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2025-01-29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精选8篇)

1.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篇一

[201X]第X号

关于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推动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明确职业危害危害防治工作职责,特成立XXX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主 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安监部门下发的培训证书)

副主任: 成 员: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 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根据“三同时”原则,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危害的,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1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含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主动听取员工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常务副总的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3制订企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6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 理。

(三)企业管理部的职责

1组织全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2按照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

(四)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1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参与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五)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专业人员的职责 1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 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5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6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主任的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3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职业卫生检查。

4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5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安全部职责(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4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 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对各生产厂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5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6负责做好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7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八)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6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九)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向分厂(部)安全科和公司安全部报告。

(十)财务部门职责

1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2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台账。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成立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通知

2.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篇二

茂名石化职业病防治所 (简称职防所) 是茂名石化公司的职业卫生专业机构, 2002年11月1日前挂靠在职工医院内, 由于职业卫生的管理及技术服务力度不大, 影响了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2002年11月1日, 公司将职防所从职工医院划归公司生产监测中心管辖, 加强了职防所机构建设和职业卫生管理。2004年9月茂名石化职防所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广东省计量认证, 2006年3月取得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乙级) 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资质。尤其2008年6月后, 公司将职防所划转安环部管理, 将专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职业卫生管理融为一体, 弥补了一般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专业技术和知识, 但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管理, 一般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有管理权, 但缺少专业知识的不足。为了使职业卫生工作做得更科学、规范、到位, 企业职防机构在职业卫生管理中显示出诸多优势。

1 贴近生产、服务生产, 全面规范地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 为企业职业卫生的管理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1.1 提升了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水平

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后, 职防所进一步完善了检测仪器和环境设施, 提高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更加规范, 既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又能满足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要求。

1.2 充分发挥企业职防机构紧贴生产一线、熟悉生产现场的特点

参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任务的定点, 使监测点的设置更全面、科学、符合实际。每年年初职防所都会同各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人员, 对各生产装置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 并依照国家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确定各装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点、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等。同时对各监测点往年的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长期检测结果为“未检出”的监测点予以删减, 增加超标点和关键部位的监测频率。对于检维修、装车等流动性和不定时作业的岗位, 采取个体采样监测的方法, 使监测点的设置更全面、科学规范, 且重点突出。

1.3 满足企业突发和应急性检测的需要, 提供快速、便捷、有效的服务

石化行业具有生产连续、工艺复杂的特点, 装置临修、抢维修及突发事件、事故时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机动性、时效性很强, 一般社会上的服务机构很难做到随叫随到。但企业职防机构的宗旨是“一切为生产服务”, 可以做到24 h随时待命, 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进行临时或应急的检测, 为连续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1.4 通过高频率的常规监测, 及时发现职业卫生安全隐患

社会上的服务机构一般每年只对企业工作场所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但作为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这是不够的。按《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卫生技术规范》的规定, 现公司高毒物品每月监测1次, 一般毒物每季度监测1次, 粉尘每季度监测1次。通过高频率的常规监测, 可以及时发现生产现场的职业卫生安全隐患。例如:在2008年第2季度的监测中, 我们连续2次发现化工分部净化水车间的污水提升泵房的苯超标, 及时地向化工分部安环部反馈。经化工分部安环部及时组织车间的安全和工艺人员到现场调查后, 发现原因是上游苯乙烯装置来的污水含苯浓度过高, 并及时对上游苯乙烯装置排污情况进行了整改, 有效地防止了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2 发挥专业优势, 规范细致地做好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1 对公司上岗、离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把关

公司每年上岗、离岗人员, 均由人事部门组织体检后, 由职防所对检查结果分析筛选职业禁忌证, 提出合理科学的岗位安排建议, 防止职业禁忌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切实保护职工的健康。同时对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审核, 健全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2 规范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监护

