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2024-08-22

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精选8篇)

1.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篇一

保安工作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规范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厂区,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去厂区的人员、车辆、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

2.1人员出入:凡隶属本公司人员、委外协作厂商及来宾来访的出入管理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2.2车辆出入:凡涉及本公司人员车辆、非本公司车辆进出的管理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2.3物品出入:凡出(入)公司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边脚料、机具、机器设备及生产、生活器具等所有的物品的管理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四、人员出入管理 4.1本公司人员

(1)本公司人员进出必须着厂服(转正员工),佩带厂牌。(2)上班时间因公务离开公司者,一律须凭“出入证”通行。

(3)上班、下班、迟到、早退或请假者,均须打卡并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后方可出入,请假者须凭“请假单”通行。

(4)员工出入公司生产办公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除值班、加班或经公司领导特别核准的员工,一律禁止进入公司生产区域。4.2非本公司人员 4.2.1来客登记

(1)来客来访时,保安须第一时间主动礼貌询问来客事由,请访客登记受访人姓名、来访事由;来访人有受访人电话的则在保安室拨打电话,经受访人同意后保安放行;若来访人无内部人员电话,则保安须私下电话联系受访人,告知来访人姓名和事由,并询问是否同意来访人进入,若不同意来访人进入则保安委婉拒绝来访人(可以说受访人目前不在公司内,在外面)。

(2)若同意来访人进入公司,则保安发给《来宾证》要求挂在胸前并登录《来宾登记簿》一式两份,一份保安留档,另一份经受访人签字离开公司时退还值班保安,保安登记离开时间。4.2.2公务来客

(1)若来客为政府部门办事,则保安主动礼貌询问是哪个部门、来访事由后第一时间打电话到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处,告知来访部门,具体来访事由。原则上要求政府部门来访到二楼人力资源部。

(2)外协厂商、供应商等访客进入公司,应依照3.2.1的会客登记规定登记。4.3注意事项

(1)保安应做好访客进出所携带物品的查核工作,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公司。(2)会客时应注意礼貌用语,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来访找员工私事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可在保安室会客;来访找人力资源部、研发部等

办公室部门必须告知受访部门的具体位置,特别强调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化验室、研发区域等地,离开时必须由受访部门负责人签字,保安查验签字真实性。(4)严禁保险、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内。

(5)保安要第一时间告知来访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化验室、研发区域。

五、车辆出入管理

5.1本公司员工的车辆应停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区域内。5.2装货车辆出厂

(1)载有物品的货车出厂,保安凭物品所属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单》方可放行,查验签字真实性。

5.3来访人员的车辆

(1)来访人员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厂区内,特殊情况应征得被访人同意后在保安室登记《来宾车辆登记簿》,保安指引来访人车辆停放在办公楼大门口道路一侧,不允许驶入生产区域内。5.4注意事项

(1)车辆进厂必须登记好来访人的手机号码以便于特殊情况时及时联络;(2)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可停放在厂区门口的空地上

六、物品出入管理 6.1公司物品

(1)公司物品出厂,须凭有关单位填写、部门主管签核后的《物品放行单》。保安应对实际物品与《物品放行单》记载的物品进行核实,如与放行单上物品不符合,则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并不予放行。6.2非公司物品

(1)工程承包商、设备外修厂商及其他业务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到门卫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必须根据登记的物品进行核对,无误后放行。

七、安全检查

(1)保安每个月必须对厂区内的所有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一次点检,点检记录填写在点检卡上,并将失效的消防设施(含灭火器)报给人力资源部。

(2)保安每日交接班时,必须对厂区内进行一次巡视(含厂区公共区域、办公楼,厨房,车间内由生产部自行负责),巡视记录填写在《厂区巡视记录表》上,巡视内容:可疑人员立即盘查报警并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发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指示灯是否有效等做好登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二天通知人力资源部。(3)保安每日晚上对办公楼区域要进行一次巡查,对走廊、卫生间没有关灯的必须关闭,对办公室空调没有关的登记记录并第二天报给人力资源部。

八、附则:此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2.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篇二

《办法》提出,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宣传蜜蜂为农作物授粉的增产提质作用, 积极推广蜜蜂授粉技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辖区内蜜粉源植物调查工作, 制定蜜粉源植物的保护和利用措施。

《办法》指出, 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县级人民政府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免费领取《养蜂证》, 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养蜂证》有效期3年, 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

《办法》还详细规定, 养蜂者到达蜜粉源植物种植区放蜂时, 应当告知周边3 000米以内的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接到放蜂通知的组织和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告。在放蜂区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避免在盛花期施用农药。确需施用农药的, 应当选用对蜜蜂低毒的农药品种。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 000米以内的养蜂者, 使用航空器喷施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作业5日前告知作业区及周边5000米以内的养蜂者, 防止对蜜蜂造成危害。

另据了解, 农业部于2010年底曾出台《全国养蜂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其中介绍, 我国养蜂生产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 1988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780万群。之后进入了10多年的调整巩固期, 2000年全国蜂群数量下降到680万群。近年来, 我国养蜂生产开始稳步回升, 2009年全国蜂群数量达到820万群, 蜂蜜产量上升到40万吨, 蜂王浆和蜂花粉产量均超过4 000吨, 蜂胶350多吨, 养蜂业总产值达40多亿元。

“十二五”规划提出, 到2015年, 全国养蜂数量达到1000万群, 其中西蜂650万群, 中蜂350万群。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 稳步增加产量, 力争蜂蜜产量达到50万吨。

3.浅谈素质教育的目标及实施办法 篇三

[关键词]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 目标 实施办法

一、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强烈要求改革现行的教育方式、教育模式,如果我们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会发现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当我们能够将高考的内容与素质教育的所需要的内容有机地紧密地结合起来,那么应试教育就成为素质教育的“推进器”,二者是统一的关系;当我们不能将高考、中考的内容与素质教育的所需要的根本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那么应试教育就成了素质教育的“拦路虎”,二者相对立起来了。所以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我们的“应试”内容还没有和素质教育的本质内容紧密地结合起来。不少学生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把过多的精力专注于应试技巧,逐渐养成固定的学习习惯、思维模式,进入大学时候后很难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学习被动而盲目,长期以往更难适应工作后的社会生活。

就高考本身来讲,这种选拔人才的形式能够一直走下来,广泛为社会的方方面面所采用,其存在也有合理性。就其形式而言,它从来都是选拔人才、评价教育最公正、最为公平的手段,也是教育发展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动力。现在有些地方拟把取消高考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是不合理的。要想真正取得学生素质的提高,还要在内容的改革上下真功夫、下硬功夫。高考的“指挥棒”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客观存在”,促进学生的素质大幅度的提高。

