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选8篇)
1.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一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
见》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全面部署。
当前我国人才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较浓厚,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正确发挥作用,就是要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市场能管的事情交给市场,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上来。这种政府的自我革命,彰显了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薄贵利教授说。同时他还表示,当前,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涉及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设置等方面。《意见》明确了多项突破性政策,回答了用人单位的关切。如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举措,为用人主体松绑,这将促进科学用人、合理用人和高效用人。《意见》提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对此,张冠梓认为,此次调整既是对我国传统人才评价标准的回归,也是评价标准、方法上的与时俱进。《意见》提出,“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首要任务是发挥市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基础作用和主导作用,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干预。
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用好用活人才,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就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人才不适用、不够用、用不好和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等问题,为人才体系建设绘制的一张蓝图。其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才能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努力做到用氛围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用事业造就人才,为实现全面奔康和伟大中国梦奠定坚持的人才之基。
2.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二
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目前,此“意见”已在政法系统内下发,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改革实施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这是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央推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在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核心是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政法经费保障、司法职权重新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政法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 保障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不独立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司法受制于当地政府,法院的经费及其法官工资、检察院的经费及其检察官工资等,都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解决,司法机关的“财权”由政府部门“把持”,使得司法难以“硬”起来,司法很容易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干扰,形成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从财政负担上看,2006年全国检察系统的全部财政支出大约150亿元,法院系统大约200亿元,一共不到400亿元,加上基本建设费用和适当增加工资福利,总量仍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以后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将由中央财政专项确定,建立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从而开始打破司法经费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难题。具体有可能会采取分地区,分级别,结合案件数量和诉讼费收入情况,采用因素计算法确定各法院的财政拨款数。
二、检察院刑侦职能划归公安局管辖,检察院专司法律监督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享有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自侦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但是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则长期缺乏必要的制度性限制,只在检察院内部进行监督。根据“有权利就有监督”的原则,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检察院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刑侦职能从检察院剥离开,划归公安局管辖,检 察院主要专心做法律监督建设,以实现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目标,其中包括对法院的监督和对于司法系统其他部门的监督。
三、法院执行职能划归司法局管辖,法院其他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在我国,法院判决后案件“执行难”很突出,影响到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包括法院执行在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四、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管辖
长期以来,看守所作为主要的羁押场所,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在侦查、羁押、改造主体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看守所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出现刑讯逼供现象。近年来曝光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中,都存在刑讯逼供,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看守所。许多学者提出,为了体现程序公正和控辩平衡,必须做到侦查权和羁押权的分权与制约。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看守所的管理移交到司法部(局)体系之下。
五、决定劳教权力由法院行驶
长期以来,由于其未经审判即限制人身自由的特点,劳教制度受到很多专家学者的质疑。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长期呼吁取消劳教制度。劳动教养制度主要的依据是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1979年由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补充规定和1982年由国办转发 的试行办法。胡教授认为,一个决定实施半个世纪,一个试行办法试行20多年,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此项权力由公安机关移交调整到法院来行使,以确保这项权力的行使更加规范化。
六、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要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转化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到执法实践中去,使之既有利于控制社会治安大局、增强群众安全感,又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一方面,适应新时期犯罪行为发生的变化,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犯罪从严打击。另一方面,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宽缓处理,尽量教育挽救,增加社会和谐。
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3.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三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沪委发〔2011〕10号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逐渐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
文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遵循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要求,突出惠民为本、预防为主、能力提升、制度支撑,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国家要求与上海特色相结合。既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又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上海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二是坚持系统设计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坚持统筹谋划,明确改革方向,完善制度体系,又要针对当前医药卫生工作的主要问题,找准突破口,合理设计改革路径,稳妥有序推进。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既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又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参与,提高运行效率,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四是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既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又要从国情和市情出发,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社会、个人的承受能力。五是坚持提高居民满意度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相结合。既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改革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又要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利益,使医务人员成为改革的践行者、主力军。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使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进一步发展医学科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
具体目标:
1、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危害因素,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构建与特大型城市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和结构,推进医疗资源整合,改善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
3、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推进各类医保制度衔接,缩小医保待遇差距,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一步提高总体保障水平。
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并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
6、促进卫生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积极推进发展方式从以外延发展为主转变为以内涵发展为主,健康服务策略从以治疗为中心的疾病管理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的全程管理,卫生管理方式从传统管理转变为现代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7、让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减少疾病、病有所医、就医方便、减轻负担,共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医药卫生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建设健康城市;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广覆盖,改善公平性,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减轻居民负担。这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让居民远离健康危害因素。
