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2024-12-1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共10篇)(共10篇)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接收推免税务硕士办法

为做好我院20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接收税务硕士推免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学术型推免资格、专业型推免资格均可);

3. 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

4.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分以上(五年有效);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拟接收名额:8名

三、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材料

1.使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一);

2.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TOFEL、GRE成绩单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政审意见;

5.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需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张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具有推荐高校意见、公章,并加盖推荐高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最迟须于10月16日前提交。

(二)自愿提供的`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一)、(二)所列申请材料须于10月9日前寄达或送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通讯地址见“六、联系方式”)。寄或送申请材料前请与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联系。

四、复试办法

申请人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笔试主要考察税务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对英语口语和听力进行考核。对于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申请人,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接收。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我院接收税务硕士推免生的工作拟按以下程序进行:

1. 10月9日前,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通讯地址见“六、联系方式”);

2. 10月10日D11日,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成复试小组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3. 10月12日D13日,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复试小组对列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4. 10月14日,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复试成绩通知申请人,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5. 10月14-16日,申请人在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领取《北京市2012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 10月17日,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7. 10月18日-10月24日,研究生院招生办对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7. 拟接收推免生于10月10日―31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日―11月14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院税务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税务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8. 我院将于2012年6月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图书馆西楼B-109室)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60069

电子邮件:zhangbb@cass.org.cn zhaona@cass.org.cn

附件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9月22日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非英语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申请艺术类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www.gs.stu.edu.cn/yjszs/)中查阅《汕头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领域)后(注: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术型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登录“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系统”(注:该系统正在维护中,下周正式开通)填写申请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三

为促进校际交流和学科交叉,进一步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中国农业大学拟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达到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崇尚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设研究生院或“985”或“211”工程建设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续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排名不限;其它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续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

3、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4、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可复试后再提交)。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6、如能提交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的证明材料,以上2、3条可适当放宽。但须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身份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和经三名教授推荐(提交《教授推荐信.doc》),经我校专家组审核确认资格。

二、申请及接收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通过下载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于9月15日前递交到我校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2、招生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参加复试的名单并通知到申请者,所有申请者需参加我校各专业统一组织的推免生专业复试。其它形式的.复试无效。

3、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提出拟接收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接收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者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正式接收函。

4、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中国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1份;

2、本科在校学习的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9月15日前不能提供,可延迟到复试时提交;

4、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它可证明学术水平的成果等材料复印件(A4)各1份装订成册。

提交的以上复印件内容,原件在复试时交验。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学院的联系办法

学院代码及名称联系老师联系电话邮箱001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王美琴62732565zwwmq@cau.edu.cn002资源与环境学院刘依62731427zhybgs@cau.edu.cn003动物科技学院吕进英62731280dkky@cau.edu.cn004动物医学院赵世云62732772dy001@cau.edu.cn005经济管理学院方芳62737442cemky@cau.edu.cn006生物学院孙德昊62733542swxyzz@cau.edu.cn007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石宝霞62737958shbx@cau.edu.cn008理学院王玉红62733474pestici@cau.edu.cn009工学院侯粤萍62736275xuewei@cau.edu.cn010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吕娟妃62737728Ljuanfei@cau.edu.cn011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许朝辉62736743dyjw@cau.edu.cn012人文与发展学院武靖贤62733392wujx@cau.edu.cn013图书馆孙会军62731045tsg003@cau.edu.cn014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岳娟62736733szxy@cau.edu.cn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学院代码为001、002、003、004、006、008、013的申请材料,请寄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申请接收的学院名称),邮政编码:100193; 学院代码为005、007、009、010、011、012、014的申请材料,请寄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申请接收的学院名称),邮政编码:100083。

六、表格下载: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下载专区:《中国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doc》、《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身份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教授推荐信.doc》

夏令营

20暑期,由生物学院、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工学院牵头,分头举办生物与农学、工学夏令营,旨在选拔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办法详见学院发布的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物学院:孙德昊,(010)62733542,swxyzz@cau.edu.cn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王美芹,(010)62732565,zwwmq@cau.edu.cn

工学院:侯粤萍,(010)62736275,xuewei@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月27日

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四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

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

“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科等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20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相关公告及我所年硕士招生简章及

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1、申请资格:

1.1学生必须是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1.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1.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1.5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1.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1.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在复试时由我所安排进行。

2、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所推免生的学生,请于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推免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尽快将下列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达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

生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研究生部;

2.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表最迟在拟录取前提交)。

2.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

2.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2.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6身份证复印件。

2.7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接收程序:

3.1我所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并在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于10月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所进行面试及体检后,择优录取;我所为参加面试考生报销由学校所在地至贵阳的

单程硬座路费,免费安排复试期间住宿及负担体检费用。

3.2我所将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前,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发给拟录取函,并通知未录取者,无论接收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退;

3.3已接受的.同学必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寄到

我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4、其它:

4.1对已发拟录取函的推荐免试生,将在2012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期间进行复核,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1.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4.1.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1.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1.4政审不合格。

4.1.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1.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2如在招生过程遇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5、联系方法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550002 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51-5891117; 传真:0851-5891117

网址:www.gyig.cas.cn

中国科学院招生网:admission.gucas.ac.cn

E-mail: jyc@vip.gyig.ac.cn

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五

哈尔滨工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我校接收20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有关政策

1.我校校本部除建筑学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学制为2.5年外,其他学科大部分硕士生可以2年毕业。