①对公司职业接触人群和接触状况进行全面调查, 制定符合国家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职业健康监护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医学检查, 应根据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因此, 每年年初我们均对各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人群和防护状况等进行调查, 确定健康检查的人员、必检项目, 并根据特殊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 确定特殊检查项目、体检周期和注意事项等。如噪声岗位加做纯音测试、接触粉尘岗位加做高千伏胸片等。使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既满足国家规范的要求, 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避免了体检人员和项目过滥或过少的现象。②有效地对体检机构进行技术监督, 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质量, 降低了疑似职业病的检出率。目前有部分体检机构以经济创收为主, 仪器设备欠缺、业务水平不够、甚至存在希望检出率高、复查人员多的现象。如2007年公司委托某家地方职防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000名噪声岗位人员作纯音测听, 检出312名可疑职业性噪声聋人员, 检出率高达15.6%。经调查核实, 发现该院的纯音测听室内有一根水管经过, 测听室的噪声本底值为47.8 dB, 不符合规范中本底值小于30 dB的要求, 为此督促该院及时整改;同时该院欠缺客观检查的相应设备, 无法排除纯音测听中主观人为因素的影响, 导致检出率过高。2008年3月由广东省职防院对312名可疑职业性噪声聋人员进行复查, 只检出23名可疑职业性噪声聋, 检出率为1.1%, 经广东省职防院诊断, 1人诊断为轻度职业性噪声聋。③充分运用专业知识, 对体检后的结果及时分析、跟踪和处理, 防患于未燃。每年体检结束后, 结合生产现场职业病危害情况与体检结果, 进行病谱分析, 全面总结分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人员, 与公司人事部门协调沟通, 进行调岗;对疑似职业病人员及时复查、跟踪和处理。

2.3 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为企业积累全面的职业卫生基础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由于各种原因, 2005年以前公司一直未建立完整的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以往的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只包括体检结果, 内容不够全面;同时部分档案由职防所管理、部分由车间管理、部分由公司人事部门管理。由于管理紊乱, 缺乏专业知识, 经常出现丢失现象, 导致档案保管不齐全。为此, 2005年在职防所办公楼新建一个档案室, 全公司的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集中由职防所管理。职防所充分利用专业知识,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 做到一人一档。到目前为止, 已累计建立了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0 000多份。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做到内容全面、信息准确、管理科学规范, 既有利于系统全面掌握公司职业卫生状况, 跟踪职工健康变化, 又能满足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要求, 避免法律纠纷, 还能及时有效地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提供现实依据。

3 当好参谋, 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出谋划策

3.1 结合企业特点, 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促进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公司职防所针对公司石化行业的特点,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下称职业病防治法) 及其配套法规对企业提出的职责和要求, 修定了细化职业卫生有关管理制度, 使管理制度内容全面, 职责明确, 切实可行。例如《茂名石化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防止硫化氢中毒管理规定》、《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细则》等, 使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建立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长效运行机制。

3.2 完善外包工的合同告知和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力度, 避免法律纠纷

过去, 公司个别二级单位与外包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没有告知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危害后果和应急防护措施等。2001年铁运公司委托民工清理沥青罐时发生3例急性硫化氢中毒, 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包工的管理, 职防所会同公司人事部门制定了《承包商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从职业病危害情况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与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了外包工的管理。

3.3 参于改扩建工程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验收, 将预防控制关口前移, 及时控制危害源头。企业为了最大化地追求经济效益, 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往往滞后, 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公司职防所能同步参与到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中,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阶段, 对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避免出现项目建成或投产后再整改的弊端。如2005年乙烯改扩建循环水用传统氯气杀菌, 氯气属高毒物品, 危害大, 我们在设计审查中建议用低毒的三氯异氰尿酸替代传统的氯气, 做好了前期的预防。

4 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教育, 整体提高公司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素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职防所运用专业知识, 针对不同时期、不同人员、不同层次、岗位等,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现场自救互救、心肺复苏技术等健康教育培训。

4.1 不同时期的培训

与公司人事部门协作, 加强就业前健康教育和根据在岗培训需求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把新进厂员工 (含新毕业分配的大学生、转业军人、实习生等) 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合格作为必需环节;同时每年根据培训需求开展在岗人员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

4.2 不同人员不同内容的培训

将公司人员分为决策层 (公司和分部领导) 、管理层 (职防所、安环部、安全员) 和执行层 (操作人员) 分别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对决策层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培训;对管理层进行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知识、技能等培训;对执行层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现场自救互救、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另外, 针对部分执行层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知半解的现象, 时常怀有紧张恐惧心理, 甚至不能安心工作, 职防所利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保健疗养的机会, 进行分期分批的职业健康教育, 让职工充分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存在部位、接触途径, 并重点讲解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措施, 让职工明白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有效地消除了职工对职业危害的恐惧紧张和疑惑的心理。

4.3 不同岗位的培训

利用目前已形成的公司、单位及车间三级安全教育网络, 充分发挥基层安全员、职防人员的作用, 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安全员、职防人员等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如对基层安全员, 进行现场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自救互救、心脏按压、人工呼吸等技术培训;对职防人员, 进行心肺复苏、外伤包扎、病员搬运、救护器材使用等一系列现场救护技能培训。

