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审计内容

2024-11-24

破产清算审计内容(精选11篇)

1.破产清算审计内容 篇一

破产审计系经法院裁定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后所进行的审计,审计目的主要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至裁定破产日的账面数进行核实确认,清算组将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至法院裁定破产日间的审计核实情况。本人通过多年的实践,对企业破产清算审计过程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一些处理方法和初浅探讨。

对有关账务的处理破产企业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企业持续经营的终止。在破产清算阶段,由于正常的持续经营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等原则相应地被破产会计的收付实现制和清算价格原则所替代,从而便利破产企业会计核算成为特例,对不再持续经营的相关科目和费用、收益的递延分摊等业务都不复存在,会计信息中的估计成分大大降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则相应提高。因此,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审计,对截止破产清算日的会计各要素在审计确认和计量时,应考虑非持续经营原则,在会计报表各项目审计调整时,应进行以下处理:对货币资金要以经盘点核实的实存数列示,不再保留未达账项;对属于遵循配比原则列示在账面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余额,应全额冲减当期损益,账面上不再保留该账户余额;对审计转入和挂账尚未处理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账户的余额,根据其具体内容,应提出核销建议及时处理,不再保留该账户余额;对“递延税款”账户余额,也应做相应冲减,不再保留该账户余额;对于实行计划成本核算的尚未处理“材料成本差异”以及采用售价核算的尚未处理“商品进销差价”等账户的余额,应分别全额冲减“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科目,冲减后的“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应无余额;对债权债务、长短期借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欠交税金及费用,均要以经核对确认的数据为准进行审计调整,使其与实际数一致;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的余额,应按经核实截止破产清算日的实际欠付数列示。如与原账面数有差异的,应予以审计调整;对控股联营投资,应对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调查,确定应收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对法院裁定联营企业一并破产的,应对该联营企业进行彻底审计,并将联营企业资产负债纳入破产企业一并清算。

对有关事项的处理破产清算审计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应关注破产宣告日前6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变动事项,该期间内,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来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审计中如发现破产企业有上述所列行为的,应进行相应的审计调整,并提请清算组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对破产财产的认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及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企业的以下资产属于非破产财产,应在审计确认破产企业清算资产负债表时,予以审计剥离:破产企业职工住房;破产企业所属的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性部门和设施;保障职工福利区的生活后勤部门,如职工生活用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工会经费形成的自有资产;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对以上非破产财产进行审计剥离时,应注意做如下处理:企业所属学校、托幼园、医院、保障职工福利区的非盈利性生活后勤部门等机构实行独立核算或分账核算的,应按部门整体将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全部剥离,并清理与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剥离后原则上相互应不再有债权债务关系;职工住房包括其配套设施无论其是否已按照房改政策给职工进行了产权出售,均属于非破产财产要予以剥离;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几项特殊资产的处理

1.关于职工住房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81条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进行房改给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具备房改条件,或者职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2.关于职工集资款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58条规定:首先是集资款的性质,应当尊重事实,以公认的实际情况来确认;其次,如果产生争议,一般以企业对职工的承诺来区分。企业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一般是集资性质;承诺到期分红,共担风险的,一般属于投资性质;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职工持股,原则上属于职工投资行为。但如果是企业强迫职工入股的,法院确认该入股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入股金可以参照本条规定优先受偿。

3.关于投资未到位情况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66条规定,债务人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该开办人予以弥补,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同时清算组对开办人不足的投资应当予以清收,而且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开办人进行强制执行。

2.破产清算审计内容 篇二

一、资产类审计

(一) 货币资金

破产企业的现金已移交给管理人, 银行存款一般也已全部转入管理人新开设的账户。注册会计师应核对账面现金余额与管理人接收的现金金额是否相符, 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转至管理人账户的银行存款金额是否相符。对于不相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 如属于单据未及时入账, 应搜集未入账的单据并予以补入账;如属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账款不符, 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在对货币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时, 还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账外小金库, 如以法定代表人、会计或是经办人的名义开立的存单、存折、银行卡等。如存在, 应通过询问、调查、核对等方法, 对上述记录的每一笔存取金额进行辨认, 将其中属于破产企业的收支款项补记入账。

(二) 预付、应收款项

注册会计师应对每一笔预付、应收款项发生的内容、余额、账龄等进行逐一审计确认。对于账龄在两年以上, 并且已过诉讼时效的应收款项, 应结合管理人清收货款的情况, 对其中确已无法收回的, 可由管理人出具说明后予以冲销;对于账龄在两年以内的应收款项, 可采用检查、函证或是替代程序, 并结合管理人清收货款的情况予以确认。在对预付、应收款项进行审计时, 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是否存在放弃债权的行为, 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

