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学习

2024-09-12

反违章学习(共12篇)

1.反违章学习 篇一

每当我们要远行时,父母总会再三叮咛:“路上小心,注意安全。”每当我们上班前领导也会一再强调“上班要安全第一”安全二字时时在我们耳边,眼前出现。对我们来说早已熟悉不过了。可是我们身边却依然会听到一些我们不愿面对的死亡噩耗。因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无证操作,违规上岗等等原因许多笑脸黯淡的离开了我们。

也许有人会觉得,那是别人运气不好,这种事情不见得就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可是谁又能预知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呢?那些亡灵们生前也是应为这样的侥幸心理,因为一次次幸运的和死神擦肩而过而有恃无恐。最终导致了惨剧一次次的发生。集团公室颁布的“反违章六条禁令”让我们警醒,它就犹如一把利剑,直指违章,从根本上将危险拒之门外,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它贴近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贴近生产实际的每一道关口,与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息息相关。而严格的执行禁令就是在珍爱生命。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每时每刻都要做到一丝不苟地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长期坚持,绝不可有丝毫松懈,更不能半途而废。

没有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没有人不期盼美好的明天,可是每个人也都是有侥幸心里的。记得我在一次大雪后,上罐量油。按规定是要将积雪清理干净才可以上罐的,可是我却偷了个懒,心想只要扶好扶梯小心一点就好。可是量完罐眼看还有7,8个台阶就要到罐底时,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就顺着楼梯滑了下来,背后火辣辣的痛,瞬间就失去了知觉。所幸我的伤势并不严重,现在还能站在这里和大家侃侃而谈,可是如果我是在十米高的罐顶滑落,后果将是多么可怕。反之我在上罐前严格按规定操作,我也就不会有这样可怕的记忆了。

而近日发生的“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大家都很关注吧。遇难者人数为72人,受伤的416人,如此惨烈的重创,足以令任何形容词黯然失色,而这带给我们的教训也同样是惨烈的。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行驶导致火车脱轨后与另一线路火车相撞导致的。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以及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违章作业等恶劣习性。而我们在为死难者哀悼的同时,更该明白了集团公司颁布的“六条禁令”的重要性。

朋友们,当你看到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操作证上岗操作时,请你及时的制止,要不殃及到的可能就不至是你了。当你不停泵准备擦拭流程前,也请你想一想“六条禁令”,那么就不会有手指被泵卷断的悲剧发生了。当你面对危险作业时,不要让侥幸心理蒙蔽了你的双眼,有效的票证才是对生命的负责。当你面对民爆物品,放射源,危险化学品时,请你了解它的危险性,不要盲目的运输,搬运。当你在你的岗位上时,请你保持清醒的头脑,尽职尽责,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当领导对你违章指挥时,也请你大声说不,否则吃亏的就是你自己。

生命是可贵的,集团公司颁布的反违章“六条禁令”就是我们生命的防火墙,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严格执行,不要让这道防火墙在我们的无知中轰然倒塌。

2.反违章学习 篇二

本刊讯“请问您作为工作负责人, 安全责任是什么?”“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工作前应认真开好班前会, 宣读工作票、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危险点分析以及预控措施……”2009年5月17日, 江西省宜丰县供电公司反违章纠察队来到工业园供电所10 kV金佛线新架设线路的施工现场, 对组织现场施工的负责人李永华进行当场“抽考”。

据了解, 为逐步实现安全生产“零违章”目标, 预防发生各类生产事故, 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 该公司精心挑选了安全意识强、具有丰富现场安全经验的人员组成反违章纠察队, 对生产现场作业做到事事纠察, 对计划性施工、检修开展全过程纠察, 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员工违章行为, 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无隐患, 生产讲文明。该公司反违章纠察队把人员违章、设备违章和管理违章作为纠察重点, 把电网建设、技术改造、检修操作等现场作为主抓、主查点, 逐步建立了反违章纠察常态机制。

该公司依据《反违章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违章下岗处罚实施办法》, 严格执行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考核。通过反违章纠察, 该公司施工现场员工都能自觉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危险源分析等安全操作要求, 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工作区域的危险点和容易出现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使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3.论安全生产中反违章的重要性 篇三

【关键词】安全生产;安全意识;生产管理;舆论监督

在企业的生产过程当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应该将预防列为主要工作方式,关口前移为重要的举措手段,这样才能够将反违章工作进行更系统化更全面化的管理,不至于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而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就积极控制事态的恶化,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于公司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做好培训,并告知每一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源头更是伤亡的根本,使得员工们都将安全生产放在心中的第一位,并深刻认识到违章的可怕性,将反违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更加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自身安全的重视性,从而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感受到每一个人都是查处违章的责任人。

一、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技术能力训练

对于企业而言,事故的减少无疑是帮助企业快速成功的因素之一,这样能够确保生产速度以及企业声誉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到对自身、对员工、对社会、对国家的贡献。所以在安全生产的管理过程当中反违章管理则是重要的举措之一,更是将事故预防在起始阶段的重要方式。那么我们必须对每一个在岗员工的思维意识做到深入的培训,让他们意识到违章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且都能够充分的掌握本职工作的工作技能、施工方式、工艺程序、重点阶段的工作,这样可以有助于员工避免违规操作所带来的恶劣后果,让他们学会如果控制危险点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而后再加强标准化的作业训练,将其真正的落实到员工的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去,每一个工作和流程都应该认真仔细的分解并熟悉,从而达到最佳标准,将工作进行规范化避免违章的发生。再开展员工的在职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员工的坏习惯从而帮助其改掉该习惯,使得每一个在职人员都能够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零违章。并且告诉每一个员工,他们都是企业的主人,他们有权监督每一个人的工作,勇于发现违章指出违章,从而将反违章工作进行到每一个细节当中去。最后是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教育进行系统性的强化工作,将理论和实操想结合,使每一个员工在实际操作当中都能时刻意识到违章的后果,并且在自己的工作当中遵守标准化工艺流程,注意危险点的控制,杜绝违章情况的发生,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当然所有的工作都会有赏有罚,所以必须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使用累计积分的工作方式对好的或是不好的情况进行加减得分,最后进行评比,对于优秀的人员采取奖励以兹鼓励,对于不好的员工则要采取相应的惩罚,并对违章现象进行重新培训,防止再次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防范能力培养

