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监管论文(共12篇)
1.三资监管论文 篇一
强化三资监管 打造阳光政务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西谷乡党委、西谷乡人民政府
西谷乡位于清徐县域中部,汾河东岸,国土面积35平方公里,下辖9个行政村,总人口2万,耕地面积32085亩,是一个以农为主的乡镇。
近年来,我乡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引深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了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全乡各村都建立了规范的“三资”管理台帐,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 10091396.64元,其中货币资金 1189985.14元,固定资产8901411.5元;村集体资源总面积为 33335.8亩,其中机动地604.94亩。全乡各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级财务全部都纳入了乡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实行财会电算化管理,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为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建章立制,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县农村经济十项监管制度出台后,以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载体和平台,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管理“四步”模式和“2211”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三资”管理制度和机制。
推行“四步”管理模式,即:一是两章制约,民主理财。实行理财小组、村主任、村支书、代理中心“四签会审”制度,民主理财小组使用“理财审核”章进行一次把关,乡代理中心使用“已报帐”章进行二次把关,并要求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二是委托代理,统一核算。村组财务委托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进行核算和管理。三是定期公布,四方留存。财务公开实行半年一公布,公布内容由代理中心提供一式三份,一份交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公开栏”张贴,村、乡各执一份备查。每次张榜公布后,都要进行拍照,存档备查。四是及时反馈,认真整改。每次财务公布后一星期内,要及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要采纳,对有异议的要做出解释,对大多数人不赞成的要及时纠正。“四步公开”模式的全面规范运行,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实施“2211”管理机制,即:两个审批、两个审核把关、一个公开和一个情况通报。“两个审批”就是村财务负责人签批,村民主理财组审批,“两个审核把关”就是村党支部和会计委托中心共同把关,“一个公开”就是公开“三资”代理账目,“一个情况通报”就是对“三资”委托代理情况在全乡进行通报。“2211”管理机制的实施,全面实现了农村财会电算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创了科学化管理的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
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是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即村集体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二是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审批制度,超过两万的单额开支,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超过五万的单额开支,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近年来,共审查出不合理大额开支16笔,涉及金额34万元;三是债权债务制度,对村干部任期内提出了明确要求,签订责任书,要求做到本届任期零债务;发包资产资源期限不过届;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价款一年一交;四是土地流转合同鉴定和鉴证归档制度。目前,全乡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 1243户,流转面积 3920亩;五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集体机井、房屋、土地等资产的发包、出租与处置严格执行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六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由乡纪检委牵头,组织财政、农经、民政、土地等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使全乡农村“三资”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二、公开高效,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阳光透明运行
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建立了西谷乡阳光农廉网,全力打造 “公开高效、规范运行、上下互联、左右互通”的县、乡、村三级阳光农廉网络监管平台,农民群众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就能了解村集体的“三资”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增加了农廉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阳光农廉网建成运行后,我们通过健全五个机制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的监督作用。一是健全对村集体“三资”上网内容执行分级监管的责任机制。首先由各部门、村主要领导初审,然后由乡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乡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县阳光农廉大厅备案上网公开,从而确保网上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二是健全对公开时限进行严格区分的时效机制。为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我们将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大类。三是健全对监管体系进行制度规范的保障机制。在严格遵守有关农村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农村财务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阳光农廉网络公开中心工作职责》、《公开资料报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健全对群众诉求进行有效反馈的对话机制。在农廉网设立监督举报窗口,在“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设立便民服务和信访投诉电话,设立阳光农廉电子邮箱,开通西谷阳光农廉专用QQ号码和QQ群,群众可通过QQ号与阳光农廉网大厅及乡工作人员直接进行视频对话,咨询和反映问题。五是健全对责任主体进行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在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环节,乡农廉办、乡纪委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对不及时报送、不严格审核、不认真履职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的正常有序进行;在信息反馈环节,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将乡、村阳光农廉网络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阳光农廉网的建设运行,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打造了一个方便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良好平台。
三、正视问题,推进全乡农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尽管我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一是有些村干部对“三资”管理不够重视,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大;二是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有些村个别资产、资源长期闲置,不能充分实现保值增值;三是个别村还存在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阳光农廉监督网和村干部培训会议,提高对“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度,明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促进村干部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村集体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妥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清产核资力度,盘活村集体闲置的资产资源。进一步加大清产核资工作力度,对村集体闲置的资产、资源要重点登记,同时通过改建、重组、租赁等方式盘活和充分挖掘这些资产资源的价值,壮大村集体的经济实力。
三是加大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村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发包,要全程进行监督,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程序由群众或群众代表决策,进行公开发包,杜绝村干部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搞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四是要加强村集体收入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的收入资金,要求必须使用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的统一收款收据,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根据各村收款收据的领用情况要及时核对村集体的收入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对收入不及时入账和账外账等违纪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纠正。
二○一二年五月
2.三资监管论文 篇二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乡镇监管机构不健全, 人员配备不稳定
