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2024-07-23

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共10篇)

1.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一

信息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现有硬件设备,通过中心网站、《工作简报》、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地发布教学、活动、团队建设、中心管理等信息,对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及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定信息员工作职责,并对其工作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奖励先进。

一、信息员条件

各部门指定一名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责任感强,工作主动积极,对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加工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本部门信息员。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部门的硬件设备,并进行简单检修及保养工作;

2、负责部门的信息采集和编写工作,积极宣传报道部门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团队建设、日常管理等信息;及时宣传先进人物事迹,优秀学员信息;

3、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及内容更新,丰富信息量,提高点击率;

4、发布信息必须遵循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程序:

1、需发布信息形成电子文档;

2、将电子文档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3、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发布到部门网站及电子屏;

4、如需发布到中心首页上的信息,或关系到中心发展的、原则性的、党性及部门负责人掌握不准相关内容的信息,均需上报到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由管理员负责发布。)

5、信息员必须认真收集信息或撰写相关稿件,每个部门每月至少需有5篇新闻稿,5篇专业资讯在网站上发布。

6、对已发布的信息要自行备案,保留电子文档及相关原图片,每月汇总交管理员。

7、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部门教学资源(图片、视频、教案等与教学学习相关的资料),及活动相关的相片、视频文件,每月报送管理员,丰富资源库。

8、负责每天浏览中心网页、内部论坛和留言本,及时将与本部门有关的重要信息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如发现有非法信息出现,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9、按时参加教育信息化工作小组会议及活动,落实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三、考核奖励办法

1、考核对象:各部门及部门信息员

2、考核时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内容:主要以每半年信息员在中心网站、部门网站、《工作简报》中发布的信息量、提交专业资料量及其质量。

4、考核程序

信息员对本部门信息工作先自评,组长、副组长及管理员结合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再做综合评价,在信息工作中突出的部门和信息员均给予奖励。

5、考核项目及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

优秀信息员奖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新闻稿奖 由各部门推荐候选文章2篇,奖励文章作者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部门奖项:

每半年为阶段,评选出信息量前三位的部门,将获得部门奖励。

6、考核小组成员(另定)。

7、本考核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信息化工作小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2.公司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篇二

一、党建工作安排

(一)2006企业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市委“一二三四”发展总体要求和“三个三”的形象目标为指南;

坚持党的政治领导;

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创建

“文明新阆电”。

工作思路:

以创建学习型、节约型、创新型、安全型、效益型、服务型、文明型企业为主线;

以开展安全、服务活动为载体;

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方针落实为目标;

加强党的建设,创建和谐企业。

(二)工作目标设置

党委根据职能、职责,确立以下十个方面工作目标:

政宣教育、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稳工作、工会工作、纪委工作、团委工作、宣传报道、《阆中电力》刊物、网站建设、主题实践活动。

(三)目标单位

总支、支部、党群工作部、工会、纪委、团委。

二、目标单位主要工作目标

(一)各总支、支部主要工作目标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由党委牵头,各总支、支部配合执行的工作目标有以下九个方面:政宣教育、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维稳工作、工会工作、团建工作、宣传报道、主题实践活动。

(二)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安排

1、政宣教育:主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职工思想教育,管理人员的教育,廉政教育,时政企情教育,法制文明教育五个方面展开。

(1)职工教育:牵头领导:张子新,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a)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员工的理想、信念教育;

(b)“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

(C)诚信服务、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培训。

(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牵头领导:向剑桥,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a)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学习(另行安排)。

(b)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教育(请党校或专家讲课)。

(C)按上级要求推荐各类人员经审查同意后,参加市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的学习和教育。

(3)勤政廉政教育:牵头领导:张子新,责任单位:纪委、各总支、支部。

内容:a、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中纪委六次会议精神

b、外请政法、法律工作者授课

C、请典型人物现身说法

(4)时政企情教育:牵头领导:李德寿,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利用一月时间安排学习讨论国企党建工作的文件及公示党委工作制度。

(5)法制教育:牵头领导:马治华,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制订“五五”普法的方案,落实“五五”普法的学习和教育,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收集,请法律工作者授课。

2、组织建设:主要开展好党委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工会、纪委、团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班子建设:牵头领导:王春林,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a、开展创建合格“学习创新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民主团结好”四好领导班子活动;

b、各总支、支部、机构更名、调整及选举工作;

C、团委班子建设;

D、建立健全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

e、工会班子建设。

F、纪委班子建设。

(2)基层组织建设:牵头领导:向剑桥,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a、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培训;

b、总支、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制订及落实;

C、“三会一课”制度;

d、党员发展工作。

3、勤政廉政建设:牵头领导:张子新,责任单位:纪委、各总支、支部。

内容:a、制订防腐工作计划;

b、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档案,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C、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人事管理、财务流程、制订监督办法和措施。

4、精[找文章还是到☆好范文 wenmi114.com,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神文明建设:牵头领导:张子新、黄建忠,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

内容:a、成立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订考核办法;

b、安排省、部级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

C、落实对口联系帮扶工作;

d、恢复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创建工作;

e、开展行风建设,进行行风测评。

5、维稳工作:牵头领导:马治华,责任单位:各总支、支部、党群工作部。

内容:a、进一步细化维稳工作预案,落实职责、任务、要求;

b、防范和处理邪教。成立机构,畅通信息渠道,密切关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防范和处理;

C、信访制度及上访处置预案。

6、工会工作:牵头领导:李德寿,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财务部、女工委。

内容:a、工会基层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b、健全完善工会工作制度;

C、完善企务公开方案;

d、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

e、制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f、职工技能培训教育。

7、纪委工作:牵头领导:张子新,责任单位:纪委、党群工作部。

内容:a、做好纪委班子的基础筹备工作;

b、完善工作制度。

8、团委工作:牵头领导:李德寿,责任部门:团委、党群工作部。

内容:a、团委基层组织机构改选;

b、创建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C、拟定“双争双创”活动方案。

d、拟定开展庆祝“五四”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9、《阆中电力》刊物,网站建设管理:牵头领导:黄建忠,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内容:制订《阆中电力》刊物,网站的宣传制度、网站安全管理。

(三)创建“和谐企业”的主题实践活动:牵头领导:王春林、李德寿、黄建忠,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各总支、支部、各单位。

内容: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网改工程及创建文明单位,四好班子活动,开展争创“学习型、节约型、创新型、安全型、效益型、服务型、文明型”和“三满意”活动(具体内容方法另行文)、创建“和谐企业”。

三、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成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建忠

成员:姚秀蓉、蒲春强、苟文佳、徐文静、杨彪、李斌、刘勇、陈华、罗仕军、杨继元、彭旭、贺平、杨宁。

(二)计分办法:

年终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各总支、支部、工会、纪委、团委根据职能目标设置单项分值,考核总分是各单项有效分之和。

(三)考核办法:

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自查自评与总公司党委组织统一检查考评相结合,坚持考评与奖惩相结合。力求使该项工作标准、客观、公正,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搞好各项工作。

(四)、考评考核具体办法:

1、每月底考核组对各牵头领导及各单位的当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评(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表)。

2、每半年由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项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半年检查、督导,排位通报。

3、全年的考核考评情况汇总后,根据所得分数的高低作为年终业绩评定及次年“七一”表彰的依据,对排位最后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谈话诫免,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百分制)

被考核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支

2006年月日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实得分备注

1总支的领导、指导、监督作用明显、团结、协调、凝聚力强

30分党总支委员不团结、协调作用差,对支部的工作不领导、不指导、不监督,对所辖支部工作的开展心中无数(每少一项扣5分),指导支部创建“四好班子”,有时间、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每少一项扣3分)

2机构健全

责任明确20分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每少一项扣3分)对支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有方案、有措施,(无方案、无措施每少一项扣3分)一年至少开两次委员会研究党员的发展、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根据党委要求布置支部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记录(每少一项扣3分),党员按时间、按标准交纳党费,一年一公示,未督促(扣1分);指导支部安排时间在年终对党员进行测评(未开展扣3分)。

