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分析报告案列

2024-10-16

财务管理分析报告案列(共11篇)

1.财务管理分析报告案列 篇一

德育常规创新管理案列

德育常规是学校德育的基石。没有基石的德育就象“无根豆芽”是没有生命力的。通过培训,总结出“抠细节,重配合,抓落实,勤小结,广借鉴,常改进”常抓常新管理模式。

如:佩戴红领巾这样一件事虽小,但对养成学生规范的行为习惯,培养爱国、爱校情感。因此,要求学生必须天天坚持佩戴,而且对佩戴的位置,佩戴的规范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坚持进行督查指导和每周公布评比结果,使我校学生的红领巾佩戴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学生以规范佩戴为荣。

又如:规范养成教育。我们坚持从学生课桌上的书本摆放、学生上下楼梯、升旗活动等每件事的每一个细节抓起,政教处、教导处、等部门齐抓共管,严格要求,指导大队委坚持每天一小评,每周在晨会上公布各班本周规范养成教育考核结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学生养成了规范的行为习惯。

坚持以“培养性格开朗,言行规范,有爱心,知感恩,有志向,勤学习,善创造的现代小学生”为目标,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为主,坚持德育工作培养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训练有内容,过程有督导,考评有方案,结果有奖惩,奖惩有依据。不断强化德育常规管理,注重在常规中体现特色,在特色中展示亮点。

2.财务管理分析报告案列 篇二

关键词:德育教学;地震;爱国教育;自由讨论

2008年,从政治经济课程的内容来看,可以说,课本外可以讨论的东西非常多:二月的雪灾,三月的藏独,五月的地震。我决定上一次以学生自主讨论的德育课,我选择了汶川地震。

教学内容分析:因为这次地震是一次震惊海内外的灾难,可以激发学生的善良之心,可以让学生了解到自己的幸福生活,从

而能够学会珍惜、懂得感恩,做到更好。同时也能让学生关注国家政府的行为方针政策,关注世界国际社会的动态,了解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形象,加强学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心。

学生分析:这次针对的学生都是大专生,对于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思辨能力,有着他们自己的角度和立场,但是在德育课上一直以来都习惯了由老师去教授知识,因此这样的讨论,还是需要老师去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教学目标:从各个角度讨论四川汶川地震给我国带来的影响。

教学重点:怎样从政治、经济、文化、慈善、人民等角度去思考这次地震所带来的影响。

教学难点:如何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思考方式,多角度地看待问题,以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教学过程:

板书:“四川地震”的影响

先由学生提出他们所能想到的内容,然后,教师再进行扩展、分析和总结。学生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四川地震,尽管不够周到细

致,可是真的在认真地思考了。

学生提出的地震影响是:

人才流失。

出现了许多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孤儿。

地震让中国人民表现出了极大的坚强,许多好心人都捐款帮助。

国家财产损失严重。

政治上,中国赢得了举办奥运的机会,同时也受到了台独和藏独的打击,此刻又受到了地震的突袭,对中国来说打击很大。

交通上,大片地区道路毁坏,铁路也有部分受损。

旅游业上,由于地震影响面积广泛,导致四川旅游业严重

受损。

学生们的讨论氛围以及思考出的内容,令我很是惊讶,大大超出了我对他们的预期。

老师分析:

这次地震死亡人数达数十万,堪比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尤其是许多的莘莘学子,在课堂学习中丧生。

地震使千万家庭破碎,无数人死亡,幸存者也有着各种不同的悲惨回忆,不仅是生理上,还有心理上的阴影,尤其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心理上造成的伤害更是难以修复。

患难见真情,此次天灾中,我们中华民族表现出了极大的国家凝聚力,人们纷纷捐钱捐物,出钱出力,努力帮助同胞度过这次灾难。

经济上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后面详细说明。

政治上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整体上说,应该是正面多于负面的。

交通上道路毁坏,居民房屋、城市高楼的倒塌,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工程。

旅游业应该归属到经济里去看。

教师总结:从政治上而言,无可否认,尽管这次地震是次人类灾难,但是这次灾难对于国内政治、国际政治都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

国际方面,除了一定程度缓解了因奥运火炬传递、藏独事件引发的中国人和西方世界的民族情绪对立,还拉近了国际与中国政府的距离,西方人对中国人民的同情、支持和慷慨援助,也让不少中国人对西方文明和人权、人道概念有了更多的认识和理解。

在国内,地震也让政府公务能力得到了另一个角度的展示,

包括应急、救助、公关、执行、效率等。

从经济上而言,经济损失包括灾难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和灾后重建,灾难影响带来的损失。

从慈善来看,我们身边有很多人因为此次地震,第一次接触、了解和热衷慈善。中国人经历了那么多自然灾害,却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被极大地震撼。

案例分析:

这是以学生分组讨论为主,教师主持及引导为辅的讨论课。讨论的内容是时事政治,是与我国息息相关的重大事件,借此来培养学生的爱国之心、强国之心以及团结互助精神。

教学过程中,学生很有参与精神,讨论热烈,发言积极,尤其是看到了灾区的许多相关图片和英雄事迹,许多学生都从情感上认识到了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现在的幸福环境。也从情感上为那些遇难的人感到难过惋惜,为那些幸存的人感到高兴。对救灾过程中出现的许多英雄也报以崇敬之心,对那些顽强生存下来的人们产生敬佩之情。

3.地铁事故案列及分析总结 篇三

南京规划建地铁将穿小区两幢楼业主状告规划局

昨日上午,某小区业主状告南京市规划局一案,在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小区小区业主漆燕翎说,她在该小区的这套房子价值近百万元,但是,地铁二号线即将从自家的楼下穿过,却一直没有权威部门来告知他们是否安全,他们已经不敢在这个小区内住下去了。

【现状调查】二号线从小区下穿过

去年10月底的时候,负责南京地铁二号线TA07标段建设的中铁一局,忽然开进了位于水西门大街的该小区。原来,小区地块的前身是一家工厂,拆迁后留下了几十根建筑物管桩没有拔除。中铁一局进入小区施工就是为了将这些管桩拔除。这个时候,该小区小区的业主才知道,原来自家的楼下有两条地铁隧道穿过。

“没有人告诉我们,地铁从楼下穿过去是不是安全。”该小区的业主代表在法庭上表示,地铁隧道与小区内的03栋和07栋小高层距离最近,在地铁部门提供的平面图上可以看到,隧道在水平面上距离这两栋建筑的最近距离只有3.1米。

该小区的业主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地铁建设接二连三发生事故,这更是让他们感到紧张。同时,业主们自己组织起来,开始沿地铁一号线做调查。在调查后他们发现,在中华门站和南京站附近的居民都反映,在地铁通过的时候能感觉到震感。随后他们在查阅相关学术论文时,也发现地铁通过引起的震动,确实会对沿线建筑物产生影响。因此,他们决定要讨个说法。

“等到出问题就晚啦。”在昨日的法庭上,一些旁听的业主表示,他们就是希望通过这次起诉,寻求一个安全的保障,希望有职能部门承诺这样的规划、这样的地铁建设不会给他们的居住生活带来影响。

【业主状告】“小区规划不合法”

该小区的代理律师吴晓喜表示,地铁二号线的规划,是早在2002年之前就已经基本确定了,而该小区小区是到2004年4月14日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南京市规划局就应该在住宅规划的审批中,充分考虑到地铁存在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规划局对该小区的审定规划和原先该地块的设计要点不符合。这样的规划事实,给该小区的业主带来了损害。

吴晓喜表示,《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50米内,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为“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不得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进行空中施工作业”。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的该小区,其中的建筑物距离隧道结构边线最近距离只有3.1米,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讲,这样的规划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开发商成了第二被告

在这次行政诉讼中,该小区的开发商作为第二被告,也被该小区的业主推上了被告席。业主们表示,开发商在明知道小区地下有地铁通过,却没有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告知业主,因此开发商存在欺诈业主的行为。