一是经管工作在乡镇一级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 但乡镇经管站与乡镇合并后, 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 机构不健全, 开展工作靠“事在人为”, 导致经管工作职能在乡镇一级得不到到强化, 工作被动、处理问题没有权威。二是乡镇农财人员编制不足, 流动性较大。多数乡镇财务管理人员都是临时调配, 多是刚参加工作的新手, 流动性较大, 工作依赖以老带新、临时辅导, 缺少专业培训, 造成工作不连续、不到位。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 监督不力。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大部分配合政府包村开展中心工作, 业务上不能独立, 对所代理的村组账务工作只能抽时间去干, 造成对村组账务工作不力, 监管不到位。
(二)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还不到位
一是账务运转不及时。村级账务虽然已由三资委托中心代理, 但由于人员不足, 工作不固定, 大部分村组记账条据也不能及时传递, 代理会计一年只能集中记账一两次, 造成账务运转滞后, 不能执行财经记账制度。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在账务记载上存在漏记、少记和瞒报收入, 专款不专用, 坐收坐支的现象。有的村收款不开具统一收款收据, 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极易使群众对一些财务问题产生质疑, 引起群众不满。三是有的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不及时决算、或者决算了因资金短缺没有付款而游离在账外, 属于固定资产的也没有登记入账, 造成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三) 村级集体经济底子薄弱, 发展乏力
一是多数村集体由于园区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使村级负担较重, 绝大部分村没有持续的发展村级经济收入来源, 不能有效的化解, 有的村违规收费, 以缓解村级费用支出, 群众意见较大。二是个别村组换届时会计人员不稳定, 债权债务交接手续不清, 造成了资金断流, 只有总数, 没有明细, 存在“家底”不清, 资产存量不实的问题。
(四)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不力
一是大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流于形式,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 不为群众说话, 看领导意图行事;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整体业务水平低, 对一些支出是否合理, 单据的真伪识别等把握不准, 难以发现帐务中存在的较为复杂的问题,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二是个别村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民主意识淡薄, 村级财务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不够规范。公开内容笼统不具体, 群众只能雾里看花。
(五)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实行村级委托代理制后, 对乡村两级的农村集体“三资” 引入网络化监管, 极大的提升了管理工作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乡镇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少、业务培训不够, 在登记录入中进度慢、业务不熟悉, 致使平台信息更新慢、不完整, 质量不高。上级主管和业务部门也不能有效利用“三资” 监管平台真正实行实时监管, 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致使 “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效果不佳。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一) 理顺机构体制, 健全人员配置
一是要提升监管机构地位, 配齐人员。农村财务管理属农经部门的主要职能, 但农经部门属事业性质, 缺乏执法资格, 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影响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应提升其机构地位, 健全组织, 落实人员, 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最基础的保障。泾川县将原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经营管理局, 升格为正科级建制, 以提高其权威性。并对乡镇农财人员做到专职专责, 定人定岗,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二是强化设施基础, 提升工作效率。县乡政府部门应多方筹集资金, 为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使基层“三资”管理机构达到有固定工作场所、有专职业务人员、办公设备齐全, 为实现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网络化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加强培训, 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对从事“三资”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全面进行业务培训, 同时还应对乡村干部讲解涉农政策法规等知识等, 以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 清产核资, 摸清集体家底
要使村级“三资”管理实现规范化, 首先一定得核清底子, 摸清家底。“三资”底子清理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在具体工作中可先行试点, 分类处理。泾川县立足“一个试点”, 即各乡镇在清产核资开始时, 为了确保质量, 先选一个村开展试点, 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注重“三个突出”, 即工作开局突出一个 “快”字, 工作推进中突出一个“细”字, 工作机制突出一个“实” 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五统一、三公开”, 即坚持统一宣传培训, 统一全面调查摸底, 统一“三资”所有权界定, 统一登记台账, 统一规章制度, 坚持集体家底公开, 集体收支公开, 集体管理制度公开, 对“三资”存量结构、分布与效益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盘查清理。通过清产核资, 对财务混乱村进行彻底清理整顿, 对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集中解决, 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维护了农民的权益, 摸清了集体家底。
(三) 锁定债务, 强化债务监管
村级债务是制约村级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 应对现有形成的债务锁定基数, 避免再继续发生新的债务, 并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寻求正确的化解办法。泾川县在对全县215个村的债务债权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 对清理核实结果以村为单位, 按照债务债权的成因, 分门别类, 造册登记, 建立了台账, 锁定了债务基数。并积极按照“找准原因、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依靠群众、规范操作、逐步消化”的原则, 采取“清收债权、 盘活资产、核销减债、清理高息、增收节支, 争取资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 不断化解旧债。建立了群众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健全了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村级债务动态监督制, 监控债务变动趋势, 有效遏制了村级债务增长势头, 为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 监督审计, 督促规范运行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以后, 最主要的是要保证所代理的村级账务按期运转, 规范运作。多年来, 泾川县始终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督促检查各乡 (镇) 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代理业务运行情况、 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 监督整改存在问题, 确保其规范运行。 同时, 县委县政府还组织牵头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清查整顿工作等活动, 均有效保证了“三资”管理规范化运行, 促进全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年上台阶。
(五) 整章建制, 建立长效机制
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制, 要在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制定完善一套更为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农财代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修定完善农村村、组财务管理有关办法、制定完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管理等规章制度, 对农村财务审批限额、票据管理、支出报帐程序、村干部工资发放、差旅费报销标准、办公费开支、临时用工补助标准和涉及“三资”方面的招投标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 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开时限与质量, 保障群众对村级经济收支情况的知情权, 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以便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 便于农民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六) 强化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管
3.三资监管论文 篇三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有效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逐渐成为农村发展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经常会发生诸如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事件;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问题;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等等,这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深刻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是农村集体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關键。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工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他资产;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根据县农经站的调查、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县7个乡镇86个行政村集体“三资”现状是: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294万亩(含家庭经营承包面积),集体总资产1522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76.06万元,固定资产8732.56万元。
