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选2篇)
1.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篇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2〕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部研究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意见
科学技术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加快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通知》(国办函〔2012〕35号)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加强统筹,共同推动农业与农村科技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重点专项。着眼长远发展,部署一批农业前沿技术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强科技保发展目标,联合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以及有关省(区),继续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向产业需求,集成科技资源,组织实施节水农业、农村农业信息化、农机装备、农业生物药物、海洋农业、生物质能源、食品产业、村镇建设等科技重点专项,支撑现代农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启动实施种业科技创新行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组织实施“十二五”种业科技发展重点专项,大力支持农作物、林木、果树、花草、畜禽、水产等种业科技创新。继续实施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国家重大专项。加快国家南繁种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种业产学研联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建立新型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三)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启动科技特派员种业专项行动和农村流通领域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行动。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基地建设。开展秦巴山区科技特派员扶贫团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
(四)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教育部开展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引导高等学校成为公益性推广服务重要力量。积极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激励和扶持优秀推广人才和推广团队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基层农技部门、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大户联合共建农科教结合综合基地和农村科技服务站点。
(五)加快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启动“一城两区百园”工程(简称121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各地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省、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发展。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创业联盟,加快信息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涉农生产力促进中心进入农业科技园区,服务发展农业中小型企业,建设园区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开发基地。
(六)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联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依托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健全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化示范村建设。联合创建国家农村信息服务网,以山东、湖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等七省市互联互通为基础,并逐步覆盖到其他省(市、区)。
(七)深化农村科技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院所制度。加强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强化国家目标需求和重大任务导向。改革农业科技立项方式,完善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的科研立项机制。推进农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领域项目库建设,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信用管理和成果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科研分类评价机制。
(八)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各类科技计划要向农业领域倾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创新投入方式,加大对农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给予农业领域科学家工作室、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试验站点等稳定支持。
(九)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扩大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模。加强农业领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支持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加大建设力度。加强农业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与试验示范基地、动植物种质资源、农业科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等建设。
(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重点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农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强化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做好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与金融结合。要积极推进与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合作,积极引导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支持金融加大对科技型农业企业与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对涉农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进入不同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
(十二)扩大农业科技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中美、中欧、中澳、中加及国际组织等农业科技合作。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国际合作项目,建设一批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基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继续加强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鼓励与国际跨国涉农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合作。实施农业科技走出去战略,支持建设境外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扩大我国农业科技的国际影响。
(十三)增强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全国基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要加大对基层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发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导向作用,促进基层加强科技能力建设。
(十四)加强农村科技的组织领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在农村科技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要加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舆论宣传,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社会环境。
2.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篇二
1. 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 不断增加“三农”投入。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 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 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
2.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
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 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 启动青稞良种补贴, 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扩大补贴种类, 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 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 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不准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 支持企业参与收储, 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 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 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3.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 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 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 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 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 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针对农业农村特点,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 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 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4. 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
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 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 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 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 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 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5. 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针对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办法新措施。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 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 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 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 允许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 (区) 职工。改善售后服务, 加强市场监管, 严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 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 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提升“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服务功能质量。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二、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 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6. 稳定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
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基础上, 大力优化品种结构, 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 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 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有关扶持政策要向商品粮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 (农场) 倾斜。继续减少直至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大力发展油料生产, 加快优质油菜、花生生产基地县建设, 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糖料生产。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实施规模, 年内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 (农场) 。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 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 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7. 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 (小区) , 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 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完善扑杀补贴政策, 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渔政、渔港、渔船安全设施等建设投入, 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支持发展远洋渔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8. 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 逐步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搞好蓄滞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加快末级渠系建设。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统筹安排其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科学规划论证基础上, 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渠道。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 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 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 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9. 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 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 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 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 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 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 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 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 0. 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
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 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 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 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 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 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 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 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 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 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 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推进农用工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 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 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 1. 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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