(三) 存货、固定资产

由于破产企业一般都要进行审计与评估, 有时还涉及到资产拍卖, 为了避免相同程序的重复执行, 注册会计师可与资产评估师、拍卖师及管理人一起对存货、固定资产执行盘点程序。对于存货, 注册会计师可先将财务的数量金额账与仓库的数量账进行核对, 对不相符的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后, 再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 将盘点结果与经调整后的财务账进行核对。由于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 故对于盘点结果一般不需要进行调节。对于盘点数小于账面数的, 可能存在的原因有:正常损耗;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短缺、毁损、被盗等;有部分存货寄存在外单位等。对于盘点数大于账面数的, 应注意是否有外单位寄存在破产企业的存货以及是否有账面已作销售处理但客户单位尚未提货的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后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固定资产,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以账对物或是以物对账的方法, 与资产评估师、拍卖师及管理人共同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盘点, 并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后调整入账。由于破产企业的资产一般要处置变现, 必须要进行评估, 而对破产企业的评估一般选用清算价值类型, 固定资产账面折旧计提额大小对其评估值基本没有影响。因此从审计的目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不必对破产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准确与否予以过多的关注, 但必须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该事项。在对存货、固定资产项目进行审计时, 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

二、负债类审计

(一) 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该项债权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一般有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管理人经过调查并公示无异议的职工债权金额确定。其中, “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根据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确定, “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根据所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确定, 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则列作“其他应付款”的相关子目。需特别说明的是, 上述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划分为两块:一是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二是除第一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划分的原因是因为这两项费用的受偿顺序不同, 第一项费用为第一顺序, 第二项费用为第二顺序。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这两项费用分别列作“其他应付款”的两个不同子目。

(二) 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注册会计师首先应按照正常审计的程序, 采用分析性复核、重新测算、检查凭证、核对纳税申报表等程序对这两个科目进行审计。待税务部门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 注册会计师应将审计后的数据与其核对, 如有差异, 应查明原因, 待双方调整一致后最终确定这两个科目的审定数。

(三) 长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 注册会计师应将其申报数与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如有差异, 应查明原因。如申报数大于账面余额, 注册会计师应检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的原始票据中, 是否有破产企业财务上未入账的部分, 如果存在该情况, 应向破产企业原经办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了解其真实性, 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 予以补入账。注册会计师还应检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是否将财务账面所记录的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全部扣除, 在双方调整一致后最终确定每一户的余额。注册会计师应注意, 对于银行借款或是其他带息债务, 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述负债进行审计时, 应查明是否有财产担保, 并应获取担保抵押协议、抵押清单, 对于需进行抵押登记的查明是否已进行了登记。注册会计师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是否存在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或是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在法院受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 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 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对于账面有记载, 但债权人在申报期内未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 注册会计师可视为债权人已放弃债权, 将未申报部分予以冲减, 调增净资产。但新破产法规定,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因此注册会计师可在审计报告中对因债权人未申报而调减的负债金额予以披露, 以引起法院、管理人及其他报告使用者的充分关注。

此外, 对破产企业损益类科目的审计与正常审计基本相同, 但应特别关注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 是否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并将已查实的上述行为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汇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3.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简述 篇三

一、县区经济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

主要审计县区长任职期间是否促进了县区经济发展,是否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的合理增长。

1.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推动和管理情况及其效果。

2.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社会发展水平指标及可持续发展水平指标的完成情况。

3.市委、市政府规定的目标及完成情况,本级党委、人大确定的目标及完成情况。

通过对以上指标的比较与分析,科学评价县区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县区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主要审计县区长任职期间决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相应成效。

1.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审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关于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情况;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及时,是否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相一致。

2.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及建设管理等情况。审计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擅自决策、决策失误、越权审批、违规审批情况;有无项目效益低下、资金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关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安排情况,审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等问题。

3.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决策情况。审计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违规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明显低估资产价值、低价出售转让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改制重组的经济社会效益如何。

4.其他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除上述内容外,各审计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实际,关注其他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三、县区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土地等自然资源、环保的各项政策和社会发展事项的推动和管理情况及效果

关注县区长任职期间重点项目的制度建设和财政投入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1.土地管理情况。审计县区政府出台的土地等自然资源方面的政策措施,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情况,以及土地总体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相关土地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具体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和违规用地情况。