3结合中心工作安排、规范地开展各项活动,成效明显30分支持支部紧紧围绕经营管理,技经目标的完成,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无检查、无具体措施扣3分);党员管理人员和党员的廉洁有专人抓、有活动、有记录(无专人、无活动、无记录每项扣3分);支部的信访和维稳工作有领导、有预案、有记录、有信息反馈(缺一项扣2分)。

4落实考评细则

原则性强20分支部的每项工作,总支均负有领导、指导、监督的职责,适时对所辖支部按考评细则进行抽查、检查,落实考评细则原则性差(每发现一处扣5分);所辖支部年终考核平均在85分以上,方可评为先进党总支或先进党务工作者,支部的业绩体现总支的业绩。

3.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三

一、消防工作考核对象

XX镇辖区内的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消防工作责任目标(100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消防安全部门的文件精神,并负责组织实施。(10分)

2、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各村(社区)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严格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10分)

3、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干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部门签订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0分)

4、春节、“五一”、国庆节期间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10分)

5、每季度对本地火灾形势、突出问题、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消防安全措施。(10分)

6、每季度对所属企业、学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登记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10分)

7、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出现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积极配合镇安委会严查各类重大火灾事故,确保事故结案率达100%。(10分)

8、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和行业职业培训;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加强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宣传。定期举办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工人员消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10分)

9、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及工作记录、火灾隐患登记、火灾隐患整改等档案资料整理归类齐全。(5分)

10、扎实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包括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房屋基础设施等专项治理活动,及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15分)

三、奖惩

1、每半年对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消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年终进行考评,并落实奖惩措施。

2、为确保奖惩落实到位,年终将由镇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年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当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具有其中一项者,为不合格单位。

4.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小学夯实基础,养成习惯,培养特长,协调发展”的目标。全面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素质教育。抓实常规教学,加强严细化管理,提升学校文化内涵。以评价促学校改革升级,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参照承德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特制定承德县小学教学成绩考核及奖励办法。

现行的评价体系桎梏着学生的发展。因为学校要争金银铜杯,所以只重视考试学科的教学,忽视音、体、美、科、品学科的教学,达不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忽视品德课教学,学生的道德品质的培养缺失,道德行为滑坡。良好的行为习惯得不到培养,特长得不到发展。

破解评价瓶颈的办法。取消三杯竞赛,采用学科成绩达标与综合考核的办法。一是学科考试成绩采取达标的评价办法。二是单项考核,写字和听写、古诗文背诵与读书、综合实践活动、数学口算与估算。三是特色考核,数学兴趣小组、书法兴趣小组、写作兴趣小组、音体美兴趣小组、科技活动小组等。

一、考核办法

考核分三部分,一是学科成绩达标考试;二是单项考核,包括写字和听写、古诗文背诵与读书、综合实践活动、数学口算;三是特色考核,数学兴趣小组、书法兴趣小组、写作兴趣小组、音体美兴趣小组、科技活动小组。

(一)学科成绩(100分)

学科成绩考核分书面和现场两种。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五个学科为书面考试。音、体、美三科为现场考核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五个学科。2.达标指数

县城组

总及格率92%;

总优秀率65%; 总平均分375分;

农村组

总及格率 82%; 总优秀率40%; 总平均分325分; 科学学科除了闭卷考试外,还要考实验操作,在学生必会做的实验中,随机选一项进行测试。思品课的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教材、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弟子规等,学生的思品总成绩还要包括同学、老师、家长的评价,达标即可。

音、体、美三科,按教育局要求的规定动作,通过抽查进行现场展示。

(二)单项成绩(400分)

把基础的、薄弱的、应加强的部分,设为单项考核,引起重视。1.写字听写

考核汉字书写,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一定量的字,评分标准为正确、工整、美观三个等级。听写小学阶段应掌握的词和成语。正确得满分,如果工整、美观,可以酌情加分(+5)。

2.古诗文诵读与阅读量

古诗文诵读包括小学阶段所学的内容,还有教育局指定的背诵内容。考核采取闭卷形式,学生在答古诗文诵读的试卷时,不会写的汉字可以注音。

阅读量的考核范围,指定阅读篇目与自选阅读篇目相结合,指定阅读篇目考核必考,自选篇目的考题如果答对可以加分(小学教研室将下发阅读篇目)。还要看学生的阅读笔记。

3.综合实践活动

一般项目一学年要有三项。特色项目可以加分。看活动目标、计划、过程指导、阶段总结、活动终结报告,看成果展示,学生的观察日记、心得体会、资料照片或实物成果等。找师生座谈。

4.数学口算与估算

小学各年级都要重视口算,口算是一种高级心理活动,口算不仅能提高计算 能力,还可也对学生的思维、心智进行训练。掌握运算方法如用“凑整法”口算、运用“分解法”口算、运用运算律口算等。测试试题上不封顶,按答题多少计算分数。

(三)特色成绩(农村组500分,县城组800分)

设置兴趣小组活动,是培养学生的特长。我们的教学下要保底,上不封顶。1.兴趣活动小组的建立

兴趣活动小组的建立,要从小学三年级开始。

必须建立的兴趣小组有:数学兴趣小组,书法兴趣小组,写作兴趣小组,英语实践兴趣小组,科技活动兴趣小组,音、体、美兴趣小组(县城组必有)。

兴趣小组的活动内容的开发与设计力求校本课程化。确立兴趣小组活动目标,制定活动计划,确定好活动内容、做好活动过程指导、做好阶段和结果检测。

2.考核兴趣活动小组

一看活动目标、活动计划、活动内容。二看活动记录,即活动过程指导、学生笔记、阶段和结果检测。三是通过测试(数学、书法、写作通过闭卷测试,英语、音体美通过现场展示,科技活动看成果和奖励。)

二、奖励办法

包括综合奖和单项奖。分为县城组和农村组奖励。1.综合奖

获综合奖的前提是学科成绩必须达标,学科成绩不达标视为无奖励。县城组总分前两名获一等奖,奖金1万元;总分排三四名的获二等奖,奖金7千元;总分第五名的获三等奖,奖金5千元。农村组总分前两名获一等奖,奖金1万元;总分排三四五名的获二等奖,奖金7千元;总分排在六七名的获三等奖,奖金5千元。

2.单项奖

单项奖是对“写字听写、古诗文诵读与阅读量、综合实践活动、数学口算。” 四个单项的奖励,县城组每个单项奖励总分排在前三名的学校,按分数的高低分设一、二、三等奖。农村组每个单项奖励总分排在前五名的学校,总分排在前两名的,按分数高低确定为一、二等奖,余下的为三等奖。一等奖奖金为5千元,二等奖3千元,三等奖2千元。

3.特色奖

5.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五

3、省

2、地

1、县0.5累加计分,第一名计1分,然后按公式:某教师评估得分=某教师总得分/第一名总得分*1课题研究在地级以上立项并取得成果1查阅证明课题研究分别按国家级

3、省

2、地

6.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六

分 配 方 案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所实际,经我所务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水平的30%和清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具体数额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外的部分。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次划分办法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作量奖和超额工作量奖。

(一)基础工作量奖

根据****人均水平测算,拟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一部分

作为基础工作量奖,职工在完成规定的本质任务后领取与个人岗位相对应的基础工作量奖。基础工作量奖基数定为**元,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系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以上基础工作量奖以外的部分全部作为超额工作量奖发放。

(二)超额工作量奖

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对超额完成工作部分发放超额工作量奖,具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五、绩效考核

**成立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和所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奖惩管理工作。

(一)基础工作量奖

基础工作量奖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分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2)分别针对各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每月初由绩效工资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开始考核上月情况,通过自评、考评、审定每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确定考核结果。

