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红楼梦介绍

2024-09-20

新版红楼梦介绍(精选9篇)

1.新版红楼梦介绍 篇一

新版《红楼梦》亮相

8月19日至22日,凝结上海越剧院五代越剧人心血的“新版”越剧《红楼梦》,将首次在国家大剧院隆重上演。

1962年,由徐玉兰、王文娟主演的越剧《红楼梦》曾风靡大江南北,被称为“中国舞台上演《红楼梦》的一个里程碑”。而创作于的“新版”越剧《红楼梦》不是简单的复排,而是以现代审美观点进行加工修改,在剧本、编导演、舞美、音乐等方面进行了的可贵探索,使传统剧目焕发出新的光彩。届时,不仅越剧“粉丝”能够欣赏到原汁原味的越剧唱腔,普通观众也将能够从中获得视觉与听觉的双重震撼,从而领略这出美轮美奂、感人肺腑的越剧经典——

“改动”两场戏:提升曹雪芹原著美学精神

在剧情方面,新版”越剧《红楼梦》对原版作了修改。全剧宝黛爱情悲剧的情节主线仍全部保留,“共读西厢”、“黛玉葬花”以及“焚稿”、“哭灵”等著名场次,依然以炽热的情感力量传达宝玉黛玉对那个时代的社会规范的反叛和抗争。为了开掘作品的深度,在剧作的开端,则以“元妃省亲”代替了原先的“黛玉进府”,结尾处又新增了“太虚幻境”的尾声。

这一首尾呼应的改动,强化了该剧的大悲剧感,使观众在剧烈的情感冲击下,不由自主地把自己和主人公的命运紧紧相连,感同身受、同悲同喜。文本上的突破,更是对曹雪芹原著精神的深层把握与美学提升。

舞台极尽“豪华”:凸显贾府兴衰变迁

“新版”越剧《红楼梦》的舞台精致大气,堪称“豪华”。上海越剧院集合目前国内最优秀的舞美设计团队,在尊重原作和越剧演出传统的基础上,大胆革新,使其舞美、服饰有所创新,既不失古典神韵,又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符合现代观众的审美期待。

一对富有质感的.石狮子与气派非凡的朱漆大门,大门一开,华美绝伦的大观园就呈现在观众眼前;随之,“元妃省亲”的豪华排场令人目不暇接:大观园的佳境一一展示、众姐妹人物造型的争妍斗艳;壮观的场面,凸现出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显赫声势;当黛玉凄婉葬花时,凋谢飘零的花瓣满台飞舞,犹如下了一场“花瓣雨”,葬花的黛玉反被花葬。最后一场“太虚幻境”,离家出走的宝玉回首往事,黛玉的形象在舞台深处升起,原版中“黛玉进府”宝黛初逢时的对唱,梦幻般地在此重现,两人遥遥相望,营造出“红楼一梦”的意境。

2.新版红楼梦介绍 篇二

关于重拍《红楼梦》, 除了众多网民的热烈讨论之外, 学界也不乏热情和高见。早在2002年5月众多专家学者、导演以及传媒人士就聚集在一起, 就《红楼梦》电视剧重拍的诸多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正如作者所言“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笔者认为如果要真正客观地评价一部影视作品的优劣我们仍需从文本出发, 而对于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这部经典来说尤甚。

一、解味文本《红楼梦》

悲剧往往被视为正剧, 因其相较喜剧而言更具深刻的主旨意蕴。读者在欣赏这部“红楼悲剧”时, 理想的状态是能够从悲剧中跳出来, 领悟到蕴含其中的人生意义。“《红楼梦》的悲剧性并不在于贵族之家衰亡的悲剧, 也不简单在于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爱情悲剧, 而是在于曹雪芹提出了一种审美理想, 而这种审美理想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 必然要被毁灭的悲剧。”[1]“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还是想补天, 想补封建制度的天, 但是《红楼梦》里写的却是封建家族的衰落, 可以说是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他的创作发生的矛盾。”[2]毛泽东关于曹雪芹世界观和创作方法发生矛盾的分析, 很容易让人们想起1888年4月恩格斯评论巴尔扎克的话:“他就看出了他所心爱的贵族的必然衰落而描写了他们不配有更好的命运……这一切我认为是现实主义最伟大的胜利之一。”[3]

《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内蕴恰好印证了优秀古典文学家世界观与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发生矛盾这一马克思主义美学基本观点。“与其说《红楼梦》是对所谓封建社会的一曲挽歌, 不如说是对假、恶、丑的一道檄文。”[4]同时曹雪芹又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在太虚幻境, 宝玉饮的茶叫‘千红一窟 (哭) ’喝的酒叫‘万艳同杯 (悲) ’为千万的女子, 为世上所有女性的命运而恸哭、悲伤。这是曹雪芹在中华大文化的背景之下, 深刻思考了我们所有的历史、文化的漫长经历后的结晶之作。”[5]在文化意义上的经典之作也是《红楼梦》不同于一般作品的艺术成就之一, 具有恒久的艺术生命力与丰富的审美价值。

二、电视剧新版《红楼梦》的改编

关于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改编, 许多学人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在考量前人的观点基础上, 笔者在剧情设计、音乐设计、人物塑造等方面综合论述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贡献与不足。

