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2025-01-2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共18篇)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2014)

甲方:(物业负责人)

乙方:(物业安全管理员)

责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双方职责:

一、甲方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逐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方必须根据上级各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物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甲方必须经常对物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和自救的能力。

四、甲方定期组织物业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五、甲方应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须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六、乙方负责物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定期向物业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七、乙方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制订物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应急救援演练进行记录。

八、乙方应配合质监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九、乙方未完全履行规定职责的,由物业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二

近日, 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和朔州市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 对在该市范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原则、目标、承保及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

朔州市率先推动特种设备保险文件的出台, 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条”和朔州“市十条”的一项具体措施, 旨在通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 将保险机制引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 发挥保险化解安全责任风险、及时补偿公众经济损失、减轻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压力的积极作用。

该文件明确,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种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产权所有者。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同时, 该文件还明确, 保险事故发生后, 保险公司将对仲裁、诉讼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费用进行赔付。

3.分析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的管理 篇三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升,企业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建设特种设备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备设施。根据多年来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的实践和实际经验教训,各单位、企业只重视特种设备的选型及采购,完全忽视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维护。特种设备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安全管理更是特种设备的重中之重。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要点总结为:贯彻安全条例与安全法、执行企业标准规范、落实责任、证件齐全、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编制应急预案与开展预案演练、定期检验。

一、全面落实安全监察条例与贯彻安全法

自2009年5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施行,它不经规定了特种设备的制造、设计、改造、安装,还规定了其使用、维修、检测、检验过程的法律法规及基本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防止、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特种设备各使用单位认真全面落实安全监察条例与贯彻安全法,才能搞好本单位特种设备设备安全运行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落实特种设备管理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的生产标准

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机构、管理的制度、人员的责任、操作的规程,同时还要标准化的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做好特种设备前期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是: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设置兼职的。无论哪一种机构,都要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齐心协力的促进和推动特种设备管理的“四化”原则,即,科学化、制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

在设置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时,应根据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及技术状况,安排具有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懂得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科学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特种设备的性能指标和使用特点,并逐项落实执行,提升特种设备管理水平,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

“以精益管理为引领、以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平台”的工作方向正确且必要,充分说明体系管理思想、标准化工作思路已经成为企业管理“新常态”。精益设备管理围绕精确数据管理,精准状态预测、精心维护保养、精实绩效管理、精算成本控制、精干队伍建设六个方面,运用综合管理体系方法,以精细点检为核心,以预防维修和计划性检修为抓手,贯彻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不断完善设备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深化企业设备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应用,规范设备基础管理,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设备管理体系。

三、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证与操作人员作业证齐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在当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且应将所登记的标识贴在该设备的明显部位。特种设备的作业、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能上岗操作及管理。

四、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必须在所使用单位中存在的,其具体内容需包括以下:

(1)设计的文件、制造产品的单位、产品的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及安装时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2)要建立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检验的记录;

(3)要建立日常特种设备使用的状态记录;

(4)特种设备所具有日常的保护装置、附件、检测调整控制装置和所属的仪器仪表的保养、维护记录;

(5)要建立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事故记录与运行故障;

(6)要建立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和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及自行设计或增加的附属安全装置应有设计或产品资料,特别是高耗能特种设备。

五、编制应急预案与开展预案演练

以“预则安,防则全”的安全观为指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其本身的使用条件、状况及事故发生时对人员、设备和周边坏境危害的程度进行编制,做到符合实际情况、概念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容易理解。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组织机构、相关人员职责;2、预防与预警机制;3、预案应急响应;4、预案的后期处置;5、预案的信息管理;6、预案的保障措施;7、预案的宣传与培训;8、预案的演练与评审;9、预案的具体管理措施等。

在该预案编写完毕后,要针对预案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职责和自己的责任。培训完毕且合格后要举行现场的演练,要本着真实、实战的原则去组织、执行现场演练。目的是要让涉及人员全面了解、理解救援的程序,并科学的掌握、熟悉救援的方法,同时还需了解、掌握怎么样去保护自己,如何去保护被救援者;另外还需对应急预案的反应灵敏和处理事故的能力进行培训,从意识上加强事故防范。

六、设备定期(周期)检验

从特种设备开始使用到报废期间都要进行定期(周期)检验,并且要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相关规范的要求,要符合法律程序的让国家质检总局核定、准许,同时取得使用期限,明确强制性检验周期。这样就可及时消除和发现缺陷和隐患,从而做到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检验和申报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周期)检验计划,并有预见性的提出定期(周期)检验要求;

2、检验时使用单位还需向专门的检验机构负责检验人员提供要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以便确保该次检驗工作如期实施;

3、对于不得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的范围有:安全技术规范文件使用年限到期、拥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没有改造价值、无维修价值的;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书 篇四

为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关于“大、快、严”的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二、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2.维护保养制度;3.日常检查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安全会议制度;6.档案管理制度;7.定期报检制度;8.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11.电梯专用钥匙管理制度。

三、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四、使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保证所有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单位设备使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附近具备相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训练。按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根据设备和生产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形成应急处置体系;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设备台账、作业人员台帐、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1.使用登记表;2.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七、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一份。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务市场监管所(盖章)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盖章)负 责 人:

5.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五

2016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固安工业区管委会与()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二、具体要求

1、贯彻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查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查

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的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用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河北固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企业(盖章)

固安工业区领导签字: 企业法人签字: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六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XX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促进XX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根据相关标准,结合XX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

(XX公司特种设备分布:经理办 台乘客电梯,工程部 台叉车,......,共计 台特种设备。)

(三)术语

1.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XX公司涉及的特种设备有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特种设备重要的技术档案和信息记录文件,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四)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XX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二、管理内容

(一)职责

1.运行部是XX公司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有:(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对XX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运行、维修、保养、检定实施综合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XX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并对各使用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协调维保单位对XX公司在用特种设备做定期保养,督促维保落实过程,建立维保记录。

