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2024-09-05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13篇)

1.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一

**府通[2010]40号

******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乡非煤矿山企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确保今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及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全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地委 行署、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就今冬明春全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作如下安排意见:

一、具体部署: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关、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 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非煤矿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从安全生产主体是否落实、机构是否健全(是否设置一正两副矿长)、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各类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和发动从业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轮流跟班作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各乡(镇)乡企站要经常深入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执法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矿山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对资源整合、联合改造、改扩建矿山以及上报停工的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组织生产的,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二)监督企业建好隐患排查台帐,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落实“编号登记、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的制度。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齐停产、停建整改。

(三)加强矿山火工材料安全管理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执行火工产品保管、领用、回收制度,严防个别工人擅自携带火工产品离厂(矿),坚决杜绝火工产品流入社会引发事故。

(四)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关心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要督促各企业业主组织从业人员到又资质的卫生部门进行体检,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五)进行粉尘污染治理。粉尘污染一直是非煤矿山企业长期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粉尘污染治理也是对企业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具体要求,要督促辖区内的规模企业在近期内及时上马环保措施,消除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六)严格执行春节后复工验收审批制度。春节后各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必须按管理权限继续实行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工。矿山复工前必须对新、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安全意识、防灾抗灾及自救互救能力。复工前检修、维护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特别要注意保证矿山工作面无悬浮石、设备安全运转等情况完好。

(七)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乡(镇)乡企站要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加强值班,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安排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安排一定人员维护矿山的正常安全运转和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组织节日值班人员学习并熟悉矿山事故紧急预案启动操作流程。遇到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实施。二:全面开展今冬明春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在今冬明春期间,必须坚持对辖区内的合法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死面,检查记录必须建档备查。切实做好:抓三点(安全生产的难点、重点、隐患点),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为烦劳劳动纪律),治三超(超人员、超能力、超强度)工作。

今年的非煤矿山企业到目前为止整体运行良好,各业主务必遵照以上工作安排,督促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0二一0年十一月二十号

主题词: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

通知 报:县工业和能源局

***县安委办

发:乡有关股室

自存3份

共印20份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二

一、抓好种子处理, 预防大豆根部病虫害、玉米丝黑穗病及水稻稻瘟病、恶苗病的发生

1. 合理轮作

(1) 大豆根部病害主要有大豆根腐病、胞囊线虫病和大豆疫霉根腐病。要坚持合理轮作, 提倡与禾本科作物实行3年以上轮作, 避免重迎茬;必须连作的应采取不同品种间交替使用, 以减轻病害的发生危害。

(2) 玉米丝黑穗病发病较重地块, 要实行3年以上轮作倒茬, 减少土壤菌源;施用发酵好的农肥, 防止粪肥带菌;加强肥水管理, 增强玉米抗病性。

2. 选用抗病品种

选择抗病能力强, 适于当地种植的优质高产品种。

3. 种子处理

(1) 大豆根部病虫害的预防。病虫混发区。应采用35%多克福种衣剂, 按种子重量的1.2%~2.0%进行种子包衣。病害发生区。大豆根腐病可采用2%菌克毒克水剂按种子重量的1%拌种或用2.5%适乐时100千克种子拌200毫升药。大豆疫霉根腐病采用58%瑞毒霉锰锌可湿性粉剂按种子重量的0.3%~0.4%拌种, 或者用72%克露可湿性粉剂, 按种子重量的0.4%拌种。虫害发生区。预防地下害虫可选用3%辛硫磷颗粒剂每公顷90千克, 随种肥下地。或用50%辛硫磷乳油闷种。

(2) 玉米丝黑穗病的预防。催芽玉米用2%立克秀按种子重量的0.4%拌种。对玉米连作地块, 必须进行药剂拌种, 且每10千克种子戊唑醇有效含量必须达到0.8克, 但不能过量, 以免发生药害。

(3) 水稻稻瘟病、恶苗病预防。可选用成本低、药效好的咪鲜胺类药剂, 浸种防治水稻稻瘟病、恶苗病。主要有25%施保克、25%使百克、25%施稻丰等, 以上药剂10毫升对水50千克, 浸种子40千克, 浸种5~7天, 每天搅拌二次, 浸种后可直接催芽播种。

二、加强水稻苗床管理, 控制水稻苗床病虫草发生危害

1. 水稻立枯病、青枯病防治

(1) 推广水稻大棚旱育稀植育壮秧技术。

(2) 加强苗床管理。当水稻秧苗长到1~1.5叶时, 及时通风炼苗, 将苗床温度控制在20~25℃, 增强秧苗抗逆性, 预防水稻立枯病、青枯病的发生。

(3) 苗床立枯病发生时, 药剂防治。 (1) 30%瑞苗清:播种时做床土消毒或发病初期茎叶喷雾, 每平方米用1毫升对水2~3千克, 每瓶瑞苗清50毫升可用于50平方米苗床。具有生根、壮苗、防病三合一的功能; (2) 20%移栽灵:播种时做床土消毒, 每平方米1~2毫升, 发病初期每平方米用2~3毫升, 对水3千克喷雾。

2. 苗床害虫蝼蛄防治

采用5%锐劲特悬浮剂或3%莫比朗进行防治。每100平方米苗床用5%锐劲特或3%莫比朗10~20毫升加少许水稀释成母液, 然后与适量的稻糠或细土或细沙等载体混拌均匀, 均匀撒在苗床面上;也可以用上述药剂对水5千克, 进行苗床喷雾。