1、建设健康城市。以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和环境质量,加强社区、学校、企业、商务楼宇等健康场所建设,营造宜居的健康生活环境。建立健康城市建设的部门协同机制、政策保障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社会支持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开展卫生科普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居民开展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形成健康生活理念,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素养。
2、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由市和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卫生、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构成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临床预防功能,完善医防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公共卫生绩效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的变化,按照受益面广、健康危害程度高、干预效果好、成本效益显著、方便实施的原则,及时调整充实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保障,覆盖全体居民,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危害因素。贯彻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主要健康问题,确定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加强对新发传染病的技术储备和防控。遏制心脑血管病、肿瘤、糖尿病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势头。健全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监测和健康效应评价体系。
5、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机制,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密切多部门和跨地域合作,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和相关物资储备,组建全市统一指挥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健全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强化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完善企业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公共卫生管理框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和效能。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业病患者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与卫生监督需求相匹配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二)医疗服务体系:让居民得到便捷适宜的医疗服务。
1、完善医疗资源规划和配置。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功能分工明确,医疗、康复、护理等门类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和人口分布变化,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郊区新城、人口导入区域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按照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存量资源盘活、整合,促进现有资源有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理调整和补充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妇幼卫生等医疗资源配置。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序竞争的格局。
2、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以诊治疑难重症和医学科研、教学为主要功能,服务全市、辐射全国。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内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部分二级医院定位为区域医疗中心,提供常见病专科和急诊、重症医疗服务;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或老年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规范社区床位的分类管理,强化老年护理服务功能。
3、探索推进医疗资源整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疗资源整合。探索以区域为基础,公立医院为主体,信息化为支撑,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居民健康管理为目标,建立区域性医疗联合体,促进资源共享和统筹配置,加强联合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间的梯度支撑和分工协作,探索实施医疗联合体内统一医保预付、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运营管理。按照鼓励和自愿的原则,引导市民与医疗联合体签约,逐步推进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
4、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网底”作用。加快社区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三、二级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的人才和技术支持,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应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使居民在社区可以获得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健全以全科团队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管理;逐步实施家庭医生首诊、定点医疗和转诊制度,使家庭医生逐步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按照降低费用、提高水平、规范功能、加强管理的目标,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切实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总额预付、绩效考核等措施,强化政府主导,凸显公益公平,提高服务水平和绩效。
5、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完善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符合中医医疗特点,由综合性中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专科诊所、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等组成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6、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以国际医学园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着力推进上海现代医疗服务业向国际化一流水平方向发展。区域卫生规划要为社会办医留出空间,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办医。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医疗资源,发展规模较大、技术优势明显、管理和服务与国际接轨的国际性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本市医疗机构与国际医疗保险接轨。促进医疗旅游、健康管理、高端医疗、整形美容等现代医疗服务业态的发展。
(三)医疗保障体系:让居民不因经济困难看不起病。
1、保障居民基本医疗。贯彻国家关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本市医疗保险制度,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覆盖城市就业人口、城市非就业人口、农业人口、外来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老年护理保障计划起步,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推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和整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层次和筹资水平,逐步缩小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形成合理的医保待遇梯度。制定本市不同医保制度之间有效的转移衔接办法。
2、保障居民重病大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加大对居民重病大病的保障力度。完善医保综合减负措施,对超过医保基金支付限额的,按照相关规定再给予报销。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的综合帮扶力度。
3、保障多层次就医需求。发展和完善本市现行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等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落实补充医疗保险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大力培育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和第三方管理健康保险服务,探索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补充医疗保障服务。推动补充医疗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的合作,鼓励数据共享,探索直接结算,简化理赔手续。
4、加强医疗费用合理控制。完善医保预算管理,加强医保基金支出监管,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完善各项医保管理措施,制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定点医疗契约化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服务的监督评价体系。将控制不合理的医药费用增长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公立医疗机构院长绩效考核体系和医院等级评审体系。推进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居民医疗费用支出监管,切实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5、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试行和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研究按照病种付费和按照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不断深化医保和医疗联动改革,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需求,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
(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让居民用药更安全、更便宜、更科学。
1、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制定本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建立政府主导、全市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实行药品网上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招标形成的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药品的零售价格。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实行基本药物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采购模式,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统一配送。