剧情设计方面, 新版《红楼梦》第十三集黛玉葬花有层次地推进剧情, 无论人、景、音乐、氛围, 人物对白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重新设计。特别是宝黛相见时的那一段对白情绪准确, 内心活动丰富, 再加之女高音的背景音乐烘托, 把这场戏的艺术效果推向了极致。再看旧版《红楼梦》的这场戏, 人物一登场就是悲情音乐, 和着那歌声, 黛玉一脸悲苦, 观花, 葬花, 潸然泪下, 最后见了宝玉只一声:呸!便扭身离开, 弄得宝玉楞楞地站到那里不知所措。比较旧版《红楼梦》的这一场戏则比较简单和直白了些, 况且景, 花, 特技处理, 画面拍摄, 美轮美奂的氛围, 给观众的视觉冲击力等, 新版《红楼梦》还是更胜一筹的。

人物塑造方面, 很多人质疑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宝黛钗”三位主要角色的饰演者过于年轻化, 但是我们回归原著就会发现三位主演的年龄符合《红楼梦》原著。在演员的选择和角色的表演上首先就给人予真实感。少年宝玉的扮演者于小彤曾在电影《梅兰芳》里饰演小梅兰芳, 他所演绎的心境与状态, 这是生活阅历较为丰富的成年演员所难以达到的。尤其是他在听完别人呼唤不论是长辈或是丫鬟后的那一声“哎”既表现了孩子的天真又表现了其无志混世的性格。宝钗的理性稚气和知识通达, 使我们看到一个真正的大家小闺秀。黛玉、探春等角色也都赋予了不同性格的大家小闺秀, 也是可以细细品赏的。

音乐设计方面, 新版《红楼梦》不只首次将120回的红楼梦展示给观众, 还重现了失传百年的昆曲, 这方面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但是不可否认新版电视剧《红楼梦》的配乐与八七版相比, 缺少的是与原著神韵的契合。八七版《红楼梦》中除了原著中那部分有史可考的音乐, 最能代表这部剧作, 及与原著相契合的音乐, 应该是王立平先生创作的片头曲《红楼梦》序曲及十二首《红楼梦》歌曲了。最具代表性的如《好了歌》是电视剧中第一首出现的歌曲。在电视剧中一开始用到这首歌曲就是对全剧最后结尾作一个前期的提示和总结。其音乐真正传神的表达出了《红楼梦》的意蕴及形上品格。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在剧情设计、人物塑造等方面在原著的基础上做出了创新与超越的贡献, 但是在音乐方面仍有不足, 缺少与原著意蕴相契合。

三、新版《红楼梦》引发的思考

对于文学经典而言, 大众传媒的市场力量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 用得好, 可以使经典地位更牢固;用得不好, 会把“经典”变得畅销且“庸俗”甚至“恶俗”。大众传媒具有以往任何一种媒介都无法比拟的威力, 在文学经典形成的过程中, 首先表现在大众媒介能使作品超越时间和空间, 拥有更多的受众。

名著的影视改编, 同样也是改编者的一次理解与表现名著美学风格的活动。正如李少红导演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所言“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对名著的翻拍是为了加深人们对原著的理解和关注, 使这部能够代表我们民族的文化品牌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改编源于原著又不一定拘泥于原著,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使用汉语言文字写成的文学名著, 属于语言艺术。后人将其改编为影视剧, 是把语言转换成了图像, 即语言艺术变成了视觉艺术。文本为图像提供了形上品格, 图像活现了文本的审美神韵。重拍电视剧《红楼梦》作为一种对经典文本的再阐释, 是新时代对审美传统的要求。

鲍德里亚在其著作《消费社会》中认为在消费社会里, 人们在消费物品“实用价值”本身之外, 更在意商品意义的消费, 物品的意义将决定消费的商品价值。因为“消费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消费与意义紧密粘连, 在消费中含有意义、意义寄身于消费、在消费中交流意义的社会。”[6]他的观点给我们看待美提供了另一种维度:美是作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存在于人的艺术实践中的, 但由于人们消费其意义胜过消费物品本身, 此时消费一种“美”, 彼时消费另一种“美”。新版电视剧《红楼梦》虽然存在一些方面不足之处, 但它使大众接触到了美的力量;我们不能否认重拍《红楼梦》的时代意义和文化意义, 既是对经典提供新的阐释维度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故对《红楼梦》的改编是有意义和价值的。

结语

经典的价值在于传承, 大众传媒可以使文学作品的传播和扩散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 具有传统媒介不可比拟的优势, 尤其是新兴媒介, 更彻底打破了传统媒介在传播途径上的限制, 废除了传统媒介在传播活动中长期存在的等级制度。在此种情境下,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与传媒的相辅相成便也是顺理成章的。

参考文献

[1]叶朗.《红楼梦》的意蕴[J].民主, 2006, (5) .

[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93.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63.

[4]周汝昌.评说四大名著[M].北京:中华书局2008:68.

[5]姜耕玉.红楼梦意境探奇[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127-128.