二、素质教育的目标

首先,人们希望通过教育使学生都能学得真 “本事”、真“能耐”,就是综合能力强,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实践能力。学生不仅要能够凭借自己所学得的“本事”,能够立足于社会,而且还要能够开拓出一片自己的天地、开拓出一番自己的事业。同时,这片“天地”、这番“事业”还应该和他们所接受教育的程度适应。中学毕业就要有中学毕业的“天地”,大学毕业就要有大学毕业的“事业”。

其次,人们希望通过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也就是各方面都能得到和谐发展。不仅能“文”而且能“武”,不仅“知书”而且“识礼”。同时还应该有一个良好的体格、健康的体魄。再不能像过去一样非但大学没能考上,而且还将自己熬成了一个“废品”,不能为家庭、为社会做出贡獻,而且还要家庭、社会继续为他再做贡献。

其三,人们希望通过教育使学生的天赋和才能都能够得到最快最好的发展。是“爱迪生”的,就要让他早日成为“爱迪生”,是“贝多芬”的就要让他成为“贝多芬”,不能像过去一样是“小草”非要让他成为“大树”,是“大树”非要让他和“小草”一块同步生长。

三、素质教育的实施办法

首先,在教育目标上,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教育”,此“全面教育”非彼“全面教育”,不是以往很多人所认为的文科、理科一齐教育,或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等一个都不能拉下的所谓“全面教育”,而要让学生在“德、智、体”几个方面真正的得到全面发展。我们还要特别强化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加强学生的意志磨炼。

其次,在教育重点上,我们要突出“能力教育”,强化以培养学生生存、生活能力为主的“能力教育”。不能一提到“能力教育”即是那些与我们的社会、与我们的生活毫不着边际的能力等等,而是要突出以培养学生生存、生活能力为主的“能力教育”。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才能真正富有意义。

第三,在教育内容上,我们要高度重视“实用教育”和“现代教育”。要真正地面向社会、面向生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向学生讲授那些真正有用的知识、有用的科学。不要为了知识而知识,为了教学而教学,而不考虑这些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要紧紧抓住社会发展的“主流知识”、“前沿知识”,让学生学习那些最新的知识,最能推动社会发展的知识,充分展现教育的意义。

第四,在教育方略上,我们要进行“兴趣教育”。原因首先是人的经历是有限的但知识却是无限的;二是人们的遗传素质也是有区别的;三是从知识“联系”来说,这些“联系”主要是本学科内部及相近学科知识的“联系”。非相近的学科之间的“联系”较小。比如说数学与文学,数学与医学等,未必数学不好的其就不能进行文学创作,未必不懂数学,医生们就不能“治病救人”。所以,要使我们的教育能够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我们还要改变我们的教育方略,变“全面教育”为“兴趣教育”,要让爱数学的就要让他能够集中精力充分地学习数学,爱学物理的就要让他能够集中精力认真地学习物理,而不能总像过去一样“叶公好龙”了,使那些具有天赋的人尽早显现他的才华,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委会.现代大学生素质教育与拓展及评估标准指导手册[M].中国教育出版社,2004

[2]严中华.21世纪大学生素质教育图书-大学生自我管理技能开发[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2)

4.煤矿班组管理实施办法 篇四

公司各部门: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公司班组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班组管理,提高班组自主管理水平,落实班组长第一责任职能作用,使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减少“三违”,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理念,着力构建“以科队为核心、班组为根本、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管理体系,以落实“五项管理”为抓手,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一线,充分调动发挥班组人员积极性,使生产安全均衡、有效进行,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矿井重大灾害事故,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2、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发生。

3、三违、隐患比去年下降30%。

4、三个百分之百及现场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

5、最大限度降低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班组建设领导组,以“职能评定、科队考核、班组自评”的方式,形成层次管理、齐抓共管的运作机制。

班组建设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

四、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贯彻上级有关班组建设的指示精神、规定、要求,对本公司班组建设全面负责。

2、副组长:协助组长对班组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和决策,定期组织召开班组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布置班组全年工作,并对班组管理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3、班组管理办公室:是班组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班组建设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4、成员:负责制定本范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定期对班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考核。

5、班组专管员:是科队分管班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各班组考核及管理工作,执行班组主管部门的指令精神,按旬、月向班组主管部门报送班组考评结果。

6、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全面负责,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务会,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现场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掌握班组人员思想动态,搞好内部工资合理分配,接受班组专管员及班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种运行台账,制定本班组管理制度并对本班组进行考核。

五、班组建设管理要求

1、各科队必须确立一名负责班组建设的专职管理员(班组专管员)。班组办公室设立一名负责班组运行台帐、信息收集、数据统计等综合管理员。

2、各科队必须建立完善各种班组建设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均衡生产制度、岗位技术练兵制度、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考勤制度、经济核算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工作制度)。

3、各班组必须实行班组长负责制,达20人的班组必须设正、副班组长和质量验收员各1名,达10人的班组必须设班组长1名,备用班组长1名,班组长不在的情况下,副班组长和备用班组长行使班组长权利。

4、班组长必须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白国周班组六个三”做好本班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负责本班组人员请、销假管理,保证每日的上班人

数和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负责制定班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班组考核办法并实施。

5、各科队必须建立完善班组考核台账及各种运行记录(生产运行台帐、工程质量、班前会记录、自查自纠、三违、培训学习、三项达标、三必谈、班务活动、工资分配记录、职工档案等)。

6、班组管理员每日要对本科队班组运行进行管理、考核、逐项打分,每旬要上报本科队班组自评结果,每月28日前上报各班组自评总结,由安全科班组办公室作出终评。

7、班组管理办公室与各班组长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长各持一份,每月28日前将自评结果上报班组办公室进行终评、排名,并将班组活动记录在责任书内便于考评。

8、安全班组办公室建立全矿班组信息台账,根据各职能提供的信息,逐日将各级安管人员现场检查隐患、“三违”、岗标、千分考核汇总上帐,每旬分类进行一次评比,一月进行一次终评排名,优秀班组发放红旗并进行奖励,最差科队发放黄旗提出警告,并公布通报。

9、班组管理办公室及安全科要定期、不定期对各班组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3次,并要将平时检查结果、旬检查问题以及安管人员查到的问题,作为对班组终评的依据,从而促进班组自我管理水平。

10、班组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班务会(谈心会),班组科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班组长座谈会,对上月班组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布置下月班组工作,并利用座

谈、沟通形式提高班组长工作积极性。

六、具体考核办法

(一)班组分类

1、全矿井班组共分三类 一类:采掘队组的班组; 二类:井下辅助队组的班组; 三类:地面辅助生产班组;

2、班组达标分类

一类达标分数为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92分以上。二类达标分数为90分以上(含90分),优秀95分以上。三类达标分数为95分以上(含95分),优秀98分以上。

(二)班组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班组管理人员配备、班组管理、文明建设、质量标准化、班组指标。

