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2024-08-31

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10篇)

1.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一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系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要求、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优秀学生干部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承担学生工作,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树立良好班风中成绩显著。

第三条受违纪处分者一年内不得评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四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按以下办法进行:

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初的两周内进行;

2.评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推荐名单经系导审核后,呈院有关部门批准;

3.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在籍学生;

4.新生入学初不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毕业班的评选工作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xxxx学院商贸管理系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篇二

第一条 为肯定学生干部的学习和工作成绩,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勤奋学习,关心集体,锻炼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条例》中所指的本院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较好;

5.工作积极、主动、负责,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受到通报批评者;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者。第五条 评选比例与程序: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9月份进行;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院学生干部数的10%.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各级学生管理干部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充分酝酿、评议推荐、投票选举、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进行,提出初步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须填写“赣南师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存入本人档案;

5.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奖励。第六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3.XX小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篇三

为了鼓励每学期来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行为习惯、各门功课的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和进步显著的班级、学生,在全校班级、学生中树立学习典范,充分发挥模范班级和学生的积极带头作用和正面示范作用,以此激励全校班级、学生奋发努力、积极向上,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评选文明班队及各种优秀学生的活动,并在“六一”儿童节召开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一)集体项目:文明班队

(二)个人项目:

1、十佳少年

2、优秀班队干部

3、文明之花、进步之花、卫生之花、科技之花、最佳合作者、最佳倾听者、背诵小能手、体育小明星、舞蹈小明星、校园小歌星、小小书法家、小小演奏家、小小表演家、小画家、小作家。

(三)上级表彰项目以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准。★★★评选的程序及评选办法:

(一)各评选项目:

1、文明班队

2、十佳少年。此项为学生个人本校最高荣誉。

3、优秀班队干部。

4、文明之花、进步之花、小作家、最佳合作者、最佳倾听者、卫生之花、背诵小能手、科技之花、体操小明星、舞蹈小明星、小小书法家、小小演奏家、小小表演家、校园小歌星、小画家各若干名。

(二)个人项目评选的办法:

1、十佳少年由各班推荐,并填写好推荐表。由于该表彰项目为学校最高荣誉,应慎重对待,切实把表现最优秀的学生推选上来。

2、优秀班队干部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在班内进行民主评选,确定候选人,班主任填写好候选人推荐表。

4、文明之花、进步之花、小作家、最佳合作者、最佳倾听者、背诵小能手、6、劳动之花、科技之花、体育小明星、舞蹈小明星、小小书法家、小小演奏家、小小表演家、校园小歌星、小画家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在班内进行民主评选,各确定1-2名候选人,班主任填写好候选人推荐表。

5、文考小状元以班级为单位,期末语、数考试成绩优秀者为推荐对象。由班主任老师填写好候选人推荐表。

由各任课教师负责推荐或从相关竞赛获奖选手中产生,分别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填写好候选人推荐表。

7、除文考小状元以外,各项目推荐人应于5月25日前将各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推荐表上送少先队处审核。

8、在各项目评选过程中应注意扩大表彰面,同一人最多只能获两个项目的表彰。

(一)文明班队评选标准。

1、班队活动好:班队老师能以学校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为依据,做到班队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积极培养班队干部,依靠班队积极分子,队活动让队员当家做主,辅导员起辅导作用,把班队计划变成队员的自觉行为和目标追求。充分利用思品课、班队活动、早会、周末总结时间,根据儿童年龄特征开展有意义、有特色、有趣味、有实效的活动,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2、班纪班风好:坚持常规教育,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一日要求》;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做到无违法行为,无违纪事件,无事故发生,无损坏公物的行为。建立班级学习、活动、生活正常秩序,形成良好班风;坚持推普工作,人人会说一口准确流利的普通话。

3、学习风气好:班级学生认真上课,课上学生积极性高,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课内外作业,班级学生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逐步实现语、数两学科考试巩固率达100%,及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