在实际工作过程当中压力无疑是推动人们进步的一项重要因素,所以公司需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身上,要求每一个员工都做到对自己所做工作负责,这样级别严明,工作划分细致,安全措施就能够达到落到实处的现象。将安全生产的指标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工作当中,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性,产生了压力也就能推动前进,方便企业的发展更便捷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使得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氛围十足。

在进行安全活动的培训和实操时,应当进行良好的安全活动方式的设计,勇于创新的将自主的安全活动与既定的安全学习的内容与之相结合,形成一个有趣又纷呈的交流互动的场所,使得每一个员工都能在该处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安全生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使得员工充分的融入到培训当中,不会太过死板。从而提升员工在活动当中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将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讨论,从而找到恰当的解决方法,可以说是为自己解忧的同时也帮助的别人。

对于员工的责任心以及执行力的要求需要不断的强化,只有员工有与企业共同发展荣辱与共的意识,才能够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并且在实操工作当中谨遵标准化培训的工艺流程,将反违章工作落到实处,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机制能够长期有效的稳定运行。必须时刻敲响生产安全的警钟,从而消除大家麻痹大意的思维,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班前会的工作需要采取重视,并且通过该会议将实操工作安排细致,做到因人而异的工作安排并且将安全生产的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十分的清楚自己所履职的工作要求、流程、内容以及标准,从而确保实际工作的安全性以及危险点的控制,确保安全生产贯穿所有工作。

在实际工作的当中要采取现场拍照以及摄像等手段对实操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对于违章行为进行上报,在会议当中要将违章现象通报出来,并加以强调。这样才能够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保持着正确的生产方式,杜绝违章的发生,防止事故的出现。

三、严格到岗到位,坚持奖罚并重

公司领导和中层干部坚持挂钩蹲点一线班组和生产现场,深入基层调研,直接了解基层职工的所想、所急、所盼,督查工作责任落实和实际问题解决,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三级管理原则,公司与部门、部门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分别签订反违章工作责任状。公司还成立了安全督察队,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有效制约了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四、加大舆论监督,完善违章曝光制度

在查处违章方面,对各类违章都要按照“教育、处理、曝光、整改”步骤进行处理。每次违章都要找出责任人,并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对违章者以累计积分方式进行处罚,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公司对违章执行“说清楚”制度。对查出的每起违章行为,及时在安全监督与管理系统中填写违章记录,明确违章的原因、性质、过程和防范措施,做到原因分析清楚、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到位;同一部门一月内如出现两次及以上严重违章或10次及以上一般违章,责任部门要向公司领导“说清楚”;如违章引发安全事件,企业要到上级公司“说清楚”。

严格执行违章曝光制度。公司在宣传栏、内部网站和报刊上设立了违章曝光专栏,宣传反违章工作,交流经验,曝光违章行为,营造反违章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结束语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当中,很难真正意义上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一些习惯性违章很难从根源上进行遏制,这些都成为了企业在进行反违章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的难点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在企业的发展史上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那就是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提升员工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强化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做到人人参与反违章的工作。为反违章创造交流共同的平台,每一个人都能够在这里提出问题并寻找到答案,从而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重要目标,达到零违章零事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孟庆卫.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探析[J].科技展望,2015(01).

4.反违章、反麻痹、反松懈措施 篇四

开展“反麻痹、反松懈、反违章”活动(以下简称“三反”活动)的目的是重点解决干部职工“思想 任落实不到位、现场隐患排查不严不细、整改落实不闭合、工作作风不扎实、操作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矿井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队伍整体素质,致力于追求零隐患,实现零伤亡,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三反”的具体意义及目标

1、反麻痹

认清当前安全形势,自觉防止和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压力感和危机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工作。

2、反松懈

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认清松懈的状态潜伏着发生事故的危险,让安全理念转化为个人的安全意识,变为自己的行为,最终成为一种习惯,从而使安全行为得以坚持落实,从严抓安全教育以防思想松懈。

3、反违章

要摒弃那些固守陈旧的不良作业方式、习惯性违章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盲目行为,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章操作、规范操作,真正做到“我要安全”。

4、目标

在当前严峻的煤炭形势下达到:保证安全的思想高度集中避免思想麻痹大 意,工作干劲十足不松懈,井下遵章作业,杜绝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保证全年安全生产。

二、成立“三反”领导组 组 长:朱付利 李会武

副 组 长:李宁 许彦明 周俊章 李月红 王德申 成 员:杜岳峰 曲书恩 赵小林 高福海 尹邦洪

三、具体措施: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队长、书记为安全生产总责任,各跟班副队长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加强职工对“三反”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三反”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反三违、反松懈、反麻痹”,即针对目前矿井安全生产周期比较平稳,职工思想容易松懈麻痹的情况,引导广大职工查找自身问题,及时反思自我,查堵漏洞。

我们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事故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查找本单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做好学习记录。同时,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业余时间,积极开展谈心活动,讲清当前面临的形势,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疏导解决职工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疑虑,坚决杜绝思想松懈和不稳定情绪,并建立谈心记录。

3、整顿工作作风,严肃劳动纪律。

坚持班前会人员排查,饮酒人员严禁下井,严格执行队干部下井跟、带班制度,必须与职工同下同上。休息日前后(停、开工),队长书记必须有一人下井带班。队干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饮酒,干部职工严禁打虚卡、迟到、早退现象。

4、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各跟班、带班干部班组长要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必须做到大隐患及时上报,使之能妥善处理;小隐患不过班,一般性的隐患现场解决,决不留给他人。不论排查到的大、小隐患,下班后及时填写的隐患台账上,做到有据可循。

5、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月初排定队干部“跟、带班表”,确保每个班次都有跟班、带班队干部。干部跟、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矿相关规定,跟班在现场,不脱岗、串岗,切实解决工作现场存在的隐患及遗留问题;带头遵章作业,严反“三违”,扎实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对不履行责任,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开拓二队

2016年5月

“反违章、反松懈、反麻痹”措施

5.反违章纠察通报 篇五

(反违章纠察活动)

编号:YSH—AQ—2012—XXX

纠察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到XXXX年XX月XX日 检查范围:生产现场

参加单位及人员:(安监部全体、各分厂安全专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生产外包队1、2、3、(二)、建设工程施工队1、2、3、(三)发电运行分场1、2、3、(四)燃运分场1、2、3、(五)脱硫除灰分场1、2、3、(六)热电检修维护分场1、2、3、(七)综合检修维护分场

