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取样规范(8篇)
1.新版gmp取样规范 篇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二章原则
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生产人员的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产用洁净区的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
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
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
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
注:
(1)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A级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4.8,以≥5.0μm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B级洁净区(静态)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悬浮粒子。对于C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7和ISO8。对于D级洁净区(静态)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8。测试方法可参照ISO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5.0μ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证明达到动态的洁净度级别,但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第十条应当按以下要求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的结果及风险评估,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二)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A级洁净区进行悬浮粒子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可能损坏尘埃粒子计数器时,应当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行测试。A级洁净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或液滴,允许灌装点≥5.0μm的悬浮粒子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三)在B级洁净区可采用与A级洁净区相似的监测系统。可根据B级洁净区对相邻A级洁净区的影响程度,调整采样频率和采样量。
(四)悬浮粒子的监测系统应当考虑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五)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六)在A级洁净区和B级洁净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5.0µm的悬浮粒子时,应当进行调查。
(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八)应当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对C级洁净区和D级洁净区(必要时)进行动态监测。监控要求以及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可根据操作的性质确定,但自净时间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九)应当根据产品及操作的性质制定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洁净度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 应当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状况。监测方法有沉降菌法、定量空气浮游菌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当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响。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当包括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在正常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生物监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
注:
(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2)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第十二条 应当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当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的纠偏措施。
第十三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操作环境可参照表格中的示例进行选择。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
注:
(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
注:
(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的特性等因素,轧盖操作可选择在C级或D级背景下的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合A级区的静态要求。
第四章 隔离操作技术
第十四条 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操作器中完成。隔离操作器及其所处环境的设计,应当能够保证相应区域空气的质量达到设定标准。传输装置可设计成单门或双门,也可是同灭菌设备相连的全密封系统。
物品进出隔离操作器应当特别注意防止污染。
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取决于其设计及应用,无菌生产的隔离操作器所处的环境至少应为D级洁净区。
第十五条 隔离操作器只有经过适当的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认时应当考虑隔离技术的所有关键因素,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隔离操作器的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性。
第十六条 隔离操作器和隔离用袖管或手套系统应当进行常规监测,包括经常进行必要的检漏试验。
第五章 吹灌封技术
第十七条 用于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自身应装有A级空气风淋装置,人员着装应当符合A/B级洁净区的式样,该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C级洁净区环境中。在静态条件下,此环境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均应当达到标准,在动态条件下,此环境的微生物应当达到标准。
用于生产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D级洁净区环境中。
第十八条 因吹灌封技术的特殊性,应当特别注意设备的设计和确认、在线清洁和在线灭菌的验证及结果的重现性、设备所处的洁净区环境、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着装,以及设备关键区域内的操作,包括灌装开始前设备的无菌装配。
第六章 人员
第十九条 洁净区内的人数应当严加控制,检查和监督应当尽可能在无菌生产的洁净区外进行。
第二十条 凡在洁净区工作的人员(包括清洁工和设备维修工)应当定期培训,使无菌药品的操作符合要求。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和微生物方面的基础知识。未受培训的外部人员(如外部施工人员或维修人员)在生产期间需进入洁净区时,应当对他们进行特别详细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从事动物组织加工处理的人员或者从事与当前生产无关的微生物培养的工作人员通常不得进入无菌药品生产区,不可避免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人员净化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从事无菌药品生产的员工应当随时报告任何可能导致污染的异常情况,包括污染的类型和程度。当员工由于健康状况可能导致微生物污染风险增大时,应当由指定的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更衣和洗手,尽可能减少对洁净区的污染或将污染物带入洁净区。
第二十四条 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各洁净区的着装要求规定如下:
D级洁净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当穿合适的工作服和鞋子或鞋套。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带入洁净区外的污染物。
C级洁净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当戴口罩。应当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子或鞋套。工作服应当不脱落纤维或微粒。
A/B级洁净区: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相关部位全部遮盖,头罩应当塞进衣领内,应当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防护目镜。应当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当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当塞进手套内。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发的微粒。
第二十五条 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级或C级洁净区的更衣室。每位员工每次进入A/B级洁净区,应当更换无菌工作服;或每班至少更换一次,但应当用监测结果证明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操作期间应当经常消毒手套,并在必要时更换口罩和手套。
第二十六条 洁净区所用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方式应当能够保证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服的清洗、灭菌,洗衣间最好单独设置。