3.新版红楼梦介绍 篇三

如果导演是做梦的人,那么制片人就是将这个梦实现的人。

她是李少红的左手

李小婉和李少红不好说到底是谁成就了谁,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没有李小婉就不会有今天的李少红,李小婉的故事里也一定绕不开李少红。

45年前,9岁的李少红和李小婉相识于北影厂大院。她们同岁,生日相差十几天。45年后,她们依然还在一起,李少红说:“我们在一起已经四十多年了,维系我们的就三个字:电影梦。”

两人的第一次合作是1990年的《血色清晨》。当时在北影厂工作了好几年的李小婉已是小有名气的副导演。那年,李小婉从上一个剧组回来,导演室主任告诉她有三个戏在排队,可以自由选择,李小婉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李少红的《血色清晨》。可是李小婉的加盟却让李少红感觉非常为难,“大家一起长大,感情又那么好,我没法儿指使她去做这做那。”辗转反侧了好几天后,李少红告诉李小婉:“我不能让你做副导演。”听到李少红的担心,李小婉非常坚定而干脆地说:“你放心,我是来工作的,打我第一天干这行师傅就教给我,导演就是我的上帝,而观众就是导演的上帝。战场无姐妹!”就是这一句“战场无姐妹”,开始了两个人长达20年的合作。熟悉李少红的人都知道,只有李小婉敢这么由着她的性子“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99年投拍《大明宫词》,这部戏的初衷是要拍一部宫廷历史剧,这是李小婉最初的设想。可是李少红的剧本让她目瞪口呆,这是什么东西,唐朝版的莎士比亚吗?“要拍就拍别人没拍过的,重复的东西我不做!”李少红说。“好,你说拍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我尊重你的想法。”虽然带有很多疑惑。但是李小婉的直觉告诉她,一定要支持少红。

于是《大明宫词》开始了筹备,这时,麻烦又来了。90套戏服、两箱镀金镀银的皇冠,一试镜,李少红竟对着李小婉说:“这不是我要的感觉。咱要不全换要不就不拍。”李小婉瞪着眼睛说:“不拍?200多万扔进去了,你不拍?”李小婉再一次妥协,跟着李少红到处跑,从马来西亚到新加坡,从韩国到台湾,见了一个又一个美术指导。最后李少红终于将目标锁定了叶锦添。

服装样本终于敲定了,这让李少红很满意。然而58万的服装制作费比预算的13万超出太多了。“怎么办?拼死也得弄到这些钱!”。李小婉说,“只要少红提出要求合理,是为了这个剧好,我一秒钟都不会有放弃的念头,我一定要做成它!”她辗转找到了烟台一个外贸免税店。为了向投资商要求增加投资,她竟然倒在了酒桌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他们都因喝了假酒中了毒,而李小婉的酒喝得比谁都多。投资商先她一步醒来,摇晃着她的点滴瓶说:“李小姐,这些面料我都送给你啦!因为我们是生死之交!”《大明宫词》终于顺利开拍。

有时候,人们都说李小婉不像制片人,因为她几乎从不拒绝李少红的要求,比如最近投拍新版《红楼梦》,预算从5000万加到8000万,最后竟加到了1亿2000万这个令任何制片人都腿软的数字,但是对于李少红的精益求精,李小婉从来不说一个“不”字。

有人问李小婉,你最恐惧的事情是什么?她说:“我最害怕的就是李少红提出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她。就像以前在给《雷雨》拉投资的时候,我剪了个男人头背着个旅行包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却一分钱都没拉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慌了。虽然后来问题顺利解决,但是这样的经历仍然是我最怕的。”

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来形容李小婉一点儿也不过分,李少红说:“她是最懂我、最了解我的人,有时候我们默契得就像一个人的两面。我来硬的,她来软的。我打一巴掌她就揉三揉。需要板砖上,我就真拍;需要温补,她就用小火把鸡汤煨上。有时候,李小婉就像是我的左手一样!”

并不完美的完美人生

李小婉身上有上一辈人的韧性、耐力、牺牲精神,也有这一辈人的勇敢、坚强和想象力。人生对她来说只有感恩两个字,太多人给了她太多东西,有些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从小成长在电影制片厂大院的李小婉,一出生就有着所有人都羡慕的成长环境。听听这些围绕在她身边的人:于洋、葛存壮、陈怀凯、崔嵬……这些老一辈的电影家带给了李小婉一辈子都用不完的精神财富。记得1978年的高考,已经有两部影片表演经历的李小婉雄心满满地报考了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却因年龄太大在最后关头被刷了下来。落榜的李小婉有生以来第一次怀疑自己,这时候她接到了崔嵬(《小兵张嘎》的导演)的一封信,信上说:“小婉,你是不是为电影而生的?如果是,你有什么资格遇到这点挫折就放弃……”信上的教导让李小婉泪流满面,重拾了信心。当她赶回去要谢谢崔嵬导演的时候,才知道这封信是崔嵬在弥留之际,趁着脑筋还清醒写给她的。“这是多么重的礼物,我怎么能承受得起?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我这一辈子都交给电影。”李小婉回忆说。

从此,李小婉真正开始了她电影人生涯,从场记然后做副导演,后来遇到李少红后开始做制片人、经纪人并有了自己的公司,一路走到今天。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一路走到今天”这句话说起来轻松,然而在男人都要匍匐前进的制片之路上,女人去走,可想而知有多艰难,这些只有李小婉自己知道。李小婉说;“我们这代人的承受力是坚硬的。我们不会去奢望明天走在路上会有馅饼掉下来,掉下来也会想赶快掰碎了分给大家。没有困难我们是靠幻想去摆脱的,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人生总难完美。事业上成功的李小婉,却从29岁开始独身。李小婉摇着头说:“生活中遇到困难,有人会冷静分析、承受,找到最佳方法,坚持不懈地解决,最后获得成功,我觉得这是做人的艺术。我有了事业,就没有了生活,这是很多女性朋友的反面教材。我真的希望很多优秀的女性生活工作是完美的,不要像我,我只会追求完美的工作。还有我有一个很听话的儿子。”