3. 苗床除草

(1) 可用10%的千金乳油, 当稗草1.5~2叶期, 每100平方米用5毫升对水400倍液, 于早晚无露水时均匀喷雾。千金对水稻非常安全, 但杀草速度慢, 喷洒千金后10~15天稗草才能死亡。

(2) 在稗草一叶一心期进行茎叶处理, 每公顷用20%敌稗乳油15~17.5升, 对水250千克 (每10平方米苗床用15~17.5毫升, 对水0.25千克) 均匀喷雾, 喷药后立即覆膜, 可提高药效。

三、做好苗期害虫防治

在防治中, 要采取普遍防治和重点防治相结合。防治大豆蓟马可用5%锐劲特1500~2000倍液、3%啶虫咪800~1000倍液喷雾;防治二条叶甲、黑绒金龟子、网目沙潜、蒙古灰象甲等可用21%灭杀毙乳油1000倍液或5%来福灵乳油1500倍液喷雾防治。防治斑须蝽可用3%啶虫脒800~1000倍液、敌百虫500倍液喷雾。

四、安全有效地开展农田化学除草

提倡使用苗后茎叶处理, 大力倡导使用残效期适中, 且安全有效的除草剂。苗前除草:玉米田可使用乙草胺、异丙草胺等药剂;大豆田可使用乙草胺、异丙草胺、异丙甲草胺、异噁草松、丙炔氟草胺等药剂。苗后除草:玉米田可使用烟嘧磺隆、甲基磺草酮等药剂;大豆田可使用灭草松、精喹禾灵、高效氟吡甲禾灵、精吡氟禾草灵、氟磺胺草醚、稀禾啶等药剂。

对于大豆田的鸭跖草 (兰花菜) 、小蓟 (刺儿菜) 、苣荬菜等恶性杂草的防除, 首先要采取深翻措施, 然后采用苗后茎叶处理, 做到及早施药, 施药适期为大豆2片真叶期到一片复叶期, 使用药剂可选用氟磺胺草醚、灭草松、异噁草松等。防除慈菇应采取深耕深翻, 磷肥深施, 再施用吡嘧磺隆、乙氧嘧磺隆等药剂。防除稻稗、匍茎剪股颖可采用莎稗磷、氰氟草酯、五氟磺草胺、嘧啶肟草醚等药剂。防治麃草类提倡采用吡嘧磺隆、苄嘧磺隆等药剂插后两次施药, 缺水地区可采取插前插后两次施药技术, 并注意药剂的轮换使用, 以保证药效。大中棚苗床除草, 为避免因干旱引起的药害, 提倡苗后除草。插秧后渴水严重的地区, 缓苗后, 建议插前用药。

嗪草酮、2, 4-D丁酯等药剂不易在土质疏松、水份较大条件下使用。在氯嘧磺隆或咪唑乙烟酸一时无法替代的地区, 应宣传引导农民与安全性较高的药剂混配, 要严格控制氯嘧磺隆、咪唑乙烟酸的混配用量。不得擅自将未经登记的含有氯嘧磺隆成份的配方推荐用于豆田苗后除草, 以免出现药害。

五、大力推广新型施药机械

新型施药机械具有节水节药, 提高防效, 减轻药害, 降低污染。宣传指导农户根据喷洒苗前、苗后除草剂及杀虫、杀菌剂等不同用途, 分别选用相应的喷头类型及型号, 避免使用一套喷头多种作业。化学除草应选用扇形喷头, 春风较大时使用防漂移喷头。同一机车上的喷嘴型号要确保一致, 避免新旧喷头同车使用, 以保证雾滴分布均匀。使用小四轮悬挂喷雾机进行除草的, 要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喷液量, 避免重喷和漏喷。拖拉机行走速度应每小时6~8公里, 使用新型喷雾机械进行苗前封闭除草, 应选用11003、11004型扇形喷嘴, 压力控制在0.2~0.3兆帕, 喷液量每公顷200升以内, 苗后除草应选用80015型扇形喷嘴, 压力控制在0.3~0.4兆帕, 喷液量每公顷150升以内。人工喷雾要选用配备优质扇形喷头的喷雾器, 工作压力0.2兆帕, 行走速度应每小时3~4公里, 封闭除草应选用11003、11004型扇形喷嘴, 喷液量每公顷300升, 苗后除草应选用80015型扇形喷嘴, 喷液量每公顷200升。

六、做好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准备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三

【关键词】生产经营;负面作用;身体健康;必然需要

现代社会的进步是日新月异,畜牧产品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达到了空前的繁荣。然而,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根据本人工作多年的经验,现对所知所了解的问题进行适当探讨,与读者所分享。

1.畜牧产品安全有何重要性呢

1.1能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畜牧产品安全性问题已经在各国畜牧牧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畜牧牧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畜牧产品的安全性已不容忽视。通过建立健全畜牧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可有效保障畜牧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跨越国际贸易的绿色堡垒,进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1.2能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过去的“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震惊全国,在社会范围内产生巨大负面作用。可见,畜牧产品的安全质量问题不仅威胁了人们的健康,对社会稳定也十分不利。畜牧产品是人们餐桌上的重要食物,也是人们汲取营养的来源。加强畜牧产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安全,可促进和谐社会的顺利实现。