2.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绩效、国有权益保护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政府性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及管理制度;审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收益管理情况,审查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使用中是否存在严重流失问题。

3.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县区政府是否制定了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政策措施,出台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是否与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相一致,县区长任职期间该行政区域总体环境生态变化情况,有关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该区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的环评情况。

4.民生改善情况。审计住房、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规模和占比,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部分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5.新农村建设情况。审计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生活质量变化情况,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情况等。

四、县区经济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财经政策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情况。关注“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一系列财政体制的改革情况;关注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推动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

2.财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政策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自定政策、个案审批违规减免税,违规或变相实行财政收入返还或财政补贴,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继续执行税收优惠,开发区、各类园区等自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减免税等问题;是否存在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自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3.财政收支的合法合规和真实完整情况。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主要审计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虚收、空转等人为调节各项收入进度和规模、比重问题,有无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等,超收收入分配使用是否科学、合规;审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政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和真实完整。

4.财政大额资金管理情况。主要审计使用财政资金时,是否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大额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是否严格执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是否违规支配财政大额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存放是否存在人情操作,资金是否安全。

5.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主要关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情况,审计在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面的工作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跟踪存量债务的潜在风险及化解情况,监督新增债务的举借和使用,防止形成新的浪费和风险。

五、县区长分管的部门的管理情况

对直接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公款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红包治理、办公用房清理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情况,以及依照宪法、审计法规定分管审计工作情况。

六、县区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关注内容主要是:机构设置情况,是否按照机构限额或者有关规定设置机构,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是否在核定的编制内配备人员,是否按规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是否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上级巡视组等提出的清理超编人员机构的清理情况,是否存在清理不到位的情况。

七、县区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重点审计预防、预警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财政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个人出面干预市场活动等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关注其在住房、用车、出国方面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的反映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事项和线索进行重点核查。

八、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检查或者了解以下事项:执行审计机关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4.企业清算审计报告 篇四

2.收件人,是“××公司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

3.引言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已审清算会计报表的名称,日期或涵盖的期间。即清算资产负债表的日期是××年×月×日;清算损益表期间是××年×月×日——××年×月×日;清算财产分配表期间是××年×月×日——××年×月×日。

(2)双方责任,清算会计报表及清算方案的编制是××公司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清算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4.范围段。审计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清算会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2)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清算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在编制的清算会计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清算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

(3)实施的审计工作为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5.意见段。审计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清算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和公司法、破产法、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清算期的财务状况,损益情况,和财产分配情况。

6.注册会计师签名及盖章。审计报告应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7.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8.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是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签发会计报表的日期。

5.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的书写内容 篇五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的格式: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

根据XXXX有限公司200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200X年XX月XX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简要写明清算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分为几个阶段进行清算,每个阶段做了哪些工作等等。)

二、公告情况

公司于200X年XX月XX日(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告次数,分别于200X年XX月XX日、200X年XX月XX日、200X年XX月XX 日)在《XXXXXX》(报纸名称)上刊登清算公告。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200X年XX月XX日止,公司共有总资产XXX万元,总负债XXX万元,净资产XXX万元。

2、债务偿还情况

(列明公司共有多少债务,债务的具体偿还情况。)

四、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1、写明偿还债务后剩余的净资产情况。

2、列出上述剩余净资产的分配情况。

6.审计学复习内容 篇六

1、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描述;

2、内部控制制度的初

步评价;

3、符合性测试;

4、符合性测试结果的评价,并据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内容;

5、实质性测试;

6、撰写审计报告

2.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

1、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取信于社会提供了法律保证;

2、有利于维护注

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工作质量,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规范和指南;

4、是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客观依据。

3.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苦熬及时的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5.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道德的三条最重要的责任

证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

我国规定,执业注册会计师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3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

6.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

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7.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1、期望风险与审计证据是反比关系;

2、固

有风险与审计证据是正比关系;

3、控制风险与审计证据成正比关系;

4、检查风险与审计证据成反比关系。

8.“真账假做”,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

度、准则正确核算。

“假账真做”,就是会计核算方法虽然规范,但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内容却不真实。

“假账假作”,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经纪业务事项,内容既不真实,核算方法又越轨,性质严重,不可低估。

9.内部控制结构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程序。控制活动的形式包括业绩评价、信息处