“我是2006年下半年买的房子。”该小区03栋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小姐告诉他们地铁二号线就在小区门口通过,小区附近就是地铁二号线的茶亭站,交通出行非常方便。该业主表示,他们早在此前也听说了这一消息,知道地铁二号线要从小区附近走,但是直到现在才知道,地铁不仅仅是从小区门口通过这么简单,而是几乎从自家的楼下通过。开发商在卖房的时候,故意模糊了地铁通过的精确走法,实际上是欺骗了他们,“他们从来就没有说过地铁要从楼下过。”

【规划局】我们的规划是合理的

“我们的规划是合理合法的。”南京市规划局法规处的工作人员昨日在法庭上当庭出示了大量文件证明。对于该小区业主的质问,一一作了答复。

业主对南京锅炉厂地块三期建筑的容积率产生质疑,认为当初的地块容积率是1.8,而三期建筑的容积率为2.08,这是规划局规划不合法的体现。对此,南京市规划局表示,1.8是南京锅炉厂地块的总容积率,该地块包括了四期建筑,因此在整个地块保持1.8容积率的前提下,三期建筑的容积率超过1.8是合法的。

业主提出南京市规划局的规划,不符合《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次,南京市规划局表示,《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是2005年3月1日起才生效实施的,而该小区的规划是在2004年4月,《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对该小区的规划没有行政溯及力。规划局强调,在2004年作出该小区的规划许可之前,他们按照规定向地铁建设指挥部作了问询,地铁给他们的答复是“原则同意该规划”。

【开发商】我们已提前告知业主

4.大学生创业案列分析心得 篇四

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解了第一案列“大学生拾荒”这一案例,重点为我们讲解了,中国面临创业天时,看好眼前机会。我们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路,明确好方向,确立好目标。

然而现在许多大学生看不到创业的机会,老师给我们讲解许多的原因,其中有:大学教育体制落后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后独生子女的一些问题;社会上不负责任的宣传;这些种种的原因都导致大学生只看到眼前利益而忽视了许多的创业机会。

接着老师讲解“公关公司案例”,为我们讲解许多困扰我们大学生走出创业第一步的许多原因既深刻透彻又符合事实时事,给了我们许多宝贵的踏出创业第一步的难题,让我对社会对创业有了许多新的认知。

创好业的确不容易,掌握好老师讲解的体验、学习、创业式这三步;规避低层化竞争,商业模式升级;增加基础商业知识;整合必要的创业资源;学会融资的三种模式;合理的计划安排好自己的创业之路,多学些知识,学去接触社会,组成自己理想的创业团队。

还要学会跨越创业的三个误区:

1、克服浮躁情绪,读四书五经;

2、不受成功学的e导;不能目光短浅;这其中我个人觉得不能目光短浅是十分有必要的,成大事者也最忌讳目光短浅,只顾眼前的利益不考虑长远的利益。

老师的讲解使我懂得许多的东西,我学到如今的社会有着许多的机会有利于我们创业,生活中只要你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会发现边地都是宝,然而你还要有所准备,多了解市场,多了解世事,要有自己的判别能力,会分析事物,当然有资金也是很重要的条件,合理的利用它们,使它们的用处最大化,自己的心理素质一定要高的,不能急于求成,要不骄、不澡,有自己的机会和方向、目标。对自己要有信心,相信自己会成功的。

5.酒店前台案列 篇五

曾记得有一次,一位客人付房费时刷卡,客人输入密码后,手机就收到消费的短消息,XX年XX月XX日你已消费XX元钱,然而pos机上却显示刷卡不成功;请客人重刷,客人怎么也不肯,他说不可能付第二次房费,手机已经收到消费的信息……

为了搞清楚原因,打电话问了当地的银行,银行说当地是查不出来的,除非要去开办银行卡的位置才能查到。可当时已经很迟,第二天客人要回上海。

最后客人要求我们写保证书并盖公章,经查实如果付费二次,就退还给客人。

6.氮气窒息事故案列 篇六

1.事故经过

2014年4月15日7时50分左右,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计量罐区进行检修施工时,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滨州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路灯、楼宇自控、建材销售,电器设备,太阳能设备销售及安装,防腐、保温、屋面防水。从4月7日始,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开始停车检修。天安公司4月14日上午完成了环氧丙烷计量罐盘管更换项目的施工作业。随后,石化车间根据工艺需要向环氧丙烷计量罐充氮并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过程中发现短节有漏点。在16时30分左右召开的检修例会上,车间决定更换短节并由周向东、郝新坡负责安排落实。17时30分左右,周向东、郝新坡通知刘景超,要求对计量罐内一段法兰短节进行更换。刘景超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又先后中毒窒息。其中刘滨滨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4号环氧丙烷计量罐已经充氮,罐内氮气含量过高,严重缺氧,刘景超未办理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对检修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评价公司在对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没有对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氮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议,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修改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对违章违纪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2)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深入开展检维修作业风险分析工作,加强现场管理;

(4)选择具备资质的业务水平相对较高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本单位下一步的安全评价工作。

冶钢“1.12”重大氮气窒息事故

2004年1月12日下午3时40分左右,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冶钢项目部(下称十七冶)在冶钢股份公司炼铁厂一号高炉煤气管道(管径1.6m)与二号高炉煤气管道实施对接过程中,发生一起氮气窒息事故,造成施工人员1人死亡,抢救人员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

1.事故经过

2003年3月20日,十七冶与冶钢签订了2# 380m3高炉工程总包合同协议书。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03年3月20日,竣工日期: 2003年10月8日。因资金及其它原因的影响,使工期顺延。为确保 2004年1月16日2#高炉出铁,2#高炉项目指挥部于2004年1月11 日召开专题会,会议决定1月12日1#高炉煤气管道与2#高炉煤气管道实施对接,要抓紧施工,煤气管道 8 小时后要恢复通气,并规定甲方(冶钢)负责管道煤气吹扫,乙方(十七冶)负责煤气管道对接。1月12日上午8:00冶钢煤气监护及公安消防人员按指令集结到位,9:30高炉休风,开始氮气吹扫,11:30经煤气防护站防护工宋华检测,煤气浓度检测合格,符合动火条件,由消防员袁才惠开出动火票。11:40冶钢高炉项目部现场技术员柯显锋通知十七冶高炉项目部现场技术员王国军,煤气管道内煤气已吹扫干净,可以动火。于是,王国军就派方国胜、范中辉等人上到管道进行气割,12:10左右,方国胜出现恶心、呕吐,就下到地面休息约20分钟后又上到管道上,范中辉接着气割,5分钟左右晕倒在三通口旁,站在旁边的方国胜发现后立即扶他下来休息。王国军看到这种现象后对柯显锋说,气割人员恶心、呕吐,是不是管道内煤气没有吹扫干净,于是,柯显锋再次喊来煤气检测人员重新测试,检测结果煤气浓度符合要求,但在上面进行焊接的周亚也出现呕吐现象,这时王国军对他们说,不要干了。

当天下午14:45,冶钢炼铁厂副厂长项目部副经理黄献党发现管道无人施工,于是就打电话给十七冶项目部副经理程彪说,你们管道施工队为啥停工不干,程彪说我们的同志在管道上施工感到不舒服,是不是管道内的煤气没有吹扫干净,黄献党说,不可能吧!我们机制公司在那边施工怎么没有出现不舒服的现象,要不我们提供氧气呼吸器,并派人监护。这时柯显锋从炼铁厂拿来一套氧气呼吸器,交给十七冶管道队苏传景工段长,苏传景让方国强戴上氧气呼吸器进行切割。切割成三块(两小块是上午切割的,下午切割一大块),切割下的三块钢板均掉入煤气管道内,切割完后,方国强戴着氧气呼吸器进入管道将掉入管道内的钢板捡起,捡出两块较小的钢板后就感到人很难受,就爬出来休息,对柯显锋说,大的弄不动,留在管道内也无大碍,算了吧,柯显锋说,不行,要捡出来,大约在15:40左右,方国强第二次进入管道内,系好绳子准备吊出钢板,在洞口牵拉绳子的姜永刚、蔡云看到方国强倒在管道内,就喊人,此时冶钢公安处的袁才惠急忙通知守护在施工现场的煤气防护站工作人员,这时煤气防护站的桂卫国立即佩戴准备好的氧气呼吸器第一个下去救人,接着煤气防护站胡年平戴氧气呼吸器也下到管道内,不到 2 分钟时间,桂卫国、胡年平相继晕倒在管道内。管道外蹲满了冶钢炼铁厂的员工和冶钢消防队员全力施救,紧接着冶钢煤气防护站班长曾伏戴上氧气呼吸器系着安全绳进入管道内救人,并几次托起胡年平未能成功,最后也昏迷了,被蹲在管道口的人员救出。蹲在管道口救人的袁才惠、胡先蕊、郭敏等也发生轻度昏迷现象。此时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的冶钢集团公司付柏树副总经理看到事态继续发展下去的严重性,决定管口停止救人,从管道侧面切开一洞口实施抢救,大约17:10分从管道侧面洞口将倒在管内的三人救出,迅速用救护车送往冶钢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先后于17:40分左右死亡。