3、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以规范药品研制为手段,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支持药品现代物流配送和零售药店连锁经营,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整合。支持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不常生产的药品生产、供应,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完善药品生产、配送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药品现场快检初筛工作,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实施全覆盖抽检,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二、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立足转机制、惠民生,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社会支持系统建设,推进和完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非营利性分开,健全制度体系,保障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探索成立统筹协调本市卫生和健康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探索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联动的有效方式,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推进和完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范围,落实属地化管理的权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各种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行业管理。
(二)建立维护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运行机制。
健全公立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着力构建以战略规划、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质量管理、资产监管、审计监督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严格公立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实施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制度,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逐步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推广临床路径,支持医疗机构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进一步推进病种规范化诊疗。通过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多种措施,积极探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科学合理核定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完善符合卫生人才特点、注重综合素质、体现实际能力和业绩的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收入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筹资机制,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合理控制卫生总费用增长,调整卫生总费用结构,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合理控制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助。根据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要求,合理安排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按照职能定位,清理规范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根据国库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探索实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府投入机制。切实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落实,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经专家论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后,纳入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库,由政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统筹安排。按照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探索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院、职业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机构分类管理办法,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完善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政策,完善各类医疗互助和城乡医疗救助投入政策,保证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加大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的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办医和外资办医审批程序,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居民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逐步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从严控制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检查检验项目。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最高指导价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级定价,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
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药品定价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的原则。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和科学性。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进一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但市场不能保证供应的廉价药品价格。对可替代药品和创新药品定价,逐步引入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促进不同种类药品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完善按照价格高低实行差别加价的政策,逐步降低药品加价率,条件成熟时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的控制和管理。
建立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和完善医药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和信息采集分析制度。
(五)促进医学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
以总体规划、集成优势、突出重点、整体提升为原则,分层次、分类型规划建设临床医学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加强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形成多层次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建设若干高层次的医学研究机构,提高上海医学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转化医学发展和医学知识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基础医学研究更好地向临床和预防应用转化,解决临床和公共卫生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临床医师培养体系,从根本上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医学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扩大紧缺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医学、中医学、康复、护理、药学、院前急救、卫生管理、医学信息等薄弱领域的人才培养。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科技攻关。加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稳步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六)加强医药卫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
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地方卫生法规体系。研究推进本市基本医疗卫生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公民在促进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地方卫生标准,深入宣传贯彻卫生标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部门联动,整合现有的医疗机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涵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适宜技术推广、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运行效率、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政府加强全行业管理、对医疗机构监管和调控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成为财政投入、医保定点资格、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健全医疗服务监测网络,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医务人员职业操守体系,完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档案。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卫生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
(七)完善以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的卫生信息化系统。
发挥医药卫生信息化的基础性作用,以居民健康管理为核心,实现人人享有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利用健康信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从单纯防病治病向健康综合管理转变;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挖掘和分析,促进医疗卫生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加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使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更好地把握和响应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疾病预测预警能力。推进标准化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社区健康服务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与服务等功能。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药品供求、采购、使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信息网络。建设上海健康信息网,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管理等各个系统互联互通,为居民享有方便、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八)形成全社会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合力。
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支持和发展医药卫生事业。设立上海市卫生发展基金会,鼓励社会对医药卫生事业捐资捐助。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推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引导居民科学就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和进度,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成立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市级层面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改革。各区县要参照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模式,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要加强医改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成果惠及全体居民。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既要着眼长远的制度设计,也要力争尽快取得实效。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要重点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医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发展现代医疗服务业和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等10项改革。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搞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实施。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四