三、检查总结与要求:

对于这次安全大检查提出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部门)抓紧逐项落实完成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相关计划,制定整改节点,按期整改。限期整改的事项,整改部门必须在整改后将整改回执单(X月X号之前)回执安环部,安环部根据回复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没有按要求完成的责任单位(部门),将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加倍给予考核。(罚款单附后)

签发人:XXX

XXXX公司安监部

2012年

6.财务反违章自查 篇六

为了响应上级号召,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从严治企,进一步拓展从源头防腐败工作领域,根据《中共湖北省电力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力公司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开展“反违章”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财务资产领域的典型违章行为进行专项调查,自查如下:

1、大额度资金运作严格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集体研究决策。我公司大额度资金运作均严格按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后实施。

2、大额度资金运作的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相关精神办理。

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3、未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也未多头开设银行账户。我公司未设立:小金库、账外账,公司目前在银行仅设立一个经费户,相关信息:开户行:应城市农业银行月圆分理处 账号:17-***、对于银行账户资金,根据《货币资金余额考核管理办法》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当天登记入帐,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对于银行帐户资金的开支,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现金及银行存款支出规定办理,结合《货币资金余额考核管理办法》对当天发生的业务,及时登记入帐,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5、定期对未达账项、往来账目及时清理。

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6、预算外资金严格按规定审批程序,严格把关,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7、非生产性支出、成本费用支出缺乏有效控制,存在超支现象。我公司在非生产性支出及成本费用支出方面缺乏有效控制,存在成本费用超支现象,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

1、08年底成本超支部分于今年年初记入09年成本费用。

2、用于职工住房维修的费用记入09年成本费用。

8、废旧物资、设备、车辆等的处理按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办事。是的。我公司废旧物资、设备、车辆等的处理均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变卖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计提相关税费。

9、对各项资金管理规范,账目清晰,报账手续齐全。

我公司目前对各项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帐目也比较清晰,报帐手续一应齐全。

10、对财务工作缺乏有效监督,无常态性、经常性检查。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所有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均实施监督并常态性、经常性检查。

7.反违章工作总结 篇七

麻痹、侥幸、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事故的源头。杜绝习惯性违章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是一个烦琐的工作,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工作。近期,公司根据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新开安【2012】2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三反”安全月活动,现将“三反”活动学习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安全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安全意识是在经过多年的实践和许多惨重的安全教训中逐步积累形成的,安全无小事情,真正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从事故的隐患、萌芽状态着手,防微杜渐,才是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制胜法宝,消除了对违章的思想根源。

通过“三反”学习,清楚的了解违章的每一条表现,防止违章行为出现。主要采用现场考问、事故预想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大家明确并不是每次的违章作业都能酿成事故,但每次事故都基本上都是因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往往是因为一个人的一时疏忽就有可能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

二、进行分析,注重实际。

坚持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制度,坚持对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分析清楚,并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当月的反违章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反违章工作的重点,以适应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的需要,逐步使月违

1章次数向“零”目标迈进。通过召开安全分析例会,提高了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各项规程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岗位培训,注重实效。

岗位技能培训是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必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在每年的业务技术培训中,把加强班组人员的岗位业务技术学习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相结合,根据以前的作业情况,对照“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违章表现,然后,通过反违章学习,使全公司员工都清楚违章的每一条表现,防止违章行为出现。主要采用现场考问、事故预想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大家明确并不是每次的违章作业都能酿成事故,但每次事故都基本上都是因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往往是因为一个人的一时疏忽就有可能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

四、建章立制,杜绝违章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围绕“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目标,以“人本管理”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生产班组人员的互保签约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还建立了全公司员工反违章的考核机制。对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布,并作出处理意见。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专职及以上人员)

对违章没有及时制止的,也视为违章,并对其进行联责的处罚。作业组其他成员也要互相监督,积极、主动地制止违章人员。要认识到:制止违章是对违章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工作、对集体极其负责的表现。对违章者不仅进行考核,还要求在安全活动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违章的原因是什么,对违章的危害性有哪些认识,今后怎样做到不违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也要检讨。通过大家说教,使违章者提高认识,改掉违章的不良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受到教育。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了班组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了安全生产无事故,使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在今年的反违章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受到处罚的人认为“不公平”时,没有能够耐心对其解释等。这些不足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我们将长抓不懈,百折不挠,养成“事事、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的好风气。

生产技术部

8.反违章承诺书 篇八

本人是坝场管理站操作工曹秀龙,本着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现做出以下反违章承诺 :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期间不旷工、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睡岗。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认真按规程操作。

四、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五、确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工作证上岗。

六、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绝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不服从工作安排,按制度履职履责。

承诺人:曹秀龙

9.反违章演讲稿 篇九

如果向大家问一个问题:我们电力企业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我相信大家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出来:安全生产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如果再问大家一个问题:是否真正的把安全规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大家会异口同声的说是的。事实果真如此吗?

翻开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那一桩桩、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向我们敲响了一次次的警钟,追溯事故发生的根源,违章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根源,规章制度是从事故教训中总结归纳出来的,不可谓不全、不细,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在个别人、个别环节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遏止违章、预防事故的作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丝毫大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企业的工作方针,没有安全保障,也就没有了经济效益,一切都成了空谈。所以说“安全生产”是我们电力企业和职工的生命线,而对安全生产威胁最大的就是违章作业。把杜绝违章作为保证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果只是停留在书面上,那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应全员参与,充分的行动起来,深挖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大力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纠,通过相互的对比、学习来杜绝违章行为,积极开展反违章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反违章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手软,“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10.反违章工作总结 篇十

一、积极组织进行安排与部署,全方位的开展检查和调研工作

公司领导充分认识到了开展反违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收到省公司的文件后就立即组织成立了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反违章检查和调研领导组,对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与部署。9月22日,公司正式下发了《安全生产反违章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组织机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进一步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调查问卷活动。

在此次反违章的检查和调研工作中,公司领导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与检查,组织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针对具体问题做出详细部署。在组织进行两节期间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反违章管理年、百问百查推进工作、安全日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公司于10月上旬组织成立了以主管副经理为组长、主管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督查组、机械安全督查组、施工技术督查组等三个专项督查小组,先后对两个变电站工程项目,六个电力基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方位的反违章检查与调研,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责任制专项督查活动,并完成了本年度的达标现场考核评分工作。