2.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从业人员对煤气管道内富含高浓度的氮气认识不清,盲目进入管道内作业及抢救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十七冶在实施管道对接施工方案设计时,对现场施工技术设计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考虑不细致。

经调查,十七冶在现场施工技术设计方案中对被切割下的钢板没有考虑加焊挂位,导致切割下的钢板掉入管道内,当施工人员进入管道内捡钢板时,没有制订特殊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氮气窒息事故。

(2)对氮气的性质缺乏认识

氮气性质比较稳定,本身无毒,但能在密封空间内置换空气,当氮气在空气中的分压升高,则可引起窒息。据调查,冶钢煤气防护站的职工,平时只注重对煤气(一氧化碳)的救护方法进行培训、演练,而对氮气及相关气体缺乏正确认识,以至出现紧急情况时措手不及,导致抢救时使事故扩大。

(3)氧气呼吸器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校验

对事故中死亡的三名同志使用的氧气呼吸器,事后委托鄂东南区域矿山救护队对已经使用过的三台氧气呼吸器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的结论是“依据呼吸器检查标准,判定三台AHG-2 型二小时氧气呼吸器多项维护保养均不合格。”

(4)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经调查,2 # 380m3高炉工程总承包方十七冶,对煤气管道对接未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致出现突发事件,现场恐慌、盲目抢救,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工程施工单位施工设计方案考虑不仔细,审查人员对设计方案审查不严,从业人员对氮气吹扫后煤气管道内富含高浓度氮气的危害性认识不清,在未制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管道内作业及抢救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3.整改措施

(一)十七冶、冶钢公司应认真吸取“ 1.12”重大氮气窒息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掀起学习《安全生产法》的新高潮,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针对性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

(三)对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对冶钢煤气防护站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刻苦训练紧急情况下救护技术,并实地举行演习,对氧气呼吸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以确保紧急情况下正常的工作。

7.珠宝销售成功案列 篇七

今天碰到我们专柜的一位老顾客,我一眼就认出了她,之前在我们这买了款钻戒。顾客先说了话:我们很有缘,今天又碰到你了,我今天想选一个项链,你看我适合什么样的,推荐一下吧?我说:您好,我们这有几款刚上的钻石吊坠与白K金链,我感觉很适合你,钻石璀璨的光芒与您白皙的肤色相映照,更显您的肤色细腻,再者与您的钻石戒指相搭配更是光彩照人哦。就这样顺利的成交了这单,并互加微信。在日常销售过程中,与顾客建立情感互动尤为重要,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得到顾客的信任,也为再次销售奠定基础!

一单看似轻松,但这是在过去给顾客留下好口碑的前提下达到如此效果的,第一:说明她对你印象深,印象好。第二:说明他对上次购买的首饰很满意,对你产生信任。第三:他相信你的专业度,主动提出让你推荐,对你形成了依赖性。很好的一单销售过程,语言简单通俗,把首饰美与顾客的佩戴美有机的结合,渲染的淋漓尽致,这就是我们优秀珠宝导购的好素质。我们是美的使者,卖的是首饰、文化、艺术和与顾客的缘分!

8.安全经验分享案列10则 篇八

凉水塔着火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1月8日15时15分,某化工集团公司新上片碱装置凉水塔突然发生火灾,经公司消防人员奋力扑救,半小时后大火熄灭,但火灾现场已是一片废墟,2台凉水塔全部烧毁。

二、事故原因:

这2台凉水塔均属玻璃钢结构,内部填料极易燃烧。事故发生前,主体安装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只剩余部分电气线路的安装正在进行中。电气施工人员安装电源线套管时,在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证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就用电焊在凉水塔顶部焊接固定电源线套管,焊渣将凉水塔内部填料引燃,将2台凉水塔烧毁。

三、责任分析

1.违章动火。工作人员没有按要求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动火,严重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安装施工人员全部是电气安装人员,在没有电气焊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资格证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焊接作业,纯属违章操作。

四、事故教训:

1.应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同样的事故重复发生。

2.应加大对各工种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持证操作的监督、和考核。灼烫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24日下午三点左右,某化工装置操作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在装置加碱作业。作业前的检查中,发现罐顶冒气、罐温过高,就采取了关闭加温设施的措施;等候大约20分钟后(罐温显示为60℃)操作人员将整袋块状碱倒入罐中后,罐内碱液突然发生喷溅,少量碱液穿过防护面罩底部缝隙溅到脸上,造成轻度烫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划分

1、操作人员加碱作业的风险认识不充分,在加碱前虽然针对罐温过高采取了措施,但作业实施时没有检查罐位(当时罐内液位较高),也未等罐温降低到安全范围就把整袋碱大量倒入高液位的罐中,造成罐内碱液飞溅,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加碱作业的操作技能培训不够,监护人也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三、纠正预防措施

1、制定并完善加碱作业的风险削减措施加强监护,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确认,加强操作技能培训。

2、配发新防护用品,增强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

3、改进加碱设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大块固碱落入罐内引起碱液飞溅伤人。

违章检修伤手事故

一、事故经过

赵某是一名机电检修工,一天某队更换电机销子,其余的销子都顺利卸掉,其中一个销子不好卸。于是赵某就用手指去捅销子,这时被另一名工人耿某看到,耿某说:“不行啊,别用手捅销子,那样做太危险了!”而赵某却说:“不要紧,一会就好了!”说着还继续干他的活,不大一会只听见“哎呦”一声,赵某的手指被电机挤断,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赵某安全意识淡薄,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电机销子,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

2、工人耿某没有强行制止赵某危险作业的行为,致使事故发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在现场指导此项工作,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4、车间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负有管理责任。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单位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检维修作业行为,加强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分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有效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

四、事故体会和感想:

通过这起事故案例,我们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上有多少不听劝阻而违章作业的,却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这一起事故是否能够引起他们的重视呢?所以,在今后的检修维护工作中,希望大家都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谢谢大家

交接班疏漏引发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4月22日上午,山东东营某化学公司双氧水车间两名操作员向往常一样,在完成交接班后一起至现场例行检查,当他们巡检完毕准备离开操作间时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刺刺”声,接着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顿时车间内浓烟滚滚,情急之下,两名操作工从窗户跳下,经过雨棚落到地下。事发当时,有两名济南工艺设备安装公司人员正在车间内拆除脚手架,他们在逃离现场过程中,一人被大火烧死,一人被烧伤。该事故使整个车间所有设备厂房全部报废,直接经济损失302万元以上。

二、原因分析:

1、按照操作规程,车间氧化残液分离器在完成排液操作后,罐顶的放空阀必须打开。而事发时罐顶的放空阀是关闭的,造成残液罐内双氧水分解后产生的压力不能及时有效的泄压,容器在极度超压下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碎片击中旁边的氢化液气分离器,氧化塔下进料管及储槽管线,使氢化液罐内的氢气和氢化液发生爆炸燃烧,继而形成车间的大面积火灾。

2、调查组询问得知,交班操作员朱迅交给接班操作员许平和张川之前,未按规定将氧化残液分离器罐顶的放空阀打开,而是准备交给接班后的人员处理,但又没有交代清楚。接过工作后,接班操作员许平和张川又想当然的认为朱迅肯定已将氧化残液分离器罐顶的放空阀打开而没有进一步落实,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1、车间对员工的“三违”现象监督不力,员工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思想麻痹。