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缺乏规范性与全面性。农村建设中的集体资产属全体村民共同享有,近年来,鉴于对农村财务工作进行的良好整合与协调,在管理层面突显了对集体账款、账物等严格的把控,失误率基本为零。但是,对于集体资源的监管却明显不足。例如,在对四荒、土地、山林等资源的综合登记过程中,极易产生资源监督漏洞,也极易出现集体资源性所有权界定的混乱与模糊问题,有的归村所有,有的归村民小组所有,还有的被部分村民无偿占有使用。这不仅会引起村民与村委之间的矛盾,严重的话也将影响农村集体资本监管的滞后性,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乏民主性。一般来说,大部分村集体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行“决策一言堂、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65期2014年第3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原则,在集体沙石、矿山、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时,不按照民主程序,甚至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也不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直接进行暗箱操作,一切事宜由村委会全权决定。这十分不利于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随着农村工作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农村的各方面事业也有了显而易见的提升。但是,就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监管层面来说,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第一方面,乡镇经管部门人员缺少,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不能很好地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第二方面,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组织不健全不完善。部分村对资产、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存在低价承包、无偿占用、产权不清等现象。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建议及改进对策
构建健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若想建立稳定、和谐的农村工作环境,从而保障村民最基本的利益,必须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的三方面,科学有效、合理有序的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例如,针对村内部的财务问题不仅需要规范、严肃的管理,更需要有力、有效的监督,因此可以确立财务工作责任制,将村内各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以不同区域的形式进行划分,某一区域出现问题,就由这区域的负责人进行解决并承担。而对于资源与资产监管,则必须优化对台账的管理,从而从根本上界定产权,这对理清农村资源、资产的消耗、损坏等情况是十分有利的。
规范“三资”监管程序,合法履行民主权益。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与权利,无论村部召开的一切有关集体“三资”内容的活动或会议,必须给予村民合法、合理的民主权。不仅要让群众深入到活动或会议中,让群众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具体内容与方式,也要让群众真正参与到监管中来,这既有利于农村经济活动的大公开,使群众了解村里的经济状况,也有利于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保障“三资”监管程序顺利进行,进而从根本上维护了村民的利益。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组织机构建设与监管。构建健全的组织机构,配齐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增加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可以将责任制应用在此,不同领域的集体经济活动有不同的监管人员,如若这个区域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有人承担责任并妥善解决,这也是有效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的工作效率。其次,在管理力度上可以运用松紧结合的办法,对于村内关系到民生大计或者重大利益的层面,必须加强管理力度。而对于村内一些与其他村民相比下生活更为艰难的人,监管则可以适当的倾斜,例如可以增加这些困难户的公共资源分配面积等等,从而有效提升村民综合生活水平。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维护和谐、健康农村工作环境的保障,不仅有利于强化公平、公正、公开的集体资金监管原则,从而有效提升村民整体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运作的真实与安全,从而高效保障村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也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根本,不仅有利于切实根据村民的具体需求与实际利益,构建更有意义的集体经济机制,也有利于为未来农村向上、向前发展铺垫坚实基础。
4.乡镇村级三资监管工作总结 篇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镇村级“三资”监管工作总结
(2009年7月20日)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5.三资监管论文 篇五
标签:财经2011-09-04 06:51 星期日.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1】59号)精神,加快推进、完善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网络化监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我们在市农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顺应科技防腐新形势,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完成硬件设施建设、系统运行调试。试点乡镇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合同、数据录入,已进入“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功能模块操作,并从9 月份起进入日常操作。同时区、镇两级层面的查询监管系统也已建立试点,能查询相关镇、村各功能模块操作的动态数据。9 月份起,我县将全面推开,争取到年底全县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正常运行。
一、全县资产概况
岛域总面积为1411平方公里,18个乡镇270个村,现有常住人口69万人,年末耕地面积75万亩。2010年社会增加值194.4亿元,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54.1亿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556元,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1.5亿元。截至2011年5月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3.6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0.6亿元,固定资产19.76亿元。全县集体资源总面积71.6万亩,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68.72万亩,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88万亩。
全县自2008年所有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级会计全面实行委托代理,财务核算电算化,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全县实现了全覆盖,“三资”管理正实现网络化监管。
二、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做法
1、学习“三资”管理文件精神和加强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一致认识到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09年下半年起到2010年上半年,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了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彻底摸清底数。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及时地报经乡镇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并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为网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夯实工作基础。本次清产核资中共清理不实资产总额9405.4万元,不实负债6408.2万元,使2997.2万元的不实所有者权益得到了清理。
3、出台文件。县 纪委、财政、科委、农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2011】31号。明确了副县长挂帅,县纪委副书记和县农委袁刚主任为组长等成立联席会议,明确分工和工作经费保障渠道。本平台并融合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平台、涉农资金补贴监管平台,查阅终端将接通到相关部门。
4、健全例会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联络人员等,并根据需要,召开了3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会议、例会等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组织和推进等工作。