通过多层次、多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公司广大职工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职业病防治知识、现场急救互救技能等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3.提高基层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水平 篇三

1 前言

血站财务管理在基层卫生机构内有着其特殊意义,首先它起到财务计划的作用,血站必须通过制定财务计划,才能对财务状况进行预测、对财务效果进行评估,对管理策略进行判断,财务计划是一个增加收入节约开支的方式。计划的内容包括销售预测、资金预测、成本预测和利润预测,在整个运营周期中,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各项资金预算、控制成本支出,提高收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财务预测是一种用货币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标准化,让整个活动有指标和指引。其次,财务管理有着控制作用,其针对整个经营活动进行控制,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平衡收支,调度和组织资金确保生产活动的合理进行。针对财务计划进行组织落实,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控制,譬如有记录数据、计量验收、财产物质盘点等在财务管理的控制范围内。最后财务管理需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对于资金的筹集、支出、消耗、回收和分配等活动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改善管理漏洞,提高成本消耗、利润指标等数据分析。

既然财务管理对于基层卫生机构来说有着如此重要作用,应该采用何种的措施去提高其水平呢?以下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几点措施。

2 加强管理团队建设

在现阶段血站财务会计人员是财务管理者,他们的能力水平是财务管理是否起到其应有的作用的一个关键。为了确保财务管理的作用,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提高精神觉悟。血站的领导者和财会工作负责人应该明白到血站的公益性和严肃性,他们每一言行都有着社会效应,所以应该培养他们坚持岗位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为民,遵守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素质,才能够带动整个血站人员有着这种精神原则进行工作。

另外,加强卫生机构人员的法律意识观念,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机制中的每一个人员,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基层卫生机构为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让会计人员进行课程研讨会,业务专业进修教育,基层卫生机构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观摩,并给予多种途径的自学进修机会,让他们能够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工作人员没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是没有办法做好财务管理这个工作的。

(3)加强创新和自主意识。大多财务会计人员认为自身职务只是做财务归纳总结的工作,没有履行控制监督管理的职责,其实财务的管理工作应该是以财务为手段,重点为管理。所以应该加强会计人员的自主意识,让他们走出会计的框架进行对政策组织活动决策的参与。同时他们应该有更广阔的视野,对于新形势下的状况,应该用新的财务管理思路去解决,财务管理应该落实到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末,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 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基层卫生机构的日常工作活动需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所以需加强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其中包括《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出差报销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确保机构内部能够正常运行,并且用这些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把财务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内部人员都收到这些制度的约束,每个人都在这些制度中相互监督和督促。若造成损失之后,根据规章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进行惩罚。

4 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有着其必要性。只有做出财务的预算,才能够对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在财务预算中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决策性的预算在对血站的经营活动进行决策的时候,需要有一个专门决策进行的预算。第二,日常业务的预算。第三,财务预算这部分是全方位性的,也就是针对整个血站在一定的经营期间的决策预算和业务预算的结果总结,是一个成效或者成绩的目标表。

标志财务预算中需要遵从以下几点的原则:(1)与政策一致。编制财务预算的时候应该以国家政策方针作为指导,不能够与之违背,应该是与其相一致。(2)确保真实性。预算收支项目应该有充足的资料作为依据,并且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批准,不能虚报多报。(3)确保完整性。一个考虑不周的预算编制是没有效力的,所以一定要确保没有遗漏,避免有硬缺口的出现。(4)确保合理性。各项的支出项目应该具有合理性,合理地安排资金和工作活动。(5)确保统一性。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应该确保预算科目和收支标准的统一。

5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其固定资产就是运营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血站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设备的合理使用是管理固定资产的一个途径。建立固定资产的使用细则,也就是通过三级共管的模式进行相互监督管理,对于血站固定资产和设备应该归单位、部门、个人三个级别层面去管理,在设备的使用,应该收到从上而下的授权。具体规范如下:(1)购置资产和设备的时候,应该进行严密地审批,对于其效果和可行性进行反复论证,不应有重复购置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流失。最大限度地发挥已有设备资产的作用,提高其产生的效益。(2)对设备和资产进行严格的核算、验收、保管和报废,整个过程都需要有管理和监控,需要受到财务管理程序监管。(3)推广资产信息责任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拥有固定资产的具体信息,购置的日期,使用的年限,使用的状况以及权责人的名称。一方面能够有效地把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能够做到责任落实到部门、科室、个人,对固定资产设备保管和使用不恰当的,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