第七章 厂房
第二十七条 洁净厂房的设计,应当尽可能避免管理或监控人员不必要的进入。B级洁净区的设计应当能够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察到内部的操作。
第二十八条 为减少尘埃积聚并便于清洁,洁净区内货架、柜子、设备等不得有难清洁的部位。门的设计应当便于清洁。
第二十九条 无菌生产的A/B级洁净区内禁止设置水池和地漏。在其它洁净区内,水池或地漏应当有适当的设计、布局和维护,并安装易于清洁且带有空气阻断功能的装置以防倒灌。同外部排水系统的连接方式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侵入。
第三十条 应当按照气锁方式设计更衣室,使更衣的不同阶段分开,尽可能避免工作服被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更衣室应当有足够的换气次数。更衣室后段的静态级别应当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别相同。必要时,可将进入和离开洁净区的更衣间分开设置。一般情况下,洗手设施只能安装在更衣的第一阶段。
第三十一条 气锁间两侧的门不得同时打开。可采用连锁系统或光学或(和)声学的报警系统防止两侧的门同时打开。
第三十二条 在任何运行状态下,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当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正压,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保证有效的净化能力。
应当特别保护已清洁的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器具及产品直接暴露的操作区域。
当使用或生产某些致病性、剧毒、放射性或活病毒、活细菌的物料与产品时,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和压差应当适当调整,防止有害物质外溢。必要时,生产操作的设备及该区域的排风应当作去污染处理(如排风口安装过滤器)。
第三十三条 应当能够证明所用气流方式不会导致污染风险并有记录(如烟雾试验的录像)。
第三十四条 应设送风机组故障的报警系统。应当在压差十分重要的相邻级别区之间安装压差表。压差数据应当定期记录或者归入有关文挡中。
第三十五条 轧盖会产生大量微粒,应当设置单独的轧盖区域并设置适当的抽风装置。不单独设置轧盖区域的,应当能够证明轧盖操作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影响。
第八章 设备
第三十六条 除传送带本身能连续灭菌(如隧道式灭菌设备)外,传送带不得在A/B级洁净区与低级别洁净区之间穿越。
第三十七条 生产设备及辅助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尽可能便于在洁净区外进行操作、保养和维修。需灭菌的设备应当尽可能在完全装配后进行灭菌。
第三十八条 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的洁净度级别。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要求。
第三十九条 在洁净区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如洁净度或无菌状态遭到破坏,应当对该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或灭菌,待监测合格方可重新开始生产操作。
第四十条 关键设备,如灭菌柜、空气净化系统和工艺用水系统等,应当经过确认,并进行计划性维护,经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十一条 过滤器应当尽可能不脱落纤维。严禁使用含石棉的过滤器。过滤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释放物质或吸附作用而对产品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十二条 进入无菌生产区的生产用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但不包括可燃性气体)均应经过除菌过滤,应当定期检查除菌过滤器和呼吸过滤器的完整性。
第九章 消毒
第四十三条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洁净区进行清洁和消毒。一般情况下,所采用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多于一种。不得用紫外线消毒替代化学消毒。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耐受菌株及污染情况。
第四十四条 应当监测消毒剂和清洁剂的微生物污染状况,配制后的消毒剂和清洁剂应当存放在清洁容器内,存放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A/B级洁净区应当使用无菌的或经无菌处理的消毒剂和清洁剂。
第四十五条 必要时,可采用熏蒸的方法降低洁净区内卫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应当验证熏蒸剂的残留水平。
第十章 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生产的每个阶段(包括灭菌前的各阶段)应当采取措施降低污染。
第四十七条 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包括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应当根据产品的剂型、培养基的选择性、澄清度、浓度和灭菌的适用性选择培养基。应当尽可能模拟常规的无菌生产工艺,包括所有对无菌结果有影响的关键操作,及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预和最差条件。
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首次验证,每班次应当连续进行3次合格试验。空气净化系统、设备、生产工艺及人员重大变更后,应当重复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通常应当按照生产工艺每班次半年进行1次,每次至少一批。
培养基灌装容器的数量应当足以保证评价的有效性。批量较小的产品,培养基灌装的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目标是零污染,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灌装数量少于5000支时,不得检出污染品。
(二)灌装数量在5000至10000支时:
1.有1支污染,需调查,可考虑重复试验;
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三)灌装数量超过10000支时:
1.有1支污染,需调查;
2.有2支污染,需调查后,进行再验证。
(四)发生任何微生物污染时,均应当进行调查。
第四十八条 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验证不能对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第四十九条 无菌原料药精制、无菌药品配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等最终清洗、A/B级洁净区内消毒剂和清洁剂配制的用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
第五十条 必要时,应当定期监测制药用水的细菌内毒素,保存监测结果及所采取纠偏措施的相关记录。
第五十一条 当无菌生产正在进行时,应当特别注意减少洁净区内的各种活动。应当减少人员走动,避免剧烈活动散发过多的微粒和微生物。由于所穿工作服的特性,环境的温湿度应当保证操作人员的舒适性。
第五十二条 应当尽可能减少物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必要时,物料的质量标准中应当包括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目。
第五十三条 洁净区内应当避免使用易脱落纤维的容器和物料;在无菌生产的过程中,不得使用此类容器和物料。
第五十四条 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最终产品的微粒污染。
第五十五条 最终清洗后包装材料、容器和设备的处理应当避免被再次污染。
第五十六条 应当尽可能缩短包装材料、容器和设备的清洗、干燥和灭菌的间隔时间以及灭菌至使用的间隔时间。应当建立规定贮存条件下的间隔时间控制标准。
第五十七条 应当尽可能缩短药液从开始配制到灭菌(或除菌过滤)的间隔时间。应当根据产品的特性及贮存条件建立相应的间隔时间控制标准。
第五十八条 应当根据所用灭菌方法的效果确定灭菌前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的监控标准,并定期监控。必要时,还应当监控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第五十九条 无菌生产所用的包装材料、容器、设备和任何其它物品都应当灭菌,并通过双扉灭菌柜进入无菌生产区,或以其它方式进入无菌生产区,但应当避免引入污染。
第六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
(一)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二)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三)冻干产品以同一批配制的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四)眼用制剂、软膏剂、乳剂和混悬剂等以同一配制罐最终一次配制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第十一章 灭菌工艺
第六十一条 无菌药品应当尽可能采用加热方式进行最终灭菌,最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6。采用湿热灭菌方法进行最终灭菌的,通常标准灭菌时间F0值应当大于8分钟,流通蒸汽处理不属于最终灭菌。
对热不稳定的产品,可采用无菌生产操作或过滤除菌的替代方法。
第六十二条 可采用湿热、干热、离子辐射、环氧乙烷或过滤除菌的方式进行灭菌。每一种灭菌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灭菌工艺必须与注册批准的要求相一致,且应当经过验证。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
第六十四条 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有效性进行再验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更后,须进行再验证。应当保存再验证记录。
第六十五条 所有的待灭菌物品均须按规定的要求处理,以获得良好的灭菌效果,灭菌工艺的设计应当保证符合灭菌要求。
第六十六条 应当通过验证确认灭菌设备腔室内待灭菌产品和物品的装载方式。
第六十七条 应当按照供应商的要求保存和使用生物指示剂,并通过阳性对照试验确认其质量。
使用生物指示剂时,应当采取严格管理措施,防止由此所致的微生物污染。
第六十八条 应当有明确区分已灭菌产品和待灭菌产品的方法。每一车(盘或其它装载设备)产品或物料均应贴签,清晰地注明品名、批号并标明是否已经灭菌。必要时,可用湿热灭菌指示带加以区分。
第六十九条 每一次灭菌操作应当有灭菌记录,并作为产品放行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章 灭菌方法