(二)超额工作量奖

在核定的日常工作任务外,根据职工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统计。

超额工作量奖考核和基础工作量奖同时进行,严格按照《****绩效工资超额工作量奖分配办法》进行考核。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结果为准,按照审定后并由组长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3)发放。

新聘用人员从聘用次月起开始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1.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2、当月矿工达到或超过3天的;

3.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超额工作量奖核算表

2.**每月绩效考核细则

3.**绩效工资分配表

**

7.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篇七

为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药监局全体职工(含稽查队)

二、考核内容

1、加强学习(10分)。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信息工作(10分)。每位职工每年撰写药监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报告总计不少入6篇,被采用2篇以上。每超一篇信息加1分,调研报告加2分,另被其他媒体采用的,每篇信息加2分,调研报告加3分,获市县表彰的信息每篇加5分、2分,调研报告加10分、3分。简报、信息、调研报告每少一篇扣1分。

3、信访工作(10分)。接待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及时回复,做好来访登记,防止集访事件发生。信访工作中发生与上访者吵闹的,每次扣2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集访或到市上访的一次扣5分。

4、业务工作(30分)。按业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事承诺时限,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事超过承诺(交办)时限的,受局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或被县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工作失误造成影响者每项扣5分。

5、临时工作(5分)。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没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1分。

6、廉洁自律(10分)。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5分,因此受纪律处分的扣10分。

7、综合治理(10分)。做好“六五”普法、精神文明、爱国卫生、三创、计划生育等工作,检查合格达标以上。违反者,除接受相应处理外,一项扣3分。

8、请假销假(5分)。机关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室、队负责人审定后,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旷工一天扣5分,当月请假5天以上扣3分。

9、工作纪律。(5)。遵守出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全年出勤在220天以上,上班期间不允许打牌、下棋,每发现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10、仪容仪表(5分)。平时穿着要简单大方,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仪容要大方,注意个人卫生。在执法时必须穿着制式服装,使用文明用语。发现一次衣着不整扣2分。

三、奖惩

(一)加分

1、个人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加8、6、4、2 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室、队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该室、队职工分别加6、4、2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考核为优秀的加1分。

3、办事公道、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众书面表扬的加2分。

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分、5分。

(二)扣分

1、个人被通报批评扣5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扣1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扣20分。

2、室、队被国家、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该室、队职工分别扣6、4、2分。

3、工作失误、生活作风问题受群众举报的一次扣3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吴应政同志任组长,谢贤梅同志任副组长,熊泽元、储召洪、江哲等同志为成员。年终由考核小组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以原始资料数据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

(二)兑现办法

1、将年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得分越高,所得奖金越高。

2、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加减相应分值后的分数为考核得分。应发奖金基准分为100分,应得奖金=(考核得分/100)×奖金系数×应发奖金。奖金系数为:局长、党组书记1.8,副局长、稽查队长1.5,室主任、队长1.2,一般干部职工1.0;应发奖金为干部职工个人月基本工资和县政府综合目标考评奖金之和。

8.国土局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篇八

2、工作目标

(1)本办法所指工作目标是:年初根据工作任务确定的各县(市、区)工作目标、局属科(室)工作目标。

(2)工作目标的分解,局属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目

标结合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分解细化到个人,并分阶段制定个人工作目标责任表,作为年终对个人目标考核的依据。

(3)工作目标考核。

工作目标考核分为科室目标与个人目标考核两部分。

局科室工作目标的考核由单项考核和全面考核组成,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全面考核由局党组及各县(市、区)局局长,业务骨干组成考核组对市局各科(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单项考核由各科室[本文转载自[-http:///找文章,到]申报3—5项单项工作,由考核组确定1—2项为单项突出工作。

个人目标考核将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各科室依据年初科室的工作目标分阶段制作短期目标责任表,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计分,所有考核表均存档备案,作为年终个人总评计分的依据。

3、阶段性工作目标

(1)阶段性工作目标是指:根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的专项性的确定具体完成时限的工作目标。

(2)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

①承担阶段性工作的科室根据工作任务,按照个人岗位职责将定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同时,分阶段制定短期工作目标责任表,实行每月测评,每季评分;测评和评分均归档备案,作为个人年终总评、计分的依据,②承担阶段性工作的科室实行工作动态周报制,阶段性工作考核将以工作周报为主进行。

③阶段性工作考核由市局党组根据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组进行量化考核。

4、日常工作目标

(1)日常工作目标:不属于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内容的,由局务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确定的日常性工作。

(2)日常工作目标考核。

以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办情况通报为依据,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进行量化计分。

5、不良行为登记扣分。按照五个行政效能监察小组及四个工作督办小组的日常不良行为记录年终扣除个人及科室相应得分。

6、年终总评及奖惩

(1)先进科室:按科室的1/3评定先进科室,先进科室同时可确定3项单项奖。

(2)先进标兵及先进工作者评定标准及奖励:个人总评得分排在前十位的作为标兵,11—30位的为先进工作者。

(3)末位警示:对年终总评在后十名的同志要提出警告,后三名的同志提出严重警告,连续三年在后三名的同志要调整岗位。

9.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1、为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各负责人的奖励挂钩,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管理人员。

3、本办法参照《员工奖惩细则》《生产部管理制度》、《生产部培训制度》、《缺陷管理制度》等制度。

第二章 绩效奖励办法

绩效奖励办法按照公司印发的文件《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进行奖励。

第三章 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公司层面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2、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和部门通知,部门与各专业要及时、准确传达向下一级进行传达。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日常布置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条(次);

4、按照公司规定定期上报工作计划,对纳入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任务书》、《培训计划》、《部门计划(如:反措计划、定期工作等)》的各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条;

5、公司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安全检查、劳动纪律、文明生产等),对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条;

6、参加公司、部门及其他会议的,要求提前5分钟入场、无故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手机处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严禁玩手机。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条(次);

7、部门、专业层面组织召开的会议(如:部门会议、值长会、班组长会议等),相关会议资料(主要指: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等)要全,资料整理不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元/次(项)。

8、部门员工,严格按照公司休假、考勤管理等制度执行,针对请假、加班、调休等事宜需履行相关手续(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考核20元/次;部门员工着装严格按照电力行业标准执行,严禁穿裤衩、穿拖鞋去生产现场。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9、部门员工严格执行新能源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公司的生产技术资料(调研报告、可行性分析、图片、图纸等)、生产指标、经营指标、燃料质量等信息泄露非公司机构。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次(项)。

10、公司机组进行A、B、C等级检修前,完成技改项目确定、常规检修项目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等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项);

11、公司机组进行A、B、C等级检修时,检修时间严格按照集团等级检修时间规定执行,A、B、C等级检修结束后,各专业务必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修资料(检修总结、交底报告、检修文件包、竣工验收报告、设备异动等)的编制、上报与存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次(项);公司机组进行D级检修相关资料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同上。

12、公司进行A、B、C等级检修后,各专业根据专业设备检修实际情况,2个月内完成《运行规程》的修订并颁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

50元/次(项);

13、各专业技改项目需外出调研的,调研回来后5个工作日形成调研报告,汇报公司领导,待技改项目落实竣工后与技术资料一并存档。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14、在发生一类障碍、二类障碍、重要设备保护动作等异常事件时,要求相关专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表、技术分析等上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次(项)。

15、日常工作过程中,因对本部门或本专业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了解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进程、工作质量,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次(项);

16、因工作态度、工作时效、工作质量(含各类物资采购)等原因,引起投诉或影响下道工序工作质量的,或做虚假记录、报表的,经认定属实,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项),性质严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项)。

17、由于专业或设备管理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但未达到安全考核指标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18、对外围单位工作监督、检查、管理不力,造成工作返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项);造成工作未及时完成申请机组延期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项);造成工作未及时完成又未申请延期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项);

19、检修期间或特定时间内专业申请临工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管理。对临工管理不到位或对临工工作检查不到位的情况,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项)。

20、未执行定期工作检查或检查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元/次;