理、实物控制、职责分离。

控制自我评估是指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在专题讨论中,共同对公式内部为实现目标、控制风险而进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和恰当性实施自我评估的方法。

内部控制的财务目标:

1、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正确反映;

3、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内部控制的非财务目标:

1、提高经营效率与经济效益;

2、确保管理当局制定的政策得以遵守;

4、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7.破产清算审计内容 篇七

【关键字】公路建设;审计;对象;内容;问题

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内容主要是公路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的预算、结算和决算等经济活动。具体的审计对象是公路建设单位及其相关的公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

一、确定审计对象和内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只把施工单位作为审计对象

我市近年由下属单位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期间审计,审计对象均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公路工程公司和工程队等公路施工单位。公路建设单位和道路施工单位虽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双方的经济活动内容完全不同,在审计的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是否存在违规转包的现象,但这仅是审计内容的一部分。公路建设的审计应该是对建设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在进行审计的时候应把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作为审查的重点,如果只把施工单位作为审查的对象,难以达到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

2、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未开展建设前期和建设期间审计

按照交通部制定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但是由于审计部门的力度有限,各级政府的重视度等各种原因,一些公路建设项目只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于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审计,施工期间的过程审计都没有开展,这就导致了审计的被动性,很多事情没有办法进行改变,导致一些项目投资较大,浪费国家资源。

3、未对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

目前,一些非收费公路的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对于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分两部分,一是省交通厅的财政预算,根据公路的等级、长度等给予财政补贴;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筹资。无论是那种资金的来源,都应该开展全面的审计工作,否则,审计工作是片面的,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建设项目未明确建设单位

目前,在一些地方对于投资额较小的低等级公路,未明确具体的建设单位,一般是由地方交通局直接负责,财政也由当地的县(市)交通局进行核算,审计人员由单位内容人员担当,这样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就变成了一家子,这样就造成了下属单位在进行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时候,只把施工单位作为审计的对象,不会再对自己进行审计。

2、公路建设项目审计过程缺少制约

交通部印发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必须对项目的前期、建设期、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未经过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虽然对于项目竣工结算有着一定的制约,但是对于项目前期和项目中期建设却没有起到制约的作用。在实际的一些工程中,项目竣工后,将项目建设前期和建设期间的内容合并到一起进行审计,就无法达到审计的目的,而且这样也失去了项目前期和项目建设期间审计的意义。

3、审计依据有缺陷、不充分

《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审计按照“谁投资、谁审计、分级负责”的原则来组织实施。如前所述,一些非收费公路新(改)建项目的投资主要分为省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两部分。按照上述原则要求,非收费公路新(改)建项目审计,省厅可以组织实施(直接审计或委托相关市局审计机构审计),地方政府审计机构也可以实施。若双方分别对项目的各自投资实施审计,势必形成重复审计,既加重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也浪费了审计资源,又造成人为拆分审计项目的局面;若只由省厅组织实施,对地方配套资金审计又缺少依据。

4、缺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

交通部印发的《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职责,合理筹集建设资金是建设单位的职责之一。我省非收费公路新(改)建项目是省交通厅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由于缺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实际上公路建设单位难盡筹集建设资金之责,省交通厅和地方政府代行了公路建设单位部分职责,因此,扩大了审计对象的范围。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1、制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省交通厅应该牵头制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于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单位,明确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职责。对于未达到成立建设单位的公路建设项目,应该设立能履行建设单位职能的机构,并且明确其应有的职责。对于未按规定成立建设单位或职能机构的项目,省交通厅应该不予拨款,避免公路建设项目无明确建设方的情况。

2、制定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

省交通厅应该指定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明确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明确项目建设前期、建设中期,竣工结算阶段审计的内容,对于未按阶段进行项目审计的项目,应该给予警告或者处罚,停拨项目资金。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该立即进行制止和纠正,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3、补充完善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公路投资呈现出多元化的方式,但是在非收费公路的建设中,还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只是因为财政预算的级次不一样,才有省交通厅投资和地方财政投资之分。因此,相应的部门应该对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中的审计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明确配套资金使用的审计主体,使得公路审计的过程中不出现漏审或者重审的情况发生,确保公路建设项目审计的完整性。

4、制定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或市级政府)出台非收费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市、县政府在相关方面的职责,规定所有地方配套资金均由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既保证建设单位项目核算的统一和完整,也有利于审计对象和内容的确认,有利于达到审计目标、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四、总结