1.3满足畜牧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要

生产基地安全与否,直接决定了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为了确保生产基地安全生产,应该改善畜牧牧业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环境良性循环。若想保障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严格把控食品生产过程,通过转变养殖观念、提高养殖水平,可从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隐患,进而促进畜牧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安全存在哪些问题呢

2.1能让动物感染疫病

在动物身上患有疾病,既会降低畜牧产品的质量,也可能通过肉、蛋、奶将疾病传染给他人,造成食物中毒,发生寄生虫病,对使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物疫病已成为当前影响畜牧牧食品卫生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

2.2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在畜牧禽生长过程中,环境污染可能通过呼吸、饮食、饮水等进入到畜牧禽体中,对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生态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

2.3可以导致人畜牧共患病

人类对自然界的过度开发,造成环境的不断恶化,导致生物群内生态链的破坏,物种之间固有的保护屏障被打破,一些病毒发生变异,加大了疾病控制的难度。像高致病性禽流感、结核杆菌病、口蹄疫、狂犬病等危害动物和人类健康的烈性传染病,它们既可在动物与动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传播,又可在动物与人之间传播。

2.4会有兽药残留

为了提高饲料的使用效率以及生产效率,加快动物生长,减少疾病发生可能性,时常使用各种动物添加剂或兽药,这样在动物组织中难免遗留药物,给公众身心健康带来威胁。

2.5还会有饲料问题

由于产地土壤与水源存在被重金属污染、农药超标、病虫害污染等;而在生产动物性饲料时,又存在霉菌毒素污染、细菌超标等问题。由此可见,动物吃了这种被污染的饲料后,产品质量如何可想而知。

3.提高畜牧产品安全的个人建议

本人真诚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1)信息追溯。在畜牧牧信息档案中,应及时记录动物进圈、使用兽药或饲料的情况、休药期、防疫消毒、隔离治疗、屠宰、检疫、加工、销售等原始数据,如果畜牧禽没有免疫标识,坚决不得上市流通,一旦出现问题可根据标识号码进行档案检索,追究相关环节的责任。(2)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开展以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规范使用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合理用药,完善档案记录。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畜牧牧业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和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3)加大环保力度。要注重生态环保,坚持科学养殖,科学防疫,通过科学的饲养和管理手段,提高动物自身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同时要对畜牧禽粪便、污水进行科学处理,降低畜牧禽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变废为宝。(4)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随着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畜牧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一部分群众对畜牧产品质量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仍出现违规使用国家规定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因此,要广泛宣传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必须引导养殖户加强对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规范养殖经营,保障人体健康。(5)安全监管体系。结合“预防为主、全程监管、源头治理、依法规范”等原则,加强养殖基地的源头管理工作,检测畜牧产品污染物、做好畜牧产品安全预警评价,落实畜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全面推进从养殖到餐桌的规范化管理。另外,还应全面监管饲料与兽药的生产经营、畜牧禽养殖、产品加工等相关环节内容,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6)动物检疫策略。动物检疫是防控动物疾病的重要环节,同时也可保障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重视,监督畜牧禽饲养基地、屠宰、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管理,避免质量低下的畜牧产品进入流通渠道。(7)协作关系。加强对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上下一盘棋,做到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管理、落实责任单位的全方位、全员参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划分各自权责利,全面推行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4.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篇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安排,现就做好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抓经济 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制度 、敬畏责任的心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煤矿基础差,关闭矿井点多、面广、监管压力大,其他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有清醒的认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持警钟常鸣,坚持从零抓起,转变工作作风 ,紧盯薄弱环节,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安全立县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持久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化公共 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主要目标:一是确保实现市下达的20**年控制考核目标,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继续下降。二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县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三是继续保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 万车死亡率、10万人口火灾事故死亡率和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稳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控制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和部门,落实到企业。严格奖惩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及各单位评优评先和企业达标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煤矿、危化等重点企业全部由县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实行挂牌监管。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 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要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要全面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发挥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职责要求把每个行业、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和加强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18条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后的新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黑名单”和职业病防治、监测监控、警示告知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覆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巡查突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严防关闭井死灰复燃,确保关实关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依法惩处,从严落实“四个一律”要求。要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金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确保治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治理不留后患。加快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步伐,年内李家窑、高家窑、韩家洼、草垛沟、东古城、大路坡等13座煤矿建成投产。要严格落实“一通三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煤矿的安全管理。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建筑 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机械 、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购置所需装备,确保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要健全煤矿“五人监管小组”监管办法和日常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安全乡村”创建工作,20**年底以前70%以上的乡村建成“安全乡村”。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要把在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建立健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县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企业要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岗位达标作为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基础,从班组和岗位标准化抓起,确保按期达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引导行业达标创建活动;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今年,鹊山精煤和铺龙湾煤矿要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其它煤矿要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到建成一个达标一个。地面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将安全生产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以煤矿和活性炭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粉(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 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子以关闭。要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 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政府投资 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按照标准和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作用;积极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客运卫星定位装置、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管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稳定。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等形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大安全隐患,要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着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和应急平台。整合110、119、120、122、县矿山救护队、公安消防队及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队伍资源,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实现联动;抓好应急预案动态修订完善,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继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演练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畅通、处理及时、指挥有力。

(七)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县政府要加大抽查、检查、督查、督办力度,如发现工作人员重视不够、责任不强、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工作缺位、失位、不到位但还未引起责任事故,除了责令责任人员进行工作补救外,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书面检讨,做出完成工作的书面保证,并将其工作表现计入个人档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如果因上述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县政府要按有关程序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依法严惩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