(三)考评形式

班组自评、科队初评、班组办公室终评,以100分逐条分解打分(详见附表)。

(四)考评标准:

1、班组领导配备(6分)

(1)配齐正、副班组长,缺一人扣2分。(2)配齐验收员,缺一人扣2分。

(3)配齐班组所必备的特殊工种,缺一人扣2分。

2、班组管理(37分)

(1)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大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作业标准(措施)做好记录,考试一人不及格扣2分,无记录扣1分。

(2)有安全责任书、参加风险抵押、互联保、新工人有师徒合同并严格执行,有一人不达到各项要求扣1分。

(3)岗位标准、白国周六个三(现场手指口述应用)执行到位,发现一人不合格扣1分(科队培训、安全提供)。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5)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现场管理制度以及规定要求的各项制度,缺一项扣2分。

(6)班组长本人无违章,班组成员无违章,发现班组长一人次扣3分,成员发现一次扣2分(严重违章扣2—10分或否决考评)。

(7)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发现一台设备无保护扣3分,用不好扣2分,甩保护开车一次扣5分。

(8)班组长及特殊人员持证上岗,其它工种有安全资格证书,发现一人不持证上岗扣2分,未培训扣2分。

(9)对各类事故及“三违”人员及时追查处理,并做好记录;班长责任书中无记录扣2分。

(10)无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或有台账不执行扣2分,无班务会记录扣2分,无班前会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3、工程质量(15分)

(1)有健全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缺一项扣2分,不健全酌情扣1分。

(2)坚持班组评估、班验收制度,查到一次不执行扣2分。(3)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及返工现象一次扣5分。(4)千分考评不达标准分扣2分。

(5)及时追查整改工程质量事故,并做好记录,不及时追查扣2分(查记录)。

(6)坚持文明生产、工作现场整洁卫生、物料堆放整齐,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劳动管理(7分)

(1)有健全的班组劳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好酌情扣1分。

(2)建立班组考勤记录,按规定出勤,坚持请、销假制度,无记录扣2分,旷勤、旷工一人扣1分。(调度提供)

(3)班组成员严守劳动纪律,班中不脱岗、不干私活,班前不饮酒,违反劳动纪律一次扣3分。

5、定额管理(5分)

(1)有健全的经济考核制度,不健全、不执行酌情扣3分。(2)建立经济工资分配记录、记分、计算、奖罚,劳保用品分配公示合理,记录及时准确,无记录扣2分,不合理、不准确扣1分。

(五)班组文明建设(10分)

1、建立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并开展活动,对班组长进行民主

评议,监督维护职工权益,按时召开班务会(谈心会),管理不好、执行不到位酌情扣2分。

2、开展“白国周六个三管理法”,未建立三必谈台账扣2分,无三必谈记录扣1分。

3、建立班组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未按时参加集体班前会或无故不参加集体培训和班前会一人扣2分,学习考试不及格一人次扣1分。

4、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典型引路(选树标兵班)、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双增双节、技术比武等活动,未开展活动酌情扣2分。

(六)班组指标(20分)

1、无轻伤以上事故,井下各班组小伤一人扣5分,地面班组小伤一人扣10分,轻伤以上事故或严重三违的班组取消考评。

2、完成生产任务,完不成任务扣3分。

3、物资材料消耗低,超消耗指标扣2分。

(七)奖罚标准

1、考核奖励

(1)当月考核达优秀的一、二类班组,分别奖班组长200元、100元,三类奖50元。班组集体分别按分类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2)按分类最优秀的班组分别发放流动红旗,排名最差分别发放黄旗警告,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月考评。

2、集中奖励

按公司规定执行奖励。

3、处罚

(1)当月考核不达标的班组处罚班组长200元,最差的班组长处罚200—500元。最差班组集体处罚1000元、800元、500元。

(2)当月不按时考核,处罚专管员200元,班组长100元。

(八)其它注意事项

1、班长安全责任书由安全科班组办公室代表矿与班长签订,不签者不得担任班组长。

2、班组长任免、变更、代替必须由科队专管员带领班组长到班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班组长考核时间为每月28日,班组长不在由班组管理员代考。

4、各科队班组考核达标出现一个班组不达标,扣单位综合考评分5分,考核中弄虚作假罚款500元,遗失责任书者罚款300元。

(九)班组考评要求

1、安全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三违、事故情况;

2、调度室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人员出勤、千分考核评分以及产量情况;

3、班组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抽查情况;

4、培训科每旬统计出各班组三个百分百达标情况;

5、各主管科队每旬上报各班组自查自纠、任务完成情况。

附:

1、班组类别划分

2、班组逐日运行台帐

3、科队、班组自查自纠管理台帐

4、班组三必谈记录

5、班组科(安管人员)现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表

5.《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的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学院档案,是指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第三条 档案室的基本任务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和法规,负责学院院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

二、制定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院的各类档案及有关材料;

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组织全院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七、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教育活动;

八、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四条 学院各处室、系: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经费、库房和设备

第五条 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院预算,统筹解决,用于文件归档和档案装具等设备。

第六条 学院为档案室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第七条 学院有计划地为档案室配置复印、录音、录像等设备,逐步实现微机管理。

第四章

各类档案归档制度

第八条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的保存本院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提 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有效的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案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学院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以及非学院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校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关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代表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5)上级机关转发的本校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转载)。

2、本院文件材料

(1)本院党、政、工、团召开的代表大会、工作会议及专业会议的全部文件材料。

(2)本院印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及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3)本院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

(4)本院及内部职能部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决议、决定。(5)本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记录、纪要。

(6)反映本院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7)德育工作计划、总结。

(8)本院检查个部门工作,调查形成文件的重要材料。(9)本院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软盘等)。(10)本院历年教职工、党员花名册。

(11)内容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材料、领导的指示和本院处理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调查处理报告、统计分析材料等。

(12)本院领导人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信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机关带回的与本院有关的文件材料。

(13)本院成立、合并、撤消、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文件材料。

(14)本院专业设置、学制、教学改革等形成的文件材料。(15)本院制定的工作条例规章制度等材料。

(16)本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年鉴及反映本校重要活动事件的简报、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照片等。

(17)本院关于职工调动、招工、转正、定级、调资、退休、离休等文件材料。

(18)本院评残、抚恤、人员死亡处理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19)本院关于职工奖励、处分决定等文件材料。

(20)本院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形成的文件材料。(21)本院纪检、保卫、保管、保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2)本院职工调动工作的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存根。(23)本院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定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材料。(24)本院基本建设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25)本院房地产证件等材料。

(26)本院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

(27)本院编辑的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28)本院普查、评估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同级机关和非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同级机关和非属机关颁发的,非本校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2)有关业务机关对本校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校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信件和协作会议文件材料等。