6 加强成本费用管理

在血站中其成本的管理有着不同于其事业单位的特点,因为血站生产经营管理的是血液,其中存在着对血液采集的生产加工程序,这些程序都需要资金的支出,如果没有内部的成本核算,那么就会形成基层卫生机构的财务混乱,无法达到收支平衡,所以血站需要无时无刻地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管,首先需要的建立成本费用的标准,在血液采集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需要有一个费用体系进行标准化,各项费用开支、资源消耗的数量上限都是在成本控制的依据。其次,成本责任清晰。每一个部门都有其成本控制的责任体系,为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成本的核算与他们的年终奖金挂钩。最后对于采供血环节的消耗品应该实施公开招标,实现节约成本支出。

7 加强资金管理

资金的运作出现在血液的采集、加工、库存、销售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过程当中,在此过程中需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产生的效益和确保其效果,除了以上说到的降低各项的成本之外,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压缩库存,这样才能够加速资金的周转。(2)盘活呆账坏账,压缩应收款项。(3)加速结算、减少结算占用的时间和资金。(4)严格控制资金的用途方向,对资金使用的途径和效果进行监管,避免资金的转移、挪用和私设小钱柜。

本文只是抛砖引玉,浅析了部分能够提高基层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并且以血站作为例子,而更多方案和策略需要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进行总结和探索。

4.宝英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篇四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为保障我矿职工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规范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本林

副组长:赵 忠

成 员:杨槐树 王焕芳 赵玉俊 陈世伟

徐占虎 吴国栋 徐永强 高三强 杨 军

李 城 郑小飞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办),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主 任:赵 忠

工作人员:赵玉俊 安润平火明亮

胡万臣 王建和刘飞为我矿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二、矿长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企业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企业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l、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监督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矿山范围的检查,对本矿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5.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篇五

京卫疾控字(2014)82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有关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20日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和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包括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2013年第91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原卫生部2007年第55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原卫生部2002年第23号令)、原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以下简称《国家配套文件》)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技术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提供职业病诊断的机构;

(二)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

(三)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的机构;

(四)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卫生防护检测的机构;

(五)提供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建并动态管理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评审专家库和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库。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内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

申请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申请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对独立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个类别至少具有1名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

(四)具有与批准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要注明相应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条件;

(五)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个人剂量监测的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配套文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的人员配置应当符合《国家配套文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有外聘、返聘人员的机构,外聘、返聘的非本机构正式人员不得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任(兼)职。

第六条

申请从事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的机构

1.《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批准申请书(职业病诊断)》;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3.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4.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5.与申请项目相应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6.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7.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8.需要委托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协议书。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

1.《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批准申请书(职业健康检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5.需要委托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协议书。

(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

1.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

4.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参与所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证明,并提供覆盖全部申请参数及评价项目的模拟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检测报告、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6.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北京市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7.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8.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第七条

已经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中放射卫生防护检测项目和(或)个人剂量监测项目资质,拟增加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除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所需材料外,还应当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放射卫生防护检测项目和(或)个人剂量监测项目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第三章 技术评审与审核批准

第八条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从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评审专家库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批准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技术评审,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决定予以行政许可的,依法发给相应的机构资质证书。

第九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技术评审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四)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类专家具有副主任科员以上任职资格的可以视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在相应专业的技术性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评审工作。

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应当符合《国家配套文件》规定的专家条件,并持有《北京市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或其他省级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明),其中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类专家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具有副主任科员以上任职资格。

第十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评审专家库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库按照《国家配套文件》中专家库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章资质年检、变更、延续与注销管理

第十一条

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按照《国家配套文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实行年检。

第十二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机构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申请表;

(二)公安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证明材料,或者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任命决定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发生《国家配套文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第十三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变更许可项目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相关材料后,组织专家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技术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换发相应资质证书并注明相应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期满延续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自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市卫生计生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按照以下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

1.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2.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3.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4.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5.与申请项目相应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6.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7.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8.需要委托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协议书。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

1.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4.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5.需要委托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检测项目的,须同时提交委托检测协议书。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延续申请后,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延续。

《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期满延续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配套文件》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4年年检均合格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换发《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不再组织专家现场技术评审。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和《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自动失效,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并存档公告。第十五条