4.新版党员介绍信 篇四

与原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比较而言,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增加了下列六项内容:

1、由一式两联单改为一式三联单;

2、增加了党员的性别、年龄和民族;

3、增加了党员的身份证号码;

4、增加了党员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5、增加了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

6、增加了回执联,并在该联上须写上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二、正确地填写使用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对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按如下六项要求填写使用:

1、一式三联中每联右上角的“第 号”(即序号)由转出地的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

3、“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

4、落款[即(盖章)]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地加盖公章和填写时间即可;

5、回执联(即第三联)仅供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履行回执。此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转出地基层党委在收到接收地基层党委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即第一联)的“贴回执联处”以备查。

6、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三、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掌握党员组织关系及其转移的概念。一个申请入党人从入党之日起就有了党籍,就表明他个人和所在党组织之间具有的隶属关系,即组织关系。按照党章关于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的规定,则一个党员的组织关系就在自己所在的党支部或其他特定组织。所谓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就是指一个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经党组织批准,由党的组织部门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的党组织去的一种手续。这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正常管理的一种组织措施。

2、提高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中,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件严肃的工作,党员个人和党组织都必须认真对待。党员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一般为3个月内)不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的,党组织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因此,党员及其所在的党组织都要及时随党员的工作单位变动而转移其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应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以防丢失。这是党内的一个基本常识,是一名党员组织观念和党性强弱的一个具体体现。各相关党组织对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存根等资料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以上方可销毁。

5.君致律师事务所介绍11年新版 篇五

BEIJING JUNZHI LAW FIRM

务 介

中国·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天辰大厦9层 100020 电话(Tel):(010)65518580/1/2(总机)传真(Fax):(010)65518687网址:

目录

第一部分 君致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君致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君致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简介

君致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主要业绩君致律师事务所的独特优势 君致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1

第三部分

第一部分

君致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简称“君致”)总部位于北京,在西安、济南设有分支机构,是一家专长于证券、金融、投资(PE)、并购、企业治理以及国际商事等领域的综合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包括证券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外商投资与境外投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国际贸易救济、诉讼与仲裁。

多年来,君致承办了数百宗境内外股票发行与上市、债券发行与上市及投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业务。在IPO业务方面,君致先后承办了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公司的股票发行上市工作。

君致律师团队均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他们绝大多数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著名学府,半数以上律师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或具备海外留学经历,熟通中国及境外法律, 谙悉资本市场运作规则, 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卓越的专业服务使君致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伙伴。

君致愿与国内外客户一道,缔造财富、创造和谐!

第二部分

君致律师事务所业务部门及业务范围

作为一家致力于提供全面商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君致为众多的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各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为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以适应法律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君致的每个律师通常专注并专长于某一两个业务领域。当客户需要涉及不同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时,各业务领域的律师可随时提供支持和紧密协作。

君致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

一、证券与资本市场

证券及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始终是君致的一项核心业务。君致作为发行人律师或承销商律师,为众多境内外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项目及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也为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重组、境内外私募以及其他证券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在多年的实务中,君致与诸多国家和地区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境内外著名投资银行、审计评估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   企业改制及重组

股票境内外首次发行并上市(IPO)、增发并上市、配股等 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上市公司合并、分立与重整 恢复上市

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   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与上市 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及上市 债转股

上市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二、银行与金融

君致拥有一只专业从事金融业务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队伍。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     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 融资租赁 票据与信用证 保险与再保险 信托

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 金融机构的清算 资产证券化

金融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交易

三、并购与重组

企业并购和重组是君致的核心业务之一。在最近的几年里,君致代表众多知名的客户参与了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包括许多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重组和并购。在多数并购、重组交易中,君致律师以丰富的经验、对中国法律适用和监管环境的深刻理解以及对税务、财务知识的融会贯通,发挥了重要作用。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     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交易结构设计 税务筹划 尽职调查

合同、文件起草、谈判

就交易需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提供意见 根据客户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 协助申请政府部门的批准或者办理登记 跟踪交易合同的履行 交易后整合相关法律服务

四、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

君致在私募股权投资以及风险投资这两个新兴的法律领域业务中处于前沿位置。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协助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及创业投资机构

为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资本投资于目标公司提供全程服务 为私募股权基金或创投机构退出目标公司提供全程服务 为目标公司吸收私募股权投资或风险资本提供法律服务

为目标公司并购、重组及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五、外商投资与境外投资

君致代理过众多外国客户在华的投资项目,也具有在外商投资项目中代表中方投资伙伴的丰富经验。君致以其在这些项目工作中表现出的专长和创造性,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君致也具有丰富的经验协助中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能帮助中国客户有效解决在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投资结构设计和法律审慎调查