5、软件调试。金安易软件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上门听取情况,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在调试过程,市县镇村公司相互密切配合,体现了工作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6、数据录入。根据监督的要求,除自动生成相关报表数据外,另外录入了经济合同,现场采集照片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工作目标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在2011年12月底前,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县乡镇、行政村的监管网络,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实现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制度+科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模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通过“农民一点通”系统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最终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2、、业务培训。从现在起,各乡镇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的操作,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熟悉“三资”监管软件系统的架构、内容、操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数据录入。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乡镇、行政村,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数据、文本、工作流程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与县(区)政府网站或纪检监察网站相链接,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4、开展检查。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数据录入情况,分乡镇、分行政村、分科目进行全面复核,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全面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检验网络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运行质量和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完善。
6.三资监管论文 篇六
1、负责审核“三资”原始凭证,并及时进行审核情况的登记反馈。
2、负责做好凭证编制、记账、结账、报表等工作,正确核算“三资”收支事项。
3、负责做好集体资金支取审核、盖章、登记,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
4、负责将村“三资”原始凭证、会议记录、资金支取申请单、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扫描录实。
5、负责做好对村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每月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6、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领用、核销登记录实工作。
7、指导督促村规范“三资”经营,指导督促村编制“三资”预算方案。开展“三资”清查,强化“三资”日常管理。
8、参与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9、负责对村“三资”情况的反馈,督促村及时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10、及时了解掌握村“三资”变动情况,报送“三资”管理
7.三资监管论文 篇七
一、崂山区农村社区“三资”基本情况
崂山区辖4个街道,139个农村社区,19.29万农村社区人口。 截至2013年12月31日,139个农村社区共有资产103.99亿元;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为29.95万亩。
(一)农村社区 “三资”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模式
1、管理机构设置
崂山区区级设有农村经营管理站, 四个街道设有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站),具体负责农村社区“三资”监管工作。
2、管理模式
2003年开始,推行农村社区财务 “委托代理记账”制,社区将财务委托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站)代为管理。 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站)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的原始单据审核、 凭证编制、 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社区会计负责财务报账。 目前,崂山区139个农村社区共有134个社区实行委托代理记账。
(二)农村社区会计人员年龄结构、文化水平情况
崂山区139个农村社区分别设报账会计1名, 据2012年调查数据,45岁以上的有72人,占51.8%(50岁以上的占34.5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61人, 占43.88%; 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有18人,占12.95%。
(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2005年开始,进行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了7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和21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崂山区农村社区“三资”监管现状
(一)农村社区 “三资”监管主要成效
1、实行“五榜”公开,形成监督民主化
自2005年开始,全面建立了规范的农村财务公开运行机制,要求社区对财务事项和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 实行 “五榜公开”:“一榜公开亮家底、二榜公开早打算、三榜公开看绩效、四榜公开清专款、五榜公开算收益”。 且要做到“五个统一”,既: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载体和统一建档备案。 逐步解决了农村财务公开内容不规范、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老百姓想看、愿意看的内容公开不了等情况,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开展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监管专业化
一是农村社区财务日常审计常抓不懈。 年初制定农村社区财务日常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工作重点,严格审计工作程序,分组分批开展审计。 审计结束后公开审计结果,督查落实审计整改,确保审计工作的效果落到是实处。 二是适时开展专项审计。 在社区“两委”换届之前, 及时开展农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社区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3、实行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监管独立化
2012年,各社区成立了独立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专门监督机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监督居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等,同时赋予其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为老百姓的第三只眼”,帮助老百姓“看住”社区干部,让监督程序更规范、监督权力更明确、力度更大。
4、实现农村社区“三资”网络监管,促进监管科学化
2013年,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系统对原多个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社区日常账务处理、“三资”代管、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做到实时监控农村社区“三资”变动等情况。 新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农村社区“三资”监管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了农村社区“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当前农村社区 “三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社区委托代理记账存在“重代轻管”的问题
“委托代理记账” 制的实行让社区会计转变了成了报账员的角色, 由此造成部分社区会计对财务工作不够上心、用心;部分社区干部也忽略了不论是否委托街道代理记账,社区都是会计核算的主体,并应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如此,代理记账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管理作用,反而成了社区不重视财务管理,甚至推脱责任的借口。
2、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效果不明显
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社区居民增收拓宽了渠道,但是改革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效果并不明显。 一是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不到积极认可,影响了其经济职能的发挥;二是农村社区的行政管理体制、 基层组织架构等配套改革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政企不分导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发展与社区公共事业的发展很难较好兼顾,造成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效率低下。
3、农村社区审计独立性不足
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是审计工作开展的一项基本要求。 但是,根据崂山区农村社区“三资”管理机构的设置,区经营管理站和街道经管统计审计中心既有“三资”管理职能,又有审计社区账务和资金等的职能,形成了“自管自审”局面,造成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客观性。
4、社区会计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较低
一是农村社区会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 一些刚刚熟习业务的新会计,随着社区干部换届而被替换;二是会计队伍年龄老化,学历偏低。 由于农村社区会计人员工作年龄没有限制,年龄大者不愿意退下来,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也就缺少机会。
三、加强农村社区“三资”监管的主要对策
(一)全面推行农村社区财务 “审接制”,实施财务审核关口前移
农村社区财务“审接制”,是指由街道会计记账人员与社区会计、居委监督委员会成员、“两委”成员一起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理财、现场接账。 “审接制”将财务审核关口前移,有利于社区民主理财作用的发挥, 有利于引起社区对财务工作的重视,有利于社区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目前, 崂山区134个委托代理记账社区中有108个社区已实施 “审接制”,下一步应全面推开。
(二)推进 “公司制”改革模式,引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向 “公司制” 转变
公司制企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相比,在管理模式的规范性、经济业务开展的灵活性、 市场活动中的被认可度以及企业的发展空间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因此,“公司制”改革应该成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模式。 应按照“成熟一个,转型一个;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的原则,指导条件成熟的社区进行“公司制”改革,逐步引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向“公司制”转变,积极探索农村社区“三资”管理的新模式。