2.推免生可以在相近学科内跨学科申请攻读研究生,具体跨学科要求由各院(系)确定。跨学科推免生需参加接收学科的复试,由接收学科确定是否接收。

3.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在相关政策上学校给予特别考虑,详见《关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45]号)。

4.实行硕博连读的政策。推免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先取得硕士学籍,考核合格后第二学年转为博士学籍,有关政策详见《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研院发[51]号)。

5.鼓励推免生提前攻读部分研究生课程,使这部分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能够提前进入课题研究工作,详见《关于鼓励推免生(含直博生)提前学习研究生培养计划中部分课程的办法》(研院发2015[46]号)。

6.推免生在录取结束后可先期与优秀导师进行互选,提前接受导师指导,并提早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7.除为推免生设立高比例的一等基本奖助学金外,继续设立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并提高直博生的奖金额度,详见《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研院发2015[47]号)。

二、申请条件

1.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

4.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16年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7月24日―9月20日,我校开通“哈工大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yzb.hit.edu.cn或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招办”微信账号),接受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各院(系)根据预报名情况,将分批次组织预选拔,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已经参加暑期夏令营的推免生不需要再进行预报名。

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完成预选拔的校内外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两天),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3.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进行预报名和预选拔的推免生可登陆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院(系)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根据录取名额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安排以各院(系)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取得我校录取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或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降低奖学金等级或者取消录取资格。

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451-86416113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六

一、申请条件

1.国内重点院校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2.政治思想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前茅者

3.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7.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七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选拔优秀人才,加快人才培养,在本科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以及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为做好推免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收推免生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推免生,应采取差额推荐、择优选拔的办法。差额推荐的比例一般为1:1.5,各院系如另有需求经报研究生处批准后可予以适当调整。

第四条 基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优秀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进行推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推免生的`具体工作由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各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由院、系领导、班主任、主要任课教师、教学及科研秘书等组成,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推免工作予以全程监督。

第三章 推免条件

第八条 被推荐免试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总评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列,且文化课不得有补考及重修记录(公共选修课除外)。对在全国各类大赛中获奖或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的因素可适当考虑,但获奖及具备这些特长的学生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4.汉族推荐生的外语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享受照顾的少数民族推免生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汉语须通过HSK八级。

优先推荐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以上的汉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的享受照顾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

5.被推荐到外校的学生(以下简称外推生)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总评必须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五名,且文化课不得有补考及重修记录(公共选修课除外)。原则上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以上(考虑到不同学科专业特殊情况,外推生外语最低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对外推荐具体标准均以接收单位要求为准。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第四章 推免程序

第九条 每年9月由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和方案;研究生处统筹安排推免生工作。

第十条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班主任和主要任课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免生人选名单,并写出推荐材料。

第十一条 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推荐人选名单,并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将推荐名单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公示,然后报自治区招办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 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均应参加外语和专业课考试。

第十三条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才能被正式录取。

第五章 推免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包括课程、报告、学年论文等);

3.获奖证书、外语(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4.选送到校外的推免生,其选送单位、学科专业、培养类型等事宜由推荐生所在学院与接收单位联系,相关材料由学院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审核,坚持“客观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和硕士生报考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一经发现如下情形者,取消入学资格:

1.政治思想不坚定,有严重错误言论及行为,道德败坏者;

2.不符合推荐条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荐的;

3.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后期推免生名额浪费,在确定推免人选进行公示前,各学院与推免生签订《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第十八条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此前研究生处印发的有关推荐和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

二○一一年七月

附件:

1、石河子大学20推免生工作具体事项

2、石河子大学2012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doc

4、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_学术型.doc

5、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_专业学位.doc

6、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_学术型.doc

7、石河子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_专业学位.doc

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八

1.拥护中国共产党,愿为电力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国家一类重点院校四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具有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生外推资格;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通过CET-6级;

3.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申请程序

1.有意申请者,须于9月1日-10 月10日登录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网站,并下载打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由相关的负责人签字、加盖推荐院系公章和校教务处公章),连同以下材料一起提交(寄)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省级招办、学校和院、系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若部分高校该表尚未发给考生,考生可先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具有推免生的资格证明);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2.经院研招办组织专家初审、院研究生领导小组复审后,统一通知取得复试资格人员来我院参加复试与体检,择优选拔。

9.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九

东南大学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院校预计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9月初公布的《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院系进行复审,招生院系将于9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勿装订,备查。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

5、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2、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待遇。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yzb.seu.edu.cn

东南大学研招办

208月

1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篇十

[考研频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关于做好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指标分配

2012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共315名,其中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87名,推荐专业学位研究生128名。

2012年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2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见附件一)。研究生支教团3个指标的`分配由校团委负责。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推荐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务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标准。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专业或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四、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含两门次);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350分及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数的20%。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9月2日至8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填写《西北师范大学 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推荐。209月9日至13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情况汇总表、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免生登记表、三年学习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3.学校审核。2011年9月14日至15日,学校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2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201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联系单位。2011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推免生联系培养单位,并于10月15日前将接收单位同意接受公函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六、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

2.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3~5人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荐实施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妥善处理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中的问题。

3.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向外推荐”或“留校”,推荐本校学习的须写明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推荐类型及去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凡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推免生在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该指标由学校另行分配给其他学院。本人可报名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件1:201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3: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情况汇总表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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