21、由于专业管理不到位,导致所属专业出现违纪(如:集控室内发生吵

架、监盘时注意力分散、聊天、串岗等)或严重违纪行为(如:打架、酒后上班、抽烟等),影响生产秩序的,考核相关负责人30-200元/次(项);

22、各专业认真做好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各级设备台账的建立、检查、指导工作,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及时补充、更新、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元/项。

23、保证物资采购及时性、匹配性,及时跟踪物资采购进度。待物资到货后,相关专业主管务必现场验收。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负责人50元/次。

24、按规定,做好消防设施试开、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消防系统、消防设备时刻可用。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负责人50元/次。

25、根据机组运行状况、燃料变化情况,相关专业认真、科学地制定燃料掺配方案。当指标异常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掺配方案进行实时校正,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认真做好记录。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负责人100元/次。

26、能把握部门工作重点、工作创新、有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嘉奖。

二、定期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1、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部门碰头会,主要闭环上周工作,布置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分析目前机组经济状况、存在的问题。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2、每月组织召开值长会、专业班组长会至少1次,分析运行经济指标、调度、值班纪律及不安全现象。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学习,组织1次安全演练,并做好相关的资料整理工作(如:签到表、培训记录、演练报告等)。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

责任人30元/次。

4、每年第一季度牵头组织召开上一技术监督年会工作,未落实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5、各专业主管每天至少现场巡查专业范围内的主设备2次,不定期进行放牌检查(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次/月)。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项);

6、每月对技术监督台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编制技术监督季度总结,根据技术监督落实情况下达技术监督预警报告、告警报告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50元/次(项);

7、每月23日之前各专业上报次月生产计划、主要工作计划、专业预算、资金计划、本月零工未结算(需财务提前做账)等事宜,26日之前将部门预算、公司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部。落实不到位,考核相关责任人20-50元/条(项);

8、次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各项基础台账(如:技术监督台账、定期工作台账、设备异动台账、预防性维护等)填报与编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50元/次(条);

9、每月5日之前完成上月两票情况上报、公司月度生产任务计划书发布,中电联、集团报表、集团安全生产计划表上报等。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50元/次(条);

10、每月8日之前完成上月新能源公司对标报基础表、新能源指标分析等上报工作;完成部门考评内容、两票情况、安全总结等上报安企部,生产微信统计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50元/次(条);

11、每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上月指标分析工作,并上报至部门。15日之前完成部门安全经济分析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12、月底牵头组织财务部、燃料部等对料场进行盘点工作,并编制盘点表。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元/次;

13、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对设备台帐专项检查,并书面上报检查和考核意见,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14、每季度要组织人员对环保设施和CEMS等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可外请专家),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及各排放指标符合要求,并建立专用台帐和做好巡检记录。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项)。

15、按新能源公司要求组织编制好技固改项目计划、生产计划、未来三年滚动计划,并督促有关专业实施。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16、设备检修及异动后于15个工作日内建立技术台帐,修改完善技术资料,编制交底报告发至运行。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次;

1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及决定的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特种设备重点监控的安全状况分析会,研究解决特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不到位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50元/次;

第四章:其他

1、未涉及部分,由部门开会讨论或上报公司考评会确定;

2、上述时间节点遇节假日顺延;

3、部门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工作;

4、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运营部;

10.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 篇十

“三违”查处考核奖励办法及处罚

管理制度

二零一三年一月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激起全矿工人“人人抓安全”的热潮,使我矿安全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我矿出台的《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现制定如下“三违”查处奖励办法。

二、适应范围 井下各队组工人、班组长及各科室科员

矿建一队、矿建五队、矿建六队、矿建八队、综采一队、综采二队

通风队、运输队、机电队、皮带队、探水队 通风科、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

三、归口管理

各队组工人及班组长所抓“三违”指标报各队队长并由队长和安监科共同与当事人核实认定,“三违”行为事实清楚无异议后,具体组织实施奖励。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核实认定的“三违”处罚奖励定期进行通报公布,公布时间:每月30日。

五、奖励标准

1、工人每抓一条“三违”,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10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200元。

2、各科室科员在完成安监科下达的“三违”指标的基础上,多完成一条,根据《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属一般三违行为奖励50元;属严重三违行为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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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励时间

反“三违”人员抓到三违后,必须在现场指出违章事实,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升井后当天必须由反“三违”人员和所在单位队长亲自带领“三违”人员到安监科填写“三违”行为登记表,超过24小时再登记视为无效,上报“三违”指标后,分管队长与安监科核实认定,如事实清楚、情况属实,奖金及时兑现。

三违人员或队组接到三违通知后,必须在两天内到安监科交罚款,如不按时交回,对被罚款人或队组停班处理。

七、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所用的资金全部来自对“三违”查处人员的罚款。

八、本安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监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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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查处与考核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抓好我矿今年安全工作,经安全办公会研究,对2013年遏制“三违”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1、反“三违”指标:

科长、主任、队长每月抓“三违”指标不低于2人次。职能科室副科长、科员、队组副队长及技术员每月抓“三违”指标不低于1人次,安全员每月抓“三违”指标不低于3人次。

2、抓“三违”制度与考核办法

1)凡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均为“三违”。2)全矿职工都有抓“三违”权利。

3)多人同时检查到一个“三违”行为,经查处后,只能统计为一个人完成的指标,不得同时作为多人共同的指标。

4)出现集体违章作业的,视当班干部和班长违章指挥处理。5)所有抓“三违”指标的人员必须按月完成抓“三违”指标,未完成抓“三违”指标,每少一条罚款200元,轻微“三违”2条只能统计为一个指标。

3、“三违”处罚程序

1)管理人员抓到“三违”后,必须在现场指出违章事实,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督促现场落实整改;升井后当天必须由反“三违”人员及所在单位干部亲自带领“三违”人员到安监科填写“三违”行为登记表,超过24小时再登记视为无效。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2)“三违”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安监科接受处理,超过规定时间的,安监科给予“三违”人员50元/天罚款。

3)“三违”人员处理程序:

①对查到的“三违”人员首先停班然后培训、学习直到正确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为止。

②培训中心利用停班时间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场所、培训教材由安监科提供,学习内容主要为“三违”行为所涉及的《煤矿安全规程》、所在单位《作业规程》及矿相关管理制度等。

③由安监科组织对“三违”学习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三违”人员方可恢复工作,否则将继续停班学习,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④“三违”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每天交纳10元培训费用,款交安监科,用于支付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

⑤对“三违”人员进行培训的人员,由安监科支付培训费用,但一般“三违”不超过3天,严重“三违”不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三违”人员考核仍不合格需继续培训的,为无偿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对查到的“三违”行为,安监科按照“三违”界定范围对其“三违”性质鉴定,每天将“三违”行为的事由、危害及后果处理意见在公示栏通报一次。

4、对“三违”行为的处罚

1)各单位百人“三违”率不超过5,每超过一人次罚单位正职500元。

2)上级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加倍处罚。

3)“三违”人员的所在单位,不得再对其进行二次处罚。4)凡“三违”处罚当天自动交款并接受教育态度表现良好的,当天少交50元,不主动交款的,继续停班,轻微三违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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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季度内出现两次严重“三违”或半年度累计一般“三违’超过5次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6)各级干部及管理人员抓到的“三违”人员,要严格执行罚款制度,轻微三违罚50元,对一般三违罚100—500元,严重三违罚500—1000元,造成事故影响的,按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第一节 反“三违”的有关规定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相关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

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三违”人员,相关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罚款,对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经矿委会研究决定依法惩处。

3、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职工有权提出安全建议。

4、对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以及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也是违法行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5、《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等企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节 鑫隆煤矿“三违”处罚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取消劳动合同

A1、由于个人安全责任不落实,违法规程等强行作业,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或一级事故的责任者。

A2、由于个人责任对上级领导安排整改的重大隐患既不按期整改,又不落实防范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A3、不服从安全管理和处罚无故罢工或恶意怠工、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经营秩序、对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等行为而造成一定后 7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果和影响的责任者。