(三)将审计职能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中剥离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额度、业务规模等逐渐扩大,审计成了农村社区“三资”监管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因此,应塑造农村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为审计工作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提供保障。 区一级应将农村审计职能纳入审计部门; 街道一级则应单独设立农村社区审计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农村社区及所属公司财务、工程招投标、资产采购等的全面审计工作。
(四)稳定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
会计人员是农村财务的具体操作者,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财务管理的质量。 因此,一是要严格把好社区会计人员任职关。 农村会计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且持证上岗,会计人员不得随意撤换,会计人员变动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实行职称聘任制度,提高会计人员待遇,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为农村会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需要。
参考文献
[1]邹素玲.浅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2]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业委员会.建立农村“三资”管理新机制的有益探索[J].中国农业会计,2009
8.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及其对策 篇八
关键词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6--02
加强对于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视,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国整个社会的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措施。当前形势下,我国农村中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主要原因就是不能规范地使用集体资金、不能做到公平分配集体资产,造成农村集体资源的流失等,所以找出现阶段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找到相应的对策尤为重要。
1 農村“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监管有盲区,监督不到位
农村经管人员、会计和出纳责任监督日常检查工作开展不够主动,账务报表、结账存在记“流水账”性质,忽视了“对所有款项进行监督检查后入账”的环节。一些村监委成员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够,在工作中充当“老好人”;一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对财务制度了解不够,缺乏在农村账目、合同等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
1.2 农村“三资”公开不规范
一是走形式的公开。不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在摘要说明中,对时间、经手人和具体内容均没有注明,只是非常笼统地以差旅费、办公经费和工程项目支出等名目予以公布;现行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以资金为主,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和资源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1]。二是村集体资产、资源在发包和出租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存在着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透明等现象。如有些村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未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甚至是个别村干部说了算。
1.3 队伍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一是队伍不稳定,工作量较大。现阶段,有些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设置上呈现下列状况:主任1名(由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多数乡、镇代理会计和代理出纳人数不够。每个代理会计代理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数30个左右(即1个会计管二、30个单位的账),代理出纳代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80个左右,这种状况下人手不足问题突出;此外在村报账员方面,有村干部兼任,也有村聘人员兼任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二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不完善[2]。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由各村自行管理、自行出租,乡、镇级未建立运行产权交易平台,对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带来条件限制。三是有些农村地区的 “ 三资”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偏低,工作能力很差。另外,从事管理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在进行工作交接时不完善,有了问题不能及时反馈。
2 农村“三资”管理的有效对策
2.1 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工作
通过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专项审计及网络监管抽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镇、村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村干部因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管理不民主造成“三资”重大损失的,追究“两委”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因审核把关不严、指导服务不力、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对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 做好审计工作,关注民主管理
审计应关注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第一,重点关注年度财务预、决算;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更;购置或者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以及其他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是否经集体决策程序,并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审计应关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民主监督情况。第二,重点关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集体“三资”使用、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是否有效开展监督等。审计应关注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第三,重点关注是否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资金、资产和资源运营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2.3 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强化基层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的党性教育工作,强化其经营管理知识,提升基层干部领导的整体素质和观念。同时,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干部岗位考核和廉政考核工作的内容之一。站在机制的角度上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真正的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农村“三资”管理机制的干部、人员也需要做好惩处工作,在民主管理工作上要做到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的干部也需要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对于那些具备较强责任意识,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村财务人员给予表彰。
2.4 完善农村“三资”价值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农村“三资”价值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制定资产价值评估规则,对负责资产价值评估的基层干部定期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知识培训,让其掌握农村“三资”价值评价体系的专业知识,保障资产价值能够得到最大的发挥。此外,要建立并完善价值评估体系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让农民群众相信党组织建设,使公平公开的评价体系深入人心,积极配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3]。
3 结语
农村“三资”管理既是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近几年,由于我国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频繁发生。因此,面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动,农村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运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是维护农村切身利益,推动社会整体和谐稳定的关键措施。
参考文献
[1]冯云忠.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33(8).
[2]刘钦钦.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15).
[3]马翠华.农村三资管理的现状及问题[J].中国市场,2014(8).