第七十条 热力灭菌通常有湿热灭菌和干热灭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验证和生产过程中,用于监测或记录的温度探头与用于控制的温度探头应当分别设置,设置的位置应当通过验证确定。每次灭菌均应记录灭菌过程的时间-温度曲线。
采用自控和监测系统的,应当经过验证,保证符合关键工艺的要求。自控和监测系统应当能够记录系统以及工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并有操作人员监控。应当定期将独立的温度显示器的读数与灭菌过程中记录获得的图谱进行对照。
(二)可使用化学或生物指示剂监控灭菌工艺,但不得替代物理测试。
(三)应当监测每种装载方式所需升温时间,且从所有被灭菌产品或物品达到设定的灭菌温度后开始计算灭菌时间。
(四)应当有措施防止已灭菌产品或物品在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产过程中可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何与产品或物品相接触的冷却用介质(液体或气体)应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
第七十一条 湿热灭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湿热灭菌工艺监测的参数应当包括灭菌时间、温度或压力。
腔室底部装有排水口的灭菌柜,必要时应当测定并记录该点在灭菌全过程中的温度数据。灭菌工艺中包括抽真空操作的,应当定期对腔室作检漏测试。
(二)除已密封的产品外,被灭菌物品应当用合适的材料适当包扎,所用材料及包扎方式应当有利于空气排放、蒸汽穿透并在灭菌后能防止污染。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内,被灭菌物品所有部位均应与灭菌介质充分接触。
第七十二条 干热灭菌符合以下要求:
(一)干热灭菌时,灭菌柜腔室内的空气应当循环并保持正压,阻止非无菌空气进入。进入腔室的空气应当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高效过滤器应当经过完整性测试。
(二)干热灭菌用于去除热原时,验证应当包括细菌内毒素挑战试验。
(三)干热灭菌过程中的温度、时间和腔室内、外压差应当有记录。
第七十三条 辐射灭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经证明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影响的,方可采用辐射灭菌。辐射灭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的相关要求。
(二)辐射灭菌工艺应当经过验证。验证方案应当包括辐射剂量、辐射时间、包装材质、装载方式,并考察包装密度变化对灭菌效果的影响。
(三)辐射灭菌过程中,应当采用剂量指示剂测定辐射剂量。
(四)生物指示剂可作为一种附加的监控手段。
(五)应当有措施防止已辐射物品与未辐射物品的混淆。在每个包装上均应有辐射后能产生颜色变化的辐射指示片。
(六)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总辐射剂量标准。
(七)辐射灭菌应当有记录。
第七十四条 环氧乙烷灭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环氧乙烷灭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注册批准的相关要求。
(二)灭菌工艺验证应当能够证明环氧乙烷对产品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且针对不同产品或物料所设定的排气条件和时间,能够保证所有残留气体及反应产物降至设定的合格限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微生物被包藏在晶体或干燥的蛋白质内,保证灭菌气体与微生物直接接触。应当确认被灭菌物品的包装材料的性质和数量对灭菌效果的影响。
(四)被灭菌物品达到灭菌工艺所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后,应当尽快通入灭菌气体,保证灭菌效果。
(五)每次灭菌时,应当将适当的、一定数量的生物指示剂放置在被灭菌物品的不同部位,监测灭菌效果,监测结果应当纳入相应的批记录。
(六)每次灭菌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成整个灭菌过程的时间、灭菌过程中腔室的压力、温度和湿度、环氧乙烷的浓度及总消耗量。应当记录整个灭菌过程的压力和温度,灭菌曲线应当纳入相应的批记录。
(七)灭菌后的物品应当存放在受控的通风环境中,以便将残留的气体及反应产物降至规定的限度内。
第七十五条 非最终灭菌产品的过滤除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可最终灭菌的产品不得以过滤除菌工艺替代最终灭菌工艺。如果药品不能在其最终包装容器中灭菌,可用0.22μm(更小或相同过滤效力)的除菌过滤器将药液滤入预先灭菌的容器内。由于除菌过滤器不能将病毒或支原体全部滤除,可采用热处理方法来弥补除菌过滤的不足。
(二)应当采取措施降低过滤除菌的风险。宜安装第二只已灭菌的除菌过滤器再次过滤药液,最终的除菌过滤滤器应当尽可能接近灌装点。
(三)除菌过滤器使用后,必须采用适当的方法立即对其完整性进行检查并记录。常用的方法有起泡点试验、扩散流试验或压力保持试验。
(四)过滤除菌工艺应当经过验证,验证中应当确定过滤一定量药液所需时间及过滤器二侧的压力。任何明显偏离正常时间或压力的情况应当有记录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归入批记录。
(五)同一规格和型号的除菌过滤器使用时限应当经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第十三章 无菌药品的最终处理
第七十六条 小瓶压塞后应当尽快完成轧盖,轧盖前离开无菌操作区或房间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第七十七条 无菌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经过验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
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100%的检漏试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
第七十八条 在抽真空状态下密封的产品包装容器,应当在预先确定的适当时间后,检查其真空度。
第七十九条 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染或其它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应当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检查,灯检人员连续灯检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定期检查灯检人员的视力。如果采用其它检查方法,该方法应当经过验证,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并记录。
第十四章 质量控制
第八十条 无菌检查的取样计划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样品应当包括微生物污染风险最大的产品。无菌检查样品的取样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无菌灌装产品的样品必须包括最初、最终灌装的产品以及灌装过程中发生较大偏差后的产品;
(二)最终灭菌产品应当从可能的灭菌冷点处取样;
(三)同一批产品经多个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样品应当从各个/次灭菌设备中抽取。
第十五章 术语
第八十一条 下列术语含义是:
(一)吹灌封设备
指将热塑性材料吹制成容器并完成灌装和密封的全自动机器,可连续进行吹塑、灌装、密封(简称吹灌封)操作。
(二)动态
指生产设备按预定的工艺模式运行并有规定数量的操作人员在现场操作的状态。
(三)单向流
指空气朝着同一个方向,以稳定均匀的方式和足够的速率流动。单向流能持续清除关键操作区域的颗粒。
(四)隔离操作器
指配备B级(ISO5级)或更高洁净度级别的空气净化装置,并能使其内部环境始终与外界环境(如其所在洁净室和操作人员)完全隔离的装置或系统。
(五)静态
指所有生产设备均已安装就绪,但没有生产活动且无操作人员在场的状态。
(六)密封
指将容器或器具用适宜的方式封闭,以防止外部微生物侵入。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新版gmp取样规范 篇二
此次修订中, 对原版许多内容做了改进, 尤其对无菌产品生产标准做了大幅度的提高。如:细化了培养基模拟灌装、灭菌验证和管理的要求, 增加了无菌操作的具体要求, 强化了无菌保证的措施;净化级别采用WHO的标准, 实行A、B、C、D四级标准, 等等。对悬浮粒子的静态、动态监测, 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都设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监测条件给出了明确的说明。
据业内人士介绍, 目前我国执行的洁净要求与WHO标准和欧盟分级设定存在差异, 因此国内大部分大、小容量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与无菌原料药生产厂家需要进行改造, 新版GMP无疑是对我国制药行业的又一次重大洗礼。
而要实现新版GMP对无菌药品的要求, 主要依靠隔离化技术, 即采用无菌隔离技术装备。没有这些真正能符合要求的设备, 适应新版GMP关于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仍将是空话。
虽然, 对国内制药机械厂商来说, 目前研发无菌隔离技术设备有国外产品可仿, 但唯有立足我们的国情, 唯有在谙熟新版GMP与无菌隔离原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 努力创新, 方能使研发的设备达到新版GMP要求, 具有可操作性、可说明性以及可追溯性, 也方可长久占领市场。近期, 围绕这一热点话题, 相关讨论正在兴起。
3.学习新版GMP心得 篇三
措施:可以继续运行,单要加强控制。
2、纠偏限度:超出关键参数的可接受范围,即达到纠偏的限度。措施:立即停止运行
3、偏差管理:偏差管理是考察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能力及处理能力。分类:
微笑偏差:不足以影响产品质量。重要偏差: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严重偏差:可能会导致产品的报废及返工。
范围:回顾性分析中,趋势偏离历史数据正常范围的; 检验过程中结果超标,使用超过有效期设备的;
4、产品质量回顾性分析:每年做一次,对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变更控制:I、II、III类。
I类就是对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性没有影响的。
II类就是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证明对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性没有影响的。
III类就是需要通过全面个的研究,证明对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性没有影响。
5、持续的稳定性考察:
范围:市售包装产品(成品)、存储时间较长得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产品:
每个产品、规格(0.1、0.2g),内包装形式,每年至少考察一个批次。
重大变更得产品
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产品 重新加工 返工或处理