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的起草

公司设立文件(包括合资合同及章程)和技术许可协议等文件的起草、修改及相关谈判

         就政府审批与登记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办理有关法定程序和手续 企业日常经营的合规性审查和监督 企业重组、解散与清算的各项法律事务 境外投资所在地域的法律环境与风险评估 协助客户获得中国政府机构对境外投资的审批 协助客户安排境外法律顾问及其他专业服务 设计最优投资结构以期使客户利益最大化 起草及磋商投资文件

协助与项目融资方及其他利害关系方进行磋商

六、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 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客户提供咨询 代表客户进行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调查 拟定关于跨界或境外并购交易的反垄断申请

对并购及其他形式的业务合并中潜在的反垄断问题提供分析 反垄断诉讼

七、贸易救济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  代理境外机构应诉中方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程序 代理国内机构应诉外方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程序

八、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           设计项目法律结构,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 土地征用、拆迁补偿

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投标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 起草或审查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相关法律文件 房地产项目开发和收购相关的法律审慎调查和法律问题咨询 起草与审查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文件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 环境保护咨询及法律意见 能源、交通、市政设施建设 BOT 项目

九、知识产权

君致长期从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网络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和实务。除常规的知识产权业务外,君致更可以为客户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在方案的实施及侵权救济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登记

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制订和施行 知识产权侵权调查与救济

十、诉讼与仲裁

诉讼与仲裁业务以代理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为主要服务领域。君致先后为数百家公司提供了代理诉讼及仲裁服务。

君致在此领域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

        案情分析、调查、法律意见、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代理客户参与诉讼,包括起诉、应诉、答辩、反诉、和解谈判、上诉等 代理客户参与仲裁、调解及其他争议解决程序 代理申诉及再审 代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商业决策提供专项法律建议 接受委托为被告人辩护

接受委托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自诉

第三部分

君致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简介

刘小英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电话:(+8610)65518580-804 邮箱:junzhilxy@126.com 刘小英 经济学硕士、法学硕士,中欧商学院EMBA

刘小英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证券与资本市场、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等。

刘小英律师执业以来,长期担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政海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等几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先后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冠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石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中国西电集团、中国北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等四十余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增发及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与上市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并顺利承办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服务,具有十分丰富的证券法律服务经验。

在企业金融与债务融资工具设计业务领域,刘小英律师承办了中国北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煤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奈伦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债券发行与上市法律服务,以及中国铝业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神华宁煤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金融法律服务。

在上市公司收购及资产重组方面,刘小英律师也卓有建树,先后承办了中国 中钢集团收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壳、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重组ST建基等上市公司并购业务。

刘小英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上视角广阔,经验丰富,执业领域还涉足私募股权融资与风险投资、BOT(PPP)、债转股、企业清算与破产、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法律业务,并先后发表文章十余篇,著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指南》、《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试行)的解释》、《国际贸易风险与防范》等。

邓文胜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10 邮箱:dws7865@sina.com 法学硕士

邓文胜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改制与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组收购及再融资等。

邓文胜律师具有十余年的法律理论研究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先后承办了数十起民事、经济案件和涉外案件,处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业务。邓文胜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亿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浪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西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威丝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中材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事达股份有限公司、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十余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并承担了山西经纬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H股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工作。

在上市公司重组收购及再融资领域,邓文胜律师先后承办了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 10 限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再融资法律服务工作,还参与过山东泰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收购与重组法律服务工作。

作为资深的证券行业从业律师,邓文胜律师长期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顺利承办了中国证券市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之一的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法律服务,以及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服务,并代理了山东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三和贸易船舶贸易纠纷仲裁工作,具有十分丰富的证券行业律师执业经验。除此之外,邓文胜律师还承办了中国北车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奈伦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法律服务。

孙学运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02 邮箱:sunny2182@126.com 孙学运律师 1970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孙学运律师具有多年的专职律师从业经验,擅长处理公司改制与股票发行上市、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并购与重组、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外商投资与境外投资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证券与资本市场业务领域主要业绩(含正在执行的):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IPO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辽宁荣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PO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吉林永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IPO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杭州伟东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IPO 湖北维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IPO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IPO 辽宁福鞍铸业集团有限公司 IPO 阜新德尔转向泵有限公司 IPO 上海新通联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IPO 山西黄腾化工有限公司 IPO 通辽希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IPO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再融资 国电集团龙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再融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再融资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再融资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铝业公司 企业债、中票、短融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中票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中票、短融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票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中票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中票、短融 郑州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短融 神华宁煤集团有限公司 中票

孙律师出版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指南》,发表过《论我国公司监督机制的构建》、《关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实务》、《合同行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等作品。

王海青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14 邮箱:whq7319@163.com

王海青律师

工学和法学双学士。

王海青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改制与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及日常法律事务等。

王海青律师先后参与办理了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农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鲁诚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的股份制改组及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并承担了山西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配股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转债发行与上市等法律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律师执业经验。

王树人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05 邮箱:wsr581@163.com 王树人律师 大学文化。

王树人律师于1984年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被授予律师资格,执业时间长达20多年。在长期的律师执业实践中,王树人律师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律师从业经验,并先后担任过政府、银行、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外资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对法律顾问工作以及民事经济代理的诉讼和非诉讼工作尤为擅长。

作为律师界的资深前辈,王树人律师十分重视公益法律事业,积极投身公共服务,曾担任省市级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浙江商会维权部副部长,以及北京青年报的《法律圆桌栏目》的特邀嘉宾,新浪网房产律师团成员,并应约对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 13 体记者报道的典型案件进行点评。