为了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充分地调研,全方面地收集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调查问卷活动的调研范围覆盖了公司机关本部、多经企业、专分业公司及外协队伍等单位及各类作业现场。截止到10月25日,已收到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调查问卷共计七百六十份。目前,公司正在对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远期规划进行修订和调整。

二、反违章工作检查和调研的具体成果

(一)各级人员对反违章工作的认知状况

在反违章工作检查和调研活动中,各基层单位都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或做出了具体部署。各级人员也都清晰地认识到,通过反违章工作的开展,不仅将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中的粗放管理行为,消除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检查。而且,通过对存在的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进行细致排查与深入分析,透过违章现象本身进行管理方面深层次问题的剖析,将进一步为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建立更高效的管理模式提供新的思路。

在调查问卷工作中,各基层单位还认真结合百问百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组织召开了反违章工作专题会议,安排进行了自查自纠。作业班组在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方面,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如有的安排违章人员进行现身说法,有的组织进行反违章工作专题讨论,有的对下发的事故通报等文件进行了重新学习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

通过进行工程现场监督和检查,与各级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对调查问卷进行收集和整理,发现主要存在以下行为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

1、行为性违章主要有:

(1)安全帽和安全带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没有得到正确佩戴或使用;

(2)非电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在厂内超速驾驶;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吸烟、接打电话;

(5)氧乙炔气瓶旋转距离达近;

(6)消防器压力不足未及时更换;

(7)施工前未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8)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就上岗作业;

(9)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电源;

(10)未组织进行班前活动并进行安全工作交底。

2、管理性违章主要有:

(1)布置施工任务时不同时安排布置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3)不能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工作规定等;

(4)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或不能及时制止,或现场纠正不力;

(5)对自身的安全职责或不清晰,或不履行,或不落实,或不到位;

(6)作为管理人员不能带头做到遵章守纪;

(7)现场负责人不能及时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不能及时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8)在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下,进行违章指挥,盲目地抢进度、抢工期。

3、装置性违章主要有:

(1)个别三级配电盘柜设计不合理,无法做到分级控制;

(2)现场使用的电源线轴有漏电保护器失灵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3)外协单位自行配置的安全帽有不合格的;

(4)室内电缆沟等沟道没有铺设临时盖板;

(5)高处平台临边处没有设置安全警告警示标识;

(6)外协队伍自带的中小型施工机具日常维修保养不到位,存在带病运行情况;

(7)外协单位临时租用的汽车吊等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情况;

(8)个别工程现场存在拼机械的情况,使用中的老旧大型起重机械定期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

(三)反违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收集与整理,许多人员都认为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既同电力施工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关联,也同电力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有着密切的关系。

1、企业面临生存与发展的窘境,在工程中标价偏低的情况下,有的业主方还违背《合同法》的规定,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作为处于相对弱势的承建单位不得不在一定时期内拼人力、拼机械,且有时又要受到图纸不到位或设备不到货等客观条件的制约,致使反违章工作反复性大,不能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在控状态。

2、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职能部室和管理岗位在安全职责划分方面存在不清晰,工程现场缺乏有效的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机制。

3、现场施工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或支持力度不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淡漠,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且外协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大,不易进行有效管理。

4、基层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区别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不能处理安全生产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对安全工作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不能做到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

5、在机械安全管理方面,在企业转变管理模式的过程中,机械管理四个队伍出现专业人员流失、后备人才匮乏的情况,且自有的大型机械存在超期服役和老化严重的实际情况。在中小型机械的使用管理方面,基本上都由外协队伍自带,而由于其缺少专业维护保养人员,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难以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排除。

6、安全经费不能及时投入到位,安全设施缺乏有效地投入管理模式,谁施工谁负责原则没有切实贯彻落实到位。在代责任管理单位对外协队伍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体制。

7、现场专职安监人员配置不足,安监力量偏于薄弱,且其自身素质不能完全实际管理需求,需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同时,目前还存在安置型上岗,高素质安监人员不愿继续干而转岗等实际情况。

8、外协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从业人员素质相对偏低,缺乏有效的培训教育和日常监管方法,也是行为性违章现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9、安全奖惩规定和一票否决制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缺乏严肃性,违章违规责任人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无法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的施工生产安全动态监管。

(四)解决违章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内容,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才能取得实效的工作,它与施工生产管理等是密不可分的,涉及到日常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主要有:

1、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积极作用,继续完善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的监督机制,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的作业水平。

2、加大培训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素质;开展现场管理人员上岗前的专项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印制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开展趣味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性岗位培训活动等。

3、提高专职安监人员的准入门槛,杜绝安置型人员上岗,通过培训和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其业务素质与综合管理能力;由公司对安监队伍进行垂直管理,同时提高其岗位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

4、认真落实协作单位的准入规定,逐步建立淘汰机制,对不合格者和信誉不佳者进行剔除,保证施工作业力量的长期稳定和持续提高。

5、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二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区域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安全设施得到及时的投用和维护,切实消除装置性违章。

6、对过期和落后的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加快老旧机械设备的改造和更新;进一步稳定机械管理四支队伍,积极探索人机资源优化组合的最佳管理模式,提高可用机械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7、进一步推进应急和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风险与隐患的举报激励机制,在公司范围内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氛围。

8、在公司内部组织开展同类工程项目之间的达标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工程、安全在我心中等企业安全文化宣教活动。

9、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落实安全工作重奖重罚制度,要做到奖得动心,罚得痛心,起到切实的激励作用。

10、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调整企业管理模式,在注重培养一支优秀的管理人员队伍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一批优秀的技术工人。

三、下一阶段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措施

经过一个阶段的反违章活动,各级人员已对反违章工作有了一个更深刻地认识,对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的根本含义有了更清晰地理解。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持续改进措施:

1、加快安监队伍后备人员的储备及培养工作步伐,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安监体系管理模式,建立良好的内部竞争上岗秩序,并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基层管理单位,加强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2、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提高其对超前控制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的能力,以及对危险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的能力。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对固有的三级安全教育模式进行调整,坚持抓好各类人员入厂后的持续培训工作。

4、继续深入地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作业,进一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纠查力度,建立反违章工作的常态机制,为反违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行积极的探索。