9.三资监管论文 篇九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修改稿)
XX街道办事处主任XXX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好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有助于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设。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是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
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和代理服务工作,是街道近年来实施的“村账街管”的延伸和拓展,也是破解
1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是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实践证明,农村的群众上访问题、村干部贪污挪用问题、干群矛盾等等问题大都与此有关。抓住了“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来讲,就是要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事,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可以说,抓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是利党利国、利民利村的大事、好事。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它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把握关键,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一要搞好宣传,深入群众。各村要认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村“两委”成员的思想,扎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统一群众思想,把政策、方法、任务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的积极性;要充分宣传清理监管工作方案、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二要认真调查,摸清底数。总体要求是“高效细致,准确无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工作,首先要清理和规范
2农村财务,对农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资金、资产、资源底子。要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组、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地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砂场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资金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要严明工作纪律,结合本地实际,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抽调力量组成核查组,对各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村财务管理工作走过场的村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街道纪(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三资”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返工重来;对在清查摸底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三资”底数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清理中发现的明显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清理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清查工作结束后,要在农村“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以村为单
3位,进行自查、自报,公开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将“三资”清查结果上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将会对村级上报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在党风廉政信息平台的村务公开栏内再次进行公开。做到在资金管理上账账相符,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避免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涉及债权债务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和审批,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投资收益及时入账。
三、加强领导,确保该次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已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本人任组长,街道四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村要结合实际,形成工作日程推进表,按照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入家入户、讲清讲透,打消群众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注意协调配合。农办、财政所、纪工委、国土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切实担负起“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管职责,形成街道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各村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影响面大。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工作做细,把握好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准确把握,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确保农村安定和谐。
10.福禄三资总结强化三资管理 篇十
强化“三资”管理 提高服务水平
穆棱市福禄乡经管中心
2012年12月8号
近年来,福禄乡经管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福禄乡位于穆棱市东部,总面积667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3个自然屯,有农户4686户,农业人口1.7万人,是一个以烟、牛、菌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乡。2012年预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800元。
全乡农村集体“三资”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截止2012年10月末,村集体资产总额达938,8万元,农村集体土地28.8万亩,其中耕地20万亩,林地9679亩,“五荒地”等其它土地78321亩。
二、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 1 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三资”组织机构
穆棱市于2009年9月制定出台了《穆棱市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之后,我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了以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乡长为主任,经管站站长为副主任,司法所、财政所、林业站、水利站等相关涉农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当日召开了福禄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传达了《牡丹江市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穆棱市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和《福禄乡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施方案》,与16个村3个自然屯签订“三资”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率达100%,并由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对各村进行了详细的业务培训,使其了解“三资”清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清理对象,把握清理重点,掌握清理工作的程序和操作方法。配齐了以乡(镇)纪检工作室主任为组长,乡纪检书记为副组长,乡司法和纪检等人员为成员的“三资”委托代理监管小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经管站,工作人员4人,通过财政预算投资2万余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保证了“三资”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二)整章建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 一是制定相关文件。按照我市出台的《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村集体财务预决算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三资”代理工作流程图、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流程图、“三资”代理各项制度和“三资”代理组织机构等工作图板,并悬挂上墙。向各村分别发放了“三资”清理表格,包括村机动地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汇总表、集体资源登记卡、集体资源汇总表,损毁、报废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审批明细表等,为村级清产核资打下了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乡对各村统一下发了《村级制度汇编》手册,印制发放“三资”入户明白卡4000余份,内容涉及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制度、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民理财小组职责等。各村相继分别召开了村“两委”会议、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加大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宣传力度。
三是实施全面清查。2009年12月份,我乡完成了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财务移交、调账建账等工作,对于权属不明、存在争议的资产,先暂时予以登记,待权属明晰后,再做调整,做到了村级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不重不漏。在全面清查工作中,重点把握三个关键环节。首先是严格规范各村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对往来款项和银行存款进行核实。对均分到户的土地必须建立土地承包登记簿,逐户登记,不与村集体的资源 性资产台账混在一起管理。其次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村民进行公示。凡是群众要求查账的,由乡纪委协同乡“三资”代管核算中心统一受理。再次是加强清查结果的处理。对盘点中出现的报废、有账无物等不实资产,原则上由村“两委”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向乡有关领导小组报批。对于确实不能处理的,可以暂时挂账处理,但在台账中说明。对公示无异议的资产、资源清查登记表,报乡三资代管核算中心建立集体资源账册,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动态管理。
(三)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一是坚持民主理财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和帮助村民参与“三资”管理,不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按规定将村级资金、资产的财务收支情况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管理。在每年的年终,由市经管站对各村的财务进行常规审计,推动了各村在工作中要争先进位、争创一流,较好地完成了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加强了各村负责人的责任心。
二是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全乡统一制定了严格的村级财务、货币资金管理、开支审批等管理制度,对村务、公务支出等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村集体资金收支有序。对各村原始收支凭证进行统一严格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不符合村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的票据凭证,退 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迅速纠正。对所服务的行政村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村设报账员负责各村日常收支活动,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到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结算,严禁坐收坐支。各村的财务公开内容由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统一提供,财务逐笔逐项每季公开,公开栏旁设置意见箱。各行政村移交的“三资”档案由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统一建档、集中管理,分村设立档案。