A4、危险要害岗位作业人员擅自脱岗者,夜间值班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A5、工作时间内喝酒、工作岗位喝酒、酒后上岗、赌博、在框内打架斗殴以及盗窃煤矿财物的责任者。

A6、受公安部门处置者,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劳动教养人员。

1.共性部分

“三违”行为界定

1.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

1.1.1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强行作业的主要相关责任者; 1.1.2带电接火、带电检修、检查、搬迁电气设备的责任人员; 1.1.3严重违章放炮的(如: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等);

1.1.4携带烟草及火种下井者; 1.1.5违章、强令冒险作业的责任人员;

1.1.6因个人违章行为造成他人重伤以上或造成二级以上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员;

1.1.7设备运行期间爬皮带、爬车、蹬勾头等责任人员;

1.1.8斜巷提升放车辆期间,在车辆下方做与之无关工作的责任人员; 1.1.9无规程措施安排生产的;

1.1.10安排未通过培训、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1.1.11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1.1.12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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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1.1.14不服从管理,殴打、漫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1.15瓦斯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 1.1.16各类司机不按规定信号运行或不及时停止的; 1.1.17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

1.1.18井下动电焊、气焊无措施施工或措施审批不全的; 1.1.19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全科汇报,或隐瞒事故的;

1.1.20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责令停产整改的;

1.1.21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

1.1.22跟班干部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1.1.23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1.1.24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1.1.25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 1.1.26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 1.1.27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 1.1.28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

1.1.29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

1.1.30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

1.1.31施工单位安全隐患严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停下来整改不服从管理的;

1.1.32对于各种安全会议做出的决定或排除重大隐患所采取的措施落实不积极或没有按期完成者;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1.1.33特殊场所作业(包括3m以上高空作业进入溜煤道不系安全带)不落实安全措施。

1.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

1.2.1上、下班不排队等候,抢上抢下的,不服从井口检身工指挥的; 1.2.2井口把勾人员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1.2.3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2.4不在工作面交接班的责任人;

1.2.5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有其它火源的;

1.2.6井口及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在井下随意脱掉安全帽的; 1.2.7跟班干部无故晚下井、早上井的; 1.2.8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 1.2.9未持证进入要害场所的; 1.2.10允许闲杂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 1.2.11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1.2.12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2.13不按规定佩带仪器、仪表的; 1.2.14发放不合格仪器、仪表的; 1.2.15井下随便拆卸矿灯的;

1.2.16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的; 1.2.17不从过桥跨越皮带的;

1.2.18生产场所出现变化未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 1.2.19不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的;

1.2.20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 1.2.21发生人身和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2.22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按规定安设、不按期校验或失效后不及时更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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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违反规程、措施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1.2.24造成各类一般隐患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 1.2.25跟班领导随意不上岗或脱岗的;

1.2.26支护材料使用与设计规程不符的;对购置支护材料、矿车联接装置、专用工具、劳保用品等,不具备“三证”齐全,不是指定厂家生产的,以及质量原因影响安全生产的;

1.2.27井下特殊岗晚点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 1.2.28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

1.2.29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 1.2.30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 1.2.31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 1.2.32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 1.2.33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 1.2.34上、下井人员不听从把勾人员正确指挥的; 1.2.35入井前不检身、乘猴车前不把勾的;

1.2.36施工单位安全隐患严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停产整改而不服从管理的;

1.2.37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

1.2.38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 1.2.39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1.2.40乘猴车带的东西超过规定的责任人; 1.2.41焊接或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 1.2.42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 1.2.43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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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2.45各类气瓶(氧气、乙炔等)距明火不够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

1.2.46氧气瓶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

1.2.47乙炔发生器没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

1.2.48在木工房、仓库、监控机房、绞车房等要害场所内吸烟的; 1.2.4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

1.2.50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

1.2.51在喷漆时,吸烟、电焊、气割、动用明火的; 1.2.52乘猴车时来回晃动,脚往地上踩或踢煤块的;

2.采煤专业

2.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2.1.1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 2.1.2进入采空区的;

2.1.3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坐溜子的;

2.1.4放炮距离不够或放炮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的;

2.1.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 2.1.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

2.1.7工作面过断层、老峒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

2.1.8未及时退锚剪网造成回、进风巷尾巷悬顶面积大于10㎡以上的;

2.1.9拆除、安装工作面,开工前无措施,未经验收强行拆除、安装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2.1.10支架牵引时,牵引区内仍然有人工作和停留的; 2.1.11采煤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2.1.12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2.1.13工作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2.1.14机采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2米,深度大于300mm,厚度大于300mm的未采取措施的;

2.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2.2.1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的; 2.2.2失效支柱不及时处理的;

2.2.3现场使用的回柱绞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压戗柱不全或倒打的; 2.2.4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2.2.5回料机械缺护身柱、护身板的; 2.2.6推溜时造成脱节或急弯的;

2.2.7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输送机运转的; 2.2.8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的;

2.2.9端面距超过规定后不及时支护的;

2.2.10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比不足的; 2.2.11工作面擅自扩大或缩小控顶距的; 2.2.12煤壁有人作业时移工作面输送机的; 2.2.13工作面移架放顶未按规定顺序的; 2.2.14用溜子牵引设备或用溜子回料的;

2.2.15回料人员单独作业的、人员未撤到安全距离以外的;

2.2.16采煤机作业时喷雾不起作用,不加引射器或喷不成雾状,采煤机司机仍割煤的;

2.2.17跟机工不在现场,采煤机司机私自割煤的;

2.2.18采煤工作面割煤前,端面距超宽不采取措施,强行割煤的; 2.2.19有行人通过,支架工仍拉架顶溜的; 2.2.20支架呈高射炮状态(仰俯角大于7°),不接顶或初撑力不够,未采取接顶措施;

2.2.21不执行规程措施,缺棚少柱,支护强度不够,空顶作业的; 2.2.22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溜子挡煤板除外)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

2.2.23切顶柱特殊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2.2.24工作面上下端头特殊支护没有按规程规定支设的; 2.2.25采煤工作面无班组长和区队管理人员上岗的; 2.2.26煤机司机开机前不发出信号开机;

2.2.27采煤机上未装能停止工作面运输机的闭锁装置或装置失灵仍继续作业的;

2.2.28两巷超前维护支柱初撑力连续3根低于规程要求的;或防倒使用不全的;

2.2.29煤机运行期间,司机远离的(离操作点5米之外的); 2.2.30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责任者; 2.2.31乳化液泵吸空的司机;

2.2.32移工作面机头时,开转载机或顺槽溜子的责任者;

2.2.33采煤工作面爆破时,不对机电设备进行保护的造成损坏的; 2.2.34采煤机停止牵引时,不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 2.2.35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时,距煤机距离不足10米的(高档面)或综采面不足15米的;

2.2.36在回采工作面机头出现卡矸、卡大块煤块或其它物体时,不停机闭锁处理的;

2.2.37刮板运输机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机的;

2.2.38操纵阀操作完不上锁的;

2.2.39移完支架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推拉完前后部运输机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

2.2.40刮板运输机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脚、手调整刮板链的人员;

2.2.41综采工作面急停闭锁不起作用而继续组织生产的现场责任人; 2.2.42用液压支架起吊溜子或其它重物件的;

2.2.43推拉工作面前后部运输机从两头向中间推移的移溜工; 2.2.44综采工作面生产期间未及时开架间喷雾的;

2.2.45采煤工作面高压管接头出现单腿销、铁丝销的责任者; 2.2.46采煤工作面用泵站高压液防尘或冲刷浮煤的;

2.2.47采煤机检修时,或更换截齿时,煤壁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

3.掘进 专业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3.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3.1.1掘进、巷道修护时空顶作业的;

3.1.2三、四角门无专门加固设计、无专门施工措施施工的;