(4)负责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完成XX公司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等相关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运行。

(5)负责对XX公司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封存或报废。

(6)负责收集整理安全技术档案第(1)项有关材料的原件,及时移交档案室按重要技术资料档案妥善保存。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第(2)项中“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报告)”的档案管理。

2.安全部是XX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部门,职责有:(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XX公司特种设备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XX公司特种设备岗位职责、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使用部门制定和修订XX公司涉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组织XX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启动工作。

(4)负责XX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

3.采购部负责XX公司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按有关要求对采购单位的资质审核,对选购的产品质量负责。

4.档案室负责XX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第(1)项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的档案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安全技术档案其他项的管理工作。

5.使用部门为XX公司特种设备责任主体,职责有:(1)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对部门的特种设备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对特种设备实行定置管理。

(3)负责对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4)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进行管控,确保特种设备正确安全使用,避免造成事故,并作好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的记录。

(5)负责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定期对特种设备自行检查,作好相关记录。

(6)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救援和现场保护,及时汇报,作好记录。

(7)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第(2)项中“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第(3)、(4)、(5)项有关记录的档案管理,妥善保存。

6.维保单位是指XX公司选择的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保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是XX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责任单位,职责有: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XX公司特种设备自身特点和使用状况,按照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制定详细维保方案,对XX公司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2)负责查找并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出现的故障,确保其正常运行。

(3)负责建立特种设备的经常性维保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4)负责XX公司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工作,协同XX公司管理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故障应急救援演练。

(5)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XX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6)负责协助XX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特种设备管理文件和安全技术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XX公司特种设备的选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应当选购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2.XX公司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选择持有相应类别的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不得委托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选择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运行部报XX集团公司备案后方可施工。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设备需求部门、使用部门、运行部、安全部等相关部门做好过程监管,确保XX公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安全高效的完成。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XX公司运行部。运行部将其整理移交档案室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并将监检报告等资料报XX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6.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运行部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报XX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安全部应当建立健全XX公司特种设备岗位职责、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XX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让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维保人员等有关人员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8.XX公司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保存整套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其中第(1)项和第(2)项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记录(报告)”至少保存复印件,以便备查。

9.使用部门应当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责任,每台设备落实责任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将特种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准从事相应类别、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不得委派无相应类别资格证的人员独立对特种设备进行作业。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

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作好培训记录,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高效运行。

13.档案室应按公司特种作业培训有关要求,制定培训和年审复训计划,及时通知XX公司各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年审复训,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相应的资格证书,及时更新记录,并报运行部更新特种设备人员名单和台账。

1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叉车在每日投入使用前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运行检查,并且记录。

15.维保单位应结合XX公司特种设备自身特点和使用状况,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制定详细维保方案,对XX公司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电梯维保周期为14天1次,起重机械维保周期为每月1次),保证设备优质运行,作好经常性维护保养记录。

16.维保单位在维保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对损坏的零配件进行更换,作好异常处理记录。

17.维保单位应定期对XX公司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检修,确保以上附件装置有效运行,作好检验检修记录。

1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当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并向运行部汇报,如维保单位无能力修复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外委,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使用部门作好故障处理记录。

19.当特种设备发生困人或伤亡等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维保单位、公司管理部门和救援机构,开展必要的救援行动,并保护好现场。维保单位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并配合救援机构开展专业救援。若相关方未及时开展救援,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20.叉车日常维护保养和全面检查由使用部门的作业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依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并作好相关记录。

2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运行部提出检验申请,由运行部或维保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进行安全性能检验。使用部门应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及时报运行部予以报废,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报XX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23.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部门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向运行部汇报,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由安全部管理负责人同意,XX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三、检查及考核

1.运行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安全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应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管理负责人。

(1)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相关部门当事人考核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加重考核。

(2)维保单位如未按计划实施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对维保单位考核500元/次。

(3)因维保单位维保工作不到位引起的设备故障,根据设备故障严重程度,对维保单位考核500~2000元/次,并承担设备故障引起的相关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置。

四、附则 1.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法规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法规执行。

3.本办法由XX公司运行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氧气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篇七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责任制

1. 特种设备的专职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厂长负总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或技术规范;掌握制氧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及使用条件;能对制氧特种设备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检验;了解制氧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技术性能及调整、校验技术知识等技能。其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运行中的违章行为;落实定期检验计划;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事故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工作。

2. 特种设备操作责任制

每台特种设备都应有专责操作人员, 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专责操作人员应具有了解所操作特种设备的最高许用压力和许用温度;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能检查判断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工作;当特种设备出现异常时, 能及时、正确地采取紧急措施等技能。其职责为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特种设备;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对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调整, 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管理、操作和检验人员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技术状况, 了解其运行规律, 防止因盲目使用而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每台特种设备都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存有特种设备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附件技术资料和使用状况记录资料。

1. 特种设备原始技术资料

(1) 特种设备设计资料。至少包括设计总图和承压部件图。重要的特种设备, 如大型球形储罐、空分塔等, 应有承压部件强度计算书及应力、柔性计算等资料。

(2) 特种设备制造资料。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及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其中包括主要承压部件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的检验数据, 焊接试板的接头机械性能和金相检验结果, 焊缝无损检测记录, 以及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结论等。要求焊后热处理的, 还应有热处理工艺要求和实际处理情况。焊缝经过返修的, 还应有焊缝返修记录。

2.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技术资料

(1) 安全附件技术说明书。主要包括安全附件的名称、型式、规格、结构简图、技术条件 (如安全阀的设计开启压力、排放压力和设计排气量, 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 以及使用范围等。