5、进一步加强对在用的老旧机械的日常安全管理,为每台大型施工机械建立健康档案,并结合大修、技改工作对报废机械做强制性淘汰,提高可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采取切实措施消除机械设备存在的装置性违章。

6、以机组试运安全管理为工作重点,对无票操作、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不完备、操作行为不规范、违反正常作业程序等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得到持续深入地开展。

7、继续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及事故调查体系的建设力度。

8、积极总结变电站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完善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标准,并编制一套行之有效的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一个更为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

9、结合当前的施工生产实际现状,继续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地梳理、修订和完善,对现场运行和检修的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收集整理,保证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10、加大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提高事故责任人员的违章成本,直至给予辞退或解除合同。

四、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电力基建市场竞争的形势下,电力基建施工企业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在工程竞标中无法争取到合理中标价,即使是在已中标成功的情况下,有时也要再次降点才能正式承建工程项目。面对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作为一个国有企业,在继续承担历史包袱的同时,也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考验。

随着《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已开始进入法制化阶段。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紧密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议:

1、加快基建企业管理模式的调整速度,对基础资源做进一步地优化整合,提高基建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博奕能力,促进其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

2、加大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考核,且不能仅局限于对事故控制情况的考核,而是要扩大到安全专项资金的安排与使用、管理职责具体落实等多个方面。

3、公司管理部室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基层单位相应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其做好专项监管工作。

4、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管理专题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意识,形成自上而下重视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5、要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严肃追查,同时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事故责任者等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切实起到惩戒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要允许其继续参与市场竞争,以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但可对企业的投标范围进行限制。

6、对基建企业的大中小型施工机械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无使用和维修价值的做强制性报废,对可用的进行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其完好率和使用率。

7、对每年组织开展的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机械安全等专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减少基层单位的形式化文案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力度。

11.反违章学习 篇十一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也正因为如此,各种设备事故、人身事故的发生均与班组人员有关。无疑,搞好企业的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对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就如何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1、明确安全职责,理顺关系,各负其责

班长是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又是完成班组生产任务的核心人物,这就决定了班长在管好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否则在生产中发生不安全现象乃至事故,班长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但是,是否只要有了班长这个第一责任人就可以把一个班的安全工作都包下来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班组在完成生产任务时往往要分成几个工作小组,而班长不可能同时负责多个工作面,这就需要由这些组长来负责。在实际作业中,这些组长即为工作负责人,他们经常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是班组生产的基本骨干、中坚力量,班长的工作实际是由这些组长来保证的,而他们的工作则由组员来保证。这就形成在一个班组中,要有各自的职责,既要有班长的职责,又要有组长(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也要有班员的职责。如果人人都各有其责,人人都各负其责,班组的安全基础就会夯实,班组的安全工作就会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在班组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抓好班组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做好班组安全工作的根本。

2、抓好安全风险分析,打好有备之仗

班组在执行日常生产任务时,往往以完成任务为目标,而常常疏忽了作业中存在的那些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以至于发生各种始料未及的事故。如果在工作开始之前先进行安全分析,对每一项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剖析,从中找出人为的、设备的、环境的以及管理方面的危险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把危险点控制起来,就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3、全力提高班员的安全素质

提高每个班员的安全素质,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是一个人的安全知识、安全行为、安全思想的综合体现。应该说,班组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的学习之后,对各种规程、制度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使职工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但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涌现,班员急需提高技术素质。一些发达国家对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是非常肯花大力气,出大价钱的。事实证明,这种使员工综合能力提高的投资其回报是十分显著的,这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

4、正确采用激励机制,奖惩分明

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正确使用激励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目前,企业在安全生产中采用的就是奖惩激励方式。例如,评选先进、树立安全标兵,对违章者曝光、以至下岗处罚等等,但奖和惩这两种激励方法都有其自身的

特点及不同的使用效果。笔者认为,应该突出重奖重罚,奖罚分明。对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者,长期保持安全生产良好状态的班组,就应该得到重奖,在给于精神奖励的同时,也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就会鼓舞士气,奖励一个,带动一片,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甚至酿成事故的责任者,则应依据责任大小、认识态度,给于严肃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处罚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使被批评、被扣罚、被曝光者心服口服,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12.反违章管理办法 篇十二

反违章管理办法

2011-10-01修订 2011-10-01实施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反违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查纠违章的良好工作氛围,培养各级人员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防杜绝各类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违章是指在生产和基建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华能平凉发电公司颁布的制度、规程、反事故措施等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第三条

全公司各级人员对违章应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持续开展反违章活动,对违章也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

第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标准不得低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

反违章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安全生产民主监督体系,应使其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

反违章要贯彻层层抓层层保,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机制。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部门保全厂,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第二章 引用规范及文件

第六条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0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200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1992-09-0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章 各岗位职责

第七条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反违章管理组织机构。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负责反违章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公司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制定反违章相关制度和实施方案,1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和作业环境等问题;应带头查禁违章,鼓励员工、班组、部门自查自纠各类违章;应组织分析总结,提出改进要求,对违章予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第九条

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是部门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反违章管理细则,落实本部门反违章各项要求和措施,监督管理反违章工作,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对反违章进行奖励、考核,并落实整改。

第十条

班组长是班组反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理清适用于班组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结合本班工作岗位实际,排查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各类违章行为,组织自查自纠。安全活动应对反违章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十一条

安监部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办法、各类安全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部门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安监部是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全公司反违章检查考核工作。上报全公司每月反违章情况。

第十二条

策划部是现场反装置性违章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违章后离岗、内部待岗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并与安监部及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查禁违章人人有责,各级人员发现作业性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违章人所在部门的领导和安监部。

第十五条 责任到位

(一)基建、生产等方面的重大作业(如大型起吊、倒送电等)、重大操作三级主管领导到位。

(二)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如锅炉严重结焦等重大隐患的处理时,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生产部门主任(副主任、助理)、生产部门专工到位。

(三)在检修、备用、故障等停运后的机组启动时,从锅炉点火至汽机冲转、发电机并网全过程,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生产部门主任(副主任、助理)、生产部门专工到位。

(四)重大设备试验如锅炉水压试验,电超速试验(含小机超速试验),主机甩负荷试验,RB试验,主变、高厂变、启备变冲击等试验过程中,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生产部门主任(副主任、助理)、生产部门专工到位。

(五)电气6KV及以上电气系统母线倒闸操作过程中,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助理)、专工到位,不允许上岗三年内操作人员进行重大电气系统倒闸操作。