(八)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农委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篇五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查重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三)8月底前同时上报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总结和对策措施。

6.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篇六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总结“xxx”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和xx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省、市、区安监部门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村(居)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区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制定加强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大贯彻执行力度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村(居)及组成宣讲队,深入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的优势,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2、加强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执行力度。各村(居)及、企业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依据辖区特点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执行到位。

3、强化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各村(居)要对照国务院《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改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经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7.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七

1. 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对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农产品消费, 已成为制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不断创新监管模式,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切实维护产业发展环境, 是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是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途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手段, 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控制,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既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 也是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保障。

三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抓手。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关键在于落实属地责任。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以县域为单元整体推进, 有利于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抓手。

四是整体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县乡基层政府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农户, 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通过典型引路, 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树立样板, 为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开辟渠道, 为展示监管成效搭建平台, 为培育监管人才打造基地, 是整体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的有效手段。

2.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遵循“政府主导、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环节, 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 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 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 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 按县域整体推进, 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 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 创建原则 (1) 坚持依法履责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线, 同时运用科学理念和先进技术, 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创新长效监管机制, 在依法履责和机制创新两个方面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样板”、“标杆”, 由点及面、逐步放大,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 坚持提高监管能力和增强工作实效相结合。提高监管能力是示范县创建的根本任务, 增强监管实效是示范县创建的工作目标。创建工作,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与县域内的产业发展相协调, 突出实效, 确保可看、可学、可推广。 (3) 坚持政府监管与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充分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 切实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 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 (4) 坚持创建示范与先行试点相结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是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农业生产特点的监管模式的过程, 在不同的区域选择有条件的县开展创建试点, 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 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 目标任务按照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的方式, 力争用5年的时间, 结合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创建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实现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提升和生产者素质能力提升, 使示范县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体现监管成效的展示区、探索监管手段的先行区和各地学习交流的培训基地, 示范带动各地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引领推动各地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监管模式, 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3. 基本条件

(1) 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县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考核范围, 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对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相应的指导意见, 出台明确的激励扶持政策。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形成监管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规模能够保障监管实际工作需要。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有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全部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 管理制度健全, 切实发挥作用。在蔬菜、水果、茶叶和畜牧、水产重点生产养殖村全部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 (协管员、信息员) , 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明确的责任人, 监管网络完善。对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有专门的培训计划, 能够做到全员培训。

(3)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主体责任, 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 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制度。对小规模生产者有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和手段。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实施抽查检测。

(4) 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县域内放心农资经营和配送网络健全, 70%以上的农资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 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全部落实。100%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建有农资监管信息平台, 实现监管信息化, 县域内所有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和执法检查, 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建立黑名单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与评价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开展, 污染区域种植、养殖结构能够科学合理调整。

(5) 标准化生产水平较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整建制推进, 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 标准入户率达到60%。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00%落实生产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农 (兽) 药安全使用间隔期 (休药期) 规定。生产过程中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 开展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品一标”持续稳定发展, 产地面积占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50%以上, 获证主要农产品占同类农产品商品量的35%以上, 标识率达到80%以上, 认证登记、标志使用等奖励机制健全。“三品一标”证后监督检查措施到位, 退出机制健全, 县域内的品牌形象良好。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有效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 检验检测范围覆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 (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 及其生产全过程, 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必备的条件, 有稳定的运行经费和规范的工作机制, 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和对生产的指导服务。县级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测, 监测参数、产品范围覆盖本县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和市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有检测室, 配有专业检测人员, 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检测, 生产指导服务到位。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有快速检测室, 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7)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经编制部门批准, 设有农业 (畜牧兽医、渔业) 综合执法机构, 人员、经费、手段等能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农业 (畜牧、水产) 、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有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日常执法检查有力有序, 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和假冒“三品一标”产品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8) 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在检查、监测、宣传等常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 结合县域实际情况, 积极探索创新生产主体备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模式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检查记录和监管档案制度。能够将一些监管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 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事的常态化监管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 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完善, 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 形成“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9)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省级以上各类监测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 本县生产的蔬菜、水果、茶叶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近3年县域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同时本县生产的农产品也没有造成其他地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 认定与管理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认定, 实行“县级政府申请, 省级农业部门推荐, 农业部批准”的方式。各省 (区、市) 按照基本条件组织创建。农业部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认定标准》 (另行印发) 进行认定, 对各省 (区、市) 推荐的创建县进行综合评审, 发文公布。农业部适时出台有关管理办法, 对示范县实施动态管理。

自2013年起, 农业部开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试点工作。创建试点县由省级农业部门推荐、农业部确定。农业部将视财政资金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5.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创建工作,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统筹推进。省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研究部署重大工作, 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创建县政府要成立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的投入力度, 建立固定的经费投入渠道, 现有各类农业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 应向示范县倾斜。同时要积极拓宽经费来源, 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投入机制, 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有条件的省可参考本意见, 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或乡镇创建工作。

(3) 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 突出地方特色, 形成工作亮点,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 推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8.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八

关键词:供电企业 基层班组 安全管理 改进意见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6(b)-0122-02