许明君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11 邮箱:xmj1239@sohu.com 许明君律师 法学硕士

许明君律师曾在政府机关任职,具有多年专职律师从业经验,先后担任多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民事非诉案件,涉及合同纠纷、民事侵权、房地产开发经营、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公司改制并购等法律领域。

许明君律师曾先后为下列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电集团、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北京拓林思软件有限公司、韩国网桥株式会社、上海麦迪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德国欧蒙医学实验股份公司、西班牙潘瑞克香甜面包坊(集团)。并曾代理中国著名红学专家孙玉明先生诉上海电影集团侵犯署名权纠纷案件,代理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诉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虚假广告宣传侵权纠纷案件;参与美国Huber公司收购山东金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德国欧蒙医学实验股份公司收购北京欧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外资并购内资企业法律事务。

在法律理论研究方面,许明君律师先后发表了《普惠制原则的法律适应及对策》、《母子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法问题研究》、《论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限制》等专业论文。

李德青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07 邮箱:deqingli@126.com 李德青律师 法律硕士

李德青律师具有近十年律师工作经验,办理过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执业领域涉及公司、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等多个领域。

李德青律师先后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总公司、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股份公司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蓝星天津化工有限公司、蓝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篮星哈尔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济南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长城炼油厂、山东省农机职工培训中心、北京通尼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利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圣新和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政府驻京办事处等七省驻京办事处等多家单位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增发及公司可转换债券、股权分置改革、企业债券发行与上市、公司收购及其它重大诉讼仲裁提供法律服务。

张兴剑律师 高级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08 邮箱:xingjianzh@sina.com 张兴剑律师 法学硕士

张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并购及上诉及申诉至最高院法律事务的代理。

邓鸿成律师 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40 邮箱:denghongcheng@vip.sina.com 邓鸿成律师,法学硕士

邓鸿成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公司改制与股票发行上市、企业融资与项目投资等。

邓鸿成律师具有近十年的专职律师从业经验,尤其精通证券与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服务,曾先后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 15 限公司、大连国际经济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环宽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公司、香港流动广告有限公司(反向收购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36.com)、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裕轮实业股份公司(新加坡S股)等三十余家公司的改制、上市、再融资、资产重组等提供法律服务。

邓鸿成律师在投、融资领域经验亦较为丰富,其与北大方正投资公司、山东安联投资公司、北京荣浩投资公司等多家大型投资机构及华夏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民间大型企业集团关系密切,先后协助多家企业成功的完成投资或定向融资项目。

邓鸿成律师还曾为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宽频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环球磁卡股份公司、河南思达高科股份公司、江西三川水表股份公司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汪少炎律师 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29 邮箱:onlylaw@126.com 汪少炎律师 法学硕士

汪少炎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汪少炎律师曾先后为广东中成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金马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安石企业集团、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开封晋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科技有 16 限公司、河南骏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配股、并购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证券法律服务经验。

余 彬律师

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25 余 彬律师 法学硕士

主要执业领域为外资企业设立及并购、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以及上市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余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汇中基业投资管理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曾经先后参与山西晋煤集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邢台矿业集团公司等多家单位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服务。

郝清远律师 合伙人 电话:(+8610)65518580-831 邮箱:hqylvshi@163.com 郝清远律师 法学硕士

郝清远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各类诉讼案件代理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顾问。

郝清远律师现为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国家机关分院特聘教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常年法律顾问,并先后担任储备物资研究所、国储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以及北京市丰铁创业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市昆峰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承办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数百起。

石静霞律师 法学博士,本所特别顾问,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全球研究员”、英国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多次应邀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印度、泰国等地进行法律访问或考察,并在Sullivan、Camera McKenna等多家著名律师事务所进行短期实习。长期从事法学研究与实 17 务,承担或参与了多起重大的法律服务工作。自1999年至今主持或参与了厦门法拉电子、北京东方电子集团、包头华资实业、上工股份、河北金牛能源、河北裕丰、内蒙亿利科技、深圳新天地等20多家公司的改组上市、再融资或资产收购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担任豫光金铅、华资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1998年担任世界六大工业气体制造公司之一--德国梅塞尔公司陕西投资项目谈判法律顾问。1999-2000年担任“河南省太屋电力公司诉河南省济源电厂”一案被告代理人,为被告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人民币。还担任过“中芝兴业财务有限公司(中、美、日合资金融机构)诉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GITIC)破产清算组”一案的专家证人,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供关于中国破产法的专家意见。此外,从2000年起一直参与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的立法工作。

第四部分

本所从事证券法律事务主要业绩

本所及本所律师从事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主要业绩:

1、河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5、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6、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山东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9、山东齐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0、湖南泰格林纸集团公司

11、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工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友谊股份有限公司

1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15、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6、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18、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19、中钢集团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1、天津中环宽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5、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26、湖南安石集团有限公司

27、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8、杭州伟东包装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9、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30、辽宁福鞍铸业有限公司

3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32、辽宁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3、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34、内蒙古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5、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公司

36、浪潮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7、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9、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0、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1、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2、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43、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44、武汉事达股份有限公司

45、浙江绍兴轻纺城集团有限公司

46、江苏吴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7、浙江温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8、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司

49、珠海威斯曼服饰有限公司 50、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2、山东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