二、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2、本院的文件材料:(1)重份文件。

(2)无参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3)未经讨论、未经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的文件材料。(4)从正式文件摘录供参考的非证明材料。(5)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件,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群众来信。

(6)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1)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又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标准、科学系统,在结合六个特征组卷时,照顾文件的不同价值,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

3、卷内文件排列要有条理,按照文件的自然规律和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的原则进行组卷,以达到便于保存和查找的目的。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要求,各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列在一起,不得分开。

5、不同的文件一般不放在一起立卷,跨的立卷放在头一立卷,跨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

6、卷内文件排列要有条理,按照文件的自然规律和保持件之间联系的原则进行组卷。密不可分的 文件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7、保管期限划分清楚。根据保管期限表认真考虑每一份文件的价值,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8、折除金属物,编写张号,卷内文件按排列顺序号依次编写页号,图表和声像材料也应在装具上或声橡材料背面逐件编号。

9、有关卷内文件材料说明,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立卷时间填写清楚。

10、拟写标题简明确切,案卷标题要正确揭示出文件的作者、时间、内容和名称。文字简练通顺,合乎文法。政治观点正确。

11、装订结实,整齐美观。破损文件及时补修。

12、归档文件材料要纸张完整,字迹清楚,如有圆珠笔或书写不清要在归档前复制。

1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图纸文件1份,重要的2份。

14、索引和总目录各一式1份。

四、归档时间

各处(室)系应归档材料,收集、整理后应于第二年四月底以前向档案室移交。

第九条 教学档案归档制度

教学档案是学校档案室的主体档案,为了逐步健全教学档案的管理,改进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教学大纲、训练大纲。

2、授课计划、训练大纲。

3、教学进程表。

4、教师任课表。(老师配备和课时安排)。

5、教师完成课时任务表。(工作量统计表)。

6、总课程表。

7、校历。

8、教学日志。

9、为改进教学所提出的设想建议等材料。

10、教学质量讲评等材料。

11、教学评估材料(评教、评学)。

12、教学经验总结材料。

13、学期教学工作及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14、学生实习计划、总结提纲、论文等材料。

15、题库试卷、答案、试卷分析等。

16、有关教学的其它材料。

17、典型的教案、教学方法。

18、记分册。

19、期末考试安排。20、调课规定和记录。

21、教学秩序检查记录。

22、教材征订单、审定表。

23、图书馆采购书目清单。

24、图书馆报损书目清单及修补清单。

25、图书馆资料编号、宣传、介绍及登记清单。

26、学生模拟实习、毕业实习计划、总结、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报告、论文等。

27、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28、专业课程改革方案。

29、教育研究及信息交流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

30、招生简章、专业设置、学籍、授课计划、教师考核等系列材料。

31、参加各类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等。

32、运动员备案、注册有关手续、等级运动员及裁判员名单。

二、归档时间

每学年的每一学期初(十月二十日之前)移交上学年的档案。第十条 学籍档案的归档制度

为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学籍档案,适应培养学生能力反馈信息的研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学生的学籍材料。

2、各类函授、培训班招生表。(招生计划、合同、协议书、招生简章、专业介绍等)。

3、毕业生毕业鉴定表。

4、毕业生各科成绩单。

5、各类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就业方案、计划)

6、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留级及复学的申请批复等文件材料。

7、学生奖惩材料。(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集体等)

8、录取新生通知书存根。

9、毕业证存根。

10、历届毕业生合影。

11、有关学生工作的其它文件材料。(团委、学生会计划、总结以及学生会活动所形成的各类文件,班主任总结及其它活动和学生思想工作等材料

12、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毕业生调查表)包括工作、业务。

13、后进生转化工作计划、总结。

14、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

15、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材料。

16、招生就业指导形成的有关材料。第十一条 电教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加强电教档案科学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电教设备仪器档案,使其管理科学化,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一)电教设备归档范围

1、电教设备随机带来的技术材料(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线路图、合格证等)。

2、设备开箱验收证明书。

3、保修单。

4、设备安装任务、安装规程、安装验收单。

5、设备保养记录及技术调查情况。

6、设备事故及修理报告、记录材料。

7、设备使用登记卡。

8、设备报废申请、批示材料。

9、设备清点单。

10、设备改进、改装、申请审批文件等。

11、有关电教的其它材料。

12、设备移交书。

(二)电教材料归档范围

1、电视教学的录音带、录像等。

2、电视教学各项记录。

3、电教计划、总结。

4、学生学期成绩表。

5、学分登记表。

6、有关电教其它文件。第十二条 声像档案归档制度

凡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照片均由档案室单独设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归档范围

1、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本院工作的声像材料。

2、反映本院教学科研活动形式的声像材料。

3、学院各类荣誉证书、奖状、奖旗、奖杯等实物照片。

4、历任院级领导、名人录音及照片。

5、历届毕业生照片。

6、各种大型文体活动、比赛形成的声像材料。

7、学院的重要设备照片。

8、各级各类模范人物、先进工作者照片。

9、党政工团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

10、校容校貌及改造拆旧建新形成的声像。

11、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形成的声像材料。

12、其它活动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第十三条 财会档案制度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学院档案室重要档案之一。为了建立完整、系统、准确的财会档案,充分发挥其经济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归档制度。

一、财会档案归案范围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

3、会计报表(月、季、年报表)。

4、其它会计资料。

二、归档要求

1、会计凭证组卷时,要按凭证产生的日期和记帐凭证的顺序排列,不得前后颠倒。

2、会计帐簿要按种类分别组卷。总帐、现金分帐、银行存款帐、各种明细帐、登记簿、登记卡都分别组卷,不得混淆。

3、会计报表要按月、旬、季、年分别组卷。

4、其它会计资料按经济事项的自然形成及其它完整性分别立卷归档。

5、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立卷归档。

6、档案目录,凡是永入、定期保存的档案要分别逐卷填写目录索引,一式二份,一份留本处室使用,另一份随档案卷移交档案室。

7、会计档案必须按规定时间全部交给档案室,不得由本部门自己保存。

三、归档时间

当年会计档案,可由财务处保管二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在每二年五月一日前移交给档案室。

第十四条 基建档案归档制度

为了建立完整、系统、准确、精练的基本建设档案,更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申请基建报告、批复。

2、有关基建项目的委托书或合同书。

3、工程概算、预算。

4、设计方案、重要协议、合同。

5、土建、水暖、电施工图纸以及通用定型设计标准图。

6、开工报告施工执照及批复文件材料。

7、单位工程评定记录、工程质量鉴定、交工验收证明书。

8、工程竣工决算及审批材料。

9、工程改建及加固图。

10、购买房基地的房契、地契及各种协议书。

11、有关基本建设的其它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凡需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按完整、准确、精练的要求系统验收归档。

2、归档的基建材料,必须做到书写材料规范,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格式统一。

3、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签字、盖章,各种手续完备,以便永久保存。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由总务处负责整理后,移交给档案室。