(2) 安全附件校验或更换记录。主要应包括校验日期, 校验或试验结果 (如安全阀调整后的开启压力、密封压力、同批爆破片的试验爆破压力) , 下次校试验日期等。

3. 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记录资料

特种设备投运后, 应按时记录使用情况, 存入技术档案。使用状况记录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修理及事故记录。

(1) 运行情况记录。主要记录特种设备开始使用日期, 开停车记录, 以及实际工作条件 (包括工作压力、温度及其波动范围与次数、工作介质等) 。工作条件变更时, 应记录变更日期及变更后的实际工作条件。

(2)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主要应包括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3) 检验、修理记录。主要记录特种设备检验和修理日期, 检验内容, 检验中所发现的主要缺陷及缺陷消除情况和检验结论, 耐压试验情况及试验评定结论, 承压部件的修理或更换情况等。

(4) 事故记录。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和特种设备损坏与修理情况及防范措施等。

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指在设计使用期限内, 每间隔一定时间, 采用各种适当而有效的方法, 对特种设备的各个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或做必要的试验, 以发现存在的缺陷, 使其在还没有危及特种设备安全之前即被消除或被采用适当的措施进行特殊监护, 防止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破裂爆炸事故。压力容器检验分年度检查与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运行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 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 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安全附件检查等。检查方法以宏观检查为主, 必要时进行壁厚测量、壁温检查、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真空度测试等。

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 其检验周期为: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 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 一般3~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 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但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全面检验具体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几何尺寸检查、保温层隔热层衬里检查、壁厚测量、表面缺陷检查、埋藏缺陷检测、材质检查、紧固件检查、强度校核、安全附件检查、气密性试验等。检验方法以宏观检查、壁厚测量、表面无损检测为主, 必要时可以采用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硬度测定、金相检验、化学成分或光谱分析、强度校核或应力测定以及声发射检测等。

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 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压力管道检验类似压力容器, 在此不作详述。

四、氧气公司典型特种设备的检验管理

1. 空分塔中特种设备的检验管理

空分塔是制氧系统中的重要设备, 其中有大量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其材质为铝镁合金,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 介质为液态空气、液态氧气、液态氮气等, 工作温度为-196℃, 塔中填满起绝热作用的珠光砂。国内曾发生过多起空分塔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重点是运行记录, 要求运行过程中保持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的相对稳定, 避免快速大幅度增减空气量、氧气量和氮气量, 防止产生液泛等故障。在年度检查时对安全附件进行试验, 并对到期的进行校验。与安全阀相连的管路中装有截止阀的, 在安全阀校验合格安装后必须保持常开, 并设立明显标志。为防止空分塔爆炸事故, 还应检查塔内静电接地及乙炔含量的控制情况。

在制氧系统大修时, 应对塔内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停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空分装置解冻停车必须排净液体, 经静置冷吹后方可用热气体加热, 加热时应缓慢升温, 严禁超温、超压。加热箱内珠光砂时, 不得在冷箱内进行检查或维修。待塔内珠光砂清除干净,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达到常温常压时方可进行检验。检验时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 防止重物坠落损伤塔内压力管道。

塔内压力管道检验主要进行壁厚测量和宏观检查, 因材质为铝镁合金和不锈钢, 不存在腐蚀情况。塔内管道变形情况较普遍, 结构检查时应重点检查管道的支撑情况, 检查管道柔性是否符合要求。

塔内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耐压试验时应采用气压试验, 介质必须是洁净的空气或氮气。空分塔严禁油污, 检验完毕必须严格进行脱脂, 并清除所有杂物, 检查合格后才能封堵人孔, 投入使用。

2. 输氧管道的检验管理

氧气公司有大量的输氧管道, 其材质为碳素钢和不锈钢, 属可燃材料, 介质为高压纯氧。作为特种设备应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在线检查时, 运行记录主要检查有无超压运行情况, 氧气流量流速是否符合要求;宏观检查主要检查泄漏、管道变形、支吊架损坏、腐蚀等情况。另外还应进行防静电检测, 安全附件定期校验。

全面检验时, 重点检查可能导致输氧管道燃烧、爆炸的缺陷。氧气管道的弯头、三通、变径处是容易引起氧气流冲击和摩擦的部位, 应重点检测。这些部位的内壁应光滑, 严禁采用虾米弯、拼焊等。对这些部位进行壁厚测量时, 重点测量气流冲击和摩擦最严重的地方。

氧气管道耐压试验时, 应使用不含油的净水或无油的空气、氮气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密封性试验, 其介质为无油的干燥空气或氮气。在检验项目完成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吹扫, 吹扫应使用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 同时往管内加入脱脂剂, 对管道进行脱脂。

氧气管道重新投入使用是较危险的阶段, 开阀门时, 由于介质压力突然变化, 阀门部件与管道内高流速杂质的冲击摩擦、静电感应、油脂等, 易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 送氧开阀门应缓慢进行, 使氧气流速缓慢提高, 避免事故发生。

3. 储氧容器的检验管理

储氧容器有氧气储罐和液氧储罐。

氧气储罐一般为大型容器, 如球罐。氧气球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前氧气必须放散干净, 罐体内外含氧量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 罐体内表面涂无机富锌, 防止内表面氧化腐蚀。球罐封罐前必须将内部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用三氯乙烯脱脂后进行油脂化验, 合格后方可封罐。通氧气前, 球罐必须用氮气进行置换, 置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液态氧在常温下会急剧蒸发, 液体变为气体时体积扩大800倍, 因此液氧储罐的安全要求更高。真空粉末式液氧储罐内筒为不锈钢, 外为碳素钢, 夹层充以珠光砂绝热材料, 抽真空至1.36~6.8Pa。液氧储罐防止超压的主要手段是绝热保温, 因此保持真空度非常重要, 在使用中要定期监测夹层的真空度。