2、3、车间对氧化残液分离器风险认识不足,危险性教育不够。与设计院沟通,在氧化残液分离器罐顶安装自动泄压装置,实现氧化残液分离器的自动泄压。

4、严格规范员工的交接班工作,认真执行双方现场交接并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班工作不流于形式。

衣服未扣好 绞死机器下

事故经过:

某厂一位职工正在打扫岗位卫生,为岗位交接班作准备。由于生产任务紧,输送带仍在运输矿石。岗位操作工象往常一样冲洗岗位上的输送带。为能按时下班,他不顾皮带还在运行,习惯性地用橡胶水管冲洗输送带的各部位。当他冲洗完输送带南面的平台后,水管要收拣到输送带的北面去。这时,操作工走近输送带联轴器处甩水管过输送带,因联轴器缺安全罩,操作工的上衣也未扣好,在使劲甩水管时,飘起的上衣被联轴器螺杆挂住旋转,将操作工绞死在皮带减速机下面。事故原因:

一是岗位人员违反规程,违章清洗运转中的设备。

二是岗位上存在事故隐患,即联轴器缺安全罩,没有及时整改。三是岗位人员性作业,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温馨提示:

在运行或转动的设施、设备周围进行清扫、清理、整改、刷油漆等工作中会因:注意力不集中、周围有干扰、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脚下有磕绊打滑等现象,使人员身体某一部位接触到运行或转动的设施、设备上,造成人员受伤事件的发生。

在清扫、清理工作中请远离运行中或转动中的设施、设备。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安全帽

1、帽要戴正,帽带要系结实,防止因其歪 带或松动而降低抗冲击能力。

2、空作业现场、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 现场,工作人员进入装置区必须戴用安全帽。

3、壳、帽衬老化或损坏,降低了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得继续使用,要更换新帽。工作服

1、防护服要做到“三紧”:

2、工服穿着要做到领口、袖口、下摆紧防止敞开的袖口或衣襟被机器夹卷。水泵房存在可燃气体 违章吸烟烧伤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2001年8月3日18时40分左右,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某车间操作工取新鲜水泵房巡检挂牌,之后又去相邻的的消防水泵房逗留。18时45分消防水泵房发生爆炸,操作工当场被严重烧伤,19时左右被发现后,立即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进行救治,因其全身95%三度烧伤,合并严重吸入性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经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操作工违反规章制度,私自进入地下消防水泵房吸烟,在用打火机打火时引发室内达到闪爆极限的可燃气体造成闪爆。间接原因是由于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消防水泵房内存在可燃气体;巡视检查不够,对违章吸烟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并加大对违纪的处罚力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强调领导带头遵章守纪,从自身做起,带领职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生产。

3.重新制定禁烟制度,签订禁烟协议,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规定员工在公司内吸烟,解除聘用合同。

4.消防泵房处的下水井重新用水泥捣制,同时加强脱水制度的执行。5.开拓安全管理新思路,多在预防上下功夫。进一步突破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倡宣传现代安全管理的观念,大搞本质安全化的预防超前管理。盘管伤人事故

事故经过:

某安装公司一项目部进行盘管试验,盘管时38×3cm的碳钢管顺时针方向转动,管子盘完后,项目组长将螺旋管逆时针方向转回,并进行确认。由于项目组长工作经验不足,没有判断出螺旋管是否应力已经消除,便决定由焊工将螺旋管固定端割断,以便将螺旋管取出,而该焊工也未对螺旋管应力释放情况进行确认便开始实施气割。由于螺旋管应力未消除,在割管过程中螺旋管上部自由端弹回并击中其左眉骨处,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颅骨开放性、粉碎性凹陷骨折,脑挫裂伤事故。事故教训:

1.作业人员风险识别不到位; 2.盲目作业,违章操作。防范措施:

1、本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反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应充分接受事故教训,广泛宣传,严格查处,杜绝“三违”。

2、作业前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进行风险识别,落实好控制措施;

3、落实完善各项规程和操作法,确保各种设备、各个系统安全运行。用氧气吹扫工作服产生静电起火造成烧伤

(1)事故概况

某厂一名青年焊工在工作时衣服沾上了大量灰尘,便随手将割炬上的氧气橡胶管拆下,用氧气吹扫衣服上的灰尘,当其解开帆布工作服纽扣,松开裤带进行吹扫时,突然“轰”的一声,工作服起火燃烧,造成这名青年焊工被烧伤。(2)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违反氧气使用安全规程所发生的事故。氧气橡胶管内喷射出的纯氧流速很快,用其吹扫衣服灰尘,使之与该名青年焊工身上的化纤内衣进一步剧烈摩擦产生静电,产生静电火花,衣服在富氧状态下猛烈燃烧而发生了烧伤事故。(3)预防措施

①加强对焊工的安全教育,了解富氧的危害性及静电产生、积聚的危害,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②禁止使用氧气吹扫工作服、乙炔管道等。

③在易燃易爆岗位不准穿化纤衣服。

注:化纤织物由于吸水性差,表面干燥,电阻率高,在发生摩擦时易产生静电,到一定电位就静电放电。

化纤物品燃烧时会熔成液滴粘附在皮肤上,且所产生的温度比棉布高,会加大烧伤伤害。

垃圾生毒气 井下窒息亡

事故经过 1、2008年7日8时,某热力公司维修部长赵某带领6名工人处理主蒸汽管补偿器泄漏故障,准备更换补偿器,当切割管道时发现反汽。赵某让班长姜某和苏某、田某到前面的热力井打开阀门排放管道内的余汽,其余人员继续在故障点施工。2、8时40分管道还在反汽,赵某便让工人牟某去看一下姜某工作的情况,牟某到井边发现井上无人,向井下高声呼喊没有回应,牟某感觉出事了立即报告。

3、消防队员将三人救出井后送往医院,但终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

1、阀门井在一个多年生活垃圾坑的中心地带,由于盛夏气温高,垃圾经多年腐化产生多种有毒气体渗入地下,井下缺氧严重,这是导致三人窒息死亡的主要原因。

2、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足,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检查井下是否缺氧的情况下就贸然下井,作业时的安全管理也不到位,没有专职安全员,这都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防范措施

1、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级安全职责。

2、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管道有压拆法兰 法兰迸出击死人

某厂在消防管道有气体压力的情况下,拆卸法兰,法兰迸出,击伤一作业人员,导致死亡。

一、简要经过

某厂进行消防管道改造,在事故发生前5天已进行了气密加压试验,压力为0.5MPa,但试验后未对管道进行泄压。4月12日,一名作业人员拆卸法兰,当拧松最后一个螺丝时,气体冲开法兰,迸出的法兰将一作业人员胸部击伤,导致死亡。

二、原因及暴露问题

1、严重违章,管道未泄压直接拆卸法兰;

2、违章试验,管道气密试验压力达0.5Mpa,远超过规定值;

三、知识点

1、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2、按照规范进行管道气密试验,严禁超压试验。

四、相关规章制度

1、《安规》(热机)第359条规定:“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6.3.1规定“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0.28Mpa”。

9.辞退员工索要加班费的案列 篇九

法律咨询:我单位聘用了一名“临时工“,主要工作是打扫卫生。当时双方签定一份1年期的合同,直到今年一直û有再续签合同。今年7月5日,单位口头通知该名临时工,叫他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他的工作态度非常差,卫生搞得很不好,该名“临时工”于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一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三是补办养老保险,四是补足其不足最低工资的部分,五是支付六年多来的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的加班工资。有几个细节:

1.该名临时工在某食品公司还有正式的工作,2000年的时候该食品公司将其工龄买断,他下岗便一直在我单位工作,但其工作性质、内容等均δ发生任何变化;

2.我单位给他的工资是250元,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300元;

3.他在我单位是住我单位的房子,该住房û有收取他的任何费用;

4.单位只要求他把卫生打扫好就可,û有给他规定何时必须打扫,这是否有存在加班的问题?