时间:涵盖产品的有效期。(3/6/9/12/24)每年要进行总结一次。
产品质量管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偏差管理 变更管理 纠正与预防措施 产品召回
产品质量回顾性分析 持续稳定性考察
产品质量管理用到的统计工具 质量控制图 过程能力分析
6、质量管理为新增的章节
从第7点开始涉及都是物料和产品。
7、产品的储存运输
对产品的储存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要对其储存运输条件进行验证。
物料与供货商的关系 新供货商要进行质量评估
改变主要物料的供货商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或稳定性考察。
8、原辅料的接收:通过核对或检验的方法来确保每一个包装内的物料正确无误。
9、包材:(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的包装材料)应有容易识别的标识。
10、不合格物料、中间产品、带包装产品、成品的处理: 批准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处理的途径:返工或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带包装产品、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才允许返工,返工要有记录,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
返工或重新加工要额外进行检验或稳定性考查。
11、合格产品的回收:在特定的生产阶段,将以前生产的一批或数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加入到另一批次中的操作。生产日期的确定:参与回收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来确定。退货产品: 不合格: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产品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产品质量不受影响:检查、检验和调查证明产品质量不受影响,由质量管理部门评价后,对退货产品进行重新包装再发运。成品贮存条件应该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
文件:
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包装记录、药品放行审核记录及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其他记录。 期限:产品有限期后一年 负责人:质量管理部
重要文件:质量标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稳定性考察、确认、验证、变更等文件。(要长期保存)
4.新版GMP试题带答案 篇四
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48分)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持续稳定的生产出符合(预 订 用 途)和(注 册 要 求)的药品。
3.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4.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5.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6.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7.各有关管理人员在接到人员健康异常、已不适应生产情况的主动报告后,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及(主管部室)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药品污染)和(其它人员)的感染。8.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进行生产操作的设备应挂(“完好”)和(“运行”),如未进行生产操作的设备应挂(“完好”)和(“待用”)。
9.不合格物料退回仓库时,放置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物料进行退货销毁处理。
10.洁净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应尽量减少出入次数。
11.灌装过滤系统清洁的稀配三级过滤分别是(钛棒0.1um)、(聚丙烯滤芯0.45或0.22um)、(聚醚砜滤芯 0.22um)。
12.国产紫外灯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600)小时,进口灯一般为(2000)小时,使用时间超过此时间限度时应及时更换。
13.设备操作人员岗前应做到三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并经工程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4.75%酒精配制后有效期限为(2)天,0.2%新洁尔灭配制后有效期限为(5)天。15.消毒剂的使用应定期更换(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每月)更换一次,以免使微生物产生(耐药性)。16.清场清洁完毕后,所有上个品种的有关(生产工艺)、(指令)、(生产记录)等文字材料必须交回车间负责人保存。
17.设施表面应光滑、洁净、完整并能够耐受(清洗)和(消毒)。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质量管理部门人员(C)A.可以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B.不得将职责委托给本部门的人员。C.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D.可以将职责委托给他人。
2.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B)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3.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C)。A.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B.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工作。
C.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D.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工作。4.传递窗每日生产结束清洁完毕后,开紫外灯照射消毒(C)。A.15分钟 B.20分钟 C.30分钟 D.45分钟
5.擦拭设备、墙壁、地面用的毛巾在使用、存放和洗涤时应严格分开,(B)A.顶棚用红色标示条,墙面用蓝色标示条,地面用黄色标示条,百级区用绿色标示条。B.顶棚用蓝色标示条,墙面用红色标示条,地面用绿色标示条,百级区用黄色标示条。C.顶棚用绿色标示条,墙面用红色标示条,地面用蓝色标示条,百级区用黄色标示条。D.顶棚用蓝色标示条,墙面用黄色标示条,地面用绿色标示条,百级区用红色标示条。
6.洁净抹布在清洁剂中荡洗后,拧至半干,然后按(C)的顺序用均力擦拭设备、设施外表面至洁净。A.由下向上 B.由里向外 C.由上向下 D.由外向里
7.洁净区的洁净拖鞋清洗、消毒后存放有效期不得超过(C)天,超过期限需重新清洗、消毒。A.1 B.2 C.3 D.5 8.以下哪种溶液仅限玻璃器具的清洁处理(C)。
A.75%酒精 B.0.2%新洁尔灭 C.重铬酸钾洗液 D.5%甲酚皂溶液
9.洁净厂房日常清洁、消毒时,每班生产结束后,先完成(C)操作,然后按清洁程序进行环境清洁操作。
A.设备检修 B.物料清场 C.工序清场 D.记录整理 10.洁净厂房清洁完毕,认真填写清洁、消毒记录,并悬挂(A)。A.状态标识 B.清场合格证 C.以上全对 D.以上全不对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ABCD)A.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B.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C.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D.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2.以下哪几项是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ABD)
A.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 B.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C由化验室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 D.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 3.身体不适应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包括:(ABCD)
A 生产过程中员工的身体不适应,应遵守公司的卫生管理制度,如发生咳嗽、流涕等可能对药品产生污染的情况应远离药品曝露区域,不得对药品生产产生污染。B 员工生产操作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制度,不得以身体为借口违反公司规定,违规操作。C 身体不适应情况应及时主动报告,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不得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D 员工有权拒绝违规违法操作,并对违规违法现象有举报的权利。4.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要求(ABCD)
A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B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者、精神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C经常洗澡、理发、刮胡须、修剪指甲、换洗衣服,保持个人卫生清洁。D生产岗位操作人员不得化妆,不得佩戴饰物与手表。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有事需履行规定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入。
B.物料的包装应完好,无受潮、混杂、变质、发霉、虫蛀、鼠咬等现象,各种标记齐全,符合药用标准,有检验合格证方可进入车间。
C.物料进入操作间,应在指定区域脱去外包装(如不能脱去的外包装需擦洗干净), 保证清洁、无尘。D.生产岗位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料。6.关于洁净服洗换频次的说法正确的是(AD)
A.万级洁净区工作服每班更换一次,换下的洁净区工作服每班集中洗、消一次; B.万级洁净区工作服每两班更换一次,换下的洁净区工作服每班集中洗、消一次;
C.10万级或30万级洁净区洁净服每班更换一次,换下的洁净区工作服集中清洗、消毒一次。D.10万级或30万级洁净区洁净服每两班更换一次,换下的洁净区工作服集中清洗、消毒一次。7.洁净区的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包括:(ABCD)