液氧储罐必须进行定期检验, 主要对保温层、外筒进行检测, 以防止裂纹、腐蚀等缺陷使外筒发生泄漏导致夹层真空度下降。主要项目有宏观检查、真空度检测、安全附件检查。

经过开罐检验的液氧储罐检验完成后必须进行脱脂处理, 脱脂合格后可用无油干燥氮气吹扫置换, 消除水分, 经过充分预冷后方可充液氧。

五、结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必须深入到各个环节, 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只要对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 就会大大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 保证安全生产。

摘要:制氧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是氧气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阐述必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并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以发现存在的缺陷, 并及时消除或采用适当的措施进行特殊监护, 防止其在运行中发生破裂爆炸事故, 确保氧气公司的安全生产。

8.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特种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的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七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使用,保证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提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 销售、转让二手特种设备,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使用二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二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鼓励二手特种设备进入特种设备专业市场进行交易。

第十条 禁止销售、转让、出租、出借和使用下列特种设备:

(一)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二)未附有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相关文件的特种设备;

(三)未附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关文件的二手特种设备;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五)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在气体充装、销售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

禁止使用下列气瓶充装、销售气体:

(一)没有检验检测标识的;

(二)超过定期检验周期的;

(三)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四)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

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发现有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气瓶,应当按规定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发现有前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气瓶,应当作出回收处理。

气瓶的回收处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 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依法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锅炉房建筑工程,其锅炉房的建造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

锅炉房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标明与相邻建筑距离的图纸,应当在锅炉安装前报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锅炉用水的水质、锅炉的化学清洗和停炉保养,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锅炉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的,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的检验检测义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选择委托权进行限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法定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报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应当客观、公正,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下列证书、文件或者标识:

(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使用登记证书、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三)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标识。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用油桶等容器改装或者采用其他类似材质卷制、焊接的可以输出蒸汽、产生压力的简易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执法责任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三款、第十一条第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特种设备,并处特种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转让、出租、出借、使用的特种设备,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的气瓶,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法生产、销售简易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简易设备,可以并处简易设备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或者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法使用简易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销毁;逾期未拆除、销毁的,予以没收,并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9.特种设备制造质量责任人职责 篇九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负责公司的经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和“顾客沟通”的制定、修订、实施。

3、负责对外签订意向合同和公司合同评审。

4、处理合同有关事项和对外接口协调工作。

5、负责产品服务质量信息的处理。

6、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职和不称职的业务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参加调查处理。

7、负责对从成品库发放的产品的防护,这种防护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8、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以顾客为中心,并满足顾客的要求。

财务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保证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及体系的有效性。

2、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工作,监督检查财务收支情况,监督资金和资产的安全运行,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3、负责遵照国家会计法,建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并督导执行。

4、负责建立公司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成本分析,并做出评价。

5、负责公司拟定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制度及核准后的督导执行。

6、参与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的审查和评定,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7、负责对质量体系运行提供资金保证。

物供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归口管理“采购过程”、“采购信息”和“采购产品验证”的制定、修订和实施;依据公司生产计划、设备计划及认购通知拟定采购计划(包括物品种类、规格、数量与日期等)和采购制度(包括文件及工作流程)。

3、负责建立供应商的关系及汇集供应市场的情报(包括物品种类、价格、供应来源、交货条件、付款条件)。

1、负责公司的物资采供。

2、负责公司物资的合同签订和对不合格物资的退换和索赔。

3、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方的评审和筛选。

4、会同检验人员及品管人员办理验收工作。

生产技术部长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在部门内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归口负责管理“基础设施”、“工作环境”、“产品实现的策划”、“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等过程的有关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正确处理质量、进度和效益的关系。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安全措施实施落实,保证生产的正常和产品质量有效控制。

5、负责制定原辅材料库房的管理制度,对原辅材料入库、贮存、保管、发放、搬运、交付等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6、负责设备管理工作,使其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及安全生产需要。

7、负责建立健全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技术工艺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艺问题负责。

8、负责产品的开发工作(当顾客委托我们进行产品设计和制造时,本公司将根据我方的设计能力及生产能力确定接受顾客与否,当能接受时,启动设计程序)。

9、负责顾客提供图样的管理。

质检部部长质量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工作;对重大质量问题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对产品质量负责,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有效决定奖惩。

2、编制审定质量文件、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等,并负责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测量、分析和改进”中的“总则”、“监视和测量”、“不合格的控制”、“数据分析”和“改进”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实施对检验测量和实验装置的控制。

4、在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改进及认证和认证后的复审等具体实施工作。

5、负责质量记录统筹管理,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负责审核质量记录格式。

6、负责质量体系文件编制工作,负责质量手册的编制、修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对产品标识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8、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跟踪,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9、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10、负责对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和验收。

11、负责不合格判定,公司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12、负责统筹安排统计技术的使用,搞好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及其持续改进的就会。

13、负责针对产品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办公室主任质量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质量职责,保证质量体系在本部门内有效运行。

2、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人力资源”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3、负责人员的选择和安排,编制《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协助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和劳务人员的培训管理,进行考核、考评,保证人员素质符合要求。

5、负责公司工作环境的归口管理工作。

各分厂质量职责

1、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和程序文件等规定组织生产。

2、严格遵守过程规定,执行检验制度,重视产品质量、针对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和质量体系审核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督促检查。

3、对本分厂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4、作好生产、质量等记录和产品标识。

5、作好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工作。

6、各相关人员质量职责详见分厂职责分配表。

质量保证工程师职责

1、全面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产品质量能否达到要求出厂放行有否决权。

2、对生产过程中及物资进货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责任参与解决并对处理情况有充分的表决权。

3、Ff负责对公司各个部门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并对该项工作的质量负责。

4、要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A类物资的进厂检验和验证予以确认签字。

5、有权对设计图像、工艺文件提出异议。

设计责任人职责

1、负责组织和策划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老产品的改型和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特殊产品及配件的设计开发工作。