4、卫生容貌好: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经常保持班级整洁、美观,课桌椅用具排列整齐。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无痰迹、纸屑、杂物,卫生责任区无卫生死角。保持个人卫生,有刷牙、常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常剪指甲。

5、体育活动好:班级学生坚持做好早操、眼保健操;上好体育课,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标准》、《体育合格标准》训练与测试,成绩达规定要求者。

6、文明礼貌好:提倡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不买不吃零食,穿着整洁,仪表端庄,不穿拖鞋入学,不在校内骑自行车,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戴首饰,学生不染发。

7、教师表率好:任课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对学生采用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疏导,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缺课、不占课、不让课、不拖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十佳少年”评选标准:

1、思想道德品质好。

2、日常行为习惯好。

3、文化科成绩优秀。

4、有一项突出技能。

5、身体健康体育好。

6、劳动表现好。

(三)“优秀班队干部”评选标准:

1、严以律己

2、以身作则

3、工作积极

4、方法适当

5、成绩显著

6、同学支持

7、公正

8、责任心强

(四)单项评选标准:

1、文明之花:讲文明、讲礼貌,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心灵美。

2、进步之花: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或学习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卫生之花:注意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卫生轮值做得好。

4、科技之花: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自然、电脑课表现好,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有较丰富的科学常识和动手实验能力。

5、体操小明星:热爱体操,体操动作熟练、规范,成为本班的示范。

6、舞蹈小明星:热爱舞蹈,舞蹈技能和表现能力较强。

7、小小书法家:热爱书法,书法常识丰富,书法技能较高。

8、小小演奏家:热爱音乐,有一项以上乐器演奏技能熟练,效果好。

9、小小表演家:喜欢表演,表演能力强。

10、校园小歌星:热爱音乐,乐理知识扎实,演唱技能较高,效果好。

11、小画家:热爱绘画,具有扎实的绘画常识,绘画技能较高。

12、小作家:热爱文学,知识丰富,喜欢写作,写作水平较高。

13、最佳期合作者:合作意识强,平时主动与人合作,合作能力强。

14、最佳倾听者:无论课堂上还是集会都能认真倾听教师或学生发言。

4.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四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时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每学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的8%之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学生干部)总数的5%之内、“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同年段学生总数10%之内、“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控制在同年段班级总数的10%之内。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和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高的政治觉悟,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风尚。专业思想稳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热爱劳动,坚

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专业课类选修课)成绩在良好以上。统考课程全部通过。2)本学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在同等条件下,有发表论文和参加科技、文艺等活动获奖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思想政治觉悟高,品德优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学习、工作、生活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参加早操和各项体育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对学校的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所修课程无重考,重修的现象;2)本学年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分排名在本班学生数的15%以内;3)本学年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务卫生个人成绩达良好;5)学生干部考核成绩达到优秀。

3、“优秀毕业生”条件:

⑴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热爱祖国;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服从国家的需要。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

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a)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b)本学年得过奖学金(含校外奖学金、校内单项奖);c)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或其他先进个人称号。d)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毕业实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e)历学年《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f)军训成绩良好。

⑶同等条件下,有在学术性刊物发表论文和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文艺活动获奖者优先。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全班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上进,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纪守法,没有受处分现象。集体观念强,学习风气浓,课堂纪律好,行为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班风,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学历文凭考试班级统考通过率在50%以上。班级干部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良好成绩。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宿舍内务及环境卫生成绩良好。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早操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班级在生产、实习、公益劳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富有特色,成绩突出。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进步奖” 的评选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由辅导员根据班级推荐,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选。评审小组有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学工处负责人、辅导员等组成,负责评选的宣传、组织和审查、上报工作。

3.“先进班集体”的产生由班级申报,各系评审后报院评审。

4.各级评选要求作到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5.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上报之前要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广泛听取和正确对待师生的不同意见。