对准予变更、延续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换发的《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和《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上应当沿用原证书编号。第十六条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机构资质证书》和《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当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补发申请,并提供登载遗失声明的省级报刊。补发的机构资质证书延用原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有效期限不变。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仅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时参加全国检测能力考核,及时将监测结果录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测系统。

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第十八条

已经取得有效的非北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拟在京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应当在开展服务前向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拟来京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包括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三)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四)实验室资质认定合格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和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等;

(五)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十九条

已经取得有效的非北京市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在京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将监测结果通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测系统上报。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条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乙级)中包含放射卫生防护检测项目的,不必再单独申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已经取得北京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乙级)的机构,可以依法开展评价资质相应检测项目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工作。

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甲级)的,原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乙级)自动终止。

第二十一条

6.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篇六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0号)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立、合并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或者重新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取得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变更机构名称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二)变更法定负责人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三)变更机构注册地址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四)机构分立、合并的,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北海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单位。需要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或者机构分立、合并的。

六、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二)投诉电话:

十三、提交表格 《

十四、审批流程

受理-副科长审核(1)-科长审核(2)-分管副局长审批(2)-制作决定文件(2,不计入承诺时限)-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1,不计入承诺时限)

7.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篇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08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 (区) 县卫生防病站的人力资源部。

1.2 方法

普查2008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 (区) 县卫生防病站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在岗人员情况, 采用SPSS 11.5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包对数据进行一般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总量

2008年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131人, 为0.12人/万人 (国家统计局资料和天津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统计数据2008年底天津市人口为1115万人) 。

2.2 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学历结构

2008年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9人, 占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6.87%;本科学历47人, 占35.88%;大专学历27人, 占20.61%;中专学历38人, 占29.01%;无专业学历10人, 占7.63% (表1) 。

2.3 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年龄结构

2008年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平均年龄 (40.24±11.03) 岁, 其中, 35岁以下55人, 占41.99%;35~44岁22人, 占16.80%;45岁以上54人, 占41.23% (表2) 。

2.4 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职称结构

2008年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中正高职称的人员仅有4人, 占3.06%;副高职称13人, 占9.92%;高级职称共有17人, 占12.97%;中级职称人员45人, 占34.35% (表3) 。

2.5 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所学专业的构成

2008年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中, 医学专业毕业86人, 占65.65%;检验专业毕业31人, 占23.66%;工程专业毕业6人, 占4.58%;护理专业毕业2人, 占1.53%;其他专业毕业 5人, 占3.82%;工人1人, 占0.76% (表4) 。

3 结论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看出, 我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力资源总量仍不足, 学历水平和职称结构未达卫生部对疾控机构的标准, 少部分人员专业不对口。基于天津市疾控体系从事职业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 笔者提出如下建议:①建议政府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投入, 特别是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是一项具有外部效应的公益事业, 对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 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投入, 更新添置仪器设备、增加人员配备是疾控机构乃至职业卫生机构应采取的主要方法[2]。②加强职业卫生队伍的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是提高职业卫生队伍素质的主要手段。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培训制度, 组建师资队伍, 制定岗位培训内容, 在健全的教育培训体系下, 做好职业卫生人员的培训, 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 同时加强培训后的考核, 合格者上岗, 建立一支素质高、适应不断发展的职业卫生事业的队伍[3]。③全力推行和建立以聘用制为主的人事制度, 确定各级职业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 制定岗位说明书和准入制度, 通过聘任制实现职业卫生机构等级管理制度和职位分类管理;强化竞争机制, 实行竞聘上岗;规范“入口”管理, 打造灵活的用人机制。

参考文献

[1]赵姗姗, 鲁顺清.我国职业卫生现状研究.工业安全与环保, 2008, 34 (12) :40-42.

[2]闫革彬, 钱旭东.现阶段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工作模式之管见.环境与职业医学, 2008, 25 (3) :273-274.