2、负责对新产品开发项目提出设计方案并参加设计项目的最终验证和确认。

3、负责产品样机的试制。对生产出现的技术问题要予以解决和处理。

4、负责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正确、齐全、完整和统一。

5、有对产品结构的否决权,对组成产品的外购件质量有否决权。

材料责任人职责

1、要保证原材料的供应有一定库存,在材料用完前要及时上报计划,不得影响生产。

2、协助原材料的进货检验,保证原材料的检验合格率在90%以上,对不合格的材料负责退货。

3、负责外购产品和外协件的购置和加工,并协助质检部让合格供方和协作方出示合格证、材质书等相关资料。

4、负责对材料库的管理。保证材料不混淆,不影响车间正常生产。

5、对经过评审合格的供方及协作方在其质量不稳定时有建议权和否决权。

工艺责任人职责

1、制定产品工艺方案,并根据工艺方案进行工艺(工序)设计、编制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协助设计方案。

2、负责指出和纠正生产过程中不合理的加工方法。

3、及时处理生产现场发生的较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不断改进工艺和工序控制。

4、保证生产现场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有效性。

5、参加新产品设计方案讨论,工艺性审查。

6、有生产工艺修改的唯一决定权。

焊接责任人职责

1、负责指导电焊工按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进行焊接操作。

2、对特殊焊接要从技术分析角度对处理过程作出准确判断,并指导电焊工的操作。

3、要随时掌握和检查焊接工件的质量及焊前、焊后处理情况,并在焊接记录中对焊接处理情况及采用工艺数据予以确认签字。

4、对焊接工作质量负责。对工件焊接处理方案有否决权。

热处理责任人职责

1、负责指导热处理工按工艺文件进行热处理操作。

2、协助质检部确保热处理设备仪器仪表的准确度,保证热处理设备的正常工作。对热处理加工质量负责。

3、在热处理记录中对进行了热处理的零部件所做过的处理结果数据给予确认和签字。

4、负责对热处理需要外协的联系工作。对协作方提供的过程记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果数据的检验,并对热处理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5、对热处理质量有否决权。

设备责任人职责

1、负责企业生产设备的建账。掌握生产设备的调动增减情况,参与新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指导工作,保管设备资料。

2、负责安排设备的大、中、小维修计划和日常维修工作。组织并参与设备事故分析处理,检查并督促各车间对设备合理使用及正常维护。

3、负责督促和检查维修工的日常设备点检与维修记录,作好每年一次的设备普查及设备完好标准检查工作,对设备的完好负责。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验设备的“自校装置检定校准”工作。对设备能否使用有否决权。

标准化责任人职责

1、负责选择适合本公司产品和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保证企业内部采用的国标、行标为最新标准,并组织贯彻执行。

3、对没有国标、行标的新产品,负责配合设计部门制定产品技术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4、负责对设计和工艺图纸、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保证生产图纸、工艺文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有权对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事实给予纠正。理化责任人职责

1、负责制定和执行对原材料理性化性能检测外协项目的计划和实施。

2、对外协方提供的理性化性能试验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3、负责提供顾客需求的产品原材料理化性能报告,并对检验结果有解释权。

4、对经过理化性能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阻止继续使用。无损检测责任人职责

1、负责制定和执行对外协件和焊接件的无损探伤检测外协项目计划和实施。

2、对外协方提供的无损探伤检测报告进行确认签字。

3、负责提供顾客需求的产品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4、对经过无损探伤检测不合格的外协件、焊接件有权禁止使用并对其做出处理。计量责任人职责

1、根据生产情况和使用情况制定各类计量器具和仪表的检定计划,按检定周期和检定计划定期将计量器具和仪表送计量部门检定、修理。

2、保证现场在用量具和仪表在有效周期内使用。对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值的统一性、准确性负责。

3、对计量器具、仪表的配置进行计划编制、报批。对进厂入库验收、使用、送检、报废等进行登记记录,建账造册,建立健全计量工作档案。

4、对损坏、遗失的计量器使用者,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有权 对示值不准确的计量器具的使用进行否决。检验责任人职责

1、负责全面指导、安排和督促检查工序检验、成品检验的工作,杜绝发生漏检情况。协助检验员做好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质量记录工作。

2、按照标准和订货合同负责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A、B类物资进厂检验和验证,并对出厂产品进行总检把关。

3、对生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责任汇同技术、工艺、生产责任人一同解决。并对产品的放行有否决权。

4、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A类物资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有权做出退换和降级使用的决定,并对检验结果做出确认签字。

5、负责保管本部门质量记录档案及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附带的材质书、合格证、无损探伤报告等资料。5.5.2 管理者代表

公司总经理指定公司领导层中的一名,作为质量体系管理者代表,具体规定及职责详见公司相关文件规定。5.5.3 内部沟通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十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是指对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的检验检测.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时,直接深入被栓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现场,开展检验时借助各种仪器手段,对性能状态、存在问题等方面可直观的发现,因此,对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可起到较大作用.

作 者:张浩  作者单位:新疆兵团特检中心检验一室 刊 名:四川建材 英文刊名: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 年,卷(期): 34(2) 分类号:HU89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   管理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十一

关键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X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62-0217-01

使用环节是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环节,也是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环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影响到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因此,有必要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来提高使用管理水平,实现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1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1.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

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安全责任的主体。除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可抗拒外,任何生产安全事故都有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因此,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最重要的基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11个方面的义务,为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使用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在许多中小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很不完善。管理人员更换频繁,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国家有关规定难以全面贯彻落实。设备无证使用、超期使用、超参数使用、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排查和消除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造成了隐患。急需通过一个标准,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转化为统一、详细、便于操作的行为规范,以获得最佳管理秩序和社会效益。