请问我单位要从哪些方面着手才能利于我方的诉讼。

律师解答: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原来的“临时工”的概念一般不复存在,因此应将该“临时工”理解为你单位的聘用人员。

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δ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98年的一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û有续签合同,但是由于该聘用人员继续为你单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关于续订的期限,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一般以前一次合同的期限为准。因此ÿ一次续订的合同期限应均为一年。你单位今年7月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以此确定你单位是否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属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单位给该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应当补足余额。你单位给聘用人员提供的住房对本案û有影响。

如果属于用人单位安排聘用人员加班的情形,则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属劳动者自愿加班,则可不支付加班费。

你单位可以从仲裁时效的角度,主张该聘用人员超过仲裁时效部分的请求不应受到保护。

案列二(企业胜诉但最终还是调解后给予补偿)

本案例已收录于《劳动法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北京市律师协会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当事人概况】 申请人:王某,A公司财务主管 被申请人:A公司 【基本案情】

2008年1月1日,王某入职A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务,后于2010年5月辞职。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王某的考勤记录显示其存在大量延时加班,但只有三分之一的部分申请了加班审批。A公司向王某支付了该部分的加班费。但是,对于其他三分之二的部分,虽没有申请加班审批,但A公司为其报销了延时期间的餐费和出租车费,且报销单记载为“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对于该部分,A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2010年6月,王某将A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A公司支付上述三分之二延时部分的加班费人民币5.8万元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1.45万元。

【审理过程】

审理过程中,王某主张,对于其主张的在职期间的延时加班,A公司为其报销了相应的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且考勤记录亦显示延时加班情况属实,故A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加班费。

对于王某提出的上述主张,A公司认为:

(1)王某主张的加班时间未经批准,加班不属实,A公司不应支付加班费。王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员工超时加班必须向直属部门的主管提出申请并得到书面批准后才能安排加班。”A公司已经向王某送达的《员工手册》亦明确规定:“员工需要加班的,必须先从其上级经理处得到书面批准。员工得到书面批准后加班将获得加班工资,或依照中国劳动法律和法规与上级经理协商另行安排调休。”事实上,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期间,王某基本上每月都按照公司的规定,填写过加班审批表,并按月申报了加班时间,A公司亦依法向王某支付了加班费。所以,作为A公司的行政主管,王某对“加班必须得到书面批准”的规定是非常清楚的。对于王某在仲裁中主张的延时加班,均没有经过其主管经理的书面审批。经A公司核对,在王某主张的延时加班期间,A公司也没有安排王某从事任何工作。基于此,A公司认为王某主张的加班是不真实的,王某并未在该时间内从事任何公务活动,A公司不应向其支付加班费。况且,如果王某主张的加班确实存在,其为何不在其按月提交的《加班申请表》上一一列明,而是部分申请,部分不申请?应当指出,A公司作为业内知名的跨国公司,是非常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对于经过申请的确实属实的加班,A公司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的。

(2)王某申请报销的加班餐费、出租车费属于违规,不应据此要求加班费。如上所述,作为A公司的财务主管,王某对“加班需要书面批准”、“经批准的加班才能报销加班餐费、出租车费”等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但是,王某不仅没有认真遵守,反而凭借作为财务人员的便利,将与工作无关的餐费、交通费予以报销,严重违反了A公司的财务制度,侵犯了A公司的利益。并且,在王某提交的报销单(后附报销的发票)中,亦存在诸多自相矛盾之处,明显可见其报销违规。比如,王某报销了2010年1月18日、19日的出租车费,但其本日考勤并未延时;部分日期的出租车票时间要早于其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明显不合理;等等。对此,公司将所有的矛盾之处、不合理之处列出明细表提交给了仲裁庭。A公司据此认为,报销单反映出的诸多问题说明,王某的报销行为是违规的,其不应据此主张加班费。对此,A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经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均有约束力,王某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关于“员工超时加班必须向直属部门的主管提出申请并得到书面批准后才能安排加班”的约定。王某所有经过批准的加班A公司均足额支付了加班费。虽然王某提供的考勤表能够显示工作时间超时,但这些超时工作都是没有经过批准的,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应认定为加班。A公司虽然报销了王某部分餐费和出租车费,但不能据此反推王某在这些时间里确实存在加班。所以,王某要求A公司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最终驳回王某的所有申诉请求。

【处理结果】

王某不服,诉至法院,诉请同仲裁申请。双方主张与劳动仲裁阶段基本一致。2010年11月15日,经法庭主持调解,A公司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同意向王某支付补偿款3万元,双方有关劳动争议之纠纷均一次性了结。法院据此作出了调解书。

【点评解析】

如上所述,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主张的加班是否成立。应当说,王某与A公司的主张均具有合理性。但结合本案证据,客观而言,A公司为王某报销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的行为确实具有被认为是对王某加班行为的一种追认之可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关于“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从一定程度上说,王某提交的报销单以及考勤表相互结合可以说明王某加班的事实。A公司虽然有关于加班审批的规定,也主张王某违规报销,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驳王某的主张,但也说明了其在员工管理和财务管理上的漏洞,以此彻底否定王某加班也是非常困难的。因此,A公司具有一定的败诉风险。

基于此,为了避免败诉风险,尽可能地减少A公司的损失,最终,A公司与王某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如上调解协议。

【实务提示】

根据上述,A公司在制度设计上确实构建了加班审批等相关制度,但也确实暴露了A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员工管理和财务报销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结合本案,对于加班问题,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从制度构建和操作执行两方面加强员工的管理,具体如下:

1.建立有效的加班审批准度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实行电子打卡考勤或者指纹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现代化考勤方式确实为用人单位节省了人力物力,但对加班管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员工虽然在非工作时间仍然身处工作场所,但其从事的却并非工作活动。毕竟,用人单位很难要求员工必须在何时离开工作场所。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加班,不能只依据考勤记录,还要看员工是否确实从事工作活动。对于后者,用人单位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的。比如,建立合法有效的加班审批制度。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或者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加班审批制度,即员工的所有加班必须实现经过相应的申请和审批,只有经过批准的加班才能得到认可。否则,不能视为合法有效的加班。如此,如果员工仅以考勤记录等只能证明其在非工作时间身在工作场所的证据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则可以加班审批制度进行反驳,以掌握一定的主动权。

2.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

即使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严格的执行,都无法发挥其效用。用人单位在制定上述加班审批制度之后,必须严格执行。日常工作中,员工加班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加班。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导致当时无法及时审批而又确需加班的,事后应当补齐相应的审批手续。

3.注意与加班有关的相关制度的执行

如上所述,本案中,用人单位最大的风险来源就是其为员工报销了“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引以为戒,如果员工实际没有加班,就不应向其支付诸如“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之类的款项。如果用人单位确需向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制度,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而不应通过支付“加班餐费和出租车费”这种方式。所以,在日常的加班管理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行政等部门应当进行有效的沟通,将企业的相应加班制度、加班费的支付、与加班有关的费用的报销等事项的执行设计出一套合理的管理流程,避免本案中类似问题的出现。

案列三:公司胜诉

刘心从2013年初到公司就职,工作一年多来多次加班,但公司并未给她支付过加班工资。2014年2月,刘心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后,刘心打算辞职,于是向公司索要一年的加班费2万元,并根据自己的加班时间和内容出具了详细的加班记录。公司表示,与刘心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都已表明,加班工资的获取,必须以公司的《加班登记表》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核实为依据,且必须每个月结算前向公司申请,刘心仅仅提供自己所记载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认可,不能给付加班费。

刘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并提交了自己的加班记录和一些同事的证词,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支持的刘心的请求。刘心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为获取加班费,公司制度和与刘心的劳动合同中所要求员工提供的证据刘心都不能够提供,因此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刘心的诉讼请求。

问题1:

同事证言为何没用?

敬东律师事务所宋珊律师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指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刘心想要获取加班工资,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曾经加班的事实,而其所提交的自己的单方加班记录和一些同事的书面证言,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院不能支持其诉求。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刘心不能获得加班工资。

问题2:

怎样能拿到加班费?