3.1.3锚杆支护巷道出现截锚杆(索)或少打锚杆(索)的;对失效的锚杆(索)未及时补打的;

3.1.4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或套打残眼的;

3.1.5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预透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 3.1.6掘进工作面干打眼的;

3.1.7掘进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3.1.8综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人员(规程规定的除外); 3.1.9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1.10掘进开窝前无专门措施的;

3.1.11掘进放炮未使用水泡泥或封泥长度不够的; 3.1.12两巷贯通前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的; 3.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

3.2.1施工前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未及时用长把工具挑掉危岩、活矸的;挑掉时无专人观察顶板的;

3.2.2安全点柱、撅顶道、架棚巷道十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不完好的;

3.2.3管辖范围内迎头出现“三空”、后路有危棚等隐患不处理继续施工的;

3.2.4架棚支护未按规程措施规定腰帮接顶或巷道接顶不实的; 3.2.5架棚巷道棚腿失脚的或棚腿未见实底又未穿鞋的;用放炮方法带腿窝的;

3.2.6不按作业规程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和支护材料的;3.2.7锚网支护巷道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没有记录牌板的;

3.2.8锚杆支护巷道40%以上螺母扭距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连续两排及以上锚杆螺母扭距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2.9锚杆间排距、锚杆距肩窝的距离超过设计200mm及以上的,锚索排距超过设计30%及以上的,未采取措施或及时补打的;3.2.10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磨垫圈的超过30%的;对锚杆螺母未进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行二次紧固的;

3.2.11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3.2.12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棚架起吊或牵引物料的; 3.2.13锚喷支护巷道支护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 3.2.14喷浆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道帮顶,喷浆配料比例及掺和不符合要求的;

3.2.15未停机处理堵塞喷射管路的;处理堵塞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方有人的;

3.2.16修护巷道人员后路不畅的;人员进入独头修护点以里的; 3.2.17修护巷道时大拉大放的;更换巷道支护前,未先加固临近支护的;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活矸危岩并及时支护的; 3.2.18进入已挂牌严禁通行的失修巷道;

3.2.19维修巷道架设或拆除支架时,一架未完成而终止工作的; 3.2.20倾斜巷道修护时分段平行进行施工的;(未制定专门措施)3.2.21非独头巷道两个同向维修点之间的距离小于20m; 3.2.22斜巷施工未按规定设置躲避峒的;

3.2.23倾角大于25度的上山巷道施工时未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的;

3.2.24井筒作业时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坠落措施的;或未带保险带的;

3.2.25综掘机喷雾不起作用,不加引射器或喷雾不成雾状,综掘机司机仍割煤的;

3.2.26跟机工不在现场综掘机司机私自割煤的;

3.2.27掘进煤头往外20m范围浮煤(矸)多,超过巷道三分之一断面的;

3.2.28掘进巷道打注锚杆(锚索)时,卡断药卷或使用失效药卷的; 3.2.29所有锚网联合支护巷道,有一处大于1m2以上的网包未及时处理的;

3.2.30锚网、锚喷巷道受动压、测压的影响,造成锚杆托板失效和锚杆崩断、喷层脱落未采取措施的;

3.2.31掘进工作面空锚距超过最大空顶距离作业的;

3.2.32综掘机停止运转后,未将截割头放置到底板上的;或截割头下有人作业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3.2.33不使用综掘机防护栏的;

3.2.34掘进机前施工与掘进机维修平行作业的; 3.2.35掘进工作面无班组长和区队管理人员跟班的; 3.2.36掘进机司机不发信号开机的;

3.2.37掘进迎头前探梁使用时,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2.38炮掘架棚巷道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架没有使用防倒设施或不全的;

3.2.39机掘架棚期间,综掘机不停电闭锁,或利用截割臂升降人员、物料进行支护的;

3.2.40掘进机非操作侧,未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或按钮失灵的;

3.2.41开综掘机不开灯的;

3.2.42掘进工作地点未采取个体防尘的; 3.2.43放炮距离不够的,进行放炮作业的; 3.2.44锚杆、锚索不按设计要求使用锚固剂的;

3.2.45掘进机切割程序和轨迹不符合规程要求,巷道成型不规范的; 3.2.46锚杆眼布置和深度不符合要求,托盘不齐全,螺帽扭矩力达不到要求的;

3.2.47检查修理掘进机时,未断开电源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的; 4.火工品专业

4.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

4.1.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时,未设“危险”标志的,搭乘无关人员的,未用帆布覆盖、捆紧的;

4.1.2放炮不装水炮泥或用煤粉、块状材料及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的; 4.1.2放炮母线未及时扭结成短路的;

4.1.3爆破前放炮员未发出警号的;爆破后放炮员、班组长、瓦斯员未巡视放炮地点的;

4.1.4炮眼深度小于0.6m,无专门措施放炮的或炮泥未封满的; 4.1.5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4.1.6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的或私藏炸药雷管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4.1.7凡出现非放炮员放炮的责任人; 4.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

4.2.1用车辆运输爆炸材料的,雷管箱未低于车厢上缘100—5000mm的,或雷管箱立放、侧放的;炸药装车高度超过车厢上缘的; 4.2.2运送爆破材料时,押运人员未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勾工的;矿车速度超过规定的;

4.2.3将爆炸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的; 4.2.4对爆炸材料库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的; 4.2.5火工品管理帐、卡、物不相符的;

4.2.6爆炸材料发放峒室存放的炸药超过三箱的或雷管超过300发的;

4.2.7雷管未按规定进行一次、二次导通或无导通记录的; 4.2.8报废雷管、炸药未单独存放或存放数量超过规定的; 4.2.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爆破材料的;炸药、雷管不分开运送的;

4.2.10炮管人员不按爆破说明书审批雷管、炸药导致清退量超过审批三分之一的;

4.2.11炸药雷管未分开存放在专用材料箱内的,专用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警戒线以内的;

4.2.12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盒的;炸药箱和雷管盒未分开放置的;

4.2.13装配引药时未避开电气设备的、在警戒线以内及有行人逗留地点的、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结成短路的; 4.2.14装药前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的;

4.2.15未按照爆破说明书布置炮眼、装药、封孔、连线等进行爆破作业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4.2.16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扭结短路并悬空的,脚线与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的;

4.2.17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装药放炮的;

4.2.18爆破作业前、后不执行洒水降尘的;

4.2.19迎头20m范围内,积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装药、放炮的;

4.2.20爆破母线未随用随挂的,或与电缆、信号线等管线未保持0.3m以上距离的;

4.2.21放炮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 4.2.22放炮崩倒棚、柱不处理而继续放炮的;

4.2.23爆破工未随身携带放炮钥匙,或放炮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

4.2.24每次爆破前,未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的; 4.2.25发爆器不及时回放到发放地点的; 4.2.26炮后不检查、遗漏未爆炸药、雷管的;

4.2.27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小于炮眼深度二分之一的,超过1m时封泥长度小于0.5m的;

4.2.28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小于1m的,光爆时,周边眼封泥长度小于0.3m的; 4.2.29无措施反向装药爆破的;

4.2.30用爆破的方法处理储煤井或溜煤眼时,未使用不低于煤矿安全等级的炸药和雷管的;

4.2.31放炮员私自转借炸药、雷管的; 4.2.32装好未放的炮没交接清楚就离开现场的; 4.2.33出库时电雷管脚线未扭结短路; 5.通防专业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5.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5.1.1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

5.1.2矿井、采区(指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超过2个采煤面和4个掘进面同时作业的)超过通风能力生产的;

5.1.3矿井没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经桃园腾阳公司批准的除外),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强行生产的;

5.1.4同时打开同一地点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5.1.5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井巷高冒点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没有挂牌管理或未定期检查的;

5.1.6人为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或任意开停局扇造成瓦斯超限的;

5.1.7发现火情或其它重大通防隐患不及时汇报的; 5.1.8违章进入盲巷的;