(六)一级动火作业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到位。

(七)其它有重大事故风险的作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必须到位。第十六条 定期工作

建立违章分析制度,每周向股份公司汇报违章情况;设立违章公告栏,及时公告违章和“四不放过”处理情况;建立违章档案,作为个人效考核依据。

第四章 违章分类与定义

第十七条 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角度,将违章行为分为四类: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公司以及本单位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的法规、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公司、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管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按严重程度,将违章分为三类:

(一)一类违章指一旦造成后果,对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或可能对设备造成严重损坏的违章行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或者性质恶劣的违章行为,属于碰不得的“红线”。

(二)二类违章指对自身的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应„„”的行为。

(三)三类违章指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一、二类违章的其它违章行为。

第五章 反违章内容

第十九条

反作业性违章

(一)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要树立“爱护员工,保护员工”的理念,了解掌握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教育员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分级建立反作业性违章档案,进行分级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安全教育,如通过举办安全讨论、安全讲座、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等进行正面教育,同时采用事故案例、违章者的说法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反面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经常发动群众,通过自下而上的检查、监督、考核等办法指出作业性违章的各种表现。

(五)掌握了解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

(六)完善安全规章,做到有章可循。

(七)反作业性违章,应实行分层负责,逐级考核,一层保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八)工作负责人、联系人、监护人员、安全员负责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

(九)班组长、班组技术员、安全员负责对班组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

(十)部门主任、专工、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违章进行查禁和考核,每天应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十一)策划、安监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十二)对作业性违章各级负责人员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定期对各类作业性违章现象进行曝光,定期对本单位常见的作业性违章现象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遏制措施。

(十四)充分利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宣传作业性违章的危害。

(十五)反作业性违章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作用,任何人发现作业性违章行为都有立即制止的权利和义务。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反指挥性违章

(一)查禁指挥性违章,人人有责。

(二)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应立即制止。

(三)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应拒绝执行,并报告或越级上报安监部。

(三)监察、人事、工会等部门要经常搜集群众对违章指挥的反映,并在反违章领导小组会上提出意见并监督处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反装置性违章

(一)根据装置性违章易发生的地点、环境等特征,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制定出各种工作的安全措施和作业危害分析预控措施,以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使反装置性违章有章可循、有据 可依,安全监督人员要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二)反装置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装置性违章的出现。

(三)保证国家、行业、公司及本单位颁发的技术规程、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设计、施工及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四)配合、监督各级施工、调试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艺规范进行施工调试;设计与现场实际或最新规程不符的要及时变更设计。

(五)安监部、策划部等对建设项目中防止人身事故、误操作事故、锅炉灭火放炮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等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验收工作。

(六)查禁装置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是深入现场巡回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管人主要检查设备的状态、安全劳动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现场环境、施工工器具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八)各级安监人员主要履行监督职责,检查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是否履行了职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作业场所环境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检查装置性违章的整改情况。

(九)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

1、装置性违章的检查与消除按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2、对新增设备、设施,各级技术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新的装置性违章。

3、巡回检查,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都要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设备主人和有关部门人员。

4、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装置性违章,设备主人、有关责任部门在接到整改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消除。

5、策划应把装置性违章列入月度工作计划或大小修、临修计划安排消除。一般性装置性违章由策划部在月度计划中安排消除。

6、对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置才能消除的装置性违章,影响设备安全的由策划部列入反措计划予以消除,影响人身安全的由安监部列入安措计划。

7、在特殊条件下,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装置性违章,因设备结构、布置难以消除的,应采取以下措施:策划部提出装置性违章确实无法整改的技术论证分析报告,分管生产的副职批准;针对存在的装置性违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编入有关规程制度,将其列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作业危害”。措施应上报公司生产部和安监部,同时还应抄送平凉电厂安监部备案。

8、策划部应每月汇总反装置性违章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报安监部(反违章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安监部上报单位反违章领导小组。

第二十二条 反管理性违章

(一)查禁管理性违章,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安全生产民主监督体系人人有责,并各尽其职。

(二)查禁管理性违章,应建立以分管生产副职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明确管理岗位和责任,并检查每个管理岗位工作质量。制定管理岗位的各种标准和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岗位的考核制度。

(三)制定管理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岗位的考核制度。

(四)各级人员发现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

(五)管理性违章现象被查处后,应及时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消除。

(六)策划、安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检查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装置性违章的措施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七)监察、人事、工会等部门要经常搜集群众对管理性违章的反映,并在反违章领导小组会上提出意见并监督处罚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反违章管理工作应采取教、奖、惩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和反违章的意识,培养员工逐步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对反违章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违章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反违章工作组织不力和重复发生违章的部门和人员,由反违章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五条

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要同样重视,同等考核,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作业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违章者个人;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或直接领导;指挥性违章的责任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明知是指挥性违章而盲目执行也要负相应责任。管理性违章的责任者是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健全或管理问题造成的违章,但作为下属,明知是管理性违章而不控制也负同等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电业生产、基建、多经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所以对习惯性违章要 从重处罚。

第二十八条

装置性违章以部门自查为主,对未查出的一般性装置性违章被上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考核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

管理性违章实行分层次考核,自查自纠,上一级考核下一级,违章记入不安全情况记录本。由于违章造成事故的,按《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二十九条

反违章表彰、奖励

(一)对发现、制止、举报、抵制违章的人员,奖励100至500元,对发现、制止、抵制违章作业,避免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人员,根据违章可能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给予500或1000元奖励。

(二)安监部接受违章事件的实名举报,举报人身份直接向安监部举报的,举报的违章事件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至1000元奖励。

(三)生产部门全月无违章(包括所使用的外包人员),按人均10元奖励。第三十条 根据违章程度处罚

(一)员工发生一类违章,下岗培训一个月,并处罚500元;员工发生二类违章,离岗培训一周,并处罚200元;员工发生三类违章,批评教育,并处罚100元。

(二)外包人员发生一类违章,应责令承包商辞退违章人员,不得再进入平凉发电公司工作,并处罚500元;外包人员发生二类违章,应离岗培训一周,并处罚200元;外包人员发生三类违章,应批评教育,并处罚100元。