刘心的案例提醒劳动者,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不要像刘心这样,即便真的付出了劳动也无法拿到加班工资。

员工需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加班审批制度。如果没有,那么员工只要出示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即视为加班,单位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员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自愿加班,而后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加班的事实,因为出示的证据只能说明工作结束之余,该员工没有离开公司,至于具体时间的具体行为无法得知,此时,法律不支持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诉求。此外,加班是需要单位安排的或通过单位同意的,自愿加班的情况下往往不能被单位认同为加班,从而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记者 刘纯

案列四:公司败诉

“部门经理不考勤,加班没有加班费”,面对公司的这一规定和做法,某外资企业的部门经理钱先生觉得“太没道理”。他以公司拖欠加班费为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不予理睬。钱先生随即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不服仲裁他又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大学毕业后,钱先生在几家公司的工作表现都不俗,1999年他被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相中,成了同学中最早担任部门经理的高级白领。2004年3月公司与一中资公司合资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钱先生被安排在新公司的一部门担任经理,2004年4月初,新公司与他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月薪15000元。

钱先生事业心颇重,年纪轻轻的他一心想在公司有番作为,公司刚成立,不少事情都还未能上轨道,钱先生只能没日没夜地工作,加班成了家常便饭。当然,钱先生的辛勤工作也给他带来丰厚的报酬,良好的业绩使得

他每月收入都在2万元左右。

2004年8月,公司突然发给职工人手一本“员工手册”,并要每人确认签收。钱先生签收后,打开一看,“考勤”一章规定,公司允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不参加考勤,由此,部门经理以上员工也没有加班费。难道经理们加班就应该白白奉献给公司?钱先生有些想不通。经常超负荷工作,使得才30岁的钱先生出现了头痛、失眠等症状,而且越来越严重。今年3月底,钱先生在家人的再三催促下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说,钱先生得的是严重的高血压,年纪轻轻血压就这么高,药物控制的同时必须好好休息。医生给他开了一周的病假。

当失去健康时,钱先生才感觉到健康的重要,他立即向公司请了病假。在家休养期间,钱先生想了很多,为公司付出那么多,公司却连点加班费也要省。他不愿再在这样的公司待下去。几天后,他书面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给予他经济补偿。公司对他的要求不予理会,几次交涉未果后,钱先生向区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一年的加班费、解约经济补偿金、年终奖、季度奖、未休完的年假工资等。

仲裁委员会只支持了钱先生的部分请求,不满仲裁结果的他遂聘请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所在区的人民法院起诉。钱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在公司的职务需要他经常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他加班工资。另外,公司还延迟支付他2004年第四季度及2005年第一季度奖金、病假工资。虽经多次交涉,但无果,他只得于2005年4月初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由公司支付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

被告方公司则辩称,钱先生加班确有其事,但根据公司的规定,类似钱先生这样的管理人员,是无需考勤的,且根据合同约定,管理人员即使加班,也不享有加班工资。故公司不同意支付钱先生的加班工资。另外,钱先生是自己辞职的,公司也不同意支付他解约的经济补偿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钱先生的合同至2005年4月初止,因此,钱先生应该获得2004年第四季度及2005年第一季度的季度奖。钱先生与该公司都认可其尚有5天年假未使用,故按钱先生的月均收入计算年假兑现工资。

另外,法院认为根据规定,企业可以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等岗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报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于合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无法举证钱先生所在的部门经理岗位是否申报获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公司应该依法支付钱先生加班工资。

10.财务管理分析报告案列 篇十

新医改会加速行业的集中度,会在一定时期内改变中国医药企业散、乱、差的局面,这种集中带有市场资源优先向国有医药企业集中的明显趋势,这给国内民营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设置了障碍,增加了壁垒。某企业这时必须先解决生存问题,然后解决长大问题。

某企业目前采用临床、普药销售、otc销售三条线在运作,史立臣三条线在市场上相互独立,比如一个省级或者县级市场存在三只队伍在运作,三条线自成体系,在公司内部由三个事业部各自独立管理。

某企业连续几年在销售业绩上没有实现突破,而且还存在下滑的现象。某企业的产品线规化很乱,普药品种为主,约有七八十种,特色产品没有,独家产品缺乏深层次的挖掘,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品牌产品。

某企业在团队建设上缺乏系统的内训体系和培训体系,基本上招来业务人员后进行企业文化和企业介绍培训后基本就推向市场,导致营销队伍战斗力较弱,实战能力低下,企业的营销人员流动性较强。

市场布局上,还没有强势的根据地市场,在全国分散运作,各自发力,缺乏市场运作统一性,导致营销资源分散,史立臣虽然企业在上海等地设立了分公司,但是其分公司的在整个市场的作用定位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划。

尤其是某企业的名称,在网络上搜素,可以发现很多相同的名称,只是地域名称存在差异,导致企业的品牌建设存在先天的缺陷,无法形成独一无二的企业品牌,这位企业品牌建设认为的设置了严重的障碍。这一点在中国的企业中很少见,但是可以看出当初定名企业时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思考。史立臣

某企业也曾经聘请了几个营销总监,意图把企业从现状中带离出来,但是这些营销总监都没有做到,经过了解,我觉得其实也许不是营销总监的责任,因为中小企业本身的历史渊源和老板的统领地位的不可或缺性,空降的营销总监不可能从几个角度就解决了企业的问题,因为老板不可能放权给营销总监,一方面老板内心的不放心,另一方面社会资源掌握在老板手中,这些社会资源的动用必须由老板出头,那么营销总监就得靠后,最后是老板的一起打天下的功臣们肯定不买空降营销总监的帐,综合以上种种原因,单纯的医药营销或者销售出身的空降营销总监在这个企业注定失败,重要表现是营销总监在企业内部环境下不可能的进行系统的思考,并且在平等的基础上和老板进行深层次的沟通从而全面的解决企业的问题,而企业的问题吧不是解决一两件事就能使企业获得新生和活力的,很多历史的顽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革新,这是任何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但是这种革新必须是建立在老板内心的认可和变革的决心下定的基础上,否则就不可能会成功,但是,那个营销总监能够进行根本性变革呢?即使有这个想法也不敢执行,起码得保护自己的职位吧!这也是很多企业聘请营销高管不能成功的原因,

史立臣

某企业也曾找一些咨询公司的人进行过探讨和咨询,我不知道某企业找的是哪家的咨询公司,起码不是我所知道的知名的医药行业内的咨询公司,某企业的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不是解决一两个问题就能解决的,同时更是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老板的企业发展思路的问题,表象看,某企业的各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各个部门都很弱,执行力不高,管理不系统不科学,企业战略对企业的指引性不强,但这些问题解决的根本还在于老板的企业经营思路的转变。的确,老板的企业经营思路的转变是最难的,这也是很多咨询顾问畏惧的地方,也是很多咨询顾问唯恐避之不及的地方,因为说的太深了,会引起老板的不理解,容易让老板恼怒,说的浅了又不起作用,解决的办法需要多次的和老板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和对老板进行逐步的引导,比如,如果建立了管理制度,而老板习我行我素,自身漠视制度的存在,那么,下属就会同样不在乎制度,史立臣制度就会形同虚设,没了制度的约束和管理,企业就是一盘散沙。

经过系统的思考,本人根据众多国内医药企业的众多弊病,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提出了一下营销变革建议,当然,建议实施的前提是和老板进行多层深度沟通、进行长时间的指导和进行多次的系统性培训。

主要思路:建立系统化营销体系。

一. 明确企业的医药板块的发展战略

核心思想:

某企业目前正进行多元化扩张,但是必须明确企业医药板块的战略地位,多元化的触角必须经过多层次的论证,防止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危及企业医药板块的正常运行,毕竟,医药板块是某企业的安身立命的支柱,据此。必须确立某企业医药板块在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根据5年的战略规划,将经营指标分解到每一年,那么在保证医药板块每年所需要的资源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多元化的投资,如果5年内企业所获得的资源不能满足或勉强满足医药板块的需要,进行多元化投资应该慎重。但是,医药板块内部多元化行业横向多元化根据尽职调查和市场研究等结果,可以选优性进行行业内部扩张,根据全国医药市场现状,针对性的进行收购可以扩展某企业的产品线和收购营销团队及市场资源。

医药板块战略的发展中,产品线规划应该放置首位,必须规划好作为载体的产品,明确企业在治疗领域的竞争方向,在明确的竞争方向上拓宽或加深产品线的规划,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竞争和产品线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学术推广队伍和产品经理队伍。同时逐步建立效率较高的战略管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的结构。史立臣