5.1.9发现有突出征兆,不及时撤离强行作业的; 5.1.10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5.1.1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有一个及以上分站或全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相关区域强行生产的;

5.1.12未及时组织、安排、处理、汇报、重大通防隐患的;

5.1.13通防费用投入不到位、不足或通防要害工种人员配备不足的; 5.1.14排放瓦斯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 5.1.15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5.1.16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或“一风吹”的;

5.1.17故意破坏、损坏、盗窃、盗用通防设施的(风门、栅栏、供水闸门、防尘设施、瓦斯探头等);

5.1.18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的; 5.1.19局部通风机喝循环风的责任人;

5.1.20局部通风机无风电闭锁装置或风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5.1.21违反规定的串联风;

5.1.22瓦斯异常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

5.1.23连接进回风巷的溜煤眼放空的,特殊情况下没采取防治风流短路措施;

5.1.24放炮前后,不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5.1.25人为损坏测风牌板、瓦斯牌板、测尘牌板和冲尘牌板,并填报假数的;

5.1.26开拓设计、开采方案作业规程无防火措施的;

5.1.27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或以上工作地点供风的; 5.1.28采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后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 5.1.39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内、硐室内、机房内的; 5.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

5.2.1人员携带仪器、仪表不合格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 5.2.2临时停工地点不设置临时栅栏、揭示警标的; 5.2.3瓦斯员不及时上岗或不在现场交接班的;

5.2.4瓦斯员不在与检查地点温度相近的新鲜风流中校正仪器的,瓦斯员携带仪器、仪表现场损坏后不及时汇报、更换仍然坚持工作的; 5.2.5瓦斯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后不及时填写瓦斯手册、牌板的,“三人连锁”放炮牌未按程序换牌、签字的; 5.2.6掘进工作面割煤或支护时掐风筒的;

5.2.7维修一道风门时另一道风门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看管的; 5.2.8永久风门不闭锁和主要反向风门不联锁的;

5.2.9老峒、盲巷不按规定及时封闭或栅栏不规范的; 5.2.10采煤工作面上隅角不按规定向调度室汇报的;

5.2.11通风设施周围5m范围内和风门之间存放杂物、电气设备、车辆或做工具房的;

5.2.12瓦斯员填写牌板和手册不一致的;瓦斯报表、手册、牌板未做到“三对口”的;

5.2.13瓦斯传感器挪移不及时、未校对或误差超过规定未及时汇报处理的;

5.2.14风筒脱节未及时检查连接上的;

5.2.1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未挂瓦斯传感器的; 5.2.16台帐、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5.2.18钻孔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或施工时不采取防尘措施的; 5.2.19采掘工作面不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施工的; 5.2.20通防管理牌板未按规定填写的;

5.2.21放炮员不亲自背送雷管或委托他人背送的; 5.2.22工作面放顶煤时不使用架间喷雾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5.2.23采煤、掘进工作面喷雾不按规定安设的;

5.2.24各转载点未安设喷雾设施,安设不使用的,全断面喷雾喷水效果不好的;

5.2.25井下、井筒内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没有措施盲目作业的; 5.2.26采掘工作面无测风牌板或不按时测风的; 5.2.27隔爆设施不按规定悬挂的;

5.2.28冲尘时,不将瓦斯、测风牌板进行保护,造成字迹不清的; 5.2.29永久密闭应留反水池而未留的; 5.2.30瓦斯传感器不按规程悬挂和校对的; 5.2.31永久密闭检查内容不按要求填写的; 5.2.32主要风门、行车风门未安设联锁装置的; 5.2.33局部通风机不实行挂牌管理的;

5.2.34风筒拐急弯未使用弯头的;存在风筒反接的;

5.2.35瓦斯检查第一、二遍间隔不足3小时的或超过5小时的(瓦斯异常且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2.36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5.2.37局扇安设位置不当,无架、无消音器的责任人; 5.2.38防尘水管不按规定跟到迎头的; 5.2.39喷浆时,不使用防尘设施的; 5.2.40井下密闭漏风的责任人;

5.2.41不按规定对密闭进行检查的责任人; 5.2.42人为破坏风筒者;

5.2.43角联分支未采取可靠通风措施,不能保证风流稳定的; 5.2.44煤机、综掘机司机未随身携带甲烷便携仪的; 5.2.45放炮过程中,不使用喷雾设施的; 5.2.46采煤机截煤时,不开喷雾的; 5.2.47掘进机凿煤岩时,不开喷雾的;

5.2.48各装、转、卸载点无喷雾装置或使用不正常的;

5.2.49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不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生产期间不使用的; 5.2.50掘进工作面不安设风流净化水幕或生产期间不使用的; 5.2.51掘进迎头外段不按规定冲尘的; 5.2.52采煤工作面冲尘违反作业规程的; 5.2.53防尘设施没有悬挂责任牌板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5.2.54 瓦斯员不佩戴仪器、仪表的;

5.2.55 瓦斯员把仪器仪表放在地上或挂在巷道边上的;

5.2.56洒水管路、阀门及三通接头出现一处漏水的责任单位; 6.机电专业

6.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6.1.1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6.1.2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的;无停电工作票的;

6.1.3井下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的; 6.1.4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勾保险的; 6.1.5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的; 6.1.6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 6.1.7无计划随意停电、停风的;

6.1.8井下带电作业或防暴电器失爆的责任人;

6.1.9无安全措施在井下从事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 6.1.10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可靠而运行的;

6.1.11电缆破口或划伤处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 6.1.12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性继续使用的; 6.1.13防爆灯具外罩破裂或闭锁装置失灵的责任者; 6.1.14螺丝隔爆结构的螺纹合丝数少于6丝的责任者;

6.1.1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及容量不符合要求的使用者; 6.1.16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版的;

6.1.17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的; 6.1.18未经允许擅自停电造成事故的;

6.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6.2.1检修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 6.2.2未发出信号擅自启动机电设备;

6.2.3在停止运转的皮带或顺槽溜子上行走或作业的; 6.2.4煤电钻、信号综保不按规定试验的; 6.2.5操作高压电气时不使用绝缘工具的;

6.2.6检修机械时没有将起动开关关闭或闭锁后无人看管及未挂停电 23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牌的;

6.2.7不执行“三专两闭锁”的;

6.2.8不执行停送电操作顺序;高压倒闸操作不认真执行唱票监护和监护复审制的;

6.2.9供电系统施工时不按规定挂接地线的; 6.2.10吊重物时重物或吊臂下方有人;

6.2.11配制强酸、强碱溶液时不按规定操作或不佩带防护用具的; 6.2.12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

6.2.13检修高压开关或变压器时,切断断路器未拉开隔离插销、隔离刀闸或拉开后不捆绑、不装绝缘隔板、不闭锁的;

6.2.14斜井绞车运输地滚安设数量不足,地滚转动不灵活的责任单位;

6.2.15斜巷绞车运输无运输信号装置的; 6.2.16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可靠而运行的;

6.2.17井下用绞车起吊重物的(有规程措施的除外); 6.2.18井下使用手持式电钻工作而无措施的;

6.2.19压风机风包安全阀、稀压阀安装不合格或不灵敏可靠的; 6.2.20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灯头者或损坏矿灯造成失爆者; 6.2.21检修或搬迁设备前不检查瓦斯浓度的;

6.2.22对私自调动设备技术参数、执行机构,致使供电保护失灵或失去作用的;

6.2.23检修电器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没有专人监护的; 6.2.24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的;

6.2.25锅炉安全阀、高低水平报警和超温保护失灵或解除不用的; 6.2.26线路停电工作时,未按要求挂接地线的;

6.2.27锅炉管道带压维护和安装,未采取相关的隔离措施的; 6.2.28移动或使用浓酸、强酸时,不采取防护措施的;

6.2.29开关(开关柜)跳闸后,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合闸送电的; 6.2.30甩掉风电闭锁或不试验漏电继电器的;

