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委托理财协议书(天曦策略)

2024-07-02

投资委托理财协议书(天曦策略)

1.投资委托理财协议书(天曦策略) 篇一

金融投资理财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受托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在签定本金融投资协议前要首先确定并清楚其中的风险和收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负责具体操作,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账户在 经纪公司开立的股票交易账户(以下简称:该帐户),账户名为,帐号为,甲方自愿将其资金投入此账户,该账户初始投入资金总额为(大写)仟 佰 万元整人民币¥ 的投资账户。

一、投资管理

1、资金来源合法性由甲方保证,乙方仅作为受托人对该账户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资金是否合法及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帐户管理人,全权负责该帐户资金的投资管理和经营,在本协议终止之前,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为该帐户管理人。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该帐户的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会遭受损失。

3、委托期间,甲方对账户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但不得参与任何开仓与平仓的交易。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投资决策。如果甲方强行下单,乙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并进行结算。一切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与乙方无关,双方结算仍以乙方的业绩为准。

4、甲方将帐户的指令下达权授予乙方为指定的投资管理人。乙方对该帐户有经营管理权,决定甲方买卖股票的品种、数量等,乙方在证券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5、该帐户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调拨人是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擅自变更帐户的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

6、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本帐户操作策略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7、除了本协议书中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终止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收益分配及风险承担

1、协议有效期结束后,超过初始投入资金总额的部分, 甲乙双方可按照事先约定的风险受益比例兑现利润分成。双方约定,甲方应在账户资金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分红款项以现金形式给付乙方。若超期未付,甲方对逾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同时有权对甲方应支付款项实施追偿,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着投资有风险的原则,甲乙双方约定该投资账户最大的损失不得超过初始投入资金总额的20%,此范围内的投资风险乙方概不负责,初始投入资金总额亏损超过20%以上时,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执行。经双方同意,可继续交易,协议未到期内,乙方不得单独解除协议。协议有效期结束后,超过20%以上部分亏损金额由乙方负责赔偿,若账户取得盈利,盈利部分进行分红,甲方占75%,乙方占25%。

3、甲方可以在协议期结束与乙方进行账户结算后,在证券保证金帐户中抽取资金。若甲方在协议期间追加投资资金,须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新的协议。

4、由战争、灾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协议履行期限未满前,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取委托理财账户资金的,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决定。因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若帐户此时存在亏损的,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协议的提前终止

1、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期货帐户的操作密码;(2)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3)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5)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

2、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之日帐户内资产状况仍按照本协议规定结算,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盈利分成,逾期甲方按每天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者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收益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追究甲方责任。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未能按约定补齐亏损资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追究乙方责任。

3、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违约造成本协议终止,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初始投入资金总额的3%违约金。

五、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的条款是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签署的,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规定的资金全部存入约定的帐户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六、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各方可以依据法律及本协议书之规定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履行期限未满前,如果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本协议,若帐户此时存在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风险告知及确认:

甲方已充分理解股票投资委托理财服务的高度风险性,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如因期货投资委托理财造成损失,甲方愿意依据本协议书之约定承担损失;甲方确认乙方已告知股票投资委托理财服务的高度风险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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