53、淄博蓝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54、武汉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5、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

56、吉林永大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57、湖州金恒电脑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8、内蒙古奈伦集团有限公司

59、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60、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61、江苏东华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62、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西安西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64、成都晶隆光学有限公司 65、新三九控股有限公司

66、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7、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68、陕西延长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69、厦门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70、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3、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另有已进场工作但未签订合同项目未列入上述清单

第五部分 本所的独特优势

我们真诚希望发挥君致律师在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方面的丰富经验,协助贵公司圆满完成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的任务。

1、君致八十余人的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主要合伙人曾先后参与五十余家企业重组上市工作;

2、与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等监管机构能持续有效地沟通,将有利于维护发行人的利益。

3、具备股票发行、再融资、债务融资、兼并收购、资产证券化等综合的金融法律服务能力;

4、君致所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以确保项目执行,并针对项目的特点派出强有力的项目执行团队,并通过证券业务审核委员会等内部控制程序保护客户的利益。

5、君致律师参与了大量的企业重组改制上市过程,在此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项目执行机制和操作平台,可以保证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执行而确保工作质量,所以我们非常有信心项目之间不会产生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冲突。

第六部分

本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承诺

若本所有幸能为贵公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本所将组建以合伙人律师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1、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为贵公司勤勉、尽责地工作;

2、对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取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予以严格的保密;

3、按照法律工作的要求,服从总体工作的安排,严格执行工作计划,保证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及时、高效和质量;

4、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做好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调,确保总体工作质量与进度;

5、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6.红楼梦贾珍的介绍 篇六

贾珍,是曹雪芹所著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人物,他是贾演的曾孙子,一心向道的贾敬的儿子。贾珍与贾宝玉、贾珠、贾环等是一辈人,他是宁国府之人。在父亲一心向道,并不管事的情况下吗,是宁国府实实在在的当家人。世袭了宁国府三品爵威烈将军的爵位。他好色纵欲,与贾琏有的一拼。只不过贾珍活的可比贾琏舒服多了,贾琏家里有王熙凤这么一个母老虎看着,纳个小妾还要偷偷摸摸藏着,不敢叫人知晓。

反观贾珍,他家里虽然有一妻二妾,但实际上无论是他的.妻子尤氏,还是两个妾室,都不敢对贾珍的生活干涉一二。特别是尤氏,不仅不对贾珍的所作所为多加劝诫干涉,反而还事事顺着他,以求他满意。就拿尤氏的姐妹,尤二姐尤三姐来说吧!贾珍看上了两人,便想让人从了自己,多番利诱。这在道德上,实际上是有些背德的。虽然尤二姐妹与尤氏,在血缘上并没有关系,但仍算是姐妹。尤氏却对贾珍这种,背德的行为毫不阻止。最终导致了尤二姐和尤三姐,双双落入贾珍之手。更别说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关系了,秦可卿是贾珍的儿媳妇,但是贾珍和秦可卿却有不明不白的关系,对此尤氏仍然没有意义,最终导致了“祸事首在宁”的结局。

在秦可卿死后,贾珍伤心欲绝,竟是比贾蓉这个真正的丈夫,更为伤心。秦可卿的丧事是他流泪向王夫人请求让王熙凤料理丧事,让她“爱怎么办就怎么样办”,恣意奢华。为了丧礼上风光些,他特意花一千两银子为儿子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最后因为作恶多端,被人参奏革去世职,派往海疆效力赎罪。

贾珍是个好色荒淫,违礼背德之人。也许是贾家风光了太久,贾家的男人从小生活奢侈骄腻,没有受过大苦难。所以从贾政贾赦一代以后,贾家的男人没几个是不好色的。其中首推见个女人就想亲近的贾赦,最好背德快感的贾珍,还有就是爱捡破鞋,与人妻子偷情的贾琏。这三个人共同点是都好色,但曹雪芹奇就奇在,三个好色之人,对于欲的喜好还有所不同。

贾珍这个人的好色荒淫,就表现在对背德快感的追求上。他的好色最明显的关键人物,就是尤氏姐妹花和秦可卿。对于尤氏姐妹,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兴趣。而后一步步引诱,尤氏娘家并没那么多钱,而两姐妹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在贾珍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利诱的情况下,很快就沦陷了。虽然不排除尤氏姐妹,的确是罕见“尤物”的情况,但在明知两姐妹是自己妻子尤氏姐妹,仍然无耻引诱,贾珍的好色可见一般。

秦可卿是太虚幻境中掌管风月的仙子,兼具钗黛之美,这么一个美人,贾珍能不能忍住还真是一个问题。事实上,在《红楼梦》中,许多地方都在暗示着两人不同寻常的关系。在秦可卿死后,亲自拜托凤姐料理家事。为了让秦可卿的丧事办的奢华,还专门给贾蓉捐了个五品的官。“哭得泪人一般”,批注“可笑,如丧考妣”。在商议怎么办丧事的时候,贾珍他说“如何料理呀,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这个地方有一条脂批,他说“尽我所有为媳妇”,就是为儿媳妇办丧事“是非礼之谈”,这是不符合这个礼仪的,不符合规矩的。若说两人没关系,实在无法说服自己。