三、归档时间

1、全院性有关基建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每年末归档一次。

2、单项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待工程完工后按归档范围整理归档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十五条 教师业务档案归档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是每个教师在工作实践中的真实记录,也是对教师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考核的重要依据。为此特制定教师业务档案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教师业务档案表。

2、教师授课计划。

3、教师授课教案。

4、教师考核表。

5、自编教材、讲义及辅导材料,被院以上部门承认并采用了的。

6、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7、专业基础课教师实践年限。

8、职称评定表及有关材料。

9、教学经验总结。

10、有关教学工作的其他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书写规范,字迹工整。

2、凡归档的文字材料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3、归档的业务教材必须做到齐全完整。

4、每人一盒,统一标写大流水号。

5、教师业务档案登记簿一式二册,一册教务处留用,另一册随档一起移交档案室。

6、凡归档的教师业务档案材料均由教务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的归档制度

人事档案是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德、能、勤、绩的具体反映。为更好地、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本院职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类人员登记表、履历表、任免呈报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及离退休审批表。

2、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人中形成的审批表、合同书、政审材料等。

3、参加县级以上各类代表会议形成的登记表、简历、政绩材料。

4、办理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国外、境外表现情况鉴定表。

5、工资、各种待遇审批表及有关解决工资待遇的报批材料。

6、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登记表、成绩表、毕业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及鉴定材料等。

7、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

8、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批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9、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材料,已批准的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团员入团及退团有关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10、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对结论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的材料,以及作为依据的调查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1、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级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奖励通报材料。

12、组织布置填写的履历、自传、组织鉴定、自我鉴定材料。

13、纪律检查、监察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处分材料撤销处分材料。

14、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有重大影响的论文。

15、体检及公伤致残确定等级的材料。

16、办理干部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生平)、讣告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等。

17、其他可提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1、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2、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3、必须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4、档案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三、归档时间

1、产生的文件材料及时装袋。

2、每年初(3—4月份)整理归档一次。

第五章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院主管的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

2、一般文件材料。

长期

二、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及重要的业务问题

2、一般性业务问题。

长期

三、本院党团、工会会议产生的文件材料

1、院党委重要会议通知、议程、名单、决议、决定、永久

2、工会、团委会议材料。

长期

四、本院召开的工作会议、业务会议及表奖会议文件材料

1、重要的会议通知、日程、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

2、一般会议材料、典型发言摘要。

长期

五、本院颁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法规性材料,重要业务问题的材料。永久

2、各种制度条例及一般业务问题的材料。

长期

3、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短期

六、本院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1、方针政策性重要问题。

永久

2、一般事物性问题。

短期

七、本院制定有关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计划、总结。

1、重要的、专题的和以上的材料。

永久

2、学期有关材料。

长期

3、月份的及周安排。

短期

八、本院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

九、本院统计报表资料

1、和以上。

永久

2、季节、月份。

短期

十、本院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

1、有历史意义和长远价值。

永久

领导讲话。永久

2、一般性。

短期

十一、本院内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1、正式职工承包合同协议书。

长期

2、临时合同。

短期

十二、本院成立撤销更改校名启用的印章等文件。永久

十三、本院干部任免文件材料

1、院级领导人。

永久

2、本院内部机构负责人。

长期

十四、本院劳模、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文件材料

1、省级以上。

永久

2、地县级以下。

长期

十五、本院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1、影响大,问题严重。

永久

2、一般处分材料。

长期

十六、本院职工录用、调资、离退体、职务聘任,死亡文件材料。

永久

十七、本院党委行政会议记录、纪要

1、院级记录、纪要。

永久

2、各处室职能部门。长期

十八、本院职工转移工资、行政党团介绍信及存根 长期

十九、本院的沿革、大事纪、职工党员花名册 永久

二十、本院财产、物资、档案交接凭证 永久 二

十一、本院编辑出版物

1、样本和重要的原稿清样。

永久

2、一般性。

长期 二

十二、本院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有上级机关和本院领导重要指示并处理结果。长期

2、没有处理结果。

短期 二

十三、校际之间协作会议产生的文件材料。

长期 二

十四、评估材料。

永久 第十八条 教学档案保管期限

一、教学大纲。

永久

二、教学计划总结。

1、及以上。

永久

2、学期及各处室。

短期

三、教学授课计划。

长期

四、教师完成任务表。

永久

五、总课程表。

永久

六、课时安排。

短期

七、校历。

永久

八、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材料

1、有认定结果。

永久

2、一般材料。

长期

九、为改进教学提出的设想,建议文件材料

1、有价值被采用材料。

长期

2、未被录用。

短期

十、经验总结材料。

长期

十一、学生实习计划。

长期

十二、题库试题答案。

短期 第十九条 学籍档案保管期限

一、招生登记表。

长期

二、学籍档案。

永久

三、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留级生等文件材料。永久

四、学生奖惩材料。

长期

五、毕业生鉴定。

永久

六、毕业生各处室成绩单。

短期

七、各类毕业生花名册。

永久

八、录取通知书存根。

短期

九、毕业证存根。

永久

十、历届毕业生合影。

永久

十一、计划总结。

长期

十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领导讲话等材料。长期 第二十条 科技档案保管期限

一、电教设备

1、设备仪器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

长期

2、设备作用维修记录。

长期

3、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分析等材料。永久

4、进出设备登记表。

永久

二、基建

1、本院编制的基建、扩建、维修计划报告等。

2、施工报告、批复图纸等。

3、施工过程中签定的各种合同、协议书。

4、施工预决算和验收总结报告等材料。

三、科研

1、科研远景规划、试验研究大纲。

2、研究中各种实验记录、照片及计算机分析资料。

3、对本院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价材料。

4、科研中产生其它材料。

第二十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期限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

15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二、会计帐簿

1、日记帐。

152、明细帐。

253、总帐。

154、固定资产卡片。

55、辅助帐簿。

三、会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32、会计报表。

四、其它

1、会计移交清册。

永久 长期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长期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15年 3年 年

永久 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5年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第二十二条 声像档案保管期限

一、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工作形成的声像材料。永久

永久

二、本院党政机构组建、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三、本院召开的职代会、团代会及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长期

四、反映本单位重要职能活动的声像材料。

永久

五、反映校容校貌的照片。

永久

六、本院各种荣誉照片、底片。

永久

七、历届院级领导人照片。

永久

八、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照片、底片。长久

九、职工文体活动形成音像材料。

永久

十、学生毕业生照片、底片。

永久

十一、本院安全保卫形成的照片、底片。长期

十二、其它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长期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护制度

1、档案必须单独设立库房,严禁在档案室内办公。

2、档案库房门窗要牢固,装报警设备,上保险销。

3、库房内严禁吸烟,库内必须设有灭火装置(灭火器)。

4、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内,查找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