第三十一条 连带处罚

(一)对未造成后果一类违章者,连带考核部门主任100元、专业专工150元,班长200元,班组人均30元。对未造成后果二类违章者,连带考核部门主任50元、专业专工100元,班长150元,班组人均20元。对未造成后果三类违章者,连带考核部门主任20元、专业专工30元,班长50元,班组人均10元。

(二)外包人员违章奖惩按部门、班组对待。

(三)受违章处罚的个人、班组、部门,年内在评优争先中不能被评为先进。

第三十二条 一、二、三类违章虽未列入,但仍属违反本办法、《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将根据本规范、《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由安监人员认定违章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于2011年10月01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及标准相应废止。

附:一、二、三类违章行为一、二、三类违章行为

一类违章(构成一类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违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反违章工作重点要求》第二部分管理要求中的“七个必须到位”中任意一条。

2、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工作。

3、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未进行安全教育或《安规》考试不合格进入现场工作。

5、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强行上岗。

6、制定的安全措施未认真贯彻执行,或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7、在进行重大、危险工作前未编制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经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相关领导审查即开始工作者。

8、无票作业者。

9、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受限空间、高处及带电等危险性较强的特殊作业项目,无组织措施、无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无作业指导书和危险点分析,未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10、工作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对作业人员交底,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开工。

11、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2、不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管理者;漫骂、甚至殴打监督管理人员。

13、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职工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14、对已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未组织制订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未填写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动火工作。

16、外包单位私自转包或分包工程。

17、不按“安规”及《工作票管理制度》要求填写、签发、批准工作票、操作票、特殊作业票、动火工作票,或填写、签发的工作票、操作票、特殊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存在严重问题的。

18、工作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致使工作人员失去监护或监护不到位。

19、办理操作票时默认代签名,或无操作票操作。20、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

21、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停、送电没有手续。

22、监护人不具备资质,未经考试合格而担任工作监护人。

23、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未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认可手续者。

24、扩大工作范围或超出工作票所列范围,工作负责人未重新办票或经工作签发人、许可人同意而工作者。

25、工作未结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者。

26、擅自变更操作票操作顺序或跳项、漏项操作。

27、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28、专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参与操作。

29、未经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而解除闭锁操作者,或未执行万能钥匙管理规定,随意使用万能钥匙操作。

30、合接地刀闸或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31、未按规定先验电即挂地线,或不按规定挂地线即进行作业者。装设、拆除接地线未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或装设、拆除接地线顺序不符合“安规”要求者。

32、约时停、送电者。

33、倒闸操作未戴绝缘手套及雷电时倒闸操作。

34、未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或使用非接触式方法进行验电者。

35、高压验电或电气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6、不经批准随意解除防误措施或保护装置。

37、高处作业不配戴或不能正确配戴安全带。防坠落、防落物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即开始进行高处作业者。

38、不符合资质专职人员搭拆脚手架;脚架荷载不符合要求;搭、拆除脚手架时施工区周围未设围栏或警告标志,没有专人监护者。

39、脚手架上人员或放置物品超过计算荷重者。40、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者。

41、酗酒或酒后上班者。

42、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场所吸烟者。

43、特殊时段及重复发生的二类违章。

二类违章(构成二类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或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

2、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3、现场安全设施不全或信号、标志、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允许工作。

4、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安全保障措施。

5、进行危险性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及监督、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

6、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标志。随意将现场安全设施挪动或移作他用者。

7、未按《安规》要求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8、安全设备、设施不规范、齐全或者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9、特殊作业(如:酸碱作业、焊接、安全阀校验等)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不穿合适的工作服、戴护目镜、耳塞。

10、随意增补和更换工种,在上岗前未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11、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工作中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2、外包施工人员冒名顶替,不经公司审查批准临时更换施工人员。

13、外包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

14、具有两级机构的外包单位未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30人外包单位的未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未设有兼职安全员。

15、进入生产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的鞋者。

16、进入生产现场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符合《安规》要求。

17、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视红、白带、安全防护栏为无物。

18、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未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19、工作票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者,或多次延期。

20、工作票负责人未列队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票、作业危害分析内容宣读交底。

21、作业危害分析不认真、不全面、不深入;作业危害分析卡票面错漏较多;未将作业危害各项防范措施执行到位。

22、未到现场检查验收设备,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23、工作票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工作者。

24、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与要进行的操作内容不符。

25、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26、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27、未执行唱票、复诵、比划操作而操作设备者。

28、装、拆接地线不登记,或不记录者。

29、设备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切换、试验。30、让单人从事带电工作。

31、按规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的作业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或一级动火办理二级动火票者。

33、动火工作票超期限未重新办理。

34、运行人员不带操作票或工作票到现场执行安全措施或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35、无人监护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单独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检修作业。

36、操作6KV电气设备时操作人、监护人未戴防护面罩。

37、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无防压、防砸措施。

38、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 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39、电气设备未接地线或接地线虚接,有严重隐患。40、电气设备电线破损。

41、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

42、电气设备无有良好的接地;Ⅰ类电动工具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或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者。

43、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

44、电源接线不规范;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绝缘不够良好,布线不整齐;电源闸刀、插头、插座破损或无盖;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无可靠防护者。

45、未经电源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搭接电源。

46、电焊机变压器没有完整金属外壳或金属外壳没有接地;电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引线未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将厂房钢结构、管道、格栅板或其他金属物品等作为电焊二次线。下班前未将电焊机、卷线轴和电气工具停电者。

47、空气开关、闸刀开关没有装在密闭箱匣内,直接放在地面上移动使用;在露天和潮湿的地方使用木制的电源箱;开关柜或配电箱未加锁并设置警告标志;开关柜或配电箱配线无良好绝缘,排列杂乱;导线压接不牢固;盘面操作部位有带电体明露;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者。

48、电源线路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或架设在脚手架上;利用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49、在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压超过12V电动工具;将装有漏电保护器的卷线轴、电源箱带进燃烧室、电 12 除尘器、空气预热器和其他金属容器内者。

50、行灯电压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电压超过12伏;将行灯变压器放在汽包、燃烧室及凝汽器内;携带式行灯变压器高低压侧没有按规定使用插头插座;行灯变压器的外壳没有良好的接地线。

51、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52、电气测绝缘、挂接地线操作未戴绝缘手套,在户外操作电气带电设备未穿绝缘鞋。

53、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5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不全,有缺陷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55、在照明回路上接电焊机或其他电源。