7.新版红楼梦介绍 篇七

一、《鲁滨孙漂流记》作者是英国人笛福。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描写了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甘过平庸的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小说第一部分写鲁滨孙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要部分,写鲁滨孙在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的经历。第三部分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的事情,主要经历是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群的经历。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鲁滨孙”已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仆人:星期五

阅读感受:①故事精彩离奇;②小说表现了鲁滨逊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的性格;③小说对鲁滨逊荒岛生活的描写逼真自然,表现了作者非凡的想像力和艺术表现力;④小说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

相应练习:

1、《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________。

2、他在一座无人荒岛上生活多年后,收得一土人为奴,取名“________”。在岛上生活28年后,因帮助一个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得以乘船返回自己的祖国,他在成为巨富后派人到岛上继续垦荒。他的名字叫 ________这部作品叫《________ 》。

3、小说的主人公是鲁宾逊把被救的土人取名为“_________”,后来,这一土人成为他的忠实的仆人和朋友。小说中的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全书的精华。

4、《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成功的_________小说,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也因此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5、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__________年,高度浓缩地体现着人的本质和人类进步的历程,他成了一位独自创造文明的英雄。

参考答案:

1、笛福

2、星期

五、鲁宾逊、鲁宾逊漂流记

3、星期

五、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

3、现实主义5、28年

8.红楼明月寄相思打一成语介绍 篇八

一石二鸟,本义为扔一颗石头砸中两只鸟,比喻做一件事情得到两种好处。谜面中的“红楼”,借指曹雪芹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楼梦》。《红楼梦》又名《金玉缘》、《石头记》,故将“红楼”解作“一石”。“明月”和“相思”是两种鸟的名称,这便是“二鸟”。

明月鸟,一名山麻雀,此鸟有一种特性,每到明月当空的夜晚必凌空而叫,在没有月色的.时候则伏地而呜。

北宋著名诗人王安石喜欢改诗,也不知道王老爷子是不是有批改作业的嗜好,他不仅为同时代的诗人改诗,而且还为古人改诗。据说,有一次,王安石看见一首诗中的两句诗:“明月当空叫,黄犬卧花心”,王安石看后不觉发笑,心想:“明月”怎么会叫?黄犬怎能卧在花心上呢,于是他提笔改成“明月当空照,黄犬卧花阴”。后来,他游历南方,发现南方有一种鸟叫“明月”,叫声婉转动听;有一种昆虫叫“黄犬”,常在花心飞来飞去。这下子他才明白,那两句诗是对的,而他给人家改错了。

9.新版红楼梦介绍 篇九

帝国CMS7.0新增栏目访问统计及分析功能,让管理员更了解网站 (2012-9-14)

为了让管理员更好的了解自己的网站,帝国CMS7.0版新增了栏目访问统计及分析功能。可有效让管理员分析网站哪几个栏目访问量大或哪几个栏目访问量小,以及某一时间段变化情况,以便管理员做出更好的决策。

1、支持统计PV总排行、PV本年排行、PV半年排行、PV本季度排行、PV本月排行、PV本周排行、PV昨天排行、PV今天排行。

2、支持统计IP总排行、IP本年排行、IP半年排行、IP本季度排行、IP本月排行、IP本周排行、IP昨天排行、IP今天排行。

3、后台可按统计PV或IP来显示栏目排行,网站各栏目访问量一目了然,可对栏目进行比较,帮助管理员决策。

帝国CMS7.0的碎片功能升级,更方便实用 (2012-9-18)

帝国CMS7.0对碎片功能进行升级,使用更方便实用,新增如下特性:

1、碎片调用支持生成html页面,外部引用更方便:

在原来支持标签调用的基础上,还新增了生成碎片html页面功能,方便在模板中直接引用文件与外部程序引用,调用更多样化。

2、碎片功能新增批量导入信息功能,可以将查询的信息批量加入碎片,更方便。

3、新增“灵动标签式”调用碎片信息功能,调用信息超级方便。

帝国CMS7.0新增将信息处理结果反馈给会员,更人性化 (2012-9-21)

帝国CMS7.0新增将信息处理结果反馈给会员,更人性化。让管理员与会员沟通更流畅,反馈信息内容采用站内消息方式传送。

删除、移动、审核、取消审核信息操作均支持发送通知。

帝国CMS7.0新增【索引灵动标签】,调用信息更强大灵活 (2012-9-25)

为了让TAGS、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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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完善发贴功能 方便用户轻松编辑个性化帖子

Discuz!NT v1.0版本的发贴编辑器支持“UBB(代码模式)”和“所见即所得”两种编辑模式,方便用户轻松编辑个性化的帖子。另外,在发贴编辑器中,从注重用户体验角度而开发的图文自动混排功能和覆盖插入附件功能,都更加丰富和完善了用户的发贴形式。

灵活积分管理功能 轻松作到“赏罚分明”

Discuz!N在后台特别设有灵活的积分管理功能,站长可以轻松自定义积分策略,实现灵活的用户奖惩机制,再配合人性化的向导功能,就算菜鸟也能轻松作到“赏罚分明”。

Ajax技术 体验快感回复

Discuz!NT v1.0采用了最新的Ajax技术,支持无刷新快速回复,让您有聊天室般的快感体验。

总之,Discuz!NT无论是前台用户体验,还是后台站长管理,都有着出色的表现。更多的功能有待您去亲身体验和发掘,也欢迎广大用户给我们提出更多的改进意见,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的进行产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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