11.监所考试-案列 篇十一

1、王某应同时具备下列(ABCD)情形,属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

A、认罪悔罪

B、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C、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D、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王某具有(ABCD)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

A、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B、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D、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

3、王某具有(BC)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A、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B、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C、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D、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二)某市看守所始建于1959年,1997年重新翻建,设计押量500人,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2009年至今,该所平均月押量为650人,现有民警56人,辅警22人。

该看守所严格按照公安部和省厅工作要求,无论是在安全管理、技术防范,还是民警队伍建设上均取得突出成绩,2005年,被评为三级看守所,2007年被评为二级看守所,2009年被评为一级看守所,2011年被评为模范看守所和信息化建设示范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看守所管理创新先进单位。

2008年,该市公安机关加大投入力度,将原有看守所进行整体搬迁至城郊。但仅建设讯问室和律师会见室33间,为了配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该所近期拟将改造新建讯问室和律师会见室。

2012年5月,该所在押人员王某因病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看守所按规定通知了其家属,经医院多次抢救无效,于住院后11天,因病死亡,2天后,尸体火化。

1、如果该所受场地限制,只能在办公楼二楼改建讯问室和律师会见室,应符合(ABC)要求。

A、安装监控,并在窗户、走廊、楼梯等部位安装金属防护栅栏

B、律师会见室应使用金属栅栏分隔,不应当使用安全玻璃或者普通玻璃加金属防护网分隔

C、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应与其他功能用房实行物理隔离

D、如建设特殊讯问室,不需要用金属防护网分隔

2、该所为推行在押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切实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管理,拟利用原有监室改造单独关押监室,应符合(ABC)条件。

A、单独关押监室通往管理通道的门应为栅栏门和钢板门双层设臵,并配臵门锁

B、单独关押监室的窗户、室外活动场外侧面及顶部应安装金属防护栅栏

C、单独关押监室灯具、电器安装高度不低于3米,灯具需加装金属防护罩

D、单独关押监室墙壁应安装具有单向观察功能的玻璃幕墙,便于监护

3、按照公安部、卫生部《看守所医疗机构设臵基本标准》要求,该所拟设立医疗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D)。

A、该所应设臵“卫生所”或者“门诊部”

B、该所应配臵至少医师4名、注册护士4名,医技人员酌情配臵

C、该所的医务人员配臵应当以内科或者全科类临床专业为主

D、该所应当按照保证必需、满足一般、突出特色的原则,配齐监所医疗卫生工作必备的基础设备和紧急抢救处臵器材

4、如该所今后再次新建、改建或扩建,应当将(AC)。A、未决在押人员监室,按照床位制进行设计 B、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按照床位制进行设计

C、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J 127-2000)》和《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执行

D、未决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均按照床位制进行设计

5、如该所再次申报一级看守所,应当做到(ABD)。A、该所应将18种基础台帐实行电子台帐 B、该所主要领导应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C、该所民警配备应在60人以上,且不低于月均关押人数的12%

D、该所全年违法犯罪人员数据采集上报率应在95%以上

6、该所监室内应当张贴(BCD)。A、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标语 B、在押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C、在押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D、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投诉途径

7、按照《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该所在工作实际中,应当(ABCD)。

A、该所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实时、规范、准确、完整采集上报违法犯罪人员数据

B、该所应建立“人机结合、优势互补”的新型公安监管警务机制

C、被监管人员数字像片采集质量应当符合公安部《GA/T 706—2007犯罪嫌疑人员数字像片技术要求及采集规范》要求

D、该所违法犯罪人员数据采集入库工作考核按照《看守所等级评定办法》执行

8、该所应依法保障在押人员(ABC)的权利。A、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 B、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 C、少数民族和外国籍在押人员的风俗和禁忌得到尊重

D、随身携带的财物不受侵占

9、在管理中,该所必须告知在押人员不准(ABC)。

A、损坏看守所公共设施、装备和物品

B、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 C、私藏香烟、火柴和打火机等违禁物品 D、私自借用、馈赠衣物或钱财

10、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所应当允许其通过(ABC)途径进行投诉。

A、直接或者通过监室内报警装臵向民警报告 B、约见所领导

C、向司法机关投寄信件 D、向在押的同案犯反映 11、2011年9月,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按照公安部机制方面,应当检查其是否实行(ABC)。

A、公布联络电话

B、推行办案单位提讯、提审以及律师会见预约制度 C、设臵储物柜

D、建立在押人员投诉调查处理机制

15、该所在落实公安部《关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的通知》要求时,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监管民警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当建立(ABCD)机制。

A、长效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要求,对该所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的内容是(ABD)。

A、收押、提讯、押解、会见、送物、出所等是否按照工作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

B、“牢头狱霸”严管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等是否有效落实

C、是否做到每个巡视监控区域24小时巡视监控、民警直接管理监室并实行主协管制度、夜间配备备勤民警等

D、监室秩序是否良好,有无“牢头狱霸”行为

12、针对在押人员王某因病死亡一事,该所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监管场所突发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问,妥善处臵该突发敏感事件的有关流程错误的是(BCD)。

A、及时报告和通报情况、成立处臵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调查,固定证据、依法查清事件事实、做好死亡人员亲属工作、事故处臵及责任追究

B、及时报告和通报情况、成立处臵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查清事件事实、做好死亡人员亲属工作、事故处臵及责任追究

C、及时报告和通报情况、迅速开展调查,固定证据、依法查清事件事实、做好死亡人员亲属工作、事故处臵及责任追究

D、及时报告和通报情况、成立处臵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调查,固定证据、依法查清事件事实、事故处臵及责任追究

13、该所在与检察机关商讨如何做好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工作时,关于看守所提供监控图像范围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BCD)

A、检察官张某说,看守所应当提供在押人员监室、放风场,监管民警巡视通道、管理通道,提讯室、会见室、禁闭室和收押大厅、监区围墙的监控录像

B、技术人员王某说,看守所应当提供放风场,监管民警巡视通道、管理通道,提讯室、会见室、禁闭室和收押大厅、监区围墙的监控录像

C、所长周某说,看守所应当提供在押人员监室、放风场,提讯室、会见室、禁闭室和收押大厅、监区围墙的监控录像

D、管教李某说,看守所应当提供在押人员监室、放风场,监管民警巡视通道、管理通道,提讯室、会见室和收押大厅、监区围墙的监控录像 14、2012年,公安部对该所申报全国看守所管理创新先进单位进行了验收,检查组对该所在创新服务诉讼

B、调研工作 C、整改反馈 D、宣传工作

16、该所为科学、准确判定在押人员安全风险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保证羁押监管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了分级管理。他们将重大安全风险在押人员又分为(ABC)级进行管理。

A、一 B、二 C、三 D、四

17、该所在关于一级重大安全风险的评估标准和落实分级管理措施讨论时,发生了意见分歧,请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BD)

A、管教甲认为,有迹象表明可能自杀、自伤、自残、行凶、脱逃,或者已经实施上述行为的在押人员应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

B、管教乙认为,被判处死刑、有自杀或者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应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

C、管教丙认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的首犯、主犯应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

D、管教丁认为,对一级重大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应逐步实行单独关押管理

18、人民检察院应对该所下列(AB)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A、收押、换押

B、提讯、提审、提解、押解 C、分押分管

D、安排家属会见、通信

1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A、该所应该向社会开放

B、如该所发生了重大恶性事故,应确定为全国后进所

C、该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在押人员,立即向案件主管机关书面出具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

D、该所主要领导,应由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20、该所为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日常医疗,采取的(ABC)措施符合公安部要求。

A、要求医生每日上、下午各巡诊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B、在押人员每羁押超过6个月后,要求按照入所健康检查的标准对其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C、要求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病

情严重的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D、要求适时调剂在押人员伙食,保证在押人员营养

(三)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4岁)因伙同李某(男,22岁)、周某(男,44岁)、张某(男,34岁)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于2011年9月8日羁押于某市第一看守所,后四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6年和有