三是坚持规范操作程序。为切实做好农村村帐乡管工作,我乡严格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操作。规范账户设置,取消各村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村级资金核算专户”,村级所有收入必须缴入“村级资金核算专户”。各村将所有的财务收支纳入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核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规范票据管理,使用由市经管部门统一印制“村级收入专用票据”,并由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采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进行管理。规范核算管理,对各村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原始收支凭证进行严格审核,村集体所有开支,必须先填制村财务开支预算审核表,经村民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支书、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报经管站审核及政府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出现金。现金支出之后所报票据必须写明时间、事由、金额、经 手人、批准人、理财小组意见。支出单据内容要与预算支出申请表所列用途进行审核,审核有关单据的真伪,所有手续合格后,才可以报账,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规范招投标程序,村集体资产的报废、转让、出租、变卖、抵债及处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均由村委会开会研究后提出申请,经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村民无异议后填制资产处置审批表,报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政府乡长审批后方可处置,否则无效。村集体资源要通过拍卖、出售、转让、公开发包等形式处置,促进了集体资源所有权合理流转,实现了资源保值增值,所有资源均实行竞价处置,由乡纪委、乡司法所、乡“三资“代理核算中心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实施。
(四)运用科技,实现“三资”电算化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资”管理工作,派业务骨干,参加了省经管处组织的“三资”管理软件培训班,投入专项资金购买了“三资”管理软件,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为全面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资”软件赋予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相应的查询、管理、操作权限,加强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动态监管。我乡自开展“三资”管理以来,一直实行手工记账和电算化记账并行,真正实现了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部电算化,确保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健康运行。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模式”管理,使我乡“三资”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确保了“三资”保值增值,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解决了“帐目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随意处置、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的目标,确保了村级“三资”的保值增值。通过“三资”管理,使全乡村集体资产盘活,增收13.9万元;使村集体资源发包收入增加18.6万元;有效的遏制村级不合理支出16.7万元。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使其能更好的为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搞好服务。2010年,我乡成德村在处置40亩集体林地时,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以20万元的价格对外发包,后来通过公开招投标价格上升到30万元,实现了村集体资产的增值。
(二)推行了民主决策,促进了基层民主管理 在“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方面,通过推行“五议三公开”工作法,促进了“三资”管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干部定事”“群众做事”向“群众定事、干部干事”的方式转变,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2011年,国光村在机动地发包工作中,主动邀请村民代表和普通党员参与讨论。通过民 主决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使村年发包收入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村集体年收入净增3万元。
(三)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模式”管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将事后出问题再处理,变为事前抓防范、事中抓规范,使教育、制度、监督融为一体,从源头上遏制了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我乡光明村过去由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善,集体资产流失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多次进省上访,通过开展清产核资,规范资产运营等措施,光明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集体资产每年增加10.6万元。通过开展“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村容村貌得到了改善,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好转。
11.浅谈怎样科学清理农村“三资”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三资”;清理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1-0029-1
1 存在问题
农村经济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如下问题:
1.1 底数不清
一个村由于村干部三年一换届,村干部变动频繁,新上任的村干部对村集体经济的底数不清,即村里的资金、资产、资源有多少不知道。存在着流失、浪费现象,迫切需要查清底数。
1.2 不会管理
由于村干部的频繁变动,存在着村干部不会管理,甚至有的新干部见钱就花,见地就包,见房就卖的现象,由此滋生了腐败。
1.3 糊涂帐
由于多年没有清理,以至有的物品账上有,实际无,这是普遍现象。如1983年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当时记载了生产队的牛、马、铡刀、犁具、磨米撵等这些账上都有,但实际早已没有了。还有的账上无,实际有。比如:有的村干部私设小金库、资金不上账,以致买的物品账上没有,实际却有。所以说,糊涂账是普遍存在的。
2 为什么要科学管理“三资”
由于存在着以上因素,再不清理“三资”,就将严重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三资”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只有科学清理“三资”才能从源头根治农村腐败,才能顺应民心。只有科学清理,才能把家底清理清楚,稀了糊涂的清,是清不清楚的。所以要科学清理“三资”。
3 怎么样科学管理“三资”
3.1 成立组织
首先县(市)要成立“三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农经局,同时还要成立监督组织,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进行跟踪监督。同时也要成立县(市)“三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党风室。乡(镇、街道)级也要成立“三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同时成立乡(镇、街道)级“三资”工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督查室。村、屯也要成立“三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调查组,对每笔账逐一核实。由此自县以下成立四级组织。一级对一级负责,才能有效的把这项工作开展好。
3.2 清理内容要有的放矢
3.2.1 突出对村级债权、对外投资、各类债务的清理 采取上墙公布和走访调查的办法,核查债权、债务、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准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受资人是否认可,投资本金及收益是否如期收回;对有效债权,采取多种途径加以催收;对虚假债权、坏账损失、不需偿还债务按性质归类记录,然后分类进行处理。
3.2.2 突出对无账资产的清理 对清查出的有物无账资产,参照同类资产的现价,根据成新率,经评估后确定价格入账。
3.2.3 突出对有账无物资产的清理 对清查中发现有账无物的,在弄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财物制度规定,在履行报批手续的前提下,进行账务处理。
3.2.4 突出对非家庭承包土地等资源的清理 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三资”清理核实小组对家庭承包土地以外的土地和水面逐块进行实地查看,登记填写《村组资源清理情况表》。公示后,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复核,形成《非家庭承包土地资源台账》。
3.2.5 突出对经济合同的清理 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参照规范性合同文本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对于内容不完善的书面合同,签订补充条款或根据规范合同文本重新签订;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或履行民主程序不完善但已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协商后完善合同内容,稳定合同关系。
3.3 制度确立坚持可行性
3.3.1 建立村级集体经济交易制度 村级所有新建(含改、扩建)的工程、村组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发)包、村组土地的租赁和流转等需要公开交易的村级公共资源,必须纳入系统。
3.3.2 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 建立了村级“三资”监管网络化平台,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把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管理、监督和公开紧密结合。
3.3.3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村级集体资金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核审批制度、征地补偿费管理制度、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化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公开制度等。
3.3.4 建立监督责任人制度 明确乡纪委书记为乡级农村“三资”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乡农经站长为乡级农村“三资”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本村“三资”管理第一责任人,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农经员为本村“三资”监督的具体责任人。
12.三资监管论文 篇十二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成效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简称“三资”) 的规范化监督管理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农村工作的难点问题, 也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 浙江省松阳县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针对部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 财务纠纷隐患较多, 资产资源发包随意, 保值增值缓慢, 挥霍、挪用、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现象和有关农村集体“三资”信访案件、农村党员干部经济案件时有发生等问题,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 筑起了源头防范、操作规范、信息预警、基础保障、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 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做法
(一) 健全组织
不断完善、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在原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的基础上, 县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 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三资”中心) 。农村集体“三资”在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与乡镇、街道“三资”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由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代理。