基层班组是供电企业最末端的组织,是从事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活动的主要力量,他们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以及技能水平直接影响供电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抓好基层班组管理基础是提高供电企业整体实力的关键所在,而班组的安全基础管理更是基础中的基础。随着特高压电网、智能电网的建设以及互联网+、新能源技术开发,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管理工具的应用,对供电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是基层班组永恒的主题。

1 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文化理念与员工的自觉行动尚有差距

安全专家罗云指出“没有安全文化的理念,事故就会一个接一个,永远纠缠于事故处理中。”安全生产天天在讲,安全知识一看就明,一讲就通,但一做就难,甚至有些人明知故犯。主要原因在于安全文化的理念没有深入人心,没有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具体表现在:(1)安全意思淡薄,被动接受“要你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2)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对布置的安全工作存在应付心理;(3)安全活动收效甚微,学习流于形式和表面;(4)安全知识缺乏,对安全规程死记硬背,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

1.2 安全技能水平与电网的快速发展尚有不足

随着社会用电量不断增长,电网规模高速发展,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电网企业的员工需要更新知识、提升技能迫在眉睫,由于体制机制上问题,员工对学习和提高技能的认识参差不齐。具体表现在:(1)尽管近几年充实了一些新员工到基层班组工作,但仍然满足不了电网的快速发展。员工的劳动负荷普遍加大,导致工学矛盾非常突出,学习和培训时间相对减少;(2)分配体制影响着员工主动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年老的想做事但做不好,年轻的眼高手低简单的事情不想做,复杂的事不会做;(3)有经验的老员工面临退休,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员工还在学习实践中,工作的衔接存在着青黄不接的现象;(4)大量采用业务外包,造成员工实践锻炼机会减少;(5)面对新技术、新设备,还凭经验做事。

1.3 安全管理刚性规定与员工执行力尚有距离

安全事故基本上在班组中发生,其中大多数事故是人为造成的。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违章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没有胜任力,就没有执行力,也就没有安全生产的保障。刚性规定必须刚性执行,供电企业制定的一整套完整的安全规程都是血的教训总结,但是基层班组在实际的工作中,违章作业屡见不鲜。具体表现在:(1)安全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存在着落实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次要现象;(2)忽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安全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3)反违章没有始终保持高压政策,有时睁一眼、闭一眼。

1.4 安全管理与安全风险辨识控制尚有隐患

随着交直流特高压电网的混合运行,电网运行环境愈来愈复杂,这无疑增加了供电企业班组安全管理难度。在电网新技术、新设备快速发展的今天,供电企业很多基层班组仍采用老方法、老经验应对安全生产的新形势,以至于基层班组对新形势下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防范认识不到位,不能有力地推动安全风险的辨识,从而导致风险应对能力差,这很大程度上使得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巨大隐患。

1.5 设备管理与设备质量尚有风险

随着国内设备制造业产品质量的快速提高,电网企业大量采用国产设备,但由于最低价中标,很多制造商为了中标,以降低成本而牺牲设备质量,致使有些设备存在较多缺陷,有些设备运行不稳定等,再加上有些员工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理解片面,没有科学准确评估设备的状态,以状态检修为借口,错误用不修来代替应修必修,设备的本质安全得不到保障,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潜在着巨大安全风险。

2 基层班组安全管理的改进意见

2.1 培养安全文化理念

安全工作是供电企业的重中之重,要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人、设备、坏境、管理四个要素。严格的管理、高质的设备和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而要实现人的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点:(1)引导员工转变观念。从安全哲学,安全伦理学观点出发,牢固树立生命第一的观念,突出以人为本,把实现职业安全健康视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目标;(2)建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保障安全工作的“四要素”实现管理无漏洞;(3)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和教育。拓展安全文化载体,建设安全文化落地工程,让“我想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4)改善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强化作业环境风险的辨识和控制,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2.2 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一次血的教训,都要付出惨重的教训。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是造成每一起事故祸端的主要根源,因此,刚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同密制的强大安全“高压线”,对违反刚性规定要绝不姑息,坚决铲除“当老好人、怕得罪人”的人情迷局。重点做好以下几点:(1)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建稽查队伍,以“三铁”反“三违”,保持反违章的高压态势;(3)违章计分与员工的职业通道、绩效挂钩;(4)加大对事故责任者追责的力度;(5)加强教育培训,让“制度管人、文化管心”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使员工不愿“违”、不能“违”、不敢“违”。

2.3 提高班组培训针对性

建设一支业务素质精湛的高素质员工队伍离不开基层班组的培训工作。为提高班组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几点:(1)建立基层班组各专业岗位基础技能标准、评价标准,使员工知道什么是标准,应该学什么;(2)完善基层班组培训体系,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培训内容以及培训计划,开发对应的配套课程,技能培训教材、技能操作工具包、微视频、微教材等模块化标准课件;(3)创新培训方式,推进“网络培训+集中培训”的培训模式;(4)员工培训与技能提升与个人绩效挂钩。

2.4 构建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人才体系就是锁定目标人群,通过甄选、培养、发展三个阶段实现基层班组员工技能的“强技、提升、超越”发展。供电企业应通过疏通职业发展通道、师傅带徒、上派下挂、岗位竞聘、技能比武、人才帮扶、奖惩机制等手段构建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基层班组员工学习和提高技能的主观意愿,使基层班组建设成为凝聚人才、培育人才、发展人才的成长基地。

3 结语

该文分析了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通过培养安全文化理念、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提高班组培训针对性、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四个角度,提出了安全管理的改进意见,对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将起到积极改进作用。

参考文献

[1]赵靓雯.电力企业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J].宁夏电力,2008(2):63-66.

