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2024-07-03

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11篇)

1.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一

2014—2015学

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各位家长: 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方面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六)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 1 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上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3、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消防安全

1、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2、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2(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关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及宿舍;不得使用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及触电事故,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三)交通安全

1、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每天放学时,保安和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对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学校的非住校学生),学生自己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2、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交通安全自行负责;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4)家长坚决不把家里的二轮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凡教育不听,仍继续把自家的车辆交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5)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负责;

3、学生方面:

保证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允许驾驶所有机动车,凡教育不听,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负责。

(四)集体活动安全

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希望家长要求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进校园。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各家长教育好子女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及规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要拿,洁身自好,自尊自强,做一个讲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注:此责任书交予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如学生自行签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盖章):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年级()班学生签字:

月 日

2.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二

当天的升旗过程令全体师生倍感温暖。六(1)班全体孩子动情地朗诵了一首歌颂教师的诗,情真意切令人动容,很多孩子被感动得哭了;为全校老师献上了一支鲜花,送花的时候,老师们鼻子发酸,很多老师说接受了一次特别的教育。

通过班主任的讲述,我才知晓更多“升旗”背后的故事。

整个升旗活动都是由孩子们自己策划的,诗歌朗诵、献花都是孩子们的主意。

诗歌是孩子们自己写的。他们开始找了一首诗,全班朗诵,发现没有感情,于是着手自己写诗。为了写这首诗,班长发动全班孩子撰写、筛选、修改,请教同年级“写作高手”及语文老师,六易其稿而成。孩子们集体而写的诗歌,有了情感加温,朗诵起来自然真切、动人,所以能感染现场的许多人。

鲜花是孩子们自己挣钱买的。最初很多孩子准备掏零花钱买花,但经过商议,集体决定用班级“义卖”挣的钱买花更合适。虽然只能为每位老师献一支花,但意义深刻。

献花过程是孩子们精心设计的。孩子们商议:给教师献花,不能简单地赠送,要借这次机会,叙述与老师之间动人的故事瞬间,表达真诚的祝福,创造情感纽带,让“送花行动”具有教育意义。因此,献花的过程令很多教师“倍受教育”。

“老师,我以前不喜欢数学,自从您教了我们一周的数学课以后,我对数学产生了兴趣,慢慢地就喜欢上数学课了!我的成绩也进步很大。谢谢您,老师……”这位只是帮助同事代了几节课的老师感叹,“真没想到我在孩子心中有这样的分量”。

“老师,虽然我还不认识您,但自从看到您第一眼起,我就感觉您很温柔,很有耐心,您一定是一位好老师。”这位刚参加工作的老师事后哽咽地说:“我没想到能得到孩子这样的鼓励,我一定要努力做个好老师。”

一次升旗,引领学生尊师重教的同时,也激荡起教师内心反省的涟漪,砥砺他们的心灵。孩子们纯真的情愫,可以让成人世故的心灵经受洗礼,促进老师不断反思、改进、完善日常的教育行为。

教学相长。学生资源,也可以用来教育教师。

因此,升旗仪式上,可以让孩子拥抱自己喜欢的老师;因此,大课间集合,让老师们也列队站在中央,让孩子们向老师看齐;因此,教师办公室的卫生可以让孩子来检查评价;因此,当孩子不小心冒犯了某位老师,动员孩子主动向老师道歉,电话或书信说明缘由……

3.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4.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四

为切实加强全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教委、学校和幼儿园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特签此责任状。

1、教委对全镇学校、幼儿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有领导、监督、监管责任,要开展经常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提出方案,落实整改,并做好资料存档。

2、各学校、幼儿园不得使用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所有校车均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检验备案后才能投入使用。

3、各学校、幼儿园不得聘用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

4、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各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6、对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的,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劝诫阻止,令其整改并做好备案上报主管部门。

7、存在超载超速现象的,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制止,对车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令其整改并做好备案上报主管部门。

8、要积极举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的车辆。

9、与家长做好低年级学生和幼儿的上、下学交接工作,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10、各学校、幼儿园维护好上、下学时,校园门口交通环境,做到安全有序。

1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政府、镇教委、学校各存一份。

胡官屯镇人民政府(章)单位(章)

镇长(签字):责任人(签字):

5.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五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学校和家长协商拟定以下条款,以便划分职责,各自履行。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各家庭配合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等意外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有争议时校方给予协调。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定期检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围墙和篮球架,不得在花坛、楼道、教室、操场等处做奔跑、推搡、挤压、打架等危险性活动。没有老师监护时不得私自在体育设施上活动。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学生因病等原因在上课期间离开校园须得教师批准。