(二) 完善制度
紧扣农村集体“三资”运作过程中的资金流进流出、资产资源流转承包等重点环节, 2008年至2013年松阳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松阳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松阳县村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3个规范性文件, 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农村集体在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资产资源发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人员管理、“三资”公开、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逐步实现了制度管人、规范管事。
(三) 规范程序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 规范设计、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一是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 全面实施村级财务会计、出纳“双代理”, 对村级集体财务进行规范化、电算化、网络化管理。二是规范村级财务收入、付出程序, 收入必须全额缴存村集体账户, 严禁坐收坐支, 付出票据实行村主要干部联审联签, 每张付出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章、审批人按权限审批、村监会审核盖章等手续后, 再由村报账员到乡镇、街道“三资”中心办理结算报销手续。三是规范资产资源购置与处置流程, 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发包等重大“三资”事项“征询、预算、审核、决策、备案、公开、招投标、跟踪、验收、审查”等管理操作流程。
(四) 创建信息与监管平台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 不断充实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和资产资源台账, 松阳县开通了县、乡 (镇、街道) 、村三级联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全县19个乡镇、街道“三资”中心都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硬件设备, 中心人员根据各村发生的业务, 随时将资金收付账目、原始票据和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 实现了“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的实时更新。
(五) 强化监督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资源变动处置情况公开表要在每季度次月的20日前在村务公开栏上逐笔公示, 重大“三资”事项随时向村民公开, 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二是强化审核监督。村监会、乡镇 (街道) “三资”中心对集体“三资”事项实行实时监督, 对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事前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权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松阳县农村审计站、乡镇 (街道) 农经站依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 对农村财务进行“三年一轮审”。四是强化网络监督。“三资”监管平台在县纪委、组织部、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的电脑上都设有端口, 有关领导可对农村集体“三资”信息进行实时查询、实时预警、实时监管和实时反馈。五是强化检查监督。从2009年开始, 县纪委牵头组织农业、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 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的“三资”管理工作进行2-3次专项督查, 督查结果由县纪委进行通报。
二、主要成效
(一) 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使会计核算、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行为有章可循。集体资产“跑、冒、滴、漏”和闲置现象明显减少, 保值增值和良性积累机制逐步建立, 提高了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 盘活了大量集体资源, 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2012年年底, 全县401个村村级集体资产总量7.78亿元, 比2008年年底的2.04万元增加了281.37%, 村均达到194万元;201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7120.31万元, 比2008年的5844.34万元增加了21.83%。
(二) 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把集体经济运营全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对“三资”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 集体财务收支和“三资”变动情况逐笔向村民公开, 集体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发包实行公开招投标, 重大“三资”事项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按要求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 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农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
(三) 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确立村民在“三资”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强化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对“三资”的监督管理, 有效堵塞了管理中的漏洞, 防止和减少了各种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实行资产资源和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 杜绝了农村集体在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 从源头上防止了农村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
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对“三资”管理的“决策公开化、理财民主化、管理规范化、监督制度化”建设, 确保了广大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 消除了群众疑虑, 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 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从2010年开始, 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访举报案件明显减少, 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一, 部分村清产核资不到位。个别村仍没有建立资产资源台账, 一些村未将集体的“四荒”地和公共用地等资源进行清查登记, 一些村资产资源台账中的数据、图片等资料不齐全, 还有个别村集体的债权债务不清楚, 存在账面与实际不相符等情况。
第二, 个别乡镇、街道“三资”管理人员不稳定, 业务水平偏低。乡镇、街道“三资”中心工作业务量大, 人员无独立编制, 调动频繁, 部分人员还兼职住村。有些乡镇、街道还把一些毫无财务知识的人员也安排到中心工作, 致使个别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人员业务不熟悉、记账结账不及时、工作不规范。
第三, 部分村“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村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控制不严格;个别村未严格履行民主管理程序, 没有对重大开支事项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还有一些村的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建设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 仍存在暗箱操作和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等现象。
第四, 一些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例如, 现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个别村干部挥霍、侵占、挪用集体“三资”的违规违纪行为无明确处罚条款, 操作难度较大;还有少数部门拨付给农村集体的款项不需要村集体出具《丽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而是直接使用税务部门代开的收据, 造成个别村的部分收入不入账。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一,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 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 做到领导、组织、责任、措施、检查“五落实”, 努力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 强化代理服务。扎实做好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项目建设的公开招投标工作, 对村级各类经济合同实行乡镇、街道备案制度, 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依法规范签订。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 完善“三资”监管平台, 建立自动预警机制, 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网络终端向村级延伸, 推行触摸屏电视等多种公开方式, 实现无缝隙、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充分发挥“三资”监管平台的应用服务功能, 努力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 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建议县委、县政府继续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为乡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 充分利用“三资”监管平台的功能, 对乡镇、街道的“三资”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实时检查监督,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并对考核、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 强化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不断加强农经站和“三资”中心的队伍建设, 在人员配备上要逐年安排录用专业人员, 优化队伍结构。乡镇、街道“三资”中心一般应配备3—5名工作人员, 其中代理会计、代理出纳必须专职并持证上岗, 不能“一人多岗”。要定期对“三资”管理业务人员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全面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村级报账员的监督管理, 完善任用制度, 对村级报账员报酬实行必要的财政补助和统筹, 努力提高村级报账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五, 加强审计监督。继续加大农村审计工作力度, 拓宽审计范围。不仅要审计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 还要对资产资源管理运营情况、经济合同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审计,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代管资金的监管, 及时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苗头性倾向, 必要时可对代管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
第六,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在《松阳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 制定并实施《松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和村主要干部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松阳县办理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违法违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对农村干部挥霍、侵占、挪用集体“三资”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参考文献
[1]包根潮, 吴海潮, 吴江平.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做法及成效[J].中国农业会计, 2012 (11) .
[2]农业部.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经验汇编[Z].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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