同志们: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积极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交流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持续深化人才政策和制度创新改革,以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上午,大家到X进行了现场观摩,刚才X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会上还印发了有关单位的经验材料,充分交流展示了近年来全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阶段成效。听了、看了之后,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回顾近年来的人才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市县两级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基本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科技、工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了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坚持突出人才发展制度优势。先后制定出台多个配套文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聚焦企业引才,重磅推出人才新政,形成了“1+N”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拿出“真金白银”吸引、集聚一大批优秀人才。三是坚持放权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持续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和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规范人才编制使用,职称评审权限等,不断探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引导人才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四是坚持打造人才系列品牌。着力健全招才引智长效机制,连续参加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内高端人才现场招聘和省外专场活动,积极进行中国博士后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对接等。持续统筹实施市管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青年科技专家、青年社科专家、技术能手、乡村人才振兴示范点等人才选育项目,带动各行业领域创新人才发展举措,不断扩大政策影响力。五是坚持涵养近悦远来人才生态。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分层次类别组织专题培训;加速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办事流程;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才计划,着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生活补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实际问题,大力营造识才、爱才、用才、容才的社会新风尚。以上这些工作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省委、省政府正确指导下,也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聚焦改革、担当作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大家的勤奋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讲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站在战略发展全局来认识、顺应时代发展大势来推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第三,精准推进改革,破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瓶颈障碍。这些年,我们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上有了长足进展,但也要看到短板弱项。有的县区和职能部门对承担职责的认识不够准确,还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单位在加强青年人才储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探索性、突破性改革招数不多;有的政策文件出发点是好的,但缺少配套衔接,缺乏政策协同,存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对象重叠等问题;有的人才政策没有抓好贯彻执行,有些文件印发后,束之高阁,政策棚架、“中梗阻”现象依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好的政策措施社会面和广大人才知晓率低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人才服务保障上不去,经济社会发展哪里会有强大后劲支持?这就需要我们站位全市大局,聚焦实际问题,精准分类,有的放矢,推动深化改革成效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符合广大人才新期待。
二、出台务实举措,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当前,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基础性、关键性、牵引性环节,集中力量攻关突破,不断增强专家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快转变人才管理职能,落实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是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支重。当前,少数县区和职能单位在仍然存在人才管理“行政化”“官本位”的倾向,管得过死、干预过多、缺乏服务意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解决好这些问题,首先要在思想上要有根本的转变,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是服务人才的,而不是制约、限制、甚至刁难人才的。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保障和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勇于放权、敢于放权,鼓励用人单位拿出更加优厚的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吸引留住人才。要聚焦破解人才评价标准“一刀切”、手段“单一化”、评用“两张皮”、“四唯”倾向突出等问题,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全面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有序下放评审权限。有针对性性的对各级各类人才,以“务求实效、突出实绩”的标准选育评价,同时,我们要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畅通专家人才下沉渠道,完善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职称评聘政策,健全人才智力对口帮扶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通过专家特长精准对接基层需求,真正打通了人才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二)突出高精尖缺和需求导向,不断提高人才集聚效能。当前,在国际、国内区域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广泛、更有效地吸引集聚人才,是全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方向。一要着眼求实求效,打造招才引智平台。持续参加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进一步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积极性,开展好“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围绕“云招聘”打造永不落幕的招才引智线上平台。同时,通过举办专场活动、网上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省外系列活动等,进一步宣传政策、扩大促进对接、展示成果,吸引招揽各级各类精英翘楚,力争更多人才项目。二要突出靶向精准,引进产业人才。坚持树立“以产业聚人才,以人才促产业”理念,继续全力推进XX人才政策,按照“一网、一门、一次”要求,抓好人才服务一卡通软硬件建设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为人才各项优惠政策落地提供资金保障。下一阶段,我们还将重点推进,对各县(市、区)和所有承担“一卡通”服务项目的单位,进行全面的督导调研,进一步打通人才服务赌点、难点,加强引才针对性,扩大引才力度。三要坚持灵活高效,创新引才引智方式。引进人才、使用人才,本质是引进智力、使用成果。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理念,加大以才引才、组团式引才力度,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客座教授等形式,大力汇聚人才智力资源。同时,打好环境牌、亲情牌、感情牌,通过乡音乡情乡愁引才,总结好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中取得的引育人才经验,今年我们还将加大探索实践力度,积极引进各界各类在外人才返乡,解决基层人才匮乏的实际问题。
(三)完善人才梯次培养支持体系,不断提升人才竞争力。在人才资源开发上,要有整体思维和辩证思维,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同时,也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留住、用好现有人才。一要补齐短板,大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我市优秀人才参与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加大对各类人才资助力度,完善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探索“人才+团队+基金”的支持模式,加强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努力培养、造就、招引一批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二要提升优势,持续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里要求,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推广企业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主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着力造就一批“大国工匠”和“金蓝领”。三要筑牢支撑,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对人才来说,金钱对他们的吸引力往往比不过事业的发展平台。要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我市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高端人才培养能力。同时,要统筹抓好其他各领域人才培养,推进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带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培育人才发展优势。