6.各班级要按时组织评选申报,逾期则视为放弃。

六、奖励办法: 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获得“先进班集体”的集体同学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奖状。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学生处。

5.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五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在年级前30%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工作能力强,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作风民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成绩在本年级前50%以内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3.先进班集体:班委会成员民主团结,有凝聚力,号召力;班级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有良好的班风,课余文化生活健康丰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本内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1.三好学生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的1/6推选。

三、评选方法和时间安排

1评定时间:每年9月份

2.评定方法:首先由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民主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然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所有推荐人进行评审,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本学院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最后,将所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学生工作处(先进班集体附典型事迹材料),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或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按学生综合测评相关规定加分。

3.学院要加大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事迹的力度,激发全体学生奋发向上。

五、受限条件

1.故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同学不予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考试违纪者不予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6.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六

1、评选对象

参加当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所有重点团队

2、评选条件

(1)团队有队旗;队员统一服装;分工合理、各尽其责,队员关系融洽,共同协作,具有团队凝聚力;

(2)实践具有特色,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达到实践预期效果;

(3)实践团队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安全有专人负责,无安全事故;

(4)按计划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实践活动取得积极的社会效应;

(5)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工作,且符合材料上交要求;

(6)必须有在实践地点队员及指导教师集体合影、实践活动图片,有条件的要有DV材料,且人员变化少。

(7)指定一名同学作为信息员,及时将活动简报、简讯、活动照片、随队日记、实践感想等成果报团委信箱。

3、符合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1)实践成果突出,实践总结报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

(2)团队在实践过程中,注重宣传,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相关媒体的正面报道(依照报纸,录像等图文资料)。

(3)团队的实践活动服务于当地,在实践地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建立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实践活动具有传承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4)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困难,团队事迹感人,充分体现黄河水院的优良校风,树立良好形象。

4、评选办法

(1)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申报团队必须是当年立项团队。

(2)提交社会实践团队上报材料。主要包括:活动简介、媒体报道、社会实践报告、论文、成果、照片等;照片需至少提供10张典型活动数码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媒体报道需提供清晰的报道页面截图或报道剪辑(VCD或DVD格式),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材料。

(3)符合评比条件的院级团队,在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前将材料交院团委评审;

(4)评选出的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院团委将予以的资金奖励。

7.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七

重庆三峡学院

关于印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的

通知

校内各院、系、部、处、室、馆、中心、后勤集团:

《重庆三峡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经2009年5月19日第163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评选奖励办法 印发 通知

送:校领导。

三峡学院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重庆三峡学院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育人榜样,进一步规范相关奖励。特对三峡学院人【2006】124号等文件作如下修订。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近两年已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称号者,原则上获同一称号在时间上应至少有一年的间隔期。

二、评选周期和考评期

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期为评选年的上两个自然。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3、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师德方面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4、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业务方面

参评者除具备上述政治思想和师德两方面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业务方面的条件。

1、“优秀教师”、“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1)除生病、进修等特殊原因外,必须每学期为学生上课。两年总课时量达到400学时及以上(兼职教师为130学时及以上)。

(2)在近两年的教学质量参评中,综合评定都在B级及以上(“优秀教师”A级不低于2次)。

(3)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科学的人才质量意识,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具备教学中心地位意识,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且成绩显著。

(3)有创新意识,积极从事教育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研究,把创新成果付诸实践,并产生较好的效果。

四、名额

1、学校每年评选出专任教师的3~5%作为校级“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其中在专业技术岗上的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80%)。

2、学校每年评选出专任教师的1~2%作为校级 “优秀教师”,校级“优秀教师”从当年评选出的“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中产生。

3、学校每年评选出教职工总数的2~3%作为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评选组织机构

(一)院系(部门)评选小组 各教学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2名)为成员的院系评选小组;各职能部门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职能部门领导、职工代表(1人)为成员的部门评选小组。

(二)学校评选委员会

学校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主任,人事处、教务处、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监审处、校工会负责人及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