1.2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效率的需要

在日常监察中,经常遇到许多使用单位不能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特种设备有关信息的情况,造成现场安全监察效率降低。由于某些使用单位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落实,隐患处理机制不健全,致使一些监察或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由于设备档案和现场标识管理混乱,致使监察和检验人员为查清设备的历史状况而多花费很多时间。另外,由于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对使用单位的监管要求不同,以致使用单位有时无所适从。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规范使用单位管理行为的同时,也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必要的规范。

2使用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内容

安全不是监督出来的,更不是检查出来的,最终是靠企业对人、物、环境等因素的有效管理而实现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的建立应当以落实企业法定义务为主线,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制定明确的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职责,使从企业法人、管理机构及人员到有关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2.2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且满足特种设备有关法规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由于使用单位设备的数量、特性和安全管理的需要不同,其安全管理所需的管理要素也不尽相同,但是至少应当包括管理职责、文件控制、设备选购、安装管理、使用登记、人员培训、自行检查、定期检(校)验、隐患处理、改造维修、应急处理、档案管理、接受安全监察、管理评定等基本要素,且每个要素的控制内容应涵盖有关法律和法规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工作和控制程序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每项管理制度都应明确其管理的事项和管理的程序,明确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保存什么工作见证等内容。另外,使用单位还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3工作见证资料标准化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建立满足本单位安全管理需要的设备、作业人员、安全附件等管理台账,规范各项自行检查记录,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明确规定各类工作见证的保存期限。

2.4管理效果评定

为检验管理效果,应当定期对管理标准化系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发生严重以上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后,必须重新进行评定。企业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绩效水平。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每三年至少组织力量对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外部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应提出明确的改进意见,以促进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效果,评定等级将作为确定安全管理检查频次或采取进一步监控措施的依据。

3积极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实施

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3.1由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

制定符合实际的标准,是保证顺利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前提。为此,应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涵盖使用单位全部法定义务且操作性强的使用安全管理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的主体是企业。为确保标准的制定水平和顺利实施,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吸收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广泛参与,为标准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3.2加强指导与服务,推动使用管理标准化实施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建设工程,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可以首先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形成区域性的管理样板,然后进行推广,引导和带动周围企业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有关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应当强化服务意识,利用现场安全检查或检验的时机,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文件,健全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利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时机,使管理人员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和方法,提高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的自我约束机制。

3.3依法监督管理,促进使用管理标准落实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管主体是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监察机构应以法规和標准为依据,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与有关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许可相结合,加强检查和引导。要通过定期进行评定,督促使用单位改进管理,堵塞漏洞。通过行政执法,依法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管理标准的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蒋乃平.如何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动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9.

12.如何加强特种设备检验管理 篇十二

1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现状

我国特种设备在各个行业使用十分广泛, 然而, 随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大公共基础建设力度, 机电、医药化工、新能源等产业发展迅速, 一批重点项目相继投入施工, 特种设备发展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一是整体数量增长迅速。至2011 年底, 某市特种设备总量已突破7 万台 (套) , 且正以10%~15%的速度快速增长。二是大型特种设备越来越多。近年来由于大型化生产装置数量增多和一批重点项目上马, 特种设备使用要求随之提高, 一批高参数、新结构、大型特种设备相继投入使用, 例如:高铁建设项目中的900t架桥机等起重机械、石化企业2000m3大型丙烯球罐等压力容器。三是特种设备的分布呈区域化特征。因产业的集聚发展和政府的统一规划, 一批具有明显产业特点的工业园区应运而生, 例如:各个工业园区的建设, 特种设备使用密度大, 设备淘汰更新快, 给企业内部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及其检验工作都带来新的问题。

2 特种设备检验管理重心

为保障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特检院不断加强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同时注重加强检验管理创新, 在认真分析上述新特点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安全形势, 突出重点, 将可能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以下三类设备归入“检验管理重心”进行重点管理:

一是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此类设备一般运行参数较高或设备处于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发生事故后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二是重点区域的特种设备。三是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 影响力大, 涉及面广, 因而保障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正常运行尤为重要。

“检验管理重心”概念的提出强化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意识, 从而更有利于特检机构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管理, 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 制定管理措施。

3 加强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方法

3.1 把好重点监控设备检验关

首先, 正确进行分工,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各个省市的特检院每年都应该下发相关文件, 以规定需要进行重点检验的特种设备数量。之后再依据设备数量以及相关要求, 将责任首先落实到各个检验小组, 再由检验小组落实到每个小组成员, 保证每个特种设备都能够得到检验。其次, 采取多种方法对策, 以此提高设备检验质量。有些特种设备作用十分突出, 检验人员一定要重点检验, 有关部门则应该给予人员以及时间等最大程度的配合, 此外, 有关人员要抽查质量报告, 以此监督检验人员的行为。最后, 采取动态跟踪方式, 同时进行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应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软件, 构建一个数据信息齐全的数据库, 以便能够随时随地对特种设备等各类信息进行监控, 尤其是要与安全监察部门做好积极的配合工作, 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整改在事故隐患, 防止特种设备带伤运行。

3.2 把好重点区域特种设备检验关

首先, 重点进行资料审核。特种设备出厂之后, 相关的证件以及资料都需要一一进行审核, 比如技术资料、合格证等, 不能遗漏任何一个证件, 检验全都有效之后, 再采购或者运行使用。一般情况下, 特种设备企业通常是其中在夏季对设备进行大规范的维修以及改造, 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在夏季着重对各个特种设备企业进行审查, 以此查看企业是否具备与改造的资质, 尤其是对一线人员资格审查。

其次, 重点进行现场审核。重点区域中使用最多的特种设备就是承压设备, 不仅需要非常多的介质, 而且还有很多易燃易爆的物质, 有些物质还具有一定的毒性, 无法合理的区分。再加之, 某些企业应用的是二手设备, 做好技术核查尤为重要。检验人员现场核查的重点是特种设备的各项工艺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彼此之间是否匹配, 同时对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以分析, 务必要做到心中有数, 能够进行安全合理的判断。在核查过程中, 如果检查出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要责令企业重新进行检查与维修或者是直接更换设备。