(四)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要在人才竞争中赢得主动,营造好的环境是一个重要突破口。打好感情牌、服务牌,以“店小二”精神,服务好人才,以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制度环境,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这是党管人才特有的制度优势。要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常态化,健全经常性联系、走访慰问、听取专家意见等制度。深化拓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激发广大知识分子爱国情怀和奋斗精神。去年,我们分级分类举办了四期专家人才研修班,普遍反映效果非常好。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做实做优专家人才研修、体检、休假、慰问等工作,实现“增人数”与“得人心”的有机统一。二要进一步提高服务人才水平。坚持事业留人、环境留人,当好广大专家人才的“后勤部长”,积极为广大人才提供“一对一”优质、高效、精准服务,全面兑现有关政策待遇,积极为人才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想方设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不断打造拴心留人的服务环境。三要进一步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和人才工作宣传,把握好时、度、效,精心组织策划,在依托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优势,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态势,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工作政策和经验做法,积极选树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创新成果,推动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三、敢于担当作为,持续抓好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把各方面、各层次的积极性、创造性都激发出来。要坚持党管人才,加强统筹,凝聚合力,构建领导有力、职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抓到底,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敢于负责。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能,在当好参谋、创新实践、整合资源、示范引领、督促落实上下功夫。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能职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资源力量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人才政策重点项目突破等,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力跟踪问效。进一步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职能作用,健全重点事项专题推进、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围绕全面落实引才政策、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等系统性、全局性、牵引性任务,进行专题督导调研、专门会诊、专项推动。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情况、主要领导重视人才工作程度、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情况、重大人才项目实施情况、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市县人才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注重人才工作者队伍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的训练和养成,通过举办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开展上挂职锻炼等方式,全方位提高能力素质。
同志们,持续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集聚助推发展需要的各方面优秀人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奋发有为、实干担当,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
5.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五
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司法部积极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工作。2011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监狱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将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的范围拓展为:省级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以及监狱、劳教所、戒毒所。按文件规定,全系统执法勤务机构警察达32万人,参与警员职务套改26万人,分别占警察35万总数的94%和75%。
6.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六
4月27日下午,法学院的38名入党积极分子同学在图书馆培训室对自己学习党章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在讨论中,很多同学都进行了精彩的发言,让我觉得受益匪浅。以下是我自己学习这一党中央文件的一点心得体会,见解浅陋,还望组织能对我进行进一步的指导。
一、文化改革的重要性
《决定》首先高屋建瓴地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接着,《决定》回顾了文化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并指出在当今社会中,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性。
回顾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中国国家与民族的命运与文化的传播与建设息息相关。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早期的共产主义传播者如陈独秀、李大钊等就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倡导科学与民主,从而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思想解放运动,引领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准备了充分的思想基础、文化条件和人才保障。建国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方针。进入21世纪,党中央更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将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在新世纪,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文化改革与繁荣的重要性,这一决定是高瞻远瞩和高屋建瓴的。作为新世纪的高校学生,作为渴望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积极分子,我们一方面应当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另一方面应当认真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建设和繁荣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文化改革与高校学生的关系
首先,《决定》指出,深化文化改革,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首先力所能及的是在亲朋好友中间进行法制宣传,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他们答疑解惑,帮助他们树立对法律的尊敬意识。在此之余,还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送法进社区等实践活动。法治文化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必备要素。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应当尽自己所能,为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尽一份微薄的力量。
其次,《决定》指出,深化文化改革,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要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要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高校学生作为网络文化的生力军,在平时上网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决定》的要求,积极传播内容健康向上的网络作品。在平时浏览微博或论坛时,要自觉做到不听信谣言、不传播谣言,不传播法律禁止传播的信息。即使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也要做到文明交流、理性交流,为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的营造自觉作出贡献。
最后,《决定》指出,要坚持正确文化立场,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把学术探索和艺术创作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要坚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
7.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七
2015年09月14日
来源:新华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 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要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 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对这些国有企业,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同时,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
(九)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十)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 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一)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十二)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改进考核体系和办法,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三)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坚持以 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培训等的作用,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切实保障退出企业依法实现关闭或破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用于更需要的领域和行业。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培养科研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
(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抓紧制定 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十七)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安全审查规定,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开展多类型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十八)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十九)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审核程序,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
六、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 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二十一)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与有关专业监督机构的协作,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二十二)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十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二十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 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中央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以强 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二十六)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履职行权。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十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强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完善和落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的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
(二十八)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二十九)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全面准确评价国有企业,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8.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篇八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的实施意见
(2011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
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决定》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对文化改革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全面总结了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 1
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全面部署了文化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文化建设的行动纲领。
