应隔离病牛和可疑病牛。并封锁疫区,用2%~4%氢氧化钠溶液为污染的牛舍、场地和用具等消毒。对发病牛加强护理,有助于病牛康复。如口腔黏膜有烂斑时,可用0.1%高锰酸钾水冲洗口腔,而后涂抹碘甘油。同时应饲喂易消化的饲草饲料;该病的发生是由病原微生物、传播途径和易感动物(牛)3个环节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在日常养殖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这3个环节,加强饲养管理;只有采取全面的、积极有效方法,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3 平时性的预防

3.1 加强饲养管理牛发病与饲养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极大 牛是反刍动物,与单胃 动物相比,其消化特殊性重要表现在前胃的消化。为了提高牛的抵抗力,使牛群健康发展,饲料要搭配合理,调制得当。饲料多样化是满足牛生长发育对各种营养物质的需要,是增强牛抗病能力的物质基础。但要防止暴饮暴食,严禁喂发霉腐烂的饲料,以防引起消化不良、中毒等。不可一次饲喂过多易膨胀的干料或难以消化的饲料,以防积食;也不可饲喂变质青绿饲料,以免引起消化机能紊乱。要保证草料、饲槽、饮水以及圈舍的洁净,创造舒适的环境,保障牛的健康。

3.2 严格消毒制度 养牛场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其目的是消灭外界环境中被传染

源污染的病原体。它是通过切断传播途径、预防传染病发生或阻止其继续蔓延的一项重要措施。牛场常用的消毒方法有以下几种:

参考文献

[1] 张俭伟.牛轮状病毒灭活疫苗的免疫原性研究[J].西南农业学报,2008(1):200—203.

12.羊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篇十二

1 羊梭菌病

羊梭菌病是“羊快疫”、“羊肠毒血症”和“羊猝狙”的统称, 因此三种病每年均有发生, 而且发病急和死亡率高, 要引起高度重视。

1.1 羊快疫是由生芽孢的厌氧菌—腐败梭菌引起的绵羊和山羊的传染病, 以2岁羊发病较多, 经消化道感染, 常发生在气温变化较大的早春和晚秋。病羊精神不振、拱腰、磨牙、呼吸困难和昏迷;有时腹痛胀气、排稀粪、兴奋不安及跳跃等症状。在治疗上常发地区病羊群灌0.5%高锰酸钾, 每羊250m L或1%硫酸铜液每羊80~100m L, 也可加抗生素或磺胺类药物。

1.2 羊肠毒血症是由魏氏梭菌产生毒素引起的羊急性传染病, 经消化道感染, 发生于夏初至秋末, 呈急性、散发性感染, 病羊不爱吃草、离群呆立, 奔跑或卧下, 口含饲料不能咽下, 死前腹泻、四肢抽搐、头额向后反张, 口流白沫, 呈昏迷状态, 体温一般不升高, 治疗此病可用青霉素、磺胺类药品, 发病羊群每只大羊灌服0.5%高锰酸钾液250m L。

1.3 羊猝狙病主要发生于绵羊, 成羊发病较多, 多发于早春和秋季, 突然发病, 死亡很快, 病羊呆立不愿走动, 四肢张开, 死前保持强直状态, 常发病地区每只大羊可药服硫酸铜液80~100m L或0.5%高锰酸钾液250m L。

2 口蹄疫

口蹄疫是以动物口腔、蹄部发生水泡和溃烂为特征, 可通过食物、空气、水源、接触性传染, 也可传染给人, 患畜体温升高, 口腔损坏可使食欲下降, 蹄部损害可造成跛行, 轻者1~2周, 重者2~3周可痊愈。发生口蹄疫疫情后, 不允许治疗, 就地扑杀, 进行无害化处理, 每年进行口蹄疫疫苗强制免疫2次。

3 羊痘

羊痘是一种急性、热性传染性疾病, 可全年发生, 以春秋两季较多发, 传染源主要是病羊和病愈带毒的羊, 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受伤的皮肤、黏膜而传染, 病羊精神不振, 体温升高至41~42℃, 脉搏和呼吸加快, 偶有咳嗽、眼肿胀、眼结膜充血, 有浆液性分泌物, 鼻腔也有浆液性分泌物。此病对成年羊危害较轻, 死亡率为1%~2%, 而患病羔羊的死亡率则很高。预防本病, 每年定期接种氢氧化铝疫苗, 皮下注射, 成年羊5m L, 羔羊3m L, 免疫期5个月, 羊圈和饲养用具可用2%火碱溶液或福尔马林溶液消毒。

4 羊传染性脓疱 (羊口疮)

羊传染性脓疱 (羊口疮) 是绵羊和山羊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 羔羊易患此病, 其特征为羊的口内外的皮肤和黏膜发生疾病, 经过红斑、丘疹、水泡、脓疱等阶段, 最后形成痂块。病原为滤过性病毒, 主要传染来源为病羊, 病毒主要存在于病变部的渗出液和痂块中, 健羊可因与病羊接触而感染, 也可经污染的羊舍、草场、草料、饮水和饲管用具而感染。病变多见于口唇周围、口角及鼻部特别严重。亦可发生于蹄部及其附近之皮肤。此病一旦发生, 传染非常迅速, 隔离收不到理想效果, 故最好在羊群中施行疫苗接种, 接种部位为尾根或大腿内侧。对严重病畜, 应每日给疮面涂2%~3%碘酊、1%煤酚皂溶液、3%龙胆紫或5%硫酸铜溶液, 亦可涂用3%石炭酸软膏或5%水杨酸软膏。

5 传染性角膜炎

传染性角膜炎俗称“红眼病”是由嗜血杆菌、立克次氏体引起的反刍家畜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损害部位仅限于眼部, 使眼结膜和角膜发生明显炎性变化, 怕光流泪, 结膜潮红充血, 眼角流出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本病常发于温度较高、蚊蝇较多的夏秋高温季节, 如不及时根除, 会呈周期性突然发病。此病的治疗, 病羊隔离, 圈舍消毒, 用2%~5%的硼酸水或淡盐水或0.01%呋喃西林洗眼, 擦干后选用红霉素、氯霉素、四环素、2%黄降汞或2%可的松等眼膏点眼, 也可用青霉素或氯霉素加地塞米松2m L、0.1%肾上腺素1m L混合点眼2~3次/d。

6 布氏杆菌病

布氏杆菌病是羊的一种慢性传染病, 主要侵害生殖系统, 羊感染后, 以母羊发生流产和公羊发生睾丸炎为特征, 成熟母羊易感染, 消化道是主要感染途径。发病后羊群防治措施是用试管凝集反应或平板凝集反应进行羊群检疫, 发现呈阳性和可疑反应的羊均应及时隔离, 以淘汰屠宰为宜, 对污染的场所彻底消毒, 凝集反应阴性羊用布氏杆菌猪型2号弱毒苗或羊型5号弱毒苗进行免疫接种。

7 巴氏杆菌病

巴氏杆菌病是由巴氏杆菌引起的一种以败血症和肺炎为特征的传染性疾病。急性病羊无任何症状突然死亡;亚急性病羊表现为高热、卧地不起、咀嚼困难并伴有咳嗽、腹泻、死前鼻腔口腔有粘性分泌物, 呈泡状。此病的治疗用广谱抗菌素及磺胺类药物都有一定的效果。

8 腐蹄病

上一篇:中学月考总结大会下一篇:8.四季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