5、学生不得携带刀具、棍棒、猫狗、炮仗等具有伤人可能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严禁学生抽烟喝酒。学生任何时候身上不得携带火种。

7、没有家长(监护人)准许和陪同,任何学生不准游泳。

8、若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校门、楼道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家长应积极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3、学生有事有病要请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准假后方可暂停上学,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不准请霸王假。如果不请假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在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骑摩托车上路。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并且已向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上课期间老师在岗并认真履行职责,但学生仍然发生意外事故的事故。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暗地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六、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八、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依法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

学生签名:

6.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六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学生的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按时到校上课,有事要请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代请,如果不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4、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学生家长负责。

5、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学生安全。

6、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管制刀具和非管制刀具、电子产品进入学校。凡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各类管制刀具和美工刀、水果刀、铅笔刀等具有危险性的非管制刀具一律不得带进校园,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5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8、父母或监护人应严禁子女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下河洗澡,如在校外洗澡,须经家长同意并陪同。

二、学生方面:

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确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自负。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7、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铜山区新星中学)(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姓名:

7.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七

甲方:学校

乙方:客运公司

根据甲方学生乘车需要,乙方特在周末加派班线车辆接送学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就乙方向甲方加派班线车辆交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起止时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乙方提供车号为,型座班线客运车作为甲方的周末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乙方同时应提供相应驾照的合格司机。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保险齐全,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备案。

3.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调配其他合格车辆按时接送学生,不得甩掉学生不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确有因不能正常接送时,客运公司要及时通知学校。

4.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座位、定时间。定人:每个车辆要有固定的驾驶员;定车:即接送学生的必须是固定的车辆;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定座位:车辆座位一定,不能超载;定时间:

即在学生上下学时按固定的时间接送。

5.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客运公司要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6.接送学生时乙方车辆不得搭乘其他乘客,甲方随车老师监督,防止非甲方学生乘车。

7.在接送时间内,驾驶员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在安全情况下,该停则停、该等则,不能随意甩脱学生,确保安全。

8.在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要特别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遇司机违反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学校、家长交通安全责任状 篇八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放学后,学校安排班主任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学生年龄不满12周岁的,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6、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3)驾驶员酒后驾驶;

(4)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5)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本责任状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有效。

学校:

家长签名:

9.学校与家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篇九

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作为家长应积极配 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我校地处村村通及县道公路旁,车流量大,对学生上下学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学校和家长应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孩子

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交通 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准在公路及两旁玩耍、游戏、骑车、滑滑板等。

二、家长方面: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 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车”来接送学生;不得一车接送多名学生或顺车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走读生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长要安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如当天确实因天气恶劣,家长可叫学生不到校上学,但应及时电话告之班主任,并做好请假手续。

5、家长要教育学生按时上下学后按时回家。不得在公路及两旁逗留、玩耍、嬉戏、追逐。

6、家长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 上路行驶;更不允许孩子驾驶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车上路。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家长认真填写有关事项后留学校统一存档保存。

学 生: 学生家长: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学校(章)校长(签字):

10.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篇十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局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此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在校期间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2..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4.学生之间因违纪而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学,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家长负责。

7.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在学生一方。

8.学生不准吃零食,若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擅自到河塘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负责。

10.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和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学校履行了相应的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住校生应遵守学校的住读管理制度和规定,若因擅自外出(不请假外出)、翻越围墙、阳台、门窗等严重违纪行为而造成伤害的,后果自负。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含来校期间、回家途中),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13.其他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初三毕业。初

学生(签名):

监护人(家长):

班主任(签名)

徐庄镇中心中学

11.学校和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十一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在校内: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单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沿楼梯的扶手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校外: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放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排队离校,不得私自出校,值日生等没有跟队伍离校的,见队就跟,或自觉站队出校门,到指定地点散队。不准在路上玩耍打闹、不许离开路队买零食,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凡私自离开路队发生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6.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十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一式二份。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监督考核单位:头寨镇马堡回民小学

2010年5月 10 日

班主任、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责任书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在校内: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单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沿楼梯的扶手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校外: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放学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排队离校,不得私自出校,值日生等没有跟队伍离校的,见队就跟,或自觉站队出校门,到指定地点散队。不准在路上玩耍打闹、不许离开路队买零食,学生要自觉遵守纪律,遵守交通规则。凡私自离开路队发生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6.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十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一式二份。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监督考核单位:头寨镇马堡回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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