陕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着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以及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多种文化资源聚集一域,优势得天独厚。近年来,特别是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文化强”的奋斗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同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为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普及,巩固了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舆论宣传导向正确,凝聚起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合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深入,提高了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扩大了陕西文化的影响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力度加大,对外文化交流活跃,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弘扬;文化体制改革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增强了文化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一批大型文化企业相继组建,一批 2
重点园区、基地和产业项目建成或开工。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凸显,文化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日益提升,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我省文化建设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必须清醒地看到,作为文化资源大省,我省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够平衡;文化产业规模不大,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任务艰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急需加强和改进;文化建设投入总量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决定》提出的要求,抢抓机遇,大胆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
二、陕西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紧紧围绕实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 3
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把文化育民、富民、惠民、安民贯穿文化改革发展的始终,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省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陕西文化实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到2020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建设的各项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前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新时期陕西人精神进一步弘扬;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比重居全国中上水平;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文化交流更加活跃,陕西文化对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坚持“二为” 4
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促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积极吸收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关中与陕南、陕北地区的文化建设,扩大区域联动,实现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与乡村文化发展,突出面向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着力缩小文化差距;统筹国有和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实施建设文化强省“八大工程”
(一)核心价值引领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 5
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文化建设,引领社会思潮,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1、开展“信仰、信念、信心”系列宣传教育。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心的“三信”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形势政策、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改革开放及国防教育。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努力使这一全党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成为推动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强大精神力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表现纳入吸收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对党组织的考核管理。
2、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和弘扬“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人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到2020年建成一批全国和省 6
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城区)、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深化学雷锋活动,促进活动常态化。加强诚信陕西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全面推进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每年办成一批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事好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3、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创新形式,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推出善于学习、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风气。
(二)宣传舆论导向工程。把握正确导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使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各种文化产品和服务始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提高舆 7
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巩固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组织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新闻宣传。主动设置议题,理性引导舆论热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做到科学、理性、依法、建设性监督。制定陕西省新闻舆论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体系,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完善新闻阅评、报刊审读、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制度,推动各类媒体准确传播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2、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重点扶持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当代陕西杂志、西部网,发展壮大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都市媒体。陕西日报、当代陕西要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做强做大党报党刊品牌。陕西广播电视台要突出办好卫视节目,打造特色频率频道,建成全国一流的综合性媒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组建陕西网络电视台。建立分级使用、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陕西应急广播网。推进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及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有线电视双 8
向化改造和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3、推进网络文化建设。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支持重点新闻网站发展,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网站和思想理论网站、专业文化网站、青少年网站等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行业网站的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加强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特色、全国知名的网络文化品牌。建立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发挥网络协会作用,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加大网上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建立网络安全评估制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健全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联动机制,正确引导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舆论关切。省、市、县三级设立互联网综合管理协调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
4、扩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制定并落实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规划,展示陕西“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的新形象。充分发挥中央和境外驻陕新闻机构的作用,延长宣传半径。组织好中央媒体、境外媒体陕西行活动。每年推 9
出一批优秀的外宣图书、音像制品。积极推动省内主流媒体对外交流合作,拓展对外宣传阵地。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和影响,推动陕西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举办境外陕西文化周等文化交流展示活动。实施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文化商演、文物外展和影视剧、图书等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出口,做大对外文化贸易品牌。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文化服务外包。鼓励、支持文艺、体育、旅游、文物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三)文化精品繁荣工程。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推出更多具有中华气派、陕西特色的精品力作,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1、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巩固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推动陕西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加快发展。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促进优秀社科成果转化。加大对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的扶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推出更多有分量、有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整合研究力量,建设中国西部(陕西)智库园等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具有专业优势 10 的思想库。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科普基地,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宣传。