56、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没戴绝缘手套。

57、布放在地面上的行灯照明、电动工具等电源线使用普通塑料硬导线。

58、电气设备附近未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者。

59、流动电源箱未配漏电保安器。

60、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61、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62、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63、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64、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65、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66、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67、电源线、电焊线等线路布设杂乱。

68、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不固定,未经常检查、维修。高度低于2.5M时无保护罩。69、照明灯的金属支架不稳固,未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或支架不得带电移动者。

70、照明线拉设杂乱,不符合《安规》要求;照明线未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安全距离小于2.5厘米;穿墙电线未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电线有接头者。

71、未经批准随意切割现场力能管线者。

72、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73、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未铺设木板或橡胶皮。

74、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或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75、恶劣气候条件或照明等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者。

76、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在高处作业中工作人员着装不符合《安规》要求者。

77、在高处作业区域随便通知或逗留者。

78、高处作业地点下部无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者。

79、脚手架搭设后未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即使用,使用中未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和维护者。80、脚手架立杆下未设金属底座或用垫木等垫牢者。81、脚手架上乱拉电线者。

82、搭设无扫地杆、无爬梯、工作面无双栏杆的脚手架。83、未经批准,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者。

84、脚手板搭接长度小于20厘米;上、下脚手架没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脚手架无护栏、下部护板或护栏、下部护板不符合《安规》要求者。

85、脚手板未满铺,留有空隙和控头板;脚手板未绑扎或未绑扎牢固。

86、现场的沟、坑、孔、洞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有未铺设盖板、设置围栏、设置明显标记或夜间无红灯示警等现象者。

87、在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处未装设栏杆和护板或栏杆、护板不符合《安规》要求者。88、在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处的栏杆和护板在作业中拆除未加临时栏杆和护板或在检修结束后未将栏杆和护板及时恢复者。

89、检修中拆移设备或移开沟盖板,使地面出现孔洞时,未设遮栏、不加盖板,无警告标志者。90、交叉作业中,工具、材料、边角余料不使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上下投掷者。91、垂直交叉作业中,层间未搭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者。

92、交叉作业场所通道不畅通,有危险的出口处未设围栏或悬挂警告标志者。93、交叉作业中未经协商随意拆除、移动隔离层、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者。94、利用管道、支吊架、栏杆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者。

95、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即在人行通道上方悬挂重物和起重葫芦者。96、未经批准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者。97、起重机械、钢丝绳、扣件等存在缺陷,不符合使用要求。98、起重机械超负荷、超铭牌使用者。

99、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人员通过或逗留。

100、起重吊运重物时未走吊运通道,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者。

101、吊起的重物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或在空中停留期间,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离开工作岗位者。102、起重机械在工作中遇故障时不放下重物,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者。103、未经批准起重爆炸品、危险品且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104、在不符合起重要求的恶劣天气和环境条件下强行起吊者。

105、电梯、卷扬机等使用前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存在设备缺陷者;使用中未按《安规》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者。

106、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定。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0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对起重设备定期检验。108、操作链条、电动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109、工作用电梯带病运行或超载运行。

110、在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无明显标记,未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者。

111、现场未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数量不充足且未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者;随意将消防器材随意挪动或移作他用者。

112、在工作场所存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者。

114、未经批准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带压设备、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且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者。

11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储存、搬运、使用中违反《安规》规定要求者,如:氧气瓶、乙炔气瓶没有固定好或放倒在地使用以及乙炔气瓶卧放搬运;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隔距离不到8米;露天安设的气瓶没有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挡阳光曝晒等。

115、油区、氢站等重点防火部位作业时未将设备可靠隔离,对检修设备进行有效地冲洗和换气者;使用铁制工具,且未采取防止产生火花措施,例如涂油、加铜垫等者。

116、乙炔、氧气皮管混用,乙炔、氧气瓶放置在一起(安全距离为10m)。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不套防震圈。

117、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118、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119、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120、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121、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122、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失检、漏检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123、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

124、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125、进行焊接工作时,未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者。126、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127、生产区域安全通道不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128、使用砂轮机、车、钳、钻、打磨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129、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

130、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摸或蹬踏运行中的动设备或跨越运动中的输送皮带,或在静止、转动、移动等设备或输送皮带上躺、坐、站立、行走等。

131、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

132、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33、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

134、未采取措施或无人监护下进入落煤斗、积灰斗清理积煤、灰,或进行检修作业。135、直接跨越、攀爬、钻过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136、机具操作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137、未对机具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器具、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138、现场使用的柴油机、汽油机、空气压缩机等转动机械的传动部分(皮带、齿轮)未装有防护罩者。139、机具的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装置不符合使用要求者。140、起动输煤皮带前,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141、运行中发现皮带跑偏需要调整时,直接用棍手撬。142、用铁铲、扫帚等工具清理正在运行的输煤皮带或滚筒。14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144、设备长期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145、特种车辆人员超载,超负荷运载。

146、铲车铲工件时人站在叉架上。叉车、翻倒车载人或将叉车的货叉作为人员作业的升降平台。147、特殊时段及重复发生的三类违章。

三类违章(构成三类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整改通知要求,不按时消除隐患、问题和违章行为。

2、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情况,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3、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

4、现场未备有装设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的专用箱柜,用过的擦拭材料乱放乱扔者。

5、对地面上和设备上的漏油及油迹,没有及时清除和拭净。

6、工作场所照明不充足。

7、进入厂内不配戴“工作证”或将“工作证”转借他人。

8、检修工器具、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9、使用前未对机具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变形、破损、有故障机具者。

10、不按机具的铭牌规定使用机具。

11、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工作或禁止通行区域,随意进入或通行者。

12、厂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5Km/h/。

13、在生产场所随意大小便、吐啖等不文明行为者。

14、在生产现场睡觉者。

15、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允许,随意将他人或与生产无关人员带入现场者。

16、无成品保护的意识,作业中损坏现场设备设备者。

17、在现场墙壁、设备和设施上乱涂乱写。

18、工器具、拆下的零件、保温、设备在现场随意堆放,造成现场环境杂乱者。

19、区域及厂房内环境脏乱,地面有烟头、杂物等。物料未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影响交通和设备运行维护者。

20、垃圾通道堵塞者。

21、工作结束后,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者。

22、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情节轻微未构成二类违章者。

23、攀、坐、站、靠、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24、在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情节轻微未构成二类违章者。

25、生产、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程要求。

26、生产、施工、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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