六、评选办法

(一)报名

参评者自愿报名,下载并认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申报表》,然后递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评选小组进行参评资格审定。

(二)部门评选

1、师德师风考评

由院系评选小组通过参评教师任课班级的学生全体投票的方式进行,按得票数排出名次(同时必须经所在班2/3以上的同学认可)。

2、教学业绩考评

由院(系)评选小组对参评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通过现场教学观摩和召开教师任课班级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考核参评教师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3、管理水平与业绩考评

由各部门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经由参评者所在支部民主测评和部门领导的考评进行综合评定。

4、确定部门确认名单和推荐名单

由院系(部门)评选小组综合考评结果,按照学校分配的确定指标确定“优秀教师”、“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确认名单,同时按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确定向学校评选委员会的推荐名单。

5、公示名单

通过院系(部门)教职工大会和张贴的方式公示“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确认及推荐名单,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公示期为5天。

6、上报名单

对公示无异议者或经核实无问题者,由院系(部门)评选小组负责整理被提名教师的事迹材料,将名单和详细材料报人事处,并附本部门评选程序的详细报告。

7、由校评选委员会对各院系(部门)推荐的参评者进行评议,确认当选者,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张榜公示。

七、奖励与表彰

1、对当选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分别授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

2、学校将宣传当选者的先进事迹,并组织优秀教师举行示范教学,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3、学校对当选者实行倾斜政策,以此作为晋升职称、选拔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年终考核、聘任、职务晋升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4、学校报万州区以及重庆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相关称号的候选人,从最新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八、管理工作

1、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安排好评选工作,真正做到评出水平,评出先进。

2、对近两年受过学校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

3、若发现已获得上述称号的教师有违反《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三峡学院教„2006‟228号)等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相应称号等处理。

4、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九、时间安排

1、每年5月下旬完成院(系、部)各单位评选与公示,听取师生意见。2、6月5日前上报学校“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

3、6月15日前校级评选、公示 “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9月10日“教师节”,学校进行表彰与奖励。

十、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三峡学院人„2006‟124号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8.《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篇八

很多企业在年终评比、选优时,经常会出现评比、选出的员工不“优”的问题。本人创新了一种新的评比、优选方法,经过全体员工的参与,良好的设置关键指标,选出的“优秀员工”,很好地体现了先进性、代表性、合理性、激励性等特点,起到了良好的榜样示范、激励作用。以下是具体的评选办法。

XX公司2002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为了弘扬我公司的企业精神,展现我公司优秀员工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的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今后每年开展评选“十位优秀员工”的活动。

鉴于2002年八月份前已在每月进行了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2002年8月份后暂停了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因此2002年只评选五位优秀员工。

一、评选方法:

根据公司五个系统的特征和员工岗位的多重性,为了体现和增强评选的先进性、代表性、权威性,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先由基层推荐,然后分生产中心、质量部等系统和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等系统的两大系统进行初选、由对应两个考评小组分别进行初评,最后经总经理例会讨论确定。

二、具体步骤:

1、成立两个考评小组:

(1)第一考评小组:成员包括生产中心、质量部等各部门的关联人员(具备客观分析问题能力、较为公正的人员,不一定全是领导);负责对生产中心、质量部等系统的员工进行考评;

(2)第二考评小组:成员包括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具备客观分析问题能力、较为公正的人员,不一定全是领导);负责对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等系统的员工进行考评;

2、基层推荐:

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推荐,每位员工需推荐本部门员工一名,同时推荐本系统其他部门员工一名。

3、初选:

各小组根据各系统的投票情况,依据得票数量多少的顺序,分别初选生产中心、质量部系统等的7人,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系统的3人。

4、综合考评;

根据考评的因素或指标,由两个考评小组对初选的员工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分数的高低,在生产中心、质量部系统中评比出4人,在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人事部系统评出2人。

5、总评:

依据两个小组考评的结果,在总经理例会上讨论,最后确定20028——12月份的五位优秀员工。

三、推荐和考评时的主要因素和依据是:

1、思想品德、敬业精神、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岗位的热爱程度;

2、适应其岗位工作要求的工作技能及其娴熟程度、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贡献程度;

3、受员工尊敬或信赖的程度;与员工的沟通能力、团结同志的效果;

4、关心员工、互帮互助的热情和效果。

四、表彰和奖励:

对于被评选为2002优秀员工的同志将给以通报表彰,同时颁发证书和800元的奖金。

五、推荐、考评、表彰的时间:

2002年优秀员工的推荐、考评、表彰的时间为:2003年1月1日——2003年1月10日。

XX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15日

2002优秀员工评价考评表

被测评人:得分:

1、思想品德(正直、善良、正义感):

很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较差:1分;很差:0分;

2、敬业精神(对企业的忠诚度、对岗位的热爱程度):

很高:5分;较高:4分;一般:3分;较低:1分;很低:0分;

3、受员工尊敬或信赖的程度:

很高:10分;较高:8分;一般:5分;较低:2分;很低:0分;

4、关心员工、团结同志、互帮互助的热情和效果:

很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较差:1分;很差:0分;

5、适应其岗位工作要求的工作技能及其娴熟程度:

很高:10分;较高:8分;一般:5分;较低:2分;很低:0分;

6、对所在系统、所在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贡献程度:很大:10分;较大:8分;一般:5分;较小:2分;很小:0分;

7、与员工的沟通能力和效果:

9.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篇九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集团各团支部、各单位:

2009年,在安粮集团领导班子正确指引下,集团系统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在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和实业建设、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等多元化业务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共青团员作为集团的生力军,在过去的一年中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集团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为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共青团员发奋图强,再接再厉,经集团党委、集团团委研究,决定在集团系统内开展2009 “优秀团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员评选范围

安粮集团团委下属各团支部在岗团员,其中:集团直属支部一名,安粮国际和安粮实业团支部各两名,共5名。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员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青年员工信赖。

2、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各自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广大团员员工作出了表率。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员工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支部按条件推荐、选举和申报,集团团委对选出的优秀团员进行审定。

2、各支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推荐、选举和申报,接受团员员工们监督。评选结果集团团委将上网公示。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员工教育、弘扬先进的重要手段,做到坚持条件、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2、要结合评选和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团员的先进

经验和事迹,在青年员工中形成争做贡献、争当表率的氛围。

3、各支部推荐和申报要提交相关表格,申报优秀团员须附上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重点突出),推荐和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办),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安粮集团2009优秀团员申报表

10.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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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参照**大学学生手册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评优奖励办法。

第二条 评优种类及奖励等级

1.校三好标兵,获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

2.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3.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获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元。

4.凡评为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奖励50元。

第三条 评优评定条件及比例

1.参评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远大的理想,积极要求进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与同学友好相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生的日常表现应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综合测评分居班级前10名者,方可参加评优。

3.校、院各级团、学干部以及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生社团的责任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可参加校、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的评比。

4.凡参评的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校三好学生标兵,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不低于80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70分;院三好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65分。(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年考试平均分在70分以上,最低分在60分以上。)

6.评选比例:

校三好学生标兵:全校20名,本院每学年为1---2人(侯选人)。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5%。

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10%。

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干部中产生,参考团委、班主任意见报学工办审核。

注:在上学年获先进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的班级,评优名额增加比例提高一倍。

第四条 评选办法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在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2.评比工作于每年9月份进行。(与校学工处评优同步)

3.评比步骤:

(1)每学年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将全班综合测评分计算好,并公开综合测评分结果。

(2)各班、团支部在考虑评优条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名单,由班主任推选、报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审核表”报校审批。

(3)学院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向校三好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 其他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必须坚持标准,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保证评优奖励工作的严肃性。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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