2、创作生产更多的文化精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正确的文化立场。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文学艺术创作工程、精品图书出版等工程。结合关中、陕南、陕北区域文化特色,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影响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动漫、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精品。做大做强“文学陕军”、“西部影视”、“陕西戏剧”、“三秦书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陕西文物”、“陕西旅游演艺”、“陕西民歌”等特色文化品牌。
3、完善文化产品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作家艺术家基层挂职锻炼、深入生活采风、作家签约制度及重大文艺题材全国招标等制度。完善文化产品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推介销售、监督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文学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设立陕西文学基金、陕西美术发展基金、陕西出版基金。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工作。建立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经费稳定增长机制,2015年达到1000万元以上。规范和改进评奖活动,发挥好引导、激励作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要主动在频道、频率、版面、场地等方面为优秀文化产品宣传推介和展演展 11
映展播展览提供支持。
(四)文化遗产传承工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进一步挖掘和阐发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价值,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全省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1、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加强科学考古和公众考古,加大对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建设力度。建设秦始皇帝陵遗址、汉阳陵遗址、唐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延安红色革命大遗址等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国家遗址公园。把关中建成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促进博物馆建设,建立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个性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积极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对其中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实施“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工程。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振兴秦腔艺术,扶持汉剧、汉调桄桄、眉户、碗碗腔、商洛花鼓等地方戏曲。积极发展剪纸、皮影、泥塑、刺绣、雕刻、农民画等特色艺术品种。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项目实施。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完善省、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机制,建设一批重点非遗展示馆、传习馆(所)。建立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贴、激励机制。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 12
名品牌。
3、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在国民教育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建立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设立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文物征集专项经费。扶持民间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自乐班、文学社团等群众性文化团体的发展。实施文化数字化上网工程。
(五)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优惠或免费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实施“两馆一院一站一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社区)书屋、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农村文化人才培训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把镇村文化站(室)、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实施陕西文化艺术中心、陕西秦腔博览馆、陕西文学馆、陕西考古博物馆、西部国际图书城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 13
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文化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2020年,全省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建成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率,村综合文化室、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室)设置率全面提升;固定和流动数字化公益电影放映在全省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有线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无线广播电视达到户户通。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2015年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对社会开放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要积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服务公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
3、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落实我省加强 14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农村环境,繁荣农村文化,提高农民文化生活质量。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建立城乡共建、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指标。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市两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加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建设。组织示范性、导向性、普及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对每年惠民演出达到一定场次的演出团体,实行“以奖代补”。做好主要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推进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办好陕西农林卫视频道、陕西农村广播频率和杨凌《农业科技报》。
(六)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把文化产业作为我省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保持年均增速25%以上,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15年,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过50亿的文化企业,实现3—5家文化企业上市。到2020年,建成若干个年营业收入过百亿的大型文化企业。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建立以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文娱演出、印刷包装、创意动漫、广告会展、民俗文化八大重点行业为主导,以一批大型产业集团为支撑,以中小文化企业为基础,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发挥市场 15
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培育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版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文化产权交易机构。积极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文艺演出院线、电影院线,推动中等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施城镇数字影院建设改造工程。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中小城市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建立面向影院的电影发行服务体系。2012年前各市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2015年前各市、县建成1—2个有一定规模的演出场所,各县完成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办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鼓励和支持区县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2、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陕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陕西出版集团、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演艺集团、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旅游集团、陕西体育产业集团、华商传媒集团、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等省内骨干文化企业做强做大,组建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制定加快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培育一批具有较 16
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各类企业和自然人创办文化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落实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一视同仁的政策。落实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政府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的资质认定、评奖活动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享有同等待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一批优势非公有制文化产业项目。完善服务和管理体系,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面实施《陕西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各类建设项目。把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关中、陕南、陕北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突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把西安建成全国文化产业中心城市。进一步支持西安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和其他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重点建设华夏始祖文化园区、周文化园区、秦文化园区、汉文化园区、唐文化园区、红色文化园区、秦岭绿色生态文化园区、浐灞生态文化园区、农耕文化园区、宗教文化园区等。加快建设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陕北红色文化演艺基地、陕西文物复仿制及艺术品基地、西部影视制作基地、陕西出版传媒产业基地、陕西 17
广播电视产业基地、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等。2015年前,各市要结合实际,策划建成1—2个具有集聚效应、特色鲜明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各市、县区也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扩大文化消费。创新商业模式,完善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制定鼓励文化消费的办法,鼓励发展低成本、低价位、广参与的文化消费活动。实施对低收入阶层、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等特殊群体文化消费优惠制度,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做强做大红色旅游。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休闲、餐饮娱乐等服务性消费。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适合不同层次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