9.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现就二〇一二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以“四个创建”活动为契机,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大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各项指标下降,确保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年力争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全面完成与县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三、重点工作与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继续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把握“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一岗双

责”制度落到实处。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督促企业法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以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不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肃、严格、严厉,切实问责到位。在全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体系

2、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一方面,镇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各村(居)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等制度,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要加强企业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三要坚持科技兴安。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技术和装备,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3、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指导督促全镇及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学校及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日常动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村居及企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加强村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岗位安全技能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臵避险能力。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形成统一调度、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应急救援物质和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做到有效减少和避免人员财产损失。

四、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和各村,单位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本地、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定期到村居、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迅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2.完善目标管理和奖惩机制。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居和各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研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年度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的责任单位,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做到有责必究、追责必严。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或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村居和企业负责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10.夏季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 篇十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处室、各班

目前正进入盛夏,汛期将至,河水暴涨现象随时可能发生,为了给“两基”迎国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务处牵头,政教处、教务处、团委等负责人参加组织一次夏季安全大排查活动。一是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排查,学校临茨沟河的防护砍,学生上放学行走的交通要道以及乾佑河下梁地段的危险路段,高速路施工掏沙留下的深坑,水潭等危险地带要设立警示牌,严禁学生通过或到此垂钓、游泳、玩耍;二是要对学校内部的电路、微机室、体育器械、路灯、应急灯等设备要作到每周检修维护一次,且要行成制度,不得等问题出现了再去解决问题。

二、树立高度的防汛思想意识,确保汛期学生安全,对学生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在汛期要服从家庭、学校的统一管理。同时要掌握了解一定的汛期安全知识,不得随意去危险地带逗留嬉戏,班级在阴雨天气要建立落实家长接送和教师护送责任制度,河水暴涨时严禁学生强行渡河,特大暴雨和洪水期间 1

无家长接送的学生,班主任不得让其回家,在校安排好食宿。

三、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自高速路已开通,西安至柞水的车辆川流不息,且车速较高,给跑学学生上放学路上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隐患,因此,班主任要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放学途中单人单行靠右行,不得并排行走,更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危险路段要下车行走。

四、坚决堵绝学生食堂销售小食品和隔夜饭食,完善防蝇防鼠以及消毒设备,严防出现任何饮食安全事故的发生。总务处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管理员要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制作和贮藏情况,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关门整改达标后方可开门,要吸取洛南数名学生小食品中毒死亡事件的教训,总务处要建立对食堂、小买部定期检查制,确保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五、严禁学生将身首伸出二楼以上教室窗外,各班要加强学生不安全行为教育,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要作到随时发现随时禁止,对于个别不守规的学生要实施一定的管理措施。总务处要对教室、宿舍窗户纱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损坏者要立即安装修缮。

六、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学生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学校教育管理的形像,在迎验前校团委、班主任要对学生的举止言行,文明礼仪培训到位,对个别学生要单兵教练,要依据《中学生一日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学生,规范学生的行为,坚决堵绝学生课间追 2

逐打闹和在教学楼梯嬉闹,团委在对学生文明礼仪培训的同时,还要检查培训内容的落实情况,对不到位的要进行补课,为“两基”迎国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和良好氛围。

七、设立安全监督岗。监督的职责是负责每日学生放出大门的安全和汛期及平时学生下河玩水检查。每日晚自习下后,预防学生在校园新城附近打架及其它不安全事件发生。监督岗人员归护校队长派班,并作好值班记录。重点是周五放学时监督岗人员要亲自护送学生乘车后离岗。(注:第一岗设在新城区大桥,第二岗设在茨河到大路的桥头。)

各部门、各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重要工作之首,为教育教学创设一个和谐、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

附安全监督岗人员名单:

柞水县下梁中学

下梁中学安全监督岗值周名单

大队长:朱大军(***)副队长:孟晓涛(***)

十三周值周队长 : 付正芳(***)

成员 : 闫渔洲(***)

十四周 值周队长:王文军(***)

 成员 :徐家斌(***)

十五周值周队长 : 余锡峰(***)

成员 : 张祖平(***)

十六周值周队长 : 张本宏(***)

成员 : 万永忠(***)

十七周值周队长 : 宋奇兵(***)

成员 : 刘德华(***)

十八周值周队长 : 徐学(***)

成员 : 张峰(***)

下 梁 中 学

11.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篇十一

目前,全省各地已陆续完成大田播种,进入水田秧苗管理的关键时期,5月中旬后即将进入旱田除草和水田插秧阶段。为确保农作物安全健康生长,减少因除草剂使用不当产生的药害,省农技推广部门针对全省农田化学除草工作提出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农技推广(植保)部门要针对历年使用除草剂不当产生药害的问题,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切实做好除草剂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