8.硅藻土行业职业病卫生管理 篇八

关键词:硅藻土行业;职业病;卫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 R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6-22-2

1 硅藻土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又称职业性有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硅藻土行业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矽尘),有毒化学物质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等,物理因素为高温、噪声。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划分,空气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为矽尘,可能产生的职业病为矽肺,矽肺也是十三类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中患病人数最多的,约占80%。接触化学因素可引起二氧化硫中毒、氮气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称为高温作业,WBGT指数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高温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为中暑。噪声可以引起的职业病为噪声聋,而噪声对人体的损害是不可逆的,损害是终身的。

2 硅藻土行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期预防

2.1 临江市硅藻土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

硅藻土及其制品广发应用于食品、环保、建材等十几个领域。临江市具有丰富的优质硅藻土资源,也是重要的硅藻土开采和加工集中区域,职业危害因素种类较多,且遍布于生产的各个环节,由于硅藻土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含量为70%~75%),尤其在煅烧后,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可高达50%~60%,临江的硅藻土的品位处于1~2级,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对接触者产生的危害较严重。本次调查表明,临江市的硅藻土加工工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率为42.79%,矿山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率为41.38%。无论是工厂或矿山,粉尘、噪声是接触人数最多的前两位职业危害因素。且在硅藻土加工企业中,检出了3名尘肺患者。重点应选择加强个人使用了防尘、降噪的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以及使用。

2.2 职业卫生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的落实是职业卫生管理提高的强有力保障,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的实施情况受到企业规模及人员的制约,调查的企业中有小型企业12家、微型企业12家。企业的规模小,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投入就会不足,人员少,用在职业卫生的管理精力就不如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

生产事故而担责。职业病被列为重伤,和生产事故一样,也会被划分等级。由于过去二十多年的欠债,近三年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显示的职业禁忌症患者和身体异常者人数的跨步增多,职业病的群发性也许马上就到来。安全生产责任的追责是终身的,所以企业的主体责任、安检部门的监管责任都必须落实到位。

本次调查中,所有的企业均已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仅一家工厂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不健全。

2.3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保障

2014年度临江市进行在岗间的职业健康体检人数总计1706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为26人。而其上报的职业健康体检汇总报告显示的均为在岗间的职业健康体检,这为企业埋下了隐患,如某年某家硅藻土企业就发生过录取新员工没有做岗前体检,不久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事情,双方陷入拉锯战,最后以用人单位的赔偿作为终点。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避免日后的纠纷。

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更多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临江的硅藻土开采和加工非常集中,从业人员多为当地的农民,常常出现东家不干西家干的情形,流动性颇大,这也让用人单位颇为头疼。部分企业为家族企业,管理者又与从业人员是乡里乡亲的,所以在过去,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也存在某些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以普通的体检替代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

2.4 职业卫生的培训、宣传工作是综合治理的体现

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职业卫生专项培训,但在某些文件中又要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取得资格,持证上岗,所以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内容包含职业卫生即可。综合治理的手段包含利用培训和媒体宣传的方式使广大从业人员了解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了解其所工作的作业场所存在哪些职业危害,知道如何维权等等。通过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思想认识。

此次调查,工厂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为90.84%,矿山的为100.00%,均达到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 “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但工厂人员和矿山人员多数为当地农民工,文化素质并不是很高。

2.5 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执法监管计划,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企业常常因为责任制度没有建立、没有申报、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等问题被要求整改或处罚。从现场检查到最后的闭合,程序上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多次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同一个问题整改完毕,下一次检查又会被查出来,有些问题存在却没有被处理的现象,杂乱而无逻辑性。从2013年开始,职业卫生的检查对照《用人单位职来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十大项60小项来进行检查,这样保证了检查项目的不重复。下达执法文书,能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视,提高整改的速度和质量。

在日常的行政工作中,很多关于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文件都下发到企业,但在落实上收效甚微,如职业卫生日常检测报告、职业病现状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及复查等方面。通过有效的执法检查,能够更加客观的掌握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也了解到职业病有没有呈爆发性的可能。相对于临江市其他行业,硅藻土行业是最规范的,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粉尘方面,这个行业的危害是最重的。不仅是对劳动者,对环境也是如此。执法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和权益。

3 防治的管理措施与对策

3.1 明确摆位、建立规则、形成压力

职业病不像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一下子会有多少人死亡、受伤,造成多少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但职业病的发生经常是群发事件,不仅职业病患者的经济、身体和心理形成巨大的压力,也必会为政府造成压力。所以从长远看,职业卫生的重点在于预防为主,而不是放任。我国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职业卫生的工作意义: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二是提高老年健康水平及生活质量,三是提高后代健康水平及人口质量,四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劳动者尊严,促进劳动者健康,使人人享有职业卫生是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目标。

3.2 落实用人单位的第一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领导法制观念,敬畏法律,认识职业危害的严重,始终把劳动者身体健康以及生命放在第一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的环境。安排专项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依靠科学技术控制职业危害的环薄弱节,淘汰落后工艺,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更新档案内容等。

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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