A.洁净区的各气闸(缓冲间)的门及所有闭锁装置应完好,两侧门不得同时打开。B.生产时房间门必须关紧,人员出入应随手关门,并尽量减少出入次数。C.洁净区清洁间除应符合一般生产区的清洁要求外,还应保持清洁间通风、干燥。D.洁净区内不设告示板、记事板;墙面上不能随意打钉、打孔,以免影响洁净环境。8.用臭氧进行消毒时,应(ABCD)
A.关闭洁净区各操作间门及其它流通途径,人员退出洁净区。B.通知空调机房操作人员关闭空调系统新风进口阀。
C启动臭氧发生器开关,消毒运行2小时后,关闭臭氧发生器及空调系统电源。D 待30~40分钟后启动空调系统,开新风进口阀,用新鲜空气置换约60分钟。9.洁净厂房的清洁标准包括(ABCD)A目测表面、玻璃应明亮,B墙壁、顶棚应洁净无痕迹,C地面无碎屑、无污迹。
D万级洁净厂房应定期进行尘埃粒子、沉降菌或浮游菌、微生物含量的监测,应符合要求。10.周转容器具的清洗方法包括:(ABCD)
A每天使用完毕后,及时对容器具进行清洁。将周转桶置于洗涤间清洗池内,用1%碳酸钠溶液或1%碳酸氢钠溶液或2%氢氧化钠溶液刷洗周转容器具内外表面至洁净。
B用纯化水将周转容器具内外表面冲洗2遍至干净后,再用注射用水冲洗一遍。
C用75%酒精或纯蒸汽(121℃30分钟)进行消毒,消毒后倒置于洁净的不锈钢架上,干燥后、,盖上盖,悬挂“已清洁、消毒”标识,备用。
D清洁后的周转容器具的存放期限为3天,超过存放期限重新清洁、消毒后方可使用。
四、问答题(共3题)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本题10分)
(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
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
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
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
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
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
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
(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
(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2.生产岗位清场清洁包括哪些内容(至少包括四个方面)?(本题6分)
1物料(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半成品、散装品、印刷的标志物等。2生产指令、生产记录、生产工艺等书面文字材料。3 生产中的各种状态标志等。4 清洁卫生工作。
3、对消毒剂的使用和管理是怎么规定的?(本题6分)
5.1 消毒剂应由专人配制分发,存放容器上应注明配制日期、配置量、配制人及有效期。5.2 消毒剂应单独存放在洁具间内,以避免对生产造成污染。
5.新版GMP验证学习心得(范文) 篇五
2010年修订版GMP规范已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六月底我公司面临10版GMP认证,正好四月份中国药品监管信息网在我省举办GMP培训,公司拿出大量资金派一部分人员参加学习,我有幸被公司派去西安(4月11号到4月14)参加中国药品监管信息网组织的新版GMP培训,通过这次学习我个人有如下的几点体会。
一、2010年修订版的GMP规范,篇幅增加了很多,就其内容来说,确实有不少是在学习国外GMP规范后推出的新理念,包括有:引用了质量风险管理、对人员设施设备的要求及质量回顾分析、并具有独特的中国式GMP增加诚信等。
1、对于药品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这些在GMP认证的参考书及认证检查条款中都有很明确的要求,这次就是更明确的写入了GMP规范的条文中。人员的要求也大大的提高,对人员培训对我们公司来说是迫再眉节,提供人员素质和自律意思是现在我们应该首要做的。此外,还增加了最近推出的质量受权人的概念和具体要求。
2、文件管理部分,虽然划分为标准、记录两大类,其中标准包括:质量标准、管理文件、操作;记录包括:过程、台帐、凭证几大类。但是其内容,无不是过去GMP认证检查中反复提到的问题。所以,只是过去GMP认证检查的具体要求纳入GMP规范中,以此来对执行GMP有更明确的要求。
3、质量控制中关于QA的定义也是做更全面的要求,我感觉是QA的任务担子更重,要加强对新版GMP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现场QA人员更细致的培训让能更好的监督控制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还有就是新版GMP引用了质量风险管理,这是在98版上面没有的。比如一个很小的问题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有可能就上升到关键问题,所以新版GMP的执行不能像是98版一样只停留在纸上,更多的是要实际和文件记录等要相同,这样才能避免出问题。
二、强化了对软件的要求。2010年修订版GMP规范对软件的要求被提到了非常高的高度。强调了GMP实施中的前后一贯性、连续性和稳定性。2010年修订版的GMP规范贯穿了确认与验证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第183条第一款明确要求确认和验证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其过程和结果应当有记录。
三、重视培训:培训也要成为一个系统。培训方案要系统化,对每个岗位安排不同科目的培训,强调实践培训、评估和考核。而不是像有的培训方案那样,培训每季度搞几次,分内训和外训,外训费用多少......,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培训到什么程度算合格。专家举例说,一个化验员的培训计划,就像一个大学生报到第一天就知道大学四年要学什么课程,这就是一个系统的培训方案。
四、新版GMP里面对硬件的要求在原98版上面又有所提高,当从厂房设施设备的分区专门提出设计和布局的要求。对设备的选用更先进更自动化。能达到新版GMP的要求的基本设施的话更能保证我们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更少的问题也保证我们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此次培训我们主要讲的是验证部分。工艺验证是指从工艺设计阶段到商业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对数据进行收集和评价,建立能够使工艺始终如一的传递到优质产品中的科学证据。对已经上市的产品则直接执行持续工艺核实这一阶段的工作。制作商应该保持持续的信息收集和对工艺的定期评价,以发现常见的工艺变异情况,进而增加对工艺和变异的理解,评价和控制工艺参数,并建立科学的参数评价方法,在商品生产这一阶段
内做到对工艺的逐步改进(如缩小参数范围等)。在此阶段如发现有重大变异或工艺有较大改动,而现有数据不足以进行分析时,可以回到工艺设计或工艺确认阶段。
提出的建议:
1.试验批量:商品正式流通时的生产批量
2.方案设计:取消关键参数的概念,扩大了考察面积,希望药品生产企业能够对工艺全面的重视,取样频率和监控参数必须结合风险评估和统计学分析再做出决定。取消最差条件的概念,工艺确认应在生产可能遇到的真实情况下进行,不建议人为创造极端情况。
3.结果判断:所有的决定应该建立在足够的数据基础上,这些数据可以来自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并且需要通过统计学家或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科学的统计学分析。
4.放行标准:必须在工艺性能确认所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完整的统计学分析、验证报告得到审批后方可放行,不建议同步放行。
5.药品上市条件:在正式上市流通前必须完成工艺确认,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证明工艺是稳定的。而工艺确认阶段的结束标志则由制造商自行决定。(也就是说工艺确认应该进行多少次的商品批量试验而认为收集到了足够的数据,是由生产企业决定的)
6.监控要求:在上市的初期阶段应保持一段时间高频率多项目(与工艺确认时期相同)的监控,直到有足够的数据来进行统计学分析保证工艺的完全可靠,才可以通过定期对工艺评价来调整监测项目。
以下内容是学习培训讲义和2011工艺验证指南的收获。
8、设备要求:对所使用的机械和电子设备必须有书面的计划来保证校准能够如期完成,以保证设备符合原有的设计要求。
9、抽样要求:1.样品必须代表接受分析的批次;2.抽样方法必须产生统计学置信度;3.批次必须符合其预设规格。
10、产品质量回顾:通过定期对产品质量回顾来确定工艺变更的合理性。这里的产品质量回顾是对有关产品质量和制造经验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定期的审核。通过产品质量回顾可以将工艺的影响不断的反馈至产品质量上,从而开展对工艺的维护。
方案中的决策标准应包括:所用的统计学方法描述,和偏离数据的处理方法。偏离数据不得随便舍去。
11、持续工艺验证
本阶段的目标是:在商品化生产期间持续保证工艺处于受控状态。收集和评估关于工艺性能的信息和数据,发现变异,提前预防和防止问题。在日常的持续工艺验证中,收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分析所用的统计学方法,数据收集方案由经过统计学工艺控制技术方面训练的人员制定),并定期根据分析结果对工艺进行评估。
工艺变异的来源:缺陷投诉,不合格品的调查结果,工艺偏移报告,工艺产率差异,批生产报告,原料报告,不良事件报告。这些变异应定期评价,并相应的对监测做出调整。生产工艺的变更,必须建立在所收集的变异或数据的统计学基础上,并在实施前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批。如变更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需要回到工艺设计或工艺确认阶段进一步收集数据,并正式通知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同样,厂房设施的状态必须通过日常检查,校准进行维护,相关数据定期评估,以确定是否应该重新确认,维护和校准频率应给予评估所得到的反馈予以调整。
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6.浅析新版GMP与无菌粉针设备 篇六
1 新版GMP的解读
从具体内容上看, 新版GMP对涉及药品质量的生产、监控、管理过程条文更加具体化。新版GMP给制药企业提供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具体指导原则和要求, 新版GMP的附录内容也更加详细具体, 使企业有章可循。
新版GMP去除了“第六章卫生”, 增加了“第十章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部分, 并且将质量管理由第一版的第十章的位置提升到第二章, 在“第二章质量管理”中增加了“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内容, 使药品生产质量的管理更加合理、可靠和科学。
新版GMP中, 附录删除“非无菌制剂部分”。1998版GMP“附录非无菌制剂”被定义为“法定药品标准中未列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 这种划分没有实质意义, 因为GMP的主体文件就是按照非无菌制剂起草的, 国际上任何体系的GMP都没有将非无菌制剂作为一种单独的类型起草单独的规范。因此, 新版GMP附录中只有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制剂五个附录部分。