4、王某外提送返时,看守所民警赵某发现王某身体状况异常的,有刑讯逼供迹象,看守所应如何处臵(AB)。

A、立即书面报告主管公安机关

B、立即书面报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 C、立即书面报告本级督察纪检部门 D、立即书面报告上级督察纪检部门

5、判决后,王某自知罪行严重,在监室内所作所为期徒刑1年。

羁押期间,因王某供述经常反复,办案机关多次将其提解出所审讯。判决后,王某自知罪行严重,在监室内,用暴力、语言威胁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让其他在押人员为其打饭、按摩、整理内务,私自安排在押人员值班,经常指使他人殴打其他在押人员,严重侵犯其他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李某入所后,情绪狂躁,经常在监室内大喊大叫,无故损坏监室内物品,并时常做出自伤自残等严重危险行为,经多次加戴械具后仍无法制止,招致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反感,严重影响看守所正常管理秩序。

周某入所后,因健康原因被列为重病号管理,看守所多次派出警力带其出所就医,但病情始终没有好转。近期,周某全身乏力、胸闷、气促、腹部疼痛等症状加重,经医院诊断为严重肝脏病变。

张某入所前为某大型企业电工,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入所后,自觉遵守监规,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看守所鉴于经费紧张,无法从社会雇佣电工的实际情况,经主管局长审批,经常提张某出监为看守所维修电路。2012年2月22日,张某在修理看守所备用发电机时,由于操作失误,意外身亡。

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因王某供述经常反复,办案机关多次将其提解出所审讯,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C)。

A、办案机关经领导批准,提解王某出所辨认罪证时脱逃,不列入看守所事故

B、办案机关经领导批准,提解王某出所辨认罪犯时跳楼身亡,应列入看守所事故

C、办案机关经领导批准,提解王某出所起赃时被围观群众打成重伤,不列入看守所事故

D、办案机关经领导批准,提解王某出所起赃时,因其逃跑,被办案民警开枪击毙,可以列入看守所事故

2、关于办案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王某出所,必须同时具备(ABCD)。

A、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书面批示

B、批示中明确标注“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这一法定原因

C、凭加盖看守所公章或者提讯专用章的《提讯证》 D、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3、王某被提解出所以及送返看守所时,看守所均应当对其按照收押时的疾病和健康、体表检查要求进行身体检查,作好书面记录,由(ABC)签字确认。

A、看守所民警赵某 B、办案人员李某 C、犯罪嫌疑人王某 D、辅警李某

应认定为“牢头狱霸”。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维护看守所正常监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制定了《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下列(ACD)在《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予以明确。

A、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

B、实行巡视监控民警24小时巡视制度 C、实行收押告知制度

D、实行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

6、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王某的牢头狱霸行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中,要求对新收押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应当每日进行体表检查。关于该时间段的界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BD)。

A、3日 B、5日 C、7日 D、15日

7、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王某的牢头狱霸行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看守所防范和打击“牢头狱霸”十条规定》中,要求发现在押人员有情节严重的“牢头狱霸”行为,应如何处臵(BC)。

A、实施严管 B、加戴械具 C、实施禁闭

D、追究刑事责任

8、王某外提回所后,向主管管教投诉办案民警在提审时,对其拳打脚踢。针对这种情况,看守所应如何处理。(ACD)

A、王某如向看守所投诉,看守所应当及时受理。口头投诉的,应当作好笔录并由王某签字

B、如王某写信给司法机关,看守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转送

C、如王某向驻所检察室、特邀监督员投诉,需要看守所查证的,看守所应当组织调查,并向驻所检察室、特邀监督员反馈调查结果

D、看守所对王某的投诉应当建立受理档案

9、针对李某经常在监室内大喊大叫,时常做出自伤自残等严重危险行为,看守所所做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ABCD)。

A、为防止李某自杀,看守所可以使用警用约束带 B、看守所根据李某危险程度,可以同时或者部分使用警用约束带

C、看守所不得同时使用脚腕束缚带和脚镣

D、看守所不得同时使用手腕束缚带和手铐,或者肘臂束缚带和手铐

10、看守所如果拟对李某使用械具,应如何办理。(ABCD)。

A、不得对李某使用“铁椅子”等非装备械具和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也不得违反程序规定使用械具

B、如对李某使用械具不足以防止发生危险的,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将脚镣或者脚腕束缚带临时固定在监室铺位上

C、在对李某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期间,看守所医生应当每隔8小时对李某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身体状况不适宜采取临时固定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D、如看守所对李某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必须在实施后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

11、李某在监室内大喊大叫,损坏物品,自伤自残,被加戴械具后仍无法制止,看守所对李某可以采取禁闭性约束措施,将其关入禁闭室。下列作法正确的是(ABCD)。

A、看守所对李某实施禁闭性约束措施时,由管教民盖章

D、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张某尸体火化的相关手续

16、对张某因操作失误,意外身亡一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如认定张某为非正常死亡,应当以医疗鉴定结论或者司法鉴定结论为依据

B、张某死亡后,看守所应当立即向本级公安机关、上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和驻所检察室报告,24小时内书面层报至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C、张某死亡处臵完毕后,应当全面上报详细经过、性质认定、原因教训、舆情控制、整改措施、责任追究警提出书面意见,报看守所所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B、看守所对李某实施禁闭性约束措施,应当以制止其严重危险行为为限度,当严重危险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实施,且最长不得超过15天

C、看守所巡视监控民警应当对李某实施每日24小时不间断监控,同时增加巡视密度

D、看守所医生应当每日上、下午对李某各巡诊一次,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每隔24小时对其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12、周某入所后,病情始终没有好转,看守所为了增强其体质,在决定是否为其定做病号饭上,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BD)。

A、因当地没有重新核定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所以决定让其自费加餐

B、因当地已经重新核定了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所以决定不允许其自费加餐

C、虽然当地已经重新核定了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金额标准,但提高标准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决定让其自费加餐

D、因周某确实患病需要增加营养,看守所决定对此类在押人员统一调剂安排,免费供应

13、周某入所后,病情始终没有好转,看守所应当加强与其家属的联系与沟通,该项工作应有(BC)负责。

A、内勤 B、主管民警 C、医生 D、主管所长

14、周某因病情始终没有好转,需要与家属会见,看守所下列(BCD)做法是正确的。

A、周某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由看守所决定是否允许与家属会见

B、周某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看守所应当商请案件侦查机关予以同意后,允许与家属会见,并在会见时派员在场

C、一旦医院给周某下达病危通知,看守所应当允许其与家属会见

D、周某与其家属会见时,看守所应当进行安全戒护

15、张某在修理看守所备用发电机时,由于操作失误,意外身亡。关于张某的死亡,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ABD)。

A、张某死亡后,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其近亲属,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通报办案机关或者原审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接到看守所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并对张某死亡原因进行调查

C、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尸检的,可以通知死亡张某近亲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

等情况

D、对于张某死亡是否为事故,应由省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调查认定

17、张某在修理看守所备用发电机时,由于操作失误,意外身亡,属于看守所(BD)。

A、重大事件 B、事故 C、重大恶性事故 D、一般事故

18、关于张某经主管局长审批,看守所提张某出监为看守所维修电路一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A、正确。因为看守所经费紧张,无资金从社会雇佣电工

B、正确。因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仅仅规定看守所不得使用留所服刑罪犯从事电工工作,张某不是留所服刑罪犯

C、错误。因为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规定看守所不得使用留所服刑罪犯从事电工工作,未决犯更不允许

D、错误。因为看守所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配备工勤人员从事电工工作

19、本案中王某、李某、周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6年和有期徒刑1年。看守所收到四人执行通知书后,应当(BCD)。

A、应当将王某投送监狱,由监狱执行死刑

B、应当将李某投送监狱,除法院决定其暂予监外执行外,应由监狱执行刑罚

C、应当将周某投送监狱,由监狱执行刑罚,如其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应由监狱依法办理

D、因张某死亡,无须投送

20、在押人员死亡分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BCD)引起的死亡应认定为非正常死亡。

A、在押人员因突发心肌梗塞在看守所内死亡 B、在押人员因冲监、暴狱被击毙 C、在押人员因意外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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