(七)文化改革创新工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
1、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面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制改制、上市,推进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直接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债券、银行授信等金融品种更多地用于文化企业。推动文化资源与要素适度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18
推进西部网和非时政类报刊单位改革。按照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的要求,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文化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专业人士、基层群众等参与管理。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市级电台、电视台合并,促进广播电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2、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重点抓好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制定。市、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重点抓好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管,面向基层群众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各级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省上成立由宣传、财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履行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并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文化 19
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3、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加强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发挥陕西科教优势,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依托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文化产业园区建立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鼓励科技人才到文化产业园区自主创业,鼓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八)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培养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造就一批文化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人才,把陕西打造成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1、培育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实施陕西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建立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造就一批不同文化门类的名家大师和代表人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引进 20
和培养计划。大力加强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建立专业文化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培养、流动、任用、激励等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度环境。推进高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制定高层次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待遇、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把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规划。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
2、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全面落实我省《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充实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工作力量。健全乡镇宣传文化工作机构,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配齐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健全市、县(区)文联等机构。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制度。把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纳入《陕西基层人才振兴规划》。完善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体系,每三年轮训一遍。定期表彰优秀基层宣传 21
思想文化干部。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德艺双馨,强化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情趣低俗等不良习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深化宣传文化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建立文化名家、中青年骨干深入基层制度,深化新闻宣传、社科理论、文艺出版等系统“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继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健全新闻采编岗位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新闻行风社会监督和道德评议制度。
四、完善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每年新增财力中用于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2%。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各级宣传文化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设立陕西文化发展基金;省市设立专项艺术基金;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及其他专项资金规模,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设立文化产业、文化精品创作等专项资金;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比重。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以奖代补、基金制 22
等多种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强资金管理,推进现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实现资金共用、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分类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使用好重大文化精品等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抓紧制定《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若干配套政策》。参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有关政策,制定更加优惠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土地使用、财税支持、人才引进等综合性配套政策。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必须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保证项目用地指标落实。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完善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捐赠机构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建立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联贷联保、第三方担保等工作机制,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落实、完善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退税政策。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技术创新。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财政安排的原有正常事业费进入基数继续拨付,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文化企业支持政策,支持和壮大国有或 23
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平等支持。
3、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清理、修订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求、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党对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文化改革发展的领导权。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宣传文化领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配强宣传文化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握文化阵地正确导向。各市、县(区)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工委委员)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参与同级党委管理的宣传思想文化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制定、完善国有文化企业领导 24
干部管理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文化工作,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树立和落实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努力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干部培训教育基地教学体系。完善落实对国有文化企业综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的工作,树立和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发挥好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有一定规模、经营相对稳定的非公文化企业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文化战线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文化改革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推动文联、作协、社科联、记协等文化领域人民团体创新管理体制、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履行好联络协调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维护文化工作者权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以及行业文化等建设水平。支持群众依法兴 25
办文化团体,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推广大众文化优秀成果,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风气。建立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省级领导联系重大文化项目制度,督办建设进展,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省上成立由党政“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的文化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市也要参照建立相应机构和机制,落实人员编制和职能,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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