新版GMP制订了详细的指导文件, 如设备确认和验证、工艺验证、分析方法验证、无菌工艺验证、计算机系统验证等, 其详细程度与美国FDA的cGMP、WHO的GMP以及欧盟的GMP相似, 其已与国际准则接轨。
下面针对与无菌药品设备及工程相关条款进行剖析解读, 以期为制药企业及制药机械企业在选择设备和设备研发时提供借鉴。
(1) 新版的GMP“第五章设备第一节原则第71条”规定: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预定用途, 应尽可能降低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便于操作、清洁、维护, 以及必要时进行的消毒或灭菌。
这里的“应尽可能”给出了具体实施时的可操作性。这就要求无菌制剂机械厂在设计时, 应进行设计认证及确认, 使得设备的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本规范要求;并针对购买方所提出的机械结构、材料、功能细节部分进行详细的探讨, 建立约定, 尽可能降低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可能。
(2) 新版GMP“第九章生产管理第二节第4条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中有如下要求:“液体制剂的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工序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该条款中要求液体制剂配制、过滤、灌封、灭菌等工序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这要求生产线上最好具备自动控制流程功能, 可实现整个工艺过程的模拟显示、过程控制, 以保证整个生产工艺过程操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数据的可记录性。
(3) 新版GMP“第九章生产管理第二节第4条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生产过程中应尽可能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中有如下规定:“采用密闭系统生产。”在附录的无菌制剂部分, 第13条对于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 要求一般应在B级背景下的A级洁净级别中进行。
这要求在生产及参与的转运过程中, 应尽可能采用隔离化技术。在附录无菌制药品部分, 第四章专门制定了隔离操作技术规范。强调隔离操作技术能最大限度降低操作人员的影响, 并大大降低无菌生产中环境对产品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器中完成, 图1为液态灌封隔离器。
田耀华[1]曾论及无菌隔离化, 其手段包括:隔离器、RABS、手套式操作、机械手、快速交换传递口、充气式密封、空气锁、装袋进出、管路密封输送等控制方式。
上述条款, 皆涉及无菌药品生产设备的性能及质量。在新版GMP推行实施的初期, 无论无菌药品机械企业还是无菌药品的生产企业, 都存在着一个在摸索中前进, 在实践中完善, 从而达到新版GMP要求的过程。
2 隔离操作技术
2.1 隔离器
隔离器 (Isolator) 技术是医药产品和操作者人身安全保护程度最高的技术, 合理的隔离操作技术所涉及的影响因素非常多[2], 隔离器系统的设计也需要进行优化设计。
隔离室内部的隔离器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100级 (ISO5) 的水平。周围环境的空气质量等级达到了ISO8级。隔离室 (如图2所示) 系统有自己的温度和湿度调节系统, 有自己的压力调节装置, 此可以根据不同的医药产品生产任务在各个隔离室工作间中形成不同的工作压力等级 (实现对人员和产品的保护) ;密闭的隔离室带有自己的通风系统, 通过专门的循环空气管道或者双层玻璃窗保证了隔离室的通风。
隔离器操作采用手套的方式。
隔离器和隔离用袖管或手套系统 (如图3所示) 应进行常规监测, 包括经常进行必要的检漏试验。在选择隔离器手套时, 应注重隔离手套的质量, 手套的材质最好选择耐强酸及强碱、耐100℃温度的丁基橡胶材料, 防止劣质手套带来的二次污染。
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的级别取决于其设计及应用。无菌生产的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的级别至少应为D级。
隔离器包括两种形式, 一种是开放式隔离器 (Open Systems) , 一种是封闭式隔离器 (Closed System) 。
开放式隔离器用于高达750瓶/min的西林瓶从清洗机、隧道灭菌箱直接进入隔离器进行灌封及加塞。灌装好的西林瓶从隔离器上的小孔离开。由于小孔的存在, 需要有连续不断的压差保护隔离器的洁净级别。
封闭式隔离器, 相对比而言, 在操作期间不对外开放。所有需要转运的成分及元件都以批的形式收集在便携式传输隔离器中, 通过密封隔离器的双门系统和快速转运系统 (rapid transfer ports, RTPs) 传送到隔离器中。其用于低速 (45瓶/min) , 其运行的时间比开放式短。灌装好的西林瓶被收集到生产线的末端, 然后通过隔离转运器成批运出。封闭式隔离器适用于高附加值、低产量的产品, 如生物制品及疫苗, 也可以用于临床试验。他们也被用于保护人免于药品侵害的地方 (用于保证隔离器内部的正压系统, 应转换为真空负压系统) , 以防止隔离器内部药物颗粒及空气溢出。
2.2 RABS
一般而言, RABS (RestrictedAccessBarrierSystem) 隔离装置对产品和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保护程度都高于传统的超净室系统。在RABS隔离装置中, 有安全互锁的防护门, 固定安装在隔离系统上的取物手套等, 这些结构及措施保障了内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100级 (ISO5) 的生产环境。RABS分被动式 (Passive) 和主动式 (Active) , 被动式所处的环境背景洁净级别为ISO5级, 主动式所处的环境背景洁净级别为ISO7级;系统都配备有中央HVAC装置, 通过隔离手套介入生产设备的操作, 文献3中给出了详细的论述。
2.3 隔离技术的选择
隔离器与RABS的区别对比如表1所示。
选择无菌生产方案时, 通常需从生产技术规范、超净室方案费用高低、需要满足的严格程度、存在的潜在危害级别等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和对比, 最终找出一个最佳的技术方案。
涉及无菌生产时, 有三种不同的技术方案可供选用。首先是传统的超净室技术, 然后是RABS隔离装置, 最后是隔离室技术。这些系统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了无菌生产的要求, 如对毒性药品的控制、卫生消毒结果的保护、操作者与医药产品隔离等, 但它们的成本依次递增。
三种工艺技术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医药产品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 如CIP/SIP、满足VHP的净化系统、设备的自动监控、自动灌装和自动清空系统以及颗粒检测仪器等都反映了无菌隔离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进步。
隔离操作器只有经过适当的验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验证时应当考虑隔离技术的所有关键因素, 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隔离操作器的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性。
2.4 无菌转运方式
物品进出隔离操作器应特别注意防止污染, 用于无菌生产过程中的转运方式如图4、图5、图6[3]所示。
3 国内外无菌粉针设备的对比
3.1 我国粉针设备现状
目前, 我国现有非最终灭菌制剂 (如冻干粉针、粉针等抗生素瓶类注射剂)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洗瓶机、隧道式灭菌烘箱、灌 (分) 装机、轧盖机。这些设备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 尚存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洗瓶机的水气流量、压力、温度的实时记录与监控, 过滤器装置的在线检测、洗瓶机清洗管路的CIP/SIP等功能不健全。
(2) 隧道式灭菌烘箱的热能的利用率较国外的同类设备低。隧道内风速实时记录与监控、尘埃粒子实时记录与监控、冷却段在线灭菌等功能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
(3) 国内极少数厂家灌装加塞设备能实现灌装药液管路及灌装泵的CIP/SIP;胶塞转运、半加塞后转运大多采用人工进行;灌装设备的装量缺乏准确性, 设备上没有可控制的自动称量系统;灌装 (分装) 加塞百级层流的记录与监控、模拟显示功能不健全;装置缺失在线检测异物技术、在线检漏技术、条形码识别与追踪技术等;缺乏有效的百级层流屏蔽系统, 即使药机厂配备了层流, 但对层流装置的层流气流的分布、影响因素都未进行系统研究, 实时监控尚不完善。
(4) 国内的粉针剂分装机主要采用螺杆式, 其使用PLC加步进电机来构成的一套控制系统, 分装精度不稳定。部分厂家螺杆装量采用伺服电机与PLC控制技术。
如南京博健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BKFG250无菌粉针剂分装机采用伺服电机驱动计量螺杆, 提高定量供粉的准确性, 并开发RABS式的隔离操作方式, 采用手套进行操作, 符合新版GMP的要求。药物粉体加料斗设置在RABS外, 采用粉体自重式加料方式。该装置具有无瓶不分装、无瓶不加塞、缺瓶不分装、不加塞, 过载保护等功能。
3.2 国外先进粉针设备
国外先进粉针设备的特点:
(1) 高产量, 每小时18 000个西林瓶, 具有两个灌装头, 伺服电机驱动灌装头;
(2) 穿墙设计, 所有驱动装置安装在无菌灌装区外部, 在机器的外部进行维修。空气压力和真空源安装在灌装室外, 具有独立的内外部清洗系统, 可实现每种剂型的过滤器的清洗;
(3) 设计成RABS或隔离器形式, 采用快速转运站连接 (RTP) 或其他无菌对接。传送器设计简单, 易于清洗和消毒;
(4) 采用西门子触摸屏控制, 电控互锁安全门。传感器具有西林瓶不足时停机、堵塞时停机、加塞站西林瓶不到位停机、西林瓶未加塞时停机、西林瓶从下游回转时停机功能。具有低料液位报警功能。可通过重量、预加料系统、充气系统或伺服控制系统进行加料, 加料装置安装在防护罩外部;
(5) 安装有自动称重及校核重量系统。采用单称校重, 消除级差漂移, 减小震动对称量的影响;
(6) 配备有旋转桶和震动胶塞加料器, 可实现胶塞的自动上料;
(7) 具有21CFR顺应的数据采集系统, 包括PC机、数据采集软件、PLC以太网能力。
4 结语
新版GMP的即将实施, 可进一步推动中国制药企业及制药机械企业与国际先进水平及管理规范接轨。新版GMP在制药企业的逐步应用, 将全面带动无菌药品设备的设计水平、生产制造水平、检验及管理水平的提升。找准国内外先进设备的技术差异, 不断实践、积累经验, 不断提高并完善设备的自动控制水平, 将现代设计方法应用于产品设计过程中, 将是我们制药机械行业所面对的共同课题。
参考文献
[1]田耀华.分装机发展趋势及其研发思路[J].机电信息, 2007 (5) :5~8
[2]田耀华.对无菌制剂灌 (分) 设备隔离化技术可行性探讨[J].机电信息, 2010, 269 (23) :1~6
7.新版GMP考试试题及答案 篇七
姓名: 岗位: 分数: 一 填空题(37题 每个空格1分)
1.药品发运的零头包装只限
两个 批号为一个合箱,合箱外应当标明全部批号,并建立 合箱 记录。
2.企业应当建立