8.管理审计重点内容剖析 篇八

本文就企业战略、企业组织结构、企业计划和企业内部控制等管理审计中的几个重点内容进行探讨。

(一)对企业战略的审查

对企业战略的审查应成为管理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企业战略的审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审查企业有无战略。一般而言,业务单

一、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不存在明确的战略方案,业务多元化、规模较大的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战略方案。企业规模越大,战略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就越重要,因此,战略审查的第一步就是审查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是否制定出了明确的战略方案。

2、审查企业战略是否与行业性质相适应。在确定企业已制定出明确战略方案的基础上,审计人员需要审查企业战略是否与行业性质相适应。如处在分散行业中的企业常采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横向合并等战略来提高自身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又如,处于成熟行业中的企业常采用缩减产品系列、降低成本、提高现有顾客的购买量等战略来保持原有的竞争地位或采用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等战略来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3、审查企业战略是否与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相适应。在确定企业战略与行业性质相适应的基础上,审计人员还要审查企业战略是否与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相适应。

4、审查企业战略方案能否有效贯彻执行。通过上述三个步骤的审查,确定企业已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战略方案的基础上,审计人员需要审查企业战略能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可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各事业部或各职能部门是否根据企业的总体战略,制定出各事业部或各职能部门的战略方案,审查各事业部的战略方案是否详细说明了本事业部所确定的经营活动范围和目标,审查各职能部门能否把事业部或企业的经营战略转化成指挥与协调活动,以保证总体战略的具体实施;(2)审查是否存在资源分配与工作计划不衔接的风险;(3)审查企业管理人员实施战略的具体形式是否适当;(4)审查企业为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确定的纠正措施和权变计划是否适当。

(二)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审查

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审查可从两个方面进行:

1、对纵向分工结构的审查。对纵向分工结构的审查,重点在于确定企业的管理层次是否过多,对此,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1)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是否恰当;(2)中层管理人员人数是否过多;(3)信息能否在组织中及时有效传递;(4)管理人员的协调与激励行为是否受到过多地限制。

2、对横向分工结构的审查。常见的企业横向分工结构有:直线制结构,直线职能制结构,事业部结构,母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结构。对横向分工结构的审查,可结合每一种结构各自的适用范围进行。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还需要结合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经营战略、技术特点和管理体制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以确定企业的横向分工结构形式是否合理。

(三)对企业计划的审查

企业计划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对企业计划工作的审查应成为管理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企业计划的审查应重点关注(1)企业是否设计出了适合本企业的计划系统。这一审计内容包括:对各类计划是否确定了适当的计划制定者、计划范围和计划形式,计划是否与资源配置相协调,计划是否与业绩评价相协调等。(2)计划是否与企业目标相符合,是否为实现企业目标服务。(3)计划是否对影响计划完成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有所估计,并确定了相应的应变措施。(4)计划是否建立在对历史数据的正确分析和对未来合理预测的基础之上。(5)计划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完成计划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大于执行计划所需要的成本。(6)各部门之间的计划是否协调,企业计划正式下达之前是否征求了计划执行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7)每一项具体计划是否有计量其业绩的标准和方法,能否为评价和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8)是否存在保证计划能够按预定方案执行的控制手段,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能否及时传送给计划的控制者,计划控制者能否对计划执行过程出现的偏差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四)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应成为管理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查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这一审计内容包括:(1)审查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凡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律应予以废除;(2)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在已确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合法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规模、业务特点、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环境等因素对其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注意制度之间的综合平衡,切忌畸高畸低、畸松畸严、畸轻畸重;(3)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在确定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覆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能否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4)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协调性,审查企业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各事业部之间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不协调,甚至相互“打架”的现象。

9.财务审计范围和内容 篇九

一、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1.根据学校核发的包干经费数额审查是否有超预算支出现象,如有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2.审核支出单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

3.单位有无自收自支,私设“小金库”问题。

二、对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位的资金审计。

1.单位的账目设置和管理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多头开户、业务内容记录不全、隐瞒、私分、设帐外帐等问题。

2.是否在银行设立帐户、大宗经济业务都通过银行转账。

3.资金管理有无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健全。

4.支出报销单据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三、对校内经济实体的业务审计。

1.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与学校之间有无协议。

2.收入是否合理合法,有无弄虚作假,套取学校资金现象。

3.应上缴学校的承包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4.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报销凭证是否按规定程序审签,有无不真实、不合法支出等问题。