根据省气象资料显示,去冬以来全省气温偏高、积雪覆盖范围较广,有利于病菌、害虫(卵)、草籽越冬。4月份气温波动大,天气变化复杂,冷热交替频繁。总体看,全省温度条件好于去年,回暖早,土壤化冻快。4月全省平均降水量為26~31毫米,比常年同期(31.2毫米)略少,比去年同期(8.5毫米)明显偏多。由于土壤墒情好,既有利于土壤封闭除草剂很好地发挥作用,也存在着杂草萌发出土快、密度大、草苗齐长的现象,除草剂使用不当极易产生药害。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建议:使用土壤封闭除草剂要严格按照标准剂量使用,不得随意加大使用量,要特别注意冷凉地、低洼地的使用剂量。茎叶除草剂要严格注意使用时期,苗后茎叶处理在湿度较大或苗龄较大时应特别注意调整配方,避免药害产生。要根据作物抗药性、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土壤湿度、气象条件及杂草种类,科学确定除草方式和除草剂用药量。在除草剂配方选择上,要选择高效、安全、低残留、环境相容性好的除草剂品种,注意除草剂的多样性(混用、轮用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省农技推广总站供稿)

12.春季蔬菜生产管理技术意见 篇十二

1 抓好日光温室蔬菜田间管理

日光温室蔬菜主要品种有黄瓜、西葫芦、番茄等, 生长正处于生长盛期, 容易发生脱肥、病虫害加重等情况, 管理上应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等调控, 及时防治病虫害, 延长果实采收期, 增加产量。

1.1 加强温度管理

温度管理以通风控温为主。特别是在晴天, 随着外界气温的回升, 室内气温上升快。要在早上尽量早揭草苫、防寒被等覆盖物, 当室温上升到30℃左右时, 通通风, 放风量通过放风口的大小来调节, 一般保持在22℃~28℃左右。由于春季气候不稳定, 时常有大风、低温等灾害性天气, 要及时收看天气预报, 防止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影响。

1.2 加强肥水管理

随着气温的回升, 已进入结果期的黄瓜、番茄、西葫芦, 需大量的肥水。应采取膜下暗灌或滴灌的方式, 降低室内湿度, 切忌浇水大水漫灌, 造成病害发生严重。追肥量要适度加大, 但要根据作物及长势来定。黄瓜每采收一次追肥一次, 每次每亩追施复合肥10~15 kg;番茄在每穗果膨大时, 都要结合浇水追肥, 每次每亩施尿素10 kg、加硫酸钾10 kg;西葫芦每隔10 d左右追一次肥, 每次每亩追施复合肥15 kg。追肥应本着少吃多餐的原则施用, 也可以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

1.3 病虫害防治

随着外界气温的回升, 室内湿度增加, 室内温湿度变幅大, 病害更易发生。应加强田间管理, 合理浇水施肥, 及时清除田间老叶、病叶。在发病初期及时用药防治。

2 加快大棚蔬菜的定植

大棚蔬菜由于受不正常气候的影响, 一定要抓住大棚蔬菜定植的最佳时期, 一定要抓住有利的天气条件, 加快大棚蔬菜的定植。定植后5~7 d内, 要注意提高温湿度, 促进缓苗。缓苗期不再浇水, 缓苗后开始通风, 调节棚内温湿度。

3 加强露地蔬菜秧苗的管理

冬春季阴雪天气较多, 气温偏低, 露地蔬菜育苗受到很大影响, 尤其是茄子、辣椒等长苗龄的蔬菜秧苗, 长势普遍较弱。为保证壮苗下地, 要加强露地蔬菜秧苗管理, 提高育苗质量。

3.1 防冻防烤

春季天气变化较大, 育苗温室内的温度波动较大。因此, 在温度管理上要使室内最低温度保持在8℃以上, 防止因温度过低而冻苗。同时也应控制好室内的最高温度, 使其保持在30℃以下, 防止烤苗。

3.2 通风换气

通风换气可预防有害气体危害、增加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应从小到大, 并根据秧苗的素质和天气确定通风时间的长短。秧苗生长过慢、气温不稳定白天通风换气时间应短些, 若生长过快和细弱、气温稳定需适当延长通风换气时间。

3.3 防治病虫害

如果春季低温多湿, 秧苗虚弱, 抗病力大大降低, 极易导致病害发生。可用烟熏剂烟熏;天晴可采用喷雾的方法防治病害。蔬菜苗期易发生蚜虫, 发现以后应及时防治。

摘要:春季蔬菜生产管理应注重抓好日光温室蔬菜田间管理、加快大棚蔬菜的定植、加强露地蔬菜秧苗的管理。

13.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 篇十三

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深安办规„2008‟1号

各区安监局,光明新区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有效保护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引导企业利用安全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办制定了《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六日

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

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有效保护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引导企业利用安全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是指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为委托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服务或其他形式服务。

第三条 安全生产托管的适用范围:

(一)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企业,凡是没有聘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具体规定,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托管。

(二)当年内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企业,经安全评价认定,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企业的安全管理混乱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的,应当实施安全托管。托管的期限为三个月,期限届满,对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对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经安全评价合格的,企业可依法自愿选择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三)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实施安全生产托管:

1、经安监部门依法认定,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未落实整改的;

2、经安监部门依法认定,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的。

(四)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工业园区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管理企业可以对园区、厂房或社区从整体安全管理角度,委托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协助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五)其他非高危行业的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为加强管理力度,可同时选择委托安全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约定的安全专业技术或管理服务。

(六)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高危行业或重点行业的有关企业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专业安全服务。

第四条 安全生产托管的主要内容:

(一)对委托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危险源点的辨识,掌握其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

(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促进委托企业达到安全标准;

(三)建立和完善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四)掌握委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演练、落实;

(五)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委托企业落实整改;