产品召回 系统,必要时可迅速、有效地从市场召回任何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3.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决定从市场召回的,应当立即向
当地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
4.企业因 质量
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品,均应当按照规定监督
销毁,有证据证明退货产品质量未受影响的除外。
5.药品召回应当制定召回操作规程,产品召回负责人应当独立于
销售
和
市场 部门;召回处理情况应当向 质量授权人 通报。
6.药品召回的进展过程应当有记录,并有最终报告。产品 发运数量、已召回数量 及
数量平衡 情况应当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7.企业的每批产品均应当有 发运记录。根据 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当能够及时全部追回
8.产品包括药品的 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
和 成品。
9.供应商指物料、设备、仪器、试剂、服务等的提供方,如 生产商、经销商 等。
10.所有药品的生产和包装均应当按照批准的 工艺规程
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有 相关记录,以确保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批准的要求。
11.应当建立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的操作规程,生产批次的划分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特性的 均一性。
12.应当建立编制药品批号和确定生产日期的操作规程。每批药品均应当编制 唯一 的批号。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_ 产品包装日期 作为生产日期。13.每批产品应当检查 产量
和 物料
平衡,确保 物料平衡
符合设定的限度。如有差异,必须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按照正常产品处理。
14.在生产的每一阶段,应当保护 产品 和 物料 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
15.在干燥物料或产品,尤其是高活性、高毒性或高致敏性物料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 采取特殊措施,防止粉尘的 产生 和 扩散。
16.生产期间使用的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的 容器 及 主要设备、必要的操作室应当 贴签标识 或以其他方式标明生产中的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和批号,如有必要,还应当标明生产工序。
17.容器、设备或设施所用标识应当清晰明了,标识的格式应当经企业相关部门 批准
。除在标识上使用文字说明外,还可采用 不同的颜色 区分被标识物的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或已清洁等。
18.应当检查产品从一个区域输送至另一个区域的 管道 和其他设备连接,确保连接正确无误。
19.每次生产结束后应当 清场,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产品和 文件
。下次生产开始前,应当对__前次清场____情况进行确认。20.生产厂房应当仅限于 经批准的人员出入。
21.设置必要的气锁间和排风;空气洁净度级别不同的区域应当有
压差 _控制。22.采用经过_验证或已知有效的清洁和去污染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清洁;必要时,应当对与物料直接接触设备表面的残留物进行检测。
23.液体制剂的配制、过滤、灌封
、灭菌
等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4.企业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
物料 或 产品 遭受污染的风险。
25.软膏剂
、乳膏剂、凝胶剂 等半固体制剂以及栓剂的中间产品应当规定贮存期和贮存条件。
26.生产和清洁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发霉器具;使用筛网时,应当有防止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27.生产开始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生产无关的物料,设备处于
已清洁及待用 状态。_ 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28.包装操作规程应当规定降低 污染 和 交叉污染、混淆 或 差错
风险的措施。29.包装开始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场所、包装生产线、印刷机及其他设备已处于 清洁或待用状态,无 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包装无关的物料。检查结果 应当有记录。
30.包装操作前,还应当检查所领用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核对待包装产品和所用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且与 工艺规程 相符。
31.每一包装操作场所或包装生产线,应当有标识标明包装中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和 批量的生产状态。
32.待用分装容器在分装前应当 保持清洁 _,避免容器中有玻璃碎屑、金属颗粒等污染物。
33.单独打印或包装过程中在线打印的信息,如产品批号或有效期均应当_检查 _____,确保其正确无误,并予以_记录_____。如手工打印,应当增加 检查频次。34.应当对电子读码机、标签计数器或其他类似装置的功能
检查,确保其准确运行。检查应当有 记录。
35.包装材料上印刷或模压的内容应当
清晰,不易褪色和擦除。
36.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
质量保证
体系和药品 不良反应 监测系统,收集、记录药品的质量问题与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7.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可能存在 安全隐患 的进行调查。二 名词解释(5题 每题3分)
1.阶段性生产方式是指:在共用生产区内,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生产某一产品,再对相应的共用生产区、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彻底清洁,更换生产另一种产品的方式。
2..洁净区:需要对环境中尘粒及微生物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应当能够减少该区域内污染物的引入、产生和滞留。
3.中间控制:也称过程控制,指为确保产品符合有关标准,生产中对工艺过程加以监控,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调节而做的各项检查。可将对环境或设备控制视作中间控制的一部分。4.产品生命周期:产品从最初的研发、上市直至退市的所有阶段。
5.操作规程:经批准用来指导设备操作、维护与清洁、验证、环境控制、取样和检验等药品生产活动的通用性文件,也称标准操作规程。三简答题。(1题 5分)
包装期间,产品的中间控制检查至少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装期间,产品的中间控制检查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包装外观;
2.包装是否完整;
3.产品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
4.打印信息是否正确;
5.在线监控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
8.新版GMP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篇八
部门:
生产技术管理部
姓名:
成绩:
一.选择题(2 分/题,共 30 分)
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已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1 月17日发布,自()起施行。
A.2011 年
B.2012 年
C.2013 年
D.2015年
2.下列哪一项不是实施 GMP的目标要素:()
A.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B.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C.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D.与国际药品市场全面接轨
3.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至少应当采用()。
A.自来水
B.饮用水
C.纯化水
D.注射用水
4.物料必须从()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A.供应管理部门
B.生产管理部门
C.质量管理部门
D.财务管理部门
5.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达到预期的结果,这一系列的活动通常称之为:()
A.检验
B.验证
C.工艺考核
D.质量保证
6.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药品,应当:()
A.销毁
B.返包
C.退还药品经销商
D.上交药品行政管理部门
7.作为制药企业,我们应当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A.生产
B.质量
C.信誉
D.效益
8.药品的批记录及发运记录应保存至少该药品有效期后几年?()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2010 年修订的 GMP没有的章节()
A.机构与人员
B.设备
C.生产管理
D.卫生管理
10.每批药品均应当由()签名批准放行
A.仓库负责人
B.财务负责人
C.市场负责人
D.质量受权人
11.药品生产的岗位操作记录应由()
A.监控员填写
B.车间技术人员填写
C.岗位操作人员填写
D.班长填写
12.现有一批待检的成品,因市场需货,仓库()
A.可以发放
B.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即可发放
/ 5 C.检验合格、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方可发放
D.检验合格即可发放
13.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应当符合()
A.食用标准
B.药用标准
C.相应的质量标准
D.卫生标准
14.通常认为,原辅料为除()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A.中间产品
B.待包装产品
C.试剂
D.包装材料