最后, 重点对关键设备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可以使用在线监控设备, 对关键特种设备进行监控, 比如生产线上的特种设备, 最需要重点检验的关键性设备就是以前运行期间出现过故障的设备。相同类型的设备检验完成之后, 要分析出设备失效的原因, 总结规律, 以此进行详细有效的预防。这样既能够减少特种设备检验时间, 也能够降低检验风险。

3.3 把好重点工程特种设备检验关

首先, 采用质量帮扶的方法来解决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以此保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功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出来, 以使应用特种设备的企业, 能够正确的安装、调试特种设备。另外, 检验结构还可以组织各个专业的特种设备专家学者组成一个检验小组, 以便能够随时解决工程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各类问题, 切实做好技术性服务。

其次, 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检验机构之间已经建立的联动机制, 做到从报检到监督检验结束整个过程都有规可循。对于关键节点, 特别是材料、焊接、水压试验等环节, 做到人到场, 盯清楚, 要确认。

三是对特别重大工程派驻专家进行了服务。例如:某大桥建设项目, 特检院派出了1 名高工长期驻大桥指挥部对项目涉及的起重机械整个安装使用过程实行动态连续监控, 并组织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避免工程因特种设备安全问题耽误建设进度。2011 年某市重点监控设备定检率达到100%, 重点区域设备管理规范, 重点工程设备运行正常, 质量帮扶机制得到了企业的赞扬, 全年未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可知特种设备检验管理十分重要, 其中重点的检验内容包括三方面, 分别为重点监控设备、重点区域内的特种设备、重点工程中的特种设备等。检验人员一定要切实按照检验方法对着三方面进行重点检验。

参考文献

[1]王文明.特种游乐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修[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4 (4) .

[2]林伟明.特种设备检验单位如何规避风险[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3 (8) .

[3]冯显富, 郭强.浅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风险规避制度[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7 (8) .

[4]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成立[J].福建质量信息, 2007 (9) .

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篇十三

1.1 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 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 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5 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1.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 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7 操作工人职责

1.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特种设备安全总结 篇十四

2010年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峨眉山市技术监督局的指导、公司各级领导、安全部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促进生产健康发展,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的工作目标,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过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特种设备全年无安全事故的较好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年来,公司领导在抓好新线安装调试工作的同时,兼顾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并及时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车间部门,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积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学习、安全会议,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的全员关注程度和认可程度。

三、强化操作技能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为配合新线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除原有上岗人员外,公司组织人员向乐山市技术监督局技术培训学校申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锅炉操作人员4人、叉车操作人员2人,并取得相应操作证。

四、认真完成特种设备办证工作

由于公司新线特种设备都属于新安装设备,所以公司派专人对该批设备进行了检验、申报、办证等全部工作。所有设备(除尚未安装完成的起重设备外)已全部检验完毕,并经确认合格后使用。

五、明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专业水平、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车间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档案,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管理,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报停、报废、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各种设备的检定、检验、换证工作,及时更新设备数据库。

(四)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规范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杜绝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安全使用。

技术部

15.欢迎订阅《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篇十五

栏目设置:《政策导向》《专论与综述》《特检之苑》《监察与检验》《安全技术》《法规园地》《事故分析》《风险评估》《国外资讯》《水处理》《无损检测》《鉴戒篇》《信息与动态》《知识长廊》等。

欲订阅者, 请向中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杂志社发行部索取订单, 或通过邮局订购, 或登录杂志网站。

大16开, 每册定价8.00元, 全年12期, 共96.00元。

月刊邮发代号:82-41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户名:中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杂志社

帐号:110060224018000887646

邮编:10001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

联系人:袁龙妹

发行部电话: (010) 8427979859068615

传真: (010) 59068616

电子信箱:zzhsh@csei.org.cn

1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十六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化工程

中图分类号:TU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12-0089-02

目前在建筑工地上使用的特种设备,频繁使用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是塔机、外用电梯和龙门架等。其中特别是塔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机毁人亡,造成严重的后果。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管理是各有关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度对施工用特种设备实施管理就是对特种设备实施系统化的管理工程,以法律法规为武器,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协调生产厂、销售商、安装租赁单位、使用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消除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的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对特种设备实施系统化安全生产管理分为设备的管理、操作人员的管理、相关单位的管理、特种设备的监督抽查管理、奖惩措施几个主要管理部分。

1设备的管理

从设备的源头抓起,对设备的管理实行备案市场准入制。特种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生产的合格产品,需要生产厂提供相关资料备案,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并实行一机一牌制,纳入微机管理系统后方能获得准许使用资格。只有登记备案的设备才允许在本地区使用。

2操作人员的管理

对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统一微机管理,包括司机、安拆、指挥人员等,颁发《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同时颁发微机管理卡并纳入微机管理系统,严禁无证操作无证上岗。各类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接受继续教育和证件复审,熟练掌握操作规程,遵守管理制度。

3相关单位的管理

从事起重机械的租赁、安拆、使用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1租赁单位的管理

租赁单位应当出租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交接验收等原始资料文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

3.2安拆单位的管理

安拆单位应具有与安拆资质相应的实力和管理能力,在资

质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安拆业务。安拆单位从事特种设备安拆业务,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安拆。安拆单位应与委托其安装的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安拆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1)审核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备出厂时附有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有关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是否合法有效。根据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安拆方案,并由安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将以上资料交施工工地监理单位审查,指定出相关安装人员,并向管理部门申报申请安装。

(2)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完毕,经检验检测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设备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给使用租赁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3)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质检总局[2003]251号文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要求安拆单位具有资格证的安拆人员不少于10人。对于有资质从事安拆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其管理要求视为安装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厂家如是首次安装本厂生产的特种设备可适当减少安拆人员。