四、对小型土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审计

1.项目的立项、招标、验收、结算是否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

2.施工、承建合同的签订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10.审计组成员职责内容 篇十

2、在项目经理指导下,完成各类项目审计策略书、预算和执行的编制,按照审计策略书督导团队成员完成已约定向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

3、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累及实践经验,尝试发现客户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营合规、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4、向项目经理及时汇报项目进度、重大问题,在项目结束后对项目进行总结,分享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

11.稽核审计考试复习内容 篇十一

2.审计关系指审计授权或委托人、被审计人、审计人之间的关系。

第一关系人---审计人,审计活动的执行者

第二关系人---被审计人,审计活动的对象

第三关系人---审计授权或委托人,审计活动的发动者 3.审计的本质—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 4.我国的审计组织体系: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5.审计准则三个层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规范指南 6.审计按内容和目分类:财政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按审计时间分类: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

7、西周时期的司会是我国内部审计的萌芽

8.《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内部审计的定义:稽核审计工作是农村信用社对其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自律、自控机制进行的再监督,是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主动防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稽核审计工作,揭示、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预防经济案件的发生;审查评价并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效果,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9.《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的目标:保证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防范金融风险,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机制,增加价值。

10.内部审计的特征:审计客体的确定性、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审计独立的局限性、审计目的内向服务性、审计时间的及时性、审计结论的非强制性

11.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独立、客观、正直、勤勉 12.我国内部审计的种类:传统的财务审计、近现代的经营审计、专项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他审计 13.内部审计的职能:监督职能、认证职能、咨询职能 14.内部审计的作用:防护性作用、鉴证性作用、服务性作用

15.内部审计在组织内部的地位

内部审计机构与组织的最高管理当局之间的关系,是处于从属的助手与参谋的地位。

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处于监督协作者的地位。

内部审计机构与各级业务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处于监督管理者的地位。

16.内部审计的内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经济效益 财经法纪、内部控制、其他事项

17.内部审计的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后续阶段

18.审计证据及质量特征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于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

审计证据的质量特征:相关性、客观性、合法性、充分性、重要性。

19.内部审计报告的作用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提供有关经营和控制的情况;提供客观的经济信息;提供审计活动的信息;提供规范经营操作的信息。

对业务管理人员的作用:提供改善措施实施的行动计划;支持上级管理层关注问题;提供及时了解业务状况的窗口;为评价业绩提供客观基础。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作用:总结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和结果;促使组织采取强化控制的必要措施;为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供方便;为评价审计人员工作成绩提供依据;为审计的后续工作提供基础。

对其他组织的作用:为外部审计人员提供有效信息;为外部监管机构提供有益信息。20.内部控制概念

内部控制是指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保证信息真实

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

应从目的性、动态性、系统性、人本性和时空性方面全面理解这个概念 21.内部控制的目标

⑴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

⑵ 信息的真实、可靠

⑶ 资产的安全、完整

⑷ 经济有效的使用资源

⑸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22.内部控制的组成要素: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23.按控制分类

按控制范围不同分类: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按控制方式不同分类:预防性控制、察觉性控制、纠正性控制、指导性控制、补偿性控制指。24.账项基础审计常用方法

顺查法:按照记账程序发生顺序正向进行检查。

逆查法:按照记账程序发生顺序相反方向进行检查。25.账项基础审计的具体方法(六类)

书面文件检查、实物检查、观察、查询、计算和分析。26.我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省联社:审计委员会、稽核审计部、省联社稽核大队、省联社稽核员

办事处:稽核审计科、办事处稽核大队 县联社:审计委员会、稽核审计部门

27.我省农村信用社审计项目的类别和实施单位 项目类别 实施单位

序时稽核 县联社

专项审计 省联社、办事处、县联社

经济责任审计 省联社、办事处、县联社 28.我省农村信用社已下法实施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几个?最基本的制度是什么?

13个。《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29.《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处罚规定》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包括六类:责令限期纠正违规事项、赔偿损失、没收违规违纪所得、罚款、建议降低职级或撤销荣誉称号、建议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30.针对稽核处罚,被稽核单位及责任人享有的权利是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1.稽核处罚从重处罚情况:严重违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拒不执行稽核审计处罚决定的;直接或变相破坏、抗拒、阻挠稽核检查的;明知故犯或屡查屡犯的;嫁祸于人、打击报复的。

32.稽核处罚从轻处罚情况:违规问题轻微的;积极配合稽核检查的;自己主动检查并及时纠正的。

33.被稽核单位或个人对处罚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后多少天之内向上一级的稽核审计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稽核处罚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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