(六)协助委托企业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七)指导和督促委托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八)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开展张贴安全画报、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举办安全知识 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第五条 市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开展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的监督管理。各区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托管的日常监管工作。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第二章 安全生产托管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实施安全生产托管应当签订合同。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制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填写使用。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

(九)其他未尽事宜。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安全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安全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安全标准、安全规范、以及其他安全档案,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作为安全生产托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安全生产托管的期限最少不宜低于6个月,期满后,企业的状况仍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项、第(三)项情形的,应当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托管。

第八条 实施安全生产托管的委托企业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签订安全生产托管合同,根据本意见第四条的规定和自身需求,与安全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等细节;

(二)委托企业负责人应当重视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及时了 解安全生产托管的进展和效果,与安全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当面交流沟通应保证至少每月一次,确保安全保障所需投入及时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托管中存在的问题;

(三)委托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向安全中介机构执业人员提供工作便利,对其开放所有的作业场所,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图纸、数据、记录和档案等资料;

(四)委托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实施安全生产托管过程中不出现真空或漏洞;根据合同约定,督促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及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履约费用;享受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及其服务成果。

第九条 提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是安全生产托管的服务者,是委托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帮手,要做好委托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维护者,是各级安监部门的助手,要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并对其工作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提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应当向委托企业提交有效的机构资质证明,应当依法与委托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依靠行业优势将霸王条款强加给委托企业;

(二)安全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不得恶意抬高或压低收费;

(三)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托管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委托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对其承担安全生产托管服务业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四)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提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期间,其现场服务每月应 当至少三次,包括:每月到委托企业现场检查至少两次,每月组织委托企业现场培训或委托企业安全生产会议至少一次,并且在现场服务过程中应当安排时间与委托企业负责人当面交流;合同约定现场服务次数高于以上次数的,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五)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手段,确保所提供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特别是现场服务的专业水准和质量,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指出委托企业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六)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对在提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指导和督促委托企业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经指出后,拒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委托企业,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权且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安监执法机构报告,情况特殊的可越级报告;

(七)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定期小结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至少每季度向委托企业书面报告一次;合同期满后全面总结报告;

(八)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要报送委托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和区两级安监部门备案,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报告所在地的街道和区两级安监部门;

(九)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应当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各级安监部门汇报有关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应当书面报告一次,如有人事变动或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应及时报告;对各级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推诿和拒绝;

(十)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业务活动,应当向市安监部门申请备案;注册地在外地的应当设立驻深分公司或办事处,在我市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派驻人员相对稳定;

(十一)安全中介机构应积极提高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有利于公司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工作责任管理和思想教育,保证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按照本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工业园区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或社区管理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协助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其园区、厂房或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聘 用安全管理人员或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托管,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按照本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高危行业或重点行业的有关企业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专业安全服务的,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的规定以合同形式约定。

属于被委托范围内的高危行业或重点行业的有关企业,应接受政府所委托的安全中介机构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的专业安全服务工作;同时,其仍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聘用安全管理人员或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托管,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中介机构在为政府提供约定的专业安全服务的前提下,尽量为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议,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第三章 安全生产托管服务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市安监部门负责对申请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业务的安全中介机构资质及其执业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并公布相关资质信息。

取得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资格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必须将相关资料报送拟开展业务所在地的区和街道两级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凡需要在深圳市从事安全生产托管服务业务的安全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广东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中介服务资质,并向市安监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如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安全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机构批准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外地注册的企业在我市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的相关证照文书,在我市的办公场所及联络方式;

(五)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流程);

(六)常驻深圳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业务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情况;

(七)过往安全生产托管业绩。

第十五条 凡需要在深圳市受聘于安全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执业 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职业操守记录良好,具备《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且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证的安全评价、安全验收资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二)广东省或深圳市安全监管部门颁证的高级安全主任,中级安全主任,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三)其他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第十六条 对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所反映的其委托企业存在拒不整改的重大隐患,街道和区两级安监执法机构要及时跟进,严格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对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行动态监管机制,其主要内容:

(一)街道和区两级安监部门要定期、不定期收集安全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意见,跟进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成效,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劣、信誉差的安全中介机构,可建议委托企业取消安全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并及时反馈上级安监部门;

(二)市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下级安监部门、委托企业等各方对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规范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

第十八条 对于服务质量低劣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特别是在提供安全生产托管现场服务过程中应当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或隐患,因自身能力和水准不够事实上确未能发现和指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报有关机构处理,其主要包括:

(一)对经查实有一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当约谈训诫其法定代表人或驻深负责人,在全市安监系统通报批评,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二)对经查实一年内累计有两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当在全市范围公开通报批评,约谈训诫其法定代表人,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三)对一年内累计有三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将其列入“服务质量低劣”黑名单,公开向全市发布,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第十九条 对于安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劣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特别是在提供安全生产托管现场服务过程中应当发现和指出的严重问题或重大隐患,因自身能力 和水准所限事实上确未能发现和指出的行为,一经查实,市安监部门应将其列入“服务质量低劣”黑名单,公开向全市发布,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中介机构,特别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证明和服务不到现场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机构处理,其主要包括:

(一)对经查实有一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当约谈训诫其法定代表人或驻深负责人,在全市安监系统通报批评,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二)对经查实一年内累计有两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当在全市范围公开通报批评,约谈训诫其法定代表人,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三)对一年内累计有三次有效投诉的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市安监部门应将其列入“服务质量低劣”黑名单,公开向全市发布,并将情况通报给颁证机关。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导意见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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