二、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存放档案的要地,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库房及档案橱、柜的钥匙要专人集中管理,不得随意转让他人,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

2、档案库房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食品和易燃易爆品。

3、库房卷橱排列整齐,美观以供方便查找,提取案卷。

4、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库房必须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吸尘,做好八防。

6、库房必须设有温湿度计,温度必须控制在14—18℃之间,相对湿度50%—65%之间,要经常观察填好温度记录。

7、及时修补或更换复制损坏的案卷,保证保存期限。

三、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档案工作最根本目的是利用,为了便于充分利用档案,使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特制定档案利用制度。

1、凡本院职工借阅利用档案均应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借阅档案一般在阅览室阅览,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需经院办主任同意方可借出,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3、借阅档案需精心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撕页、拆卷、沾污划线或作其它标记,未经批准严禁复制或带出校外,发现上述情况除负责经济上的损失并追究政治上的责任。

4、凡查阅重要档案(含会议记录、财会档案)必须由主管院长批准;只能在档案室查阅,不准将档案带出。查阅财会档案需两人以上(一般需有财会室负责人参加)方可查阅。

5、因工作需要摘要档案机密材料要经主管院长批准,并对所摘录的一切材料进行校对、审核后才能带出。被带出的材料,利用者负责保守机密。

6、凡是外单位来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院办主任批准后方可接待。机密以上的由主管院长批准。

7、经批准借出的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不按期归还者,下次可拒绝借阅。

8、对所借出的档案交还时,档案员必须进行详细查对清点验收,发现有污损有权拒收。

9、凡查阅档案者,应在利用档案之后,将利用情况及效益反馈档案室,填写在档案利用情况登记簿上。

四、档案统计制度

为了更好地学习掌握档案的利用,准确地提示档案工作基本情况,为教学研究、科研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统计内容

(1)上级下发的各种统计报表(2)库存档案门类、数量及保管期限(3)档案收进移出情况(4)档案提供利用情况(5)档案销毁鉴定情况

2、统计要求

(1)及时填报各种登记表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2)按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档案情况及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仿报。

(3)各种统计簿要字迹工整,一律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销毁,经档案室负责人会同鉴定委员会一起审查鉴定,报院长办公会批准,财会档案室需经财政部门同意才能销毁。

2、对销毁的档案,要认真做好登记审批工作,销毁档案手续要健全,有监销人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存留备查。

3、根据档案保存期限表,结合学院实际,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4、销毁财会档案内的工资表,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做永久保存。

5、对未了结的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待债务子结时为止。

6、做好鉴定、销毁档案的原始记录和统计。

六、保密制度

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是每个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必须严格执行。

1、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保密法》,时刻提高警惕,同一切破坏、盗窃档案的行为作斗争,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人员要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3、利用机密以上的档案,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并由档案工作人员指定阅读地点。查阅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或放置他处,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漏内容。

4、复制机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格控制份数,对所余部分要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存留。

5、发现档案丢失,应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第七章 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院长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负责对全院档案工作的统 一领导。

2、负责把档案工作纳入学院管理和学院发展规划。

3、负责本院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评比和升级的领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院档案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并对校内库房建设、设备购置等项开支计划进行审核。

5、负责在全院召开的有关布置检查、总结工作会议上,同时布置检查总结档案工作。

6、负责历年各有关处室档案移交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综合档案室主任岗位责任制(院办主任兼)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主持处理档案日常工作。

2、组织各处室、系专职兼档案员坚持业务学习。学习《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全体档案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要求。

3、负责组织制定档案工作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4、针对全院档案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反馈,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档案人员培训并按岗责任制进行考核。

5、负责检查督促科技、文书、财务、声像档案等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清理、销毁工作。

6、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综合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在院办主任领导下会同有关业务处室负责本院各类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编研、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等项工作。使各项工作均达到标准规定。

2、负责文件、档案的质量检查和各处室的业务指导工作。

3、为了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要有计划地编制专题目录索引,文件汇集及案卷的双套索引查找工具。

4、及时修补,更换损坏的案卷,保证档案保存期限。

5、做好档案保管的安全、卫生及八防工作。

6、积极向借阅者提供利用档案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利用情况的统效益实例选编工作。

7、接待查档者要热情、周到。

8、每学期结束清点一次库房档案,做到存储档案清楚,帐件相符。

9、要经常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定期除尘,经常查看温湿度计,保持库房正常温湿度。

10、严格遵守《保密法》,严守档案机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确保档案安全。11、12、13、14、平。

15、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教学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整理本处室的文件材料,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2、认真分类、编目,做到清楚、准确。

3、教师业务档案及时分类、装袋,每年到档案室整理移交一次。

4、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及时修补或更换复制损坏案卷。

6、严格借阅手续,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需经教务处长批准方可借出。

7、查找档案一律由档案工作人员,不许他人介入。

8、认真执行《保密法》,严守档案机密,确保档案安全。

9、严格遵守归档制度,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10、忠于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11、在档案工作归档业务上接受院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

五、学籍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及时收集、整理在本处室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确保本处室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2、对档案材料要进行认真的鉴定,科学地确定档案保管期限。主动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以保证注意积累各种资料以供利用。

及时接受各处室移交上来的档案,进行系统编目、排列。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

3、按规定认真编写案卷目录、索引,使之科学化、系统化、条理化,以便利用查找。

4、做好“八防”工作,对残破的档案及时修补。杜绝圆珠笔迹进入档案。

5、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好本处室的文件材料。严格按规定取放档案。

6、及时向档案室汇报档案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改进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7、热情接待查档人员,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8、按学院归档要求,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9、在档案归档业务上接受专职档案人员监督指导。

六、财会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必须齐全完整。

2、认真整理组卷。划定保管期限准确,封面书写要工整,装订牢固。

3、定期检查档案,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档案外借,销毁和损坏。

5、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并填写好移交清单。

七、电教室、实验室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对本处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技术科研材料、电教材料和声像资料等进行搜集、整理、核实,做到归档齐全完整。

2、对本处室的生产技术档案及图纸,基建、设备维修档案材料负责填写整理保管。

3、根据我院归档要求,对本处室的材料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分类、整理、立卷、编造清册,并填写移交目录后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档案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时需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需经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5、保证对本部门保管的档案保持完整,对不完整的资料进行搜集、补充,对破损资料及时修补粘裱。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一、凡为我院档案工作做出贡献并有突出业绩者,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授于荣誉称号。

二、凡丢失、失密、损坏学院档案者,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制 裁或行政处分,严重违法者,依法惩处。

第九章 附 则

一、本细则是我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院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处室必须认真执行。

二、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试行,本细则与上级文件有低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6.危房改造管理实施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危房的改造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危房户“安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危险住房(以下简称危房)改造,不包括构筑物、附属用房和临时建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危房,是指经房屋鉴定机构认定,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危房改造,是指危房所有人及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危房一般性修缮、加固维修、拆建重建的行为。