6.2.31设备或线路发现危及矿井和人员安全而继续使用的; 6.2.32局部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6.2.33大型设备在运行期间不按时巡检,填写运行日志者; 6.2.34发放的矿灯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者;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6.2.35无计划停电检修设备者;

6.2.3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者;

6.2.37操作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绝缘不良好的;

6.2.38井下闲置开关等有失爆现象的; 7.运输专业

7.1严重“三违”行为(罚款500—5000元)7.1.1斜巷绞车走勾时行人的;

7.1.2无措施用皮带或溜子运送物料的;

7.1.3绞车司机违反“六不开”规定开车的;挂钩工违反“六不挂”规定挂钩的;

7.1.4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走勾的;

7.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环连接的; 7.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7.1.7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挪道轨的; 7.1.8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7.1.9绞车钢丝绳没有叉接的;

7.1.10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提升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强行提升的;

7.1.11大型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明和消除前,擅自启动者;

7.1.12乘猴车时半坡上下猴车的;

7.1.13绞车司机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或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的;

7.1.14斜巷提升车时,不使用安全设施的;安全设施不灵敏,信号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7.1.15提升车辆期间,将车辆停吊在上下山中途,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

7.1.16斜巷走勾时不设置警戒的;;

7.1.17推车工不负责任,造成坠物或跑车的;

7.1.18斜巷提升超挂车、放飞车的,不带电作业的;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7.1.19井下乘坐矿车的;

7.1.20斜井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运送人员和物料的责任人 7.1.21刮板机头机尾不打压柱或地锚运输的; 7.2一般“三违”行为(罚款100—500元)7.2.1接、掐运输机链条不用紧链器的; 7.2.2溜子头、尾未打压柱或地锚的; 7.2.3电绞护身板打倒反向拉车的;

7.2.4斜巷钢丝绳没有定期验绳或验绳不做记录的; 7.2.5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勾工相互兼任的; 7.2.6坡度超过千分之七时人工推车或放飞车的; 7.2.7用车顶撞风门的;

7.2.8运送“四超”车辆不用特制连接装置的; 7.2.9斜井绞车运输地滚安设数量不足,地滚转动不灵活的责任单位; 7.2.10上井口把勾工不执行检身制度或对下井的设备把关不严,没有入井许可证下井的;

7.2.11过皮带不走过桥;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

7.2.12皮带剁接头,在机头传动滚筒5米范围内使用滚筒带皮带的; 7.2.13斜井把钩工不认真执行乘猴车制度致使两人之间的距离超过规定的;不按规定发送信号的;

7.2.14人员推车作业时,超过规定坡度,在道心、内弯推车作业的; 7.2.15斜巷车场设置的挡车器,捞车器,阻车器非工作时间,不处于常关闭状态;

7.2.16斜坡“一坡三档”未按矿规定设置的;失效继续使用的; 7.2.17斜坡坡下和坡中未按规定设计躲避峒的责任人;有设计而未按设计施工躲避峒的责任人;

7.2.18提升运输过程中,不使用规定的连接环和连接销的(有特殊措施的除外);

7.2.19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7.2.20斜巷运输车辆掉道时,用绞车牵引强行复道的; 7.2.21起吊设备上站人的;

7.2.22绞车绳在滚筒上生根不牢或破股生根的;生根端绳在滚筒上缠绕少于三圈的;

7.2.23绞车运行期间,手离开闸把的或不听信号开车的司机;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7.2.24绞车绳、连接绳头和保险绳不符合规程规定而使用的; 7.2.25运输绞车不完好或安装不符合规定而使用的;

7.2.26 2米及以上绞车的深度指示器失效,过卷保护闸瓦磨损失灵或解除不用的;

7.2.27使用钢丝绳漏检、造假数的责任者;

7.2.28主提升设备日检不认真、漏检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的;

7.2.29确需在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时,不采取可靠的稳车措施者; 7.2.30小绞车运行记录,设备检修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填写不清楚、不及时的责任单位;

7.2.31提升机司机在运行期间,手离操作手把者;(自动化开车除外); 7.2.32运输机无专用开停信号或信号不清就开机的操作人员; 7.2.33转载机运行时,人员在桥拱下行走的;

7.2.34皮带运转时,清理机头、机尾滚筒0.5m以内的煤粉的; 7.2.35皮带运行期间,进入机头、机尾护栏的; 7.2.36绞车运行期间,进行交接班的绞车工; 7.2.37主井绞车在运行期间,擅自进入井口栅栏;

7.2.38井下运输机运行期间各转载点不开喷雾或停运期间不关喷雾的; 7.2.39违反规程规定推车的;

7.2.40皮带保护不齐全可靠而操作皮带的责任者;

7.2.41运输机液压联轴节的易熔塞,用其它材料代替的责任人; 7.2.42破碎机处的安全保护失效急停开关不起作用不及时处理的; 7.2.43皮带机检修时未停止电源的; 7.2.44绞车钢丝绳有一处不合格运行的;

说明;此内容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部分,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本规定有不完善之处,在日后执行过程中逐步进行补充完善,对于“三违”人员或“三违”单位的经济处罚,根据“三违”责任者的态度和表现以及造成的后果酌情给予处理,认错态度诚恳积极的责任人经济处罚按下限执行,对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的,从严从重罚款按上限执行。解释权归矿安全领导小组。

山西中阳吕梁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0一三年一月

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附:鑫隆煤业安全行为守则 1、干部安全行为准则 ●“十个必须”

(1)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谋好政。

(2)必须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必须学习安全技术及有关知识,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

(4)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

(5)必须坚持各级主要领导都要用主要精力、主要时间、集中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抓好安全这项主要工作的原则。

(6)必须关心员工生活,了解员工心理状况,理解员工喜怒忧愁,把握员工个性特征,调节员工思想情绪。

(7)必须严格遵守“一下三抓”或“两下三抓”的规定。(“一下三抓“;“一下”是指下井(下现场),“三抓”是指抓“三违”、抓隐患排查、抓培训抽查。它是对生产队、辅助生产队队长书记以上干部的管理要求。“两下三抓”:“两下”是指下井(下现场)、下基层,“三抓”是指抓“三违”、抓隐患排查、抓培训抽查。它是对矿(厂)级领导、各副总工程师、生产业务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区(车间)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要求。)

(8)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无安全措施不生产”的三不原则。

(9)必须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10)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

●“十不指挥”

(1)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者,不准指挥生产。(2)不学习和不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者,不准指挥作业。(3)不懂安全质量标准不准指挥作业。

(4)工作场所开会前不检查安全,不准指挥工人作业。

(5)在设备不符合运转条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不准指挥工人操作。

(6)工作场所不安全隐患未处理前不准指挥工人作业。(7)处理隐患无安全措施,不准指挥处理。

(8)处理隐患能力不足或处理不了,不准继续指挥工人作业。(9)作业场所与规程规定不符,不准继续指挥工人作业。山西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

(10)作业场所出现重大灾害预兆,不许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不得继续指挥工人作业。2、工人安全行为准则 ●“十个必须”

(1)必须接受强制性安全教育。

(2)必须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3)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必须按规定标准作业,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干安全活。(5)必须清楚当班安全注意事项。(6)必须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7)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8)必须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规定。(9)必须执行不消除隐患不生产的规定。(10)必须执行无安全措施不生产的规定。●“十不下井”

(1)未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不下井。(2)不带或不会使用自救器不下井。(3)疲劳状态不下井。(4)酒后不下井。(5)身体不好不下井。(6)情绪不稳定不下井。(7)缺防护用品不下井。

(8)井下特殊工作无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不下井。(9)班前干部不讲安全、不布置安全措施不下井。(10)避灾路线不清不下井。●“四不开工”

(1)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开工。(2)“三员两长”不全、不检查现场不开工。(3)存在不安全隐患、隐患处理不完不开工。(4)安全保护措施不全或不完好不开工。●“四不操作(作业)”

(1)未学习规程、措施者不上岗作业。(2)无“上岗证”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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