15.()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监控 GMP 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A.生产负责人
B.生产管理部门
C.质量负责人
D.质量管理部门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一题至少一个最佳答案,3 分/题,共 30 分)
1.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制定的依据()。
A.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D.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2.企业建立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A.人员
B.厂房
C.验证
D.自检
3.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
A.人员
B.厂房
C.设施
D.设备
4.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至少应当包括()。
A.企业负责人
B.生产管理负责人
C.质量管理负责人
D.总工程师
5.必须每年体检一次的人员包括()
A.生产操作人员
B.质量管理人员
C.洗衣工作人员
D.食堂工作人员
6.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应当隔离存放的物料或产品有()。
A.待验物料
B.不合格产品
C.退货
D.召回的产品
7.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
A.名称
B.数量
C.流向
D.种类
8.物料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的原则。
A.合格先出
B.先进先出
C.急用先出
D.近效期先出
9.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通常需要确认下列过程()。
A.设计确认
B.安装确认
C.运行确认
D.性能确认
10.药品企业应当长期保存的重要文件和记录有()。
A.质量标准
B.操作规程
C.设备运行记录
D.稳定性考察报告
三.判断题(正确的标√,错误的标×。2 分/题,共 20 分)
/ 5 1.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
2.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
3.生产区可以存放水杯及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4. 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5.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非药用产品。()
6.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
7.所有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8.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可用隔离带隔离。()
9.所有执行GMP的责任人员必须以口述形式说出各自的工作职责。()
10.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交叉污染的可能。()
四.阐述题(20分题,共20分)
1.什么是质量风险管理?(6分)答:
2、GMP对人员安全的要求及目的是什么?(7分)答:
3、GMP意识增强的方法?(7分)答:
/ 5
2010版GMP的变化与重点
一.选择题(2 分/题,共 30 分)
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已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1 月17日发布,自(A)起施行。
A.2011 年
B.2012 年
C.2013 年
D.2015年
2.下列哪一项不是实施 GMP的目标要素:(D)
A.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B.防止对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
C.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D.与国际药品市场全面接轨
3.制药用水应当适合其用途,至少应当采用(B)。
A.自来水
B.饮用水
C.纯化水
D.注射用水
4.物料必须从(C)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A.供应管理部门
B.生产管理部门
C.质量管理部门
D.财务管理部门
5.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达到预期的结果,这一系列的活动通常称之为:(B)
A.检验
B.验证
C.工艺考核
D.质量保证
6.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药品,应当:(A)
A.销毁
B.返包
C.退还药品经销商
D.上交药品行政管理部门
7.作为制药企业,我们应当把什么放在第一位?(B)
A.生产
B.质量
C.信誉
D.效益
8.药品的批记录及发运记录应保存至少该药品有效期后几年?(B)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2010 年修订的 GMP没有的章节(D)
A.机构与人员
B.设备
C.生产管理
D.卫生管理
10.每批药品均应当由(D)签名批准放行
A.仓库负责人
B.财务负责人
C.市场负责人
D.质量受权人
11.药品生产的岗位操作记录应由(C)
A.监控员填写
B.车间技术人员填写
C.岗位操作人员填写
D.班长填写
12.现有一批待检的成品,因市场需货,仓库(C)
A.可以发放
B.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即可发放
C.检验合格、审核批生产记录无误后,方可发放
D.检验合格即可发放
13.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应当符合(B)
A.食用标准
B.药用标准
C.相应的质量标准
D.卫生标准
14.通常认为,原辅料为除(D)之外,药品生产中使用的任何物料。
A.中间产品
B.待包装产品
C.试剂
D.包装材料
15.(D)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监控 GMP 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A.生产负责人
B.生产管理部门
C.质量负责人
D.质量管理部门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一题至少一个最佳答案,3 分/题,共 30 分)
1.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制定的依据(BC)。
A.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5 C.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D.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2.企业建立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涵盖(ABCD),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A.人员
B.厂房
C.验证
D.自检
3.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ABCD)。
A.人员
B.厂房
C.设施
D.设备
4.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至少应当包括(ABC)。
A.企业负责人
B.生产管理负责人
C.质量管理负责人
D.总工程师
5.必须每年体检一次的人员包括(AB)
A.生产操作人员
B.质量管理人员
C.洗衣工作人员
D.食堂工作人员
6.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应当隔离存放的物料或产品有(ABCD)。
A.待验物料
B.不合格产品
C.退货
D.召回的产品
7.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AC)
A.名称
B.数量
C.流向
D.种类
8.物料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BD)的原则。
A.合格先出
B.先进先出
C.急用先出
D.近效期先出
9.厂房、设施、设备的验证通常需要确认下列过程(ABCD)。
A.设计确认
B.安装确认
C.运行确认
D.性能确认
10.药品企业应当长期保存的重要文件和记录有(ABD)。
A.质量标准
B.操作规程
C.设备运行记录
D.稳定性考察报告
三.判断题(正确的标√,错误的标×。2 分/题,共 20 分)
1.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
2.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
3.生产区可以存放水杯及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4. 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5.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非药用产品。(√)
6.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
7.所有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8.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 有数条包装线,可用隔离带隔离。(×)
9.所有执行GMP的责任人员必须以口述形式说出各自的工作职责。(×)
10.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除非没有发生混淆或 交叉污染的可能。(√)
四.问答题(20分题,共20分)
1、什么是质量风险管理?(6分)
答: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取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2、GMP对人员安全的要求及目的是什么?(7分)
人员安全包括两个方面:自身的保护;防止对药品的污染。目的:防止操作人员对产品的污染,同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3、GMP意识增强的方法?(7分)
① 加强人员培训;②结合质量管理,加强GMP意识;③严格的自检制度;④中层领导充分重视;⑤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⑥良好的集体团队精神。
【新版gmp取样规范】推荐阅读:
见证取样规范最新02-12
最新材料见证取样规范06-29
新版gmp试题及答案09-13
新版gmp认证缺陷案例09-16
新版调整gmp自查报告10-16
新版gmp整改报告模板01-01
新版GMP培训试卷及答案12-29
2010新版GMP认证的全面总结08-21
新版GMP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11-23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