第五条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规划审批、鉴定和质量监督;县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管,组织对危房违法违规建设进行查处;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条件审查、非法占地查处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发;县房管局负责房屋权属证书核发,县房屋征迁办负责房屋的征收补偿;鹤城镇人民政府及各社区、村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危房排查、改造申请及身份认定等工作。第六条 鉴于危房所处人居环境和功能设施条件较差,危房改造总体上考虑实施整体改造优先,操作上立足于保障当事人权益与提升城市形象相结合,对危房改造坚持“政府征收补偿为主,单户改造为辅”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障公共利益为主,拆老建新为辅”的原则,尽量减少危房拆除后重建的用地面积,整合零散土地,集中建设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

(二)坚持“连片改造为主,单户改造为辅”的原则,力求改造一片,提升一片。

(三)坚持“区域性环境改善为主,单个人居环境改造为辅”的原则,维护规划的整体性、完整性,力求在改造中提升。

(四)坚持“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和延续历史文化保护相结合为主,退老进新为辅”的原则,注重城市文化的保护和城市脉络的延续,适当减少老城区人口密度,迁出部分老城区住户,实现新老城区人居环境的共同改善。

第二章 危房鉴定

第八条 由县建筑综合管理站等有资质的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

第九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须持有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提请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第十条 鉴定机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鉴定机构签发的鉴定文书应明确被鉴定房屋是否属危房,属危房的须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危房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一)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二)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三)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四)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第三章 规划审批

第十一条 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改造应结合我县实际,做到合理疏导,确保群众的居住安全。

第十二条

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拆除重建根据县城规划要求,按以下分区进行审批:

(一)禁止改造区。该区域范围内严禁危房拆除重建,只能采取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的方式处理。具体适用范围:

1.城西大道、城北大道、城南大道、建设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大觉山景区公路、繁华街、316国道(县城段)等路段两侧可视范围内。2.泸溪河以南、泸水路(含养路段)以北可视范围。3.泸溪河以北、316国道(县城段)以南可视范围。以上不包含列入县政府规划整段改造的项目。

(二)限制改造区。该区域范围内以棚户区改造或连片改造为主,少量(含单户、零散)危房确需拆除重建的必须先经县建设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现场核定拟建地点周边房屋情况,视周边房屋实际情况审批。具体适用范围:县城规划区除禁止改造区范围的其他区域。

第十三条 危房拆除重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鉴定属D级危房,产权明确无争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

(二)不影响城市重点工程、城市道路、高压走廊、电力、电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使用和建设,且不影响公共安全的;

(三)不影响四周邻居的合法权益的;

(四)不得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四条 危房拆除重建分类:

(一)单位住房,指未参加过房改或拥有部分产权的单位住房。应由所属单位进行详细排查摸底后,提出整体改造意见,报县政府研究是否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二)居民(个人)住房,指持有国有土地证的住房。应由房主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县建筑综合管理站申请危房鉴定,对其中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拆除重建。

(三)农民住房,指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农民住房。农民危房可按照城区农民建房审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县城规划区内危房按以下规定审批:

(一)经鉴定达不到D级的危房,只能实行不改变建筑结构的一般性修缮、加固维修,不得拆除重建。如有建设性详细规划的,按照详细规划控制的各项指标及建筑风格实施。

(二)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实行分类管理:

1.鉴定为D级危房、且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可由县政府按照评估价收购其危房和土地,并由房管部门积极配合办理保障性住房。

2.单位住房经鉴定存在不同程度的危房,可由所属单位申请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但应先征求区内住户意见,且同意率必须达到100%。

3.既不能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又达不到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的,考虑原址拆除重建。危房拆除重建原则上按照原占地面积、原建筑面积、原高度、原层数、原位置进行重建。原建筑占地面积、原建筑面积和原层数均以土地证、房产证为参照依据。如原房产证面积或实际居住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等特殊情况,在四邻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增加建筑占地、建筑面积或层数,但总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如原房屋占地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最多只能按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审批,在四邻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改变层数,但总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总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具体结合实际情况“一事一议”,报县政府研究后按抄告执行。

(三)沿街危房必须符合街景规划,严格建筑立面审批。

(四)属历史文化保护或有地方风格特色的危房,并须经文化部门审批。

(五)禁止随意抬高地基。如地势低洼确需抬高地基的,在征得四邻同意后,方允许将室外地平适当抬高。

第十六条 县房管局登记认定或有关部门证实在县城规划区内已拥有一套或一套以上住房的危房改建申请人,不得申请危房改建审批,其危房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征收补偿。

第十七条 政府收储土地、房屋的补偿费用根据用地性质和房屋评估及其他相关费用确定。

第十八条 对成片棚户区有危房改造愿望的,可自行成立片区棚改领导小组,征求意见完成后可报县棚改办公室逐步安排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整体改造。县棚改办公室不接受单户审批。

第四章 危房改造

第十九条 危房重建审批流程:

(一)申请。房屋所有权人向县建筑综合管理站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二)鉴定。1.经县建筑综合管理站鉴定不属于危房D级的,只能由政府收储或实行不改变建筑结构的维修,不得拆除重建,修缮治理费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申请人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危房维修加固方案设计,并向县建设局提出维修加固申请。

2.经鉴定属于危房D级的,由县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国土资源、房管、城管、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现场进行联合踏勘。

(三)调查。由县房管局对申请人周边住户是否有拆除改造意向进行调查,并签署四邻意见书,四邻同意之后按程序进行危房重建审批。

(四)公示。经鉴定为D级危房停止使用确需拆除重建的,由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房管部门对其拆除重建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城市规划的,对危房的级别、重建面积等技术指标进行公示。

(五)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拆除重建的,填写《XX县城区危房改造(维修)审批表》。申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并持设计效果图、规划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等资料报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房管部门签署意见(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收取危房重建保证金,按每平方米建筑工程造价的10%收取),然后由县建设局报县政府审批抄告。

(六)缴费。县政府审批抄告后,申请人持《XX县城区危房改造(维修)审批表》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批,一单清缴费。如果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应当按照土地市场评估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由县国土资源局补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在缴费完毕后再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十条 经鉴定为D级危房,但与规划不符或已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计划的,不得拆除重建,只能实行恢复性维修(即相同结构,不扩大面积的原样恢复性修建),或由县房屋征迁办参照县拆迁补偿标准的有关规定通过货币补偿进行征收。

第二十一条 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凡在县城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危房改造建设的,由县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总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超出建筑面积的,由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调查处理,并补交相应的规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第二十三条 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用地的数量,非法占用除基本农田或者其它耕地之外的土地进行危房改造建设的,除按土地市场价格收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之外,并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县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调查清楚违法违规建设的案件情况,书面报县建设局备案,县建设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成县建设局组织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的;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的。