3.3使用单位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单位应提供地基基础情况证明文件,交监理单位审查。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装后,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并做出记录。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的维修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特种设备在使用中发生事故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4)无专业安装特种设备资质的特一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可在本单位施工的工地上安装属本单位产权的特种设备,对其管理视为安拆和使用单位。

3.4监理单位的管理

建筑工地监理单位应依法对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管理。在安装特种设备之前,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送来的有关特种设备安拆资料,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否决意见。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负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其有关监管人员应随时注意观查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书面通知使用单位。

3.5检验检测单位的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应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单位应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监督抽查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对特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安全检查时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有效证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实施安全检查,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记录,并由参加安全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检查时,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

5奖惩措施

管理部门每年开展先进评比工作,对于从事特种设备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把成绩作为评比安全文明工地和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按规定执行处罚,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通过奖惩措施促使其积极地发挥管理作用,从而使有限的专职管理人员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Of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He Yaoxiong

Abstract:Of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He Yaoxiong Abstract: Because of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this paper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a weapon to rules and regulations as the basis, from the building perspective of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describes how light special equipment to implement a systematic management, and production plants, vendors, installation rental units, and use, construction and supervision units,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and other units and co-ordinated, so that it fully play out their management functions.

1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七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

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状 篇十八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告知书 承诺书

归档编号: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现告知你单位在特种设备使用中必须认真履行以下各项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确保特种设备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使用单位安全、节能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二、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任

自愿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

三、法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保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保证安全投入的责任

应保证每年对特种设备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五、使用合格、合法特种设备的责任

应知晓设备随机文件资料中必须附有: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资料。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还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效指标要求,出厂文件资料中还必须附有能效测试报告、设备经济运行和操作说明等文件资料。

杜绝使用下列特种设备:

(1)未附有本条前款所列的相关文件的特种设备;(2)非法制造、改造的“土特种设备”;(3)未注册登记或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4)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5)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特种设备。(6)将常压锅炉、常压容器当作承压使用的设备。

六、合法委托的责任

l、要将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化学清洗、维护保养等工作委托给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绝不委托给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上述作业。

2、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委托给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或者由电梯制造单位通过合同委托给取得行政许可的有资格的单位进行。

3、应对委托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七、注册登记使用责任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 0日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高耗能特种设备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还要提供有关能效证明文件,要严格执行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注册的规定。

2、应将每台设备的注册登记标志、使用单位编号、设备管理人员、设备作业人员等制作成标牌悬挂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八、定期自行检查责任

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应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出记录。

2、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锅炉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4、选择锅炉化学清洗单位时,应对锅炉清洗单位提出要求,要求锅炉清洗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5、在用的电梯要至少每1 5日由电梯维保单位进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6、在用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要进行试运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九、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责任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含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指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技术文件和资料;

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态记录、日常能效监控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8、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

9、注册登记资料。

十、事故隐患、能耗超标消除责任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十一、申请定检、支持定检责任

1、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包括安全性能检查或能效测试)。

2、杜绝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在特种设备检验时,要做好现场内外清理、介质置换、通风、降温、登高设施等现场检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检验人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按规定缴纳检验费用。

十二、特种设备运营商的特殊责任

1、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单位要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合格示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熟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安全知识,并全面负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集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

十三、停用检测责任

1、特种设备拟停用一年以上的,要在自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停用手续。

2、重新启用时,要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再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启用手续。

3、不启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

十四、合格转让、重新登记责任 若使用转让的特种设备,要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注册登记文件资料并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如超过检验期,需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使用前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过户手续。

十五、租赁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特种设备的承赁单位要与租赁单位签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租赁协议,协议要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职责。不承租没有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不承租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特种设备;不承租没有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对承租的特种设备在承租使用期间的使用安全性负责,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保证其具有专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对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法律或者租赁双方对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另有规定或约定,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十六、设备报废注销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应将特种设备予以及时报废。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2)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缺陷的。(3)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2、气瓶的报废处理由出具不合格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其它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由注册登记的使用单位实施,并妥善保存报废处置的证明资料和影像资料。

3、报废处理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要在报废处理前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和环保处理。

4、特种设备已做报废处理的,本单位将在设备报废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十七、落实机构人员责任

1、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单位必须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其他单位(指上条以外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

3、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上级负责人。

5、工业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要在管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6、要对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逐台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十八、操作人员相关责任

1、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有关机构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严禁无证上岗,严禁不携带作业证上岗。

3、要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节能教育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和操作技能。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应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要保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二十、应急预案演练责任

1、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2、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有腐蚀性介质的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一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事故,在抢险救援时要区分介质特性,要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二十一、事故救援、报告责任

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二、建章立制责任

l、要建立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生产责任;(2)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生产责任;(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生产责任;(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生产责任。

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安全节能会议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生产投入及使用制度;(3)安全、节能定期自行检查及记录制度;(4)安全、节能日常使用状况及记录制度;(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制度;

(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及记录制度;(7)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记录制度;(8)定期报检和检验制度;

(9)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10)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事故报告、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12)救援演习(尤其是重要特种设备演练)制度;

(13)重大危险源及重点监控设备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5)建立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台账制度;(16)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17)安全操作规程;

(18)高耗能特种设备要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等要汇编装订成册。

二十三、积极入保、科学管理、节能研发责任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防范事故能力;积极参与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改变时,在变动后1个月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重新补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发出告知书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发出告知书时间: 年 月 日

接受告知书单位:

接收人: 联系方式: 接受时间: 年 月 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我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你单位上述《告知书》内容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学习领会并承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有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保证履行《告知书》要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节能主体责任。同时承诺大力宣传《告知书》内容,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本单位职工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处罚。

上一篇:阴天作文450字下一篇:如何对待中华传统节日和西方节日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