第二十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的;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的;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将非危房鉴定为危房而造成损失的;

(二)过失将危房鉴定为非危房,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

(四)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前出台的有关危房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7.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篇七

近这些年来, 我们儋州市那大镇企业管理办开展针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 并且要求这些进行节能降耗工作, 从一定程度上说,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是, 相当一部分企业仍然存在着对国家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了解, 企业管理上缺乏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 从而导致企业片面追求产量和产值, 忽视计量数据的管理和使用。认识是行动的先导, 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 加强企业对计量管理的认识, 意识到计量管理的必要性。

1 加强计量管理的必要性

计量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计量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 企业要发展离不开计量管理, 因此, 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必要性。

1.1 计量管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

计量是产品质量最基本的保证, 产品质量的特性需要用计量数据才能准确可靠。如果没有计量的测试、监督保证, 产品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如果企业的计量器具不合格, 产品的几何尺寸就不可能合格。因此产品质量必需经过精密的测试来控制。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 从原材料进厂的检测分析到生产工艺流程中各工序的质量监测控制, 直至成品半成品检验都必需有计量测试层层把关, 严格控制。

1.2 计量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计量是节能和管理的眼睛, 只有依靠科学的能源计量手段和管理方法, 促进节能降耗, 才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完善计量检测手段, 加强计量管理, 使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能避免资源浪费, 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树立了计量就是计钱的理念”。

2 计量机构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

通过上述认识到计量管理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必须加强计量管理的必要性后, 计量机构全面质量管理应该采取怎样的实施办法?

2.1 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

企业必须建立和不断地完善计量规章制度, 保证企业计量检测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使计量工作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 节能降耗, 增加经济效益。

比较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 必须包括计量培训制度, 计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计量器的采购、入库和流转制度, 计量器周期检定校准制度, 计量器的配备、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 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以及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核与评审制度。

除了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之外,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的菲根鲍姆首先提出“全面质量管理”, 简称TQC, 就是运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 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活动都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系统, 形成一个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要通过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结构, 加强内部质量审核, 对质量体系做出诊断, 对已经查出的不合格要及时矫正, 对潜在的不合格要做出有效预防, 才能使质量体系进入良好循环, 形成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制。

2.2 建立计量器的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管理计量器具, 能够提高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风险, 并且能够有效地控制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那么, 如何对计量器具进行科学管理呢?首先, 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计量、产品检测等方面的需要确定计量检测点, 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 明确规定计量器具的名称、精确度、测量范围, 器具的型号、数量、使用地点、检定周期等。其次, 编制本单位计量器具管理账册, 制定计量器具分类管理方法和周期检定计划, 使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要达到100%。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投入运行。企业还应对计量器具实施标志管理, 标志要注明检日期, 有效期和检定单位,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有专人负责, 其内容包括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明细、使用保管人姓名、检定合格证书、维修记录、计量装置设计、安装技术图纸资料, 计量仪表使用说明书等部分。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 隔离存放, 并做出明显标志。

2.3 加强计量机构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奖惩制度

提高计量机构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 直接有效保障计量机构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因此, 必须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终身制原则, 落实检验报告互检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检定和校准质量, 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第一, 技术人员的水平要与检定和校准技术的更新速度相适应。第二,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作用, 组织技术交流会, 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办法对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第三, 检定和校准人员增强责任感, 有高度的责任心, 把所有涉及的要素和过程都控制好, 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第四, 不断提高检定人员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以适应特殊情况和特殊顾客的要求。第五, 为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论文交流活动。

为了使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必须让技术人员的经济效益与计量检验质量紧密挂钩, 加强计量机构质量管理奖惩制度。通过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加快人员对于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的相关性, 同时通过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全员的参与, 将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2.4 加快质量管理中心的建立和加强计量数据的有效管理

为了使计量机构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我们应该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任务的质量管理中心。一个完整的建立程序是建立有效质量体的基本保证, 质量体系是在一个动态的环境中稳定存在的, 没有严格的制订程序作为保障是很难产生的, 全面质量管理也就无从谈起。在实践中, 质量体系的建立通常有分析质量环、研究具体组织结构、形成文件、全员培训、质量体系审核和复审等步骤。其中, 质量环是质量体系建立的基础, 它是质量形成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研究具体组织结构, 则是质量体系建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步, 关系到全面质量管理在企业中的应用程度和实施效果。

无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检测, 还是生产工艺监测控制, 都是需要依靠准确有效的计量检测数据。计量检测数据, 不仅能够考核装置或设备的工作能效, 还能为企业的技术革新提供有效的技术来源。生产操作人员最熟悉装置流程的关联性、设备的负荷、计量器具的稳定性以及物料的损失情况, 让他们确认生产控制计量数据是最合适不过的, 但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相应的计量职能部门应对他们进行监督执行。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要制定严格的能源管理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要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理顺工作流程, 各项管理规范、顺畅。在节约用能、合理用能、控制能源消耗生产成本的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通过在能源使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上安装的能源计量器具, 使得各个环节上的能源是否按定额消耗。

计量工作是一项既是古老, 又是新兴的事业, 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高低。企业要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产品质量, 就需要保证生产和经营中的计量测试方法准确, 只有设备齐全的准确测量, 才能有效准确的进行经济核算, 才能控制过程产品质量和终端产品质量。

故此, 企业必须加强认识计量管理的必要性, 在计量机构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上, 可以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制度、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以及计量器的科学管理制度, 并且加强计量机构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奖惩制度, 以及加快质量管理中心的建立和加强计量数据的有效管理等。

有关计量机构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 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日后深入研究。水平有限, 故搁笔于此, 希望本文能达到抛砖引玉之用。

参考文献

[1]吴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J].现代企业管理.2007 (08) .

[2]张东维.计量校验质量管理实施[J].计量与校验.2005 (11) .

[3]张春明.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分析[M].海南工业机械出版社.2007年.

[4]王晓明.计量机构校验质量对于企业经济的影响[M].内蒙古出版社.2007年.

8.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篇八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运而生,明确由政府主导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信息上传等义务,实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可追溯的食品种类

根据《办法》要求,上海市对十大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包括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以及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10大类。

经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15年版)》现已公布,详见表1。

需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有哪些

《办法》规定,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包括14类单位,即从事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屠宰厂(场)、批发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兼营批发业务的储运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

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生产经营者需履行哪些义务

生产经营者的信息追溯义务主要是将下列两类信息上传至上海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一是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许可等基本信息;二是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环节产生的与追溯相关的信息,包括追溯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追溯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动物检疫等。

《办法》中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已分别对追溯食品生产企业、追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者、零售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的信息上传义务做了明确规定。

上一篇:跑步见闻作文400字下一篇:防爆防恐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